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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读遍红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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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6用1日 

金钗十二人何处 

  金钗十二人何处 

  ——“金陵十二钗”浅说 

  《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2期上刊有《“金钗十二人何处”?》一文,介绍了尹继善的《过忠勇公第即事》诗。作者注意到尹诗中有些词句与《红楼梦》中的某些文句相似或相同,读书之细令人钦佩。但作者因尹诗中有“金钗十二人何处,列屋新妆只画图”等词句,而发问:“尹继善如果没有读过《红楼梦》,怎么会有这样多的巧合呢?”我以为,这个发问似乎有点失之偏颇。 

  (1)据介绍,尹继善的“即事”诗,是写在题为《丙子冬奉命入觐,随忠勇公后遍历香山昆明诸胜,时将南旋,承赋诗赠行,因次元韵》一诗之后不久。以丙子即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计,时值曹雪芹正在撰写《红楼梦》之际,尚未完稿。据庚辰本第75回回前总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来看,当时《红楼梦》的原稿尚在誊清中。以现有材料考察,此时仅有脂砚斋、畸笏等极少数人在抄评《红楼梦》,无论是忠勇公,还是尹继善,均无与曹雪芹有交游往还之记载。因此,说尹继善在此时滨到了《红楼梦》的原稿,并以小说中的“金陵十二钗”入诗,令人难于相信。 

  (2)读者都知道,以“金钗”入诗文者是不乏其例的。那末,“金钗”与“十二”连用,是否就是指《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呢?回答是否定的。固然古人有以“金钗”指物的记载,如《南史》中所记:“齐高帝建元元年,周盘龙破魏兵,上下诏称美,送金钗二十枚与其妾杜氏”的故事,但以“金钗十二”指:女人的,在唐诗宋词中也早已用过,如“乐天戏牛僧孺”诗中的“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即是一明证。至于元明以降的诗人墨客中以“金钗十二”指女人而入诗词曲的,就更多了。元人张子友的小令《双调·蟾宫曲》中有“翠红乡十二金钗”(《全元散曲》下册)句子。无名氏的《喜春来》中还有“伤心自发三千丈,过眼金钗十二行”及“会三千剑客,列十二金钗”等等,都指的女人,而与物无关。其实,在清代与曹雪芹同时的袁枚也写过“十二金钗掠鬓鸦。”古人不仅以“金钗十二”入诗词曲,还有以“红楼十二”入曲的例子。明代浮自主人曾写过一首《夹竹桃·惟解漫天》(《明代歌曲选》)小曲。曲中写道: 

  归家一向信首稀,往日恩情化了灰。红楼十二,知他问谁?叮咛千万,如今尽虚。 

  这支曲,无论从年代上讲,还是从内容上看,我们都无理由说他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而写的,这是无需词费的。由此,我们可以说,尹继善的“即事”诗中的“金钗十二人何处?”与前人的用法,都不过是指“列屋而闲居”之“粉自黛绿”的青年女子,不一定要坐实到《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上。 

  1981年3月2日 

风情月貌败家根 

  风情月貌败家根 

  ——秦可卿“享强寿”考 

  在今传本《红楼梦》中,秦可卿之死是一桩谜案。小说第5回写宁荣二府女眷于会芳园内设宴赏梅,“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贾母命人好生哄着歇息一回再来。”这时,秦可卿应声而出,主动地向贾母领受照护“宝二叔”的任务。这是秦可卿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首次登扬。第7回,王熙风应尤氏之邀,领宝玉到宁府喝酒抹骨牌,秦可卿再次出场,并把自己的小兄弟秦钟介绍给久想一宽的贾宝玉。从这次公开出场中,读者还丝毫看不出秦可卿有病在身的任何征兆。但是,到了第10回,秦可卿的婆婆尤氏同贾璜家的谈活中却说:“他这些日子不知怎么了,……到下半日就懒怠动了:话也懒怠说,神也发涅。”读者从这里得知,秦可卿已经患病了。此后,小说中又写了延医调治等情节,暗示秦可卿不但有病,而且似乎病得重的样子。接着,第11回写王熙风、贾宝玉二人去宁府探望病中的秦可卿。小说中写道: 

