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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皇上是个大土豪-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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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身出了皇宫。
    唉,没办法,其实这皇宫也挺好出的,毕竟她作为一个皇后,不过风秋霁觉得,如果自己会武功的话,出皇宫会更加容易的。只是她是真心不想在这里待了。
    没有人会理解她心中的难过。
    明明是很不想看到凌泽天,却依然要在他面前强颜欢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不过她真的觉得自己已经装不下去了,每次想起来,心都一阵一阵的痛,想用其他的事来麻痹自己,让自己忙起来,忘了凌泽天,可能是因为她太闲了吧,还是无法忘记。
    出了皇宫,风秋霁望着人来人往的大街,突然觉得对这个世界有种陌生感,真的很陌生,其实她什么都不了解,对这个世界什么都不了解,对这里的人一无所知,所有的亲人,熟人,其实一点也不亲,不熟。
    她没回宰相府,因为在她的感觉中,那里不是她的家,所以她也没必要回去,她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因为她知道这样一直走下去,就能出了帝都。
    猛然间看到街边有卖马的,风秋霁寻思着自己该买一匹,虽然她不会骑马,但在这没有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的古代,她若是不买个交通工具,估计要走死。
    虽然她不会骑马,但是也可以买了再练。
    经过与马主人的一番交涉,风秋霁最终用十两银子买了一匹棕红色毛的普通马。因为她不知道行情,也不知道这十两是贵了还是便宜了,不过有一点让她心里特别舒服,那就是这钱还挺耐用的。
    就算离开了,她依然相信,未来还是美好的。
    风秋霁踏着宽阔的大路,身后跟着小马哥——这是她给她的交通工具取的名字,朝着灿烂的夕阳前进着。
    到了城外,风秋霁决定骑上马试试看,这可是她人生第一次骑马,希望一次成功。
    摸了摸身边小马哥的头,然后好好地安慰了它一番,风秋霁开始努力翻身上马了。
    “咦,这怎么上不去?”
    “咦,这马背怎么这么高?”
    总觉得以前看别人翻身上马,只用伸伸腿就行了,今天风秋霁自己试验,才知道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她努力地跷着她的小短腿,试了几次,却上不去……
    不管了,风秋霁实在累的已经没有力气了,于是抓着缰绳,连抓带爬地蹭上了马背,趴在上面气喘吁吁的休息。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看着容易做起来难啊。
    “真是太爽了。”休息好后,风秋霁就开始激动了,手握缰绳,难掩兴奋之色。
    她眺望着远处一望无际的狂野,不禁热血沸腾,一股豪迈之感由心底而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古代那些要出去征战的英雄,一声令下,冲向敌人,金戈铁马,血溅沙场,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杀的哀鸿遍野,残阳如血,伏尸百万流血千里,问世间战场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
    大家不用理她,她已经神经错乱。
    “小马哥,冲啊!”扯缰绳,扬马鞭,小马哥在她的召唤下,如脱弦的箭一般奔了出去,此时风秋霁也管不上它到底是冲向哪里了,因为她已经激动到管不了这些了。
    不知道小马哥奔了多久,风秋霁总算掌握了一点技巧,心里暗喜这小马哥真乖,她本来还担心自己会被耍下去,看来这马性情十分温顺。
    到了傍晚,风秋霁赶到了一个小镇,也不知道是哪里,只是看有客栈和酒肆,也觉得有些饿了,于是便打算找家客栈住一晚,顺便休息一下,她这趟出来,本意就是打算好好旅游一番,学习李白爷爷,要将足迹踏遍大江南北,最后玩累了,便找个好地方开始安居乐业,做点小生意,然后再娶个相公,生个娃,嗯,小日子过得也还不错嘛~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呐?”刚走上门,就有一个小二热情的迎了上来。
    抬头看看已经越来越黑的天空,风秋霁果断道,“住店,顺便再给我的爱马来几斤上好的草料!”
    “好的,客官里面请。”
    风秋霁看了看大厅,熙熙攘攘的人群,算了,还是上二楼去吧。
    ……
    在二楼坐了不知多久之后,风秋霁已经饿得连动都不想动了,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怎么还没人来招呼啊,难道他们想饿死我么?!”
    “小二。”用尽力气大喊一声。
    她坐了这么久了,都没人来招呼,难道他们都不知道顾客是上帝吗?这种客栈还开什么开啊?等下一定要去客服投诉他们!这种小地方的客栈,果然没有京城的好!
