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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笑看千秋-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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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把我逼到不得不奋起反抗的境地,就让那一地的鲜血去照亮我离开的道路。
  孩子,这是妈妈给你上的另一堂课,和平解决固然皆大欢喜,但迫不得已的时候,武力也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往往难以两全。
  西秦的剿匪行动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国库里的钱粮不够。我承认,当初我建议国家用财物鼓励牧民捕捉蝗虫的措施是居心叵测,谁让这个事事都以为尽掌握在自己掌心的死胡狼老说“诺大的西秦还不缺你一份口粮”的大话。现在明白了吧,话千万不可以说得太满。尤其是在我这种一肚子坏水,唯恐天下不乱,只想趁乱开溜的的祸害面前。
  因为黑风寨的老巢在西秦和中土的交界处,所以西秦派人照会南国皇帝,提议共同剿匪。狡猾的楚天裔乐意隔山观虎斗,做那得利的渔翁,所以出名不出力。不愧是我的前夫,连那一肚子专连拣便宜捡的心思都深受我的熏陶。
  我安静的看着庭院里蔓藤青青,这个时令,我宫殿台阶前的木英花正开得葳蕤茂盛。今年是否花胜去年红,那纷纷扬扬的花瓣雨下会不会有人在沐浴这段芳香。
  宝宝,真的可惜了。你没有机会去看一看满园木英花开时的盛况。很美,真的很美,美丽的让我忍不住落泪。
  我揩了揩眼角的泪水,在我学会坚强的时候就不要用前尘旧事来束缚自己。徒添一寸心伤。
  胡狼的日子过得很不愉快。如果我这么费尽心机的谋划了这么久,他依然身心愉悦的话,我会变得很不愉快。鉴于我是一身虚体弱,肚子里还孕育着祖国的未来的孕妇,经受不起生活过于沉重的打击,还是宁愿让他不高兴的好。
  咱虽然吃他的喝他的,可那是他硬逼着我留下来的缘故,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有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恩将仇报的心理负担。何况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西秦的御厨水平不咋样;当然,他也可以投诉说我是因为怀孕了,嘴巴变刁了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好吃虽不好吃,但最近脑子用得比较厉害,得好好吃一吃来补充营养。我安慰自己,但凡是有营养的多半滋味不太好,清炖的就比糖醋红烧的原汁原味,黄豆炖猪蹄就比糖醋小排来的营养。为什么这个时代还没有酸奶,既营养又好喝的酸奶。我看着宫女呈上来给我的雪蛤炖川贝叹气,吃,当然吃,既然大家都说雪蛤金贵滋补,我自然要大吃特吃。就算吃不穷胡狼表现一下自己的决心也是好的。
  我优哉游哉的吃着雪蛤汤,心情颇为愉悦,当然,如果给我换上一碗冰镇鸭梨我会笑得更加真诚一些。可是做人要适可而止,不知死活的在老虎暴怒的时候拔虎须似乎有点嫌命太长了。我已经不是长生不老,我的命途极为有限,短短数十载春秋,我得自己仔细着点。经过这十多年的大小事宜,我发现我之所以还能够安静的坐在桌前,享受这一碗雪蛤川贝,不是老天爷厚爱我,而是我一直都生活得很努力。只要我自己不放弃自己,那么即使是整个世界也没办法放弃我。
  胡狼阴晴不定的看着我,目光随着小勺的上下移动而微微有些转动。
  “最近身体还好吗?”开口却是意想不到的温和,我几乎想掏自己的耳朵,后来一想,我和他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挖耳朵的地步,所以手依然抓在勺柄上。
  “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太医说,这段时期的孩子是比较稳定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意外,都不会有太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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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你还需要请教太医?”胡狼接过宫女递给他的茶碗,在我这儿,规矩全部是中土化的。
  “我又不是大夫,不问太医问谁?”我的心猛得跳了一下,不动声色的把最后一口汤送到嘴里,淡淡道。
  “朕以为,商大夫已经教会了你一切。”他走过来,捧住我的脸,啧啧叹道,“看来他也是个可怜人,不惜一切代价的随你出逃,以为可以和你双宿双飞,结果还是逃不了被你抛弃的下场。你这个女人,心狠而自私,只知道怎样不择手段的利用别人。一旦那个人在你眼中失去了利用价值,那么你就会毫不犹豫的舍弃他,对不对?对我如此,对商兄更是这样!”
