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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市井贵女-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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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接亲的队伍都是金喜达亲近的子侄,除了书杰兄弟,还有沐咏麒三兄弟、钟嘉义和他的两个哥哥、以及金家族里的两个侄儿。担任迎亲童子的则是宝郡王和沐泳千千两个小可爱。

新娘子的嫁妆也很打眼,首先就是太后和皇后各赏赐的十九抬嫁妆,然后是掌珠公主这个义姐准备的一百抬。陌娘是云家最小的闺女,虽然时间仓促,父母和两位兄长还是精心准备出三百抬嫁妆。

花轿里的陌娘双手握着一个象征平安的大红苹果,心里也是又兴奋又紧张。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她竟然能够嫁给金大哥,还是金大哥自己愿意娶、想娶的。

早在陌娘听说姐姐云环之前的故事时,就很是赞赏金喜达那样重情重义的男子,所以,在替姐姐照顾子女的同时,她也尽心照顾金喜达,希望替姐姐还一份情。

再次回到京城,住进两侯府,在金老夫人的刻意安排下,陌娘同金喜达的接触渐渐增多,又听金老夫人有意无意地说了很多金喜达的经历,对这个男人的感情,不知不觉地由敬重和欣赏转化成仰慕和心疼,异样的情感逐渐扎根于陌娘的心扉。

只是,陌娘知道金喜达心里只有姐姐云环,对别的女子没有感觉,也不想成亲。金喜达对她很好,但只是对妹妹一样的好,感觉不到一丝特别。

而陌娘自己这样的年龄也是高不成低不就,于是就想,不成亲也挺好,可以一直这样照顾书杰三兄妹、照顾金喜达。毕竟,定过亲的女子,未婚夫婿又战死沙场,人家对她的不成亲也不会有太多非议,只会认为她是替未婚夫守节。

没想到,本是不抱希望的事,却是柳暗花明,一场乌龙的赐婚闹剧,最终以意外的喜剧收尾,她惊喜地知道,金大哥不但愿意娶她,甚至还情愿为了娶她“抗旨”。

掌珠公主到大将军府给她添妆时告诉她,数年来,皇上让人搜罗了不少长相酷似云环的女子,有人甚至比陌娘还要像,但是金喜达从未动心。金喜达有一次跟皇帝说,他不会因为某个人长得像甄子柔(云环)而娶她,那是对别人的不公平,也是对他自己感情的侮辱,他要娶一个女子,只会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喜欢那个女子。

于陌娘,就是金喜达将她当作姐姐的影子,她也不会介意的,一样会很乐意地嫁给他,照顾他。现在知道金喜达这样的想法,自然更是喜出望外,没有一个女子不希望自己喜欢的男子同样喜欢自己。

轿门打开的时候,陌娘从盖头下面看到一只白净宽厚的手伸了过来,耳边是那熟悉的、温润的、此刻带点颤音的声音:“陌娘,我扶你下轿。”

陌娘将小手放在那大手上,感到无比的安心。

下了轿,还是那只手将红绸的一头放进她的掌心让她握好:“陌娘,跟着我走,我们要进去了。”

从今以后,她将永远跟着这个男子,永远站在她身后。

 第409章 老当益壮

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

新房里大红喜烛彻夜通明,见证着温情和蜜意。喜庆的百子千孙轻纱罗帐轻轻摇曳,更添一种柔媚的缠绵。

金喜达一醒来,就感觉到怀里的温软和馨香,触手的细腻光滑让他脑袋刹那间清明起来,忆起昨晚的旖旎。此刻,怀里的人儿已经是他的女人,她珍爱的妻子。

金喜达的双眸流动着不一样的光彩,温柔地凝视着依偎在他怀里正睡得香甜的陌娘,乌黑发亮的秀发披散在红色的床上、他的手臂上,混着他的发丝,互相交缠,分不清哪些是谁的。

看着那张并不算白皙,但是细腻有光泽、此刻还带着红晕的小脸,金喜达满足地谓叹了一声,在那饱满秀气的额上轻轻印下一吻,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那样有激情,折腾了陌娘大半宿,呃,还真是老当益壮呢,金喜达的老脸微烫。

轻轻抽出自己的手臂,金喜达小心翼翼地起床,生怕惊醒了熟睡的妻子,昨晚真是把她累坏了。

沉睡中的陌娘似乎失去了倚靠,不安地动了动,抱住了手边的大枕,将脑袋贴了上去,继续香甜地睡着。

金喜达好笑地看着妻子小孩儿般的动作,突然有些嫉妒那个顶替了自己的大枕头,陌娘是将大枕当作他的胸膛了吧?