    “没空。”一个小二瞥了她一眼,冷淡地说。
    风秋霁朝他旁边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和一个小姐正在吃饭,应该是出来约会的吧。可他们是怎么出来的?以前的礼教不是很严么?怎么他们能这么大摇大摆的出来吃饭?!
    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旁边站了两三个小二招呼着。
    真是不爽啊,同样是来吃饭的,为什么待遇如此不同。
    “小二,给本小姐过来!”风秋霁火了。
    “你要吃什么?”那个小二一脸不情不愿的走过来。
    “把你店里所有的招牌菜都给我端上来。”眼皮都没抬一下,她摆出一副很阔气的样子
    “真的吗?”他有些惊讶的上下打量着风秋霁。
    “同样的话,本小姐不想重复第二遍,怎么?怕我付不起吗?”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粗布衣服,风秋霁这才意识到,原来今天她穿的太低调了点,看来等会吃了晚饭,应该去物色几件高档点的衣服,没办法,出门在外啊,形象很重要。
    “没……当然没有,客官,请您稍等。”小二立刻换上满脸笑容。
    “真是势利。”不过有钱的感觉真好。
    奔波了那么久,终于停了下来,风秋霁开始回想今天所发生的事,还真的挺多的,早上是去见太后,又见秦如烟,又见凌泽天,然后又见了那么多人,没想到傍晚,她就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小镇了,在这满满的夜色里一个人吃着饭,住着店。
    如果她不再回去,是不是代表着她再也见不到那些人了呢?
    心中突然涌上了一丝惆怅,早知道应该好好和他们告别的,再怎么说也要送个礼物留念什么的,都怪凌泽天惹了她,一气之下,就这样走了,连声再见都没来得及和凌泽昕,樱轩宇,樱花落,阿诺他们说。
    想起今天凌泽天还和她告白来着,世事弄人啊,她也无法在宫里待下去了。
    还不如就这样走了呢,走就走了吧。
    吃了一顿算是山珍海味的饭菜,但一个人吃却索然无味,也没什么好吃的,风秋霁看着大街上来往的人群小贩,突然很想冲下去拉几个人上来陪自己吃饭。
    她不喜欢孤独的感觉,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不喜欢这种被抛弃的感觉。
    她想要和很多人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闹,一起很开心。
    有时候事情还真就这么巧,正在她想着,突然发现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嘈杂声。只见一个皮肤白净,但是衣服却有些凌乱的男子正在和刚才那位给她点菜的小二争论着什么。
    风秋霁仔细听了听,原来是因为那个男的因为钱丢了,所以想赊账,可是小二兄一听这话,连进都不让他进店门,看来这个小二兄还真是够势利。
    啧啧啧,这人真傻,干嘛不吃了再说赊账的事,那么诚实的人,还真是世间少有,要是换了她没钱付账,她吃完就想办法溜了,才不会在这里扯这么多。
    见他可怜,风秋霁决定出手相助,于是她叫了一声,“小二,把那位公子请过来。”
    “好的。”说着,小二十分不满地看了他一眼,笑容满面地将那个公子叫了过来。
    待他过来后,风秋霁将他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长相颇为清秀,也算的上是个帅哥,只是身着粗布麻衣,看起来颇有些寒酸。
    “不知这位姑娘叫在下过来有何要事?”
    “没,我一个人吃饭,吃不完,你看看,还有好多菜都没动,若公子不嫌弃,就一起吃吧,你若嫌弃,那我帮你另叫一桌,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不是不舍得给你花钱,只不过我这桌子饭菜若是不吃太浪费了,浪费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那男子听到风秋霁这番说辞,突然哈哈一笑道,“能与佳人共进晚膳,是在下的荣幸。”
    风秋霁见此人行为举止,言语措辞都十分得体,看这样,应该是个穷苦书生吧,说不定正准备进京赶考,都走到这里了,可惜钱丢了,于是心中对他又多了一份同情和敬仰,打算等下吃完饭分别时给他点盘缠,让他好继续进京。
    她以往最敬佩的莫过于金庸老爷子书中的大侠,个个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子,她也很想学他们那样劫富济贫,做一代大侠,可惜她不会武功,但她风秋霁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见到有人困难,也理应伸出援手,嗯,她真是伟大!
    ------题外话------
    第一卷结束~(≧▽≦)/~啦啦啦
    撒花撒花~
    感谢各位亲的支持!





