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武侠新世界-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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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擒拿手法,公门捕快最常用来制服犯人的手段,苏阳不止一次看到杨峥在那些稀奇古怪的打人动作里加上这种手法,经过上千年无数捕快在人体上实验改良,绝对简单有效,被这种手法擒拿住的人有力气也很难使出来。
所以江湖中的高手并不喜欢捕快一类的人靠近自己太近。
应无物残剑尚未挥出,就觉得手臂被人死死扣住,他刚要运气震开,手肘已经传来咔蹦一声闷响。
却一点也不疼。
因为他已经没有头了,没有头的人不仅仅不会头疼,全身任何一处都不会疼的。
第六十七章 外有清泉内有酒
应无物的身体倒在了地上,一代神剑,死后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至少普通人死的时候会有全尸。
杨峥从地上爬起来,满脸是血,好在都是别人的血;苏阳走到远处重新捡回了青钢剑插在腰间;蓝大先生收回了自己的蓝山古剑。
杨振和蓝一尘同时望着苏阳,异口同声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两的脸上全是疑惑,难道这场好像事先演练过无数遍的围杀,这两个当事人居然都不完全之情?
苏阳摊开手笑道:“这件事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但是解释起来很麻烦。”
第二步,就是剪除狄青麟最强大的臂助,应无物。
在原剧情里,狄青麟武功大成,就是因为他亲手杀了应无物之后,信心精神到达巅峰状态,可以说应无物就是狄青麟的祭刀人,那柄很可怕的薄刀,在斩杀了应无物之后,更是几乎有了某种魔力。
现在的狄青麟已经足够可怕,决不能让他的武功再提升一个台阶。
而如果狄青麟不杀应无物,那么应无物就会始终守在他身边。对付狄青麟已然要了老命,何况再加一个武功不在狄青麟之下的神剑?
而且剧情已经发生了变化,苏阳有十分把握,应无物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杀自己和杨峥,所以无论如何,要杀狄青麟,必先杀应无物。
但苏阳也绝对清楚蓝一尘杀不了应无物,因为他的眼睛确实已经不行了。但这反而是一个击杀的机会。
想要做成这件事,有几个关键点:杨峥抱腿、蓝一尘出剑、苏阳飞身格剑擒拿。
这三个动作必须一气呵成,配合紧密,只要稍微有一点不到位,今天死的就不是应无物。
所以苏阳才会跟在杨峥身边十几天,一方面学习他的拼命技巧,另一方面就是要看清他的出手规律,确保和他之间默契无间!
至于蓝大先生,苏阳相信以他的江湖经验,杨峥抱住蓝一尘之后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但是在这之前,还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怎么说服杨峥干涉这场决斗;第二,蓝大先生有他自己的骄傲,这种人就算自己的头没了,也不会乘人之危,也必须有足够的理由他才会在杨峥抱住应无物之后出剑。
杨峥搞错了一点。他的父亲并非没有真正的朋友,若是没有朋友,他父亲在受伤之后的那几年里,早就被人杀了,而杨峥也活不到这么大。
世上有这么一种朋友,不会经常的出现在你面前,甚至多年都不见一面,只是偶尔会传来一个简单的问候。一旦当你遇到危难,以前所有的朋友都消失的时候,他却会忽然出现在你家门口,甚至你会错以为他多年来一直就住在你隔壁的那间房。
但实际上,他也许已经赶了十万八千里路。
有些朋友可以托财,有些可以托孤,这种朋友,可以托付性命。蓝一尘就是这样的朋友,杨峥的父亲把自己的命和儿子的命,托付给了蓝一尘。
江湖中很少有人知道应无物和狄青麟的关系,而大多数人也以为蓝一尘和杨峥的父亲是生死仇敌。
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应无物和蓝一尘却都深知彼此的底细,应无物这次来的根本目的其实是杀掉杨峥,而蓝一尘则是保护杨峥。
所以这根本不是一场涉及江湖道义的公平决斗,应无物和蓝一尘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杀死对方!只要有机会,他们一定会出手!
最后就只剩下怎么让杨峥相信应无物和狄青麟之间的关系这一个难题。
苏阳原先的打算是随便找个理由忽悠他信了为止,总不能对他说我看过原著吧。
没想到狄青麟很“主动自觉”的帮了个忙,在之前半个月中,狄青麟派来的杀手大多由杨峥出手活捉,在审问过程中,苏阳刻意的把话题朝这方面引,这些杀手中有两个人都招认了直接指派他们任务的,正是瞽目神剑应无物。
苏阳在面馆前伏在杨峥耳边说的那句话就是:这瞎子是应无物,你待会无论如何也要抱住他的腿!
