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北京-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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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会来。爱情在向你招手。
爱情是双眼失明的指路人,我不要爱情。即使你的笑和木木相似我也不要,你是你,他是他,你最多是块石头,我砸向木木的石头。我是你的游戏,你也是我的游戏,千万不要说爱情,它是个魔鬼,披着一件绣满甜蜜、幸福和快乐的外衣,诱惑白痴还行,诱惑我,魔力不够!
有人喝醉了,打碎了酒杯,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我不哭也不笑,我只喝酒,喝醉的感觉很好,上帝给我插上翅膀,让我飞向茫茫夜空。
沉醉,沉醉,沉醉,一直醉下去,不要醒来!醉了,疯了,Zuo爱了。蒙娜丽莎笑了,笑举着爱情幌子的Se情男女。他说他睡了一百个女人,我又何尝不能睡一百个男人,睡够一百个男人也终止游戏,去当尼姑!从此让一盏青灯伴我度过余生,但愿佛祖宽恕我!
他在床上叫我晶晶。代表另一个女人的符号,与我无关。无所谓,叫我晶晶也罢,银银也罢,穿好衣服出了酒店,他向东我向西,各走各的路。
半夜起来,点燃一根烟,看着对面窗子里的灯光,原来失眠的人不止我一个。
指间烟雾缭绕,不知置身何处。
他说他要定了我,生与死,都是他的人了。
我又开始笑了起来。
他说我的笑象天使的笑。
好笑,天使的笑是我这样的笑吗,我怎么不知道。
第三十五节痴情女人
白纯搬走了。
帮她搬家的人不是她表姑,是表姑父。表姑父五十多岁,五短身材,挺着个将军肚,头上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戴着一块闪闪发光的金表,开了辆奔驰。我没想到白纯的表姑家这么有钱,不过这个有钱的表姑父并不招人喜欢,眼珠子在我身上溜溜转个不停,像一只闻到了鱼腥味的猫。
白纯的全部家当是三只皮箱,皮箱里装的大多是衣服,她太喜欢漂亮的衣服了,宁愿举债也要买衣服。也是,打扮得漂漂亮亮才能钓到百万富翁。
不过我们没吃散伙饭,因为白纯没时间,当她坐在表姑父的奔驰里跟我道别时突然记起了散伙饭,说以后找个时间吃。吃不吃,我无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
白纯搬走后我在263跳蚤市场上登出了招租信息,北京租房的人还真不少,一天下来接了几十个电话。最后一个二十多岁的昆明女孩成为了白纯的替代品,女孩脸上的笑容如四季如春的昆明,春意浓浓,让人舒服之极。
新室友令人舒服,但公司的事却令人不舒服。集团一纸调令;〃黄鼠狼〃由百维思的总经理降为集团另一公司的副总,姬如意主动打了辞职报告,等着办交接手续。高层人事变动,人心惶惶,他们空出两个重要位置,谁来代替他们,众说纷坛。最主要的是谁来代替〃黄鼠狼〃,他虽说生活作风不好,但工作无可挑剔,而且对员工也不错,副总与他相比稍逊一筹。
集团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最后让副总先任〃代总经理〃,国企就是国企,弄个〃代总经理〃,跟政府任命代市长、代省长似的。副总虽说成了〃代总经理〃,但对这个称谓有点尴尬,好在员工们没叫他〃何代总〃,而是叫〃何总〃。
姬如意虽然还没有离职,但权力转交到〃何代总〃手中,她在公司抬不起头,十分尴尬,和昔日的几个手下说起话来细声细气。屋漏偏逢下雨天,祸不单行,她偏偏这时出了车祸。
行政经理代表公司象征性地去医院看她,问我们部门有没有人愿意去。谁都找借口不去,最后我去了,艾葭说我傻,这个时候凑什么热闹。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傻,尽管我对姬如意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不过看在共事一场的份上,我还是去了。
姬如意伤势不轻,腿部骨折,脑部轻微振荡,在高速路上和大货车相撞能捡回小命,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她头缠绷带,腿绑石膏吊在床上,像从战场上救出来的伤员,看起来挺惨。
床头柜上除了我和行政经理送来的水果花篮什么也没有,显然没人看望过她,想起她昔日的风光,我有点同情她。
行政经理没坐多久就走了,我多坐了会。姬如意对我来医院看望她很意外,说道:〃吴晴,你怎么来了?〃
〃想看看你伤得怎么样?〃
姬如意淡淡地笑了笑;〃你都看到了。〃
我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行动不方便,要不要我帮你做点什么?〃
姬如意说:〃不用了,有护工。〃
姬如意的护工,一个黑黑瘦瘦的中年妇女,冲我笑了笑,给姬如意扶了扶枕头,一眼就看出她的做作。不是自己的亲人,谁会付出十分真心,看在钱的份上给你三分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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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如意旁边床位的病人正在喝骨头汤,香味充满了整个房间。
