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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极品草根太子-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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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胜男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道:“叶欢,你……你当兵了?”
  看了看他的肩章,高胜男越发吃惊:“而且升上了士官?这……这不可能呀。”
  高胜男的父亲是军人出身,她自然清楚军队中的程序,几个月没见,那个在宁海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的混混儿居然成了士官,这……怎么都不可能,就算他几个月前开始当兵,熬到士官怎么也要两三年呀。
  叶欢坏坏一笑,凑到她耳边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老熟人了,跟你说个秘密,别告诉别人啊,昨天我偷了一个军人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混进了军区的军火库,顺手偷了两把冲锋枪,打算卖给黑社会,弄点零花钱……”
  高胜男倒吸一口凉气,一张俏脸立马涨得通红,又急又怒的恨恨跺了跺脚,道:“你……你这个惹祸精,你怎么就从来不肯安分一点?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偷枪,这,这是杀头的罪过呀!”
  紧张的朝门外张望了一番,高胜男回来时已俏脸含霜,语气中带着无比的焦急:“那两把枪卖出去了没?赶紧送回去,我,我去找找我爸当年的战友,看能不能把这事儿压下去,你……唉!你真是气死我了!这身军装还不赶紧扒下来,混蛋,你真想吃牢饭吗?”
  看着高胜男又急又气又恨的模样,叶欢噗嗤一声笑开了,笑声越来越大,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感动,暖洋洋的,很窝心。
  这个女人还跟以前一样傻,傻得可爱,傻得让自己想流泪。


  叶欢一直都知道她爱着自己,爱得连自我都失去了。
  此番深情,何以消受?何以报还?
  一笔又一笔的情债啊……
  叶欢压下心中无数乱如杂草般的思绪,收敛起笑容,然后啪地立正,朝高胜男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肃声道:“警官同志,京城卫戍军区所属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叶欢,奉命向警官同志报到,就五日前军警联合行动,消灭公安部A级通缉犯古勇,并解救人质一案,特向警官同志陈述案情始末。”
  办公室内死一般的寂静……
  高胜男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吃吃道:“蓝……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是……是你吗?”
  叶欢嘿嘿一笑:“是我,如假包换,刚升的官儿,军官证在口袋里还没捂热乎呢。”
  高胜男狐疑的挑了挑眉梢:“真的?”
  “真的。”
  “你好好的怎么当兵去了?”
  “此事说来话长,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卖黄碟儿的,上来一搭讪,原来卖黄碟只是他的掩饰,实际上他是搞传销的,他传销的产品就是黄碟,有意把我发展成下线……”
  叶欢睁着眼睛胡说八道,却被高胜男打断了。
  高胜男无力的扶着额头叹道:“叶欢,这么久不见,怎么你这满嘴胡诌的毛病还是一点没变?你难道就没一句实话?”
  叶欢笑道:“故事没有娱乐性,没有悬念和高潮,怎么能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呢?”
  高胜男愣了很久,忽然反应过来:“你……你说五天前的军警联合行动,是不是说京城西站附近发生的那次枪战?”
  “是啊。”
  高胜男使劲甩甩头,今天这家伙带给她太多的意外了,实在让她无法适应。
  “这件案子你也参与了?”
  “不但参与了,而且还是主角。”
  “同事报告里说的那个特种大队士兵冒充谈判专家的……就是你?”
  提起这事儿叶欢就来劲了,兴冲冲道:“对,这事儿我干得太厉害了,我都忍不住佩服自己,老子活脱就是一单骑七进七出长坂坡的赵子龙呀,你是不知道,当时我控制了匪徒头子,那小子对我百般拉拢,除了美人计,啥招儿都用上了……”
  高胜男呆呆的问道:“然后你各种坚贞不屈?”
  叶欢一撇嘴:“哪能呀,当时匪徒头子说给我两百万,我说少了,让他给我一千万,人家不答应……”
  “然……然后呢?”
  叶欢一摊手:“然后谈崩了,后来就打起来了……”
  高胜男:“……”
  她很欣慰,数月不见,这贱人风采依旧,仍然那么的欠揍……
  “不管怎么说……你真当兵了?”
