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桂花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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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桂花陈》梦想
时常会有一种梦幻般的感觉,像乘坐时光机器一样,我伏在车窗外,风如同无数双柔情蜜意的手轻轻地把我抚过,天空中是大片大片明亮的灰,看着看着,隐隐地,我开始感到脚下在颤颤的,不安分。试探着,我伸出手,向着那片灰,我看见那片灰上有如柔滑的缎子点缀着闪亮的珠宝,星星四处都是,散落得欢快而又欣喜,它们眨着眼,闭着眼,在无人处莫名地欢喜,我很快便离它们很近了。我在云端,两翼展开,我几乎无法睁眼,风太大,呼呼地扬起我的眉毛,我眯缝着眼,看那村庄,那烟囱,那灯火,那人群,飕飕飕地来不及告别。我和一架飞机擦肩而过,我和几道光柱嬉戏玩耍,它们有着孩童般的模样,纯洁雪白得就像童话里的人物。我飞过了,飞过了连绵的群山,飞过了愤怒地在峡谷中穿梭的大河,它鼓足劲,在向一个转弯处的岩石拼死撞去,它抬头看见了我,我大声地喊叫着,它披着长发,腮帮子鼓鼓的,声如洪钟,气魄惊人。我飞,我飞,我的双翼拍打着云层,驾驭着气流,漫无边际地遨游,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胸口有一种东西它蠢蠢欲动,它嗵嗵嗵地拍打着我的胸膛,让我抑制不住地兴奋与躁动,我随之尖啸着,嗷叫着,声音如金如玉,似乎还不够,那满腔咕咕流淌的是什么呢?它如此强烈地拍打着我,令我的速度一再地快,声音也是一再地高亢嘹亮,我再也按捺不住,有一种东西让我熊熊燃烧,有一种东西让我拼命往上,我像利剑一样噌地穿透了那大片明亮的灰色,我以为我将在阳光的沐浴下安祥地裹着白云使完最后一丝力气永远地沉沉睡去,谁知道,那大片的灰上竟然是一望无际的黑,那浑黑的世界里,无色无味,遥无边际,你的所有感官正在飞快地一一流逝,我拼足最后一口力气试图再往上,却终于失败。我发现自己漂浮在这一望无边的黑暗世界里,浑身的毛发在细密地生长,嘴开始变得尖利,生长出坚硬的壳,衣服在脱落,手指开始退化,骨骼在喀嚓作响中开始了错位,柔密的毛孔开始往外延伸,光滑黝黑的羽毛静默地从毛孔处蔓延。我闭着眼,任黑暗在四周腐化,猛然间我却在我的世界里看见了远处那微星的火光,可就在这时,黑暗再次来袭,它汹涌地覆盖了那最后的一点光亮。它不由分说,它压倒一切。我冰冷地睁开双眼,漠然的看着周围,我发现,我变成了一只秃鹫,我睡在自己的羽毛里。四周全是黑暗,我无动于衷。
《北京桂花陈》序一
我相信我的生活是由虚妄所构成。
我在正午的阳光中醒来,没有钢琴声,没有狙击手。
记得去年夏日在白桥大街,我也是沉沉中从正午醒来,神思迷茫,隐觉人生恍然一梦。这种心态在我来北京的日子里几次得见,似乎充满了阶段性和神秘感。我从来就没有抓住过它,我愚笨不堪,混混沌沌。
它也给我暗示,我时而浑然不知,时而又敏锐疯狂。生活真像一出精彩的肥皂剧。
钢琴声每每在清晨发白的时候响起,透过那些错综复杂的钢筋水泥,在我的枕畔如丧钟般环绕。我不懂音乐,我不知道她弹的是什么。但显然它是一首让我有些感觉的曲子,有那么点像游子回家的意思。它轻轻地唤醒我,牵着我从一座城到另一座城,从一张床到另一张床。我躺在床上,任凭它带我四处游走。可令人沮丧的是——它每次都在同一个地方卡壳,每天如此,每次如此。我很想上楼敲开那扇门,告诉那个弹钢琴的人,说我觉得非常遗憾。但我还是打住了这个念头,是懒惰还是怕我会失语,我都不确定。
狙击手则常常埋伏在我窗外左上角的屋顶上,他戴着贝雷帽,端着一杆卡宾长枪,死死地瞄准我。我每每在艳阳的正午与他交汇,我躺在地铺上,眼神呆滞。他伏在墙头,目光炯然。雷雨天是看不到的,他也需要休息。
钢琴声。狙击手。无意识写作。
生活像异动的水分,四处飘洒。每条河边风景类似。无甚了了。
《北京桂花陈》序二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这是个问题。是爱情,是性,是酒精,是青春,还是梦想,我想我都不能足够确定。并且,我越来越不能确定其中的任何一项。在日常繁琐、阴暗、晦涩的生活表层,不确定的状态是我惟一能够确定的。