整件事里,只有苏阳全局掌握,蓝一尘知道一部分,杨峥知道另一部分,但都不完整,所以他们才会感觉奇怪不理解。之所以之前不告诉他们,是因为今天真的是第一次见到蓝一尘,而蓝一尘不在场,很多事就没法对杨峥说清楚。
听完苏阳的解释,蓝一尘沉思片刻,忽然问:“你怎么知道我和杨恨的关系?”
杨恨就是杨峥的父亲,当年纵横天下的独行大盗。知道蓝一尘和杨恨关系的人很少,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层关系,刚才苏阳所说的一切都没有成立的基础。
苏阳心中苦笑,这正是自己唯一无法解释的一点,原以为自己说的已经是千头万绪,他们未必反应的过来,没想到还是被蓝大先生一眼看穿了。
好在苏阳会忽悠,到这时候也只能忽悠了,而且怎么忽悠苏阳也早就想好了。
忽悠也是一种本事,只要你能说的圆,说的别人找不出破绽,他不信也得信,因为人总是习惯性的要为发生的事找到一个‘理由’,越是心思缜密的人越是如此。
苏阳接下来忽悠的内容里,唯一的破绽就是杨恨,只要杨恨在场,一定能揭穿他。
杨恨会在场吗?当然不会。死了快二十年的人怎么可能出现?
所以苏阳又一次忽悠成功。
三个人相识对望几眼,忽然哈哈笑了起来。
杨峥对蓝大先生说:“多谢。”
蓝大先生对苏阳说:“多谢。”
蓝一尘只欠杨峥父亲一条命,现在却还了两条,所以杨峥要对他说‘多谢’;
而蓝一尘觉得自己欠了杨峥父亲一条命,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杨家的人,苏阳设计了这个局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所以他要对苏阳说‘多谢’。
这看起来是很复杂的关系,但实际上只要用两个字就能说明:义气。
苏阳说:“你们谢来谢去的不觉太酸了嘛?如果真的要谢,我们就去喝酒,你要谢谁,就把谁给灌醉,这才是真正的感谢。”
于是他们去喝酒。
小面馆已经打烊了,根本没处去找下酒菜,但他们找到了更好的下酒菜!
他们在说杨恨,说那个当年凭借一柄离别钩纵横天下的杨恨。
说道杨恨一招割掉了武当七子中明非子头颅的时候,他们干了一大坛!
明非子根本不明是非,滥杀无辜比起黑道中人更加凶残。
说道杨恨在河南先杀巡抚,再截了中原镖局二十万两银子的时候,他们又干了一大坛!
那年河南正在发大水,河南巡抚却把朝廷播下的四十万赈灾款贪了一半,委托中原镖局押送回老家。
说道杨恨一夜之间屠尽金陵三大剑派的时候,他们再干一坛!
金陵三大剑派联手把持了秦淮河八成的花船,每年不知有多少良家女子被他们推下火坑。
。
苏阳喝的最多最快,已经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坛,脑子里只剩下一个画面:一名独行大盗手持一柄怪钩,杀的天昏地暗,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杨峥摇摇晃晃的问蓝一尘:“蓝叔叔,你的眼睛?”
蓝一尘摇头道:“应无物说的不错,我的眼力早巳不行了,我处处炫耀我的神眼。刚才我根本已看不见应无物出手,他一拔剑,我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
“难道不能治?”
蓝一尘大笑摆手:“不能治,也不必治!我要谢谢我这双眼睛,数十年前它为扬名天下,现在又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杨峥问:“什么难题?”
蓝一尘眺望远方的夜幕,一双神眼几十年来第一次变得如此温柔,缓缓道:“十年前,我已在一个小山村里买了几亩田,盖了几间屋,屋后有修竹几百竿,堂前有梅花几十株,青竹间红梅,还有几条小小的清泉。我早已打算在洗手退隐后,到那里去过几年清闲安静的日子。”
他很平静的接着道:“怎奈浮名累人,害得我一点儿都下不定决心,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这个重担子。这双眼却帮我下了这个决定。”
蓝一尘看着杨振和苏阳,既像是在看两个子侄,又像是朋友:“你们有空时,不妨到那个小村去找我。”
“我记得,你的屋后有修竹。堂前有梅花。”
“我屋里还有酒。”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去。”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等你来。”
“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去。”
这种气氛多好,可惜偏偏有人要破坏它。刚才还醉的像死猫一样的苏阳忽然一咕噜坐了起来,眼睛亮的吓人,大声的说:“你不能去,你也不能去!”
