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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冈底斯的诱惑-第2章

小说: 冈底斯的诱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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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姑娘死了,你听说了?”
    “听说了。”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
    “要是别人死了,我不会多想。”
    “想什么?”
    “想她不应该死。别人都能死,可她就不能,她不应该死。她死的时候我听说了,我没到肇事现场去,我不想看她死时的样子。”
    “怎么回事?”
    “你说我爱她了?没有。她太美了,她的美和我和人们拉开了距离,她成了一种象征。就像花朵、雄鹰、大海、雪山这些东西一样代表着某种精神上的东西。美丽的姑娘比任何别人都更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感受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这么说有点抽象,我有时就觉得因为姑娘们,特别是因为那些漂亮姑娘人类才生气勃勃地延续和发展……”
    “睡吧睡吧,明天要起大早呢。”
    “我忘了你刚出差回来,你累了。”
    陆高觉得好像睡着的时候,姚亮又开口了。
    “你睡了么?我想起件事,大概追悼会没有和遗体告别的节目吧。她是藏族,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赶上的是她的天葬呢,你睡了?”
    第二天回来的时候,经计委的追悼会刚刚散场,陆高不知为什么想要到灵堂去看看,礼堂布置成灵堂。人们已经离去,陆高进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她的带笑靥的放大照片挂在舞台正中墙上,舞台上下摆满花圈挽帐。
    灵堂自有一种肃穆气氛,陆高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哀伤的情绪。昨晚睡前姚亮的话留下了重量。陆高走近照片,照片放得很大很大,大约是24时吧。她活灵灵地看着他,他竞感觉不到她已经死了。照片效果很好,明暗适度层次分明,而且她表情极其自然,几乎还原了她和陆高唯一一次对话时的真切神情。细长又圆润的颈项,线条清隽的嘴角,跟耳朵比起来略嫌大些的耳坠,好看的鼻翼微张着,特别是那双凹陷的眸子仍然一如既往地像有话要说。她就这么看着他。他从挽联上知道她叫央金。西藏成千上万的女孩子女人都叫这个名字。
    他累了,他要回去换换衣服,擦擦身洗洗脚,最好用热水烫烫脚然后钻被窝睡上一觉。这天是星期天,公休日。

    我刚才说我不想回内地,不仅仅是因为我要完成这个剧本(剧本当然要完成),我还有另一些原因。今天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想讲一点从来没对人讲的关于我自己的事。不是爱情故事,我没有爱情故事好讲。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人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色神祗,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像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斯尼乐园中某个仿古的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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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我在藏多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需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的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这里的人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充满信心大步向前,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活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他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脉的延伸区域。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还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这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好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气。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气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这景致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向你们起誓,那条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个地图上也没标出的小湖畔,我就这样像个傻孩子似的站了许多时候。我没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楼,走近就消失了。
    后来我重又钻进睡袋,这次我把头露在外面,看着星星一闪一闪地眨动,我没做梦就睡着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鸭群把我吵醒。这时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后打了两只肥肥的黄鸭。
    鸭群只在湖边嬉水,湖心仍然蒸腾着白色的水汽。我为昨天夜里的激动感到好笑,这不过是个温泉湖。在地热源非常丰富的青藏高原上,这样的小温泉湖何止一个呢,可夜里我简直像到了天堂。天气晴朗无风,太阳很快使气温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时已经融化得不留一点痕迹,渗入沙质草滩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个巨大羊头所在的沼泽边缘,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离它大约三四百米。我沿着沼泽边缘走,试图寻找一条哪怕是能够稍稍接近它一点的途径,我失败了。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发现它的,当时暗红色的夕阳正缓慢地向地平线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经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远镜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个平地兀立而起的什么东西。
    那是个巨大的羊头,两只巨角都已经折断了,凭着几百米外的目测,我估计它有二十几米高。用我的五倍望远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质,表面蚀剥得很厉害。
    开始我想到的,这是尊石雕。
    不对。如果是石雕,它是怎么移到这里来的呢?就体积说它有几千吨,而周围没有大块的石料来源,这里又是沼泽地,它位于沼泽地里面几百米。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还从来没有以羊头塑雕的,况且又是这样规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远镜可以清楚看到羊头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细的,形象酷肖,下颏淹没在积水的沼泽里。我们知道东方的绘画和雕塑都是写意传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术艺术品才是写实的,莫非这是尊希腊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这个结论有了,马上也就有了另一结论。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么恐龙吧,也许可以叫它羊角龙吧?最遗憾的是我没带相机,没有留下这个珍贵的印象。我说了没有人相信,地质小队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经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这是我自己的诊断。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了信,没有回音。
    那么我也不再认真,当玩笑当故事说说而已。可是穷布呢?穷布也得了神经病?

