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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中国散文鉴赏文库-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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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语言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听和说是进行对话的关键,没有听和说,就没有语言。英语的一个单词,一句话,如果你自己能听懂,能说得出口,你就能有效地看懂它,记住它,使用它,掌握它。而撇开听、说,光是凭看,有的时候也会产生许多困难。比如以say!这句最简单不过的话来说,如果你不是通过听,特别是通过听别人说这句话时的表示惊异的语调,你光通过看,常是难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真的吗?” 
  的。Are,而是表示“我早已知道了,还用得着你来告诉我吗?” 
  再举一个更加简单(实际上并不简单)的感叹词well为例。well一般都译作“嗯”、“那么”或“好吧”,但要对该词的意思理解或捉摸透,需要在具体的场合,通过别人的说话,才能具体而微地领会到。比如:Well。Well,慰)Well,Well,Well,示承认别人上面的一个论点)Well,thenOh示无可奈何)而其中第一句的never又是重读,才能充分表达出惊愕之情。由此可见,听、说在学习英语的基础阶段之重要了。 
  但是一般中国学生不重视听、说,可能是受到汉语的影响。汉语由于方言发音不同,往往使人有一种错觉,仿佛语音不同,甚至错误,念别字,都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认识字形,心里能默念(不管念的是什么音),能写就行。但英语是拼音文字,不像汉语是象形文字,一个单词你如不能正确地发音,正确地拼写,你就可能认不得、记不住,就难于使用和掌握。因此,即使你只是单纯为了会读这一简单目的,也需要在打基础阶段十分注意听、说、读、写“四会”。只有在听到一个单词或一句话时能够听懂,自己也会用基本正确的语音说出口,正确地拼写出来,才能更好地看懂,记牢。否则,很容易过目即忘。 
  不要用汉语规律去套中国人学英语,常常有一种将对将、兵对兵的习惯,或者说对号入座的习惯,往往把英语与汉语的不同只看到是辞汇的不同,因此在学习英语时,就用英语辞汇按汉语的语法、句法、习惯用法去套。这里所谓辞汇的不同,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也仅仅因汉语是一个方块字,而英语则是一个拼音字。其实辞汇的不同,岂止这一点?更何况还有语法、句法、习惯用法的不同。 
  以汉语“说”为例,英语里就有好几个不同的词:HeHe'sHeDon'tI'mIt)BeI代他向你说话)反过来,英语里同样一个man这词,除当作“人”讲外,在manwoman里作“男子”讲,在mana人”讲,在theinfantryman是“步兵”man…of…war是“军舰”,merchantman是“商船”了。 
  认识到这样的不同,才能把英语当做与汉语完全不同的一种新鲜事物来学,才能放弃主观上的一切囿见,学得快,学得进,吸收消化得好。 
  (原载《百科知识》,本刊有删节,小标题为本刊所加)  
增订伊索寓言
中国四大文豪散文合集
林语堂
