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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八月之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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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姆斯特德咕哝了一声,恶狠狠地粗暴地吆喝道:“呶,驾,骡儿。”他似想非想、似出声又未出声地自言自语:“她会找到的。我猜那家伙会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在阿肯色州甚至在得克萨斯州这边住下来。”

   太阳偏西了,再过一小时就会触到地平线,那时夏日的夜幕就会迅速降临。一条小路从大路边拐了出去,那儿比大路更安静。阿姆斯特德说:“到啦。”

   女人立即行动起来。她俯下身,拿起鞋子;显然她不打算穿上鞋,免得让马车停留耽搁。她说:“真谢谢您啦,您可帮了我大忙。”

   马车停住了。女人正要下车,阿姆斯特德说:“就算太阳下山之前你能赶到瓦尔纳的店铺,离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呢。”

   她笨拙地用一只手拿着鞋子、小布包和扇子,腾出另一只手来帮自己下车。她说:“我还是继续赶路的好。”

   阿姆斯特德没有扶她。“你下来,就在我家住一宿,”他说,“家里有女人——女人能……要是你——来吧。明儿一早我就送你到瓦尔纳店铺那儿,你可以搭便车进城。星期六总会有人去镇上的。他不会在一夜之间离开你跑掉,要是他真在杰弗生镇的话,明天还会在那儿。”

   她安静地坐着,手里拿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下车。她望着前方,望着大路在前面拐弯延伸,路面上纵横交叉着各种阴影。“我想我还有几天吧。”

   “当然啰,你有的是时间。不过,你随时都可能有个不会走路的伴儿。跟我上我家去吧。”他不等回答便吆喝起骡子。马车拐进小道,一条晦暗的小路。女人靠后坐着,手里仍拿着扇子、小包和鞋子。

   “我不想打扰别人,”她说,“不想给人添麻烦。”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跟我来吧。”几匹骡马一反常态,主动地开始快步走起来。“闻到玉米香味儿了,”阿姆斯特德说,心里却想:“跟女人一个样。她本人该是第一个女人,能先发制人,毫不羞愧地打败女人,她的姐妹们。她能够在乡下到处走动不感到羞愧,因为她知道乡亲们,男人们,会照顾她的。她才不会理会女乡亲呢。又不是女人给她惹来麻烦的,她甚至不把那叫做麻烦。是呀,先生。你只要让个女人结上婚或者不结婚就惹上了麻烦,你马上就发现她会从此脱离女同胞,脱离女人的行列,她后半辈子会想方设法跟男同胞混在一起。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吸鼻烟,抽香烟,还想得到选举权。”

   马车经过房舍朝牲口棚走过去时,他的妻子站在门口注视着。他并不往那个方向看,他不用看就知道她会站在那儿,这时候正站在那儿。“是的,”他一面把骡子往敞开的牲口棚赶,一面带着懊悔的心情自我嘲讽,“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住马车,他不必转过头就知道他老婆这时已经回厨房了,不再望着他而是去厨房等候他。他停住马车。“你上屋里去吧,”他说,他早已下了马车,而女人正慢慢地往下爬,小心翼翼地,仿佛在倾听体内的反应。“屋里要有人的话,那就是玛莎。我给骡子喝了水、喂完料就进去。”他并不看着她穿过场院朝厨房走去,没必要瞧着。他在心里同她一步步跨进厨房,看见他老婆望着厨房门口,神情完全同她刚才在屋前注视马车经过时一样。他想:“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

   他给骡马卸了套,给它们水喝,把它们关进牲口棚,喂了草料,又把母牛从牧场叫唤回来。然后他到厨房去。她还在那儿,一个头发灰白的女人,面目冷峻,严厉暴躁。她六年里生了五个儿女,都给拉扯大了。她从不闲着。他不看她,径自走到水槽边,从桶里取了一盆水,然后卷起衣袖。“他姓伯奇,”他说,“至少这是她在找的那家伙的姓氏,卢卡斯·伯奇。她在老远来的路上有人告诉她,说他现在在杰弗生镇。”他开始洗了起来,背对着她。“她大老远地从亚拉巴马州来,说是独个儿来的,一路走着来的。”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只顾忙着准备晚饭。她说:“在她回亚拉巴马州以前,她会有好些日子不再单身一人的。”

   “我看那个叫伯奇的家伙也一样,不再会单身一人了。”他站在水槽边,忙着擦肥皂洗脸。他感到她在瞧他,瞧他的后脑勺,瞧他因汗渍而褪色的蓝衬衣下的肩膀。“她说萨姆逊那边有人告诉她,有个叫什么伯奇的人在杰弗生的刨木厂干活。”

