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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千年泪[全]-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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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是上公开课,老师还特意找来了MV放给我们看。我记得那个女歌手的名字挺特别的,叫什么来着?
    哎呀,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想家呢,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仿佛过了很久,有人在我耳边呢喃。
    我的眼泪忽然决堤,所有的情绪在我最软弱的瞬间崩溃。我流着泪喃喃自语:“回不去了,你怎么送我回去?”
    有没有人在微不可闻的叹息?
    月光缓缓地在小小的几上摇晃。
↑顶部顶部↑明朝人事随日出
(更新时间:2007…08…29 18:28:05 本章字数:8120)
身体好象被火车碾过又打了麻药一样,沉重的挪不动。我慢慢睁开眼睛,不意外枕边熟悉而陌生的面庞。在这种情况下,又哭又闹追问发生了什么实在是矫情。既然昨天他让我陪他喝酒我没有拒绝,那么今天面对这一切我也应当坦然。早就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又何必事后装贞洁烈女呢?
    是女人终究会有这么一天。
    何况对方还是个又帅又多金权势熏天的YY极品。
我无所谓地扯出一朵名曰“微笑”的东西。把有利用价值的女人变成自己的女人,实在是开发所有物各项潜能的良方。而且,我非西子,却也不算是效颦的东施,虽不会望之忘俗,也不至于胃口全无。物尽其才,人尽其责,佩服佩服。
    “笑什么?”楚天裔翻身将我重新压回床面,手支在我头边的枕上,黑沉沉的眼睛居高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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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不成王爷认为我应当哭,要不我配合一下,哭两声?”我笑语盈盈,漫不经心地用手指划着他下颌上微微乍出的青茬。
    他闷笑,头深深扎进我的颈窝,这个姿势可真叫我别扭。
    “本王可真是捡到宝贝了。”
    “那是,那是。”我胡乱应答,心里头却盘算着怎么把他从我身上推开,他大爷可不轻。
    “什么宝贝?我看是活宝。”这个男人一句甜言蜜语也不肯多说。怎么着,本姑娘也才刚刚被他吃干抹净,让我听两句好的又不会死人。
    我眼珠都没转,一并笑纳,“对,是活色生香的宝贝。”
    他一听,干脆趴在我身上笑得不起身了。自作孽,不可活;我的五脏六腑都要被压得移位了。
    我龇牙咧嘴,寻思要不要一脚踹过去,先给自己赢口喘的气。
    “这是什么?”他把玩着我胸前的玉佩,指腹若重若轻地摩挲温润的玉石。
    我皱眉,艰难地稍微挪动了一点身体,对他这种不顾我死活的自私举动极度不满。
    “玉佩。”我冷冷作答,从他手里抢回玉石,明摆着明知故问。
    “倒是一块好玉,让你这么宝贝它。”他也没跟我抢,松手让我把东西拿了回去,懒洋洋地褒奖了一句。
“我身无长物,难得有件好的,自然得宝贝的紧。”别说,现在我所以家当里最值钱的就数这块阿奇小帅哥送我的玉佩了。把我卖了,能否比得上它的价值呢?我蓦的哑然失笑。
    他突然支起身体,深深地望着我的眼睛,声音沙哑低沉:“知道吗,你真的很特别。”
    我承认,他的美色让我血脉喷涨,他的声音可以让人犯罪,他说话的神情会让我误以为自己是偶像剧的女主角。
    但是,小白文我早看过不下千本;我瞄过的韩剧日剧车载斗量。
    这种八点档的台词怎么可能让我心神荡漾。
    所以,心跳只是漏了一拍。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叹气:“当一个女人美丽时,你可以毫不犹豫地夸她是美女,如果她不漂亮,你就夸她气质脱俗,如果她既难看又俗伧,你依然可以勉为其难地道一句‘温柔’,如果连‘温柔’这个词用在她身上你都觉得是亵渎了‘温柔’的定义的话,没关系,你还可以夸她特别。”
    言罢,眸光如水,一脸天真地看着他的反应。
    他哑然失笑,良久,才放过我已经被挤成一团的腹腔脏器,轻轻地在我的耳边喟叹:“漂亮的,有气质的,温柔的,多不胜数,而特别的,却只有你一个。”
    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男人是天才,第二个用这个譬喻的是人才,第三第四个则是蠢材。这样的评价我听多了,有反应也变成了适应。
    我不为所动,翻身下床,皱眉寻找自己的衣物,一片凌乱。
    刚刚把衣服归拢,我随意地抬头,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床单,若有所思的模样。
    雪白的床单,是上好的丝缎,皱缩着,毫无瑕渍。
    我的心微微一动,些许的疑惑转瞬即逝,旋即了然。
    Chu女膜有薄有厚,薄的人稍微剧烈的运动诸如骑马攀岩之类就有可能不小心将其弄破,所以说,不是所有的处子第一次都会落红。
    这在现代,是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可是,我面对的是几千年前的封建王爷,你要我怎么解释?再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入了他的耳,也不过是欲盖弥彰。
何况,男人永远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女人永远幻想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我不可能后无来者,多的是年轻貌美家世清白的少女前仆后继;又何必告诉他他是我第一个男人来满足他的虚荣心?
