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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杀手正传-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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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果说我练我自己的功夫、写我自己的字体、画我自家风格。只怕就要被取笑,说你“没有师法古人”了。
  想到这个,虽然昨天下午,全家老小都走了。我还是耐心地守在罐子旁边,希望由两只小虫的交战中,悟出什么大道理,而自创一家门派,留名武林,或流芳画史。
  只是,从下午四点进场,到七点,我吃晚饭,它们前后交手不过四次。每次都是突然冲刺、猛然后退。而后,天黑了,两个家伙的眼睛也变为黑色,居然各自转开,好像要上床睡觉了。
  洋人说得好,“如果你打不倒他,就加入他!(If you can not beat him,join him!)”这两个家伙,大概彼此领教了实力,英雄惜英雄,打算均分天下了。
  我不再存什么奢望,也就迳自去看电视。看完电视,见它们还是那样。便关灯,去睡觉。
  清晨五点,想必外面很冷,暖气又动了。女儿的床,正对着出气口,大概有灰尘吹出来,小丫头开始打喷嚏,把我也惊醒了。
  为她擤了鼻子,喷了一点抗敏感药,又开了空气过滤器。觉得肚子有点饿,去厨房倒了杯牛奶。
  一边喝,一边走进书房,看看有没有“传真”进来。
  瞄到桌上的玻璃罐,安安静静的,想必两只螳螂都在作大梦,把灯点亮,又看看。
  再造还是各据一方。可是那一只,那只比较大的客人,为什么仰着躺?四条腿还不断向上挥动。
  我再靠近一点。倒吸一口凉气——它,它居然身首异处,连肩膀都不见了!
  第八章 杀手的秘密任务
  大劈棺
  十月十一日
  派蒂把客人吃掉,成为这两天家中的话题。尤其是餐桌上,全家人聚在一块的时候,更要说上几遍。一边说,一边叫恶心,可还兴高采烈地说。
  不管怎么样,自己养的宠物,能够把客人的头给咬下来,总是件光彩的事。表示从小给的“仇恨教育”十分成功;长期教它拿活的目标练习劈刺,也诚然有了不错的成果。这不是铁证如山吗?就像拳赛,前面每局你都占尽上风没关系!只要在最后一局,我一拳把你打趴下了,数到十,你还爬不起来,就是输了。
  死,常常代表的不但是战争的结束,也代表死者这方面公理的结束。就像一群人搞斗争,你骂我、我骂你,愈是会骂的人,愈不会被别人骂,因为对方怕你反击。所谓“柿子挑软的吃”,挨骂的常是最弱的;更往往是那天缺席,不在现场的。
  死就是不在现场,而且可以确定,那死掉的人是永远不会再到现场了。所以兄弟被抓,问“黑枪是哪里弄来的?”“是他交给我保管的。”“他是谁?”“他是刚死的那个人。”
  两军交战,一方主帅被杀了,把头砍下来,挂在旗杆上,往往战争就结束了。
  在某些时代,人们的公理是用决斗来决定的。如果你赢了,表示上天保佑你,你一定是对的。如果你死了,表示你撒谎、你不义、你该死,甚至你的家小也该杀。
  以前在英国议会里,两个人争辩不休,就约好时间出去决斗,各拿一把枪,背对着背前进,数着步子,到同一时候,转身、开枪,你倒了,就输了。而且不止输了生命,还输去了“你争的道理”……
  “人在人情在”,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你不在,别人何必还为你发言。甚至应该说,你不在,是你对不起我,我当初支持你的时候,实在没想到你会那么早完蛋,而今你死了、败了、逃了、病了,我当然不能再支持你。
  你会发现“维持一口气在”,是多么要紧的事,那口气一完,什么都变色了——你政治的风向球立刻转向,“位阶的排列”立刻“重组”。你的铜像被泼上油漆、砍了头。你的神话开始被拆穿,你的伟大也开始朽烂。
  两雄相争,不仅要看谁的力量大,也要看谁活得长,活得长表示你赢了“这口气”,活得长也表示上帝站在你这边。活得长,更可以使你有时间把那“死鬼”当年的跟班,一一收拾掉。你可以毁掉一切对他有利的史料,烧毁他回忆录的稿子,流放为他说话的“臭老九”,再安排自己人重新写历史。
  所以活得长,能让历史都跟你站在一边,使你流芳千古。
  如此说来,这作客的螳螂死掉,还有什么好讲?谁让你“学艺不精”,却来闯我少林铜人阵?不错!不是你自己要来,是我把你抓来,又放进杀手的屋子。但不管怎么样,谁让你战死了呢?就算是我“设局”,强迫你演出这场戏。你死了,就是对不起我,就是活该。否则,你又怎么会死呢?
