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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穿到古代搞建设-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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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听大人的!”

耗子已经观察了霍氏兄妹五天,发觉霍氏兄妹真像村人所说,被好心人收养,不但有吃有喝还有穿。楚朝辉和郑钰铭挑着两个孩子走路的行为更让耗子认可,认可楚朝辉和郑钰铭是与众不同。

楚朝辉挑霍家兄妹走路也是没有办法,因为霍思华太小,走路走不动,一副箩筐,挑一个孩子必须在另一头放块石头,既然这样,还不如石头换孩子,两个孩子都挑着走。霍思中脚上的冻疮因为穿得暖和已经化开,本来走路就会把冻疮走裂。

楚朝辉和郑钰铭都不知道,除非楚朝辉一棍子打死耗子,不这样的话,想摆脱耗子是绝无可能,因为霍家兄妹离开后,耗子少掉食物来源,没地方找来吃食的耗子已经频临饿死境地,争取两位穿越人士收留,已经是耗子活下去的最后希望,没有这种希望,从不去村民家中偷摸东西的耗子将铤而走险,伤害到村民利益,南埠村民就不会容忍一个流浪儿呆在村子里,耗子将成为村中过街耗子,要陷入人人喊打的境地,活耗子早晚要成死耗子。

跟着郑钰铭和楚朝辉进谷的耗子一直很乖巧,脸上有对缝隙通道的好奇,也有对未来生活的希翼。对耗子良好表现,楚朝辉不置可否。

箩筐的担子又到了楚朝辉肩上,郑钰铭手上有劲,肩上却经不起挑重担,挑着箩筐只走了十几分钟,郑钰铭就换了两次肩膀。

“楚朝辉,别的穿越人士穿越了都是四方好汉投奔,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却全是饿死鬼似的小屁孩扒上来。”郑钰铭暗自叹气。

“有投奔总比没有好,幸亏跟着我们穿过来的东西多,不然我们的下场不比这几个孩子好到哪了。”楚朝辉和郑钰铭说的都是普通话。

“是啊,如果光溜溜被传送到这里,我们可能已经进了野兽肚子了。”郑钰铭看着西沉的太阳,开始觉得自己命还是非常好的,比起谷外的人们,他和楚朝辉有着太多生存优势。

耗子见到别墅时,不但两眼看得发直,嘴巴也张得老大。等到楚朝辉给他剃光了头,扒掉衣服丢进木桶清洗,耗子才回转过味来。

霍思中一边挑着木棍把耗子的衣物焚烧,一边心底暗暗咒骂耗子,因为耗子跟来,害他少了一身衣物和一双布鞋,吴大的妻子为霍家兄妹赶制的两套粗布衣服,因为顾及到孩子会长个,衣服都是做得大了许多。耗子比霍思中大了一岁,身高却比霍思中高了小半个头,霍思中穿在身上空落的衣服,耗子穿在身上正好合身。

霍思中的郁闷到了晚饭时刻终于消散,因为他和妹妹两人吃的是跟两位大人一样,而耗子却只有一碗白米饭,晚餐桌上的野兔肉和野鸡肉,耗子跟他们霍家兄妹刚进谷的待遇是一样,是没有福分享受,看着耗子扒完米饭,两眼巴巴的模样,霍思中只觉心中大爽。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霍思中又郁闷了,他和耗子被分到工人房间,两人合用了仅剩的那张铁床,耗子幸福得在铺了棉絮的床上打滚,庆幸自己目光如炬,跟到了好主家,可以吃饱喝饱睡暖。

这会不会是做梦?耗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不由死捏了一下大腿。霍思中惨叫一声,对着耗子狠踹一脚,嘴里大骂。

“臭耗子,你掐我干什么?”