村上龙在24岁的时候写了《透明忧郁的蓝色》。我在24岁的时候写了《北京桂花陈》。这其中没有联系,但我们把它如此排列,它就产生了某种联系,这就是欺骗,文字的伎俩。由此我们会最终联想到,“确定”这个词本身就是如此不确定。
20世纪70年代和我们没有太多关系,80年代更是与我们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在夹缝中,蜿蜒而行,试图触摸到那浮光掠影的水质表层,试图躲在正午艳阳的角落背后,看人们一出又一出,直到黑暗提前到来,光明所剩无几。
最初我曾经想通过一个叫何为的男人对一个姑娘反复无常的迷恋,来阐明我个人如何看待爱情和性的关系,可一琢磨,这两者联系起来又成了Xing爱或是爱性。这真像我们生活中那些无穷无尽的某种莫须有的联系。
文字,只是工具罢了。然而,我们总是可以看到,在汹涌的文字里,有一些东西,它们穿越时光的尘埃,和另一些人默然邂逅,尽管在邂逅之后,仍然是擦肩而过。可这就已经是我们最后的晚餐了。你还能挑剔什么?
我们奢望永远,却不自信能永远。我们渴望完美,却不相信有完美。
本书试图描述清楚几段感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偷人的,也有被人偷的;有想当明星的,也有想当小孩的。他们统统在一种不确定的状况下成长、蜕化、蜕变,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总之,它写的是一个过去的故事。关于爱情,也关于时间;关于现在,也关于未来。
一切都会过去,无论你如何频频回首,无论你如何痛彻心肺。过去,正在过去,已经过去,它马上就过去了,过去。我还是无法确定我想说什么。它又想表达什么。
罗勇
2004年4月 北京草桥
《北京桂花陈》第一章
暮色漫上来的时候,我张着嘴,对着窗外久久的发呆。电脑上依然是翻来覆去的两三行字,而我已经坐在这里将近两个小时。其中我换了好几个姿势,脱了鞋,脱了裤子,脱了衣服,最后没什么可脱的了。我还是在发呆。 1。
我想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爱情或者是关于时间的故事。一个能够畅销到家喻户晓的故事。但我不知道该如何讲起,一些陈词滥调的东西阻塞了我的脑神经。我赤裸着坐在电脑面前,无所适从。我孤独而又绝望地望着电脑,期盼它能自动自觉地帮我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我望眼欲穿,急不可待。
2。
故事肯定要有它的主人公,既然是爱情,那它肯定还必须有男女两个主人公。再刺激一点,最好是三到四个,三角恋、四角恋,一顿乱恋才过瘾。性是不可避免的。畅销小说都喜欢写性,写得不屑又无畏。我也要这样。
名字要雅,还要别致。这姑娘得一出场就能让人有遐想。至于能不能当作你意淫的对象,那就跟我没关系了。
3。
学经济的朋友喜欢对我说,写鸡芭啊,写了谁看啊。世上最没用的事情就是写小说,最无聊的事情就是看小说。有点时间去挣点钱多好啊,赶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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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
我不是一只经济动物。我是有偶像的。我是有追求的。就像那谁谁谁说的,你不能光让我活着,我还得折腾啊。
4。
我是很不屌现在市面上的那些畅销书作家的,虽然我也曾一度仔细地看过他们的作品,但说实话,我是在带着目的去看的。但无论我带着何种目的,我都无法让自己心情愉悦地读完棉棉写的那本所谓的著名的——《糖》,直到现在它还摆在我的书架上,第二排左边第三本,几次我都想把它扔了,但无奈好歹也是省了我的口粮买的,放那就放那吧,也正好可以锻炼锻炼自己的忍耐力,毕竟我已经不太适合当一个愤青了。石康的几本所谓“爱情摇头丸”我也买了,甚至连卫慧的《上海宝贝》我这都有。我的书架简直就是畅销书大全。
看出来了吧,其实我是想写畅销书来着,我努力去朝这个方向努力,却时时发现力不从心。每每到了需要抖包袱、唱调子的时候,我就面目狰狞,狂甩鼠标。气泄以后,又反复告诫自己要撕破脸皮才有荣华富贵,只好又回过头来拿着几本畅销书翻来翻去,翻看几页后又骂骂咧咧地丢将出去,如此反复,最终一事无成,目露青光。写字一事日益乏味不堪。
5。