越想越不甘心,探头过去,在那微微撅起的小嘴上轻吮了一下,才依依不舍地去洗漱。他金喜达不但有了孝顺出色的儿女、可爱的宝贝孙子,如今也有了贴心可人、相伴终身的妻子。此生足矣!

金喜达进了隔壁夏霖轩和云环的屋子,上了一柱香,坐在垫子上同夏霖轩二人的画像说起话来:“廷威、柔儿,我成亲了,你们替我高兴吧?”

……

待大家用完早餐好一会儿,陌娘才一脸羞愧地匆匆赶来,避着人羞恼地瞪了金喜达一眼。昨晚折腾她也就算了。早晨自己悄悄地起来也不唤醒她,还不让丫鬟唤她,哪有新妇睡到这么晚的?让婆婆怎么想?孩子们怎么想?

金喜达被她嗔了一眼,没感觉到怒意,倒是被那一瞪软了半边身子。可惜这会儿人太多,否则真想将人搂过来吻吻那双三分愠七分娇的眼睛。以前他怎么会觉得陌娘“凶悍”,老是逼着他喝汤?现在怎么看都是娇俏可人。

金喜达怀里抱着的嘟嘟突然乐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向陌娘要抱抱,陌娘哪里还顾得上羞恼?一脸灿烂地接过嘟嘟:“哦,哦。宝贝儿,姨婆抱抱。”

金喜达摸了摸鼻子:“嘿嘿,以后滚滚和嘟嘟要叫祖母了。”

陌娘一怔。脸唰地红了。

书文跟着凑趣:“义父,我们是不是要也要磕头拜见义母收红包了?”

金老夫人哈哈大笑:“当然,当然,我还等着喝媳妇茶呢。”她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一度以为这辈子都盼不到这一天了。老天怜见,总算让她等到了。至于陌娘的担忧真是白瞎了,金老夫人哪里会介意她睡迟了?儿媳睡的越迟,说明儿子的洞房花烛夜越热情,说明儿子还年轻,她还有大把希望抱小孙子小孙女,想想都乐啊。两侯府这么大。主子没几个,多一些小主子出来才好。

管妈妈指挥着丫鬟们准备垫子、茶等,金喜达和陌娘跪下给老夫人磕头敬茶。

老夫人几乎热泪盈眶:“乖,乖,”

管妈妈捧了一个红木盒子过来,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老玉石榴簪。老夫人道:“这是我成亲时,你们祖母给的,是金家传给长媳的见面礼,如今给你了。”

陌娘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谢谢娘。”

金喜达感慨,祖父祖母对他还是不错的,尤其是祖父。如果没有祖父,他早就被取了心头血,也不可能进宫伴读,获得皇上的交情和信任。

接下来就是书杰三兄妹和南宫淼拜见义母了,连滚滚和嘟嘟都由奶娘抱着见礼。

两个小家伙平日这时候基本上都在睡觉,今日却是特别兴奋,兴致勃勃,一直在咿咿呀呀地找金喜达和陌娘抱,让大家连声赞叹:多么懂事机灵的小宝贝啊!知道今日是祖父、祖母的大喜之日呢。

第二日金喜达带着陌娘进宫谢恩,第三日回门,第四日,皇上就不让告假了。一大早,金喜达依依不舍地吻了吻怀里的娇妻,就要悄悄起床去上朝。不料陌娘警觉地睁开了眼睛:“要起了?让你喊我,你又想偷溜?”

