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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八月之光-第19章

小说: 八月之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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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雷电闪烁之际突然见到原野,见到人身安全和私通的地平线,即使得不到乐趣;另一个则具有男人般的体肤,从遗传和环境中形成的男性思索习惯,他必须与之搏斗到最后一刻。她既没有女性的犹豫徘徊,也没有女性终于委身于人的忸怩羞态。仿佛他是在同另一个男人肉搏抗争,为着一件对双方都不具有实际价值的东西,而他们只是按原则进行搏斗而已。

   他下一次见她的时候,心想:“我的上帝,我原以为很了解女人,现在才明白自己对女人一无所知。”就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她对他讲话,他看着她,不到十二个小时以前彼此都清清楚楚的事,却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他想没办法,她衣服下面不可能让那种事发生当时他还没开始在刨木厂干活。那天的大部分时间他躺在她借与他的帆布床上,在那间她给予他居住的小木屋里,他抽着烟,双手枕在头下。“我的上帝,”他想,“这倒像我是女人,她是男人。”但这样说也不正确,因为她一直抵抗到最后。但那不是女人的抵抗,女人的抵抗要是真心实意,任何男人也无法攻克,因为女人在肉体搏斗时绝不遵守任何规则。可是她进行的是公平合理的抵制,遵循了在某种紧要情况下缴械投降的惯例,无论抵抗是不是能够到头。那天晚上,他等到灯光从厨房里消失,然后又在她房里照亮。他朝楼房走去,步子不急,但心里暗暗感到愤懑。“我要教她明白,”他大声说。他不想默不作声。他大胆地进屋,登上楼梯;她立即听见了动静。“谁?”她问,但声调里毫无惊恐。他没有回答。他爬完楼梯,走进房间。她还未宽衣,转过身来望着他从门口进入,但没有同他讲话。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桌边,把灯吹熄。他想:“这下她会逃跑。”于是,他一步蹿到门边去拦她。可是她并未逃离。他发现她仍然呆在她坐的地方,连坐的姿势也没有改变。他开始解开她的衣服。他跟她讲话,声音低微、紧张而又严厉:“我要教你明白!我要让你明白是咋回事!”她毫不抵抗,甚至仿佛在帮他忙,到了最需要帮忙的时刻,她的四肢稍稍地改变着姿势。但是,他手下的身子却仿佛是一个死去的女人,只是还未僵硬而已。然而他不退却放弃,他的手脚又急又重,仅仅由于情绪狂热的缘故。“至少我终于让她明白了她是个女人,”他想,“现在她憎恶我,但至少我教她明白了那一点。”

   第二天,他又整天躺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没吃任何东西,甚至不去厨房看看她是否给他留放着食品。他在等待日头偏西,等待黄昏来临。“那时候我就离开,”他想。他不期望再见她一面。“最好一走了事,”他说,“别等她有机会把我赶出小木屋。就那么大点事。白种女人从不这样干,只有黑种女人对我耍过这种威风,赶我走。”因此,他躺在帆布床上,一边抽烟,一边等待日落。他从敞开的门口瞧见日头渐渐偏西,斜影拖长,变成铜黄色。接着铜黄色褪变为淡紫色,变成夜幕四合后的昏暗一片。这时他能听见青蛙呱呱的叫声,萤火虫开始在门框外闪烁飞舞,随着夜色渐渐暗黑而更加耀眼。他站起身。除了那柄剃刀,他别无所有。一旦他把剃刀放进口袋里,他便做好了外出准备,或近或远,天涯海角也在所不辞,任凭那条看不见的危难四伏的道路延伸。然而,当他迈步时却仍朝着那幢楼房,仿佛他一发现自己的脚想朝那儿走便依了它们,像是失去重心飘浮了起来,甘愿听其摆布。心想好吧好吧飘就飘吧,越过黑暗飘向那幢房屋,飘上屋后的游廊,从那道门进去,这门是从不上锁的。可是等他把手搭上门,门并不开启。也许好一会儿他的手和信念都不敢相信;他仿佛静静地站在那儿,未加思索,看着自己的双手用劲推门,听见里边的门闩发出响声。他不作声地掉头走开,仍未发火动气。他朝厨房的门走去,估计那儿的门也闩上了。可是他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那门开着,发现自己早就希望它开着。然而这门未上锁的事实却好似对他的侮辱。仿佛一个仇敌,他已竭尽全力报复,对方却仍然傲慢地站着,安然无恙,完好无损,带着鄙夷不屑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斜视着他,叫他无法忍受。他进了厨房,但没朝通往楼房本身的门走近,他第一次见到她那晚上就是在这道门口,看见她举着蜡烛出现在那儿。他径直走到为他摆放着食品的桌子旁。他不用看,他的手便能感觉到,饭菜还有余温,心想这些是为黑鬼准备的,为黑鬼。