    我取悦他的身体,没理由还附加免费服务取悦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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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说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我保持缄默,目不转睛地盯着帐顶边缘上繁复的花纹,这杆翠竹用的是不是乱孱的针法。
“怎么站到地上了呢,鞋也不穿,仔细冻出毛病。”他嘴上责怪着,语气却是满满的宠溺;伸手,将我重新抱回床上,修长有力的手指捏着我光滑的裸足,温热的掌心紧贴着冰凉的脚底,好看的眉头纠结起来,却不见丝毫的戾气,有的只是暖暖的怜惜,“脚都冰成这样了。”
    我怕痒的缩回脚,想笑又不敢笑。
    “好好睡一觉,不要老是想东想西的。”他帮我拢好被窝,轻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自己穿戴好,静悄悄地走了。
我百无聊赖地望着精美的帐顶发呆。下身没有我想象中的痛,也许是省却了破膜的过程,又也许是醉宿引起的头疼转移了我的大半注意力。我难挨地呻吟了一声,娘的,以后绝对不要喝后劲太足的酒了,我这种人,估计也就喝喝“灰姑娘”的命。我郁闷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突然灵光一闪,连忙观察自己的胳膊。
天……天……天啦,太……神奇了。守宫砂已经赫然消失不见!这么精确的东西,一直主宰世界的男人们怎么没有让它流传到现代?咳咳,这东西到底是前戏就消退的呢还是主题时才化去的,悔不该昨晚醉的不醒人事。俱往矣,有机会问问有心人吧。我打定主意收藏好那瓶守宫砂,穿回去以后我还指望靠它发达呢。
    眼皮子越来越沉,那家伙昨晚究竟折腾了多久;我忿忿地在心里咒骂,累死我了。
    昏昏沉沉地睡去,倦极无梦。
    眼睛一睁,已经日上三竿。
    两个婢女恭敬地站在床边,见我醒来,跪下来行礼。
    “奴婢绿珠,鸳鸯见过姑娘。王爷吩咐,今后就由我们照顾姑娘。奴婢手拙,不仔细的地方,还请姑娘费心提点。”
    人各有价,我不算贱卖吧,好歹从伺候人的晋升为有人伺候的。
    鲁迅先生说的没错,我们是极容易变成奴隶的,变成了奴隶还欢天喜地。
    我出卖的东西不过从劳力转变为肉体,获得的酬劳相应的高了些,居然也会心满意足,甚至暗暗还有些庆幸。
    是我对生活的要求太低,还是我一早就清楚,不要指望男人太多的东西。
    活下去已经是一种幸运。
    “你叫绿珠。”我看着身着翠裙的少女,轻轻摇头,“这个名字不好,还是叫绿衣吧。”
绿珠,东晋石崇爱妾,美而艳,善吹笛。骠骑将军孙秀垂涎其美色,强行掳至家中。石崇知悉,着修书一封,绿珠读罢,遂从高楼跳下,香消玉陨。直接凶手和间接凶手自然不会为她守节,不过道一声“晦气”,继续寻欢作乐。
    “你会吹笛吗?”我认真地望着惊诧莫名的婢女。
    “会。”她迟疑了一下,咬住下唇回答。
    “还是改成绿衣吧。”我想了想,郑重地告诫她。
    她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沉吟了半晌,掷地有声地回应:“奴婢本来没有名字,绿珠还是王爷亲赐的。”然后欲说还休地住了嘴。
    “你且改了吧。”我温和地微笑,不容置喙。
    八月的阳光从窗棂间透射进屋里,明亮的晃眼。秋光的剪影里,少女紧抿的下唇微微泛白。不甘心,犹豫,畏惧和愤怒在美丽的单凤眼里缠绕挣扎。
    她发现了我探究的目光,我宽慰地笑笑,亲切地仿佛朋友。
    少女勉强微笑,“名字不过是姑娘用来唤的,高兴叫什么就叫什么,姑娘要是觉着顺口,阿猫阿狗都无所谓。”
“哟,瞧你说的。挺漂亮的一个丫头,我怎么会唤成阿猫阿狗呢,有这么漂亮的猫狗吗?我觉着绿衣就挺好听的。”我挪了一下位置,不巧被阳光晃了眼睛。我不悦地皱眉,“谁开的窗子?”
