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出走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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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出走了
张小娴
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请让我相信,人的心里,可以放得下两份爱情、两份思念、两份痛苦和快乐。
忠诚,是对爱情的背叛。
〈序〉 年轻的爱情
《面包树上的女人》是我在一九九四年写的长篇小说,也是我第一个长篇。六年了,六年的日子风卷云散。我一直也在想,书中的主角会变成怎样呢?小说已经写完了,书里的人物却在我心里成长,有了自己的生命。程韵还是会痴痴的爱着林方文吗?林方文还是依然故我吗?他们的成长,也同时是我自己的成长。
多少年了,一直也有读者问我,程韵和林方文是不是会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对于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乐观的想法。他们太年轻了,这么年轻便开始的爱情,总是要面对许多考验和挫败的。他们距离长相厮守,还是太遥远了。
看过《面包树上的女人》的读者,尤其是女孩子,一直厚爱林方文。我常常想,林方文有什么可爱的地方呢?是他的才华、他的率直,还是他的背叛?我们年少的时候,也会像程韵一样,无悔地选择林方文。然而,当我们长大了,我们也许不会爱上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了。林方文是梦想里的男人。现实生活,他却太不可靠了。女孩子们爱着林方文,也许是我们太知道了,他不会是现实生活里的选择。唯有在小说里,我们才能够执迷地爱着这样的一个男人。
执笔写《面包树上的女人》时,一切还是很生涩。书里的情节和人物,也的确是我中学时代的生活和我身边的同学。后来再见到她们,毕竟有点尴尬。这部小说先后在台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出版,九八年翻译成韩文,今年之内,也会在大陆出版。年初我到北京的时候,许多读者早已经从另外一些渠道读过这本小说了,而且提出很多问题。有趣的是,他们会问我:「你就是写《面包树上的女人》的那个人吗?」似乎我已经等同了《面包树上的女人》。也许,并不是因为我写得特别好,而是我们每一个人,也怀念成长的岁月。虽然那段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却是生命里悠长的记忆。
六年后再写《面包树出走了》,写的也是我自己的成长和转变。程韵和林方文将会变成怎样呢?我自己也好奇。六年来,我所相信的爱情也有一点改变了,他们也是一样吧?我们寻觅的,到底是怎样的爱情呢?是自我完成还是长相厮守?
小说里,林方文所写的歌词,是我的好朋友钟伟民在一九八零年到一九九零年间所写的诗,摘录自他的诗集《回忆》。我要感谢他把那么美丽的诗慷慨借给我。他并且跟我说:「不合用的话,我另外替你写几首。」真的太令我感动了。写《面包树上的女人》时,也是把他的诗变成歌词。一天,他的旧情人看了我的书,问他:「为什么你的诗出现在她的书里?」害得他要费一番唇舌解释。我却羡慕他有一个仍然那么关心他的旧情人。年少时候的恋爱,总是会一辈子回味和怀念的。有一天,当我们年老,也不会忘记,我们曾经那样真挚地爱过一个人。
爱情到底是吞噬还是回吐呢?有时候,我想把你吞下肚里去,永不分离。有时候,我却想把你吐出来,还你自由,也还我自由。
二ΟΟΟ年七月三日于香港家中
第一章 在那遥远的岛国
1
告诉我,最蓝最蓝的,是哪一片天空?
当我们的脚印都消失了,南极企鹅说,
是抚平雪地的那一片天空。
最蓝最蓝的天空,溶在北冰洋的风浪里。
鳐鱼这么说,鲸鱼也这么说,
天空,是浸蓝了的水草,浸蓝了
遗落在那里的眼泪的天空。
在东方的草原,每一株月桂,每一株
面包树,都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
花果落了,每一株,还是怀抱着
最浓最浓的思念,攀向最蓝最蓝的天空。
我问你,最蓝最蓝的,是企鹅的天空?
鲸鱼的天空,还是面包树的天空?
