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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路过青涩的时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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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月月看到他回来,那惶惶不安的神情,突然让我觉得可悲。
  明明我对节目策划渴望的要死,但是却不能给身边的人添任何的麻烦,特别是最近奔波于公司跟家里的顾潇南。
  他不爱我,但是我却爱他入骨髓,看着他的疲惫,我比谁都希望我自己早点死掉,可以不给他添点什么麻烦。但是,我却是这般的不舍,舍不得与他相处的每一分钟。哪怕,是多一分钟。这世界如我这般死皮赖脸的活着的人,或许很少吧。
  “月月,校庆的节目,我真的没办法做。你再找找别人吧。这一届新上任的干部中,不是有很多人才吗?”
  “可是。。。”月月还想说什么,但是,却被我打断了。
  “好了不用可是了。我待会还要睡个午觉呢。等下次顾潇南有时间的时候,我再回去学校看你们啊。”这般明显的送客是很不礼貌的,但是,我却已经无暇顾及一切了。
  她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过去的光辉。而我,离光太久了。
  严月月起身,对我跟顾潇南分别道了别。我想去送她,刚站起来,沙发上的顾潇南就拉住我的手了。
  “既然你想要参加策划,那就参加吧。”语气中带着一丝的无奈。
  “额?”有些疑惑,我转过身,却看到他眼里深深的眸,不禁让我沦陷了。
  “我不想你后悔。既然对策划还念念不忘,那就去做吧。”他重复了一下他的内容。
  “可是,你不是说。。。”
  “我同意了。只要你不累到你自己,喜欢做什么,就去做吧。”
  “真的?”
  “嗯。”听到他确定的回答,我不禁的开心的坐到他的大腿上,然后双手抱上他的颈部,狠狠的亲了一下他的脸。他估计从未想过我也会有这般吃他豆腐的时候,一时间就愣在那边了。
  而我,早就逃离现场,去追严月月了。


第五章 关于过往的回忆

  顾潇南突然改变主意支持我做节目了,竟然是这般的意外。
  严月月也很开心,因为我愿意搭把手帮忙了。关于校庆,我的这个节目,是唯一一个由已经毕业的校友提供的策划。
  既然是唯一,必然是需要出彩的。跟严月月敲定一些时间之后,我便躲进了顾潇南的书房,开始了将自己曾经天马行空的想法,一一的敲进电脑文档里。
  很显然,今天顾潇南很早就回来了。大概是江阿姨告诉他我脸色不太好。所以,他只好带着工作回来做了。
  书房不大,但是却有整整一面墙的书架,而书架上,慢慢地堆着我跟顾潇南的书。他的是一堆关于技术,关于各种原理,称得上是真正的精神食粮;但是我的,却都是一些闲书,多用于无聊时候打发时间的。
  当初将顾潇南的书挤到一边的时候,他还抱怨我“不学无术”,竟是一对乱七八糟的扰乱我心情的书。但是,却也只是抱怨,搬书的时候,还特别的帮我'免费小说'整 理归类的堆上去。
  顾潇南对着电脑工作的时候,是我觉得最帅的时候。大学时候开始就一直这么觉得。
  当初,到底是怎么跟顾潇南熟起来的呢?或许,还得从那次迷路之后的事情说起。
  在顾潇南的东南西北指示,我成功回宿舍了。其实也不能算作顾潇南的功劳,那天顾潇南告诉我路线之后,就跟学长们一道走了,跟我相反的方向。
  反倒是我在岔路犹豫不决的之后,遇到了一个人,也是一个社团,路上走着有些慢,就顺手将我送回去了。
  那次会议之后,会长就把我们都拉到了一个*群里,很意外,我竟然是这里的唯一一个女生,也是唯一一个笨到家的电脑盲。
  我很健谈,在群里也聊得很开。也不过几天时间,群里的几十号人就都混熟了,甚至加上了好友之后开始私聊开来。列表里顾潇南也是那时候顺手加上的。说是顺手,但是实际上我怀着什么心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
  只是没想到的是,虽然没有怎么跟顾潇南多聊,但是他却意外的发了一个压缩包给我。
  我点开一看,竟然是一个迷你的路线图软件,可以安装在手机上的。就像是一个十分简易的导航系统,非常适合我这个路痴使用。
  我说感谢的时候,他却只是说要我试用后给他评价。虽然只是试用,但是对我而言却是天大的感动。这个软件明显就是为了本校学生设计的,精细的每间教室的门牌号都有。
  我们不过是见过一次面的点头之交,他却如此的细心周到。
  我很认真的使用者软件里的每一个功能,在评价上,我也没有一点马虎,哪怕是小小的细节,也十分详细的记录。等我摸透了时候,却发现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对校园,也渐渐的熟悉了路。
  对顾潇南,心底的那股情愫,不断的在升温。