金喜达心疼地舔了舔陌娘的唇:“你多睡会儿,反正也没什么事?”不知道是不是太大年纪初碰女人,他理智上心疼陌娘初经人事,想着要克制一些,身体上却控制不住地想要她,连着三日,白天事情多,晚上又要让他折腾,陌娘肯定累坏了。呃,今晚,呃,他没把握能控制住自己抱着娇妻在怀什么也不做,所以还是让她白日里好好休息一下。

陌娘被他缠绵地一舔,身子就软了,勉强瞪起眼睛嗔道:“哪有夫君起床上差,女子还赖在床上睡懒觉的?侍候你出门,我也该去侍奉娘起床了。”这时候南宫淼肯定都起床到老夫人院子了,她这个做长辈的还赖在床上,像什么话?

金喜达拗不过陌娘,只好让她服侍自己换衣,当然,期间趁机摸一把亲一下肯定是要的,陌娘越瞪他,他越要亲,完全不受威胁,弄得陌娘哭笑不得,只好由着他了。暗叹一成亲,这个老男人就开始倒着长了。

书杰给义父义母见过礼请了安,注意到义母略显疲态,“不怀好意”地对金喜达笑了一下,看来义父的精神头不输于他啊!呃,他们三兄妹是不是很快就会有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呢?

金喜达哪里看不出书杰眼里的调侃,老羞成怒,给了书杰一拳,这个孩子跟在皇上身边久了,越来越不老实了,没大没小,竟然敢调侃义父?

南宫淼也佯瞪了书杰一眼,活该!明知义父表面不羁,实际上最是脸皮薄,还敢惹他。呃,不过,呵呵,没想到义父清冷了几十年,一但爱上就热情似火啊。难怪爹说能够被义父这样的男子喜欢,义母也是很幸运的女人。

 第410章 改颜换貌(二更)

陌娘现在是文远侯夫人,照理就是两侯府的当家主母,名正言顺掌理中馈的人。那些一直眼红两侯府父慈子孝、一片和睦的人开始期待两侯府传出婆媳不和、父子隔阂的八卦。本来嘛,不是亲生的,凭什么比他们亲生的还要和谐?

可惜,这些人注定要失望,等了很久,他们还是没有听到半点风吹草动,这是后话了。

此时,在金老夫人院子里,南宫淼正准备将管家权交给陌娘。陌娘一撇嘴:“我哪里能弄得来那么一大滩子事?更别说那些让人头疼的应酬了。淼儿你辛苦些,一切照旧哈,我负责照看滚滚和嘟嘟就好。呃,厨房也可以交给我管,那是我擅长的,也没有人能糊弄的了我,其它就免了。”

南宫淼忙道:“淼儿不敢言辛苦,府里的管事都很能干,义母只要拿主意就成,淼儿也会协助义母的。”一般府里,都是婆婆年纪大了,或者身体不好之类,才轮到儿媳妇管家。如今陌娘还年轻着呢,只不过大她几岁,由陌娘管家才是名正言顺。还有,现在陌娘是婆婆,哪有让陌娘继续管厨房、甚至下厨做菜的道理?传出去,她这个做儿媳的岂不愧死?

陌娘不以为然:“一家人,谁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外人管得着?我明明就不擅于管家,硬着头皮上只会让我们两侯府惹笑话。我就是愿意亲自下厨做好吃的给你们吃怎么了?只要我们自己开心就好。”

金老夫人暗自点头,这个儿媳妇头脑清明、不虚荣、有主见,性子也豁达开朗。难怪连石头一样硬的儿子都开窍了。

如果是以前的金老夫人,必定将管家权看的很重,会希望由嫡亲儿媳妇掌管中馈。但是现在,在金老夫人心里,更看重、更想维护的是两侯府的和睦气氛,是儿孙其乐融融的场景。

如果金喜达真的不成亲,她也不会因为什么爵位承袭、财产继承之类的事勉强金喜达。如今。有了金皓熙这个嫡长曾孙,又有了儿媳妇,以后应该还会有更多孙子孙女,她已经非常满足了,真正将那些身外之物看得很淡很淡。