   “她以为能在那儿找到他!他会在那儿等着,把房屋家具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没法从她说话的语气里断定她是不是还在注视自己。他用一块破麻袋布当毛巾把水擦干。“她多半是这样想的。要是那家伙存心想溜走躲开她的话,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停留的,他早该往前走,横过密西西比河的。”这时候,他知道她又在注视自己了:这个头发灰白的女人,不胖也不瘦,男人般坚强,能吃苦耐劳;她穿着一件便于干活的灰色长裙,粗野凶狠,双手放在臀部,脸上的神情同战败的将军一样。

   “你们男人啊,”她说。

   “你打算咋办?赶她出去?还是让她在谷仓里睡一宿?”

   “你们这些男人啊,”她说,“该死的男人。”

   她们一道走进厨房,不过阿姆斯特德太太走在前面。她直接走到炉旁,莉娜却站在门边。现在她摘下了头巾,头发梳得平平顺顺,连她那件蓝布衫也显得鲜艳明亮了。阿姆斯特德太太在灶边生火,把铁炉门碰得直响,以男人般粗犷的动作往灶里塞柴禾;莉娜在一旁看着,说道:“让我来帮帮您吧。”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粗手粗脚地干着灶上活儿。“你就呆着吧。这会儿你歇歇腿,也许你还得走一阵子,在歇身子以前。”

   “您要是肯让我帮忙就好了。”

   “得啦,你就呆着吧。我这一日三餐做饭干活已经干了三十个年头,要人帮忙的日子早过去了。”她忙她灶上的活儿,并不回转身瞧她一眼。“阿姆斯特德说你姓伯奇。”

   “是的,”莉娜回答说,语气颇为严肃,异常平静。她静静地坐着,双手放在膝头一动不动。阿姆斯特德太太并不回头看一眼,还在忙着对付炉灶。她生火时使出孤注一掷、一了百了的蛮劲。现在这火似乎需要百般照顾。她全神贯注,小心伺候,仿佛那是块讲究的手表。

   “你现在已经姓伯奇了吗?”阿姆斯特德太太问。

   年轻女人没有立即回答。阿姆斯特德太太不再乱捅炉火了,却仍然背对着年轻女人。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两人正面相对,忽然彼此毫无掩饰地打量着对方:年轻女人坐在椅子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两手木然地放在膝上;年长的女人站在灶边,转过身来凝然不动,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紧紧地拧成个髻,一张面孔像木刻石雕一般。过了一会儿,年轻女人才答道。

   “刚才我没有对您讲真话。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

   她俩彼此望着。阿姆斯特德太太的语气既不冷淡也不热情,什么都不是。“所以你想找到他,早些姓上伯奇。是这么回事吗?”

   莉娜低下头,像在注视膝上的双手。她的声音平静而又固执,不过仍然心平气和。“我并不认为我要卢卡斯做出保证。当初只是很不巧,他非走不可。后来他的计划又总是落空,所以他没能像打算的那样回来接我。我觉得我跟他不需要赌咒发誓。那天晚上发现非走不可,他就——”

   “哪天晚上发现的?你对他说有了孩子的那个晚上?”

   莉娜一时没有答话。她的面孔像石头般沉静,但不那么冷硬,固执中带着柔和,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阿姆斯特德太太凝视着她,莉娜却埋头讲话不看对方。“在那以前,他早就听说也许得离开。他没有早些告诉我,因为他不愿意让我担心。他一听说得离开就知道离开了倒也好。他可以去别的地方,那儿的工头待他不会那么厉害,他会混得好一些。可他老不想走,一拖再拖。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就再也拖不下去了。工头欺侮他,因为他不喜欢卢卡斯;因为他年纪轻,成天生龙活虎的;还有,工头想把卢卡斯干的那份活儿给他自己的一个堂弟。卢卡斯不想把这些事告诉我,怕我发愁,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不能再等了。是我叫他走的。他说只要我说声留下,他就不走,不管工头咋待他。可我叫他走。他不想走的,就是那个时候也不想走。我坚持要他走。等他要我去的时候,给我捎个信就行了。可是后来,他的计划总是落空,没像他打算的那样早些让我去。他年纪轻轻,出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得过些时候才能安顿下来。他走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会要这么长的时间才安顿得下来,没想到比他预想的还要长。尤其像卢卡斯那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爱热闹,喜欢乡亲们,也讨乡亲们喜欢。他不知道他需要的时间比他计划的还要长;他年轻,乡亲们总爱找他,因为他总是有说有笑的,又会逗乐,误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从来不愿意伤害乡亲们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让他最后好好乐一乐,因为结婚对一个年轻小伙子,尤其对一个快活的年轻人,跟对一个女人不一样。对个活泼的年轻人来说,结婚实在不是这么快就能接受的。您不这样认为吗?”

