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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一代昏君-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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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那年,我突然发难的前夜,我带着章枣又来到了这里。百年乾和殿在夜中阴森而可怖,章枣手持烛台,看着我拉开抽屉,取出匣子。那里头本该有两块玉佩的,可是盖子打开,属于我的那块不见了。我将父亲的玉佩紧紧攥在手里,攥了好半晌,攥得热了才系在腰上,从怀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瓶子。
    瓶塞打开,我取出其中毒药,藏在齿间。这毒药见血封喉,若我发难不成,它可保我免遭侮辱欺凌。
    我将瓶子放进匣中,盖上盖子,放了回去。我告诉章枣,若我明天死了,他们选出新皇即位,你便将此处的机关告诉他。只要他是我朱氏子孙,登基为帝,他应当知道这些。
    我成功了,逐渐忘了此处,安心做我的皇帝。直到六年前,章枣伏在我怀中,口吐鲜血的时候,我才想起这里。
    章枣把装着毒药的瓶子拿了出来,塞了一颗毒药在自己齿间,然后把玉玺放了进去。他受尽毒打也不肯吐露玉玺的下落,只为见我一面,用自己的生命告诉我玉玺在哪里。
    而后的六年里,殷燕宁与卫明遍寻不到玉玺的下落,只好造假玉玺掩人耳目,却不知玉玺就在龙椅下面。六年来,每一次早朝,玉玺就在他们看得见的地方。
    孟士准真的老了,以前我在御书房与他议事时,他妙语连珠,腰杆挺得笔直,虽为人臣,却不卑不亢,好一派风流名臣的洒脱气概。听说京城里的名妓不爱世家大族的翩翩公子,也不爱今科连中三元的红花状元郎,却独独对年过四旬的孟大人青睐有加,不仅爱他文采非凡,更爱他稳重倜傥,乃真儒士风范。
    可是如今他老了。头发白了许多,腰也佝偻下去,他的一只眼睛不太好用了,总克制不住去挤,好像老是对你挤眉弄眼似的,若不知他是有病在身,肯定会觉得这老头为老不尊,形容猥琐。
    我从他手中接过折子,瞟了眼他领口袖口露出的那一圈白料子。我还朝次日,容妃,即后来的顺容太后于寝宫中自缢而死,留下遗书,自言深恨不能看穿弑君篡位小人,更痛悔为小人利用多年,无颜面君,惭愧身死。她其实不必如此,权力倾轧间从没有一个女子的容身之处,容妃温顺软弱,无论她是否为殷燕宁所迫,我都会原谅她。
    容妃既为殷燕宁挟圣意所立,这个太后之名自然是算不得数。而她又不能全始终,终究于德有亏,也不能以妃嫔礼仪下葬。礼部向我请旨,我想了想,决定依旧礼,给她“夫人”的封号,陪葬诸事一律依嫔例,礼部官员前日将谥号送来了,为容妃拟定一个“柔”字。
    看见孟士准袖口那一圈白,我想起身为臣子,他还在为容妃服丧,便问道:“容妃……不,柔夫人的丧仪礼部都弄完了吗?”
    “回陛下,已经全部妥当了。照陛下吩咐,不张扬,不寒酸。”孟士准道。
    我点点头,下巴努了努他的袖口,问:“孝期还有多久?”
    孟士准道:“今天便是孝期最后一天了。”
    “嗯,”我沉吟道,“柔夫人的家人也安抚好了吧?”
    容妃出身世家,家道虽已中落,却也有几个人在朝中为官。孟士准一听就知道我想问什么,答道:“陛下不追究他们的罪责已然是天大的恩典,柔夫人的家人感恩戴德,为官者已经辞官,近日正在变卖京中房产家产,打算回乡安置。”
    “朕记得柔夫人的老家山清水秀,回乡倒是个好想法。”我满意笑道,“呆在京城有什么好呢,蓝氏前车之鉴就在眼前,朕刚回来,有些事实在不想做得太过,他们自己明进退,倒是十分懂事了。”
    孟士准附和道:“吾皇英明。”
    我见他欲言又止,仿佛藏着话在喉咙里头,半截子都要冒出来了,附和也附和得极为敷衍,不由笑道:“怎么着,你还有意见了?”
    孟士准干笑道:“臣不敢。只是有件事臣拿不定主意,请陛下示下。”
    “你说。”
    “孝王殿下请臣转达,想要见陛下一面。”
    我抬眼望着他,孟士准垂眉敛目,等我的回答。
    孝王是云妃的儿子,替我做了六年天子。
    我进京后,他让位,被封作孝王。我俩在人前好一派父慈子孝,他对我满心歉疚,说我被人所害时他尚在襁褓,长大后被奸人蒙蔽,以致不能迎回父亲,深感愧疚;我则安慰他不必介怀,我知他秉性纯孝,父子之间何须执着往事,为小人挑拨。
    然而这些都是说给天下人听的,他一个六岁的孩子能懂什么,我也懒得跟他应付,自回京后除了在乾和殿上匆匆一瞥,我俩面都没见。
    我不必见他。作为曾经的傀儡,今日的废帝,过个三两年,风波都平息了,他便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人间,我如今见他做什么呢?