  “你住口!”我冷冷的推开他,静静道,“我跟他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指手划脚。至于利用,我从来没想过要利用你。一直企图想利用别人的人,是你。”
  商文柏,我不愿意触碰的名字,我对不起他是我的事,不需要你这头居心叵测的狼来提醒我。
  我的心情忽然陷入了低谷,连幸亏不是胡狼发现了我的穿越女身份的庆幸也不能让我的兴致高昂起来。人生在世,千万要问心无愧,否则怕一世都要承受内心的折磨。
  我记得小时候看《上海滩》,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相爱的许文强和冯程程会走到天涯两隔,从此萧郎是路人的殊途。
  后来年岁渐长,才慢慢看懂了一点,两个人的幸福是不可能承担起太多的杂质和心结。
  是的,固然是爱,比爱整个世界都爱,但最终还是笑着说祝你幸福,转身离开。允诺,告诉你,告诉你,我一定会好好的,努力好好的。哪怕此生都不再会圆满。
  我的执拗注定了会让我错失很多美好,可我依旧会执拗下去,因为我贪婪,从来都是宁缺勿滥。如果不够完美,那么我宁愿自己一个人孤单。起码一个人的我,可以包容谅解自己的一切。这样的话,我会比较快乐一点。
  胡狼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我没有在意到。我的精神恍惚一直持续到被人用刀抵在脖子上才戛然而止。
  我算什么身份啊,为什么要抓我当人质。
  我悲愤的看着自己的肚子,好歹我也一孕妇,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身为刺客,行刺失败也就算了,凭什么拿我们老弱妇孺当挡箭牌,要有真本事,你怎么不抓胡狼当人质。他的身份地位明明比我高上N倍,还有那些嘴上尖叫,心里恐怕早就乐开怀的侍姬,(这些天以来,这帮美人可没少给我小鞋穿。)她们的身份也比我尊贵多了。
  抓我一个食客算怎么回事,除了杀起来是一尸两命比较划算以外,我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自己被看上的理由。可这理由一找出来,我的手脚立刻冰凉。不用照镜子,我可以直接从加在我脖子上明亮如水的刀身看见我苍白失血的脸。
  司嘉洛,别怕,这刀瞅着挺干净,上面应当没有淬毒。我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身体吓得动也不敢动。要是从前,我脑子发热的时候,我还敢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就往他的胫骨腓骨上踹,可现在我肚子里的孩子可不乐意我这么做。
  胡狼平静的看着刺客,轻声细语的说着什么。刺客出人意料的没有惊慌失措,抓着刀的手也沉稳的很,仿佛成竹在胸,丝毫不把旁边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的宫廷侍卫放在眼里。他低声回应,架在我脖子上的刀又向里面靠了靠。
  “啊!—别,我求求你千万别动了。我不能流血,一旦流血就会止不住的。”我双股战战,声音里夹杂着哭腔,我一点也不想死。全都怪你,死胡狼,你得罪了人为什么后果要落在我身上。老天爷,你赶紧打雷下雨,让我穿越回家算了。我古董也不要了,金子也不拿了,你让我安安稳稳的活下来就行了。我保证,我真的,真的不会继续腹诽你,如果你有牌位,我一定会抽空上几柱高香。
  刺客似乎有些得意,刀又威胁性的靠近了一点。我立刻识时务的噤声,干脆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看自己的血洗涤这柄狭长的弧刀。我感觉到了芬芳的花瓣从我眼前缓缓坠落,那是一种粉紫色的娇柔的花朵,树木很高大,宫女告诉我,这种花收集起来晾干磨成粉末可以做宫粉擦在脸上,很香很香。是很香很香,我凑近她光洁美丽而青春明亮的面庞闻过,沁人的香气。我就是贪恋这份怡神的清香,才会出现在院子里愣神随想,结果被行刺失败的的刺客轻松的把刀抵到了我脖子上,然后我就华丽地沦为了人质。
  真是没志气,我自己都找不出比我更不懂得吃一堑一定要长一智的道理的人。依旧这般贪恋所有的美好,花愈香就愈有毒啊,美丽的陷阱。
  引得你落到这样的境地。
  忽然听到马叫的声音和车辙声。
  我诧异的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四轮马车发愣,达成协议了。胡狼向他提供逃跑工具,够损的,不给马,反而给马车。
  刺客愤怒起来,对着胡狼大喊大叫这什么,同时几乎是条件发射的刀又往我脖子靠了靠,几乎已经贴上我的皮肉。我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脖子上就多出一条红丝带。
  胡狼看着我,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刺客忽然安静下来。整个院落里只能听到风吹过树叶的声音,沙沙沙,仿佛有柔软的小梳子在摩挲。
