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肉身-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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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能够拥有的东西,难免成为捆束人身的道德绳索。道德归罪就是用道德绳索捆束人身,其正当性依据就是寻求意义的人生。道德归罪有两种,他人归罪和自我归罪。我在前面已经谈到过他人归罪的情形。在昆德拉看来,更可怕的是自我归罪。据他说,卡夫卡讲故事的主题几乎都关乎自我归罪:从没有做任何坏事、或者说不知自己做过什么坏事的K生活在他人归罪的处境中,日子久了,K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有罪,开始用不是自己的道德原则来审判自己的生活。自我归罪是个人的一种生存状态,由社会的或意识形态的他人归罪来审判自己,自己让自己变成有罪的人。 无论哪种归罪,都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所谓道德形而上学,就是要求每一个人寻求既定的有意义的人生,有如古典音乐,生活必有一个主旋律,和音是为此而配置的。人义论自由伦理有如现代音乐:生活中没有主旋律、没有调性,当然也就谈不上非要有走向终结的和声解决。要克服道德归罪,必须拋弃寻求有意义的人生这一道德形而上学的律令。人义论自由伦理用“兴奋的道德”对抗道德归罪,让个体的生命不再受寻求既定的有意义的人生这一道德形而上学律令的支配: 兴奋的道德与审判的道德相反:在它的保护之下大家都做他们想要做的事:每个人都已经可以吮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准备要放弃的自由:请看看地铁里您周围的人们:坐着的,站着的,每个人都有个手指放在脸上的一个孔里,在耳朵、嘴、鼻子里,没有人感到被别人看见,每人都在想着写一本书去说出他的不可摹仿的独一无二的掏鼻孔的自我;任何人不去倾听任何人,大家都在写作,每个人都像跳摇滚一样写作:单独,为自己,集中在自己,其实却和所有别的人一样重复相同的动作。在这种形式统一化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境况中,负罪的感觉不再和过去一样起同样的作用:法庭始终在工作,但是它们仅仅为过去所入迷;它们只瞄准着世纪的心脏:他们瞄准着上年纪或死去的几代。(《遗嘱》;235页) 如果“兴奋的道德”战胜了“审判的道德”,人生过程就变得迷雾(道德的模棱两可)般迷漫。昆德拉用生存迷雾比喻没有道德法庭和道德归罪的生存状态,与晴天白日的生存状态形成对比。在迷雾中前行与在黑暗中或艳阳天中前行大不一样。黑夜与光明相辅相成,雾中的光景没有光明与黑夜之分,也就是没有善与恶之分、有意义与无意义之分。 在黑暗中,人们什么也看不见,人们是盲目的,人们受到制约,人们不自由。在雾中,人是自由的,但这是在雾中的人的自由。(《遗嘱》;238页) 昆德拉毕竟是自由主义的伦理思想家,懂得人的道德自由的有限性。他提供的这种心安理得的自由伦理,不是大智大慧、洞彻人生的伦理,而只是一种在有限的现在中享有的自适伦理,一种自蔚的自由。无需寻求有意义的人生,就好像无需寻求令自己心跳的爱者,既然如此,自蔚的自由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问题是,在迷雾中前行,过不寻求有意义的人生的生活,是否真能心安理得?自蔚的自由是否真的舒服得很? 毕希纳看到,人义论自由伦理最终会在冲动的自由身上撞得粉碎。昆德拉却觉得,“随着思想的自由,词语、态度、笑话、思索和危险思想的自由,理智上的挑衅日益缩减,在普遍趋炎附势的法庭的警惕监视下,冲动的自由日益扩大”。(《遗嘱》;236页)昆德拉比毕希纳看得透彻? 与看不起深度思想的昆德拉讨论这些问题是徒劳的,我已经搞清楚,这只是他理解的自由伦理而已。但昆德拉在其叙事伦理学纬语中偏要说,这也是许多别的自由主义小说家的伦理见解,比如卡夫卡的见解,这让人难以袖手旁观。卡夫卡对道德归罪的理解真的像昆德拉说的那样?昆德拉喜欢讲卡夫卡,但恰恰在道德归罪这问题上,他会不会完全误解了卡夫卡? Kein Gedicht kann S黱de sein f黵 eine Schuld (罪无法用诗来救赎)——特拉克尔如是说。 对这种诗人感觉,昆德拉能说什么?  