你却回答:那里离鹰鹫最近,离烦愁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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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童年的天空,是笼盖西藏的天空。
都过去了,年轻的岁月,以为
所有的离别,都只为了重逢;
当我靠近你,最后一次靠近你,
在我心里,我说,也有过一片最蓝的天空,
因为你,那年,天很高;树,绿得葱茏。
2
一九九二年除夕,我和林方文又再走在一起了。只是,我也不知道,哪一天他会再一次离我而去。
那是一九九三年夏天一个下着大雷雨的晚上。他送我回去跑马地黄泥涌道的家。雨很大,我们站在一棵老榕树下面避雨。我指着自己的胸口跟他说:
「我身上穿的,是一个有钢丝的胸罩。」
他用手扫了扫我湿透了的背,问我:
「那又怎样?」
「万一我给雷打中了,我便会死,而我现在握着你的手,你也会跟我死在一块。」
「那我们岂不是变成霹雳雷电侠?」他笑着说。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回归祖国的前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
「如果一会儿我们没有被雷打中的话——」他抬头望着天空。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香港回归的前夕,竟也是下着这天晚上一样大的雷雨。
「那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他笑了:「如果你现在愿意把身上的钢丝胸罩脱下来,我们不用死的话,也许不是没有可能的。」
每次说到这些事情,他总是不正经的。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千禧年的除夕之歌。你答应了的。」
「你要歌不要人?」
「歌比人长久。」我说。
那一刻,千禧年还是很遥远的事。有时候,我不知道我们生在这个时代,是幸福还是不幸。一千年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来到这个世上;三千年的那天,我们也不可能仍然活着。年轻的我们,能够看到二千年的降临。偏偏因为有这么一个日子,我们很害怕到时候孤单一个人。
「程韵,你真是个麻烦的人。」林方文说。
「是的,我是来找你麻烦的。」我说。
「你见过面包树吗?」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
「我见过一次,是在泰国。」我说,「面包树开花的时候,那花像面包,有雄花和雌花。」
「雄花和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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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雄花便有雌花。有男人便有女人。」
忽然,轰隆的一声,打雷了。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
「还在下雨呢!」我说。
「打雷的时候站在树下,是想找死吗?我可不愿意明天的新闻说,著名填词人林放死于女朋友的一个钢丝胸罩之下。」
「你不要拉着我的手便没事了。」
「你才不会放过我。」
「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我问。
他并没有回答我。如果我真的死了,他是不可能不流泪的吧?诀别,在我们之间,是难以想象的。
「你放过我吧!」他终于回答了。
「才不呢!」我说。
如果爱他是一种沉溺,我也许还愿意沉溺一辈子。
3
那个下雨天之后不久,林方文发掘乐一个女孩子,她的名字叫葛米儿。那个时候,林方文的工作室已经拆夥了,他一个人做着填词的工作,而且已经很有名气。葛米儿是毛遂自荐的。唱片公司每天也收到许多做歌星梦的男女寄来的录音带,没有人真的会去听。一天,林方文无意中在唱片监制叶和田的办公室里看到葛米儿寄来的录音带。她的录音带根其他人的很不同,是放在一个椰子壳里面的。林方文这个人,最喜欢奇怪的东西。
「你想听的话,拿回去慢慢听吧!」叶和田把录音带和椰子壳一并送了给林方文。
那天晚上,林方文把椰子壳给了我。
「用来喝水也不错。」他说。
他把录音带放到唱机里,一把低沉的女声蓦然流转。唱的是林方文送给我的第一首歌——《明天》。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会不会
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她的声音,是一听难忘的声音。即使只是听过一次,三十年后,你也不会忘记。我是个五音不全的人;可是,我也知道那是天籁,似乎不是属于这个世上的。
我看着林方文脸上的表情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的眼睛光采闪烁。
「这个人一定会走红。」他说。
那卷录音带上面只有一个名字——葛米儿。
「那个椰子壳呢?地址也许在椰子壳上面。」他说。
我在厨房里找到那个椰子壳。葛米儿的地址果然是贴在椰子壳下面;然而,那是一个在斐济群岛的地址。她住在南太平洋这个遥远的岛屿上,怪不得她用椰子壳把歌送来了。她也许还会跳肚皮舞。
「她是天生唱歌的。」林方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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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她的样子很好奇,拥有这样一把声音的女人,到底有一张怎样的脸孔呢?她唱的,又为什么偏偏是林方文写给我的第一首除夕之歌呢?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有原因的。
