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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妖火-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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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知道那白种人,十分机警,我才跟出了一条街,离得他也很远,却已被他发觉了,他在一个窗橱之前,停了片刻之后,突然转过身,向我走了过来。

他这种行动,倒也令得我在片刻之间,不知所措。

他迳自来到了我的面前,恶狠狠地瞪著我,喝道:“你想干什么?”

我只得道:“我……不想什么。”

他又狠狠地道:“你在跟著我,不是么?”

我正在窘于应付之际,忽然看到前面,有两个外国游客,和一个与我差不多模样的中国人,走了过来,他们一面走,那中国人不断地在指点著商店的橱窗。我灵机一动,忙道:“是,我是在跟踪著你。”

那白种人面上,露出一种十分阴森的笑容,道:“是为了什么/”

我装著恭谨的神态,道:“我想为阁下介绍一些富有东方艺术的商品!”

我相信我当时的“表演”,一定使得我十足像是一个带街。

所以,对方面上的神情,立即松弛了许多的喝道:“滚开!”

我真想上去给他一巴掌,但是我还是答应了一声,向后退了开去。我退开了十来步,转过头去看时,那白种人已经转过街角去了。

我呆呆地站了片刻,心中暗自叫苦。因为那人,如果是我的敌人的话,那么,他的确是太警觉了,我自信我跟踪的本领,绝不拙劣,但是如此容易被他发觉,却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自然不甘心就此失去了那人的踪迹,连忙快步赶了过去。

然而,当我转过了街角之际,华灯初上,人来人往,那里还有那人的影子,我大失所望,心中暗忖,既然出来了,那就不如就此上顿士泼道去走一遭。

我打定了注意,便向一个车站走去,然而,正当我在排队之际,却听到了一阵喧嚷之声在不远处传了过来。

像任何城市一样,立即有一大团人,围住了看热闹,我自然不可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却听得了一阵粗鲁的咒骂声,在人圈中传了出来,那一阵咒骂,是以西班牙文发出的,骂的语句粗鲁。我对于骂人没有兴趣,但是那声音我却十分有兴趣。

因为,那正是我刚才跟踪不果的那个白种人!

接著我又听得他用英语,以愤怒的声音道:“你必须把它找回来,一定要找回来!”

我这时,也开始向人圈中挤了过去,到了人圈之旁,跳起脚来。

只见那人手上,挥动著一条狭长的皮带,那条皮带,是悬挂摄影机用的。但是在皮带的尽头,却并没有摄影机!而有两个警察,站在他的面前。

我一见这情形,立即明白了所发生的事情!

那一定是这个人,在熙攘的人群中,失去了他的摄影机!而我在一明白这件事之后,心中不禁大喜,我立即退出了人圈,向前急急地行走著。

这一区,离我的家,并不太远,而在这一区活跃的扒手小偷,阿飞流氓,我几乎全都认识的。我更知道这一区的扒手集中处,如今,我正是向那处而去!

我转入了一条十分污秽的街道,在一幢旧楼的门口,略停了一停,然后,向并没有楼梯灯,黑暗无比的木楼梯上走去。

那楼梯才一踏了上去,便发出“咯吱”、“咯吱”的怪叫声。而身临其境,也根本不信这会是在这个高度文明的都市中应有的地方。

我才踏上了三节,便听得上面,突然传来了阴阳怪气的一声,道:“什么人?找什么人?”

那一问,突如其来,若是胆小的人,真会吓上一大跳,说不定立即吓得从陡直的楼梯之上,滚了下去!我自然不会怕,因为那阴阳怪气的声音,我并不是第一次听到的,我忙道:“是阿晓么?我是卫斯理?”

阿晓是一个吸毒者,他在这个贼窝中,司守望之责,木梯一响,他便发问,不要说他的声音骇人,如果有电筒照到他那一副尊容的话,那更可以令人退避三舍,他的面容,十足十是武侠小说中的“╳╳老魔”、“╳╳老怪”一类……

我的话一出口,他立即道:“卫先生,久违了,久违了!”

阿晓原来据说是知识份子,所以出言十分文雅,我一面向上走去,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顺手塞了一张十元纸币,在他手中,道:“施兴在么?”

阿晓一把抓紧了钞票,讲话也有神了许多,道:“在!在!”

