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王的贪财妃-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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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老爹虎躯一震,眼睛睁大,难以置信地看向自家宝贝女儿:“你说什么?”
“您真的相信哥哥那么轻易就死掉了吗?”虽然,她也知道当年那毒出自绝谷。
骨髓枯,是绝谷三大奇毒之一,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毒药,也是一种极致的媚药。中了骨髓枯的人,会和中了媚药一样,但是,绝对不能用与人合欢的方式来解毒。与人合欢,就相当于是自掘坟墓。习武之人武功全废,经脉俱断,毒性慢慢浸入骨髓,一寸一寸腐蚀人的骨头。多数人会忍受不了剧痛而自决。但是,如果不与人合欢,坚持熬上七七四十九天,忍受媚药剧痛之苦,虽然也会成为废人,却不会死。
这个药在绝谷的典籍中有着详细的记载,临晚照中毒之后与闻人家族的二小姐闻人霜华合欢,后来死于闻人家族的魔掌。
当临老爹收到消息的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儿子的死,让他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天真可爱的小女儿和下落不明的妻子让他有了坚持下去的信念。
现在,他都觉得儿子的大仇得报了,怎么女儿突然说起了这件事?
儿子没死吗?他是那么想过,也那么期盼过。可如果没死,十几年了,怎么会踪迹全无?他相信妻子没死,是因为妻子的尸体是假的。可儿子呢?当年可是他亲自验尸入殓的。
“你哥哥的本事,爹爹心里清楚。可是,中了骨髓枯,还与人合欢的,却不可能活下来。你在绝谷三年,也应该了解,绝谷的毒药,没有一个会失效的。”
何况,是三大奇毒之一的骨髓枯呢?
临鼎天希望儿子没死,却根本不敢相信。这些年来,让他失望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到让他只能更加珍惜宝贝女儿,而不是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爹爹,您知道我受了什么伤吗?”某女认真地看着自家老爹。
临老爹也抬起头,看向女儿:“不是中了一掌吗?”
“听说过黑焰魔掌吗?”
“什么?你中了黑焰魔掌?”
那种狠毒至极的掌法,怎么会有人修炼成功?而且,中了黑焰魔掌的人,真的还有命在吗?
“对,传说中的黑焰魔掌。”她肯定地点头,这个掌法她也有在古书上看到过,一般人中了黑焰魔掌,是不可能像她这样生龙活虎的。
可是,既然她都可以逆天而行,那哥哥为什么不可以呢?
却见临鼎天“噌”地一下站起来:“老子要去把那个丑八怪碎尸万段!”
“人都跑了,您还是歇歇吧。”临晚镜翻了个白眼,阿景的人都没抓住他,那丑八怪确实有些本事。
“什么跑了?他不是被人送来侯府了吗?临毅说有人送来了个丑八怪,还附带了一张纸条,说那丑八怪也是当年参与谋害你哥哥的人。”
他一直以为,送人过来的是镜儿的人。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送来侯府了?”临晚镜诧异地瞪眼,转念一想,应该是那个面具人送来的吧?
“或许,送他来的那人就是哥哥。”
“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你哥哥如果真的活着,还就在我们身边,他又怎么会不现身见我们呢?”临鼎天还是不太相信儿子还活着的事情。
也不是不相信,只是说起来有点太玄乎了。
“也许他有自己的考虑呢?”还有,她可不认为哥哥不在他们身边?
那位张公子,不是在他们身边很久了么?
“镜儿,你确定那人真的是你哥哥?”临鼎天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看着自家女儿。
如果儿子真的还活着,他要乐疯了好不好?
“我不确定啊。”某女轻飘飘地来了一句。
“……”临老爹竟然无言以对。
这丫头,是在幻想吗?
“爹爹,您可以去查一下。是真是假,查了就清楚了。”临晚镜鼓励自家老爹去查,而她自己也会着手开始查。
张宜修就在他们身边,她觉得那人就是自家哥哥。
“你以为那么容易查清楚?”
你娘的下落老子查了十几年了,到现在,假冒的都请回家供着了,真的呢?到哪里去了?
现在还说儿子也活着,让他从哪里开始查?难道先去挖坟?看看坟里面的尸骨还在不在?