4
当我终于见到葛米儿,那是她回来灌录了第一张唱片之后的事。
林方文向监制叶和田推荐她。她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立刻从斐济回来。下机之后,她直接从启德机场去唱片公司。虽然她的歌声得天独厚,但她的样子毕竟有点怪,并不是传统的甜姐儿。唱片公司不敢冒险,只愿意替她推出一张迷你唱片,唱片里的五首歌,都是林方文写的。
为了替那张唱片宣传,也为了证实林方文的眼光,我约了葛米儿做访问。见面之前,我问林方文:
「她真的长得一点也不漂亮?」
「你见过猴子吗?」他问。
「一只大口猴子。」他说。
我们相约在南湾的海滩茶座见面,我想替她拍一辑有阳光和海滩的照片。
她来了,她的嘴巴的确很大。卡通片里那些整天爱哭的小孩子,每次放声大哭时,只剩下嘴巴和两颗门牙,眼睛和鼻子都消失了。葛米儿就有这么一个嘴巴,难怪她的音域这样广阔。
是的,她像猴子。她长得很高,而且很瘦,下巴长长,两边面颊凹了进去。可是,你知道猴子通常也有一双楚楚可怜而动人的眼睛。
她拥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那是斐济的阳光。她的头发却像一盘满泻了的义大利粉。
这天,她穿着汗衫和短裤,我看到她左脚的足踝上有一个小小的刺青。那个刺青是莱纳斯。莱纳斯是查理·舒尔茨的《花生漫画》里的主角之一。这个小男孩缺乏安全感,永远抱着一条毛毯,说话却充满哲理。
为什么不是人见人爱的史诺比而是莱纳斯呢?我忘记了问她。
跟葛米儿一同来的,还有一个看来像斐济土著的男孩子。这个男孩皮肤黝黑,顶着一头弹簧似的曲发。他长得很帅,身体强壮。跟葛米儿一样,他也是穿着汗衫和短裤。
「他叫威威。」葛米儿给我们介绍。
葛米儿为什么带了一个可爱的土著来呢?威威难道是她的保镳?
「你好吗?」威威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微笑说。
原来他会说流利的中国话。
「威威是中国和斐济的混血儿。他爸爸是在斐济开中国餐馆的。」葛米儿说。
我们做访问的时候,威威去游泳了。
「威威是我的男朋友,他大概会一直待在这里陪我,不会回去斐济了。」葛米儿说。
「很难得啊!」我说。
「是的,他说过要陪我追寻梦想。」她坦率的说。
抱着膝头坐在我跟前的葛米儿,很年轻,只有十九岁。
「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时,我刚刚从海滩回来,身上还穿着泳衣。」她说。
「你一直也想当歌星的吗?」
「我爸爸说,我不去唱歌的话,是浪费了上天赐给我的声音。」她充满自信。
九岁的那一年,葛米儿跟着家人从香港移民到斐济。她爸爸妈妈在当地开酒吧。葛米儿和她三个姐姐每天晚上在酒吧里唱歌。
「酒吧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因为大家都来听我们唱歌。」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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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过斐济吗?」她问我。
「还没有。」
「你一定要来呀!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你来斐济的话,别忘了到我家的酒吧看看。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酒吧的楼上,生活虽然并不富裕,但我们过得很开心。」
然后,她又告诉我:「那卷录音带寄到唱片公司已经一年了,我还以为石沉大海。」
「是的,差一点就变成这样。」
「那样我也许会在斐济的酒吧里唱一辈子的歌,偶而跳跳肚皮舞。是什么把我从那个小岛召唤回来的呢?」
那是机缘吧?后来,我更知道,她的回来,是不可逆转的命运。
「为什么你会选《明天》这首歌?」我问她。
「我喜欢它的歌词。」葛米儿说:「我在一家中国餐馆里头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刚刚和男朋友分手。听到最后的两句,我哭了。」
「那个男孩子伤了你的心吗?」
她摇了摇头:「是我要分手的。「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我怕别人太爱我。」
「那威威呢?」
「他不同的。我爱他多一点,你别看他那么强壮,他其实很孩子气的。」
我们谈了很久,威威还没有回来。海滩上,也没有他的踪影。
「要不要去找他?」我问葛米儿。
「不用担心,他没事的。」葛米儿轻松的说。
是的,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一个斐济土著的泳术。即使他不小心被水冲上一个荒岛,他也许还可以在岛上快乐地活一辈子。
访问差不多做完的时候,威威终于回来了。夕阳下,他刚刚晒黑的皮肤闪耀着漂亮的金黄|色。原来,他游到一个无人的沙滩上睡着了。
访问结束了,葛米儿和威威手牵手的离开,临走的时候,她跟我说:
「你真幸福啊!有一个男人为你写出那么美丽的歌词。以后我要为你们把每首歌也唱出来。」
她是如此坦率而又自信。看着她和威威没入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那么一刻,我不知道把他们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是对的呢还是错的呢?这两个人能够适应这个城市急促的爱和恨、失望和沮丧吗?