  “这句是真的。”
  高胜男冷哼数声,道:“我不信,让我试试你的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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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不待叶欢反应,高胜男欺身上前,闪电般出手抓住了叶欢的手臂,扭身,发力,标准的过肩摔动作。
  叶欢脚下却纹丝不动,如同老树般将根茎深扎进泥土中,脸上带着温和的微笑,看着高胜男因用力而涨得通红的俏脸。
  高胜男不论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撼动他半分,额角已沁出细细的香汗,喘着粗气气馁而惊奇的瞪着他。
  叶欢悠悠叹息:“高胜男同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如果你再想强暴我,恐怕不大可能了,除非我自己主动岔开双腿让你日。”
  第195章 叙旧
  叶欢有很多话想说,高胜男也有很多话想问。
  分别的这几个月,大家都有很多不同的际遇,也变了许多,叶欢为什么会去当兵,高胜男为什么会调到京城,叶欢的生活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这些问题堵在嗓子眼里,却一时无法问出口。
  因为情深,所以情怯。
  过往的记忆涌上心头,高胜男心里只有快乐和心酸两种滋味在反复萦绕,想到那些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刻骨铭心,或许一点点荒唐的经历,这些都是只属于他和她的。
  办公室里很静,静得仿佛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高胜男不喜欢这样的静,她有很多话想说的,然而面对他时,千言万语竟不知如何开口。
  “叶欢,你的身手果然很强了。”高胜男笑道。
  “军营里被人揍多了,不变强我会被那帮家伙活活揍死。”
  门外传来细细的来往脚步声。
  高胜男深吸一口气,压下了满腹欲诉的思念,这里是公安局的办公室,实在不是个叙旧的好地方。
  “把你的手机给我。”高胜男朝他伸出手。
  叶欢掏出手机给她,高胜男按了一串号码,然后递还给他。
  “这是我的电话,你记好了,明天我休假,你也请个假出来吧。”高胜男没怎么变,一开口语气仍旧是那么的不容拒绝,一言而决。
  叶欢的脸色顿时变得惊恐,忐忑。
  “又开房?”
  高胜男俏面染霞,飞起一脚把他踹出门。
  “去香山啊,混蛋!”
  ……
  又见故人,叶欢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这种高兴与男女之情无关,纯粹是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熟悉代表着回忆,那些回忆里,美好与亲切总是占满了他的脑海。
  开着悍马车跌跌撞撞回到营地,何平看着悍马车身上那一道道被刮擦的痕迹,心疼得蛋都快碎了。
  “你开着车撞坦克去了?”何平的眼睛在喷火。
  “意外,纯粹是意外,路上不小心撞了。”叶欢心虚的干笑。
  “谁的责任?”何平挑挑眉。


  “我的责任。”
  “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对方什么人?开的什么车?”
  “对方是墙。”
  何平:“……”
  ……
  “交代你的事情办好了吗?警局那里已经录过口供了吧?”
  叶欢愕然的看着何平……
  何平面无表情的看着叶欢……
  ……
  下午,鼻青脸肿的叶欢再次出现在警局。
  “高警官,咱们除了月朦胧鸟朦胧的,能说点儿正事么?瞧我被揍的这满头包……”
  ……
  阳春的香山飘荡着微微的香气,杜鹃花开,漫山浸染。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绵长的石阶下,一男一女迈着细碎的步伐,缓缓朝山上走去。
  今天的叶欢和高胜男都穿着便装,穿戴很普通,叶欢并不是喜欢打扮的人,身拥数亿资产仍将班尼路当成了不得的绝世名贵品牌就可以看得出他对衣着方面是多么的不上心。
  高胜男出身官宦,父亲也是一省厅长,可谓权重位高,只是多年的艰苦朴素作风也直接影响了他的子女,高胜男并不像别的年轻女子那样喜欢逛街购物,买名牌衣服和高级化妆品,她的衣服永远是大众品牌,她的俏脸永远是素面朝天,干净清爽。
  两人并排走在一起,就像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恋人,任谁也不会想到男的是豪门少爷,女的也是高官闺秀。
  高胜男沉默走了一段,不时侧头看着身旁的叶欢,心底里涌起淡淡的甜蜜。
  老天让他们再次重聚,是否意味着,他和她之间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呢?
  缘分逃都逃不掉,为什么还要逃?
  高胜男的笑容里渐渐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这次不逃了,说什么也不逃了。
  再次的重遇让她忽然间鼓足了勇气和信心,老天注定的,不是吗?这是她所有的筹码,也是她唯一的筹码。
  “叶欢,说说你吧。”高胜男笑着凝视叶欢。
  “说什么?”
  “什么都好,这几个月的生活,你的喜怒哀乐,细碎到油盐酱醋,我都喜欢听。”
  叶欢沉默着叹了口气。


  欲说还休,就是现在这种心绪了吧?
  说什么呢?回归了沈家,大闹了沈家,事业起步,日进斗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为了几万块买空调的钱而哀哀求告的穷小子了……
  这些值得说吗?