   阿姆斯特德太太没有回答。她注视着坐在椅子里的对方,见她头发梳得光光的,两手仍然放在膝头,面容温和而又带着沉思。“说不定,他早给我捎过信,可信在半路上丢了。这儿离亚拉巴马州可远着啦,我还没走到杰弗生镇呢。我对他说过,我不盼着他给我写信,他写信可不在行。我对他说:‘你准备好了,托人带个口信给我就行。我等着你。’他走以后,起先我有点儿着急,因为我还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了解卢卡斯。他们咋会了解呢?”她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种柔和而惊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以前并不明白这一点。“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们了解呢。他首先得安顿下来,他到了陌生人中间会有种种麻烦,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着;他的日子不好过,该他担心的麻烦事够多的。可是过了一阵子,我成天忙着怀孩子,等着孩子出生,没工夫为自己的名分发愁,也顾不上乡亲们会咋想。不过,我和卢卡斯之间用不着赌咒发誓。也许他出了点儿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没收到。就这样,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上路的时候,你咋知道该往哪儿去呢?”

   莉娜盯着自己的双手。手在动,在全神贯注地卷折裙子的一角。这不是缺乏自信,腼腆羞怯,显然是双手自身下意识的动作。“我沿途不断打听。像卢卡斯那样活泼的年轻小伙子,几下子就会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儿,乡亲们总会记得他。可不是,两天前我在路上便听人说他在杰弗生镇,在一家刨木厂里干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着年轻女人低俯的面孔,双手放在臀部,带着冷峻轻蔑的神情瞧着她:“你就相信等你赶到时他还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个地方。你相信在他听说你到了同一个镇上以后,他还会呆在那儿等太阳落山。”

   莉娜埋下的面孔显得严肃而又沉静。她的手不再卷折衣裙,现在平静地放在膝上,像钉在那儿似的。她讲话心平气和,却又固执己见:“我想小孩出世的时候一家人应当守在一起,尤其是生第一个。我相信上帝会想到这一点,会让我们团聚的。”

   “我看上帝也只好这么办了,”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声音粗野尖厉。阿姆斯特德躺在床上,头微微支起,越过挡脚板看见她还未更衣,正在梳妆台的灯影里弯着腰,粗手粗脚地翻抽屉。她找出一个铁皮匣子,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了匣,掏出一个布包,又解开包拿出一只瓷公鸡来,鸡背上开着一道缝。她一摇便发出咔嗒咔嗒的碰响声;她把它倒过来,在梳妆台的上方用力摇动,钱币从缝口断断续续地落下。阿姆斯特德在床上望着她。

   “深更半夜的,你拿出这些卖鸡蛋得来的钱打算干什么?”他问。

   “我自己的钱,爱咋办就咋办。”她在灯光下弯着腰,面色古板严峻。“上帝明白,是我辛辛苦苦攒下这些钱的。你从来没动过手。”

   “当然啰,”他说,“谁会跟你争高低,你养的那些母鸡除了黄鼠狼和蛇哪个敢去碰。这只存钱的瓷公鸡也是一样,没有人敢碰。”这时她突然弯下身子,扯下一只鞋,朝瓷公鸡狠狠一击。阿姆斯特德斜倚在床头,看着她从碎瓷片中间拾起钱币,连同刚才未抖出的几枚,一齐放进一个麻布小袋,打上一个结后又狠狠地打了三四个。

   “你把这个给她,”她说,“太阳一出来就套上骡子,领她离开这儿。要是你乐意的话,把她一直送到杰弗生镇。”

   “我看,她可以从瓦尼纳的店铺搭便车去,”他说。

   天没亮阿姆斯特德太太就起床做早饭。阿姆斯特德挤完奶进屋时,早饭已经摆在桌上。阿姆斯特德太太说:“去叫她来吃早饭。”当他和莉娜来到厨房的时候,阿姆斯特德太太已经不在了。莉娜望了一眼室内,在门口略微迟疑了一下,脸上早已摆好表情,露出笑容,表示要开口讲话,讲事先准备好的话,阿姆斯特德明白她想说什么。可她欲言又止,什么也没表白,只是略微愣了一下。

   “咱们吃吧,吃了好赶路,”阿姆斯特德说,“你前头还有一大段路呢。”他看着她吃饭,还是晚餐时的高兴劲儿,娴静大方,彬彬有礼。不过现在过于客气,几乎显得有些拘谨。然后,他把打着结的布包给她。她接过手,脸上洋溢出欣喜的神情,却并不感到意外。