很多时候我都会有一种空空如也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梦魇一样地纠缠着我,搞得我眼前一片漆黑。我想不出自己的毛病在哪里,我只能尽量地遵循王小波王老师的教导,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趣一些,呼吸更舒畅一些。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就像我的朋友们告诉我的一样,生活都已经这样了,就不要再勉强了。
我曾经尝试过一些办法让自己的生活有趣起来,但是最后我都不得不对自己的念头一再否定,我曾经渴望当一名画家,那是我少年时期的梦想,一身的松节油味道伴随了我的整个青春期,最后的结果是抑郁寡欢,沉闷内向。后来我选择了音乐,但看着越来越多的摇滚斗士涌现身边,我才发现原来这是一项肤浅而又喧哗的运动。还好,我还能写字,在写字的时候我浑身发硬,只有一处发软。这是我惟一的恶习。
6。
我目前生活在北京。2000年的时候我来到这里,希望在这里能看到我的新生活。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是很累,努力地让自己呼吸到一些新鲜的东西,比如爱情。可这样的希望,换来的结果却是除了满嘴的黄沙,便再也嗅不到一丝一毫的愉悦。希望落空的感觉像极了一个腐烂的苹果,不但发酵,而且还生生地钻出虫来,摇头摆尾,嚣张之极。你的无能与傻气在它面前——袒露无疑。
7。
其实生活有很多种活法,有滋润的,有拧把的,有苦涩的,当然还有不靠谱的。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努力寻找一种让我自己自由伸展的方式,结果却是全部尝遍,依旧一脸茫然,最后才知道自己是不安分的,追寻刺激的。
喜欢刺激的方法有很多种,单是毒品便能替你赎完所有的罪。可是毒品也是有价的,凡是有价的东西便能令你沮丧。所以我不吸毒,我只要让那些周而复始的破事、循环不朽的爱情,渐渐缠绕在身边,便能把自己慢慢麻醉,慢慢下滑。
毒品太快,我怕来不及。所以我要慢慢High。
8。
北京桂花陈是一种低度酒的名字。它的度数像啤酒一样不靠谱。可是你不能像喝啤酒一样去喝它,它能让你慢慢飞去。它也不是红酒。红酒琥珀似的颜色,宁静的沉淀,显然都不是它所能具备的。我说不太清楚它的来历。它几乎不会在酒吧或是饭桌上出现。你唯一能看见它的地方或许是街头小店,或许是大型超市的某个角落里,它满布灰尘,不伦不类地站在那里,无人问津,自惭形秽。
我知道它,是一个叫佳子的女孩告诉我的。这个佳子也许会是本书的主人公,但我不能确定,她的故事是否刺激,是否能让你爽口爽心?
9。
佳子是一个北京女孩。个子大概有1米66左右,留着长发,还染了点红棕色。年龄大概在26到28岁之间。她的眼睛很大,而且很有神,那是因为长期戴博士伦的缘故。她五官漂亮,身材窈窕。从中学开始,就不断有人追求她。她走在路上,常常会有类似于广告中走路撞到墙的男人出现。漂亮的女孩都任性,然而她不,她温柔,懂情义,会照顾人的情绪。当然,这是她喝醉酒以前的表现。我无心模仿《我的野蛮女友》中的情节,尽管全智贤一度是我发挥想象力的对象。
我很不善于描绘一个人的长相。我认为一个人的长相只有美丑之分,偶尔也有中庸、模糊的人,但那种人不在讨论范畴之内。
佳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但她不美。也不讨人喜爱。我只能这么说她。
10。
昨夜的一次不恰当手Yin断送了我整个下半夜的睡眠,天蒙蒙亮的时候,我把手安慰性的放在荫茎一处,结果疼痛却从前列腺一带传来,我只好不停地去洗手间,不停地告诫自己喝多了饮料之后不可急忙动作,连续两个小时,我怀着愧疚与愤怒之心在床和洗手间之间来回穿梭,最后筋疲力尽地靠在洗手间的白色瓷砖上,痛感生命的残酷与无情。
一个月前,我对自己说,我要禁欲一年。在这一年里,不和任何女子性茭,不和任何男人讨论性以及由性延伸出的种种问题。老实说,我不是想让自己青春美好的肉体在白日梦中蒸发殆尽,我只是想证明一下性也是有原则的。
可这样换来的结局却是,一个月中三次体验到输精管涨痛的快感,以及五次清晨She精射醒后的痛感。久违的梦遗提醒我,青春仍然是我的筹码。
11。
那个清晨,当我趴在厕所里洗内裤的时候,邵刚走了过来。他倚着门柱聚精会神地看着我。看着我把洗衣粉洒在内裤上,尽量洒满每一个角落,然后沾上水,细细地揉搓着。他静静地看着我做着这一切。
我知道他在看我,我也知道他没有在看我。
“怎么,昨晚上还是没消息吗?”