卡夫卡的小说和他的婚事
卡夫卡初见菲莉斯小姐,就印象不佳,觉得她清癯而骨胳宽大的脸把木然表达得过于淋漓尽致。 虽然如此,卡夫卡还是与菲莉斯订了婚。 卡夫卡不在乎女人的外貌,而是看重内在气质? 这次订婚在1914年的五月底,七月卡夫卡就提出解除婚约。这时,卡夫卡开始写作长篇小说《诉讼》。卡夫卡一心想当作家,已经写过、也发表过不少作品。但《诉讼》是卡夫卡写作的一个决定性的新开端,这部长篇叙事作品蕴涵的意味是他的作品前所未有的。 人们没有留意到,《诉讼》的写作与卡夫卡同菲莉斯的婚约纠葛是一次平行事件。 解除婚约后不到半年,卡夫卡与菲莉斯重逢,从此开始维持了差不多两年的暧昧关系——其间还同居过,尽管时间很短。暧昧关系进行到1917年七月,卡夫卡再度同菲莉斯订婚。同样不到半年时间(十二月),卡夫卡又提出解除婚约。 小说《诉讼》就是在这种婚还是不婚的彷徨时期写成的,诉讼叙事的过程与卡夫卡的两次订婚、解除婚约和其间的暧昧关系过程逆向交错而行。德语Prozess本身 就有两个含意:过程和诉讼。 “诉讼”的过程与订婚…解除婚约的过程是什么关系? 菲莉斯不漂亮,卡夫卡也说不上英俊。 这倒是人的常相,不是小说或电影中常见、而日常生活中罕见的美女俊男。卡夫卡是一个会写作的男人,作为男人,卡夫卡喜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他有过三次与“妩媚的女孩子”的爱遇,据说(有新发现的书信为证)还曾与自己的未婚妻菲莉斯的女友有过一个私生子,她就比菲莉斯漂亮好多。 既然一开始就不喜欢菲莉斯,为什么卡夫卡要与这个女人订婚?想结婚才订婚,不然的话,只是同“妩媚的女孩子”不断地有爱遇就够了。订了婚当然就得准备真的结婚,与某个女人一起过日常的生活;解除婚约是因为各种可以想象和无法想象的原因不愿同这个女人进入婚姻——据卡夫卡自己说是因为害怕同一个女人(并非只是菲莉斯)进入共同的日常生活。想结婚和害怕同一个女人共同生活都是过于人性的愿望和感觉,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两种心情绞在了一起。既然想结婚,怎么又害怕共同的生活?既然害怕共同的生活,怎么又有想结婚的愿望?这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其实,卡夫卡对婚姻生活没有一点信任,他相信,人世间可能有美好的爱情,但绝对没有美好的婚姻。在日记中他对自己写道: 同女人在一起生活很难。人们这么做,是陌生感、同情心、肉欲、胆怯、虚荣逼出来的。只在深处才有一股溪流,它才称得上爱情,这爱情是找不到的,它转眼即逝。 爱情不是找到的,它并不在人生中的某个地点可以让人去找。 人们只可能在生活中偶然撞见爱情——相反的情形也极有可能:终身撞不见爱情。婚姻就不是这样,它不断地作为一种人性的、社会的要求出现在一个人一生中的某个地点,如果要找婚姻,是可以找到的。卡夫卡完全了解(通过自己的父母)婚姻的日常性:“结婚、建立一个家庭,接受来到世上的所有孩子,在这个不保险的世界上抚养他们,甚至领他们走一阵子……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帮助,生儿育女恰如其分……”卡夫卡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一个人来说也相当艰难。婚姻生活往往不是人们做到的,而是“发生”在人们身上的。无论如何,卡夫卡订婚不是出于爱情,也不是为了爱情。 既然如此,卡夫卡为什么要订婚? 对卡夫卡这种心性过于敏感的男人来说,订婚和解除婚约都不是随意的小事,而是个人的形而上学大事。 一个作家的文字有两种:公共性的(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和私人性的(并非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卡夫卡有两种文字说到自己的婚事:发表的《诉讼》是公共性的,写给父亲的信和写给菲莉斯的信就是私人性的了。在写给父亲的长信中,卡夫卡用好几页谈论自己婚事的篇幅来结束自己与父亲的诉讼。简单说来,这场诉讼的主题是:父亲的教育带给卡夫卡“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性情,这是卡夫卡“私人的痛苦”,卡夫卡想通过婚姻克服这些性情,以为婚后就能与父亲“平起平坐”。但卡夫卡失败了: 我为什么没有结婚呢?这也同其他问题一样,阻碍重重。生活就是让人不断地遇到障碍。最根本的、可惜同一些细琐的事情又毫无关联的障碍是:我在精神上显然是没有能力结婚的。这表现在,从我决定结婚那一刻起,就再也不能入睡,从早到晚,脑子总是乱哄哄的。我过的不再是一种生活,我对一切都感到绝望,束手无策,……虽然那些烦恼像蛆虫一样啃噬着尸体,但给了我更为致命打击的是其他东西,是恐惧、虚弱、自卑所造成的普遍的压力。 写作成为卡夫卡在与父亲的争斗中最终获胜的唯一保障。 写小说对于卡夫卡来说,是自己平生的呼吸,编织故事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本身。