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最终的欲望初夜-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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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恍惚中,对于和李成的关系她并没有更多的思虑,这种恍惚并非是这个下午近黄昏发生的短暂的冲突时才产生,这是她最近的某种状态,自从搬到新房子,自从李成从新房子搬走,自从新年开始蝶妹来家小住,自从大年初二她和妹妹一起接听海参的电话,她就处于这样一种微微晕眩的恍惚状态,好像到了对自己的人生再做一次选择的关口,然而前方的道路竟是这般模糊,同时又知道,时光不等人,时机只有一次,这时机到底是什么她并不清楚,却让隐约的莫可名状的慌张乱了她的方寸。
《初夜》9
出乎心蝶意料,李成当晚就回来了,仔细想想也是,他又能去哪里?除非他直接去机场回国。纽约这样的城市,人人紧张地为生存奔忙,并没有这样的空间,或者,不如说没有这样的文化可以让你随便出入滞留于某朋友的家。
而李成的实际在于,他绝不会让情感上的波折蔓延到他的其他领域,李成不可能因赌气而放弃或改变他的人生日程表,他所有的工作安排都不可更改,目前的情况是访问学者的生活还有五星期,这五星期孕育着许多机会和不可预料的机遇。
李成回家时,正在洗澡的心蝶刚好从浴缸里出来,她听到关门声时本能地披上浴巾从浴间里奔出来,这间公寓的浴间和玄关仅一步之遥,她经常忘记这一点,于是猛然冲出浴间的心蝶便和刚进门的李成撞个满怀,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李成已把她拥在怀里。
她和他挣扎了一番,你也可以看做前戏,以前当Xing爱正在平淡时心蝶便以此作为前戏增加波澜,她的撒野对李成更像挑逗,那曾经也是他们之间性快乐的一部分。
但现在,这撒野愈演愈烈,她对他拳打脚踢,多天的郁闷通过肢体尽情发泄,为了制服她,吃湖南辣子长大的李成在大都市蛰伏的野性又苏醒了,他的武功并没有废掉,他先设法用一只手用力握住心蝶的双拳,不顾心蝶大喊大叫,用另一只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膝,心蝶的四肢从酸痛到瘫软。
之后的Zuo爱便以夫妇俩一贯的节奏进行,虽然中断了一阵,自从春节前吵架,其实应该追溯到更远,新房开始进入装修,他们之间鸡鸡狗狗为装修的种种细节龃龉不断,两人的性生活也随着争论的频繁而停止了。
性能力并没有丝毫减弱的丈夫,是如何解决半年多分居时的性需求?她的脑中浮现他在北京的独居空间,然而她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向他询问,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询问的,或者说,一当拿出来询问便只能收获谎言。心蝶现在想到的是,他能够隐瞒第一个婚姻这么久,其他的故事何尝不能隐瞒?
他朝她瞥了一眼,他把心蝶的安静当做Xing爱后的心满意足,她的满足给他的惬意也是难以言传的,在李成看来,夫妇的关系意味着磨灭所有的感觉,如果没有之前长达半年的分居――――这一刻会有这么一种心满意足的安静吗?
现在的张力正是因为之前的分居?这样的结论是否有些荒唐呢?他似乎在问自己,这时候心蝶翻了个身,合卧在床,手臂摊开,她的一条胳膊便搭在李成裸露的腹上,
“谢天谢地,肚腩还没有出来丢人现眼。”她的手掌在他的腹上漫不经心地摩挲了一下。
李成即刻又兴奋起来,他伸出手臂欲把心蝶揽进怀里,但心蝶推开他去了浴室。
瞬息万变的情绪,让李成始终感到无法驾驭她,他曾自信他是可以驾驭所有的女人。遇到这种状况,李成只有说服自己见好就收。至少,他可以乐观地看到,他们处于僵硬的局面获得舒缓柔化,李成乘机把他的被褥搬到心蝶独自睡了两个月的床上。
这个局面心蝶从浴室出来时已料到,无法和李成通过交谈解除芥蒂,交谈就是争吵,对于李成,Xing爱是夫妇间和解的唯一方式,年轻时或许有效,他的确就是用这个方式征服心蝶,当心蝶需要交谈时,这交谈往往是引向争执。在心蝶看来,是她无法驾驭由李成架构的夫妇关系。
《初夜》10(1)
与李成和解的这个周末,海参从西雅图去新泽西开会在纽约短暂停留,他给心蝶电话时已人在城里,他们约好次日下午在曼哈顿中央公园附近见面。
无疑的,海参的不期而至对于心蝶仍是个很大的surprise(惊喜),却也不是没有焦虑,二十年的时间沟壑,心蝶觉得没有心理准备去跨越,然而,她又问自己,需要准备什么呢?