  两月前旁听华东各大学英语演说比赛,竟发现有大学生某君,引《伊索寓言》为材料,可见此书入人之深,而大学生脑里盘桓的,仍是这些东西。乃思以后编大学教材,当以寓言体为主,以便灌输,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这且不提,只说我小学时读伊索《龟与兔赛跑》兔被龟赢的故事,极为兔抱不平,且深恨龟。为此蓄志日久,要修订此书,以供一班与兔、骏马等同情,而不与龟、蜗牛等同情者玩读。此为光绪末年间事也。光阴荏苒,人事牵延,至今尚未着笔,内咎不安,乃乘《十日谈》出刊之便,书数则,以了夙愿。龟与兔赛跑有一天,龟与兔相遇于草场上,龟在夸大他的恒心,说兔不能吃苦,只管跳跃寻乐,长此以往,将来必无好结果,兔子笑而不辩。 
  “多辩无益,”兔子说,“我们来赛跑,好不好?就请狐狸大哥为评判员。” 
  “好。”龟不自量地说。 
  于是龟动身了,四只脚作八只脚跑了一刻钟,只有三丈余,兔子不耐烦了,而有点懊悔。“这样跑法,可不要跑到黄昏吗?我一天宝贵的光阴,都牺牲了。” 
  于是,兔子利用这些光阴,去吃野草,随兴所之,极其快乐。 
  龟却在说:“我会吃苦,我有恒心,总会跑到。” 
  到了午后,龟已精疲力竭了,走到阴凉之地,很想打盹一下,养养精神,但是一想昼寝是不道德,又奋勉前进。龟背既重,龟头又小,五尺以外的平地,便看不见。他有点眼花缭乱了。 
  这时的兔子,因为能随兴所之,越跑越有趣,越有趣越精神,已经赶到离路半里许的河边树下。看见风景清幽,也就顺便打盹。醒后精神百倍,却把赛跑之事完全丢在脑后。在这正愁无事可做之时,看见前边一只松鼠跑过,认为怪物,一定要去追上他,看看他尾巴到底有多大,可以回来告诉他的母亲。 
  于是他便开步追,松鼠见他追,便开步跑。奔来跑去,忽然松鼠跳上一棵大树。兔子正在树下翘首高望之时,忽然听见背后有声叫道:“兔弟弟,你夺得冠军了!”兔回头一看,原来是评判员狐大哥,而那棵树,也就是他们赛跑的终点。那只龟呢,因为他想吃苦,还在半里外匍匐而行。 
  凡事须求性情所近,始有成就。 
  世上愚人,类皆有恒心。 
  做龟的不应同兔赛跑。 
  太阳与风有一天,太阳与风在争辩,谁的力气大。骄傲的太阳看见地上有行人走路,知道叫人出汗解衣,是他的拿手好戏。于是他对风说:“我们比一比吧!谁能叫那人脱下衣服,便算谁的力气大。”忠厚的风上当了。他答应。 
  风先鼓起力气,尽力地吹,可是只能吹掉那行人的帽子。老奸巨猾的太阳在旁格格地暗笑。他说:“让我来,我多么王道,我不声不响地能叫那人马上赤膊给你看。”太阳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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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天上的方面,在地上只觉得天时乍暖乍寒,有点反常,那里知道是在上者使枪法,累及下民遭殃。在他解衣之时,他对自己说道:“那凶横的风,我倒有办法。只是那太阳,不声不响,看来似乎非常仁厚王道,一晒晒得我热昏。叫我在此地出汗受罪。风啊,来给我吹一吹吧!”且说天上,忠厚的风无端受太阳奚落一场,心殊不快,忽然慧心一启,哈哈大笑地对太阳说:“老奸巨猾,你也别使花枪了。我们再比一下,看谁有本事,叫那行人再穿上衣服。” 
  太阳为要做绅士,虽然明知必败,只好表示主张公道而答应了。 
  这回太阳越晒,那人越不肯穿衣服,等到风一吹,那人才感觉凉快,谢天谢地,又穿起衣服来了。 
  这回太阳失败了。 
  行人因为天时反常,冷热不调,得肺膜炎,一命呜乎。但是天上的太阳与风,各人一胜一败,遂复和好如初,盟誓曰:“旧账一笔勾销!”非才之难,善用其才之为难。 
  不声不响的人都可怕。 
  天上使花枪,下民空吁嗟,旧账勾销后,小民眼巴巴。 
  大鱼与小鱼某池中,生鱼甚多,大鱼优游其中,随便张开嘴,便有小鱼顺水游入口中,大鱼吃来不费力。 
  一天,有一条小鱼,看到这情状,心急如焚,双目凸出,向大鱼说:“这太不公平!你大鱼为什么吃小鱼?”大鱼很客气地说:“那么请你吃吃我看,如何?”小鱼张开嘴,来咬大鱼的肚子,咬了一片鳞,几乎鲠死,于是不想再咬下去。 
  大鱼乃一句话不说,扬翅而去。 
  世上本没有平等。□  
这片土地是宝贵的
王芳
