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北京-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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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
第一部分: 第4节:邂逅秦渊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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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haveawonderful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
第三节邂逅秦渊
庄一的父母回去后,庄一死在公寓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因此十分担忧我的安危,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一想到那些调皮早熟且目无尊长的孩子,我就头疼,不肯回去。
其实,庄一死后我也考虑过离开北京,但是刚来不久就回去面子上过不去,同事邻居怎么看我,在家呆久了母亲没准又给我念经,我可受不了。我不愿轻易服输,坚持留在北京,虽然没有了庄一这个好朋友,一个人难免孤独,但是我相信没有她我也能呆下去,白纯一个人不也在北京呆得好好的吗?父母拿我没办法,只好不时叮嘱我注意安全,晚上十点前一定要回家。我说行,大街上没那么多杀人犯。
庄一的案情没什么进展。庄一性格孤僻,同事对她的私生活不清楚,而且她自从来北京后很少和父母沟通,她父母对她在北京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案子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若不是刚来北京和她住过一段时间,否则连她常去酒吧喝酒的事也不知道。
石友为拿着她的照片去酒吧调查过,但没什么结果,一则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并不爱关心身外之事,没人注意过庄一,另外即使有人见过她也不愿提供信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北京流动人口多,各种各样的案件也多,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不时播出各种案件,打工妹惨遭轮奸,无业男网上骗取钱财,行人过地下通道被抢……庄一的死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十分普通,在社会上也无多大影响,不过是都市时尚公寓里人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聊久了如一杯冲淡了的茶,索然无味,少有人像祥林嫂那样执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某一件事,19层的ABCD四张防盗门依然紧闭,电梯厅里依然静悄悄。没人打听19C是空着还是住了新人,住进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
一天下了班,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窗台上的玫瑰花已经枯萎,掉了不少花瓣,暗红,如凝固的血。那张加大的床罩上了一块干净的白布,像裹着白布的庄一的尸体,冰冷冰冷。
我站在窗边看了看下面,突然觉得19层不好。19,一个阶段的极致,凡事到了极致总是不好,花开到极致会衰败,人乐到极致易生悲。我不知道庄一是否在某方面达到了极致,所以才如花儿开到极致一般凋零了。她快乐吗,我不知道,她悲伤吗,我也不知道。我是庄一最亲密的好朋友,却不清楚她快不快乐悲不悲伤,我突然觉得我似乎对她一点也不了解,她像一个陌生人。
我拿起书柜里庄一的照片看了看,她表情冷漠,眉宇间有一丝谑弄的神情,似笑非笑,看着她的照片我心里空落落的,把照片放进了书柜。她的书柜塞得满满的,有美术方面的专业书,有小说,有诗词,有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很多碟,音乐,故事片,很丰富,像她的夜生活。
我无意中看到《飘》,我上大学时看过一遍,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没想到她也有,不过我以前看的是装订成一本的,而她的是装订成上下两部的。我抽出来一翻,很意外,里面居然不是小说,而是一个笔记本,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青春飞扬〃,内容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我于是又抽出下部,一翻也是个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雾里看花〃,但内容没被封住,是日记。庄一的日记?
我十分惊讶,同时也十分意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飘》的封皮把日记包装起来,难道她是怕别人看到她的日记?我翻了翻〃雾里看花〃,时间是从9月开始的,第一篇是泰戈尔的一首诗,第二篇是她第一天参加工作的心情,估计是她去年开始写的。
我还来不及仔细阅读,门铃响了。我感到意外,是什么人来找她,难道不知道她死了?我从猫眼向外一看,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门外,看上去文质彬彬,气质不凡。
我问道:〃是谁呀?〃
〃秦渊。〃
看来他还不知道庄一已去世,也许误把我当成庄一了,我问:〃你找她有事吗?〃
〃喔,庄一,她不在吗?〃
〃她,不在了。〃
〃去哪里了?〃
〃你有重要的事吗?〃
〃能不能开了门说话?〃
想到庄一的死我不敢冒然开门,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我说:〃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有点工作上的事,请问你能告诉我她去哪里了吗?〃
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我想了想决定告诉他庄一的事,于是把门打开了。他在见到我的一刹那似乎有些惊讶,眼睛在我脸上停了几秒钟。
〃她去哪里了?〃他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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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我的声音很低。
