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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王小波全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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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做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做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王小波全集》 第三卷我的过去一片朦胧(2)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Gui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禾。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禾——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禾——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3    
    正午时分的山坡上,罩着一层蓝黝黝的烟雾。走在这种烟雾里,就是皮肤白皙的人也会立刻变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黄的人也会立刻牙齿洁白,头发笔直的人也会变得有点卷发——手稿上这样写,仿佛嫌天还不够热——薛嵩在山坡上走,渐渐感到肩上的铁枪变得滚烫,好像是刚从熔炉里取出来。这根铁棍他是准备做扁担用的,除了烫手之外,它还有一种不便之处——那东西有三十多斤重,用来做扁担很不适用。但是他决不肯把任何扁担扛在肩上。在铁枪的顶端,有个不大锋利的枪头,还有一把染红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这是枪缨,一定会把这杆枪的性质看错,以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脐前面,一根竹篾条,好像吊了个大蘑菇。他就这样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体颀长、健壮,把它裸露出来时,他缺少平常心。当他赤身裸体走在原野上时,那个把把总是有点肿胀,不是平常的模样;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会有水塘,里面满是浓绿色的水。一边被各种各样的脚印搅成黑色的污泥,另一边长满了水芋头、野慈姑,张开了肥厚的绿叶,开着七零八落的白花。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叶子中间冒出一个女孩的头来。她直截了当地往薛嵩胯下看来,然后哈哈笑着说:瞧你那个模样!要不要帮帮你的忙?成熟男性的这种羞辱,总是薛嵩的噩梦。等他谢绝了帮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浊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芦苇竖着,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在亚热带的旱季,最混的水里也是凉快的。薛嵩发了一会儿愣,又到山脊上走着,找到了自己的柴禾捆,用长枪把它们串成一串,挑回家来,蜣螂也是这样把粪球滚回家。此时他被夹在一串柴捆中间,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禾挤得迈不开步子,只能小步走着,好像一个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荫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做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做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王小波全集》 第三卷我的过去一片朦胧(3)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写在象棋子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4    
    有一段时间,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个赤裸裸的红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览无余,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薛嵩还给每个兵都出了甲仗钱,足够他们买副铁甲,但是他们买的全是假货,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轻便,又凉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几场雨,就流起了黑汤,还露出了白色木头底。薛嵩说:穿木甲去打仗,你们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哪!但那些兵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转过头去,那些兵就纵声大笑,拍着肚子说:打仗!谁说我们要去打仗!那些兵一听说打仗,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说明,虽然他们是士兵,但不准备打仗。他们给自己盖房子、抢老婆却很在行。    
    雇佣兵最擅长的不是打仗,也不是盖房子和抢老婆,而是出卖;但薛嵩不知道这一点。统帅手下有了雇佣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伪钞,最大的难题是把它打发掉。想要使这些人在战场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挥艺术,很显然,这种艺术薛嵩并不具备。我听说有些节度使用骑兵押雇佣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战场上跑得比骑兵还快。还有些节度使用雇佣兵守寨子,把他们锁在栅栏上,但也不管用。敌方来打寨时,一个雇佣兵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像土拨鼠一样在脚下打了洞,一有危险就钻进洞里藏起来。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实,灌上水泥,让他们打不成洞,但这样做太费工了。我还听说有些最精明的节度使手下有“长杆队”这样的兵种,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组成,手持坚硬的木杆,杆端有铁索,锁住雇佣兵的脖子,用这种方式把雇佣兵推向阵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才会进入交战。长杆队的士兵还必须非常机警,因为稍不小心,就会变成自己被锁上长杆,被雇佣兵推向敌阵。除了不肯打仗,雇佣兵还很喜欢闹事:闹军饷、闹伙食、闹女人,等等。薛嵩率领着这支队伍刚刚到了湘西,就被人闹了一次,打出了满头的青紫块。具体地说,是一些圆圆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节打出来的。被人敲了这么多的包,薛嵩会不会很疼,我不知道。因为我已把自己视为薛嵩,我很不喜欢这个情节。我还觉得让那些兵这样猖狂很不好。    
    薛嵩手下这伙雇佣兵从长安城跟薛嵩跋山涉水,到凤凰寨来。当时薛嵩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张上面发下来的地图,注明了他管辖的疆域。结果他发现这片疆域是一片荒凉的红土山坡,至于凤凰寨的所在,竟是一个红土山包。总而言之,这是一片一文不值的荒地,犯不上倾家荡产去买。那些雇佣兵见了这片山坡,鼓噪一声,就把薛嵩从马上拉了下来,拔掉他的头盔,在他头上大打凿栗。打完以后却都发起愣来,因为四方都是旷野——如前所述,这些人擅长出卖,但现在竟不知把薛嵩出卖给谁。因为没有买主,他们又给薛嵩戴上了头盔,把他扶上马去,听他的命令。薛嵩命令说:住下来。他们就住了下来,当然心里不是很开心,因为要开河挖渠,栽种树木,还要在山坳里种田。那些二流子从来没做过如此辛苦的工做,加之水土不服,到现在已经死了一半,还剩一半。我已经说过,让手下的雇佣兵死掉,是让所有节度使头疼的难题,所以薛嵩的这种成绩让大家都羡慕。正因为有了这种成绩,薛嵩不大受手下将士的尊重。假如没有这些成绩,也不可能受他们的尊重。这样,这个故事从灰色开始,现在又变成红色的了。    
    二    
    1    
    我在万寿寺里努力回忆,有关自己,所能想起的只是如下这些:我头上裹着绷带,在病房里乐呵呵地躺着时,有个护士告诉我说,我骑了一辆自行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了,这辆面包车在我头盖骨上撞了一个坑,使我昏迷不醒;我就乐呵呵地相信了。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我自己并不记得;而且我不能人家说什么就听什么,最起码得问问那开车的为什么要撞我——所以,必须要自己有主见。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是薛嵩,但眼前无疑是二十世纪。此时我在万寿寺里,火红的阳光正把对面的屋影压低,投在我面前的窗户纸上。我不该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总得有个前因才对。    
    有关万寿寺,我的看法是:这地方不坏。院子古朴、宽敞,长满了我所喜欢的古树,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但有一股令人疑惑的臭味,刺鼻子、刺眼睛。房子上装着古老的窗棂,上面糊着窗户纸。像这样的窗子,冬天恐怕要冷的,但那是冬天的事情。眼下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到这里来干什么。虽然这是一座寺院,但没有僧人出现,我自己也不是和尚。这一切都漫无头绪,唯一的头绪是我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还有一个问题是:那个开面包车的人和我到底有何仇恨,要这样来害我……    
    据说,对方出了我的医药费,赔了我一辆崭新的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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