  1854年,“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提出购买美国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大片印地安人领地,并承诺为当地印地安人划出一片“保留地”。以下,就是当地印地安人首领的回答:你们怎么能买卖天空和温暖的土地呢,这种想法在我们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如果我们不拥有清新的空气和波光闪闪的河水,你们怎样购买呢?对于我们这一个民族来说,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 
  每一枝闪闪的松针,每一处沙滩,每一小片耕地,每一只嗡嗡鸣叫的昆虫以及浓密的丛林中的薄雾,在我们这个民族的记忆和体验中,都是圣洁的。就连树木中流淌的树液,也满载着我们的记忆。 
  白人死去之后,当他们的灵魂在星际行走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出生的土地,而我们死去之后,绝不会忘记这片美丽的土地,因为它是我们的母亲。 
  我们是土地的一部分,土地也是我们的一部分。 
  芬芳的花朵是我们的姊妹,鹿、骏马、雄鹰是我们的兄弟。 
  崎岖的峰顶,草地的汁液、动物、人都属于同一个家族。 
  因此,当华盛顿的首领说他希望购买我们的土地时,这对我们来说多么不寻常。首领还说他要为我们划出保留地而使我们舒适地生活。他会成为我们的长辈而我们成为他的孩子,所以我们会考虑你们购买土地的要求。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对我们来说,这片土地是神圣的。 
  溪流河川中闪烁的水流不仅是水流,而是我们祖先的血液。 
  如果我们将土地卖给你,你一定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并告诉你的孩子它是神圣的,每一个湖水中的倒影都叙述着我们民族的经历与记忆。 
  河水的低语就是我们祖先的低语。 
  河水是我们的兄弟,它解除我们的干渴,运载我们的独木舟,养育我们的孩子。如果我们将土地卖给你,你一定要记住,并告诉你的孩子:河水是我们,也是你们的兄弟,因此,你如何善待自己的兄弟,就如何善待河水。 
  我们知道白人是不理解我们的,对他们来说,一片土地与另一片土地无别无异,他们只是一个夜间的过客,从土地中取其所需。土地不是他们的兄弟,而是他们的敌人。当他们征服了一片土地,便扬长而去。 
  他们将自己祖先的坟墓抛在脑后,他们不在乎;他们从下一代手中劫掠土地的财富,他们不在乎。祖先的坟墓与后代的继承权被遗忘了。他们将大地和天空,我们的兄弟看成是绵羊、珠饰一样可以购买,可以抢劫、可以出售的东西。 
  他们的贪欲使他们吞下这片土地,只留下一片荒漠。 
  我不理解。 
  你们城市中的景象刺痛着我们的双眼。也许因为我们是“野蛮”,我们不理解。 
  在白人的城市中,没有僻静可言。春天,听不到树叶舒展开来的声音和昆虫振翅的沙沙声。也许因为我是“野蛮人”,我不理解。 


  喧闹声听起来令人讨厌,如果人们听不到夜鹰孤独的鸣叫声和夜间池塘中青蛙的低语,怎么能叫做“生活”呢?我是一个印第安人我不理解。 
  印第安人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以及它拂过水面时的声音,和风中松脂的幽香。 
  空气对我们也是宝贵的,因为一切生物都共呼吸。人、树、动物亦是如此。 
  白人注意不到他吸入的空气,就像垂死的人闻不到强烈的异味。 
  但如果我们将土地卖给你们,你们要记住,这片土地是宝贵的。空气与它滋养的生命是同一的,清风给与我的祖先第一口呼吸也接受他最后的叹息。 
  如果我们将土地卖给你们,你们要照管它,保持它的神圣,使它成为一个白人也能在这里闻到充满芳草香气的地方。 
  因而,我们将考虑你们购买的要求。如果我们决定了,我要提出一项条件:你们一定要像对待自己兄弟一样对待这片土地上的动物。 