   他像是在隔着一段距离观察自己的手,看着手端起一盘菜,上上下下地晃动,然后端在手里深深地嗅闻,动作缓慢,全神贯注。他听见自己像在玩什么游戏似的大声地讲出来:“咸肉。”然后看着自己的手端起菜盘猛向墙壁掷去,投向看不见的墙壁,等待那哐啷一声响过室内然后又完全归于寂静,他又端起另一盘菜。他平稳地端到面前,不住地嗅闻。这一盘得花点儿时间。“菜豆呢或是菠菜?”他说,“菜豆或是菠菜?……好吧,就叫菜豆。”他狠狠地将它掷去,等待撞击声。响声完结后他又举起第三盘菜。“什么东西加洋葱,”他说,心想这真有趣。我以前咋个没想到这么干呢“女人的脏食。”他朝墙壁掷去,动作又慢又狠,一边听那哐啷一声响,一边等待。这时他听见了别的声音:屋内的脚步声,朝门口走近。他想:“这回她会有一盏灯。”想着这会儿我要看一眼,准会看见门下漏出光亮同时一面来回地挥动着手。现在她差不多走到门边了“马铃薯,”他终于说道,带着最后的判断口吻。他没有转身回视,甚至当他听见拉门闩的声响,门吱的一声打开,灯光照在他身上,他仍然站在那儿,手里稳稳地端着菜盘。“不错,是马铃薯,”他说,带着孩子自个儿玩游戏玩得入迷的说话语调。他既能看见也能听见菜盘撞击在墙上。然后,灯光消失了,他又一次听见门吱的关上,听见上门闩的声音。他仍然没有转过头去。他端起下一盘菜。“甜菜,”他说,“我可不喜欢甜菜。”

   第二天他去刨木厂干活。他去干活那天是星期五。自星期三晚上起他一直没吃过东西。星期六下午他超时干活,当晚才领到工钱。这天晚上他到城里闹市区的一家饭馆吃饭——三天之中的第一餐。他没有回楼房去。有段时间,无论是离开或是回到小木屋,他甚至不屑朝楼房瞟一眼。六个月之后,他在小木屋与刨木厂之间踩出了一条独自行走的小道。这条道几乎笔直,避开一切住宅,穿入树林直走;随着路径日益熟悉,他可以准确无误地到达他干活的木屑堆跟前。每当五点三十分吹口哨下班时,他沿着小道返回小木屋,换上白衬衫和有褶痕的黑色裤子,再走两英里进城用餐,他好像不好意思穿工装露面似的。也许并非不好意思,虽然他满可以说不是,但很可能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