“咳咳,不查也没什么,现在闻人家族的人都已经搞定得差不多了。哥哥又三番两次地出现在我们身边,想来,离我们一家团聚的时候也不远了。”
她没想到老爹反应这么大,不过,哥哥的事情,还真的不好查。
虽然,她觉得张宜修就是自家哥哥。而且,上次在西郊别苑遇到的那个高手也很值得怀疑。如果那次的身影与这次救她的人重合,都是同一个人,而且都是她哥哥的话,也解释得通。毕竟,那里住着的是晓晓,哥哥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会忍不住去看晓晓,也是人之常情。
“罢了,你好生休息,缺什么就跟爹爹说。这些天就不要再往外面跑了,你都是要嫁人的人了,好好等着做你的新嫁娘吧。至于你说的事情,爹爹会派人去查的。”
如果儿子真的没死,那他总算也能给临家的列祖列宗一个交代,给弥儿一个交代了。
“爹,您不反对女儿嫁给景王了?”临晚镜很诧异,从自家老爹嘴里说出让她乖乖嫁人的话,那简直就是跟做梦一样。
“反对有什么用?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你长大了,难道爹爹还真的能不顾你的意愿一辈子把你留在身边?”临老爹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只是,爹爹不希望你嫁入皇家,嫁入那个深不可测的泥潭罢了。”
不过,没关系,他有的是办法给景王添堵。
总有一天,景王会知道,娶了媳妇儿的日子,那才是真正的水深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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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您心里有数就行
“小姐,初初少爷要见您和侯爷。”画儿在门外通报道。
一句话,打破了父女俩的和谐话题。反正一听到闻人初静的名字,临老爹老大的不高兴。可是一想到自家儿子有可能没死,他这种不悦似乎又减少了一点儿。
“让他进来。”赶在临老爹让人家滚之前,临晚镜开了口。
一听到这句话,外面的画儿丫头如蒙大赦,赶紧给闻人初静使眼色。后者朝画儿拱了拱手,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然后推门进去。
里面只有临鼎天和临晚镜父女俩的,闻人初静又是小辈,见二人,他便恭敬地朝临鼎天行礼道:“见过侯爷。”
而后,又朝临晚镜唤了一声:“小姑姑。”
两句话,截然不同的语调。前者是敬畏,后者却是充满了依恋,孺慕之情。
临鼎天面无表情,临晚镜朝闻人初静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床边。
闻人初静怕定国侯,却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任何一个亲近他家小姑姑的机会。
所以,某只小狼崽儿蹑手蹑脚地挪到床边,靠近临晚镜。还仔细观察临晚镜的脸色,以此判断她现在的身体状况。
“初初,你不是在陪晓晓么,怎么突然回来了?”这两天要收拾闻人家族的余孽,还真没人顾得上闻人初静,她之前吩咐这孩子去晓晓那边,不知道他怎么突然跑回来了。难道,是从哪里听了她受伤的消息?
“我……”小狼崽儿欲言又止,他该怎么说,他见到父亲了?与想象中完全一样的父亲。
与他有着相似的眉眼,却比挺拔高大。可以用风华绝代来形容的男子,他有些明白阿娘为何对父亲那么恋恋不忘了。
这,还是他根本没有与父亲深入接触之下的直观感受。
可是,他又有些害怕与父亲接触。万一,他与祖父一样,根本不肯承认自己的存在该怎么办?那他又该何去何从?
父亲会不会把他赶走?赶到一个再也见不到小姑姑的地方!(敢情,你就是为了见你的小姑姑才留在侯府的啊?)
“怎么了?”临晚镜捏了捏他尚且有些婴儿肥的小脸蛋儿。
艾玛,手感真好!
这孩子,以前说话也不会这么吞吞吐吐的。今儿个这副表情是为哪般?跟个即将被抛弃的小狗狗似的。
“我见到父亲了。”小狼崽儿咬了咬唇,说出这么几个字。
他说得吞吞吐吐,临鼎天和临晚镜父女俩也听得迷迷糊糊。什么叫“我见到父亲了”?你父亲不是已经……
等等,信息量有点儿大,让我缓缓。临晚镜在心里如是说。
“你胡说什么?”临鼎天的反应稍微正常点儿,他皱着眉,显然不太相信闻人初静的话。他甚至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刚刚偷听了他们父女俩的谈话,所以才跑出来说他见到了父亲。
“我,我没有胡说。”小狼崽儿在外面是多么聪明的娃啊,可每次遇到自家祖父,却总是怂了一大截。
偏偏,他越是这样,临鼎天就越不喜欢他。他临家的子孙,没有哪个是如此畏头畏尾,连说个话都结巴的人!