    “回姑娘的话,早起开窗换气是向来的规矩。”鸳鸯看苗头不对,赶紧推卸责任。
    “这可不是我的规矩。”我冷笑,淡漠地斜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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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来伺候我的丫鬟若也能骑在我头上欺负,我岂不是亏的太厉害了点。
    “我想洗个澡。”不习惯身上有不属于自己的气息。
↑顶部顶部↑风清云淡 馨香已远
(更新时间:2007…08…29 18:28:09 本章字数:13202)
秋天总是来的特别快些,金黄很快成了世间的主色调。楚天裔自那天以后,就把我晾到到一边做冷处理。时间对我而言是静止的,没有怀孕之忧,不必担心生下私生子要想办法赚他(她)的奶粉钱,我自然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乐得过无所事事的寄居蟹生活。
    女人对一夜情难以释怀的主要原因除了爱胡思乱想,拼命把自己往偶像剧女主身上靠以外,就是因为女性要独自承担所有的后果,无论怀孕堕胎还是分娩。
我没什么后果要承担,也没什么“要忠于自己未来的丈夫”的壮志雄心,坦白说,我根本就很怀疑自己以后会不会结婚。一想到要跟一个陌生人强行绑到一起,吃喝拉撒睡,我的心里就毛毛的,恶寒恶寒。基本上,中秋节那天的意外,对我的生活没有构成什么不良影响,想必身经百战的楚天裔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呵呵,他绝对是玩的起的人,只要不是被人玩。
自在日子没过多久,他把我叫进书房。有一晌没来了,好容易才混上半个主子的身份,大BOSS没想起让我继续做牛做马,我也没必要迫不及待地奴颜婢膝。秋天的阳光从窗户里打进来,斜斜地投射在他俊美宛如神祗的脸上,他正襟危坐地处理着公事,面孔宛如古希腊雕塑,一样英挺而坚毅。认真工作的男人最迷,我只是就事论事,没有其他意思。
“你上次说,我应当给囡囡重新找个先生?”他突然抬起头,我慌忙移动开眼睛,呵,就像盯着店堂墙壁上招贴画里的男模特猛瞧,却被店员当场逮到一样尴尬。好在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刚才的花痴模样。
“对。”我眼底的狼狈被迅速掩藏,接着他的话题说下去,“孔老先生虽然是孔氏后人,家学渊博,只是先生年老体衰,恐怕不适合继续担当这个教席。”想到老夫子被伊若这个恶魔整的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我就想笑,这个鬼精灵,大概只有反町隆史演的麻辣鲜师才能收拾的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极道鲜师里的那个黑社会背景的强悍女教师,因为答案是明摆着的,异性相吸。
    “恐怕没有人能管住我这个宝贝闺女。”楚天裔无奈地摇头,唇角有一丝宠溺的微笑。不赖嘛,知女莫若父。
    “她母亲去世的早,我就这么一个女儿,难免把她惯坏了。太皇太后又特别疼她,这朝野上下,谁不知道我裔王府有个无法无天的淘气公主。”
    “如果王爷可以多多陪伴公主,我想,伊若就不用这么煞费苦心地吸引王爷的注意力了。”我尽量不含任何情绪地说出自己的看法,这个孩子的方法其实很拙劣的。
    “你是说我对她的关心不够?”他探究地一挑眉,脸上的疑惑明白无误地诠释了另外四个字“不以为然”。
“是的。”我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也许,这对其他孩子来说已经足够多了,毕竟很少有男人能够真正把注意力放在孩子,尤其是女儿身上。可是王爷,您必须明白,伊若不是普通的孩子,她很早就失去了母亲,虽然您还有其他妻子做她的姨娘,可是这跟母亲毕竟有本质上的不同,来自亲人的关心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情感都无法代替的。她已经注定失去母亲的关爱了,相应的,她就会希望从她的父王身上得到更多。”
    她以为弄出状况就能逼的亲人多出一分关心。
    幸好,这世界上还有孩子。
    天真明媚单纯可爱的孩子。
    从她身上,我总能看到自己过往的影子,端着小竹凳,眼巴巴地在家门口等父母回来,赖在墙头的夕阳,暖暖而凄凉的橙色把小小的身影拉的又细又长,单薄的瑟缩。
    不免多了半分怜爱。
    我们菲薄的爱除了分给自己的影子外,决不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一厘。
    因为自己所有的,真的,太少太少。
“还是再找一个先生吧。奶娘是决计管不住她的,同我一样,只会一味地溺爱。”他对我的话不置可否,到底是老于世故的人了,镇定得很,一点不露声色,也不再继续话题,也不问是什么意思,就这样敷衍过了,重新开始了先前的话题。呵呵,道理他懂得比我多,无须听我说教。