金老夫人也有一个“自私”的想法。金喜达已经四十多岁了,以后有了亲生子女,长大以后很大可能要倚靠哥哥姐姐,而书杰三兄妹和南宫淼都是重情重义的好孩子,视金喜达如亲父,与陌娘又亲厚。将来待弟弟妹妹也必定如嫡亲弟妹。因此,她绝对不愿意为了那些虚无的东西坏了儿子同义孙、义孙女的亲密关系。人心都是肉长的,经不起怀疑和折腾。

有了这些思想。金老夫人自然支持陌娘的决定:“淼儿,就听你义母的吧,没有谁规定一定是婆婆掌家的。一家人过日子,没必要管外人怎么看。那些府里乱得很,都妒忌我们两侯府呢。”

金老夫人和陌娘都如此说了,南宫淼也不好再推拒,否则就真的是不识好歹了。

于是,没有了一些有心之人期待的家斗,两侯府继续着温馨和平静,除了陌娘的身份改变。以及金喜达越来越多笑容、越来越年轻、精神之外,其它并没有什么变化。

今年两侯府关注的重点在书瑶姐弟身上,一是书瑶的及笄礼,二是书文今年要参加文武两科的举人试。

书文的功底扎实,对科考没有紧张,只有期待。一来检验自己的能力,二来只要能金榜题名,义父和大哥就不会干预他以后要做什么,他就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生意了。

书瑶现在正在绣一幅大屏风“万马奔腾”,义父说雍亲王父子都喜欢马,收集了很多画马的画,她绣一幅双面绣大屏风作为嫁妆带过去,将来孝敬公爹或者放在齐浩宁的书房里,都是一份让人期待的礼物。

书瑶正在刺绣,柳妈妈带了大名府城的消息进来,神秘地笑道:“姐儿,翠竹进甄府了。”

书瑶一愣:“真的有那种换颜之术?”前一阵子,她们接到密报,翠竹准备改颜换貌报仇。

慕容紫烨曾经帮过一个江湖神秘毒医逃脱官府的缉捕,那位毒医有一手高超的换颜之术,能在人脸上动刀子,完全改变一个人的容貌。

一次醉酒之后,慕容紫烨无意中告诉了妻子贾巧娘,贾巧娘和翠竹很快抓住了这个契机,希望改换容貌进甄府报仇雪恨。

慕容紫烨同样憎恨甄府,认定若不是甄府那些人,他们给父亲用“苟活”的事就不可能被揭穿,慕容府和他也不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听说翠竹想换颜进甄府报仇,慕容紫烨只是略一迟疑就决定大力支持,他联系了那位毒医并秘密接进府里,为翠竹换颜。

柳妈妈答道:“嗯啦,江湖中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高手和秘术,只是有正有邪。据说翠竹现在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连身上有痣有疤痕的地方都被那位毒医动了刀子消失了,额间还多了一颗美人痣。别说甄府的人,就是贾巧娘,若是不知道原委,也是完全认不出来的。对了,她的名字也改了,叫什么林莺莺。”

书瑶啧啧叹了一番,又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不是说她被割了舌头?进甄府不怕被怀疑?”

柳妈妈笑答:“据说这位林莺莺是一个小县城大财主的独生女儿,因为父母双亡,大伯夺产,将她割了舌头赶出来。慕容紫烨找人做了周密的安排,林莺莺浑身上下又没有一处像翠竹,甄府的人想怀疑都难,只会觉得是巧合罢了。”

书瑶笑着摇了摇头,无论如何,慕容府和甄府狗咬狗、互相算计陷害,她是乐见其成。

“对了妈妈,”书瑶想起了朱氏,正要开口问,柳妈妈抢先笑道:“姐儿是不是想问朱氏的事?朱氏生了,一个女娃,甄老太婆和林氏很失望,不过甄柯宝还是将这唯一的女儿当作宝,起名叫甄明珠。”

 第411章 等着吧(三更)