   他不再故意回避看那幢住宅,但也不有意地注视。有阵子他相信她会召见他。“她会首先做出表示,”他想。可是她并不这样做。过了一些时候他不再期待召见了。然而当他第一次有意地重新朝那住宅投去目光时,他感到一阵令人惊骇的血液升腾和降落,这时他明白自己一直是害怕见她,害怕她老带着那显而易见的鄙夷神情注视他。他感到像是出了一身冷汗,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那已经过去了,”他想,“现在总算了结了。”因此有一天当他真的见到她,没有产生任何惊骇的感觉。也许是先有了准备。无论怎么说,他没有血液升腾和降落的惊骇感,当他抬起头来纯属偶然地看见她在后院,身穿灰色的衣服,戴着遮阳帽。他不能判定她是不是一直在观察他,注视他,或者只是这会儿才在打量他。“你不惹我,我不犯你,”他想我梦到过那事,却没有实现。她衣服下面什么也没有,不可能发生那种事。

   来年春天他去干活。九月的一天晚上,他回家时刚一跨进小木屋便惊呆了。她坐在帆布床边注视着他。她头上没戴帽子。这之前他从未见过她光着头,尽管在黑暗中曾抚摸过她散开在枕上但并不凌乱的头发。可是他还没有看清过她的头发,这时趁她注视他的时候,他站在那儿把目光专注在她头发上。他正要继续跨步的瞬间,突然对自己说:“她正在做出努力。我早就料到她头发里会有灰白头发她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女人,但不知道该咋办。”他想,完全明白她是来和他谈话的谈了两个小时之后,她仍在滔滔不绝地谈着,两人并排地坐在帆布床边,这时小木屋内已经全黑了。她告诉他,她四十一岁了,就出生在对面那幢楼房里,一直住在那儿。无论什么时候,她离开杰弗生镇从未超出过半年,而且前后间隔的时间很长,总在乡思难耐的时刻——思念她亲人所在的异乡故土,思念那儿的一砖一瓦,山水林木,那片乡土对她来说像是异国他乡。然而她的一生打上了那片土地的烙印,甚至在四十年之后的现在,新英格兰地方讲话所特有的含糊辅音和平淡元音,还同当初一样清晰地呈现在她的亲人的谈吐里;这些亲人从未离开过新罕布什尔州,在她一生的四十年里,她大概只拜访过他们三次。他坐在她身旁,屋内已经黑尽,她却讲个没完没了,喋喋不休,最后声音高亢得同男人的嗓门一样。克里斯默斯心想:“她与所有别的女人没有区别。无论十七岁或四十七岁,当她们终于彻底缴械投降的时候,都会表现为滔滔不绝的言语。”

   加尔文·伯顿是一位名叫纳撒尼尔·伯林顿的牧师的儿子。他是家里十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十二岁时便从家里逃跑了,这时他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写(也许会写,像他父亲相信的那样)。他到了一条轮船上,绕合恩角航海一圈抵达加利福尼亚州,变成了天主教徒,在修道院里住了一年。十年之后,他从西部到了密苏里州;到达后刚三个星期便结了婚,娶了一个胡格诺派教徒的女儿,这一家从卡罗来纳州取道肯塔基州移居而来。结婚后的第二天,他说:“我看我最好定居下来。”这一天他便开始定居。结婚的庆祝活动还在进行,他的第一个步骤便是正式否认效忠罗马教会。这桩事他是在酒店里办的,他要求每个在场的人听他讲话,然后说出他们的反对意见;尽管当场没人反对,但他却有些坚持要听到不同意见,直到他被朋友们领走时仍然没有谁反对。第二天他说他是真心诚意那样做的,他不愿隶属于满是吃青蛙的蓄奴者的教堂。那是在圣路易斯城。他在那儿买了一幢住房。一年后当了父亲。这时他声称他一年前否认罗马教会是为了他儿子的灵魂;差不多儿子一出生,他便开始向孩子灌输他在新英格兰的祖先所奉行的宗教。然而周围没有唯一神教的礼拜堂,伯顿又读不懂英文《圣经》。不过,他在加利福尼亚时曾跟教士学过用西班牙语来读;小孩刚能走路,伯顿(这时他自己的姓氏伯林顿读作伯顿了;因为他完全不会拼写,教士煞费苦心地教他写姓名,但他的手在理绳子、握枪托、掌刀柄方面远比执笔在行)便用西班牙语诵读《圣经》给他听,这本《圣经》从他在加利福尼亚的日子一直带在身边;他不时停下用外语诵读的琅琅动听的神秘经段,插入临时发挥的刺耳的训诫:一半来自他还记得的他父亲在新英格兰的那些漫长的礼拜日所做的惨淡苍白的推理说教,一半来自卫理公会教派的每个乡村巡回牧师都会津津乐道的坠入地狱后所受的烟熏火燎的种种苦难。父子俩单独呆在一间房里:父亲瘦削高大,北欧人的后代;儿子矮小黝黑,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继承了他母亲的体格和肤色,两人像属于迥然不同的种族。小孩五岁时,伯顿同别人争辩蓄奴问题,把对方杀了,只得带上一家人搬离圣路易斯。他往西部迁移,用他的话说,“为了避开民主党人”。