〃要做个听话的老婆,知道吗,再喝一点,多喝点骨头汤恢复得快,乖,再喝一口,嗯,这样就对啦。〃病人的丈夫哄小孩子似的。
〃天天喝,腻死了,你做得一点都不好喝,咸死了,你真要让我喝去餐馆买嘛,不行,反正我不想喝你做的了。〃
〃好老婆,别生气了,明天我少放点盐。餐馆的骨头汤是用高压锅煮的,哪里比得上我做的,我小火慢煲,骨髓都煲出来了,而且我在汤里加了人参和天麻,还加了对老婆的爱,比餐馆的好喝多啦。〃
妻子扑哧一笑,娇嗔地骂道:〃油嘴滑舌。〃
姬如意看着这一幕,眼眶红了,神情落寞,我忙说道:〃姬姐,我也给你煲点骨头汤吧,我的厨艺一流。〃
姬如意很意外地看着我,说道:〃谢谢你,我不想喝。听你叫我姬姐还真舒服。〃
我笑着说:〃你不介意吧,出了公司叫你姬经理显得挺生疏的。说真的,我还真想有个姐姐呢。〃
第四部分: 第52节:痴情女人
姬如意笑着说:〃不介意,你要真想叫我姐,就叫我如意姐吧,好听些,我这个姓总被人笑。〃显然她知道人们背地里对她的叫法。
我说:〃你的姓怎么啦,周朝皇帝也姓姬呢。〃
姬如意笑了笑;〃吴晴,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说会道。〃
我笑道:〃在公司里,言多必失。〃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
〃如意姐过奖了。我先回去给你煲骨头汤吧,不过今天时间来不及,可能比不上那位先生的。〃
病人的丈夫笑了笑,说道:〃有诚意就能煲好的,对了,少搁点盐。〃
大伙都笑了。我不理会姬如意的谢绝,出门了。
不过一出门我就犯难了,其实我从来没下过厨房,连面条都煮成浆糊更别说煲骨头汤了。刚才是见姬如意难过才安慰她的,本来想去餐馆买,一想餐馆的不好,不知如何是好。正犯难,秦渊打我手机叫我去枫林别墅吃晚饭,他下班后不用见客户可以直接回家。他见我喜欢李姨做的饭菜,所以只要没饭局一般叫我去枫林别墅吃饭,因此也没少说要我搬过去,我不想成为他的口香糖,一直没同意。
我想到李姨的手艺不错,不如叫她帮我煲,于是跟秦渊说了这事,秦渊说没问题,他跟李姨说一声。
秦渊来医院接我去枫林别墅,我跟他说起姬如意的情况。秦渊听完说道:〃感情的事真得慎重处理,晴晴,如果有一天我比黄总还惨,你会怎么样?〃
我感到奇怪,问道:〃你怎么和他比,他不过是给百维思打工,你的公司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你来点风流韵事谁敢说你。不对,难道你和你的助理有那种关系?〃
〃别瞎说,我怎么会跟她好,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这点我和黄总不一样。〃
我说:〃那你怎么把你和他比?〃
〃随便说说,看你这个小不点到底有多爱我。〃
〃比山高比海深,怎么样?〃
〃好好好。〃
一进厨房就闻到一股浓酽的骨头汤香。李姨笑眯眯地说在汤里加了人参,看来秦渊把我的事还真当一回事。
吃完饭我去医院给姬如意送骨头汤,秦渊义不容辞给我当司机。因为工作原因我和秦渊的恋情还没有公开,他不便和我一起去看姬如意,于是在车里等我。
姬如意捧着热腾腾的骨头汤,感激不已,还好她手没问题,不用喂。姬如意喝完汤,说她心里苦闷想和我聊一会。她不知道陪她的人不止我一个,还有个秦渊,尽管他在车里。我不忍拒绝她,于是给秦渊发了个信息,让他多等一会。
旁边床位的那个女人被她丈夫带到院子里散步去了,护工也不在,姬如意和我聊着聊着,居然跟我说起了她和〃黄鼠狼〃的事。她之所以这样,估计是想说出实情博得我的同情,也或许是心里憋得实在难受,想找个人倾诉。
我原以为姬如意和黄书琅是苟合放荡之人,没想到他们之间有了十年的感情。十年,对于不懂光阴似箭的我来说,漫长得像一辈子。
十年前姬如意从老家来北京,在火车上认识了黄书琅,两人聊得很投机,到北京后黄书琅帮姬如意找了份工作,并且在生活中也帮了她不少。后来姬如意爱上了他,可是黄书琅已有家室,她不管那么多,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一做就是九年。她和黄书琅结婚无望,可年龄一年比一年大,一年前,她只好随随便便找了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然而她和丈夫夫妻生活不好,结婚不到半年就分居了。这次她丈夫抓住了她的把柄,对她大肆羞辱,结果弄成这样。
姬如意叹了口气,说道:〃我最后悔不该和那个男人结婚,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书琅。〃
婚外情的面纱被揭露,总有人后悔,而且说后悔的女人比男人多。我有些可怜她,说出真心话;〃如意姐,其实你第一步就错了。〃
姬如意问道:〃什么意思。〃〃
〃你一开始就知道黄总是有家室的人,明明知道不对还要做。〃
姬如意脸一红。我不便多说了,安慰她一阵子出了病房。还好秦渊没有不耐烦,正一边抽烟一边听音乐,看起来还很悠闲。
我说:〃是不是等得不耐烦了?〃
〃没有,我在看风景。〃
〃什么风景?〃
〃美眉。〃
〃讨厌!〃
〃逗你玩的,怎么样,汤还行吧。〃
〃还行。〃
〃她老公不在吗?〃
〃估计都没出现过,不然她看别人老公喂老婆喝汤也不会伤心,她老公一点也不怜香惜主,上次还打了她,哎,真可怜。〃