    这还不是全部,不是他们请你来的缘由。你随他们到山里去,他们指给你一个很大的碎石堆,你看见了他们叫你看的。
    那是只朝上伸着的马的短腿,圆的蹄壳,棕红色的短毛。他们告诉你这马就是那熊弄走的,大概它一下没吃完就埋在石堆里,留出一只腿来作记号以便下次能够找到。他们说这是早晨发现的,发现了就及时去请你。他们把你当成了保护神。他们迷信你,相信你可以为他们杀死那头瘦熊。
    你知道你得杀死它,你自然是能够杀死它的,因为你是猎熊人,你只能杀死它。他们要留下两个带枪的帮助你,你把他们劝回了。打孤熊不需人多,人多只会增加伤亡的可能性。那次在山地之王的巨掌下丧命的伙伴使你记忆犹新。你一个人留下来,在埋死马的石堆近处隐下身子。你知道来了这么多人,熊一定可以闻到气味,它短时间是不会来的。只有在它饿了又觅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可能来。
    你不敢打瞌睡,那样你就成了送上门的瘦熊的又一顿美餐。他们的话重新响在你的耳鼓;第一个人说的你完全不信,可是其他人说的它的情况无疑等于为第一个人的话作佐证,你不能不信大家的话啊。
    那么准有一方面错啦,是你还是大家?你当然相信自己是对的,可是难道大家会对你一个人说谎吗?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到时候就知道啦。等我打死它就知道它是不是长着像手那样的长指头啦。”你对打死它满怀信心。
    周围有种你不习惯的静默。你是个猎人,通常你是一个人,按说你早该习惯安静和孤寂了。你其实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不同,你觉到了这一次和往常不一样。
    山巅一如既往,眩目的白色使你蛊惑,这时你想起该有条狗来和你作伴。连你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你不要一条好狗崽子来养。你是整个冈底斯山唯一不养猎犬的猎人,而且是猎人里最悍勇的猎熊人。
    你突然明白了。没有鹰隼和貌似凶恶的秃鹫。往日的寂静里,澄碧的天穹上总有几只褐鹰像风筝一样缓缓盘桓,移动的鹞影使你觉到了蓝天、白云、雪顶之间的相互位置,因而天地间也就有了生气,大自然是你活的伴侣。你想,是该要个狗崽子了。


    你又记起,大约有半天时间了,你没看到任何小动物。而平时,那些兔子、秃鹫、黄羊和獐子都时不时地来和你互道一声你好,它们知道你不会伤害它们。你记得有一次你坐在篝火旁擦枪,那只漂亮的草狐走过篝火旁竟站住了,你和它长时间对视;你因此断定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狡黠可憎,你从它的眼神感到你完全能够理解的轻柔和善意。现在它们都到哪去了呢?
    还有那只小毒蝎,那只差点要了你命的小家伙。你在一块平滑的山石上打盹,觉得谁在搔你的痒,你睁开眼缝就看见它雄居在你鼻尖上,威严地四下巡视。你不敢动一下,不敢大睁开眼睛,甚至不敢出气了。它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对你多么残酷地开着玩笑,你不敢在它伫立不动的时候下手,你怕它那时和你一样正严阵以待;你等着它移动。移动的时候也就是它麻痹的时候,是它以为平安无事对自己神经稍加放松的时候。它终于移动了,你突然挥动手臂挥掉了它。它掉在碎石上挣扎着要重新爬来,你本想上前踏烂它;最后你只是不知其然地摇摇脑袋去了。现在你无端想起它,这许是你觉得静默使你不堪忍受的缘故吧。
    这时你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它不伤人。先后有五个人见过它,把它说得非常凶残,然而五个人中间没有一个受到它哪怕是轻微的伤害,这才是关键。还有一个细节,它一次抢过火枪折断了,又一次抢过棍棒也折断了;而且每次都是先做这件事。这么说它知道枪?知道人拿着这种棍棒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先行下手把枪毁掉呢?