  刺客一把拎起我放到了马车上,没等我来得及表示抗议,他就驾着马车飞奔出宫门。
  “喂喂喂,已经出宫很久了,你可以放了我了吧。”我顾不上他到底能否听得懂我的话,着急的嚷道。这片区域,我还依稀能认出来,可走远了,他把我往荒郊野外一丢,我只有以身喂狼。
  “不够久,除非逃出卓嘎的地界。”刺客忽然开口,我被吓了一跳,居然是那个绑匪。
  “是你!”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你,你想干吗?盗亦有道,你已经以我为要挟,顺利的逃出来了,现在我们两清。你放我下去。”
  “紧张什么?上次我们的旅途进行到一半就被不识相的官兵打断。说起来,我还是真小看了你,居然会有军爷为你出手。”绑匪刺客把马车驾的飞快,说话的腔调却是慢腾腾的。
  “那有什么,不过是投其所好,有钱能使鬼推磨罢了。”我漫不经心的应道,“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他们也会帮你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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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果然是撒谎不用眨眼睛,镇定的很。如果我不会中土话,一定会被你骗过去。那个男人明明是你的旧相好,真是个恬不知耻的贱货,这肚里的孩子恐怕也是他的吧。可怜的卓嘎阴险奸诈,却被你这个女人骗的团团转,还以为你肚子里怀的是他的种。居然老子问他要马,他只肯给车,理由就是你不能骑马。真他妈的活该,活该这个犯上作乱的佞臣贼子做乌龟。替别人养儿子。”他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不时夹杂着几句西秦话,也许第二语言的骂人词汇已经不够他用了。
  不理他,我在心里告诫宝宝,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脏话连篇,妈妈一定会罚你一天刷五遍牙。
  我闭目养神,他要骂,随他的便好了,嘴巴长在他身上,我的小命还在他手里攥着,总不能拿卷胶布来把他的嘴给封上。
  “别睡了,起来!”我刚跟周公打了个照面,就被这不人道的绑匪给推了起来。他的眼睛阴森森的,带着暴怒的戾气。
  “你说,我要不要像处置这两匹马一样处置你。”
  我茫然的揉着眼睛,这时候鼻子才后知后觉的接收到令人作呕的臭味。
  “嗯~什么味道?”我皱着眉头叫道,“你搞什么,居然把车赶进粪堆里。”
  “粪堆里?”他恨不得要把我直接丢下马车去,拖着我的头往车门口拽,怒火万丈,“你自己看看。”
  我瞥了眼明亮如白昼的月光下蔫头耷脑的马,马毛看上去湿漉漉的,仿佛涉过水一样。此时已经月升中天,月华如水。
  “马拉肚子关我什么事。”我凉凉的看了看暴跳如雷的绑匪刺客,“皇宫里负责喂马的是马夫。”
  “确实与你无关。”他倒意外镇静下来了,看着我,笑容残忍而冷酷,“既然你这个人质并不受重视,我也没必要留着你这个累赘。”
  “何必这么快过河拆桥呢。”我笑了笑,小心翼翼的走下马车,就近找了块干净的背风地朝绑匪招招手。他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的一举一动,迟疑着跟了过来。
  “既然马已经倒下了,你现在就是杀了我也于事无补。不如我们合作,一起逃出去。”我微笑着提出建议。
  “逃出去,怎么逃出去?”他狐疑的看我,冷笑道,“你在皇宫锦衣玉食,为什么要辛辛苦苦的跟我这个亡命之徒一起逃亡。”
  “金银于我如粪土,富贵于我如浮云。——你无须笑我假清高,因为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完全问心无愧。或许对于你们男人而言,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拜相封侯,光耀门楣,阴蔽子孙才是毕生的追求。但对我们女人来说,有情饮水饱,什么高贵的身份崇高的地位都比不上和自己所爱的人双宿双栖,只羡鸳鸯不羡仙。如果我是贪慕虚荣的女人,那么当日你家王子要求我进宫的时候,我也没必要那么大动干戈的逃走。”
  绑匪看着我,似乎在思考我的话是否可信。
  “我知道你很难相信我,同样的,我也并不信任你。但是现在我们是绑在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如果我没有推断错,卓嘎派出的追兵已经开始搜索我们了。他们沿着马车的痕迹,很快就能够找到我们。天!”我看了眼被马车压的东倒西歪的牧草,冷冷道,“你做强盗没几天吗?连最基本的反追击都不会。”
  “我本来就不是强盗。”绑匪刺客面色放缓了一些,旋即又厉声警告我,“不要在我面前耍花招,我不是卓嘎,不懂得怜香惜玉。”