〃天下可怜的人太多了,不过你放心,我绝不动你一根指头,百分百地对你好。〃
我觉得我比姬如意幸福多了,情不自禁地靠在秦渊身上,他爱我我爱他,他未婚我未嫁,爱得自由自在,真好!
秦渊把我送到小区门口又给我买了一大袋冰淇淋。我喜滋滋地进了门,昆明女孩刚下班回来,正在煮方便面,她在声讯台上班,三班倒,作息时间没有规律。她见我满脸笑容,问道:〃吴晴,你一天到晚乐呵呵的,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
〃没什么好事,我这个人乐观。来,吃冰淇淋。〃
女孩接过冰淇淋,笑嘻嘻地说:〃冰箱里的还没有吃完呢,怎么又买了?〃
〃去便利店买东西,就顺便买了些,省得以后想吃的时候特地跑下去一趟。〃
我和她还不太熟,没有跟她说起秦渊的事。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爱说废话,不能说的话绝对不说,可说可不说的话也不说。
〃呵呵,跟你住还真有口福呢,从来没吃过这么多冰淇淋,把我去年的都补回来了。〃
女孩吃完方便面,收拾完毕进卧室睡觉了,我倒不是为了省两百块钱,而是懒得换了,所以把卧室租给了她,我仍然睡我的客厅,做我的客人。
第三十六节庄一日记(12)
11月8日
立冬。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太阳到达黄经225度。
阳气潜藏,阴气盛极,草木凋零,蛰虫伏藏。
寒冷的冬天,终于来了。
万物都要藏起来了,包括心,包括感情,包括笑,包括哭,包括泪,包括伤痛,包括欢喜,包括一切的一切。
在阳台上坐了一天。阳光一点一点移动,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烟一根一根熄灭。
最后,只剩下一地烟蒂,一身落寞。
T找我喝酒,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第四部分: 第53节:庆祝光棍节
我懒得理他,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盯着他,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我所认识的T。
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杀掉你的。他这样警告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11月9日
日子没那么孤独。
和他吃了几次饭,喝了几杯酒,上了几次床。不讨厌他,但不爱他,只是想找个人来填补心里的空洞。木木,不止是你的咖啡能让人醉。
我叫他子火,能把木烧成灰的火。
他是哪里人,做什么的,多大了,我一无所知,我也不想打听,把一切看清楚了心反倒累,更何况他不是我要关心的人。实际上我谁也不关心,因为没有我要关心的人。父母不要我关心,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妈妈有忙不完的生意,爸爸有甜蜜蜜的小情人;朋友不要我关心,除了Q我没一个朋友,她也不要我关心,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关心太多余。既然这样,我不如关心自己吧,可我又是一个懒得关心自己的人。
同时对于子火来说,不论我来自哪里,要去哪里,有过什么样的故事,或者渴望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都不重要,我只是他的〃晶晶〃。
我们彼此并不相爱,他是我的〃木木〃,我是他的〃晶晶〃。我们的确是一类人,是别人的替代品,这一切是宿命,躲不开,逃不了,冥冥中命运早已安排。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谁让谁憔悴。人生无常,本是一场空,谈什么爱,说什么情。生命简单,不过是一个眼神,一束玫瑰,一首《恰似你的温柔》,一杯烈酒,一个亲吻,一句一生一世的戏言……
我们不过是两颗寂寞的灵魂,在这个寂寞的城市相遇。他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我们属于风,在某个早晨随风而逝。
他倒是个不错的情人,对我很有耐心,只可惜我对他没有耐心,我不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停留多久。
11月10日
站在商场外欣赏橱窗里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的颜色,黑色,像漆黑的夜,像深不可测的眼眸。我不知道夜和眼眸哪个更黑,但我喜欢黑色,喜欢这件大衣,不过我没有买下来的欲望。
有个女孩也像我一样站在橱窗外看衣服,她穿了件黑色的风衣,身材不错可以做模特。