    你知道熊,熊尽管聪颖却没有这么具体;熊是伤人的,特别要伤害拿枪的人。熊没有指头这谁都知道;熊并不总是直立着奔跑的;最大的棕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高;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瘦的熊。你觉到这里有个误会。
    你初步肯定它不是熊。不是熊,那么可能是什么呢?这里巨兽除了熊就只有虎了,而虎只有在冈底斯山脉东南麓的森林地带才有;按他们说的不是熊也更不是虎啊。
    不去想它,只有看见它才知道它是什么。你开始把思绪转向父亲。父亲死的时候你只有十一岁,那一年你算正式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你有了自己的火枪(它曾经在父亲手里震慑了百里山区的猛兽)。
    那对年轻的猞猁夫妇在成功地袭击了三只幼獐之后,卧在草丛里挑剔地用长舌舔净对方皮毛上的血点,灼热的阳光使吃饱喝足的它们昏昏欲睡,与枯草颜色相近的华贵的毛皮不时地痉挛般抽动一下。这时你父亲故意弄出个声音使它们惊觉。雄猞猁显然看到了枪筒在阳光下的闪亮,它后腿慢慢弓起,前腿扑倒在地,头以下颏着地的姿势平放在地上。你父亲知道它就要蹿起来了,食指浸出的汗渍润滑着枪扳机。雌猞猁在这个不长的时间里悄没声息地钻进身边的草丛。这是最糟糕的。雄猞猁没有马上扑击猎人。
    结果可想而知,雌猞猁向侧翼包抄,雄猞猁为它赢得了时间。你父亲的枪声和惨叫引来近处的猎獐人,刚刚吃饱的猞猁没有把你父亲的身体拽走。
    你父亲死于他的孤傲,通常猎人是不用单管枪打成双的猛兽的。你父亲自恃勇武过人,自恃弹无虚发,自恃有熊一样的体魄。他多次猎过双豹,双猞猁。也一枪干掉一个,然后用猎刀和另一个肉搏,除了活着的这个跑掉他每次都可以同时弄死它们两个。它们在他脸上身上留下无数痕迹,他因此自豪而变得孤傲。
    这种时候想想你父亲是有益的。现在你相信他们绝无诳言。他们请你来帮助,他们没有必要编一些耸人听闻的话来开你的玩笑。“我居然不相信他们,我真够糊涂。”你开始自责。
    你开始意识到带枪来是个错误,你起身把枪塞进一处岩缝,那处岩缝远离你藏身处。它不想与人为敌,这是显而易见的。那又为什么袭击与人相依而存的牲畜呢?只有一种解释,它无法理解牲畜对人的从属关系。你不懂生物链原理,但你知道只有人才拥有草场,拥有牛羊;你也知道这些它是不懂的。它袭击牲畜和袭击野兽一样,都是为着它自身生存的需要。它分不出野兽和家畜,它不知道它因此成了人类的敌人。它是不愿与人为敌的。也就是说它无意中对人造成了损害。
    这一次是你对了,你是一个孤傲猎人的儿子,你是一个猎熊人,更主要的你是人。因而你的智力使你又一次成了强者。它来的时候是那么安静,它从石堆里扒出马的残骸,它把这残骸撕成碎块放在嘴里嘎嘎地咀嚼。
    你看得很清楚,它的确有他们说的那么高大,那么瘦削,但也看得出它非常有力气。它的皮毛比较稀疏,它的头不像熊那么臃肿,嘴巴也不那么朝前伸出。它的长手指完全像人一样灵活。它大吃大嚼,突然抬头盯住你藏身的地方。你干脆走出来,慢慢地有节奏地向它走近,太阳在你身后渐渐下沉,它的面部突然暗下去了。刚才是日落前最好的一瞬,落照平射使你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它的整个形象,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但你来得及记下它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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