“嗯。老样子,三点钟回家,十点半起床。丫像一个清教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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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看了一眼邵刚,发现他的眼眶中布满血丝。
“一夜没睡啊。”
“是啊。刚给小米汇报完。”
我继续低头洗着内裤。心想,莫不是老张也和我一样在禁欲吧?那就惨了。
等我洗完内裤出来,邵刚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鞋都没脱。
12。
邵刚已经在朝阳公园附近蹲点快一个多月了,每天深夜出门,清晨才回。他的生活规律已经快和老张同步进行了。
老张是他的情敌,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人,但又是一个在我的生活中频繁出现的男人。老张的女朋友小米现在同时拥有两个男人:一个老张,一个邵刚。老张是原配,邵刚则是偷来的。这个偷来的男人在帮她监视她的原配是否也在偷人。这真他妈的令人发指。
小米和佳子是朋友,在我和佳子纠缠不清的时候,邵刚也和小米开始了地下情。一个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女人无声无息地就滚到了邵刚的床上。在这一点上,邵刚问心无愧,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更何况只是偷情这种龌龊小事。
13。
小米也是一个纯正的北京姑娘,白面长身的,颇有几分姿色。表面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但实际上粗中有细,很是聪明。她离开北京已经快两年了,一直在深圳那边讨生活,偶尔才回来一次。就在去年回来的一次,她通过佳子和我认识了邵刚,俩人便莫名其妙地勾搭到了一起。小米再去深圳的时候,邵刚便忽然辞去了工作,买了窃听器、望远镜、DV等一干用品,晚出晚归的。后来我才发现他在老张家对面租了一套公寓,日夜监视,并每月到电信局把老张的电话单调出来寄给小米,让小米在那边细细研究。这样的一种恋爱方式我简直是闻所未闻。更夸张的是邵刚还每过一个星期便把偷拍老张的内容剪成一本录像带,在家中研究。旁观着,我也对老张的生活了如指掌起来。
这种状况如果非要追根溯源的话,恐怕还得从我说起,毕竟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透过我的眼睛去看的,而令他们勾搭成奸的人更是非我所属。
14。
如今在我的身上有一种没落的虚伪,这种虚伪不知从何时起布满了我的身体,直至内心。一张皱巴巴的床单,打翻的烟缸,刷成红黄杂色的门窗,一堆无聊透顶的书刊,一包杂牌子的避孕套,一面庸俗的镜子,这就是我来到北京后的私生活,乏味透了,没意思透了。还是让我们一起回到两年前吧,或许是更早的时候。那时候的我还相信某些东西,比如意外,比如感动,比如浪漫,比如友谊,还比如某些被人们称作爱情的东西。说实话,那时候的我躁动不安、蠢蠢欲动,每天都希望天上能掉下馅饼来。
当时我记得有一个人对我说,工作、感情、房子三者缺得越多,漂泊感就越强。我愣了半天之后,对他的言谈一笑置之。但我知道,其实他已经扎中了我的某些痛处。房子那是肯定没有的,动不动几十万的数额,看上去感觉就像在和太白金星对视一样。而感情呢,又恰巧在那之前的半个月刚刚结束。一个叫青青的姑娘带给了我数年的欢乐,虽然散场的时候难免会有些忧伤,可忧伤迟早会过去的。我坚信。但尽管如此,我每天的心情仍旧坏得就像条湿漉漉的下水道,整天不开晴。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起床,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拉屎。偶尔会有朋友过来,有的会喋喋不休地辅导我的生活,有的则一言不发,喝点酒就走了。谢峰来那次,正好是他们乐队从兰州演出回来,我在清晨的睡梦中醒来,朦胧中见到了他的身影,然后又转身沉沉睡去了。醒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走了,只有床头整整齐齐地摆放了十几根麻杆,他把它们堆成山形,那白白的烟卷就像儿时吃过的薄荷糖,模样乖巧喜人。
16.
那时候的深夜我一般都会选择去酒吧,那是因为实在没有太多有意思的事情。后来去多了,就形成了习惯,似乎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凡是进入了生活惯性的东西,人们通常便很难再摆脱。当时的我就是这么一种状况。
其实北京的酒吧是有些妖气的,它和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酒吧都不太相同。那些地方的酒吧仅仅就是酒吧而已,人坐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