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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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大三四岁……”
“我看过你的身份证,我早就知道!女的更长寿,大三四岁更合适。”
“我离过婚……”
“……”
他愣了一下,反问:“难道就不许人离婚?”
“我的前夫叫叶嘉,你也认识的。”
叶嘉和冯丰都是低调的人,即使叶嘉几次来找他,也是很谨慎的,C大并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的关系。
黄晖涨红了脸,难怪那次球赛,自己就觉得叶嘉举止奇怪,想他那样的大学者名人,怎么会专门跑过来向“陌生”的冯丰打招呼?而且对自己的态度也不甚友好。
原来,她是她的“前夫”!
前夫又如何?带了个“前”字,就没什么了不起!
“那么多人离过婚。我不在意……”
发现蹊跷
她笑了,年轻真好,可以一往无前。可是,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谁又会真正永远一往无前,我行我素?每个人在最初都这么轻描淡写、胸襟宽广过,可是后来呢?激|情磨灭
,生活变成琐碎,便开始计较得失,互相指责,互相揭短。
“离婚女人”,就是自己的痛脚。
连李欢都要衔恨“千年绿帽子”,在自己最不设防的时候加以报复!
“你现在不在意,以后呢?即使你不在意,你的父母呢?”
几个父母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阳光青春大好前程的儿子,去找一个离婚女人?
黄晖一时答不上来。心里十分混乱。父母怎么想,他倒没有考虑过。女朋友是自己的,该如何,自己怎么想才比较重要。
“冯丰,我不介意!”
轻诺必寡信,回答的太快、太轻率了。
她十分镇定:“黄晖,你不用这么快回答。你好好考虑一下再回答我。”
“我不用考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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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必要想一下。”
“我需要想多久?”
她失笑:“这得看你。”
三天五天,一周,一月,一年半载……最捉摸不定的就是人的心思,谁知道他会想多久?
她想,自己每次都把主动权给了别人,和叶嘉离婚,和李欢决裂,自始自终,都是他们在主导节奏。
这一次,就自己把握吧。
何必要等着别人来做取舍呢?
她站起来:“黄晖,今后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代我谢谢你父母,尤其是你的母亲。”
她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首饰盒子和一个红包,自从离开黄家,她就再也没有打开过盒子,即便红包也不曾拆封,连金额都不知道。
“代我还给你母亲,并谢谢她。”
想起黄太太那张慈和的脸和她的汤,心里有点惆怅,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短暂。长痛不如短痛,趁一切还来得及时收手,大家都不会有太多损失。
黄晖像被什么烫了一下,将手放在背后,觉得难言的愤怒:“冯丰,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不想再重复被人“评估、挑选”的考验了。她想,人生如果没有重重的考试,那该多好?可是,每一段岁月,每一次交往,其实,都是拼搏和考核。
与其让别人伤害自己,不如自己趁早退却。
他年轻的愤怒更多的是伤心,只紧紧将手藏在背后,无论如何也不肯去接那两样东西。
她叹息一声:“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到时,你再回打我吧。”
“一天就足够了。”
“最少三天,而且必须告诉你父母。”
他紧紧盯着她:“好!”
然后,她转身就走。
他却固执地跑上一步拉住她的手:“今天是你生日!你答应过我一起吃饭的。”
即便要判死刑,也应该有一顿最后的晚餐。
她拨开他的手:“我的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并不是身份证上那个日子。”
接下来的日子,十分平静。没有人早晚等着一起吃饭,也没有人天天送上鲜美的温汤。更没有谁不时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发两个短信息来骚扰。
冯丰想,其实,日子原本就该是这样冷清的。太过浓烈了,反倒失望。
星期四的深夜11点,黄晖发一个信息:
你要记得每顿按时吃饭。
这是提醒她第二天记得吃饭。
她淡淡地回一个字:“嗯。”
星期五的深夜,黄晖发一个信息:
()
明天很冷,你穿厚点。
她还是回一个字:“嗯”。
星期六,她回到自己的“家”——自己买的房子。
当天深夜,黄晖发的消息依旧很简短:
明天还会降温,你别感冒了。
她的回答比他还刻板:“嗯”。
三天来,除了这3条刻板的短信,然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任何交往,也不曾再见一面。
星期天早上又下起小雨,赖床到11点,被电话吵醒,那个房地产中介的声音客气得令人没法发火:“打扰您了,冯小姐,我们可以面谈一下吗?”
