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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风华是一指流砂:张爱玲文传-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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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深的感情,她自我,她最急迫的事情,就是去呼吸外面世界的新鲜空气。
    在张爱玲的记忆里,母亲总是郁郁寡欢的:“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家庭生活不是她的全部,她属于更广阔的世界。
    很快,机会就来了。小姑张茂渊要外出留学,这让黄逸梵也一起激动起来。她不想自己的年华在幽深寂静的院落里腐坏,她要跟着张茂渊一起走。这样的想法,在那个年代毫无疑问是惊世骇俗的。但黄逸梵坚持着,她也有自己的借口:小姑外出留学,她要做她的监护人,照顾她。
    任何艰难险阻,都不能让一个坚定的女人放弃她的理想。黄逸梵就这样把她的家庭远远地抛在身后了。迎接她的,是一个全新的、未知的世界。黄逸梵的人生之门,这才算刚刚开启。
    在国外,她看到了这个世界有多大。她学习油画,参加各种新式的活动。很快,她就成为一个新派的人。
    当她和张茂渊再次回国时,曾经那个身上还能看到些传统闺秀气质的黄素琼,已经被一个完全西化的黄逸梵所代替。在《对照记》里,存着好多张黄逸梵的照片。真是极美的一个女子,烫着卷发,穿西式的连衣裙与高跟鞋。她的五官长得非常精致而深邃,竟有些欧洲人的意思。在照片上,她带着似有若无的笑容,双眼熠熠地看着镜头,如同一个派对上的女王。
    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张在海船上的照片。黄逸梵站在甲板边缘的栏杆前,侧着身子。她裹着头巾,头发在颈后绾起来。她穿着无袖束腰的连衣裙,逆光让她的身形成一个美好的剪影。
    回到国内的黄逸梵, 不愿自己的女儿也成为一个温顺的闺秀,便坚持要带她去学校,并且教她钢琴与绘画。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但她的一举一动,都让张爱玲非常羡慕。这样一个如同“女神”
    一般的母亲啊……见识到世界广大的黄逸梵,当然是不愿意再与抽鸦片、下堂子、娶姨太太的张廷重一起生活了。她果断地和丈夫离了婚,并和小姑张茂渊一起搬了出去。这小姑子张茂渊也非常看不惯哥哥的生活习惯。
    两个留过洋的女人,租了一所漂亮的房子,请了白俄的厨师与司机,过着小资的生活。受到继母与父亲虐待的张爱玲一度与母亲居住在一起,母亲的冷漠与高姿态,西式的“自由”与无情,都让张爱玲又爱又恨。
    当然,对于黄逸梵来说,安定不是她的本性。自由的风,只会在某个地方暂驻,而不会永远停留。不久之后,她又出国了。
    与多年前那个和小姑一起第一次来到国外,对一切都感到无比生疏而惊讶的女子相比,这一次的黄逸梵,是一个熟门熟路的旅行者,是一个生命的书写者。她的旅行经历,简直可以用传奇来形容。
    她去过许多国家,多年后,女儿张爱玲继承了她惯用的行李箱。那箱子上满满地贴着各国轮船的标签,这是一个旅行者得到的徽章。
    在张爱玲的记录中,黄逸梵在国外的生活,时刻都充满了趣味,当然也免不了危险。张爱玲在她的文字中记录道:“她画油画,跟徐悲鸿、蒋碧薇、常书鸿都熟识。”
    “珍珠港事变后她从新加坡逃难到印尼,曾经做尼赫鲁的两个姐姐的秘书。一九五一年在英国又一度下厂做女工制皮包。连我姑姑在大连收到信都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向我悄悄笑道:‘这要是在国内,还说是爱国,破除阶级意识………’”
    “她信上说想学会裁制皮革,自己做手袋销售。早在一九六三年她绕道埃及与东南亚回国, 就在马来亚买了一洋巷碧绿的蛇皮,预备做皮包皮鞋。上海成了孤岛后她去了新加坡,丢下没带走。我姑姑和我经常拿到屋顶阳台上去暴晒防霉烂,视为苦事,虽然那一张张狭长的蕉叶似的柔软的薄蛇皮夹实在可爱。她战后回国才又带走了。”
    ……“她总是说湖南人最勇敢。”(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黄逸梵如同一个小说里的人物,自由,肆意,活得似凡高的向日葵,热情四溢,几乎燃烧起来。