“为什么?”杨峥和蓝一尘同时问。
“因为一共有四步,我们好像只走完第二步!”
说完这句话,苏阳忽然一把拉住蓝大先生就跑,这两个人跑的真快,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第六十八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
江湖中有一个不太公开的传闻,瞽目神剑应无物是天下第一下侠少狄青麟母亲未嫁时的密友。
当然这个谣言的流传面很小,而有资格谈论这个谣言的人,大多数不会相信这种无聊的话。但他们却会不自觉的把狄青麟和应无物的武功来作比较。
很多人认为,狄青麟的武功比应无物强一点。
一点儿的意思,就是他只要用手指轻轻一点,应无物就败了。
当然这也是谣言。
不过谣言大多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比如应无物的确和一等侯狄家的关系很密切,而狄青麟的武功,也确实比应无物高。
高的并不多,如果说应无物在公平交手的情况下,经过苦斗可以同时杀掉蓝大先生和苏阳杨峥,那么狄青麟差不多就是可以轻松杀掉他们三个。
所以苏阳才一定要走四部棋,并且把‘拼命’放在了最后。
但是就在苏阳走完第二步棋,准备走第三步棋的时候,他忽然失踪了。
是真的失踪了,连杨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好像江湖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快剑小苏这个人一样,好像杨峥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苏阳走之前,只和杨峥说过一句话:我要去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
什么是最黑暗的地方?一个人背弃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岂非就是沦入了最黑暗的深渊?
江湖中很快就有传闻,神眼神剑蓝大先生约战天下第一侠少狄青麟。
江湖中的传闻真多。
。
练剑练刀的人往往身边会跟着一个童子,而且一定是个年纪不大,长相清秀的白衣小男孩。这个小男孩的作用简直多极了。在平时可以捧刀捧剑,在大庭广众之下可以帮主人撑门面。
当然了,有时候漂亮小男孩还有些其他不能说的作用,因此只要这世上还有懒人,喜欢摆谱的人,和变态的人,漂亮的小男孩就一定存在。
狄青麟身边就跟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十二三岁的年纪,一身比狄青麟的白衣稍微黯淡一点的白色外袍,长得唇红齿白,小脸蛋粉扑扑的,实在是招人喜欢。
狄青麟的面前跪着一个秃子。
如果说狄青麟身后的小男孩像是个做工精美的小瓷娃娃,那么秃子就是个被摔碎重新粘的扭曲的老泥娃娃。
“没想到俺是在为小侯爷办事,实在太有光彩了。”秃子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一个头,他的声音和他的长相真是太配了,同样不像是个人。
狄青麟没有说话,小瓷娃娃问:“你确定思思是杨峥背回去的?”瓷娃娃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也很配。
秃子点头:“俺亲眼看见的。”
瓷娃娃又问:“你确定快剑小苏已经离开了?”
秃子很自信的分析道:“俺留心了杨峥五天,都没见到有别人,他还把吕素文接回来了,如果他只有一间房子,如果房间里还有别的男人,他老婆肯定回来住肯定不方便。”
瓷娃娃问:“没被发现?”
秃子得意道:“俺和杨捕头住对门,成天见面,再说了俺去年得了场大病没钱抓药,还是他出的钱,所以他绝对想不到俺会去监视他夫妻两。”
秃子说这些话的时候,居然一点都不脸红,反而说的理直气壮的就像他多么有本事一样。
瓷娃娃果然点头微笑:“你倒真有点本事。”
秃子更得意。
瓷娃娃说:“你这次干的不错,侯爷赏你一千两银子。”
瓷娃娃得眉清目秀,一脸讨人喜欢的样子,尤其是拿出银子送人的时候,更让人没法不喜欢。
秃子的眼睛立刻就眯了起来,伸手去接银票。
可惜他没接住,因为他只看见了瓷娃娃拿银票的一只手,而瓷娃娃明明有两只手。
另外的手里有一把刀。
这把刀轻轻松松的就送进秃子的心脏里去。
送的很到位,连一分都不剩。
狄青麟虽然喜欢体验死亡的滋味,但是像秃子这种人,他也不屑去动手。
脏手。
咔嚓一声轻响,房间里光线一暗,秃子的尸体已经消失。
瓷娃娃不仅漂亮,而且聪明,居然什么事情都知道:“侯爷,应老爷死在蓝大剑下,当时杨峥和苏阳也在场,杨峥的老婆吕素文和思思是很好的朋友,苏阳和杨峥也是很好的朋友。”
“杀了吕素文,杨峥留给我。”狄青麟留下这样一句话,起身出了门。
门外还是那辆四匹白马拉的大车,大车的车夫却已经换了。
上次拉他去牡丹山转的那名车夫得了很多的赏钱。
像那种苦力人,有了钱难免多喝几杯,多喝了几杯难免就会醉。
一个喝醉酒的苦力,失足跌落湖里淹死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而且也不会有人管,只能算是一件不幸的悲剧。
世界上合情合理,且不会有人管的不幸之事真多。
大车缓缓开动,驰向黄山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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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过了半个月天,江湖中又有了一个新的传闻:蓝大先生约战狄青麟居然未至!
