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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东汉霸业-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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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我可不喜欢黑色,我还是要这匹的棕色的大宛马好了。”典韦是想把唯一的汗血宝马留给叶晨所以才这样说道。

    “我也不要,我觉得还是我这匹枣红色的好看。”廖化也是一样,牵着一匹大宛马高兴的说道。看这小子的样子,回去肯定又要炫耀一番。

    “好了,你们都不要就留着给高顺,高大哥吧。”话刚说完,只听见马棚中响起了皮鞭的声音和马的悲鸣声。“走,我们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叶晨二话不说,朝着马棚的方向跑去。

 第四十章 名驹乌帝

    叶晨等几人跑了进来,只见马棚中,十几人正围着一起,各个手中拿着皮鞭,其中有好几人在马棚中不断抽打着,悲鸣的马鸣声从里面发出,李东胜更是站在一边,指指点点大声说道“给我狠狠的抽,我看它还撒野,我今天还不信降服不了它。 /”

    “李东家,到底是什么样的马居然让你如此大动肝火。”叶晨等人走了过来,只见李东胜声音极其响亮,言语中火气十足。

    “哎呀,叶公子你怎么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匹野马而已,野性十足,不教训下不行。”李东胜见是叶晨等人刚才的怒气也消之而去,手指头指了指不远处马棚说道。

    叶晨一眼望向马棚,刚才因为自己站的远,大家围着看不清楚,自己走进一看,马棚中,此时倒着一匹马,应该说是一匹还没成年的马,此马虽然没成年,但叶晨一看就是一匹顶级好马,而且还是极品中的极品,就是汗血宝马也不过如此。

    此马是一匹黑马,皮薄毛细,通体黑缎子一样,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如雪,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修长,关节筋腱发育壮实,升高更是有一米三四左右高,一头还没发育的马有这样的身高,已经是很可怕的事情。“好马,这是一匹好马啊。”叶晨大声感叹道。就是不知道马的叶晨也能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此马名堂不小。

    只是此马是倒在地上,一双眸子有如一把锋利的刀子似的,注视着四周的人们,口中更是不停的喘着粗气,身上更是出现一道道伤痕,没一百也有八十,看的叶晨有点心疼。其实叶晨不知道,这头马的耐力算是相当可怕,被打了一天一夜,加上被抓之后就没吃过一点饲料,那还有力气反抗,能坚持到如今算是个奇迹。

    “叶公子好眼力,此马可是极品中的极品,样貌更是和当年楚霸王坐骑乌骓马不相上下,本人可是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就为此马,我手下死了三人。要是成年的话,别说抓了,就算死十倍之人也难以抓到。”李东胜在一边夸张说道。

    李东胜说的话,也没说慌,的确为了抓这头还没发育完整的马死了三人,而且三人都是在捕捉过程中死于它的四蹄之下,其中一人是被前蹄踩死,而二人被后蹄跟弹死,都是当场一命呜呼,说以说要是成年到底有都可怕就不知道。

    眼前这匹马是李东胜在大宛国贰师城附一座高山上捕捉,山上生有野马,奔跃如飞,难以捕捉。而眼前的小乌骓,就是在那里捕捉的,可别看他还没发育,可在山上就是那些成年的大宛马等都没有它速度快,跟成年的汗血宝马也不相上下,奔跑中,胁如插翅,如黑色的幽灵飞逝而过。就是日行千里也一点也不夸张。要不是李东胜人手用上五六百,在加上匆匆关卡,难以捕获。

    “既然是如此宝贵的良驹,为何李东家还如此鞭打,一点也不好好珍惜,要是打死了,那不可惜。”看着伤痕累累的小乌骓,那有如刀锋一样的眼神,叶晨心痛的说道。

    “哎…………,叶公子不知,我也不想,可野马难训啊。自从被带到中原之后,又有两名马夫被踢死,马棚和马槽我更是换了不止多少个,要不是这几天实在没力气,叶公子难以相信。此马要是暴躁起来,就是连自己同伴也不放过,所以我才会大动肝火。”李东家越说越是摇头,看来这几天被这头马折腾了寝食难安。要不然,也不会用到皮鞭伺候,还连续一天一夜。他的抽打也平时训练家马的习惯。

    马分为野马和家马两种。而家马是被驯服夫地马匹。十分乖巧。亲切。温顺。刚才地五匹马就是训练好地马。不然。典韦等人也不会如此快就听从地服服帖帖。而野马是暴躁。难以驾训。甚至还攻击对方。小乌骓更是大批人把它捕捉而来。所以对眼前地这些人十分仇视。更是宁死不屈。一路行来更是一点东西都不吃想决食而死。