  “你呢?你过得怎样?”叶欢不答反问,高胜男的问题让他真的不知该怎么说,一说就仿佛揭开了心里的伤疤似的。
  “当初离开宁海时,我爸拜托了战友,把我调来了京城,而且还是刑警……”高胜男笑道:“……能当刑警我还得多谢你才是。”
  “关我什么事?”
  “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你帮我破获的王栋杀人案,到后来,你绑架了周媚和柳眉,是我最先怀疑到你,那件事闹得很大,听说公安部方部长都打电话亲自介入了,事件平息后,上面莫名其妙给我记了个人三等功,我知道上面的意思,这就当是封口费了吧,叶欢,你的家庭很不简单呢,千丝万缕的关系都围绕着你,保护着你,后来我调到京城后说要当刑警,一提起当初参与过宁海的那件绑架案,上面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叶欢笑而不语,他心里很清楚,一定是他老爹沈笃礼把这件事压下去了,当初的一时胡闹,估计不少参与此案的警察们都因此得了利。
  “这跟我没关系,是你自己熬够了资历。”叶欢不想让她欠这个人情。
  高胜男摇头,笑道:“你别把我当傻子,我一个年轻女人,论资历,论经验,哪点能比得上那些破案多年的老警察?别人凭什么把我调进刑警大队?说到底还是你背后的家族给我开了绿灯,这一点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参与过那次案件,可比我熬上十年资历更有用哦。”
  叶欢笑笑,不再否认。
  “说起周媚和柳眉,她们现在还好吗?”高胜男注视着他,嫣然一笑,眼睛如月牙儿般弯成两道可爱的弧线:“……你该不会缺钱的时候又把她们绑票了吧?”
  叶欢大笑:“哪能呢,现在要绑,我估计得是她们绑我了。”
  “怎么?你发财了?买彩票中奖了?”
  “嗯,可以算是发财了吧。”
  “发了多大的财?”
  “我就这么跟你说吧,如果我用现在的存款买油条,连接起来可以绕地球八圈,比他妈香飘飘还绕得远……”
  “买……买油条?”高胜男眼睛有点发直,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也算不出绕地球八圈的油条大概是多少钱,于是有些泄气的垮下了小脸。
  叶欢笑道:“算了,不折磨你了,我在京城开了一家私人会所,那玩意儿比抢银行来钱快,这才两个月,我的个人资产已经好几个亿了,柳眉如今是我的股东兼合伙人兼会所CEO,一切都是她在帮忙打理。”
  高胜男恍然,心中生出许多感慨。
  离开他的这些日子,他的生活仍旧是那么的丰富精彩,一天一个变化。
  那个嬉皮笑脸,偷鸡摸狗的市井小混混已经渐渐褪去了青涩的外皮,变得沉稳坚毅了。
  叶欢伸手入怀,从兜里掏出一张钻石卡,递给高胜男。
  “这是会所的钻石会员卡,你拿着……”
  高胜男笑道:“我一个穷警察,你给我这么高级的卡,我去干什么?”
  “总不是叫你去逮扒手吧,给你你就拿着,休假的时候没事去玩玩,放松一下。”
  高胜男没跟他客气,很痛快的接过卡。
  二人沿着盘旋的山道缓缓走着,一时间又陷入了沉默。
  “叶欢,说了那么多,最重要的你还没说呢。”高胜男不肯放过他。
  “什么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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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胜男盯着叶欢的眼睛,一字一句缓缓道:“你的眼睛里,我看不到幸福的神采,叶欢,你和乔木还好么?”
  终于,高胜男还是揭开了这层伤疤,久违的痛楚再次传遍了全身。
  “乔木……乔木她离开我了,我失去她了。”叶欢的微笑带着凄然。
  高胜男吃惊的睁大了眼睛。
  小嘴一张,便待追问,可看到叶欢眼中那痛不欲生的光芒,高胜男又紧紧闭上了嘴。
  不知他们究竟怎么了,但她绝不愿用这个男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好奇心的满足。
  “不说这个了,叶欢,我们能重遇是缘分,老天注定的,遇到我高兴吗?”高胜男朝叶欢绽放出最真最美的笑颜。
  “还行吧,我若说如丧考妣,估计你也不乐意。”只要不提乔木,叶欢便恢复了那副欠揍的模样。
  高胜男笑嗔着狠狠捶了他一拳:“你狗嘴里就吐不出一句好话!”
  顿了顿,高胜男忽然变得很严肃,定定注视着叶欢,道:“叶欢,以往在宁海的一切不好的回忆,我们都忘了吧,新的地方,我们重新开始,行吗?”