    我道:“你替朕转告他,叫他好生修身养性,不要再起无味的念头。”
    “臣遵旨。”孟士准低头道。
    我翻开折子,里头写着官员任免事宜。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随着还朝大典临近,也到了朝臣换血的时候。有功者要赏,有罪者要拿,这些不用我操心,有孟士准把关,他办事很妥当。我一顺往下看,看到了不少熟悉的名字,其中西南军主将因阵前倒戈有功,竟还官升了一级。
    “魏铎请辞兵部尚书?”我笑道,“他倒伶俐,说好了的官都不要。你告诉他不必担惊受怕,朕并非’飞鸟尽良弓藏’之人,既然许了他做兵部尚书,他安心做着就是。”
    “陛下宅心仁厚,臣替魏将军谢恩了。”孟士准也笑道。
    我把奏折看完,御笔朱批,搁到桌角,问道:“朕没在里头看见刘岭的名字,怎么他的病还没好吗?”
    孟士准道:“天寒地冻,连降大雪,刘大人又是急症,恐怕没那么容易好。”
    “这件事你有分寸,有了结果再来同朕说吧。”我起身,想要回寝宫找哈丹,顺口问道,“孟卿午膳回府上用么?”
    “回陛下,公事繁忙,中午这点时间臣来不及回府。”孟士准看着内侍给我披上披风,问道:“陛下要去找狼王用膳吗?”
    想起哈丹,我忍不住笑了笑:“昨儿个说馋肉了,今天吃烤全羊。朕若回去得晚了,他该急了。”
    “陛下跟狼王真是情意深笃。”孟士准道。
    可他这话却没有一点“情意深笃”的意思,倒像满满的担忧与不以为然,我听着刺耳,道:“孟卿今天说话吞吞吐吐的,咱们君臣有什么话是不能敞开说的吗?”
    孟士准跪地道:“此话大逆不道,臣不敢说。”
    “卿要觉得大逆不道就不会让朕发觉了。”我抬抬手,叫内侍先将披风拿开,“说吧,朕听听。”
    “陛下若想与狼王长相厮守,可想过如何处理蛮族?”
    “什么意思?”
    “陛下,我朝东北已定,西南亦掀不起风浪,多年威胁只剩草原蛮族未除。眼下狼王身在京城,草原群龙无首,正是个根除威胁的好机会。”孟士准道。
    我眉峰一挑,冷道:“你什么意思?”
    “狼王与陛下情意深重,狼王有生之年,草原与我乃兄弟之邦,尚可和平共处。然而狼王百年之后,难保继任之王不起生事之心。若要我朝边境代代稳定,臣提议将狼王软禁宫中,趁蛮族群龙无首之际,大军齐出,攻占草原,使之成为我朝疆域!”
    “孟士准!”我拍案怒道,“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
    “此乃臣肺腑之言,若能攻下草原,使其成为我朝疆域,边患可除。我朝不仅可省下大笔军饷,更无亡国灭种之忧。一劳永逸,功在万世,请陛下务必考虑!”孟士准叩头连连。
    孟士准是真正的忠臣,只要能使江山永固,他对谁都下得了手,我也自叹不如。
    我双手握拳,狠狠地盯着他,强迫自己冷静:“若能和平交好,何必擅动刀兵?朕在草原生活六年,草原民风淳朴,来日互市一开,两族多加走动,怎不能结万世之好?”
    “陛下身陷草原时只是区区一人,未来两族相交,却是我朝百姓与草原蛮族之事,其中牵涉众多,要结万世之好只怕难上加难。”孟士准抬头道,“陛下,前朝和亲尚不能换来万世安宁,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八个字并非谬传啊。”
    “孟卿,今次若不是有哈丹帮忙,我们焉能破九转连环阵?何况朕当日曾对先知与天神起誓,今生与哈丹同生共死,你要朕做忘恩负义的小人遭天谴吗?”
    “若对草原用兵不需取狼王性命,只需将其软禁。这样陛下算不得背叛狼王,也无需同生共死。”孟士准铁了心了,大声道,“何况异族之人装神弄鬼陛下本就不该相信,何苦将当日权宜之言挂在心上?”
    权宜之言?他以为我握着先知权杖所说的都是权宜之言吗?