    “这样吧李东家。你开个价如何。我想买下这匹马。”叶晨对着李东胜说道。叶晨看来是非买不可。他觉得眼前这头马对自己很合口味。

    “哎。叶公子说笑了。你看它地脾气。就是死也不会跟着地。就算我说卖你。买去也是活活等死。我心中也想过。是不是该放回塞外草原上去。毕竟是上好良驹。死了也很可惜。如果叶公子能让此马跟你。我李东胜不多说。就算白赠送我也高兴。”李东胜先是又叹了口气。从他地话语中看出此人有点后悔捕捉小乌骓了。更说明。李东胜此人是十分爱马。

    叶晨看了看李东胜。又看了看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地小乌骓。小乌骓一双眸子也死死盯着叶晨看去。当一人一马地眼神交替地时候。小乌骓地一双眸子一下子变得没有刚才地犀利。叶晨慢慢走了过去。朝着马棚中走去。

    “叶公子………。”李东胜马上叫道。他可是知道那马地实力。别看奄奄一息。真要爆发起来。会活活踩死人。不然李东胜也不会站到如此远看。但他想说什么话语。还是被叶晨给制止了。因为叶晨已经接近马棚中。来到小乌骓身边。蹲了下来。右手抚摸了下背上地鬃毛。小家伙转过头。揪了揪叶晨一眼。更是打了几下鼻息。好像是在说“别碰我。给我滚远点似地。”反正那眼神对叶晨是没什么好脸色。

    “李东家麻烦你可不可拿点金疮药过来。”叶晨对着李东胜说道。李东胜见叶晨蹲在小乌骓身旁一点事情也没发生。大感意外。还以为此马是不是筋疲力尽。才让叶晨接近。接着忙叫马夫去拿药箱过来。

    可当马夫拿着药箱接近马棚的时候,小乌骓居然挣扎站了起来,吓的马夫丢下药箱就往后退去。叶晨摇了摇头“你们还是先出去吧,这里就让我照顾。”叶晨说了这句话的时候,别说典韦等人不同意,就是李东胜也不同意,要是叶晨出个万一,自己可赔不起,看他各个手下都是练家子的,主子出事,他们还不把我打死才怪。

    经过叶晨的再三说话下,这帮人才出去,一下子马棚中只剩下叶晨和小乌骓。“好了,我该你包扎下,来蹲下来。”叶晨拍了拍马背说道。谁知道,小乌骓盯着叶晨叫了几声,像是会说话似的,对叶晨的动作更是很不满。

    “得得得,你要站着就站着,都没力气还逞能。”叶晨也不管这么多,打开药箱,给小乌骓下药,一人一兽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时辰,叶晨更是有事没事自言自语,而小乌骓呢,不可思议,居然开始吃起了马槽中的干草,也有时,事没事打着鼻息,好像听的懂叶晨所说的话,回复叶晨似的。

    更无法琢磨的事情,让人难以相信,就是小乌骓的眼神完全改变,刚才犀利有如刀锋的双眸,一下子变的有如婴儿时的眼神,只能用十分纯净来形容,这也许是它原有的面貌吧。都说狗通人性,马有灵性。看来,马儿通灵性一点也不假。小乌骓会对叶晨出现如此表情,这件事就无人知晓,连叶晨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好像眼前这匹马,在这里就是等自己似的,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出去闯一闯。”叶晨坐在一边,嘴中咬着一根稻草,对着正在吃干草的小乌骓自言自语说道。而对方,懒的理叶晨,只是不停的吃着,完全把叶晨当空气看待。

    “不说话就代表你答应了,那就先给你起个名字,既然你跟楚霸王的乌骓马相似,那以后你就叫‘乌帝’怎么样。”叶晨对着被起名‘乌帝’说道。可对方只是打了几声鼻息,又接着吃起干草,懒的理叶晨。而乌帝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不久的将来,将出现一匹不低于赤兔马的名驹出现。当两者相见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

 第四十一章 跨国爱情

    主公怎么还没出来,是不是被马踢重伤了,倒在地上起不来。/  /”廖化靠在一边帐篷旁边对着不远处的张飞等人胡言乱语说道。谁知道,张飞还没走过来,站在一边的典韦一拳打在廖化脑袋上,痛的廖化整个人蹲在地上哇哇大叫,连泪花都流出来,看来,典韦的一下不轻。

    “我呸,你小子在乱说话,别说老黑打你,我做师傅的都会把你大卸八块。”典韦对着廖化大声说道。蹲在地上的廖化更是闭上嘴巴不多说,心想,自己也真是倒霉,只是信口说说,也会挨打。