不要再指望见到那个桀傲不训活力四溢的少女,不要对已经逝去的时光唠叨不已,这就是遇到故人不可避免的危机,她已经预感到她将在一个久违的熟人面前感受巨大的失落,她在那个片刻还感到委屈,为她和阿三的那些往事,千真万确,放下电话时,她不可遏制地思念起阿三,海参的的突然到来搅乱了她刚刚从重新和解的家庭关系中收获到的平静。
这天剩下的时间,心蝶唯一可做的事是站在镜子前挑剔自己,她很在意她将在海参面前呈现的形象,她把临时居住的公寓衣橱里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可惜行李箱的空间十分有限能带的衣服也是数得过来的,可以给点自信的是刚从专卖打折名牌衣服的连锁商店Daffy's掏来的欧洲牌子却是东方色彩浓烈的衣裤,她先是选了一款裤管后面用彩色丝线绣了一条凤的缎子面料的长裤,与之相配的是一件宝蓝色闪烁着银色光亮领子是中式立领的长袖衬衣,这套衣服给心蝶的气质增添几分妖娆,她想起那个遥远的星期天中午,她穿着妈妈的紫色夹袄出现在厨房的饭桌旁,蝶妹和小弟目瞪口呆完全是被骇着的神情,然后是小弟的尖叫,妖怪妖怪……那时候,夹袄已移身到蝶妹身上,相比较夹袄和蝶妹的关系更熨帖,因而妖气更甚。而徐爱丽站在一边啧啧有声,那件过时的夹袄给了她一些身世感叹。
好像女人们是怀着同一心愿长大,并且怀着同一个缺憾,赴重要约会永远少一件合适的衣服。可明天是去见海参而不是阿三,她对自己说,这衣服不能随便穿,除非是去见阿三。
脱下艳丽的宝蓝色心蝶已经改变主意了,她仔细折叠好衣服并把它装回原来的包装袋,决定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蝶妹,不知为何她已有预感,海参绝不会主动向她提起阿三。
后来见海参时她穿了一件从同一商店买来的白色T恤,式样简洁的汗衫穿上身才能体现它名牌的优质,修身的腰线和肩膀,细腻的全棉质地,配上臀部宽松的绣凤黑紫缎裤,性感却明快还带些另类,心蝶对奇装异服总有些偏爱,而心蝶尤其不想给海参留下平庸的印象。
从开会场所过来,海参从头发到西装到领带皮鞋一丝不苟,是她在纽约见到的穿得最讲究的中国人,但他们还能互相辨认,作为多年未遇的故人,没有让对方吃一惊并要把这种惊骇隐藏起来的尴尬,
“蝶来,在路上我能认出你!”
海参含蓄地说了这么一句,一声“蝶来”竟让心蝶红了脸,虽然在电话他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但在内心她发虚地意识到,站在海参面前的女人已不是那个留在他记忆里的蝶来了,哪怕她穿上一件衣橱里不曾有过只是在潜意识里存在着最具有魔幻效果的衣服。
问题是,她为何这么在乎海参的感觉?
无论如何,站在面前的只是个有些脸熟的陌生男子,怎么样也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的。
见面的时间只有一两小时,海参把心蝶带到中央公园旁的酒店咖啡吧喝英国风格的下午茶,在酒店宽敞的大厅华丽的枝形吊灯颜色绚烂质地厚软的波丝地毯镶金边的细瓷茶具背景前,是行动迟缓但衣着讲究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厅里听不见谈话声和器皿的碰撞声,如果没有轻柔的钢琴独奏,简直像一部关于豪华生活的默片。
由于时间短促,由于需要消化时间留在各自身上的痕迹,因此他们的这次见面除了享用了一次经典的午茶之外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记住的事件。
然而,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悄悄发生变化这一点是无法忽略的,首先是,她发现他们面对面相处远不如电话里那般轻松。她甚至有一种愿望,还不如分开在两张桌子喝茶,一边通过电话说话。
《初夜》10(2)
是的,在两张桌子背对背喝茶讲电话似乎会更自然放松一些,这个场景的想像令她自己芜尔,见她微笑他也笑了,情绪明显地跟着放松,他提起透明的茶壶,壶里是非洲果茶,玫瑰红的红过于浓酽竟有几分血腥,味道比柠檬还酸,他给她倾注血一样的水,建议她放点蜂蜜,她告诉他就是爱这分酸,他笑了,说,想起来了,你过去爱喝酸梅汤,她一愣,立刻两颊已分泌大量口水,久违的物质比人更容易亲近。
酸梅汤?亏他还记得这么古老的饮料!