“爹爹,您不要每次都虎着个脸吓唬初初好不好?他还是个孩子呢。”临晚镜心疼侄子,瞪着眼护犊子。
“他还小?十二岁的孩子还小吗?你爹我像他这个年纪,早就在军中混得风生水起了。就连你哥哥,这个年纪也可以独当一面了!我临家子孙,谁跟他这样,回答个问话都支支吾吾的?”临老爹噼里啪啦数落了一大堆,反正就是怎么看孙子怎么觉着不顺眼!
哼!一切抢走他宝贝女儿关注的都是敌人!
“咳咳,这个时候您知道承认这是临家的子孙了?早干嘛去了?您整天这么虎着个脸对人家,知道的是你天生这副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您遇到了阶级敌人呢。”临晚镜数落自家老爹是从来嘴里没个把门儿的。
反正,临老爹是不会生她的气的。把初初接回来也小半年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像开始那样对人家了吧。就算你不摆个笑脸,那也要有个温暖的小眼神儿啊。好歹,血浓于水,他可是您嫡亲嫡亲的孙子咧!
“连这点胆量都没有,老子可没脸承认他是我临家人!”虽然,临老爹已经把闻人初静当成自家的一份子了。可是,心里的那道坎儿也不似这么好过的。
这个孩子是个特别的存在,只要他一出现,就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儿子当年死得多惨。他能给这孩子好脸色看吗?
“行了,您就口是心非吧您呐!”
是谁每天都要问一遍教习先生初初的功课的?是谁隔三差五叮嘱厨房,人家小孙子正在长身体,要多做些好吃的的?
明明做到了一个爷爷对孙子的疼爱,偏偏面儿上表现得比谁都嫌弃。
“我怎么口是心非了我?老子行的端做得正……”
眼看着父女俩吵了起来,小狼崽儿在一边瞪着眼睛,表示很无奈。是不是已经没有他什么事儿了?您二位到底还要不要听人家说喂?
“初初,去给姑姑倒杯水。”临晚镜停了下来,她吵累了。
后者应声去倒水,调教得跟忠犬似的。
临老爹默默地看了闻人初静一眼,只想吼一句:老子的茶呢?只给你小姑姑倒,就没老子的份儿啊?
可惜,小狼崽儿在某些方面还真是少根筋,愣是没发现某侯爷的不满。
于是,临老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喝口水,然后再次恢复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
“爹,先别吵。听初初把话说完。你到底在哪里见到我哥了?”如果初初见到了,并且是真人,那她的猜想就完全成立了吧,根本不用查!
“就在别院。”这下终于轮到他说话了么,小狼崽儿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别院?你是说,他去找晓晓了?”好哇,这么重色轻家人,以后看她怎么报仇!
不过,与此同时,临晚镜又觉得很欣慰,晓晓等了哥哥那么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哥哥没死,他回来了,他回来的第一时间,是去找晓晓。
不管是第一次的不露痕迹,还是这一次的开门见山,总归是好的。他从始至终都没忘记过她,没有忘记过曾经许下的诺言。
“嗯。”那人,应该是没错的。不然,娘亲不会那么激动。
“你确定没看错人,你又没见过你父亲,你是怎么认出他的?”临老爹依旧不相信,一副刨根问底,要问出猫腻儿来的模样。
“爹,您问的这是什么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咱们家又不是没有哥哥的画像。就算我们这里没有,别院那边也是有的。”而且,哥哥那时候可是闻名天下的第一公子,大街小巷都在卖他的画像,那时候的姑娘不知道一人收藏几多呢。
“那是你哥,不是猪!”临老爹不屑地反驳。
哟呵,这会儿有底气了是不?有儿子就不疼女儿了是吧?临晚镜翻了个白眼,她爹变脸都快赶上翻书了。
“初初既然见过了,应该不会有假。可我们也不能排除像那什么一样有人冒充。”最后,临晚镜总结陈词,“为了稳妥起见,爹爹派人去把晓晓接回府里住几天吧,就算陪我待嫁。不管怎么样,她既然不愿意他嫁,那就是临家承认的儿媳妇。她是我嫂子,在这里陪我些日子也是理所当然。”
临晚镜想得很周到,如果那人是哥哥,他又不愿意现在表明身份,说明他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他们就算知道了也只能假装不知道,免得打乱了哥哥的安排。
所以,这边只能先接晓晓回来。另一方面,如果万一那人不是哥哥,晓晓误认了,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虽然,她觉得彼此深爱的两个人,是不会真的认不出对方的。一下子认不出来,可总会察觉到猫腻。就像自家老爹,冲动地把人接回来,结果慢慢就发现对方是个冒牌货了。
“嗯,我这就派人去办。”临鼎天点头,这确实是个问题。无论如何,不能让晓晓处于危险之中。