    “出来了,叶公子出来了。”李东胜大声说道,只见不远处叶晨漫步从马棚中走出,后面,乌帝跟在叶晨身后,形影不离,小家伙东张西望,一双大眼睛不停打量着四周,当注视李东胜那帮家伙,眼神一下子改变了,回复原来仇视的目光,还好只是仇视,没跑过来,不然,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哈哈哈,真没想到,如此名驹居然落入叶公子手中,真是可喜可贺。”叶晨人还没到,李东胜就在不远处说道。

    “见笑了李东家,你开个价吧,这头小乌骓卖多少。”叶晨走了过去,切入正题,对方刚才是说自己可以收复,就让自己带走,但那只是说说,叶晨也不知道李东胜是不是只是说说而已,毕竟是一头将来不低于赤兔马品级的良驹。

    “叶公子说的什么话,我李东胜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那种说话不算之人,这匹良驹我是一文不取。”李东胜一下子脸色变了,变的不高兴起来,怪叶晨不相信他似的。

    接过双方再三的推出,叶晨还是免费获得。“那就多谢李东家,叶晨我却之不恭。”叶晨对李东胜有礼说道。“对了李东家,我看你这的马夫大部分都不是大汉人士,各个又对养马十分了解,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想麻烦李东家。”

    李东胜知道叶晨打什么主意,想要马夫而已,这些马夫都是大宛国出了名的养马之人,对别的牧场而来,都是一等一的人才,对李东胜自己来说塞外的马夫还不如一匹河曲马值钱。“叶公子是想要些马夫是不。”见叶晨点点头,接着说道。“小事而已,这样吧,我这里马夫有一百多人,我就给叶公子二十名如何,但叶公子可要全家都带去。”

    因为这些塞外的养马之人,都是举家来到中原,在这里靠养马就可以供应家里人的温饱,要是在自己家园养马的不值钱,家家户户多有,就跟七十年代的中国人去美国淘金似的。还有就是塞外生活没大汉好,到处可见的自然灾害,炎热天气,沙尘暴等等,都说大汉山明水秀早已是那些赛外人梦寐以求的家园。不然,也不会来侵犯大汉边境。来在这里他们的居住只有有温饱就可以。

    “这又何难,人就是来在多我那都养的起。”难怪叶晨刚才所见一片的帐篷,起码有三四百人居住,当时还以为是投奔而来,现在才知道都是他们的家人。

    没过多少时间,就来了上百位大宛国的马夫,见李东胜对他们说了几句,可他们的样子一下子变的有些难看,这也难怪,在这里生活对他们来说还算不错,有衣服穿,房子住,不用挨饿,算是不错的待遇。一下子,让他们跟着新的主人,他们当然有些不愿意,谁知道对方会是怎么样的主子,要是十分苛刻那自己该怎么办。

    叶晨见他们地表情。在听他们刚才说地话。知道一二。忙走了过来。并且说明自己地待遇会比这里好。还每月都有工钱发。听叶晨这样一说。很多人都愿意去。最后叶晨在里面选了二十五名马夫。被选后地二十五名马夫。马上跑回去准备下。等下还要跟着新主子上路。

    让叶晨不解地事。为什么李东胜完全对这些马夫一点也不看重。叶晨一下子选中二十五名好手。对他来说一点事也没有。后来问清楚。才知道。李东胜能有如此地牧场。有如此多地上好马匹。有如此多地塞外好马。还有大宛马和千金难寻地汗血宝马。主要因为他地老丈人是大宛国一个小城地城主。说起来。故事就长了。有点老掉牙地故事。李东胜在青年地时候还是个落魄地商人。当时他带着中原地珠宝。美酒。锦布等等。

    对于第一次出塞外地李东胜来说别说有多难。没走多少路。就迷失在塞外地之中。没有水源和食物下。那些金银珠宝根本起步了什么作用。面对地只有死亡。或许是李东胜地命不该绝。也或许是李东胜地桃花运来了。刚好被一位女子带着大队伍经过。在李东胜快奄奄一息地时候救了他。两人更是日久深情。不知不觉各自爱上了对方。展开了大汉国地跨国爱情。

    后来李东胜更是知道自己心爱地女子居然是一城之主德掌上明珠。经过城主地同意。两人结婚之后。李东胜就开始了他地塞外生意。用塞外没有地东西交换马匹。在获得地马匹高价卖出中原。生意是好做。可也有一定地风险。塞外天气变化莫测。又有强盗出没。要是地马匹。有一半多带回来也算不错了。保住自己地命更是不幸中地大幸。

    “李东家。下次要是有好马一定要告知。我叶某人可是大量收购。”叶晨对着李东胜说道。李东胜更是打包票说道没问题。他本来就是挣钱。既然有个大买家。也算自己饭碗有个固定地靠山。当然高兴。还说只要有好马就会派人告知。