这是李欢的房子,自己已经告诉他李欢的电话了,他还纠着自己干什么?
“是这样的,李先生说您才是业主,这房子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卖于不卖,一切由您做主……”
中介委屈的像在指控她“耍”自己。这房子明明就是这个女人的,她却推到别人身上,谁敢替别人卖房子?
她敷衍两句挂了电话。李欢就是这样,时刻保持着他的皇帝架子,赏赐出去的东西,就再也不肯收回了。
只是,他不稀罕,难道自己就稀罕了?
她几乎可以肯定,在李欢身上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可是,他这种态度,她也不指望他当自己的朋友,就会坦诚相待。
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是不会轻易说出侮辱女性自尊心的话的。不过,他是“皇帝”,要在过去,稍不如意就是打入冷宫甚至族灭全家。现在不过“小小”地怒骂呵斥一个女人
,其实并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在宫廷里养成的习惯,但凡有钱有权的男人也基本如此。
兄弟如手足,妻妾如衣服。不是妻妾的,连袜子的地位都不如。
民族性格是能够遗传的,中国文明史,就是一部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和奴役史。所以,即便现在,中国的男人也极少有真正尊重女性的“绅士”。
李欢,他的毛病看来是一点也改变不了的。
他不说,自己也就不必再指望他了。
她忽然想到去骚扰芬妮。
芬妮也是个昼夜颠倒的主,正在大睡,被电话闹醒,声音带点沙沙的甜蜜:“小丰,有事吗?”
芬妮这种声音,即便是冯丰,也觉得骨头有点酥麻,她东拉西扯几句,然后才终于奔到主题上,委婉的:“呵呵,李欢最近的头发变得好可笑……”
“是啊,他说自己染的。那个染发的手艺还真不错,染得那么逼真……”芬妮停一下,她以为李欢和冯丰本来已经疏远了的,“呵,李欢也开始赶时髦了……”
李欢的头发是染的?
李欢竟然连芬妮都没有透露丝毫消息。他不是那么喜欢芬妮吗?怎么芬妮知道的事情比自己还少?
她打定主意,立刻收拾出门,准备去别墅看看。
下车时,正是中午一点。
此时,本来应该是一天之中阳光最充足的时候,但是,因为冬天,更因为寒湿的天气,雨虽然停了,草体上还能踩出泥泞。一踏进别墅的范围内,冯丰就觉得一股极其严重的阴气。
大门是锁着的,她没有钥匙了,就在门口四处看看,看那棵高高耸立在围墙内的巨大黄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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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风吹来,树叶漫卷着慢慢地往下掉,周围安静得仿佛毫无生机。
这里,真不是一个适宜居住的地方。为什么会有人那么热衷地要来买这栋别墅?她心里一动,立刻给中介先生打电话,。中介很惊喜:“冯小姐,你肯割爱了?”
“你可以约买主和我面谈一次,这样,我才考虑如何做决定。”
“好的好的,没有问题。不过,买主在外地出差,要下周三才回来。”
“行,他一回来,你就安排一下吧。”
“没问题,谢谢。”
挂了电话,她走到湖边,,斑麻的白色花絮飘飞,白鹭跳跃,这里风景依旧大好。
想起自己曾在这里当着众人面给李欢难堪,赶走他的朋友。如此,他也忍了。
现在,自己变得和和气气了,他反倒忍不住了。
她苦笑一下,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无论情人还是朋友,谁先服软,谁就输了。
在湖边徘徊了许久,周围的风景都“欣赏”遍了,即使用最世俗的“经济”目光来诱惑,她也看不出自己有何必要留下这个房子——如果不是儿孙成群,四世同堂,谁住在这
里都缺乏人气。何况自己一个人,又不是想体会“恐怖”的感觉。
看看天色不早,她不敢再逗留,顺着那条白絮飘飞的大道信步往回走。
远远地,听得一阵车子的声音。
她下意识地藏身在左边的斑麻从里,高达两米多的斑麻,完全遮住了她的身影。
车速并不太快,她一下认出,这是李欢的车。
李欢又到这里做什么?他不是不愿再管这座房子了吗?
莫非来处理他的东西?