  “算了吧,他要懂得怜香惜玉,也不会让我以身涉险。”我笑的淡漠。夜色已经很深了,胡狼大概也没想到这个刺客就是当天绑我的强盗,也料不到这个绑匪居然会带我走那么久。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别说得这么冷酷。”绑匪对我淡然的语气不以为然,“他对你算是不错的了。”
  “是吗?也许是你们男人一贯冷酷绝情,所以才会为他辩护,也为你们男人辩护。”我懒懒的反驳。
  他想说什么,下一个举动却是立刻带我掩进高高的牧草丛里。
  悄无声息的,几个身影落在月色明亮的草原上。
  他们围着马匹已经倒下的车子搜查了一番,其中一人低声吩咐了一句,追踪的侍卫立刻开始勘察周围的情况。
  可怜的绑匪现在可比我紧张多了。反正我是否被发现问题都不大,谁叫我目前的身份是受害者呢。夏夜的草丛中各色小虫子一应俱全,闷热,蚊虫叮咬得厉害,躲藏的滋味相当不好受。我不会武功,不懂得如何屏声静气,瑜伽里调整呼吸的方法我也已经多年不曾练习。可是我因为心态平和,反而悄然无声,呼吸的频率一如平常。相形之下,内功修为颇有根基绑匪的整个人僵硬的跟大理石一样。月光照耀在他身上,冷冷的折射出银色的晖芒。
  侍卫终于向四面八方散开。精神绷到极点的绑匪一下子松懈下来,他摸了把头上的汗,起身就要走。我连忙把他拽住,手放在嘴边,示意他别动。过了不一会儿,侍卫果然又重新出现,这次他们互相看了看彼此,点点头,再次散去。
  估摸着他们已经走远,我轻轻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慢腾腾的站起身来,如此折磨一个孕妇,真是有违国际红十字会的精神。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重新回来?”身上几乎已经汗湿了的绑匪警觉的看我,“你是不是跟他们商量好的。”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看上去就那么不值得信任吗?
  “没事的时候多看点书,既没知识又没常识。”我鄙夷地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后者非常配合的发出冷笑的冰芒。


  “看书,看什么书?《孙子兵法》还是《鬼谷天书》。”
  “那算什么,要看就看金庸古龙。”我嗤之以鼻,这一套路我还是跟95TVB版《神雕侠侣》上杨过大侠学的。
  “金什么?”
  “都说中土文化博大精深,不是你可以管窥蠡测的。扎实点,从根基开始学起。”我谆谆善诱,“以你目前的水平,看金庸古龙有点太为难你了。”
  可怜的绑匪被我忽悠的一愣一愣,嘟囔了几句,乖乖在前面开道。
  绑匪知道一条可以躲过守卫盘查的捷径,意图带我从那条荒凉而漫长崎岖的道路上开始逃离卓嘎的征途。西秦虽然地广人稀,但无奈这个绑匪想走逃离的方向非常明确,往两国的接壤处而去。也只有到了三不管地带或是再找机会潜入南国,他才可能保住性命安全。这就好像为什么中国的贪官都爱往美国跑一样。
  我当然不愿意走这个方向,因为这和我的目的地南辕北辙。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他相信只有出奇制胜才有机会成功的逃出去。追兵重重的状况下,他只好同意我的建议,往西边去。
  我看着他,心里盘算如何在走到穿越点的前一刻甩开这个免费保镖。因为追兵太多,我们只好摸黑夜行,终于在黎明晨曦微漏之际赶到一个岔路口。
  按照我既定的路线,我应该是向左走,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往左前进。走到大约一百米处的时候,我把头上的一个钗子给拔下来,随手丢在路边。绑匪怒道:“你这是干什么?想给他们通风报信?!”
  “闭上你的嘴巴!不知道就不要废话。”我懒得多说话,冷冷道,“如果你想安然无恙的逃走,最好乖乖的听我的安排。”见他依旧狐疑,我只好又多解释了两句:“我比你了解卓嘎,他生性多疑,从来不肯相信自己看见的东西。既然我们即便再小心翼翼,也会留下蛛丝马迹令他有迹可寻;不如主动制造一些明显的线索,叫他反而怀疑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
  好吧,我承认,我从来不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不到迫不得已,我总会留一手防备。钗子插在云鬓里并不容易掉下,一般只有争执拉扯或是有人刻意而为才会跌落。这样,即使我们依然无法逃离胡狼的掌心,我的身份还能保持为受害者而不是合谋帮凶。
  我懒懒的微笑,当面撕破脸总是不智的。
  “我从卓嘎手里逃出去过。”我微笑着给他信心,摸了摸肚子,我又笑得温柔而慈爱,“而且,这次我必须逃出去。”
  他循我的手指看去,眼里闪烁着了然于胸的精光和算计的暗芒。我的眼睛始终落在肚子上,连眼底的笑容都明媚纯粹,整个人都沐浴在母爱的光辉中,毫不设防的单纯。
  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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