  我是个“野蛮人”,我不理解其余的方式。我曾在大草原上看到数以千计的正在腐烂的水牛的尸体,是白人在呼啸而过的火车射击后留下的。 
  我是个“野蛮人”,我不明白为什么那“冒烟的铁马”会比我们只是为了生存才杀死的牛更重要。 
  没有了动物,人会怎样?如果所有的动物都死去了,人类也会由于精神上的孤独而死去。 
  因为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也终究会降临到人类,世上万物都是联系着的。 
  你要告诉你的孩子,他们脚下的土地是祖先的遗灰,这样,他们就会尊重这片土地。告诉你的孩子,这片土地由于拥有我们亲族的生命而变得更丰饶。 
  像我们教导孩子一样告诉你们的孩子,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母亲。 
  降临到大地上的一切终究会降临到大地的儿女们身上。一个人蔑视大地,就等于蔑视自己。 
  我们深知: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降临到大地上的一切终究会降临到大地的儿女们身上。人无法织出生活之网,他只是网上一缕细丝,他对生活之网做的一切,就是他对自己做的一切。 
  即使是白人,有“上帝”与你们朋友般闲谈、漫步,也无法回避共同的命运。 
  我们终究会成为兄弟的。 
  会有那么一天。 
  我们相信这一点,白人有一天也会发现——我们的神是同一个神。 
  你们以为可以像拥有我们的土地一样拥有上帝;这是不可能的,上帝是全人类的神,他对人类的怜悯之情是平等的——无论白人还是其他种族。 
  土地对他亦是宝贵的,伤害土地意味着对造物主的轻视。 
  白人,也终究会消失。或许比其他部落还要快。污染了自己的生存之所,也终究在自己造成的污物中窒息而死。 
  这种命运对我们来说是个谜,因为我们不理解,当水牛被杀掉,野马被驯化,森林的隐秘之角人声嘈杂,郁郁的山上架满电线时。 
  灌木丛哪里去了——消失了。 
  山鹰哪里去了——消失了。 
  那是生活的结束,苟存的开始。  
这世界真美
《湖南日报》
石雪辉


  你们走的时候,很想洒脱很想倜傥。你们真正走的时候,却是在夜晚悄悄地走的,还撑了一把漂亮的伞。我想我只有投奔雨了,不料雨停后的草地竟是馨香透亮的,微风亲切地拂面掠耳。在这个时刻,世界真美。 
  绯红花瓣在手指间飘落是美,斑斓汪洋如海的明媚是美,君子好逑的季节是美,在冷清阴湿的路上累累的苦痛也是一种美。 
  当心事浸没五月的堤岩,当记忆焚烧悔恨的灵魂,当暴风雨摧毁了希望之船,五彩缤纷却仍是阳光的歌词,勿忘我花仍旧晶莹剔透,彼岸仍在热切地呼唤。 
  落霞是暮云吗?落霞是燃烧的玫瑰。一如荒原有真实的太阳,秋雨有知己的情人。 
  这世界真美。  
珍重人生
知识与生活
沈晓云
  冰心说道:“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这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亲情是一种深度,友情是一种广度,而爱情则是一种纯度。 
  亲情是一种没有条件、不求回报的阳光沐浴;友情是一种浩荡宏大、可以随时安然栖息的理解堤岸;而爱情则是一种神秘无边、可以使歌至到忘情泪至潇洒的心灵照耀。 
  “人生一世,亲情、友情、爱情三者缺一,已为遗憾;三者缺二,实为可怜;三者皆缺,活而如亡!”(刘心武语)体验了亲情的深度,领略了友情的广度,拥有了爱情的纯度,这样的人生,才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人生。  
珍珠鸟
收获
冯骥才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的来回摇动,跟着逃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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