     第四十三章 路遇强盗
     更新时间:2014…3…10 0:24:30 本章字数:5013

    席间谈笑,风秋霁才知道,原来他叫杨思源,并不是什么进京赶考的穷书生,家就住在这镇外不远处,今日本来是打算上这镇里买些东西,却不想把钱给丢了,因为饿极了,所以就想来这里吃点饭再回家,没想到这小二如此之抠门,竟然连店都不让他进。悫鹉琻晓
    一顿饭饱之后,杨思源拱手对风秋霁道,“不知姑娘高姓大名,改日在下好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
    “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门在外,谁还没个不方便的时候,杨公子就不必太放在心上了。”
    “姑娘此言差矣,在下名叫思源,就是爹娘希望在下牢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一做人道理,姑娘对在下有大恩,岂可不报?”
    “哈哈,大恩不言谢,杨公子你就不用客气了,”说着风秋霁笑了起来,其实她也是因为不好把名字说出来罢了,虽然凌朝皇后不是什么名人,但是名字估计还是有许多人知道的,这番出来,若不用假名,估计会遇到很多麻烦,想了想,对杨思源说,“我叫风秋秋,你叫我秋秋就行了。”
    “哦,秋秋小姐,好名字。”杨思源听到了她的名字,顿时眉开眼笑道。
    风秋霁一听他这么说,脑袋里顿时浮现出了另一个东西,这秋秋,怎么和腾讯秋秋读音这么相近啊,难道她的名字,就真的没有一点好的吗?真是欲哭无泪!
    “杨公子不必客气,既然你吃饱了,那我们就此分别吧,我还有点事,先走了。”说着,风秋霁站起身告辞,因为她现在打算去买衣服了。
    话说这个买衣服逛街啊,是女人的天性,风秋霁一直都觉得,其实雌性动物应该都有这一爱好,只不过呢,只有人才有这么高的智商,所以也就只有女人才会整天逛街。
    不过看这情况,以后她还是女扮男装比较好,毕竟她长得这么漂亮,一个大姑娘,又不会武功,在外面行走实在不方便,万一哪天被坏人盯上了,那岂不是自讨苦吃,还是男装比较方便啊。
    逛了许久,买了几套合身的衣服,风秋霁回到客栈时,也不知道几点了,只觉得很累,于是倒头便睡,等天亮了继续赶路。
    皇宫这边,凌泽天一个人在朝云宫中难以成眠。
    今天他前脚刚走,不久阿诺就来告诉他,风秋霁跑了,出宫了。
    他本想传令下去不准放她出去的,但后来转念一想,既然她不愿意留在这里,自己强留她又有何意义呢?还不如就这样放她走了,于是就没拦她。
    原本以为她回府了,派人去宰相府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没回去。
    现在她真的走了,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一个人在外面会不会出什么事,总之凌泽天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皇上,秦妃娘娘求见。”殿外传来了孙公公的声音。
    凌泽天想了想,本来想说不见,但最终还是坐起身,“让她进来。”
    话音刚落,秦如烟便推开门走了进来,她径直走到床头,在床边坐了下来,看着凌泽天只穿着里衣,随后道,“皇上这么晚了还没睡吗?”
    “你不也还没睡吗?”凌泽天看了她一眼,他和她曾经一起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只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臣妾思念阿夜,所以睡不着。”秦如烟笑道,细嫩的手握上了他的手,“不知道你又是为何事睡不着呢?”
    淡淡的温度,还是像以前一样,只可惜,两颗心现在却距离那么远那么远。
    凌泽天只是看着她的笑容,默然不语。
    “我们能不能,像以前一样……”秦如烟见他不说话,也没反应,心里有些难过,于是凑过去,轻轻拥住了他,“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爱你,只不过和你分开了太久……”
    “烟儿。”凌泽天突然像以前那般唤着她。
    “嗯?什么?”秦如烟听着这亲近的昵称,心中欢喜,便又将他抱紧了一些。
    “过去了的,就不可能再回来了,就算找回来了,感觉也不一样了。”说着,凌泽天推开了她,握住了她的肩膀,一字一句道,“所以,还不如停留在当初,至少留下的感觉,是怀念。”
    泪水顺着秦如烟的脸庞滑落,虽然知道凌泽天的心中已经没有她了,但是此刻听着他亲口说出这些话,心里还是忍不住难过。她知道,凌泽天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真的很难过。
    但人心就是这样,变幻莫测,谁又知道,两个人会在什么时候相爱,又会在什么时候分开呢?