“我看看是不是做梦!”耗子被霍思中踹了一脚却不以为意。霍思中会被掐疼大叫,说明他们不在梦里。

“我呸!是不是做梦你不会掐你自己。”霍思中钻进自己的被窝,他和耗子一人分配到一床被子。

“掐你不一样,只要会疼就好。”耗子摸着被子,这被子真柔软啊,从未摸过,也未见过。

“无赖。”霍思中调转身子不想再见这个厚脸皮。

“嘿嘿!两位大人肯定不是把我们当下人看的,一定是把我们当儿子养的,烂榆头,你说是不是?”耗子连问霍思中两声,也不见霍思中回答,再细听霍思中的呼吸声音,才发现霍思中已经睡着。

别墅的二楼卧室,郑钰铭和楚朝辉没有睡觉,今天他们两人需要来一场规划未来的谈话。

楚朝辉准备购买大量的奴隶,当然不是一次性购买,而是量力而为。山谷最初发展的几年,不能让外人进入,而没有外人进入,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光凭两个穿越人士,累死累活最多只能种上二十几亩地粮食,购买奴隶来开垦森林,是目前最佳方法,因为奴隶是私产,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指定他们在哪里,他们就得在哪里,如果逃脱出谷,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抓捕到他们,这些被抓捕的奴隶,基本就一个下场,砍头!有这种威慑力的社会制度,使用奴隶做苦力是最佳方法。

楚朝辉不但想在山谷种地,还要建厂,要建造纸厂、玻璃厂和砖瓦厂,前两个厂做出的产品是对外出售,后一个砖瓦厂是自用。

郑钰铭对开发山谷没意见,山谷地势比较隐秘,越晚让外界知道越有好处,所以郑钰铭对购买奴隶也是万分赞同,两个从民主社会而来的穿越人,准备用剥削奴隶来让自己力量先行壮大。

接着就是对南埠的开发计划,南埠是意料之外的收获,既然南埠成了他们的封地,郑钰铭和楚朝辉就舍得对南埠下血本,南埠作为一个水陆口也很让两人高兴,以后谷中生产的东西,可以通过水路销售到其他国家。

“你为什么要让疟疾药成为贡品。”郑钰铭心里有种感觉,楚朝辉是有意让青蒿中药成为南埠上贡的贡品。

“因为青蒿最便宜,最不需要成本。”楚朝辉脸上神色淡淡,造纸还好一点,玻璃就很费人工,楚朝辉不想费时费力做成的东西去成为贡品。

“青蒿成为贡品,会不会成为特供,不许我们给老百姓使用?”郑钰铭担心青蒿成为贡品的话,统治阶级为了拥有优势地位,会让青蒿成为王室专用。

“青蒿配方我会直接给周围百姓。”黄花蒿到处都是,只要知道配方中的几个关键成分,老百姓自己在家就可以熬制,到了青蒿治疟疾众所周知时,想青蒿作为贵族独家享有也就不成可能。以楚朝辉的观察,这个魏慎不是不顾百姓死活的官吏,达城所有事物都是魏慎处理,去年蔚山君减免租地赋税,可能就是魏慎的主意,达城百姓能自治疟疾,相信魏慎会乐见其成。

“那电脑打印出来的中药配方,是不是也可以告诉周围百姓?”郑钰铭觉得楚朝辉为他提供了一个新思路,这时空的医学太落后,郑钰铭希望后世的中医配方能减少周围老百姓的疾病死亡率。

“这个还是晚点,同样配方也要对症下药,不是医者,最好还是谨慎为好。”楚朝辉也不想在医药上面赚钱。他倾向自己培育医者,不过这些计划目前只能停留在纸上。

夜半时分,别墅的人都沉入梦乡,整个山谷在这夜出奇安静。到了后半夜,一场比油都珍贵的春雨悄悄来临,这雨水虽然少得可怜,仅仅湿了地面,却让达城的百姓很松了口气。

21、第 21 章

楚朝辉要去东山脚送药,所以起床起得很早,等他梳洗好下楼,木头正蹲在别墅大门处,两耳和全身狗毛都竖立着,听到楚朝辉的脚步声,木头回头朝楚朝辉摇了摇尾巴,便转过狗头继续蹲在大门前,仿佛大门外有宵小存在。