  当然,这世上还可能有一两个愕愕之士,譬如我老婆就不服气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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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派蒂之所以能够以小胜大,一口咬下东瀛忍者(小日本鬼子他妈)的头,都是因为我传授她‘葵花宝典’。想想!哪只螳螂能有那么多机会,每天跟各种虫子搏斗,它们等在叶子下面,是”摸彩“,要靠运气,我们派蒂则是‘天天中奖’。这杀的技术当然是派蒂高超。”
  老婆则冷笑一声说:“算了吧!大家都看到了。外来的那只螳螂从派蒂身上踩过去,派蒂都吓呆了。它啊,是靠地方熟,半夜摸黑,把客人给宰了。”又放大声音强调一遍:“它是偷袭!客人死得真冤。”
  提到“死得冤”,可能还真是有点死不瞑目。那外来的螳螂死到现在,最少也有四十小时了,可是屁股还不断地上下扭动。派蒂倒也表现了大将之风,并没有因此,再过去咬两口。我不能不佩服派蒂杀手的又狠又准,她怎么能那么准确地咬断对手的颈子,而自己居然毫发无伤呢?
  套一句新闻术语——“从作案的手法来看,显然是职业杀手所为。”派蒂不仅是“杀手”,而且可以作“职业杀手”了。多棒啊!使我想起法国电影NIKITA里的女杀手,忘记过去,忘记姓名,甚至忘记自己。乖乖地执行“上面”交下来的任务。再在完成任务之后,消失成一个没有姓名的人。
  现在,我就准备叫派蒂去执行一件“秘密任务”。这是真正的“出勤”,可不是留在自己的玻璃罐子里杀哟!
  提到这次的“任务”,首先我必须介绍今天的Target,也就是派蒂将去暗杀的“对象”。
  这件事要从好几天前说起。不!应该由好多年前说起。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的书房里总会溜进来一些黑黑的小鬼。无论白天、夜里,都发出尖锐的叫声。
  我曾经看过那些小鬼好几次。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是蛐蛐。我也不讨厌它们的叫声,只是纳闷,门窗都关得很紧,它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进来的。
  为此,我曾经细细检查屋里的每个缝隙。我的书房正对着院子,一半是地板,一半是“石板地”。地板显然很紧密,毛病全出在“石板地”那边。房子老了,石板地的接缝,常有些水泥脱落的地方,有时候形成小洞。我猜那些蛐蛐一定是从这些小洞里钻进来。
  蛐蛐很妙,如我以前说的,它们甚至自以为聪明,会故意挑逗人。我相信,它们一定很怕冷,所以秋天一变凉,就往屋里钻。只是钻就钻好了,它们居然像是司马相如,“闻人击磬,不觉技痒。”进得屋来还忍不住要高歌,甚至唱得忘情,一直到我用手电筒把它们照到,才停止不唱。
  去年我曾经抓到一只蛐蛐,放了生。隔不久它又回来了,而且带了老婆和小孩。我觉得它们一家天伦之乐,十分可爱,所以不再去打扰。
  没想到有一天,一只蛐蛐居然跑到我老婆的座位下面。吓得她跳到椅子上。我说:“把它捉起来,扔出去。”话才完,就听见“啪”一声,老婆用鞋底送它上了天堂。说:“我不敢活捉,还是打死比较容易。”
  隔一天,还听蛐蛐叫,我找来找去找不到,穿鞋出去跑步。脚才伸进鞋子,就知道不妙,把鞋翻过来,掉下一只半死的公蛐蛐。
  至于第三只,就不知怎样了。想必“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而移民海外。
  今年,就在上个礼拜,我又抓到一只大蛐蛐,真是“红头金翅”的好品种,两支短短的翅膀,一抖动就唧唧唧地响,连我耳背的老母都听见了。
  我也待它不薄。特别找一个专门用来装蛐蛐的小金笼,把它供在其中。这小金笼子据说是十八世纪印度宫廷的东西,想必印度人也有这样的雅好。
  笼子是圆形,直径不过两寸,高一寸多,掐丝镶线,作“雷纹”和“云纹”的设计。顶上还镶了一颗红宝石,围以七颗蓝宝石。乍看,还真有点印度宫廷建筑的样子。
  我把蛐蛐养在里面,还放了半颗葡葡进去。抓到的当天晚上,它大概为了住华宅而高兴,整夜地高歌。第二天,还唱了一阵。但到第三天,就安静了。我从镂空的金线间望进去,觉得它还在动,便没理睬。未料,第三天打开盒子,它早僵死在里面了。
  正要把它扔掉,就听老婆大叫,说有一只黑色的虫在地毯上。过去看,是只母蛐蛐。我一边急着找塑胶袋,一边叮嘱她别再一下子打死。
  “这是原来那只的太太,万里寻夫来了。”我说:“蛐蛐是有情有义的。”
  “她丈夫不是死了吗?”
  “见最后一面总是好的。”
  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让我抓到。