    “这个人可还真不好找。”我笑,侧头想了想,“恐怕唯一能拿捏住公主的人就是王爷你了。”伊若对父亲有着特殊的敬畏。
    “不是吧。”他淡淡地笑,目光沉沉地落到了我身上,“就本王所知,她还很听你的话。怎么样,教她学些人情世故,知识道理。”
    我能说不好吗,连自称都从“我”变成了“本王”,隐隐的已是命令。
    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搭好的梯子就要顺杆向上爬。
    “人情世故免了,我自己也不懂。”我不带任何情绪地微笑,轻轻地瞥了他一眼,“王爷如果不怕公主变成白字先生,倒可以冒这个风险。”
    “这个险值得一冒。”
    我笑了笑,当我们没有明确的喜怒时,就请笑一笑吧,假装生活很美好,美好到足以欺骗我们继续忍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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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家庭教师和男主人,怎么想都是暧昧故事。名著里有经典的《简•;;爱》,好莱坞电影里的传世名片《音乐之声》都会给我以鼓励,前途是光明的。
    只是他们都是先当老师后暧昧,我的情况怎么恰巧反过来了。
    恩,故事是要推陈出新的,否则如何可以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太阳一点一点地落下云端,给白云镀上了一圈瑰丽的金黄。青石板铺就的路面上返着一层白花花的光。天气古怪的紧,不知是不是传说中的秋老虎忽然杀了个回马枪,前几天瑟瑟的秋意陡然燥热起来。伊若在房里闷了一下午,决计是不肯再继续看书了,眼睛滴溜溜地盯着窗外,一心想趁我不注意就溜出去。
    我清楚自己的能耐,老胳膊老腿,跑起来,绝对拉不住泥鳅一般的小丫头,索性当好人,放她出去看菊花,不过,回来得交一篇诗。
这是小学语文教师的必杀技,把一窝的傻孩子糊弄出去,在校园里晃荡两圈,回头就每人交一篇《可爱的校园》,坦白说,我在里面混了九年,(我们的小学是连幼儿园的)愣是没觉出它哪里可爱,毫不客气地讲,实在是难看的要命。
一篇作文要六百字,足以让我们搅尽脑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多厚道啊,只要她交一首绝句,五言七言悉听尊便,撑死也就二十八个字。这么客气了,小姑娘有必要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吗?
菊花开的正灿烂,细细的花丝逶迤地垂着,就像歌台的年轻的女子拖着的长长的水袖。菊花没有什么香气,这既是遗憾也值得庆幸,起码人们爱的是她的姿态,无论是真心喜欢还是附庸风雅,她还不至于沦为那不可靠的香气的载体。
影园的菊花品种很多,我所能分辨的只有她们颜色上的区别。《连城诀》上提到过一种绿菊花也被我找着了,名字我是不记得的,不过姿态倒还别致。我一向对美丽缺乏敏锐的直觉,可以用的形容次也单薄的可笑,然而我相信我所见的这一切是美丽的,美丽的足以让我怅然。
    弹指红颜老,刹那芳华。
    我是个顶无趣的人,总是在不合宜的时候把原本好端端的气氛弄拧,然后还会觉得自己很无辜。
    着实可恶。
    纤巧的身腰,绊色盘云罗衫衬紫黛褶裙,花影?簌,灵妃从花径的那头走来,人淡如菊。
    我倒有些愣了,不明不白的身份,叫我行礼不是不行礼也不是,一时间惶恐的竟有点想逃之夭夭。
    最后,硬着头皮上去,略一作揖,算是含混过去了。没理由要家庭教师对女主人行主仆之礼吧。
“清儿姑娘住的还习惯吧。”灵妃在小径旁边的石椅旁停下,连忙有丫鬟用佛尘拂净上面本来就几乎不存在的灰尘,垫上一个锈金丝线的褥子,她却没有坐下去,只是捉着我的手,款款地说话。
    “下头的小丫鬟老妈子笨手笨脚的,想必叫姑娘很是尴尬。”
    “哪里,我一向马虎,对有些事是不大在意的。”
    “清儿,我们走吧,这花开的也忒没意思。”伊若看不耐我们的绵里藏针,伸手要拉我走。
    “这孩子,要么叫先生,要么叫姐姐,哪有直呼名字的道理。”灵妃不放过任何扮演慈母的机会,“瞧你,一脑门子的汗,读书呢还是疯玩?过来,姨娘给你擦擦。”
    “姐姐?父王可是要我管她叫姨娘的。”小丫头不动声色地就把我往火坑里头推了。有志不在年高,作恶无须及笄。
“是吗?”灵妃笑得有点不自然,乌沉沉的眼睛直直盯着我。嗳,道行不够深,真正的名门贵妇对待老公打野食这种事情是应当视而不见,见了也要兴高采烈,多了一个人帮她伺候相公。
    “是公主记错了,王爷是让她称我姑姑的来着,可惜清儿承受不起。”我淡淡地回应。
    伊若似笑非笑地在我们两个的脸上瞅了瞅,小小的手攥着我的食指,忽而坚定地说:“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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