楚朝辉拿脚尖把木头轻轻拨开,把别墅大门打开。一打开大门,楚朝辉发现耗子和霍思中正站在别墅大门台阶下。

“大人早!”耗子一见楚朝辉出现,立刻跳到楚朝辉面前,朝着楚朝辉弯腰请安。跟在耗子身后的霍思中慌忙跟着耗子动作。

“起得蛮早。”楚朝辉朝耗子点了点头。

“大人,我们已经把院子里收拾干净了,接下来要做什么,请大人吩咐!”小耗子挺着小胸脯,带着点表功的神情。

楚朝辉朝院子里看了一下,发现院子里的枯枝残叶已经被两个孩子捡成了堆,他朝东边天空望了一下,天际才微微发白,这两孩子天没亮就起床,起了床在院子里轻手轻脚捡着垃圾,他在楼上听到院子里有悉悉索索的声音,还以为是小动物跑进了院子里。

“干得不错!不过以后垃圾不要手捡,有笤帚,你们的手脏了必须清洗。”

“是,大人!”耗子看了自己的小手,觉得不过沾了点灰,一点都不脏。但是大人特意关照,以后就得谨记。

“思中,你带耗子去洗手,另外把厨房水缸里的水拎满。”楚朝辉给两个孩子分配了任务,便打开院门出去,回身把院门关好才往缝隙口走去。

耗子目送着楚朝辉消失在树木中,才转身朝着水井走去,霍思中正用压力泵压水。

“哇!这样就有水!”耗子对压力泵非常有兴趣,把霍思中挤开,自己上去压水。

“不准玩水!大人吩咐我们要拎水的!”霍思中不满耗子抢手抢脚的动作。

“我才没玩,烂榆木,不是我拉你起来干活,怎么会得到大人夸奖。”耗子拉霍思中跟他一起起床,不过是对别墅院子里的东西太陌生,要霍思中帮衬指点。

郑钰铭是别墅最后一个起床的,等他下楼,霍思华已经自己梳洗好,正紧紧跟在木头身边,而木头正全神戒备地看着耗子,如今木头的警戒对象已经换了人。

“大人早!”耗子又是最快跳到郑钰铭面前请早安的。

“大人早!”霍家兄妹和耗子相比,倒显得是后来者。

“嗯,早!你们三个跟我来厨房学着做饭。”郑钰铭看了看三个精气神不错的孩子,决定开始培养这三个孩子做家务,以后奴隶来了,总不好奴隶主做饭给奴隶吃吧,那样会让奴隶觉得主人没有威信。

楚朝辉从山谷外回来,三个小家伙在郑钰铭的指点下,做成功了第一顿早饭,早饭很简单,白粥加面疙瘩,搭粥的菜是郑钰铭堂嫂腌的咸菜。

接下来的几天,楚朝辉和郑钰铭把别墅和工人房都收拾了一下,一些显眼的东西都被放到别墅阁楼,仓库被收拾干净,工具挪到了温室,收拾一空的三间仓库将成为奴隶的过度房间。

转眼到了月初,霍家兄妹和木头被留在别墅,如今的霍思中和霍思华,已经会单独做饭,把这两个孩子和小狗留在别墅不会饿死,霍思中虽然没有耗子机灵,但做事稳重,交付他的事情总是一板一眼不折不扣的执行。

耗子太过机灵,楚朝辉对他不放心,去达城买奴隶,耗子被楚朝辉带在了身边。

一大早出了谷,吴大的骡车已经在不远处等候。

一行四人赶到达城,先去吴牧家里取了500金,这是吴大上次送药从徐医者那里取的报酬。拿了钱便由吴大带着去了奴隶市场。

奴隶市场已经开市一个时辰,里面人声鼎沸,吆喝声,报价、还价声四起,那些等待买主的奴隶仿佛像牲口一样垂手站立,任人随便检查挑选。

楚朝辉、郑钰铭一行四人在奴隶市场神情不一。吴大是司空见惯,没什么感想。耗子是眼珠四转,好似在看新奇。郑钰铭脸色最差,看到不被当人看的奴隶,心里一直在翻腾,有种压抑。楚朝辉是面无表情,认认真真挑选着奴隶,甚至跟别的买主一样,掰开奴隶的嘴巴检查牙齿,很快的,楚朝辉就挑选到了十几个年轻力壮的,这些被挑选到的人大都是光棍,没有亲人一起拍卖的那种。