葛米儿是幸运的,有一个爱她的男人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寻觅梦想。我自己又有什么梦想呢?在日报当记者,是我喜欢的工作,可是,这也同时是我的梦想吗?林方文会愿意放下自己的一切陪我游走天涯去追寻梦想吗?
什么是爱呢?是为了成全对方的梦想,甚至不惜隐没自己?
梦想也许是奢侈的,大部分的男女无需要梦想也可以一生厮守。
葛米儿和威威会后悔回来吗?
他们还是应该留在南太平洋那个小岛上的。
5
葛米儿的唱片推出了,成绩很不错。虽然并没有戏剧性地一炮而红,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总算是受到注目了。她那一头倒翻了的义大利粉似的头发和她奇怪的样子,却惹来了很多批评。葛米儿似乎全不在意。她太有自信心了,才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她,也不打算改变自己。
一天,葛米儿突然在我工作的报馆出现。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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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特地来多谢你为我写的那篇访问的。」她说。
「不用客气。」我说的是真心话,那篇访问,有一半是为了林方文做的。
「我和威威在西贡相思湾租了一所房子住下来,那里有海滩,方便威威每天去游泳。」她愉快地说。
这两个斐济人,终于在香港安顿下来了。威威拿的是旅游签证,不能在香港工作,他只能够陪着葛米儿四处去,或者待在家里。海滩的房子,让他们跟家乡接近了一些。
「你跟林方文什么时候有空,来我家吃饭好吗?我真的很想多谢你们。你们两个是我和威威在香港唯一的朋友。」葛米儿说。
「我问一下林方文。」
「他不来,你也要来呀!威威很会做菜的。」葛米儿热情的说。
「他常常是这么奇怪的吗?」她忽然又问我。
「你说林方文?」
「嗯,常常独来独往,好像不需要朋友的。」
「他已经改变了很多,你没见过大学时期的他呢,那时候更古怪。」
「你们是大学同学吗?」
「嗯。曾经分开,又再走在一起。」
「斐济的土著之间,流传着一种法术,据说女人可以用这种法术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葛米儿说。
「是吗?是什么法术?」我好奇。
葛米儿却神秘地说:「不要贪心啦!听说,没有真正需要的人,是不应该知道这种法术的。但愿你永远用不着知道。」
我真的是像她所说,太贪心了吗?假若世上有一种法术是可以把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又有谁不想知道呢?
6
「去吃威威做的菜好吗?」我问林方文。
「斐济的菜,不会好吃到哪里吧?」他说。
「他们可没说是做斐济的菜。威威家里是开中国餐馆的,也许是做中国菜。」
「那个土著做的中国菜一定很难吃。」
「严格来说,他不算土著。」我说。
「我猜他做的是义大利菜。」他说。
「你怎知道?」
「要不是喜欢吃义大利菜,怎可能爱上那个义大利粉头?」他说。
「葛米儿很想多谢你,毕竟是你发掘她的。」
「是她自己有天分,用不着多谢我。我写歌词又不是免费的。」他淡淡的说。
「我们去看看他们的房子好吗?」
「你想去的话,那我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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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你笑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
林方文真的变了。从前的他,自我、孤僻而又古怪。现在的他,虽然还是那么自我,但已经踏实许多了,也学会了为别人付出。我想去的地方,即使他不想去,他也会陪我去。这些事情,若在以前,怎么可能呢?他变成熟,也变可爱了。然而,改变了的他,是更适应这个世界呢?还是会更容易被现实伤害?
7
葛米儿和威威住在一栋两层高的乡村房子里。房子外面有一个小小的池塘,走五分钟的路,便是海滩。这天我们来到的时候,刚好是黄昏。威威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兴高采烈的说:
「你们一定猜不到了,我今天准备做一顿义大利菜。」
林方文真是厉害。
「我不会做菜的,我只会吃。」葛米儿说。
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忽然从我脚踝旁边穿过,吓了我一跳。我低下头看一看,是一只淡褐色羽毛的雏鹅,它在屋子里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
「是用来吃的吗?似乎还太小了。」林方文望着那只雏鹅说。
「「莫札特」是我们刚刚养的宠物,不是用来吃的。」葛米儿连忙说。
「这只鹅叫莫札特?」林方文问。
「威威喜欢听莫札特。」葛米儿说。
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