他用叉子叉起桌上能一口进嘴的点心似乎要直接送到她的嘴边,她本能地微微朝后倾避开了叉子,虽然这个动作轻微得可以让人疏忽,但他的叉子敏感得马上在途中停下,她顺手接过叉子,衔接得天衣无缝,但两人之间仍是冷场了片刻。
这时她看见海参的手,这双手粗壮操劳,指端的指甲根部粗糙,指关节突出且有些发红,她想着他有个在七十年代午后把牛奶煮热后放进咖啡的母亲,来自这么一个顽固保留精致生活家庭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一双如同在做体力活的手?
他通过她的目光去看自己的手,他笑笑,伸出十指让她仔细端详,不无自豪地告诉她这是十年餐馆打工的印迹。
“你母亲会不会难过?”对着这双手她竟产生某种类似于欲念般的悸动。
“难过吗?她高兴都来不及,读书十年没有用她一分钱,我妈要比她看上去的样子坚强许多,她从来不对我表示怜悯。”他看看她,看出她眸子深处的怜悯,他垂下眼帘,然后一笑,“蝶来,不要小看以前弄堂里那类喜欢打扮看上去漂漂亮亮的女人,她们比男人厉害多了,晓得人在最坏的情况下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我能够在美国坚持下去,我妈借给我不少力,有时候觉得她坚强到冷酷。”
和海参通过多次电话,这是最推心直腹的一段话,她想要和他谈下去,但海参却要买单告别了。
起身离座时海参告诉她,两个月后他要在纽约做一个项目,时间长达半年,然而那时她已经离开纽约,他问道,“有没有可能再来美国呢?有过第一次良好纪录,再来就容易了。”
她点点头,她也这样想过。
“很想带你在城里逛逛,在纽约是不是有错觉就像在上海?”
“不,纽约上海很不一样,纽约是另一个更加大更加极端的世界。”她断然否定,猛然意识到他的思乡心切。“为什么不经常回去,我是说回上海看看?”
“家里人都在这里,回家变成了回美国,上海没有家了,去上海要住旅馆,我一直出差,住旅馆住怕了,想到回上海都要住旅馆,觉得有点对不起父老乡亲。”
最后一句完全是调笑,回到他过去惯用的却让心蝶反感的油滑的语调,但他看着她的目光却没有一丝笑意,认识这么久,她刚刚看清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她曾经钟情单眼皮男子。她把眸子转开了。
“用不着住旅馆,我们家有为客人准备的房间,假如你住得惯!”
她说出口就后悔了。
他却喜笑颜开了,“是吗,有你老同学这句话打底,回上海我还怕什么呢?”
又来了,又是调笑,他为什么不能像刚才那样认认真真说几句真心话呢?心蝶笑笑,领头朝酒店门口走。
“蝶来,如果想再来美国,我帮你想办法。”
在酒店门口,他看住她语气又诚恳起来,心蝶点头,如果早二十年对她说这句话,她会把他当做终身的恩人,
“这里专门放法国电影,有时来纽约会去报个到,”他指指酒店旁的影院,“还喜欢看电影吗?”