就在楚朝辉准备再买一个奴隶凑够二十整数时,奴隶市场门口起了一阵骚动,一位二十几岁的魁梧壮汉双手捆绑着被几人押了进来,这大汉一脸横肉,脖子梗直,满脸桀骜不驯。

这个壮汉体质不错,一进奴隶交易市场,就吸引了好几人去交易,但和卖主交谈后,买主都摇头离开了。

楚朝辉朝那健壮的奴隶看了看,并没有上去问价,只在逃荒来达城卖身的人群里看了看,这个奴隶群已经被楚朝辉挑选过一遍,独身一人的强健奴隶都已被他挑走,现在剩下的都是有亲人同时被拍卖,楚朝辉准备随便点上一个。

一个身体比较强壮的年轻人被楚朝辉手指点了一下,这个年轻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走了出去。楚朝辉和郑钰铭两人长得容貌出众,看起来很贵气,对待身边的小奴仆很和气,看着就是不错的主人。

这个年轻人的贩主心情不错,他的生意很好,还没有到下午,手上的奴隶已经出手一半,明天再卖上个一天,奴隶估计可以尽数出手,随着奴隶货源越来越多,买家却越来越少,今天的生意兴隆让贩主大方起来,对于楚朝辉的还价有了爽快让步,两人很快达成协议,从他这里买的奴隶,全部是5金一个,也就是500个吴币,合人民币2500。

买好的二十奴隶在吴大的骡鞭下排成两队,准备去交易市场官吏那里烙印,刚走两步,楚朝辉最后凑数买的那个奴隶突然跪下。

“大人!求求你!把我父亲也买了吧!”

楚朝辉脸沉了下来,后悔买个这个有二心的奴隶,有亲人在别处就会有牵挂,就不会安心呆在山谷,而楚朝辉来买奴隶不是做好事,他养不起也没兴趣买老弱病残。

“作死!大人肯买你是你福分,再不知好歹把你扔长河!”贩主一见自己卖出的奴隶出了状况,连忙用鞭子抽打,怕楚朝辉不高兴会退货。

“大人!我父亲虽然脚不灵便,可他会打铁,你买了我父亲可以让他帮你打铁器,我父亲手臂还是有力的。”年轻奴隶听到贩主威胁说扔长河,头磕得更加厉害,卖不出去的奴隶,贩主嫌带回麻烦,会把这些奴隶扔到长河淹死,年轻奴隶的父亲一条腿瘸了,加上年纪比较大,在买主眼里等同于病残,卖不出去的下场就是到长河喂鱼。

“打铁?”楚朝辉微微动容。“是哪一个?”

“就是那角落坐着的。”年轻奴隶看到希望,不顾贩主鞭子,连滚带爬向一个角落,拖着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奴隶来到楚朝辉面前,这中年奴隶的两腿走路一高一低,神情木然,被儿子拖到楚朝辉面前才反应过来,跟着儿子不停朝楚朝辉磕头。

“就买下这对父子吧。”郑钰铭鼻子发酸。

“好吧,这个老奴多少钱。”楚朝辉在听到中年奴隶会打铁时,就已经决定买下。

“300……不,250吴币。”贩主大喜,没想到废物也能变财帛。

“大人!买下我们吧!买下我们一家大小吧……”和这对父子一起的奴隶们纷纷跪倒。

楚朝辉没有再发仁慈,付完瘸腿中年人的身价就带着奴隶们离开,丢下一片哀求在脑后。

22、第 22 章

达城的奴隶交易所很大,交易所大门有四、五间半敞开的房子,那房子就是交易所给奴隶烙印的地方。因为烙印时有奴隶会抗拒,在烙印房子外有十几个拿着武器的士兵警戒。烙印处还承担着另一种职能,那就是收费,烙一个奴隶,买主得付给达城奴隶交易处一金税费。买主购买的奴隶,在此处烙上印后,有烙印的奴隶才会得到达城官方认可,买主的奴隶权才会得到达城统治者的维护。