    我心中又是燥怒又是失望,不愿再与他争辩,淡淡道:“此事再议,你先退下吧。”
    说罢我连披风都未披,转身向门边走去。
    孟士准却突然膝行过来,跪在我脚边磕头道:“陛下,如此良机千载难逢,若您因一时心软错失,只怕我朝边患再难根除啊!”
    我一味不理,径自向外走,孟士准发了疯似的抱住我的小腿。古往今来,文臣实在没办法了,就会“撼腿而求”,传出去竟成美谈。可谁体谅过被抱住不让走的皇帝的心情?
    我只觉荒谬已极,回身怒道:“孟卿,此事不必再提,朕绝不会对草原用兵,更不会软禁哈丹,主动挑起事端。两族相交从未成功是因为从没有人试过,朕打定主意要做这第一人,来日即便证明朕是错的,一切后果朕也能承担。你若再提……花洲行刺一事,莫怪朕追查到底!”
    孟士准浑身一颤,仿佛蛇被打了七寸一般,颓然放开了手。
    我回到寝宫时已经快到饭点了,宫人们说狼王一上午没出来,在里头不知道干什么。他少有这么静的时候,平日里老觉得皇宫虽大却很憋闷,闲着没事就去校场或者魏铎戚长缨家里找人活动筋骨。我也猜不出他在里头干什么,在门口叫宫人给我解了外袍,掀开厚重的门帘,跨了进去。
    屋里供着地龙,暖和极了。我探头一看,哈丹长身立于桌案前,手中执笔,竟在写字。我抿着唇忍住笑,轻手轻脚走过去,猛地一下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叫道:“吓你一跳!”
    哈丹放下笔,轻轻抓着我两只手,把我带进怀里,笑道:“哎呀,被你吓了一跳。”
    他耳目这么灵,在草原上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远处是否有野兽的脚步声,我就算飞着过去,又能瞒住他?他配合着我闹,我心里头一下子熨帖极了,只觉得不管在外头生了多大的气发了多大的火,若能回来见着这么个人,他肯做小伏低哄着我乐一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我伸出食指,对他勾了勾,他低下头,我在他唇边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练字了?”我问。
    然后低头去看,就一眼,我的头“嗡”的一下。
    呀,没眼看,这破字,跟拿鸡爪子划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丑,不好意思地团成一团,往旁边一丢,轻咳道:“闲着没事做,也不能老当文盲,我就寻思认两个字。”
    有向学之心是好的,可没人在旁边教,他闷着头练,这能学出个什么?何况……我瞅瞅他摆在旁边的那本书——那是本食谱,我闲着没事放手边当闲书看的,里头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写得着实一般——道:“我来教你吧?”
    我铺开一张宣纸,从笔架上选了支湖州狼毫笔,问哈丹:“你想学什么字?”
    他问:“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纸上工工整整写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从我手中取了狼毫笔,在旁一笔一画地模仿出来,刚写完最后一笔,他伸着胳膊把我拨到一边道:“这张写得丑,你别看,我再写一遍。”
    我就在旁边呢,早看见了,确实挺丑,由着他再写一遍。
    又写一遍,比刚才强点,还是丑,我说:“握笔的时候手腕动,胳膊别抖,这可不是拿刀呢。”
    哈丹点点头,毫不气馁,再写。这回写得格外认真,力透纸背,写完了,我扒着他的胳膊一看,半天没说话。
    哈丹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寻思鼓励他两句吧,可是我俩这么熟了,是不是真心话,他还听不出来吗?
    哈丹把纸团了,丢在一边道:“不写了。十一,你写给我看吧,你字儿好看,我喜欢看你写字。”
    我笑了笑,重新摊开一张宣纸,取过毛笔,在纸上写下“朱毓”两个字。
    “这是我的名字。”
    我又写下“庆朝”两个字。
    “朕的天下就叫这个。”
    再写“狄族”。
    “这是狄族。”
    如此写了十几个,而后,我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
    我道:“这三个字是——并肩王。”
    哈丹不解,挑眉望着我。我吞了口口水,将笔搁到一旁。
    “中原的戏文里头若有人为皇帝立下大功,皇帝封无可封,就会封他为’一字并肩王’。我朝没有’并肩王’这个爵位,却可封’一字王’,地位尊崇仅在皇帝之下。一字王中身份最尊贵者,可见君不跪,若本朝无太子,其甚至可以监国,左右国家大事。”我问哈丹,“你可愿做我的一字王么?”