车子没进车库就停在大门口,想必不会呆多久。她悄然往前走几步,想偷偷看他来做什么,可是,在斑麻从里探头探脑,只听得一声关门的声音,李欢已经进门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发现自己根本不必“小心”,因为大门紧闭,他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动向。
走到车边看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异样,想敲门进去,终是不甘。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秘密?李欢能发现,自己就不能发现了?
她再看看车,觉得李欢这鸟人真是越来越可恶,恨恨地飞起一脚重重踢在他的车上,才怏怏走了。
走了几步,觉得脚趾骨被踢得生疼,更是愤怒,又跑回来再踢两脚,这一次踢得比较轻,只沾了几个大大的淡色泥脚印在车上
十全大补汤
李欢直奔书房,拿出那套错金弓弩细细查看。
大中垂手站在一边,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种弓箭,很是好奇:“老大,这是什么?”
李欢抬起头:“我们需要去追查一些东西,不能再等了。”
“怎么追查?”
“我有线索。”
“老大,你以后还是尽量少回这里,这里不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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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处理一些东西,处理完毕后,你把钥匙房契都拿去还给冯丰。”
大中不解,为什么老大要强行把房子给那个变心的女人?
他试着劝说:“冯小姐根本就不要。你若不喜欢,可以卖了……”
李欢摇摇头:“你明天务必把钥匙交给她,无论她怎么处置都不要干涉。”
“行。”
“她好像生病了,你这段时间要注意一下,一有情况请立即告诉我。”
大中默不作声地领命,老大这样,划得着吗?
大中在门外候着,李欢独自走进了那栋独立的小院。
虽是下午,但冬日的光线早已黯淡。亮灯后,随手一摸,屋子里已经薄薄蒙上一层灰。他来到更衣间,衣橱里,一条条华丽的裙子依旧簇新。只是,那些卡片,已经被他全部
收起来了。
自从察觉有人来这里搜索后,他就将卡片全部收起来了。
他将手里的盒子打开,看看那件漂亮的礼服,叹息一声,将它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橱里,此情此景,那个女人,会不会一生也不会穿上这些衣服了?
“李欢,我和你不到黄泉不相见。”
“李欢,你说过一辈子对我好,你自己答应的。”
“李欢,你告诉我,你的头发为什么白了?”
是谁在反复地追问?
他悚然回头,四周静悄悄的,只有耳鼓嗡嗡地,像要震破耳膜。
这一刻,才明白,她那样愤怒、绝望、忍耐和关切,绝不是“朋友”所能付出的。
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
心里某一个长期纠结的死结仿佛被某一只灵巧的手那么轻易地解开。他几乎要跳起来,像服下一剂十全大补汤,浑身上下都那么舒畅。
可是,这种舒畅没有持续多久,又变成了沮丧,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和她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那一天?
门外,大中忽然发出一声响动。
那是两人约定的暗号。
他定定神,立刻走出去:“大中,何事?”
“有人动了我们的车子。”
居然明目张胆追到这里大白天动手?只见车上几个大大的脚印,因为雨后,踩了一些泥泞,印在上面十分清晰。
即便有敌人,谁会做得这么刻骨又幼稚?
大中在紧张地检查车子,生怕被人做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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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凝视良久,这几个脚印明显是球鞋的脚印,尺码较之一般女孩子的尺寸还小一些,类似童鞋,不过32…34的码子。
他忽然笑起来:“大中,不必检查了。”
“为什么?”
“是冯丰来过。”
他和她生活日久,非常清楚她衣服鞋子的尺寸,她脚很短,才能穿这样尺寸的鞋子。也只有在C城,女孩子个子普遍偏小的情况下才能买到这种码子,他去北京时,想给她买鞋
,就从来找不到这样的尺寸。
并且,除了她,谁还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又好气又好笑,估计她当时一定躲在斑麻花丛里,不敢惹自己,就只好拿自己的车子出气。这个女人,永远也不会有成熟的时候 。
心里异常激动,他快跑几步,在路口细细地看枯黄飘飞的斑麻,几乎要高喊出声。可是,周围静悄悄的,哪里有丝毫人影?
“老大,怎么了?”
他失望的摇摇头。
“老大,现在怎么办?”
“我们马上去一个地方。”
“是。”
车子在那条斑麻飘絮的道路上开过时,李欢还在细看两边,但是仍旧没有丝毫可疑的痕迹。他暗叹一声,看来,冯丰早已走了。
等车子完全消失在辅道,上了前面的立交桥,冯丰才从最里边的一棵大树下钻出来,她要的那辆出租车早已等在那里,好奇心涌上来,立即上车:“你跟着前面那辆车。”
司机等得不耐烦了,好在等待也计费,也不以为意,心想,这个小姐玩什么警匪片?