楚朝辉购买的奴隶,全部是流民为了活下去自愿卖身,这些流民在烙印处烙上印,以后就将成为楚朝辉和郑钰铭的私产,生死都由他们做主,奴隶如果敢违抗主人,达城官方会出动士兵镇压,而当地的平民也不会帮助奴隶,因为大秦法令明确规定,平民帮助奴隶逃脱者重罪,全家贬奴。

这帮即将有主人的奴隶们,在楚朝辉、郑钰铭、吴大和耗子的押送下,乖乖走向烙印处,这些奴隶虽然烙过印后没有了人身自由,可他们却有了生路,可以从主人那里得到食物,可以从饿死的境地里挣脱出来。

烙印就是把铁块放在炉火烧红,按在奴隶脸上烫出痕迹,铁块形状有好几种,有大得让奴隶半边脸都有印记的,也有小得如梅花状。当郑钰铭看到前面的买主选择用大铁块给自己奴隶烙印,而被烙印的奴隶疼得大声嚎叫后,不由头皮发麻,要知道,大面积皮肤烫伤,疼痛是小事,奴隶们很可能因疮口感染而一命呜呼。

“两位知事!要选何种铁块烙印。”交易处的管理官吏对着郑铭钰和楚朝辉作了下揖,每个买主进入交易市场都要先到他这里登记,官吏早从吴大口中得知两人是蔚山君新任命的知事,知事和负责管理奴隶场的官吏品级差不多,都是芝麻小官。

“用那种梅花印。”郑钰铭眼睛在铁块中搜寻了下,指着最小块的烙印要求。

“都烙这种印?”官吏诧异地重复了一句,他一边问一边拿眼睛把二十一个奴隶都扫视了下,发现这些奴隶除了健壮点,没有哪个长得清秀,其中甚至还有一个瘸腿中年奴隶。

“嗯,都用这些烙印。”郑钰铭点头肯定。

官吏心里吃惊郑钰铭的重口味,不过他在交易处见多各种买主,郑钰铭的口味虽然特别了一点,但并不出格,当即便让手下动手给这二十一个奴隶们烙上印记。

郑钰铭感觉奴隶交易处的官吏看自己的眼神异样,又见吴大对自己欲言又止,便悄悄走近吴大身边。

“吴大哥,这烙印有什么讲究吗?”

“奴隶脸上用大块铁烙印记醒目,主家基本都选择那种印记。而梅花印,一般是给宠奴用的。”吴大知道自己两个结拜弟兄不懂其中关窍,连忙把各种烙印用途告诉郑钰铭,如果奴隶是买回去做苦力的,买主不会在乎奴隶们毁容不毁容,只有那些长得比较清秀,买主买回去暖床的奴隶,买主舍不得在他们脸上留下大疤痕,才会选择用最小的梅花烙,那种梅花烙一般是烙在眉心,等烙伤养好,眉头只会留下一个小梅花印记,伤疤养得好的,反而会增添秀色。

郑钰铭只不过是不想在奴隶脸上留下大疤,不想奴隶多受痛苦,却没想到梅花烙印所代表的印记含义,想起主持烙印官吏的诧异神情,郑钰铭脸上通红。

“你在这里看着点,我再到市场里去买一个奴隶。”楚朝辉皱着眉头看着排在他们前面烙印的买家,那买家正用鞭子抽打刚烙上印的奴隶,那几个被抽打的奴隶眼里有着仇恨,如果没有周围士兵的虎视眈眈,楚朝辉估计那买主可能要被奴隶们反抗痛揍。

“哦,你去吧。”郑钰铭正处在尴尬状态,没有细问楚朝辉为什么还想买个奴隶。

二十一个奴隶在交易处烙完印时,楚朝辉带着耗子押着一个魁梧壮汉走来,这魁梧壮汉就是在交易市场引起骚动的那个奴隶。

魁梧奴隶身高有1米76的样子,是郑钰铭和楚朝辉传送到这个世界见到的身材最高大的古人。魁梧奴隶满脸横肉,左半脸烙着个大大的奴字,眼露凶光,光看就显得不好对付。

负责烙印的官吏一看这个满脸横肉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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