   “哟,她太好了,”她说,“可是我用不着,我现在马上就到家啦。”

   “我看你最好拿着。你多半已经看到了,玛莎办事不喜欢别人不领情。”

   “太好心了,”莉娜说。她把钱放进用印花大帕裹着的布包里,把包扎好,随后戴上遮阳帽。马车等在外面。当他们穿出小道经过住宅时,她回头望了一下,说道:“你们俩太好了。”

   “是她给的,”阿姆斯特德说,“我可不能冒领这个美名。”

   “不管咋说,这太好心了。您得代我向她说声再见,我本想亲自见她一面的,但是……”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我想她太忙了,或者有别的事。我会告诉她的。”

   他们伴着初升的太阳来到店铺,那儿早有不少男人蹲着,蹲在墙基被脚后跟蹭得表面剥落的门廊里,不时朝外吐痰。他们看着她从车座起身,拿上布包和扇子,小心翼翼地慢慢下车。阿姆斯特德没有起身扶她。他坐在车上说道:“这是伯奇女士,她要到杰弗生镇。今天有谁去的话,带她一起去,她会感谢的。”

   她那双笨重的沾满泥土的鞋踩到了地面,她沉着镇静地望着他说:“多谢了。”

   “不用谢,”阿姆斯特德说,“我看你现在能够进城了。”他从车上瞧着她。接着,他仿佛在看着自己的舌头搜索字句,心思平静而又疾速,思绪飞快地掠过脑海男人,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了管一次闲事,一次用不着他管的闲事,而错过一百次做好事的机会。他会因为疏忽而失去机会,发财的机会,出名的机会,做好事的机会,有时甚至是作恶的机会。可是他不会错过管闲事的机会过了一会儿,他的舌头才找到话语,他谛听着,也许带着同她一样的惊异:“只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会抱太大的希望……不会太相信……”心想她并不在听。要是听得进这些话,她就不会大着肚子爬下马车,手里提着布包和扇子,单身一人去她从未见过的地方,寻找她再也不可能见到的人,那个她已经多见了一次的人“你要是回这边来的话,任何时候,明天,甚至今天晚上……”

   “我想现在不用发愁了,”她说,“大伙儿对我说过他在那儿。”

   他掉转马车,往回家的路上赶,驼着背坐在软塌塌的座位上,眼睛没有神采,一面想着:“再讲也没用处。无论说什么,听见什么,她都不会相信,都听不进去;就跟她不会相信周围人脑子里的想法一样……她说过她已经走了四个星期。现在她不会再相信别人的想法,也不会觉得别人会有想法的。此刻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双手放在膝头,蹲在旁边的男人当着她的面照样朝大路上吐痰。而且不等他们询问,她就会开始讲起来,主动给他们谈起那个该诅咒的家伙,仿佛她从来没啥要隐瞒的,即使乔迪·瓦尔纳或别的人告诉她,那个在杰弗生刨木厂干活的人叫邦奇不叫伯奇,她听了也不会发愁。我猜,她知道得比玛莎更清楚,就像她昨天晚上告诉玛莎的,上帝准会让好事圆满实现的。”

   只消有人问起一两个问题,莉娜就会从头讲述她的故事,像一个说谎的孩子,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她坐在台阶的最高一级,扇子和布包放在膝头,穿工装裤的男人们蹲着静静地听她讲。

   “那人叫邦奇,”瓦尔纳说,“他在那厂里干了七年啦,你咋知道伯奇也在那儿?”

   她的目光注视着杰弗生镇方向的大路,面容沉静,带着期望,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不显得迷茫。“我想他会在那儿的,就在那个刨木厂,不会错的。卢卡斯总是喜欢热闹,从来不愿意静悄悄地呆着。所以,他总觉得原来那个多恩厂不对劲。嗯,他——我们决定换个环境,想多挣点儿钱,日子过得快活些。”

   “为了挣钱,为了快活,”瓦尔纳说,“卢卡斯可不是第一个扔下该干的活儿,抛下靠他干活的人,去寻找钱财和快活的年轻人。”

   可是她显然没有听进去。她坐在台阶最上边的一级,注视着空荡荡的、渐渐升高的通向杰弗生镇的大路拐弯处。靠墙蹲着的人们不作声地端详着她沉着冷静的面孔,心里也产生了跟阿姆斯特德和瓦尔纳同样的想法:她在思念一个坏蛋,他使她陷入了麻烦又抛弃了她。他们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他了,顶多能瞥见一眼他逃窜时飞起来的外套的后摆。“也许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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