  秦氏拉着凤姐儿的手。强笑道:“这都是我没福: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家的女孩儿似的待。……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心一分也没有了。公婆面前未得孝顺一天,婶娘这样疼我,我就有十分孝顺的心,如今也不能够了!我自想着,未必熬得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秦可卿一“病”不起,没有“熬”得过春天,竟匆匆地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她的一生。 

  在“诗礼簪缨”的贾府里,秦可卿位居于重孙媳妇的地位,其丧礼办得场面之大,花费之奢,即或是天潢贵胄、金枝玉叶的衷荣也不过如此而已。尤其令人惊诧的是,小说第14回写贾府为秦可卿送殡时,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秦可卿死时的年龄虽无明文记载,但我们可以从其夫贾蓉的年龄上推算出一个约数。小说第13回写贾珍为了使秦氏的丧事更风光,花了一千两银子走后门给儿子贾蓉捐了个“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的头衔。当时贾珍递给大明宫掌官内监戴权一张红纸履历,上写着: 

  江南应天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丙辰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 

读遍红楼(第二部分)  
 

  按封建贵族之家的婚姻习俗,贾蓉“年二十岁”的话,秦可卿是年小则要十八、九岁,大则也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也就是说,秦可卿死时的年龄一般应在二十岁左右,是一个青春早亡之人。按秦可卿在贾府的身份和死时的年龄来说,其铭旌上大书“享强寿”三个字,这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吗?因为,所谓“强寿”者,即长寿也。《公孙龙了·通变论》篇有云:“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这段文字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意思是说:“黄色是一种纯正的颜色,如果举个例子来比喻的话,就好象国中的君臣一样,君臣各在其位,国家就会强盛而长久了。”在这里,“强寿”一词释作强盛,国运久长之意。当然,如果有人说《通变论》篇中的“强寿”,指的是国家命运,而非指人的寿命短长,不能说明问题,那么,王充《论衡·气寿篇》所述“疆(强)寿弱夭,谓禀气渥薄也。”这段文字却是指人的寿数。其大意是说,人所以有“强寿”和“弱天”之别,根本原因是在于人“禀气”有“渥薄”之不同。俗话说,古人五十而称老,六十曰耆,七十曰稀,八十曰耋,九十曰耄。古人活五十者可谓“享强寿”、而秦可卿一生只活了二十来岁,生命短促,实为“弱夭”,怎么能称得起“享强寿”呢?其实,曹雪芹如此写法,并非是一时疏忽,用错了词儿。这只要联系一下《红楼梦》中对秦可卿生前死后的种种异样描写,我们就不准发现作者另有隐微幽曲之意,正址以此启迪读者去思考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小说第5回写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翻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所列的每个女子的判词,听了《红楼梦》十四支曲。在李纨的判词之后,有一张画和画中人的判词,其原文是: 

  诗后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在《好事终》曲文中又写道: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姿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总括图画、册词、曲文的意思,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即《金陵十二钗》正册最末一个女子具有下列特征:(一)她是属于宁府里的人;(二)这个女子“擅风情”“秉月貌”,因“情”犯“淫”;(三)这个女子的结局是耐梁春尽——自缢于高楼。但是,以今传本《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女子的身世结局来对照册词和曲文中所隐括的意思,可以肯定的说,没有一个女子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秦可卿是宁府的人,“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接近册词和曲文中所指的人,但因情犯淫,悬梁自尽一点,又与今传本《红楼梦》中写其因病而死的情节相悖。对这个恍惚迷离的矛盾现象,应该作如何解释呢?早期脂评本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解开此谜的线索。 

  甲戌本第13回有一条眉批写道:“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经查早期抄本《红楼梦》证明,这一回正文连同夹批存不足八页,如果除去文中的夹批和后来添加的文字,“少却四五页”的批语是可信的。那么,曹雪芹删去原稿中“天香楼”节”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又是什么呢?几年前在南京出现的“夕葵书屋”藏抄本《红楼梦》独有的一百五十条批语,其中第13回前有一条长批提供了一些细节。原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 