此时,柳妈妈口中的林莺莺正娇娇弱弱地倚靠在甄柯英身旁,一脸娇羞地应对甄老太太、林氏、还有甄大富的审视。

大半个月前,林莺莺在大街上晕倒,被正好路过的甄柯英所救,并送去附近的一家药铺看大夫。林莺莺虽然口不能言,却会写字,将坎坷的遭遇诉诸纸上,让甄柯英心疼地落泪。

甄柯英为林莺莺付了一个月的客栈房费,让她安心养病,还每日给她送吃食,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

甄柯英是典型的书呆子,本就向往话本中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经历了娇蛮跋阜的慕容芷和那个心眼多多的表妹妾,更是一下子就被娇柔温婉、善解人意的林莺莺所吸引。而林莺莺感动于他的善良和儒雅,粉面含春地表示愿意以身相报。

甄柯英大喜,一颗心完全坠入爱河,他不介意林莺莺不能说话,呱慅的女人府里已经很多了,比如他娘和表妹妾。而且林莺莺不但会写字,还能默写古诗,明显受过良好的教养,若不是被恶毒伯父迫害,根本不至于流落至此,也不可能许身于他。

甄柯英认为,是老天可怜他的悲惨遭遇,才将林莺莺送到他身边,他很珍惜这份天赐姻缘。

虽然甄柯英现在已经不是官了,不但失去了生育能力,还时不时地犯疯魔,甄大富夫妇和甄老太太对他娶妻纳妾还是百般挑剔,看着眼前相貌不俗、气质柔弱、但是还算大方的林莺莺,除了“命不好、哑巴”这两点外。其它还算满意。

当然,这份满意是对“做妾”的,妾嘛,美貌、本分就好,不会说话反而本分,也无法挑拨是非,倒也没有什么碍。

林莺莺一听做妾。美丽的双眼泪蒙蒙地看着甄柯英,可怜兮兮地摇摇头,她同甄柯英说过,她不能做妾,让爹娘在天之灵不安。

甄柯英心疼地握住她的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转向甄大富三人:“祖母、爹、娘,我要娶莺莺为妻,而不是什么妾。我已经遵从你们之命娶了一个恶妇,结果被她害得生不如死。这次我只会娶自己喜欢的、真心想娶的,如果你们不同意。我就带着莺莺离开大名府城自己生活。”

林氏气得咬牙,却是不敢发作,甄柯英最近是比较少犯疯魔了。但是一犯起病来就很难搞定他,整个府里上上下下都小心翼翼地不敢刺激到这位爷。

不仅林氏如此,甄老太太和甄大富也是如此想的。甄大富闷闷地说了一句:“我们甄府嫡子娶媳,怎么样也该是知根知底、身家清白的吧?”

林莺莺有备而来。轻轻碰了碰甄柯英,甄柯英赶紧道:“莺莺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身家怎么不清白了?你们不相信,可以派人去查查呀。总之,我是一定要娶莺莺为妻的。”自从犯疯病开始,甄柯英倒是没有了之前的迂腐和愚孝,多了几分“坚定”。只要是他认定的事,就执拗的很,不管是谁反对都没用。

最后还是甄老太太拍板了:“英儿喜欢,就依着英儿吧。莺莺姑娘先留下,在客院住着,选好了吉日就成亲。”

甄老太太很不喜欢林氏的那个侄女小林氏,生怕林氏作主将小林氏扶正,以后把他们甄家的财产都算计到林家去了。而这位莺莺姑娘虽然不会说话,但是看着还算柔婉大方,气质相貌都要胜过小林氏。

最重要的是,自从认识了林莺莺,甄柯英近来的精神、气色都好了很多,一次疯病都没有犯过。

现在甄柯宝分家搬出去住了,家里就甄柯英一个男丁,若真逼走了、或者逼疯了,哭的还是他们。

虽然甄柯灵定了个上门女婿,甄老太太还是希望将来将甄柯灵的儿子过继到甄柯英名下,那样才保险。

在甄老太太眼里,那个上门女婿薛明郎就是用来为甄家传宗接代的,如果能考个功名为甄家所用就更好了。但是甄家的财产只能留给甄家的子孙,一个外姓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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