    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张爱玲的心情很复杂。母亲曾经努力让她上了新式的学校,也教她怎样生活得有情调,教她怎样生活才是有趣味的。但母亲到底是自私的,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义务。在《小团圆》里,影射黄逸梵的蕊秋,甚至将女儿的奖学金拿走打麻将。女儿在学校过着拮据的生活,依靠这奖学金度日,母亲却住在豪华的浅水湾酒店。
    总觉黄逸梵与玛格丽特·杜拉斯有相似之处。同样是追逐爱情与自由,从不停留如卡门一般的女子。在异国他乡辗转,黄逸梵与女儿的联系越发少了。她带着自己的身家,几箱子古董,永不停止地冒险。她爱过许多人,无一例外,都是外国男人。大概是彼时的中国男人让她感到乏味而陈腐吧。
    多年以后,张爱玲到美国定居,与赖雅结婚。这时候,已经苍老的黄逸梵漂泊到英国。婚后不久,张爱玲生活拮据,黄逸梵到底还是挂念着这个不幸的女儿,便为她寄来了一箱子古董。可在张爱玲婚后第二年,黄逸梵就病逝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张爱玲,心中非常痛苦。她是爱着她的母亲的,她崇拜着她。处于极度痛苦中的张爱玲,大病了两个月。
    对于黄逸梵来说,在异国他乡孤单地病逝,也许并不如旁人眼中那样来得凄凉。回望自己的一生,她一定未曾后悔出来闯荡。这多年的冒险,让她风一样的生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自由,才是风的意义所在。若是老死在家中的床榻上,即便儿女满堂,有人照顾,又有什么意义呢? 死去元知万事空。多少年在一所房子里徘徊,每天见到的都是相同的人,做的都是相同的梦,这样重复相同的生活,还不如来一场短暂却终生难忘的冒险。说到底,人不过活一世,区区几十年太短暂,如白驹过隙。人说青青镜中发,忽忽成白首,若不依着自己的愿过一辈子,岂不是太委屈、太不甘心?
    而对于张爱玲来说,这个几乎没有尽到母亲义务的女人,是她遥望的,追逐的一朵花。她绽放得肆意而又热烈,在自己能够看到,却无法触摸的彼岸。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近几年《红楼梦》忽又热起来,出书考据的、在电视上做讲演的,那一百二十回的故事,总能演绎出许多新东西。而在《红楼梦》研究史上,张爱玲这个名字,是不得不提的。就连红学家周汝昌也说:“只有张爱玲,才堪称曹雪芹知己。”
    其实,张爱玲与曹雪芹,应当是有共鸣的吧。同是生在显赫之家,不,是没落的显赫之家,总有些相通的地方。
    张爱玲与《红楼梦》,是很有渊源的。她第一次读《红楼梦》时,不过八岁。那时候,一家子住在天津。彼时,母亲黄逸梵已经出国,家中只剩下三人。父亲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张爱玲与弟弟张子静只能待在寂静的大宅子里,读读书,或在花园子里玩耍。就在那时候,《红楼梦》走入了她的生活。
    堪称中国古代最杰出小说的《红楼梦》,的确精彩;但让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孩子去看,未免有些难了。但张爱玲毕竟是张爱玲,是能够写出“声如羯鼓催花发”的天才。这部书给她带来的乐趣,远胜于任何游戏。
    有时,父亲有空,也会为她讲一两段。父女二人一同读书,在张爱玲灰色的童年里,尤其难得。父亲张廷重也非常喜欢《红楼梦》,他甚至算得上是张爱玲读《红楼梦》的启蒙老师。
    她第一次读那部书时,只见厚厚的大部头,带着好奇,也为“红楼梦”三个虚渺又旖旎的字所吸引,便读了去。不想这翻开了第一页,一生都对它爱不释手了。
    《红楼梦》中人物众多,关系复杂,伏笔也不少,成人要看懂也够呛,但张爱玲竟在十二三岁时,便入了《红楼梦》之门:这部共有一百二十回的小说,前八十回,看起来是光风霁月,转到后四十回,瞬间便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能分辨出前后两部分的差别,对于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真是十分难得。
    众所周知,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真个是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此乃高鹗续书,于是,对于曹雪芹原本安排的结局的猜测,也有不少。当时,张爱玲看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内有一段话,说有一个旧版本的《红楼梦》,结局是荣宁二府败落,宝玉沦落成了打更人。后来,宝玉与湘云重逢,白头偕老。见到这样的结局,张爱玲的反应,竟然是“石破天惊,云海垂立”。年幼的女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文学功底真不是一般的深厚。