男人一惊,随即又笑了笑;〃小姐,你说话真幽默,开玩笑吧。〃
第一部分: 第5节:黑色的宝马
〃不是,她不久前去世了。〃
男人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但这种表情在我不容置疑的眼神中渐渐淡了,他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平静下来,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她的好朋友。〃
〃喔,请问你有她家里的联系方式吗?〃
〃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有一笔钱要给她。〃
原来是送钱给庄一的,不过这钱对她来说没一丁点用了,她现在要的是冥钱,而不是人民币或者美金。另外不论钱多钱少,对于庄一的父母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他们不缺钱,他们缺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儿。但是我仍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告诉了他。
我一直站在门口,把他堵在门外。他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存在手机上后,递给我一张名片;〃谢谢你,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一看,秦渊,北京威华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来头不小。
〃我和庄一也是好朋友,能否赐我一张名片?〃
我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给了他,他看了看名片说:〃百维思是家不错的广告公司,想必它的员工也很优秀。〃
〃过奖了。〃
〃不知吴小姐有没有时间赏脸一起喝杯咖啡。〃
我不知他有何用意,但是我对他和庄一的关系有些好奇,他怎么找到庄一家中来送钱,于是同意了。我把日记装进包里和他下了楼。
他开了辆黑色的宝马,坐在车里我有些紧张,一方面是因为宝马车,我长这么大最高级的轿车只坐过丰田,坐宝马是新姑娘上轿头一遭;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开宝马的男人,他从容自若开车的样子传递给我一个信息:他是先富起来的那种人。而我不怎么喜欢和太有钱的人打交道,庄一是个例外,我们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姐妹,并且她的钱是她父母的。
他把车开到东三环的〃Friday〃,我曾经陪记者来过一次,据说这家西餐厅设有北京最大的吧台。餐厅里灯光柔和,格调雅致,比较适合吃饭聊天,外国人较多。每道菜都价格不菲,所以我只要了一份炸蘑菇和一杯咖啡。
他自作主张地给我添了一份牛排和沙拉,接着又给自己点了些东西。我在心里暗暗计算餐费,少说得六七百块。
他跟我说起他和庄一的交往。原来庄一还在美院上学时他们就已经认识,他欣赏庄一的才气,请庄一给他们公司做过不少创意设计,这次去她家找她是为了付她一笔设计费。
我把庄一死时的情景告诉了他。他听了直摇头叹息;〃我前段时间出国了,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说怎么打不通她的电话。可惜,她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孩子,哎,没想到……真是应了那句话,天妒红颜。〃
我听得心里难过,庄一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还那么有才气,的确如他所说,天妒红颜。
他吃西餐时坐姿端正,动作优雅娴熟,像一个绅士。我有点拘束,手中的刀叉好几次差点掉下来。
除了庄一他还聊了其他的东西。他知识渊博,说话风趣幽默,妙语连珠,我对他那种初次见面的陌生感渐渐由浓变淡。我从聊天中得知他是南京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几年前在北京创办了这家通讯公司。
从〃Friday〃出来后,他送我回家。回到家,同屋的女孩白纯已经睡了。我于是轻手轻脚地洗澡收拾完毕,坐在台灯下,拿出了庄一的日记。看着日记,心情无比沉重,按理说我应该把日记交给石友为,但是好奇心驱使我把日记翻开了。
〃青春飞扬〃的内容封住了,我翻开了〃雾里看花〃,鲜红的四个字,像鲜艳的玫瑰,像庄一胸前的血,我的胸口突然被什么堵住了。好不容易才静下来,我不知道庄一会不会怪我偷看她的日记,在心里默默请求她原谅我。
日记字迹潦草,像个性张扬的庄一,第一篇日记下面画了一个张着大板牙笑的卡通女孩,长长的头发在风中飘舞。
我一页一页地读着,读着读着,只觉胸口越来越闷,心里越来越难受……
第四节庄一日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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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泰戈尔的诗里有这么多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它们还好,在同一个世界。而人和人却是你走不进我的世界,我也走不进你的世界,所以,人和人的距离才是最遥远的距离,远得不在同一个世界。
我对木木背这首诗时,他正在听一首王菲的歌,他喜欢那个个性张扬,神情冷漠的女子。
我知道,他是个孤独的孩子,正如我一样,所以我们拥抱在了一起,互相取暖。
9月8日
白露。
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太阳到达黄经165度。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因而喜欢〃白露〃,还有那个可怜的妓女,〃陈白露〃,白露好像专门用来形容女人,年华易逝,红颜易衰。还好,我不是露珠儿。
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上班了,从此自由独立,没有了清规戒律。
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一眨眼,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真正全身心投入到社会中,有喜悦,有激动,有想飞的欲望。从此以后我可以天马行空,把今天取名为〃独立日〃吧,切记每年今日庆祝一番。
索迪特在CBD,离国贸不远,是个好地儿,买东西方便。不过这名字总让我想到迪比特手机,这家公司真有趣,取个名字都没创意。不过公司环境不错,工作室宽敞明亮,给我一台苹果电脑是超薄的液晶显示器,比我自己买的要好,据说这款电脑是苹果公司推出的最性感的一款,这年头,什么都用上〃性感〃,冷冰冰的机器还性感?