   他移居去的地方只有一家商店,一个铁匠铺,一座教堂和两家酒馆。在这里伯顿花了许多时间谈论政治,直起粗声粗气的嗓门大骂蓄奴制和奴隶主。他的声誉随之建立起来了,大家都知道他随身带着手枪,他发表的意见大家至少是没有异议地接受了。有时候,尤其在星期六晚上,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回家,耳畔还响着他自己激昂的夸夸其谈。然后,他重手重脚地推醒儿子。(这时孩子的妈已去世,还留下三个女儿,个个都有一对蓝眼珠。)“我要你学会憎恨两桩事,”他说,“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那就是地狱和奴隶主。听清我的话了吗?”

   “听清了,”孩子回答,“我怎么敢不听清呢。让我回到床上去睡觉吧。”

   他绝不劝人改变宗教信仰,他不是传教士。遇事他总带上手枪,但除了有一回处理桩小事外都没有产生过重大影响。他差不多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亲骨肉上。他对孩子们说:“让别人统统不知不觉地坠入黑暗的地狱吧。但只要我有举起手臂的力气,就要把仁慈的上帝灌进你们四兄妹的头脑。”这往往在星期日,这一天,孩子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不是印花布便是蓝色斜纹棉布衣服;父亲则穿上绒面呢的礼服大衣,臀部口袋里胀鼓鼓地别着手枪;他穿的有褶纹的无领衬衫由大女儿在每个星期六浆洗,浆洗得同她过世的母亲做的一样,几兄妹聚集在简陋整洁的门厅里,由伯顿展开那本一度烫金并用纹章装饰过的书,用他们谁也听不懂的西班牙语诵读。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的儿子也离家逃走为止。

   儿子名叫纳撒尼尔,出走时才十四岁,一去就是十六个年头,其间只托人捎回过两次口信。捎第一次口信时他在科罗拉多州,第二次在旧墨西哥,但无论在哪里他都只字不提在干什么。“我离开时他还不错,”捎信人说,这是第二个捎信者,时间是1863年,捎信人正在厨房里用早餐,彬彬有礼地快吞快咽。三个姑娘,其中两个大的几乎已长成人,在一旁伺候他;她们穿着质地粗劣却整齐清洁的衣服,手里捧着还未盛完的菜,温和地咧着嘴站在制作粗糙的桌边;父亲则正对着捎信人坐在桌子另一边,头支在独臂上。另一条胳膊两年前在堪萨斯战斗中丧失了,当时他是游击骑兵队的一员。而今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已花白,但他仍然生气勃勃,别着沉重的手枪。礼服在臀部翘得高高的。“他陷入了一点儿小小的麻烦,”带信人说,“但我最后一次听人说起他时还算不错。”