    张爱玲对《红楼梦》有着特殊的偏爱。到了十四岁时,她执笔写下一篇《摩登红楼梦》,将红楼中的人物都放到了民国背景里。父亲张廷重心血来潮,还为她这部小说拟了章节的名字。
    这篇共有六回的短篇小说,内容非常有趣。在故事的开头,秦钟与智能儿私奔,结婚了。这里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幼小的张爱玲,大抵是希望两个人在一起,才编出这样的情节吧? 但张爱玲终究是不落俗套的。在故事的后来,这一对私奔的爱侣,过得并不好。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钱。这是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桥段,不脱离现实,也有合理的幻想,但更像是她在自我宽慰:看,即便他们能够在一起,结果也不会太好。那么,在原着里,秦钟病死的遗憾,也就不那么重了吧。
    张爱玲对于《红楼梦》的爱好,终其一生也没有改变。而《红楼梦》对她的影响,也显而易见。在张爱玲的小说里,许多细节描写,都能见到《红楼梦》的影子。《红楼梦》偏好对景物与器物、服饰的描写。
    那些器物与服饰,都有长长的名字,十分考究,描写得非常细腻。而曹雪芹对颜色也十分偏爱,整部《红楼梦》里,可见他不厌其烦地对各种颜色进行描写。这一点,在张爱玲的小说里也能见到。如这样的段落:“七巧翻箱子取出几件新款尺头送与她嫂子,又是一副四两重的金镯子,一对披霞莲蓬簪,一床丝绵被胎,侄女们每人一只金挖耳,侄儿们或是一只金锞子,或是一顶貂皮暖帽,另送了她哥哥一只玦琅金蝉打簧表,她哥嫂道谢不迭。”
    而一些情节的铺垫,人物关系,对话与人物情态描写,也有许多借鉴之处。比如,《金锁记》里下面这段:“小双道:‘告诉你,你可别告诉我们小姐去!咱们二奶奶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凤萧呦了一声道:‘开麻油店!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也是公侯人家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作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老太太没奈何,打算替二爷置一房姨奶奶,做媒的给找了这曹家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凤萧道:‘哦,原来是姨奶奶。‘小双道:’原来是姨奶奶的,后来老太太想着,既然不打算替二爷另娶了,二房里没个当家的媳妇,也不是事,索性聘了来作正头奶奶,好教她死心塌地地服侍二爷。‘凤萧把手扶着窗台,沉吟道:’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这语言描写生鲜泼辣,恰到好处,与《红楼梦》里小丫头私底下排揎主人家的情形,很是相似。
    而对女性的描写,也是很有意思的。《红楼梦》是封建男权时代,一部褒扬女性的作品,塑造了许多鲜活的女性形象。作为主角的金陵十二钗且不提,就是一些仅仅出场过几次的丫环、戏子,都非常有性格。这源于其对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的精确把握。这在张爱玲的小说里也能够见到。她笔下的女子,总是活灵活现,形象丰满。
    另一点有趣的是,在《红楼梦》中,宝钗与黛玉两个角色,是两种完全美女性的极端。虽然宝玉最终倾心的还是黛玉,但宝钗未尝没有令他动心过。这在张爱玲的作品里,投射成白玫瑰与红玫瑰。同样是两个类型的女人,虽然不完美,却都有各自的动人之处。
    张爱玲的文字,与《红楼梦》联系最密切之处,当属其悲凉哀婉的气氛。她与曹雪芹一样,都在寻找悲剧的根源。也许是人性的弱点,也许是时代大背景造成的无奈。张爱玲在早期塑造的人物多是有缺陷的,但《半生缘》的顾曼桢又从某种程度上否定了单纯的“人性弱点”会造成悲剧的观点。是命运,或者说,是时代,是整个人类的本质,造成了悲剧的诞生。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才会让人感到绝望而苍凉。
    张爱玲曾说,人生有三重恨:鲥鱼多刺,海棠无香,红楼未完。残缺的《红楼梦》,如同断臂的维纳斯一般,也有其独特的美感。但高鹗的续笔,让《红楼梦》显得庸俗了,这让张爱玲非常难以接受。她说:“《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和阅读趣味……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高鹗的续写,在张爱玲看来,是“跗骨之蛆”。可见其流毒之深,对《红楼梦》的文学性与美感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影响。