“当然喜欢,不要忘记我拿了电影的master,我可是编了不少电影!”她笑了,蓦然回首,她和阿三手指纠缠坐在国泰电影院的黑暗里,传来海参的声音,他们一起回头,一小柱手电筒光如微型探照灯刺穿一长排的黑,“海参,你退到票了吗?”阿三讶异的声音在暗处格外明亮。她的鼻子发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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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夜》10(3)
海参朝她眨眨眼,“我最想不到的是,你竟然以写故事谋生,晓得吗,我崇拜写故事的女人。”
又是调笑,心蝶鼻子哼哼,招招手,欲与他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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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哪些法国导演?”他似乎并不急着立刻道别。
“特吕弗。”她想了想,这是她容易想起来的名字,“佛朗索瓦。特吕弗。”
“佛朗索瓦。特吕弗!”他站在那里嘀咕着译音,“我知道了,是个法国新浪潮派导演,台湾人称他楚浮,他的法文名字是……”他已经拿出水笔在手心上写出一条字母FransoisTruffaut,并向她举起他的手掌,一缕微微发红的阳光正好罩住这只掌,留着十年打工痕迹的这只有老茧的掌,已经接近黄昏了。
“太正了,刚好是一幅手掌特写。”她笑指着被夕阳照亮而显得不太真实的海参的手掌,心里有点嫉妒,想,他是不是太博学了?学理工有必要关心法国电影吗?而且还要知道新浪潮。
“还有个夏布里尔,你也应该喜欢。”
瞧瞧,来了不是,她其实很不耐烦和人谈论电影,尤其是自认为在电影上博学的圈外人。
“不要告诉我你更喜欢戈达尔。”她的笑容带着讽刺。
“当然,年轻时谁不喜欢戈达尔,虽然觉得不知所云。”
我也是,在电影学院的时候,那时候所有看起来才情超横溢的,令人不知所云的,都是要追逐的上品。但是心蝶并不想和对她不无挫折的电影写作生涯毫无所知的海参谈这些,尤其是在告别时,在大酒店外头。
“为了凑本科学分,我去修习过电影,其实我更想把它当做专业学,只是觉得太过奢望。”心蝶询问的目光,不等她发问,“读书是解决生存,第一代移民没有资格做梦。”有些酸楚,她看看他,他神情平静。
这时一辆高头大马载着一对老年亚裔男女的观光马车从他们面前经过,酒店旁便是中央公园,停着一辆辆观光马车,驾马人多是俄国人,戴着如马戏团小丑的高帽子,引来外地或外国旅客,周围熙来攘往。
“坐在这样的马车,倒有点像坐进电影道具的感觉。”
她笑说,把话题引开了,这酒店这话题这谈话对象这中央公园外的观光马车以及笼罩着这一切的夕阳,几几乎都敷着一层虚幻的色彩,令人珍惜却又不敢沉溺。
“想坐吗?应该陪你坐一次。”他沉吟着看看表,似乎在安排时间。
“不要不要,马车里的角色很可笑!”她断然拒绝,“你不是还要赶去工作约会,再联系吧!”
她飞快地向他道别,最不喜欢的是人们道别时的粘着状。
“如果挤得出时间,我会打电话给你,一起坐一次电影道具,走之前。”他指指络绎不绝从他们面前经过的马车,“奇怪,它们竟然让我想起上海的国泰电影院。”
她一惊,几乎惊出冷汗,因为此时此刻,她脑中的画面竟也是国泰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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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真理子
1954年出生于山梨县。从日本大学艺术系毕业后,作为广告撰稿人而十分活跃。1982年,杂文集《快乐地买了就回家吧》成为畅销书。86年以《如果能赶上最后一班车》和《到京都》获得第94次直木奖。95年以《白莲依依》获得第八次柴田錬三郎奖。98年以《大家的秘密》获得第32次吉川英治文学奖。主要的著作有《葡萄刺眼》《战争特派员》《读书的女人》《女作家》《不愉快的果实》《化妆品》《失败的配角》《美女入门》等,其现代小说、历史小说、杂文通常以尖锐的批评、宽广的作品风格而引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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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期的残缺是他们青春的表征,也是仅存的内容。蝶来就带着这样的残缺考大学,悔婚,北漂成为电影研究生,剧作家,然后结婚……她的灵魂一直处于动荡之中,好像有一件没有完成的事,触发了她以后的全部人生。直到进入中年,婚姻发生问题,并与阿三重逢,她的心病却一下子找到了诊治的机会。
蝶来对残缺青春的追寻由此开始,不顾一切地要弥合初夜留下的遗憾,好像是对过往的短暂恋情来一场恶补。尽管连青春的尾巴都早已远去,她却要从头演习年少时的率真无忌,争吵、和好、折磨、爱恋……把恋人间死去活来的全过程再走个遍。但他们注定是失去完整青春的一代,找回的只是更多的不快和龃龉,蝶来心有不甘;可是当年一直暗恋她又被她不屑的海参却告诉她,她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