“您心里有数就行了。”
其实,临鼎天和临晚镜是心照不宣。两人都知道临晚照如果真的还活着,隐藏踪迹就自然有他的道理。
所以,父女俩默契十足,出了这个门,就再也不提临晚照是否还活着的事儿。就连暗查,都要进行得更隐秘才好。
留下闻人初静在临晚镜这边,临鼎天准备去亲自审问那个被抓来的男人。
他走到外面的时候,看见景王又重新坐上了轮椅,还与月弥夫人相谈甚欢。一时之间,有着说不出的感慨。
如果这个男人不是夙郁皇族,那他绝对是镜儿托付终身的上上之选。可惜,他偏偏出身皇室。即便看似是个闲散王爷,也肩负着夙郁皇族每一个子孙的使命。所以,从一定程度来讲,夙郁流景即便权利再大,也不可能完全是自由身。
他到底能不能给自家女儿幸福,确实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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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她的选择我尊重
见临鼎天走过来,夙郁流景停止与月弥夫人的交谈,转而看向他。
“王爷可有兴趣一起去看看伤了镜儿的凶手?”就算看景王再不爽,可表面上的功夫是一定有的。
毕竟,人家除了未来女婿这层身份之外,还是夙郁的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亲王咧。
“好。”
他倒是想看看,那位伤了镜儿的人,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在众目睽睽之下都能逃跑,还真是够胆儿!
巫启贤被关在暗室里,本来之前已经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现在的样子也完全是吊着一口气。他甚至没有睁开眼睛,狠辣的酷刑用在他身上,仿佛起不到丁点的作用,他把它完全当成了一场享受。
实际上,心口的蛊虫仍在慢慢啃食他的血肉,肩胛骨被刺穿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整个人被钉在十字架上,犹如任人宰割的牛羊。
“命倒是挺大。”这是景王的第一反应。
而临鼎天也难得赞同地点了点头:“命如果不大,也活不到现在了。”
这人之前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而临毅把他丢进暗室之后,暗室的人也只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而已。
关键是他胸口的那只虫子,肥胖,血红,恶心,他却面不改色。这一点,临鼎天还佩服他是个爷们儿。
“可惜,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夙郁流景的一句话,几乎决定了巫启贤的下场。终此一生,他都不可能再走出临家的暗室。
当然,此人还会被蛊虫吃掉血肉,根本也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他心口的这只,是蛊虫吧?”临鼎天有些不确定地问。
他对蛊虫知之甚少,而王府有一个来自南疆之人,景王定然比他了解。
“嗯。”夙郁流景点头。
虽然,他对蛊虫了解不多,可王府里毕竟有个人专门研究这个的。
想到这里,夙郁流景立马吩咐人去王府叫来了解连环。他认为,这个老头或许认识解连环,又或者,解连环认识这个老头。
在此期间,未来岳父和未来女婿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茶聊天。背景是昏黄阴暗的刑房。
可即便这样,两个人依旧聊得很投入。
“王爷,其实微臣一直有个问题。”沉默了许久,临鼎天才开口。
“侯爷请讲。”
这不是第一次谈心了,却应该是最郑重其事的一次。因为,他和镜儿即将成亲,眼前的定国侯,即将成为他的岳父,也算得上是他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人。
“你对镜儿是一见钟情吗?”他都不知道,女儿到底什么时候与景王这等危险人物凑到一块儿去的。果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不该让宝贝女儿住进离王府最近的揽月楼吗?
“算是吧。”
他始终记得,第一次见面,那丫头不怕死地靠近自己。真诚地夸赞,欢喜地亲吻。不带任何鄙夷,也不带一丝娇羞。
仿佛,她就真的是在欣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在她眼里,满满的都是欢喜,没有恐惧,更不是谄媚。
那个时候,她应该不知道他的身份的吧?就算知道了,她也是那样坦荡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