  现在回想起来,这大概是,顾潇南在大学的时候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情了吧。
  在大学的时候,我也知道了一个定理,越是想要见的人,怎么都是碰不到,反而,总是遇到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被说是缘分。
  爱不得的那段时光,我的世界里只有顾潇南,但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却连碰都没有碰到过他。没有他的记忆,已经是一片迷茫,我的时光也一直都在蹉跎,所以总是想不起来,第二次见到顾潇南前的那两个星期,我是怎么度过的。
  虽然每天都在电脑上聊着关于认路这个话题,但是再次看到真人的顾潇南,还是有些激动。明明我们就住在一个方向,明明顾潇南的白色T恤这么抢眼,但是在那两个星期里,我们却不曾遇见过一次。就连背影,也都是虚影。
  好不容易在路上碰到一个穿着差不多的,但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不是顾潇南了。
  那是社团的第一次活动,也是本学年第一个跟计算机学院一起合作的活动。但是,第一次活动就已经开始考验新生,怎么的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了。
  我从来都是游戏白痴,这次的考验,竟然是两人组队的电子竞技,我瞬间就傻眼了。电子竞技?我连手机游戏都玩不好,怎么可能玩的来这么大型的游戏。
  看了看站在墙角的顾潇南,白色的上衣,清秀的脸,在人群中很是鹤立鸡群,从容淡定。
  跟顾潇南分到一队的,是一个女生,我见过一次,据传是计算机学院的系花。说是系花,但是并没有觉得她有多漂亮,不过是一张清秀的脸,搭了还算过得去的衣服,画了个妖艳的妆。那假睫毛贴的,跟我们语言学院的院花方槿相比,那档次差的不是一般的远。
  或许是因为她跟顾潇南一队,我带着妒意的评价,又或许是方槿是我舍友,我略带偏袒,反正那院花,我竟然是越看越不顺眼了。
  等到所有人都分完组队之后,这么巧,我却被剩下来了。刚想,不会玩游戏,正好有理由说不玩,却被会长“提”了出来,指明了我是个电脑盲,让我接了统分主持的工作。
  到场的,大都是理科系的男生,见我一个柔弱的女生主持,都很无聊的在一旁瞎起哄。
  这么一个烫手的山芋,就这么砸到我身上,我却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分配好机房的座位之后,会长直接将游戏规则往我手里一塞,我照本念了一遍,比赛就这么开始了。
  这是一场与我无关的厮杀,我需要的只是开场白、统分跟结束语而已。百无聊赖的坐在最前面,然后撑着脸,看着一室的风雨厮杀。
  顾潇南跟系花,无疑的最出色的一组,甚至比学长们要厉害很多。顾潇南的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面飞舞着,那速度,让人目不接睱。这般快的手,他身边的系花竟然都跟得上。
  看着系花熟悉的操作,修长的手指在电脑键盘跟鼠标上轻巧的运作着,脸上一直都带着淡淡的微笑,不尽的让我看的有些入迷了。颇有感慨,大概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顾潇南吧。
  在我第N次看着顾潇南失神的时候,被一只大手挥醒。我赶忙抬头,一看竟然是中途赶来的评委老师。我不好意思的表示了抱歉,却发现顾潇南一队,已经突围成功了。
  漫长的比赛终于结束了,学长们几乎打败了所有的大一的小组,除了顾潇南跟系花。我报完成绩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为顾潇南跟系花的荣光喝彩,甚至还有人呼喊着两人是绝配。
  我的心底,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感觉。我一直都在猜想,那时候我应该就喜欢上顾潇南了,因为,当他们喊着顾潇南跟系花在一起的时候,心,突然特别的痛。
  等到颁奖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我存在在这个社团的意义。会长在一堆的报名表里,唯独看到我一个字迹清秀的,正好可以打破电脑技术部只会打字不会写字的谣言。当我亲手在奖状的上面写上顾潇南的名字的时候,竟然很担心自己会手抖。
  从小就开始学的颜体字,终于没有白费,颁奖的时候给了足了会长面子。虽然只是一张奖状,但是顾潇南跟系花还是为之高兴,看着他们为胜利相视一笑,我脸上的应该满满的都是妒忌。
  这一次的主持,很意外的认识了评委老师,也因为这个老师,我开始踏入了另一个不一样的领域。
  上了大学之后,才知道,原来11月11日,是光棍节。在这一天,光棍们享有一种特殊的荣耀。
  在这特殊的节日里,评委老师找到了我,直接让我推荐给了那时候他的女朋友…………一个统管学生会的老师。