  从这条批语中可以知道,《红楼梦》作者最初计划是将秦可卿写成一个“节妇”的典型以与“节妇”典型李纨相映照,故把秦可卿的结局写成“淫丧夫香楼”,而非如今传本中所写的因病而死。但是,后来因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建议”又作了删节。所以,壬午之春畸笏叟看了雪芹的修改稿后,写下了这样一条批语: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 

  脂砚斋和畸笏老人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赞助者,最了解作者的写作计划和意图。因此,脂批所披露的有关细节,具有权威性,是我们断定秦可卿的最初死因的最有力的直接证据。 

  除上引的脂批外,民国后上海晶报副刊发表,臞蝯的《佚话》和新发现的朱衣《秦可卿淫上'丧'天香楼》一文也是秦可卿自缢而死的有力旁证。如果朱衣家藏的早期抄本《红楼梦》尚留存于世间,有朝一日得公诸于广大《红楼梦》读者和研究者面前,这桩“红楼”谜案也就无需人们再枉费笔墨了。 

  自缢而死,谓之“强死”或“横死”。《左传》文公十年下记有:“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义疏》释“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会笺》释“强,健也。谓无病而死,被杀或自缢之类,皆是也。”王充《论衡·死伪篇》中也说,“何谓强死?谓……命未当死而杀邪。”秦可卿年当青春,“自缢”而死,实属“强死”一类。但是,从上述有关“强死”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秦可卿铭旌上所写的“强寿”一词中的“强”字,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引伸意义上来说,都不能直接释为“强死”之意的。过去有人把“强寿”中的“强”字说成含有“强死”之意,这完全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强寿”一词的来历的缘故。“强死”一词与“强寿”一词意思根本不同。然而了解“强死”一词的含义,对理解《红楼梦》中的某些情节还是有帮助的。例如。小说第13回写秦可卿丧音传出之前,王熙凤梦中见到秦氏的魂魄,嘱咐贾家后事二件,第110回写鸳鸯女自缢时见到秦可卿的鬼魂,并对她说:“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情月债,降临尘世,自当为第一情人,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一般说来,这种描写缢鬼出没之类的事情,无疑是荒诞的、迷信的。但是,《红楼梦》中秦可卿鬼魂的两次出现,却是与作者写她“强死”有关的。《左传》昭公七年下有“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秦可卿“魂托凤姐”和为鸳鸯女自缢“引路”的描写,正是作者有意以此类故典,暗隐着秦可卿非死于病。而是“强死”,给读者留下一个“追踪觅迹”的线索。 

  诚如有人所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凡属苟且之事,暧昧之行,虽笔不胜书,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但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所谓秦可卿“享强寿”云云,即是未删之笔中的典型一例。 

  1981年2月20日 

千里东风一梦遥 

  千里东风一梦遥 

  ——“杏元和香”与探春远嫁 

  在《红楼梦》众多少女中,惟三小姐探春颇有儿分政治家的才干和风度。她被人称为“刺玫瑰儿”,又称作“镇山太岁”。可惜,她“生于末世运偏消”,结局是“远嫁”。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在“薄命司”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探春判词后是画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画后也有四句写着道: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同回有《红楼梦曲》,其中有关探春命运的一曲是《分骨肉》,词曰: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什肉家同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后40写探春“远嫁”海疆都统制家为妇。以情节而论,与她的判词和《分骨肉》曲中所示,是大体相合的。但足有人认为后40是高鹗之流秉承主子意旨续写的,所以那“远嫁”的结局也就违反了曹雪芹的“原意”。于是,红学家们纷纷“探佚”,旁征博引,终于发现探春嫁的不是“海疆都统制家。”,而是到“海外”某国去当了“王妃”。 

  探春究竟当没当海外王妃,还有待进一步考索,我实在无多大兴致去“钻研”,所以我不想妄评对错。这里我只抄录一条小资料供探佚的专家们参考。 

  记得。探佚专家论证探春嫁到海外当“王妃”时。曾引过日本教授儿玉达童四十年代初存北京大学中文系介绍所谓“三六桥本”的内容。据介绍,“三多本”中探春的结局是“杏元和番”。当年,我们访问张伯驹先生和张畸翔先生时,对“杏元和番”四字曾留心过。后来终于查到“杏元和番”四个字的出典,原来它出自古小说《二度梅》。 