一直到郊外,大中忽然说:“老大,有人跟踪我们。”
李欢看后面那辆出租车,心想,是谁这么笨?跟踪也这么明显?大中变化了方向,几个拐弯,再回头,那辆出租车已经不见了。
见跟丢了,司机摊手:“小姐,不用跟了吧?”
“拜托,你再想想办法……”
“小姐,老公包二奶,你最好找私家侦探,我没那个本事,荒郊野外的,我也要注意安全啊……”
冯丰大为沮丧,只好叫他掉头回C大,心想,莫非李欢这厮真的是“包二奶”了?还以为芬妮和他能成,结果大奶都没个影儿,还二奶?
什么东西!
车子放缓了速度,李欢拿出座前的一份化验报告单看看。这是很费了些手段才得来的,自己的毛发、骨骼、血液、DNA检测。
他几乎足月沉浸在这份研究报告里,整天在网上搜寻,好像变成了半个医学者。不知为何,他对这个结论,隐隐感到失望,又觉得不可思议。
后视镜反射出他的两鬓的白发,他想,这些白发,今后也许只能一天天扩大范围了。如果是这样,又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车子径直驶进红墙内的跑道,经过七弯八拐才在一片草坪上停下来。
这片草坪完全青绿,令人一点也没有冬天的感觉。李欢和大中下车来,对面,一名熟悉的老仆等在那里,神态恭敬,眼里却有着习惯性的警惕。
大中等在门口,老仆带了李欢前走几步,升降梯开,两人进去,李欢立刻觉得眼前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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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的一声,门打开,老仆拉了一下铃,乌木一般的门缓缓自动打开,李欢不假思索就走了进去。
老白正拿着放大镜在看一本书,李欢走过去,他头也不抬:“李欢,把这段念给我听听,”
李欢拿起书,正是那本记录自己身世的用失传鲜卑语写的宫闱秘史。他毫不考虑,念了一遍,完了,将书合上放在桌上。
老白大喜:“终于弄懂这部天书了。不过,记载的内容却并不稀奇。你怎么又会认识这种文字?”
“我做梦梦见的。”他半开玩笑半认真,拿出错金弓弩,“你是研究考古文文物的,你认为它的威力有多大?”
“理论上来说,它的威力应该腐朽了。但是,这个世界上,奇迹总是存在的……”这是当时叶霈从这里挑选了送给李欢的,老白完全记得,他的目光变得十分锐利,“李欢,
你为什么会认识这种字体?”
李欢也看着他,两人目光交汇,老白移开了一点,仿佛一个凶神恶煞遇到了另外一个凶神恶煞,气势上竟然有点压不住,声音低了半分:“李欢,你究竟是什么来历?”
李欢并不回答,目光扫过屋子了的所有陈设,落在一柄长约七八寸的单刃匕首上。他走过去,抽出匕首的刀鞘,匕首淬炼百金打造,虽历千年时光,刃口已钝,但那股厚重之
气更是显得苍凉。匕首上还有淡淡的血迹,那是当初在冯丰脖子上划过,滴在上面的,历经千年,变成了青色的红。
他拿了匕首,漫不经意地走到老白身边:“这柄匕首是我的,我要带走。”
老白觉得一阵极其诡异的感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好像对面这个男子,真的是这一屋子出土文物的主人。
李欢拿起匕首再看一看,贴近头发,立刻,掉下好几根头发,是一种奇异的灰黑交织成的银白。他叹息一声:“这匕首遁了,本来,如此靠近的时候,应该掉下一缕的。”
老白目瞪口呆地看着桌面上那几根头发,再抬起头,李欢已经转身走到门口,也没说再见,就拿起匕首走了。
老白小心翼翼地收集了头发,用了特殊的纸包裹好,饶是半生盗墓,也没觉得这样诡异过。
门口,老仆恭送。
李欢看他一眼,他鞠一下躬。大中早已打开了车门,李欢上车,车子驶出红墙大门,大中才紧张道:“老大,有没有线索?”
李欢把玩着那把匕首,沉思半晌:“我们也许追错了方向。”
冯丰返回学校时,已经快六点了。她习惯地往荷塘方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