但直到解除婚约之前,婚姻和写作对于卡夫卡在如下意义上同等重要:两者都是卡夫卡把自己从父亲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生命性情中解救出来的努力。这种生命性情是潮湿的雾霭,使卡夫卡在生活中吸进身体的大多是水分,而非氧气,以至于时常窒息得发昏。写作和结婚是卡夫卡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的自救行动。在给父亲的信中,卡夫卡明确承认:“事实上,我要结婚的尝试是为拯救自己而做的最出色、最有成功希望的努力”。于是,卡夫卡的婚事与他讲故事在生存上就具有同等的意义了。 既然结婚只是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为了同父亲带给自己的性情搏斗,而不是为了爱情,菲莉斯是否漂亮就无关紧要了。可是,卡夫卡发现,婚事与讲故事是两种相当不同的生存方式。前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需要一个女性的她者,后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排斥任何一个他者。这两种行为制造出来的人工氧气是不同的,而两种氧气都是卡夫卡需要的。 同菲莉斯两次订婚、两次解约期间,卡夫卡给菲莉斯写过好几百封信(仅眼下经人整理出来发表了的就有五百多封)。写这么多的信,说明卡夫卡不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他的生命需要叙述,也需要倾听自己叙述的人。 写这么多信,也表明卡夫卡在是否要结婚这件事上,费了不少心思。卡夫卡解除婚约,显然与他自制另一种人工氧气的生活需要有关。 在给菲莉斯的信中,卡夫卡写道: 我的生活在根本上无论现在或过去,历来都是由写作的尝试所构成,……倘若我不写,我便等于是瘫在地上,只有被清扫掉的份。 我与写作的关系和我与人的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它们建立在我的本质中,而不是暂时状况。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可能把死人从坟墓中拉出来一样,也不可能在夜里把我从写字台边拉开。 给未婚妻写信说,自己的美好生活想象是做一个“孤独的死人”,不是好奇怪吗? 的确如此。 不过,对于卡夫卡来说,不仅不奇怪,而且是十分认真的生命问题:他需要的妻子可以不漂亮、可以与她没有什么共同的情趣,却不可以让他无法写作。为了写作,孤单是必要的。为了写作,卡夫卡想做“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他找妻子的尺度因此不是两厢情愿,而是这个女人是否能承受一个“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 于是,我们就读到了卡夫卡写给菲莉斯的那几封讨论“孤独的死人”是否可能有婚姻生活的信。其中一封信中卡夫卡对自己的未婚妻说,他平生只想呆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窖的尽头,每天足不出窖。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最好是自己的妻子——把饭送到地窖口。那样的话,他就会写出令自己称心如意的小说,为自己制造出纯净的氧气。 写作和吃饭——更不要说上厕所,夫妻还是可以各行其事的。但如果夜里俩人不睡在一起,结为夫妻可能就没有必要了。仅仅为了有人送饭,并不非要有一位妻子不可。 妻子构成一种生活的情调、一种生命的空气:共同生活中相互逗趣、相亲、缠绵、搀扶的空气,与孤独地喃喃叙事的空气不同的空气。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每次订婚前,自己总是翻来覆去想好久。他肯定想到过,若与某个女人结为夫妻,是无法拒绝夜里睡在一起的。卡夫卡学过法律,他当然知道,拒绝与妻子睡在一起,做一男一女的俩人该做、只有一男一女的俩人才能做的事,妻子可以告到法院,让他吃官司。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卡夫卡只想点着灯看书——当然最好有一个女人依偎在身边,而这个女人(如果是自己的妻子)想与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怎么办? 小心翼翼的卡夫卡非常细致、审慎,他要在订婚前先问清楚,如果发生这类情形,菲莉斯是什么态度。 于是,就有了那封与菲莉斯讨论袁枚与其女友深夜夺灯的事的通信。如今只能看到卡夫卡留下的书信,菲莉斯的看法无从得知。不过,对我要讲的故事的主角来说,这已经够了。 为什么袁枚在深夜时分要与女友、而不是妻子呆在一起?卡夫卡对菲莉斯写道:袁枚非常明智,这关系到夺灯的权利(可见卡夫卡多有法律意识!)有多大。女友意味着,这个女人不是时时都守在袁枚身边,她与袁枚度过的一夜只是“偶然的一夜”,与袁枚夺灯——熄灯做一男一女俩人应该做的事,只是想赢一次。“由于她长得美丽而又只想赢一次”,袁枚与她夺灯就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反而是一次逗趣,有“足够的欢乐”。 