  为了使它能够有个安静的场所凭吊亡夫,我特别又找个大一点的瓶子来,先把装着死蛐蛐的金笼打开,放进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绕着金笼子走动,如同哀凄的未亡人,抚着棺材痛哭。还偶尔抬起头,用前脚攀着棺材边,向里面张望,以深情的眼视,注视丈夫的遗容。
  接着,它跳了进去,一点点检视、一丝丝抚摸,站着端详,俯身亲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紧紧地抱着、抖着、摇摆着,我似乎能听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终于跳出金笼的棺材,去吃我给它的苹果。回头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着,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块肉,上面许多齿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报告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新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千万潜藏的快感。
  现在居然从一只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离经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悦”呢?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 and Nothing 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一次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一个衣着考究、美艳无比的少妇也去了,一处处奔波,当最后确定丈夫已经死亡之后,居然说:“原先真怕他还活着,却变成了个废人;现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轻松了。”最后竟然爱上带她认尸的一个军官。
  “找,只是基于夫妻的情义,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确定他真的死了。于是我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只母蛐蛐出来寻夫,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呢?
  死本来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么样,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该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谓“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动离开的人,留下活着的孤儿寡母。怪不得许多未亡人会先“抚尸”痛苦,再“捶尸”大骂:“你好狠的心哪!抛下我们不管……”
  既然如此,另结新欢,甚至为新欢演出“大劈棺”,又有什么不对呢?
  “大劈棺”应该是平剧迷无人不晓的戏码。它演的是什么?演的是奸夫淫妇还是一个“实实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经死了,进了棺材。新来的男人便不是“奸夫”;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脑子治病,也是一种权衡之后,不得不做的事。
  话说回来,这妇人的丈夫,明明没死,却要装死,还化装成另外一个男人试验自己的妻子,又难道是对的吗?
  我有个男学生要和太太离婚。原因是他在情人节故意偷偷用“一个仰幕者”的名义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办公室。还附封信,约定下班之后,在某餐厅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要晚一点回家,接着就好好化了妆、喷了香水赴约。当然,碰到的不是别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节,两个人居然闹离婚。丈夫说太太不忠,时常想着出轨;太太辩说,就猜到是丈夫在恶作剧。
  问题是,这男人何必去试探?要知道,试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层的好奇与叛逆。
  他跟“大劈棺”里的庄周一样,是混蛋!