    当二十五名带着家人过来地时候。叶晨也该告辞了。李东胜见天色已晚。忙说天色不早。叫叶晨明天赶路。对于早点回去叶晨就不强留。谢过李东胜地好意。说自己繁忙。只好启程。

    一路上浩浩荡荡,千匹马儿奔腾起来,有如万马奔腾,大地震动。如此大的规模,让一路的行人避开远之,还好李东胜客气,见叶晨人又不多,各个实力到是不错,可真要带千匹马儿上路,那是不可能的。带着千匹马儿,肯定是一种麻烦事情。只好亲自派出了五十名马夫和三百多的私兵来帮助叶晨,毕竟是一次大生意,对方又是一次付清,自己不送佛送到底,也说不过去。加上那二十五名的家属各个都是塞外之人,驯马都也懂得一二,这样让叶晨放心很多。

    一路的闲聊,没两天功夫就以回到自己的庄园,当李东胜到来的时候,才知道叶晨就是闻名幽州的叶大善人,更是被叶晨的好酒给吸引住。叶晨当然也是好客之人,给了李东胜几车美酒不说,还给他这次帮忙的手下各个都有赏银拿。

    在李东胜走后,叶晨为了安置这些马匹,在圭临县的一处靠庄园地方花千两黄金买了一处三十多里之地,虽然没李东胜的那地方好,但也是有水,有山,有草地,有河流。算是不错的地方。

    (各位不好意思,这篇主要讲了李东胜,主要是,他在不久之后也是叶晨的手下,叶晨有了他在,才会有无数的战马。黄巾之乱时,就是李东胜来投。)

 第四十二章 大乱之前

    秋去冬来,一转眼,已接近184年,时间过得很快,叶晨来到这个时代将近一年左右的时间,此时的圭临县又将面对一场鹅毛般的大雪。 /北方下雪要比南方要早,骑着追风(枣红色的汗血宝马)慢步奔跑在马场中,望着空中飘下的大雪,叶晨叹了下气,这将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二个下雪季节。也是他将面对战乱的开始,他知道,在不久后,自己再也没有像现在一样过得如此安逸。黄巾之乱的开始,将是群雄的崛起,更是大汉朝覆亡的开始。

    叶家庄园不远处,难得出现千马奔腾的景象,此时高顺带着千名叶家庄的私兵在此地训练骑兵,另一边张飞和廖化正带着几千人在一边操兵练习,对面寒冷的天气,一个个穿着单薄的衣裳一点也不觉得冷,甚至有许多私兵还汗流浃背。自从叶晨这几个月大张旗鼓,样样都以准备,只欠东风。叶家庄园更是扩大了有原来的一倍多大。

    “走了伙计,跟好哦。”叶晨骑着追风,对着身后的跟屁虫乌帝说道。小家伙自从来到圭临县之后,完全变了模样,都活泼起来,别说叶晨了,就是典韦等人也不害怕,每天更是要带小家伙在马场跑几圈,现在小家伙虽然没有两匹汗血宝马的速度快,但也有那三匹大宛马的速度。

    “主公,你来了。”不远处的高顺一见叶晨骑着马过来,忙催动自己坐骑奔跑而来,说起来也怪,叶晨不是说把自己的汗血宝马赐予高顺的吗?为何高顺骑着的是一匹褐色大宛马,说起来也好笑,当初叶晨本想把追风给与高顺,可高顺呢,当看到褐麟(褐色大宛马)的时候,就情有独钟,最后更是每天要花两个时辰照顾褐麟的起居,叶晨都有点怀疑高顺这块死木头对自己妻子都没那么好吧。

    “怎么样,这些马还可以吧。”叶晨停了下来,对着奔跑而来的高顺说道。高顺难得面带微笑,指着叶晨买来的河曲马“岂止可以,这两个月训练下来,好的不能再好,河曲马虽然说速度没塞外的那些名马快,但在整个中原也算优良马种,特别是这些士兵穿上重甲,拿着武器,其速度不但不减不说,持久力时间较长,疲劳度恢复更是快。加上主公为此马安装的马镫和马掌,简直是如虎添翼。”

    现在叶晨的私兵都已有五千私兵,其中骑兵一千,全是重甲骑兵,这一点河曲马算发挥了它的作用,承受重甲的士兵,奔跑中根本没有不适应,由高顺统领。步兵四千,分别弓箭手一千,刀盾兵两千,枪兵一千。别看只有五千兵力,就是面对一万兵马有何妨。叶晨可是在他们身上花费大量的钱财,差不多花钱叶晨三分之一的家产。

    再说,在上谷郡,还有那个士族有叶晨一样的实力,就算他们有着三四千的私兵也没叶晨这边全方面的装备,更没有像叶晨这样,每天不停的操练。叶晨对自己的私兵可是十分严格,不管春夏秋冬,打雷下雨,每天一起床,叶晨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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