   “麻烦?”父亲说。

   “他杀死一个指控他偷了马的墨西哥人,你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对白人的态度,即使他们不杀墨西哥人,”带信人喝了一口咖啡。“但是我想他们也只好严厉一点儿,那个国家里到处都是些新来的人——太谢谢你了,”他说,当大姑娘重新往他盘里盛上几块玉米饼,“好——来一点儿,我够得着这香甜的饼——大伙儿都说那哪儿是墨西哥人的马,说那些墨西哥人从来养不起马。但我想那些西班牙人只得严厉点儿,因为东部人已经给西部带来了坏名声。”

   父亲咕哝了一声。“我敢肯定。要是哪儿有麻烦,我敢说一定牵涉他。你对他说吧,”他大声忤气地说,“假若他甘受那些可鄙的胆小鬼欺骗,我会拿出当兵时的威风立即宰了他。”

   “你告诉他回家来,”最大的一位姑娘说,“这才是你应当告诉他的。”“是是,唔唔,”捎信人说,“我当然要告诉他啰。我要往东去印第安那州耽搁些时候。可是我回去后很快就会见到他。我当然要告诉他。噢,对对。我差点儿给忘了,他要我告诉你们,女人和孩子都好。”

   “谁的女人和孩子?”父亲问。

   “他的,”带信人说,“我再次谢谢你们,大伙儿再见。”

   他们见到他之前,还听人第三次说起过他。有一天,他们听见他在屋前大喊大叫,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那是1866年,这时全家已经又一次搬迁,再往西去了一百英里。他儿子驾着四轮马车在堪萨斯州和密苏里州跑来跑去,马车座位下像双旧鞋子似的摆着两皮袋子金沙粒、新铸的钱币和未曾加工过的珠宝玉器,他整整花了两个月才找到他们。他发现一处土墙小屋,门口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叫喊着驱车上去。“那就是我父亲,”纳撒尼尔对坐在车座身旁的女人说,“看见了吗?”父亲虽然还不到六十岁,视力已经开始衰退了。等马车停住,几姊妹一股风似的叫嚷着拥向门口,父亲才看清儿子的面目。这时加尔文站起身,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

   “好啦,”纳撒尼尔说,“我们回家啦。”

   加尔文全然不是在完整地讲话。他只是喊叫,咒骂。“我要狠狠地揍你一顿!”他吼道,“女孩儿们!范吉!贝克!萨拉!”几姊妹早已拥出来,像是突然拥到门边,迎着风的裙子像气球一样满鼓鼓的,一面尖声喊叫着,父亲发出的隆隆吼声高出了她们的喊叫。这时他把外衣——星期日穿的礼服,讲究的退休后穿的衣衫——敞开,伸到腰间去掏什么东西,那姿势和神态与他掏手枪时一般无二。但是他从腰间掏出的只是一根皮带,接着单手挥动皮带,掀开尖叫蜂拥的几个女孩子。“我还是得教训你!”他吼道,“教训你当初胆敢逃跑。”皮带在纳撒尼尔的肩头上落下两次,然后两人便扭在一起了。

   这可以说是在闹着玩:一种无情的玩笑,板着面孔的笑容,两头狮子在抓斗,是否会抓伤却说不准。他们扭在一起,皮带被抓住了,他们面对面、胸对胸地站着:长者一张瘦削的灰扑扑的面孔,一双暗淡的新英格兰人的眼睛;年轻人的相貌一点儿不像他,长着鹰钩鼻子,嘻嘻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住手!”纳撒尼尔说,“难道你看不见对面马车里有谁在观看吗?”

   直到这时,他们谁也没瞧瞧那辆马车。车里坐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父亲瞧了一眼那女人,却觉得没必要理睬那孩子。他望着那女人,下巴松垂下来像见了鬼似的。“伊万杰琳!”他说。她看上去酷似他去世的妻子,活像他妻子的妹妹。儿子差不多把母亲的模样忘得个一干二净,娶了一个几乎与母亲一模一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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