    于是,在美国定居的张爱玲,花费了十年时间,作了一部考据《红楼梦》的《红楼梦魇》。《红楼梦魇》,这个名字听起来总是森冷的,让人不知不觉便打个寒战。不过,这也正是张爱玲的风格。
    这个名字的由来,在书本的序言中有解释:“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 ‘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实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部书里,都是非常详尽的考究。就连周汝昌也不得不承认,张爱玲的记忆力好到可怕。张爱玲的考据,与严肃的学术考据又是不同的。《红楼梦魇》读起来并不干瘪,反倒很有趣、很活泼。张爱玲的行文,看起来似乎没有章法,她好像是在做一个猜心游戏。
    她一面将那些自己觉得可疑的字句摘出来对比,一面猜测当年曹雪芹落笔时的想法,让人觉得看起来轻松容易。
    张爱玲与《红楼梦》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张爱玲幼年时,《红楼梦》为她带来乐趣,给她文学的启蒙。它甚至无孔不入,钻入她的作品中。于是,在张爱玲笔下的那些故事里,人们能看到熟悉的笔调。那冗长而又不厌其烦的器物与风景描写,用得非常“险”却又巧妙的形容词。当然,还有“红楼式”的对话方式。有些对话,好似换一个人说,换一个背景,生生地就成红楼梦了。
    而张爱玲,也用自己的方式,回报了这部她挚爱的小说。她花费了十年时间,写出了《红楼梦魇》。不深奥、不晦涩,试图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曹雪芹的想法。
    对张爱玲来说,《红楼梦》毋宁没有结局,也不要一个让它变得“俗气”的收梢。
    有道是:“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
    旗袍里的虱子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她是一个病人。她笔下的故事,总是凄冷的,没有温度,让人读了之后心里凉飕飕。她笔下的人,都是贪婪的,或者狡诈,或者肮脏,一个个被生活扭曲了的灵魂,在一座她用纸笔建造的虚假城市里狂舞。
    张爱玲总是更擅长于从生活中发现丑陋与病态。有人说,心中有什么,见到的便是什么。张爱玲看到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面,是因为,她是一个病人………缺乏爱与安全感的病人。她追求物质,于是,物质为她织了一袭华美的袍,但生活的挫折,又如同寄生在袍子里的虱子,令人不得不忍受。
    走在街道上,看到人来人往。人们或贫穷,或富有。他们脸上写着人生百态。不过,这百态大多被麻木与虚假的笑所掩盖。人们戴着假面,穿着袍子。只有在寂静无人时,才会撩开袍子的一角,看看袍里的虱子。
    张爱玲永远是抱着双臂,带着疏离的笑容在一旁冷冷注视。那些生活中的琐碎与腐坏片段,她经历过,她从中获得了终生难以忘怀的痛苦。于是对那些同样受着苦的人,她没有怜悯。她是一个无情的记录者,只负责写下来,客观地描写出所有细节,鲜有评论。她却分明地把自己的态度摆明了:生命就是无趣的、苍凉的,如同寒夜的月色,凄凉的一点白,病恹恹,死沉沉。
    张爱玲似乎早就看透了爱情的本质:她所看到的,只是欲望与需求。男人与女人之间延续了千年,却仍然让所有人乐此不疲的爱情游戏,是一场交换。所谓的情,总是小于欲的。欲望是原罪,是感情游戏开场的必须条件。
    于是,男人为了欲望,不断寻找新的女人。譬如白玫瑰与红玫瑰。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温柔贤惠的妻与热辣娇嗔的情人,哪一个男人都不想失去。振保是这样,而振保只是千万男人中的一个典型、一个概括。男人类于捕猎型的动物,或者说如同贪婪的收藏家,希望将看到的猎物都吃掉,或将珍宝都收藏起来。若单得到一个,见到别人手中那个,或未得那个,总会眼红,总觉已到手的不那么好了。
    而女人,则是为了寻找依靠,精神依靠与金钱依靠。譬如白流苏,在《倾城之恋》里,是要找到一个好男人,带回家去,出一口气。
    但,怎样算好?有钱,能依靠便是了。在张爱玲的故事里,男人总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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