  我也从那时候开始我的校园活动主持人兼活动策划的生涯。
  光棍节派对,实则就是一次“脱光”的联谊派对。大一新生们到底是有些羞涩了,没几个人有点胆识上台玩游戏的,让几个主持颇感尴尬,只得亲自下台挑人玩游戏。
  看着在站在电脑前,刚刚调试完音乐的顾潇南,我的心底荡漾着一股涟漪,在他措手不及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就将他拖了上台。
  顾潇南今晚是负责多媒体控制的,但是这么帅的人放在台下调音,到底有些天理难容。所以,当他站上台之后,台下是一阵的欢呼。顾潇南看着我,对我的行为,却无可奈何,同是工作人员,互相帮助他是懂的。
  看到我如此果断,其他的三位主持也效仿此举,随手拖了三四名观众上台。加上几位主持人,这游戏也够热闹了。
  “你来比划我来猜”,虽然是这样陈旧的游戏,却总是可以给观众带来数不尽的欢乐。
  顾潇南是我带上来了,自然跟我一组。所以当我比划着各种千奇百怪的造型之后,顾潇南却意外的十分默契的在最短的时间猜出了所有的题目。
  一场欢乐之后,顾潇南捧着那个巨大的熊娃娃,有些无奈。主办方给的奖品,跟他帅气的形象相比,到底是差远了。
  那个熊,却也还是他带回去了。因为他家在本地,可以带回家去,而我的宿舍,实在是累赘。
  因为这个游戏,让顾潇南曝光了不少的知名度。有人将当晚的游戏视频跟照片发到了校园网上,引起了不少关注,更是有女生私下打听关于他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好几年里,甚至积攒了很高的人气。


第六章 枷锁的开端

  第六章
  明明结婚已经几个月了,但是,我们却一点都不像新婚夫妻,倒像还是大学时候那般的好朋友的关系。朋友就朋友吧,也总比与熟悉的陌生人强一点。
  还记得当初我自以为是的关心,将他逼得远远的,甚至偶然在遇见的公交上,也只是轻微的点点头,连句话都不曾说。
  现在这样我很满足,每个周末都会陪我去医院例行检查。也只有那时候,他会陪着我出去走走。有时候,我确实挺无理取闹的,有一次甚至央求他带我坐公交,刚好赶上上班高峰期,在拥挤的人群中,他皱着眉头,将我护在怀里,不被别人推挤。
  我知道,他不喜欢拥挤的公交车,但是我却想要怀念那时候在公交车上遇到他的时光,那时候我就希望,在我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可以将我护在怀下,免我受苦。被他疼爱,始终是我最奢望的事情。
  回想起上一次坐公交车,是在半年之前。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毕业,那时候我还是个朝九晚五的实习生,那时候我还在顾潇南的公司当一个小秘书。
  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赶一个策划,同为公司合伙人的顾潇南跟郑剑辉已经带着我们连续几天的加班熬夜,好不容易让我有个时间回去洗漱休息,却被一通电话疾呼到公司。等了半天的的士不来,赶上下班高峰期,让我在沙丁鱼罐头里,差点被挤成肉饼。
  昏昏沉沉终于赶到公司的时候,帮郑剑辉'免费小说'整 理了文件后,直接瘫倒在办公椅上面。这般的劳累,哪怕实习工资是别人的两三倍,也透支不了我的身体啊。
  郑剑辉是顾潇南的大学舍友,他比顾潇南高两届,毕业之后就开始跟当时只有大三的顾潇南两人创办了这间公司。
  公司规模越做越大,三年间,他们已经赢得了不少同行的认可。而我,是在大四上的时候加入这间公司的。我不考研也没有什么课,就想着要出去实习找工作,所以,在我填了一堆简历准备广度撒网的时候,当初同一个社团的郑剑辉对我抛出了橄榄枝。
  因为是兼职,要求不高,所以,很快就被录取了。进了公司才知道,原来老板其实就是郑剑辉跟顾潇南。
  大学的时候,因为曾经我是社团里唯一一个女生,而且还老是在顾潇南的后面当个跟屁虫,曾经几度不要脸的赖着他们这伙人当中,没事儿蹭吃蹭喝的,还老是把郑剑辉的柜子里的零食掏空。所以,我一直都觉得,目前郑剑辉正在伺机报复我啃完了他女朋友送他的手工巧克力。
  其实,那巧克力挺难吃的,他女朋友真没手艺。但是毕竟吃人嘴短,不好意思嫌弃。
  进公司的那段时间,我跟顾潇南近乎绝交的状态了。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犯贱,做了一堆错事。
  其实在知道老板是顾潇南的时候,我已经把辞职信拟好了。可是在看到顾潇南的那一刻,心里又出现了无数个挣扎。反倒是顾潇南看到我,并没有什么意外。只是突然将我提拔为他的秘书,溜+达x。b。t。x。t 把我吓了一大跳。
  就在我暗自窃喜的时候,他却说,他只是需要一个熟悉他工作流程的人。犹如一盆冷水泼在我心。即使被泼了冷水了,我的心,却依旧不曾死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给点阳光就灿烂!