我又跳上了两级木梯,来到了一扇门前。

只听得里面传出了一阵女子的纵笑声,道:“我只不过扭了几下,那洋鬼子就眼发光了!”另一个男子声音道:“这时候,只怕将他的裤子剥了下来,他也不知道哩。”
第六部:失手被擒

我伸手在门上,敲了三下,门上打开了一个小洞,一张十分年轻,也不失为美丽,但是那种第八流的化装,看上去却极其令人不舒服,再加上廉价香水的刺鼻味道,令得她成为一个十足的飞女的脸庞,在小洞处露了出来,满含敌意地望著我。

我知道在这种地方,绝对不用对女性讲究礼貌,因此我立即道:“施兴在么?”里面已有几个人齐声在喝问什么事,又有一个人从小洞处向外张望。我除下了脸上的面罩。从小洞处露出来的那阴阳怪气的脸,正是施兴,他一看到了我,立即打开了门来。

他对我如此恭敬的原因,是因为好几次。他几乎入狱,都是我保地出来的缘故,我绝不是与贼为伍,而是想到,像施兴那样的人,原来是很有才能的一个银行行员,可以安安稳稳过上一世的,但是,却为他贪污的上司所陷害,而致坐了几年的牢,他的遭遇,是十分值得人的同情之故。

我一脚踏了进去,里面的乌烟瘴气,简直不是文字所能形容,而我一眼,便看到了一张满是油腻的桌子上,放著一只连皮袋,但是却没有了皮带的相机,我几乎是一个箭步,窜到了桌边,指著那相机道:“这是谁下的手?”

屋中的几个人,除了那个飞女以外,都面上失色。

施兴走上来,道:“卫先生,这相机……”

我摇了摇手,道:“不必多说了,是谁下的手,我也不会叫他白辛苦”我一面说,一面取出了一张钞票,放在桌上,道:“这相机我带走了。”

施兴连忙道:“行!行!你何必再出钱?”

我笑了一笑,提起相机来就走。可是那个飞女却叉著腰,以她那种年龄,绝不应该有的,因此她也以令人作呕的风骚态度,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一伸手,将她推开了几步,自顾自地出了门,向楼梯走去。

走不几级,又听得阿晓的怪声,道:“小心走!”我明知阿晓在,可是仍不免又给他吓了一跳!

我将那只相机,抹在胁下,走了几条街,向身后看看,已经看到绝对没有人在跟踪我了,才将相机中的软片取了出来,顺手将之交给了一个冲洗店,吩咐他们只要将软片冲出来就行。

那店家像是不愿意做这笔小生意,我告诉他们,我在一个小时内要,可以加十倍付钱,那伙计才眉开眼笑地答应了下来。

(在早期作品中,处处可见生活变化之大,现在,几十分钟冲洗照片,满街皆是,但二十几年前,那是“科幻”题材。)

我拣僻静的小巷,走出了几步,看看没有人,就将那只照相机,抛在阴暗的角落处,然后,我才又转入热闹的街道上。

我的心情,显得十分愉快。

因为,我和那帮敌人交手以来,每一次“交锋”,我都处于下风。我失去了那叠文件,失去了毒刺,但是这一次,我却占了上风。

那一卷软片中可能有著极重要的资料。

这一点,只要看丢了相机的那个白种人的狼狈相,就可以知道了。

我心情轻松,当然我又已经上了面罩,轻轻地吹著口哨,向顿士泼道而去。

顿士泼道是一条十分短而僻静的街道,我一转入顿士泼道,就彷彿已经远离了闹市一样,迎面而来的,是一对靠得很密的情侣。

我看看号码,找到了六十九号。

这一条街上的房子,大多数是同一格局,五层高,每一层,都有阳台,是十分舒服的洋房,六十九号的地下,左右两面,都没有店铺,我走上了几级石阶,在电梯门前,停了下来。

我按了电梯,在等候电梯之际,我心中不禁在暗暗里想,那位罗勃杨先生,不知究竟是怎样的人物,他和这件事,究竟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我应付得得体的话,那么,我今晚就可以大有收获了。

但如果那罗勃杨十分机警的话,那我可能虚此一行,或者还可能有危险!

电梯下来了,我跨进了电梯,心中仍不断地在思索著,片刻之间,电梯已到了五楼,我走出电梯一看,六十九号五楼,是和七十一号五楼相对的,那是所谓“一梯两伙”的楼宇。

我按了六十九号的电铃。一下,没有回答。我等了一会,再按第二下,仍然没有回答。我用力按第三下,才听得门内有人道:“什么人?”

我连忙道:“有一位杨先生,住在这里吗?”

里面的声音道:“什么杨先生?”