如果是妻子,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妻子意味着时时都厮守在袁枚身边,夺灯的深夜“不是偶然的一夜,而是所有夜晚的一个例子,当然不仅仅是夜的例子,而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例子,这种生活是一场围绕那盏灯的斗争”。女友与妻子的不同,不仅是伦理关系的不同,重要的是权利不同:在夫妻关系中,作为丈夫——卡夫卡清楚得很——自己孤独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袁枚与女友没有婚姻契约关系,俩人的相处好像社会学家涂尔干说的有机连带,是情意的相契,无需法律上的契约来拉扯——兴许这里还可能出现爱情。 没有契约,也就没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爱情与权利和义务毫不相干,所以,女友根本没有(也不必有)夺灯的权利、袁枚也没有(也无需有)必须允许夺灯的义务。这样,与女友夺灯才可能是俩人之间的欢乐游戏。 至于妻子呢?就让卡夫卡害怕了:妻子有权利,卡夫卡有义务。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妻子则永远有理,她所要求的不是一个胜利,而是她的存在,这不是那个俯在书本上的男人能够给予她的,即使他只是整天整夜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除了妻子外别的什么都不想,他爱她甚于一切,但恰恰是以他天生的无能爱着她;即使如此也仍然无济于事。 卡夫卡害怕结婚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他害怕妻子向他要求自己的存在,结婚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卡夫卡清楚,自己无力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否则,他自己的存在就被抹去了。卡夫卡也没有忘记对菲莉斯提到,孤独的“书呆子”的“住所是空空荡荡的,那里没有孩子”突然蹦蹦跳跳出来围住父亲。这无异于说,即便卡夫卡要同菲莉斯结婚,也不能生孩子。  书包 网 87book。com 想看书来
卡夫卡为什么要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订婚?
这样一个“孤独的死人”为什么又非要结婚呢? 因为他也想女人,渴望有一个女人在自己身边,渴望她的爱抚。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可以从卡夫卡致友人的一封信中看出来:“我如此急切地需要一个人,希望她来爱抚我。所以,我昨天和一个妓女在旅馆里相会了。”与菲莉斯保持暧昧关系时,卡夫卡曾给菲莉斯写信说:“要是我能让你在我身边这张小沙发上坐下,拥有你,看着你的眼睛,那该多好。” 既想孤独,又想有一个女人在身边,这就是卡夫卡的身体感觉的悖论。就在给菲莉斯写信说希望她能坐在自己身边的小沙发上的同时,卡夫卡却在日记中对自己写道:“我要不顾一切地得到孤寂,我只有我自己。” 如何解决这个悖论? 卡夫卡与菲莉斯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写了几百封信,不外乎尝试不仅要菲莉斯明白,而且接受,卡夫卡想要她的时候,就希望她在身边,不想要的时候,就要限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的权利。 有的女人唯一的生命愿望就是要与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卡夫卡却有两个生命愿望:孤寂中的写作和与一个女人在一起,但这两个愿望不幸——卡夫卡觉得——是相互抵触的。大概很少有女人不认为,卡夫卡是一个过于自私的男人。不“自私”的含义,在一个女人那里指的是想着“我”、“毋忘我”,如卡夫卡说的“要求她的存在”——也许,菲莉斯真的在给卡夫卡的回信中说过他是个“自私”的男人。这差不多已经是一种道德上的归罪,对卡夫卡造成了心理压力。 本来,卡夫卡要在孤独中编织故事,只是要摆脱父亲的教育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如今他感到也必须编织故事来摆脱未婚妻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 《诉讼》中的故事主角、银行高级职员K自觉到“我好像一直在找女人帮忙”,《城堡》中的故事主角、土地测量员K也如此。卡夫卡同菲莉斯保持长达两年的情人关系而且再次订婚,莫非是为了“找女人帮忙”?帮什么忙?这种自救行动为什么要把一个女人拉扯进来?为什么要“找女人帮忙 ”? 无论如何,卡夫卡与菲莉斯两次订婚、两次解除婚约,他对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