  工作了近半年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原来他真的不爱我,不然怎么舍得这么折磨我?
  一周七天,我除了周一回学校见见老师,晚上回家睡睡觉,剩下所有的时间都贡献给公司了。他是老板,一周七天,每天14个小时的时间都在工作,我拿着他给的高薪,怎么可能偷懒。
  更何况,我很乐意,非常乐意待在他身边。
  我努力工作的时候,效率非常高。就连郑剑辉都对我刮目相看,用他的话说,就是:“曾经的小吃货儿努力起来还真不要命。”这句话,不管褒贬,反正后来郑剑辉也开始有事没事的爱差遣我。就比如那次,我成功突破沙丁鱼罐头,就是因为郑剑辉的呼叫。
  郑剑辉处理完事情之后,发现我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十分过意不去,特别的将我从掉到桌子底下的危险中挽救回来,还说了要请我吃饭。
  老板请吃饭,这再好不过了。
  于是,我靠着休息室的沙发椅,想着待会老板请吃什么。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周围的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顾潇南办公室里的灯还亮着。
  我皱了下眉头,十分不爽。因为郑剑辉办公室大门紧锁,哪有什么踪影。说好的饭呢?原来实在忽悠我。
  头晕到极点,我以为是睡得时候着凉了。打算去顾潇南办公室打个招呼就先回去睡觉。顾潇南似乎在处理一些数据,连我的招呼,也只是应了一声,再没别的了。
  有些委屈,但是,这个时候不能打扰。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出了公司大门,瞬间觉得天旋地转,倒在地上的时候,一点疼痛的感觉都没有,只是看着电梯的门的灯,火红的数字不停地跳着一层一层的楼层号。
  我怎么又贫血了?
  醒来,就已经是医院了。
  三人间的病房,就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躺着,瞬间,孤独的恐惧蔓延。搜索四周,终于让我发现了床头的按钮,只要按下去,医生护士就回来了。
  可惜,不管我多用力,浑身上下,却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望着床头的按钮,一点办法都没有。
  闭上眼,眼泪就这么轻易的流下来了。明明很少哭,但是,在这孤立无援的时候,眼泪是最好的倾泻不是吗?
  悲伤蔓延的时候,有人进来了。我却死要面子的不敢把眼睛睁开了。一直都如有女王气场的我,哪怕是自欺欺人,也不愿意将自己的脆弱掏出来给别人看。这是自己大学四年,学到的唯一的坚强。
  那个人慢慢走进,看着我的泪,慌忙的伸出手替我擦掉。那动作一点都不温柔,逼我的径直就把眼睛睁开了。
  待我如此的不温柔,也只有顾潇南了。
  他喊来了医生,医生检查的很仔细,甚至还建议我做个脑部的CT。开什么玩笑,不过时普通的贫血,做什么CT?当我没有医学常识?医生们总爱大惊小怪。
  我渐渐恢复了体力,对于医生的要求,也很直接的拒绝了。我一直都有贫血,对于突然的晕倒,已经当做家常便饭了,只要注意作息,也没什么大事。
  但是,顾潇南却坚持让我去做CT。第一次见他为我的事情这么认真。心底,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在那最终审判下来前,我在医院整整待了三天,顾潇南每天都会给我带吃的。都是前一天我指名让他带的。身为员工这般使唤老板,大概我还是第一个。
  住院期间,郑剑辉并没有来看我,原因是说好要请我吃饭的那一天,他就被外市的准丈母娘急call过去了。
  顾潇南也扎扎实实的当了一次24孝老板,表面功夫做足了,甚至让医生以为他就是我的家属了。
  家属,这个词,真美好。
  在我暗自盘算窃喜的时候,CT的结果出来了。但是,医生却先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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