我道:“杨天复先生。”那声音道:“你找他有什么事?”我道:“我是街边摆水果摊的,有一个洋人,叫我送一封信来。”

里面静了一会,门打开了一道缝,道:“我就是,拿来!”我拿出了那纸条,从门缝中递了进去,同时,我以肩头,向门上推去,希望能够将门推开,走进屋去。

但是,我的目的,却没有达到。

因为那门上有一条铁炼拴著,那条铁炼只有两寸长,门缝也只有两寸宽。我将纸条一递了进去,就被一个人抢了过去,同时,门也“砰”地一声关上,几乎轧住了我的手指!

当然,如果我要将门硬推了开来,绝不是难事,但是这一来,却更其打草惊蛇了。我没有想到这位罗勃杨竟然如此警觉,连他是什么样子的,我也没有看到,只是在门打开一道缝的时候,看到他穿著一件红色的睡袍而已。

我在门外呆了一呆,又按了按电铃,道:“那洋人说,信送到之后,有五元打赏的!”

门再度开了一道缝,飞出了一张五元的钞票来,同时,听得那位杨先生喝道:“快走!”接著,门又“砰”地关上了!我耸了耸肩,拾起了那张五元的钞票,四面看了一看,寻思著办法。

只见另有楼梯,向上通去,那一定是通到天台去的了。我心中立即闪起了一个十分冒险的念头,那杨天复不给我由门而入,我何不由天台爬下去,从窗口中爬了进去?我向著那扇门,笑了一笑,立即转身,向天台走去。

天台的门上,也有锁锁著,但是那柄锁,在我锋利的小钢锯之下,只支持了半分钟,就断了开来,我上了天台,寒风阵阵,天台十分冷清。

我首先向街下望去,只见行人寥寥。也是绝不会仰头上望的。

这实是给我以极佳的机会,我从天台的边缘上攀了下来,沿著一条水管,来到了一扇有凸花玻璃面前,通常,作有这种玻璃的窗子,一定是浴室,那可以透光,又可以防止偷窥。

我侧耳听了一下,没有声音,我又小心地用食指,在玻璃上弹了几下,弹出了裂缝,然后,以手掌将玻璃弄了一块来,再伸手进去,将窗子打开。

这些手续,全是夜贼的基本功夫,我相信做得十分好。窗子打开后,眼前一片黑暗,我停了片刻,才看清那间浴室,十分宽大。

但是,那间浴室,却也给我以十分奇特的感觉。

起先,我几乎说不出为什么我对那间浴室,会有这样特异的感觉,但是我立即看出来了,因为,那浴室既没有浴巾,也没有厕纸,倒像是弃而不用的一样。

我又倾听了片刻,浴室的门关著,我不能看到外面的情形,但是门缝中却一点光亮也没有,由此可知屋中的人,离开浴室很远。

我又以小钢锯,锯断了两枝铁枝,然后,轻轻而易举地,跃入了浴室之中。

我到了门旁,又仔细倾听了一会。

虽然我相信我自己的行动,十分正当。但是我这时的行动,却直接地触犯了法律,如果为屋主人捉到的话,那我非坐牢不可,这实在是不可想像的丢人,所以我必须小心从事。

听了片刻,外面仍没有任何声音,我才轻轻地打开浴室的门。

我将浴室的门,打开一道缝,向外看去,一看之下,我不禁一愣。这间浴室是一间房内浴室,我看出去,当然看到那间房间。

可是,那却是一间什么家俬也没有的空房间!

我呆了一呆,在空房间中转了一转,又打开了房门,房门外面,是很宽敞的厅子。但是也是空荡荡地,什么也没有。

在厅子的一边,另外有两扇门,门缝下并没有光线透出,我轻轻地一打开,两间房间,也都是空的。我心中不禁生出了一股寒意:这是怎么一回事?杨天复呢?他在什么地方?

难道我刚才经历的一切,全是幻觉。

可是,我的那封信,被人取去了,我袋中,多了一张五元的钞票,那却是实实在在的事情。

我又看了厨房、工人房,这一层楼,不但没有家俬,而且的的确确地没有任何人。

当然,杨天复可以趁我爬上天台之际,离屋而去,但是要知道,杨天复并不是事先知道我会送信来而在这里等我的。

而杨天复必定是住在这里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穿著睡袍,但是,一个人可能住在一间完全空的,什么也没有的房子中么?

我在屋中呆了片刻,心中充满了疑问,我知道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可以揭穿这个谜,那就是我退出去,再去按电铃,要杨天复来开门。

当他来开门之际,我说不得,只好用硬来的法子,闯进屋去,和这位神秘的先生见见面了。

我打定了主意,想开了大门走出去,但是却打不开。我又怕弄出太大的声响,因此又退了回去,回到了那间浴室中,从窗口爬了出去,沿著水管,向下滑去,我当时,不向上爬,由天台的路走,而向下滑去,那实是犯了最大的错误!