她说她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花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子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流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感情,难道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紧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身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眼神。
最后她关上门走了,我也关上门走了,我们像千千万万的城市人一样关上了自己的门。
那件黑色的大衣仍然摆在橱窗里,不知将会穿在哪个女人的身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远挂在她的衣柜里。扔了可惜,价格不菲。
爱情远比一件大衣廉价,扔起来轻松得多。
最后,我还是叫子火来给我买下了,他花钱很大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个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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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光棍节。
我们部门全是光棍,中午七条光棍举杯庆祝!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一群从四面八方飘过来的异乡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里打发寂寞的无聊人,一群得不到爱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怜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着上天赐他一个老婆。
妖精一脸媚笑。
子火找我,说庆祝光棍节。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光棍,也许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和子火去郊区看了一晚星星。
听起来似乎很浪漫,不过他看星星不是为我,我也不是为他,他是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为自己,我希望有什么东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经。
夜晚很冷,我们坐在车里看,他拥抱我的躯体,臆想晶晶的灵魂。然后我们在车上Zuo爱,他叫我晶晶。
他说起晶晶,晶晶是他15岁的初恋,是他永恒的爱。
15岁就调戏小女生,真是调情高手。
他说他是个孤儿,可能是偷欢男女抛弃的私生子,他从来不知道他的父母长什么样子。15岁坐煤车到北京来讨生活,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流浪街头。一次偶然在一个胡同里撞见一伙小流氓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他和他们打了起来,被那伙人扎了几刀,不过那伙人放过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给他钱租了间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园明晚睡路边了。晶晶还给他买吃的,买衣服,后来他喜欢上了晶晶,尽管他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爱,然而晚上睡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总是梦到她。晶晶的父母虽然感激他救了女儿,但不喜欢女儿和他这个流浪汉交往。他从地下室搬走了,再后来摸打滚爬成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做流浪汉,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子换了主人,那家人告诉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国了。他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辛苦打拼都是为了一个人,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他爱着晶晶,而且非常爱,直到现在还爱。
像老电影中的故事,我不信。他说是真的,而且是永恒的爱。
笑话!星星会陨落,人会死亡,哪有什么永恒?他和晶晶顶多不过是两颗流星,交错而过,他居然当成永恒。
有永恒的爱为什么还要玩女人,既当表子又立牌坊。
我是凡人,有七情六欲。
你睡过她没有?
没有。
接吻呢?
没有。
牵手呢?
也没有。
你们做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