  想到这一点,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觉得她能在凭吊之余,把丈夫当食物进补,未尝不是聪明之事。正想着,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听到隐隐约约的蛐蛐叫声,渐渐由远而近,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经追来了。
  这又使我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大概因为越战才结束,男人十分“缺货”。有位美国女人对我说了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在海滩上遇到一个男人。“你从哪儿来?”女人问。
  “我刚从监狱里被放出来,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兴奋地叫来:“那么你一定是单身汉了。”
  最近我家附近有个富婆死了丈夫。大家也交头接耳地说:“她丈夫死的那天夜里,有十几个男人打电话向她致哀。”
  于是我猜,这新来的公蛐蛐会不会也看上了富有的母蛐蛐呢?瞄瞄死蛐蛐的大腿,黑黑的,紧紧的,如同腊肉。或许在蛐蛐的世界,这尸体正是了不得的美食。
  公蛐蛐也真大胆,居然跳到了我的地板上。我狠狠一脚,把它踢到书柜上,趁它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就抓住了。
  立刻“送作堆”。果然像老情人碰面,先是唱歌跳舞、彼此追逐,又一起跳进金笼子,享用那“可怜的亡夫”。
  尸腿很快被整条咬了下来,两只蛐蛐一起分食,头靠着头,如同饮“交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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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丈夫的尸体前面跟另外一个男人作乐,甚至跟一个本来不认识的杀夫的仇人交欢,其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想想,古今中外,杀了对方的男人、虏了对方的女人,再纳为自己妻室的有多少?看看中国婚姻史,为丈夫殉节的固然有一定的数目,但在那数目之外,依从了杀夫仇人的只怕更多不胜数。
  尤其在过去,以男人为主的农业社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不接受那个“新男人”,只怕自己幼小的孩子也活不下去,达个状况下,她能不依从吗?
  相反地,愈是能独立,有个性的女人或男人,反而是最不会“变节”的。
  变节最快的,往往是那些处处靠丈夫,或事事靠妻子照顾的人。愈是看来温驯的小女人,和听话的小丈夫,愈可能出问题。你不要以为他是那样依赖你,于是认为他会无比地忠实。你要想想,正因为他依赖,没了你就难以生活。所以当你死亡或长期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愈可能去依赖别人。
  我看过一个日本的讽刺剧——丈夫对妻子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妻子乖乖不断点头说“是”地脱了衣服。
  丈夫出门了。
  进来另一个男人,也大吼一声:“把衣服脱下来!”
  那女人也乖乖点头说“是”地脱下衣服。
  这戏很讽刺,也很真实。如同我前面说的,它表现了人性底层的东西。
  一个对丈夫或妻子唯唯诺诺的人,也可能对别的男人或女人唯唯诺诺。他们没有气节,因为他们缺了骨头。使他们缺骨头的,可能正是他们的另一半。
  看吧!这小两口,在我的瓶子里多恩爱啊!正像那部法国电影的名字,“生命不过如此”,对于未亡人,不论他是男是女,总得快快乐乐地过下去。
  我把瓶子移到屋子一角的石板地上,听它们阵阵的高歌。
  我的女儿也爱听这歌声,因为她的老师教她,如果蛐蛐是连着高声唱,表示第二天会晴天。如果有一波没一波地唱,表示会阴天。此外,在每十三秒当中数数蛐蛐叫几次,加上四十,就是当天的温度,譬如叫了二十下,二十加四十,是六十。当天八成是华氏六十度。
  自从第一只公蛐蛐来,她就这么算,每天都满备。新来的这只也一样,担任同样的职务。蛐蛐的这种本领,是它们能不被杀的重要原因,否则我早丢进去给派蒂杀手当晚餐了。
  但是今天,我终于忍不住,派出了派蒂杀手,去执行死亡任务。
  为什么?
  因为那公蛐蛐昨夜居然跳出瓶子,跑掉了。非但跑掉,还躲在门缝里不停叫,使我一次又一次扑空。
  我的“威权体制”岂容被挑战呢?你流亡海外也便罢了,居然敢对我隔海放话,且扰乱我人民的安宁、造成|人心的浮动。
  你看!这母蛐蛐一听到公蛐蛐叫,就神不守舍,这还得了吗?
  我现在终于搞清楚,它们是怎么进来的了。原来我书房通院子的门,有两层外面是纱门,里面的玻璃门。在两道门之间,靠地面处有个小洞,那小洞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又有个小洞通向墙外。于是蛐蛐可以钻进墙上的小洞,进入我的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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