就在我滑到离地面还有五六尺之际,突然,两道强光,射了过来,一齐照在我的身上,同时,听得有人喝道:“别动!”

我本能地身子缩了一缩。立即向下跃来,但是我在落地之后,强光依然照住了我,同时我听得手枪扳动的声音。

我举起了双手,叫道:“别开枪。”又听得人喝道:“别动!”

那两个呼喝的声音大是严厉,在被电筒照得什么也看不见的情形下,彷彿有两个人,向我走来,我腹部立即中一拳。

那一拳,对我来说,实是如同搔痒一样,根本不觉得疼痛,但是我知道,如果普通人捱了那么一拳的话,一定会痛得流冷汗的,我这时绝不能暴露自己的真正身份,因为我如今,是一个被捉住的小偷了,所以,我也必须和普通人一样。

当下,我“啊呀”叫了出来,弯下身去,叫道:“别打!别打!”我正在说著“别打”,兜下巴又捱了一拳。

我立即装著仰天跌倒,紧接著,我又被人粗暴地拉了起来,同时,“格”地一声,我的右腕,已经被手铐铐住了!

也直到这时,我才看清对付我的这个人,并没有穿著制服。我心中暗忖真是运气太差,何以会遇上了便衣人员的?

当时我实是没有发言的余地,因为那两个人手上都有著枪,其中一个拉著我向前走去,我没有法子和他挣扎,虽然我可以用七种以上的法子,挣脱那只手铐,但是这是一条直路,当我挣脱了手铐之后,如果我向前逃走的话,两柄手枪的子弹,一定会比我的身法快得多。

我跟著他们,来到了街口,只见一辆黑色的大房车,驶了过来,司机带著一顶呢帽,将帽檐拉得低低的,看不清他的面目。

那两个人中的一个,踏前一步,打开了车门,喝道:“进去!”我这时不能不出声了,因为这辆车子,不是警车。我问道:“到那里去?”

我的话一出口,背上又“咚”地捱了一拳,那大汉道:“到警局去,还有到什么地方去?请你去跳舞么?”

我向那辆黑色的大房车一指,道:“朋友,这不是警方的车子,你们究竟是什么人?”那两个大汉,一听得我这样说法,面色不禁一变。

从他们两人面色一变之中,我已经可以肯定,这两个人绝不是警方的便衣人员,而我之所以落在他们的手中,可能是我的行动,早已为罗勃杨所知的缘故,而这两个人,也可能是罗勃杨所派出来的。

我一想这一点,反倒没有了逃脱的念头。

因为,我一直想追寻和张小龙失踪有关的线索,但是到目前为止,却一点结果也没有。本来,我如果能和那个罗勃杨见面的话,对整件事情,自然大有裨益。但是罗勃杨不但十分机警,他的住处,更是神秘到了极点,令得我一无所获。

如今,这些人既不是警方人员,自然和罗勃杨有关系,就算和罗勃杨没有关系,也和张小龙的失踪有关,正是我追寻不到的线索,既已到手,又如何肯轻易地放弃?在我心念一转之际,只听得那司机咳嗽一声,将帽子拉高了些。

我看到那司机的面色眼神,全都说不出来的阴森,他向那两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两人立即各以手枪,抵住了我的腰际,低喝道:“识相的,跟我们走。”

我忙道:“兄弟,我……只不过是一个倒楣的小偷,你们……”

那两人不由分说,以枪管顶我,将我推进了车厢,“砰”地一声,车门关了,车子立时向前,疾驰而出,我想注意一下他们将车子驶到什么地方去,但是那车子的后座,和司机位之间,有著一层玻璃,还有黑色的绒布帘,两面和后面的窗子,也是一样。

那两个大汉拉上了帘子,我在车厢之中,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我只觉得车子开得十分快,起先,还时时地停了下来,那自然是因为交通灯的关系,到后来,便一直向前疾驰而开,我的直觉告诉我,已经到了郊外。

我的左右腰腿上,各有一管枪抵著,但是我的心中却一点也不吃惊。

因为这时,我不明白对方的身份,但是对方却一样不明白我的身份。

而我有利的是,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物,我总可以弄得清。而我如果一直装傻扮懵的话,那么,他们可能真当我是一个偷进一幢空屋的小偷的,这对我行事,便大是有利了。

所以,一路上,我便作出可怜的表情,一直在哀求著那两个人。戴在我面上的那尼龙面具,因为薄如蝉翼,所以面上肌肉的动作表情,可以十足地在面具上反映出来,实是令人难以相信我是戴上一张面具的!

那两个人只是扳起了脸不理我,当我的话实在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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