    “你执意要做朕的妃,于是朕便允了你,其实你早该明白,朕对你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如今,你若想离开,朕也可以放你走。”
    “我不要离开你,”秦如烟哭着抱住了他,“我不信你真的不爱我了,你为什么不爱我了……”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朕累了,想歇着,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说着,凌泽天再次推开了她,示意她下去。
    爱情就是如此伤人的东西,只不过人们还在一次又一次彼此伤害,让人可惜可叹。
    **
    第二天一大早,风秋霁就睡醒了,换上男装,然后再把头发扎起来,嗯,猛然间一看,她也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啊。用过早点,让小二牵出她的小马哥,风秋霁便上路了。
    既然不知道去哪里,干脆就一直这样游山玩水吧,只不过这一个人的旅途,着实寂寞了些,若是有人肯和她一起同游,岂不妙哉?!
    正在她的小马哥撒开蹄子跑的正欢时,突然从草丛中跳出十多个人,大吼一声,“打劫,小子,把你身上的财物全都叫出来,大爷就饶你一命。”只见那个带头的大哥拿着一把刀说。
    这番突如其来的意外,着实让小马哥吓得不轻,它惊叫一声,差点没把风秋霁甩下马背。
    风秋霁刚觉得纳闷,他们在叫谁啊?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女扮男装,“真是的,当强盗也要注重说话的水平好不好?让我来告诉你们应该怎么说。”她怎么这么衰啊?!刚出镇就遇到强盗,而且还是一群素质很差的强盗,当强盗,怎么可以连经典台词都不会说?还要她来教!
    “嗯哼……”风秋霁清清嗓子,“听好了,本少爷只说一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真的很好哎,大哥。”其中一个强盗听后赞叹道。
    “大哥,你真是识货啊。”风秋霁向他投去赞扬的目光,正准备称赞他孺子可教也,朽木可雕也,突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昨晚和她一起吃饭的杨思源!
    这小子,不是说自己家住在镇外吗?!
    怎么现在摇身一变变成强盗了!
    “老二你说的没错,确实不错,好,大家听着,以后就用刚才那个。”强盗头子点点头,“不过……即便如此,还是要留下财物。”
    风秋霁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这强盗一点儿也不笨嘛!见杨思源看着她,眼中没有丝毫熟悉感,风秋霁心中不禁哀嚎,看来她的变装还真是成功啊,这小子竟然没认出她!
    “大哥,话可不是这么说的,我好歹也教了你一个很气派的口号,正所谓,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你就当是报答我,这一次放过我吧。”
    “不行,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那我们这帮弟兄还要不要养家糊口了?”强盗头子大刀一挥,坚定地拒绝了风秋霁的请求。
    “可是大哥,我真的没钱啊,呜呜呜……”
    “少废话,你这小子,穿的这么好,说没钱谁信啊!”强盗头子把她从马上拎了下来,先示意手下把她的小马哥给没收了,眼看着小马哥被牵离了自己的身边,漆黑的大眼睛中还泛着泪花,风秋霁的眼眶也觉得十分难受。唉,天意弄人啊,虽然她和小马哥才相处了不到一天,但是风秋霁知道,她以后再也不会遇到像小马哥这般温顺的马了,就算遇到了,感觉也不一样了!
    早知道她就不穿这么好了!风秋霁思索着,等下还是去大街上找几个乞丐,把他们的衣服抢过来穿上,这样就不用担心会被打劫了。
    唉,现在才理解出门万事难啊,女装怕被劫色,穿太好怕被劫财,这个世界,为何让人如此蛋疼!
    “大哥,我能不能和你家老二商量点事?”说着,风秋霁指着杨思源道。
    “你这小子哪来这么多要求?!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砍了!”强盗头子已经十分不耐烦了,以前抢劫哪有这么麻烦过,直接把刀往脖子上一架,问一句“要钱还是要命”,各种路人就纷纷把钱交出来了,哪用得着这样废话!
    “大哥,让我去看看他还有什么要说的吧。”杨思源倒是十分通情达理,见风秋霁有这要求,就答应了,强盗头子见当事人自己都同意了,也不好再说什么,“老二,快点解决啊,半个时辰后还有下一桩生意要做!”
    风秋霁见他同意了,连忙把他拉到一边,小声道,“二哥,能不能把我也拉进你们帮里啊?”
    ------题外话------
    第二卷的生活开始~(≧▽≦)/~啦啦啦





     第四十四章 人生第一次劫道
     更新时间:2014…3…10 0:24:30 本章字数:5039

    “你?”杨思源上下打量了风秋霁一番,随后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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