设计部包括我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刚好配成对,男女比例失调不利安稳团结,不过我不喜欢与他们配对,没一个长得顺眼的。头儿是个长着金鱼眼的男人,鼓着眼睛看人,给他取名金鱼眼。另外两个男同事也不怎么的,塌鼻子歪眼睛巨难看,给他俩取名甲乙庸人。同样是男人,他们比起木木来实在是太差强人意了,哎,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哩。两个MM也不怎的,一个是没发育全的太平公主,还满脸雀斑,给她取名太平公主。另一个有几分姿色,不过看人眼神直勾勾的,一脸狐媚相,估计在酒吧也是个人物,给她取名妖精。
第一部分: 第6节:庄一日记
哈哈哈,他们要知道我这样叫他们,不知会给我什么样的表情,不管他,反正他们不会知道,谁能把别人的内心看得一清二楚,至少我不能,我没那个能耐。
我没见到老板,一个金发碧眼的妞儿跟我谈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文说起来音调不时从南极跑到北极。公司里的假洋鬼子多,不时迸出一句英文,还好我能听懂,也能瞎掰几句,中国人和中国人说话用英文,有没有搞错,这个世界真奇怪。
餐厅的饭很难吃,十块钱的套餐估计连狗都不吃,哎,人不如狗,先吃着吧。
木木庆祝我第一天上班,送我一束玫瑰,并请我吃西餐。饱餐一顿,感觉得自己是头牛。
吃完饭,和木木去〃走过那夜〃。晚上有他的节目,他依然唱他的《恰似你的温柔》。我喜欢这首歌,喜欢他磁性的声音,喜欢他忧郁的笑容,还喜欢他热烈的身体。
这世上有一个你喜欢的人真好,不然,感情往哪里寄托呢。
给风,会吹走,给雨,会淋湿,所以,最好给一个人喽,当然,这个人要爱你,而且,你也要爱他。
9月10日
工作不难,得心应手,我做过不少广告创意,经验丰富。Q给了我练习的机会,感谢他,Q是个容易让女人动心的男人。
金鱼眼不停说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可惜我喜欢独立思考问题,而且我并不认为我能跟庸人们碰撞出好的思想火花,如果真要让我撞,我会把他们撞得头破血流,他们不是我的对手。
我喜欢独立行事,可金鱼眼把我和妖精放在一个TEAM里,给一个扫描仪客户做创意。
妖精不是我要的那种PARTNER,她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知是不是性生活太频繁,她的眼神容易让男人迷失方向。我不想知道她的私生活,但是我郁闷她的工作态度,她想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我的身上,也许她以为我是新来的员工,可以欺负,我才不给她面子。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在职场中一定要切记这点。
她一定讨厌我,没所谓,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处世态度,我从来就不会为了迎合谁而存在。
今天加班了,有点郁闷,我不喜欢加班,可恶的资本主义,榨取我的剩余劳动力。金鱼眼鼓着眼睛站在身后,不停地问我什么时候能完工。我懒得理他,妖精不停地给他放电。这女人也太没品位了,好像是个男人就想要。
木木晚上没节目,接我下班,给我带了夜宵,不错的情人!
我爱他!
而且他也爱我,真好!
9月11日
〃9o11〃纪念日,很多人在谈论那场灾难,谈论美国,谈论民主,谈论资本主义。
我一言不发,想到那些还挂在脸上依稀未干的泪花,想到关于一个人从生到死的过程。
生与死只是在瞬间,也许还来不及眨眼,来不及感悟月如何缺、天如何老,来不及跟最爱的人告别,生命就成为一堆灰烬。生与死谁能把握得了呢,不由你同意,你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由你同意,某一天匆匆离开这个世界,来去匆匆如一场风,如一次日出日落。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死去总是一件憾事,我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既然我来了,我就要经历人生的每一个过程,浪漫的少年,丰盛的中年,恬静的晚年,我都要一一经历。
如果不能让我如愿,就让我盛开成一朵花吧,只负责美丽的花。
木木说我的想法天真得可笑,何必杞人忧天,有福气的人会活到100岁。
呵呵,我不要100岁,99岁就够了,当然多给我1岁也行,不过我希望上天让我活到100岁的时候仍然是貌美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