这比之前约战的消息更劲爆,主动约战却不至,定然是蓝大先生怕了狄小侯爷,江湖中从此后,算是没神眼神剑这号人物了。
蓝大消失了,苏阳也消失了。现在的杨峥只能孤身面对一切。
吕素文劝他:“只要我们不再去招惹狄青麟,也许他就不会再找上我们,你最好的朋友和最值得信赖的前辈都已经跑了,你何必还留在这里。我这些年攒了点钱,足够我们过下半辈子了。”
杨峥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原本认为狄青麟这样的人应该去死,哪怕用自己的命去换他的命也可以。
命和死一样,都只有一次,当然无比的珍贵,所以一定要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换来最值得的代价。
所以他即便在最潦倒,连饭都吃不上的日子里,一双眼睛依旧是明亮的。
但只有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峥明亮了二十多年的眼睛,却变得无比的浑浊,像是一个得了重病快要死去的老人。
经历这一切之后,他开始觉得累了。
没有人是真正从内心到身体都是铁打的,尤其是在你相信的一切人和事在一夜之间全部被完全颠覆之后,任何人都会累的。
这个时间杨峥原本应该在衙门当值的,他却留在家里,和吕素文开始收拾行礼,准备直接向熊知县请辞,然后离开这个地方,找一个偏僻的乡镇过上一段日子,如果狄青麟真的不再找自己的麻烦的话,就带着吕素文回老家,种几亩田,生一群孩子。
想到这里,杨峥忽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能和自己喜欢了半辈子的女人厮守一辈子,这也是一种很幸福的生活,实际上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盼望的生活,虽然有些美中不足,但要得到一些,必然要舍弃一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甚至已经和吕素文商量好,等孩子们长大后,一定不教给他们武功,连打架的方法都不交。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不停的告诉他们:不关你的事就不要管,没有好处的事就不要干。
这两条道理,简直胜过一切的武功秘籍!
修炼再强的武功也可能会死,但这两条却能让人活着。
桌上除了行礼之外还有一柄铲子,杨峥准备在离开之前去埋一件东西,把这件东西深深的埋进地下,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看一眼,也不会再去想一想。
再看再想,他就是猪。
这时候,有人敲门。
第六十九章 奇怪的黑暗
这是一个漆黑的地方。
有很多情况都可以导致黑暗,譬如无星无月的夜晚,暴风雨来临前的乌云遮天,用层层厚布挡住窗户和门的屋子,深山老林里某个山洞的最深处,甚至你闭上眼睛也会感觉到黑暗。
世界上却又很少有完全绝对的黑暗,除非是完全密封的空间里,否则一定会有多多少少的光线透进来,哪怕这种光线你暂时捕捉不到,但也一定会有,因为光线本就是无孔不入的。
猛然进入黑暗的时候会看不见,看不清,但只要你在黑暗中停留的时间长了,习惯了黑暗,就一定能多多少少看到一点,也许看得不远看得不清楚,但一定能看到。
而眼前的这个地方实在黑的很彻底,已经近乎是绝对的黑暗。
即便把手掌放在自己面前半寸的地方,都不可能看见,即便是有一双神眼,在这里也和盲人无异,无论停留多久都捕捉不到一丝的光线。
在远古时代,人类祖先的外表还很类似野兽,在进化的过程中,他们最先学会的不是建造可以遮风挡雨的木屋,也不是冶炼能够伤害敌人保护自己的兵器,更不是在同类中划分出高低贵贱,他们最先学会是使用“火”,这恰恰是野兽最为惧怕的。
用火来温暖自己,用光明来驱散无边的黑暗。
恐惧黑暗,追求光明,也许正是人类心底最深处,最原始的需求。
如果说‘光’对于人类意味着正义和安全,那么这个没有一丝亮光,绝对黑暗的地方,是不是世界上最邪恶恐怖危险的所在?
这里不仅黑暗,连空气中都充满着腐朽的味道,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过了。
但就在这种绝对的黑暗中,居然有人,而且这个人还在很小声的自言自语。
“这不能怪我不仗义啊,老白的心机比他深多了,老白能装的像,他未必能装的像,他要是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