    “我会在京中为你觅一宅邸,你住不住进去不打紧,却可以常留京中。我不拘着你,你愿意回草原的时候就回去,想我了就来看我。你不必跪我,也不用跪任何人。人前你我不必再伪装疏离,人后咱们也可以常常在一起。待你我老了,咱们若有一方动弹不得了,我的事你说了算,你的事我也说了算,”我抬头道,“只是有一点,草原得向庆朝俯首称臣。”
    “阿哥,草原刚刚统一,我朝也要休养生息,咱们别再打了,打了上百年都没分出个胜负,握手言和不好吗?咱们增开互市,互遣使节,我在狄族呆了这些年,知道牧民们想要的是什么,我朝百姓也不过想少动兵戈,过安生日子而已。你我缔结友好之邦,草原虽为臣属,可子民还是你的子民,我不会过问,我们做一对好邻居,不打了,”我望着哈丹,“好吗?”
    “你要封我一个异族当一字王,还要与草原做友好之邦,这事同孟大人他们商量了吗?”哈丹问。
    “天下是我的,我说了算。”我抓住哈丹的胳膊,“谁会放着眼前的和平不要去打仗呢?”
    哈丹凝眉不语,我收紧了手指,攥着他的衣服,止不住指尖发颤。
    我真怕他拒绝我,那我们之间就再无转圜了。
    良久,哈丹忽然笑了。
    “你还记得六年前我到京城来是为了做什么吗?”哈丹道,“是为了朝觐称臣,缔结友邦的。”
    哈丹伸手捧住我的脸,用大拇指刮了刮我的脸颊:“此事六年前狄族就有了态度,六年后又怎会改变呢?我只求皇帝陛下多开几个互市,价格压低点,逢年过节,最好再往草原送几车宝贝,更能允许我族孩子来京城读书,准许他们像汉人孩子一般参与科举,如此,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有什么不行呢?我点头不迭,只觉拨云见日,心头最大也是最沉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嘴角扯出一个走了形的笑,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哈丹。
    七日后,复位还朝大典。
    一早,宫内长鸣太和钟,銮驾车队自宫中盛阳门出发,浩浩荡荡前往京郊皇家祭坛祭天。
    皇位失而复得,我上要告知上苍先祖,下要晓谕黎民百姓,否则名不正言不顺。礼部早安排好一切祭祀事宜,一路上禁军开路,百姓跪拜于旁,山呼万岁。我的銮驾挂着帘帐,百姓不能轻易得见天颜,然而我悄悄掀开窗帘一角向外看,黑压压一片头顶,一片歌功颂德之声。
    却不知其中有几人是真正崇敬我,几人口呼万岁,心中却在骂我“昏君”。
    这些都是寻常事了,便是有,我笑笑便过。我侧一侧头,看着车旁骑马而行的哈丹。
    七日前我突然告知礼部,复位还朝大典之上我要加封哈丹为一字王。礼部当即懵了,第一反应是打消我的念头,得知我铁了心,礼部手忙脚乱开始张罗。没人知道哈丹帮我打了回来,此时这位狼王该身在千里之外的草原,我突然要封王,礼部该如何给天下一个说法?据说礼部尚书当天就哭着去找孟士准了,孟首辅叹了三大口气道,交给我吧。
    于是七天内,狼王率众来朝,愿缔结万古友好之邦。今上甚悦,加封狼王为我朝一字王,享见君不跪之殊荣,更在京中亲赐宅邸,准狼王自由往来中原草原两地。
    今早哈丹与我是一同启程的。我身着祭祀时方穿的明黄礼服,衣着繁复而沉重,发冠更是复杂得叫人顶不住。哈丹则穿上了礼部着针织局赶制的玄色金线暗纹礼服。那礼服上绣着比天子只低一级的蟠龙,我朝功臣无数,名臣无数,可是身份如此尊贵的唯有哈丹一人。
    今日日光明媚,微有被风,我扶着章豆的手下了銮驾,一抬头,哈丹已静立在面前等我。当着许多人,我们没有言语,只望着对方一笑,之后由前来引路的太常寺官员引导,缓缓走向祭坛。
    祭坛既高且圆,取“天圆地方”之意。我在前,哈丹在后,文武百官皆在台阶下恭候,身边除了侍卫与引路的官员,身边便只有彼此。我一步步走上台阶,身后乐钟齐鸣,至坛顶恰是吉时,哈丹于我身后几步跪下,我亦撩起下摆,跪在祭台前。台上供着七组神位,我依官员所言,迎帝神、奠玉帛、进俎,而后将焚香举过头顶。
    一告上苍,朱毓还朝。
    二告先祖,重掌江山。
    三告子民,福泽万世。
    三告之后,我本该起身,然而我微微侧头,看到了身后的哈丹。
    他也悄然望我,双眸明亮,唇边带笑,自昔年京中初见至今六年,无论何时我一回头,总能见他微微含笑的模样。
    甚好,甚好。
    我闭上眼睛,虔诚地向上苍祷告。
    不求盛世,只求江山稳固,岁月静好。
    一代明君也罢,一代昏君也无妨,你我相伴,来日史书煌煌,彼此之名,共载史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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