  《二度梅》,后人改编为戏曲,一名《二度梅》,又名就叫《杏元和番》。故事是写唐代奸相卢杞陷害梅良玉一家,良玉只身逃脱,投陈杏元家中为书僮,得陈父赏识,招赘为婿。适值北国犯境,卢杞命杏元和亲,良玉无奈,只好忍痛送妻。途经“重台”,杏元、良玉两人共矢忠贞,挥泪而别。杏元出塞至昭君庙,投落雁岩自尽,为神风送至河南节度使邹伯符家的花园,被邹收为义女。事有巧合,当时良玉因避祸,改换姓名,亦投邹府为幕宾。一日,良玉失落杏元所赠金钗,忧而成疾;而金钗恰为杏元所拾,因疑良玉已死,悲痛欲绝。事为邹府小姐所知,从中相助,终使良玉、杏元夫妇得以团圆。 

  这个故事很动人。其中“和番”一事,在唐代有文成公主之例,当不为鲜。到了清代是否也有史书记载,鄙人读书有限,不敢妄说。但小说不必拘于“朝代年纪”,所以即使真有其事也不会斥之为邪说。但从这个故事的全过程看,用“杏元和番”作证(哪怕是小小的旁证)说探春嫁“海外当王妃”去了。似乎并不那么有力,所以我倒是希望探伏专家们不妨循此线索再探一探,那结果或许是另外一个样子,也可能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了。 

  1901年3月2日 

骂尽前朝不是罪 

  骂尽前朝不是罪 

  ——《娩婳词》与宝玉入狱 

  《红楼梦》第78回写贾政命宝玉、贾环、贾兰叔侄三人以林四娘为题作诗。这种命题作文,对于旁学杂搜的贾宝玉虽是一种很不得已的苦差事,但他也竟能在众宾客面前“露”一手,写出了为众人称道的《姽婳词》。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对这首《姽婳词》所反映的思想,是持批判态度的。许多人把它看作是曹雪芹思想反动一面的铁证。近一、二年,有了点变化,有的研究者认为这首词是对封建皇权主义的批判,是对封建官僚们的腐败无能的揭露和鞭笞。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孰是孰非,尚待红学家们进一步讨论。 

  近读一篇文章,其中提出一个令人注意的看法。作者说,根据脂批透露的线索,推测贾家势败之后,宝玉等人入了监狱,而获罪的主要原因是他写的《姽婳词》中骂了皇帝和文武百官昏庸无能,触犯天颜,惹下大祸。这个推测(或者叫“探伙”),乍一看也颇觉有道理。因为在那个文字狱肆虐的年月里,不要说骂了皇帝,就单单是对文武百官略有微词,倘若被奸人告发,也难免要被罪的。况且作者生于乾隆朝,文网之密,罪名之多,史不绝书,当真冒犯当今,自然难逃法网。 

  不过仔细想想,又觉得这推测尚有商榷的地方。首先,林四娘的故事在《聊斋》等书中就有过,作者没有因此得祸。《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虽然写得有点“露骨”,但毕竟是写作者的笔墨寄托,要入狱恐怕曹雪芹也是在数难逃的。以今天所得材料,曹雪芹与《红楼梦》均未因此祸连九族,所以我以为贾宝玉入狱的原因也未必因写了《姽婳词》。其次,据考证家说林四娘源本子明,所说的衡(恒)王是大明天子所封。如果历史事实如此,我想清代人骂他几句不会有大碍。至于小说中的贾宝玉来骂大明天子和他的文武百官,即使乾隆皇帝真的看了《红楼梦》,也不大好自比衡王,联想到书中的贾宝玉就是在骂自己。其三,学一点清史的人都知道,清康雍乾文字狱多因民族意识而兴,即对以汉排(非)满者,治狱最酷,统治者也最为敏感。所以,雍乾以降的统治者不会因《红楼梦》中的《姽婳词》治曹雪芹罪,《红楼梦》中的那位没出场的皇帝也不会因贾宝玉写《姽婳词》而让其入狱。所以贾宝玉因何入狱还有待探佚学家继续探下去。 

  1982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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