  叶欢愣了愣,渐渐明白了她的意思,不好的回忆,恐怕就是指当初强推自己无数次那档子事了。
  叶欢坦然一笑,道:“行,我们重新开始,以往的一切都忘了。”
  高胜男朝叶欢伸出了白皙的小手,笑道:“你好,我叫高胜男。”
  “你好,我是被你强暴过的叶欢。”
  “……”
  ……
  “高胜男同志,既然重新认识过了,咱们下山吧?”
  “这么急着下山干嘛呀?我还没来过香山呢。”
  “要不咱们坐缆车吧。”
  “这里哪儿来的缆车?”
  “那个难道不是吗?”
  “那是高压电线,你坐上去试试。”
  “……”
  第196章 阴谋酝酿
  京郊疗养院。
  沈睿站在沈笃义的病床前,微笑注视着三叔。
  一直以来,沈睿和沈笃义的关系都很微妙,二者是嫡亲的叔侄,然而却并不是那么亲密,沈睿对他永远是那么的谦恭有礼,可是这种谦恭总好像隔着一点什么,沈笃义一生无子,对这个已逝二哥的独子似乎多有偏爱,但表现出来的却只是一种淡淡的关心。
  这些年来,叔侄二人便是这么带着隔阂又不疏远的走过来的,沈睿的从政之路离不开沈笃义的关照,否则以他二十多岁的年纪做到副处级干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始终亲近不起来。
  沈笃义和沈睿心中都住着一个心魔,这个心魔二十年前便住在了心里。
  病房里很安静,沈睿注视三叔,微笑道:“三叔,最近头还痛吗?”


  沈笃义摇摇头,道:“好些了,疗养院的环境很好,身体恢复得不错。”
  沈睿笑道:“三叔您平日工作忙,这次正好给自己放个假,为革命工作一辈子,身体也该休息了。”
  沈笃义仍然一副淡淡的模样:“身体闲下来了,可心却闲不下来,我啊,这辈子都是操心的命。”
  “有大伯操心呢,三叔您不必想太多。”沈睿笑得很灿烂,仿佛了无心机的纯真模样。
  沈笃义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沈睿,你最好收起那套自以为是的官腔,在我面前耍那种项庄舞剑的把戏,简直是班门弄斧,我是你的亲叔叔,有什么话直说,犯不着故意搞这种看似无心之语的挑拨离间。”
  沈睿的脸色有些难看,接着又恢复了微笑。
  “什么都逃不过三叔您的眼睛,官场上来往习惯了,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在三叔面前真的没必要这样,是我错了,您别见怪。”
  沈笃义缓缓道:“沈睿,你这孩子从小到大挺聪明,会做人,也会做事,心志也坚定,这些都是你的优点,不过我告诉你,你最大的缺点是心胸狭隘,说话行事失之大气光明,太盲目相信钻营算计,这是你最大的毛病,你若不改掉这些毛病,将来的成就恐怕只能止步于此了。”
  “是,三叔,侄儿受教了。”沈睿恭谨的低下头。
  沈笃义摇摇头,他很清楚这个侄子的为人,看似温和谦恭,实则顽固无比,心性颇为阴狠歹毒,嘴上说着受教,其实根本只是敷衍之辞。
  “知道三叔喜欢养兰,最近侄儿从黔南为您求来了一株绝世兰草,聊作三叔雅趣。”
  沈睿说着便从身后搬出一盆兰草,其形秀美,叶绿滴翠,花色胭脂复染,红白相间,青翠的抽心叶上,两朵通红微紫的花瓣像两只绿草间翩翩起舞的蝴蝶,展翅欲飞,如画般幽雅脱俗,一看便是兰中极品。
  饶是沈笃义这把不为物喜的年纪,此刻也情不自禁的睁大了眼睛盯着眼前这株兰草,目光中充满了赞叹。
  “好兰,好兰啊……果然不愧绝世之名。”
  沈睿轻笑道:“这是瓣莲兰花,由兰艺高手杨老先生发现并培育的,此兰名叫‘梁祝’。”
  “梁祝,梁祝……名副其实啊,好,好!”沈笃义啧啧赞道:“这样的兰花难得一见,委实不错。”
  目光盯着兰草,沈笃义头也不抬道:“有什么事快说吧,你若没事就走,我得好好看看它。”
  沈睿笑道:“这是侄儿送给三叔的一份孝心,感谢三叔使力把我从西北贫困县里调回京城。”
  沈笃义捧着兰花的动作一滞,接着淡淡道:“别谢我,用不着,你父亲的死,我也有一定的责任,调你回京也算是聊作补报吧,你大伯如今大权独揽,我已渐渐被架空,这恐怕是我能为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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