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遍红楼-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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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而让其入狱。所以贾宝玉因何入狱还有待探佚学家继续探下去。
1982年12月2日
酒后口出多真言
酒后口出多真言
——“扒灰”析
曹雪芹写焦大“醉骂”,是《红楼梦》中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彩文字。小说写焦大被众小厮“掀翻捆倒”之后,他还乱嚷乱叫:
我要往祠堂哭大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这一段骂语中用了两个“爬灰”,又作“扒灰”。《快雪堂漫录》云,俗称聚麀为“扒灰”;《常谈丛录》谓,俗从淫于子妇者扒灰。这可能就是“爬灰”的来源了。
焦大骂宁国府“爬灰的爬灰”,当然是指贾珍的乱伦。《红楼梦》早期抄本第13回回目是“秦可卿傜丧天香楼”,写出了贾珍“扒灰”的细节,后来作者奉命删去了。焦大之骂是未删的文字,作者或有意保留了,是不写之写。尽管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但那骂声却使主子们心惊肉跳。凤姐声言厉色地教训宝玉,但这位精灵似的女管家自然明白焦大骂的是谁。曹雪芹手握一把犀利的解剖刀,把那些隐藏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面的丑事挑开给人看,使慧心巨眼的读者,从那字缝中不仅看到了焦大是不是“真醉”了,更重要的是看出那“诗礼簪缨”的大家族的道德沦丧来:
1982年6月4日
惟有娇杏自侥幸
惟有娇杏自侥幸
——“娇杏”,“侥幸也”
《红楼梦》第1回写淹蹇在葫芦庙中“卖文作字”的穷儒贾雨村,得遇小乡绅甄士隐,并被请到家中聚谈,适因“严老爷来拜”而中断谈话。于是,雨村在室内翻弄书籍解闷,正在此时,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雨村遂起身往外一看,原来是一个丫环,在那里掐花儿:生的仪容不俗,眉目清秀,虽无十分姿色,却也有动人之处。雨村不觉看得呆了。
那甄家丫环掐了花儿,方欲走时,
猛抬头见窗内有人,敝巾旧服,虽是贫穷,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方腮。这丫环忙转身回避,心下自想:“这人生的这样雄壮,却又这样褴褛:我家并无这样贫窘亲友,想他定是主人常说的什么贾雨村了,——怪道又说他必非久困之人,每每有意帮助周济他,只是没什么机会。”如此一想,不免又回头一两次。
雨村见他回头,
便以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遂狂喜不禁,自谓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
时过不久,贾雨村谋得一任知县,身着乌帽猩袍,坐着大轿,来上任了。事有凑巧,甄家丫环娇杏在门口买线,又被轿内的雨村看见了。于是派人送礼,“当夜用一乘小轿便把娇杏”迎进衙内去了。
却说娇杏那、丫头,便是当年回顾雨村的,因偶然一看,便弄出这段奇缘,也是意想不到之事。谁知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一子;又半载,雨村嫡配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作正室夫人,正是: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
甲戌本《石头记》第2回,在“方才在咱门前过去,因看见娇杏那丫头买线”处,有一条夹批,说娇杏,“侥幸也。”又说:
托言当日、丫头回顾,故有今日,亦不过偶然侥幸耳,非真实得尘中英杰也。非近日小说中满纸红拂、紫烟之可比。
脂批说娇杏者,即“侥幸也”,其意究竟应作何解释呢?细按全书所写众多青年女子,无不是红颜薄命,终生不幸。如英莲实为“应怜”,贾府四春元迎探惜,实为“原应叹息”。至于黛玉、晴雯、鸳鸯、司棋及尤氏姐妹,虽然结局方式不同,但都是悲惨的。娇杏身为丫环,与其他青年女子相比,其结局应该说是一个例外。
由前引原书描写文字,我们知道娇杏与贾雨村“偶因一回顾”,结下姻缘,得到婚姻上的成功。这是《红楼梦》小说中唯一的一对“美满”的结合,实可谓“侥幸”之至!
1983年2月11日
银河双星遥相望
银河双星遥相望
——《释白首双星》补证
《红楼梦》第31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联。多少年来,红学研究者围绕“双星”的解释,各持一端,争论不休。三年前,有学人经过研究,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双星’一词,在中国古代文学语言里,是一个专用名词,从古以来,它一直具有固定的特有内涵,即指牵牛、织女二星,不能另作他解。”《焦林大斗记》载:“天河之西有星煌煌,与参俱出,谓之‘牵牛’;天河之东,有星微微,在氐之下,谓之‘织女’。世谓‘双星’”。并结合唐宋金元明五朝诗词中所用“双星”一词之内涵得出自己的结论:“曹雪芹无非是通过这个回目和这回里写的关于金麒麟的情节,暗伏后来史湘云跟她的丈夫婚后因某种变故而离异,一直到老,就像神话传说中天上隔在银河两岸的牵牛、织女双星那样,虽然都活在世上,但却得不到离剑再合,破镜重圆,永抱白头之叹。”
对上述考证,有的专家可能不同意。但我以为他的结论是有确凿的根据的,是合理的。记得,康熙帝曾写过一首《七夕》诗,其中也写到了“双星”,诗云:“爽气三秋早,仙期此夕经。针楼连万户,机石动双星。玉露交珠缀,金风度绮耕。天文在云汉,流影照彤庭。”诗中的“双星”也是指牛郎和织女二星。最近我在校注清嘉庆二十五年刊印的《补红楼梦》时发现,“双星”一词也是指“牵牛”、“织女”二星。《补红楼梦》第42回中写道:
宝钗道:“乞巧是今儿晚上,并不是明儿的事。”平儿道:“该怎么样给他们学着顽顽也好啊!”宝钗道:“那穿的是七孔针。这会
子也没个东西,只好摆列瓜果焚香,祭拜牛郎织女也该奏乐才是。”前有宝钗所说“祭拜双星”,后有马氏道“既祭牛郎织女”,其意自明,无需词费。
1982年6月16日
狠毒有如乌眼鸡
狠毒有如乌眼鸡
——“乌眼鸡”解
《红楼梦》第30回写宝玉去看望黛玉,两个人正在“拉拉扯扯”,要“往老太太跟前去”的时候,风风火火的凤辣子“跳了进来”。凤姐儿见了宝黛的情形,夹枪带棒地发了一通议论:
我来了,果然应了我的话了。也没见你们两个人有些什么可拌的,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越大越成了孩子了!有这会子拉着手哭的,昨儿为什么又成了乌眼鸡呢?还不跟我走,到老太太跟前,叫老人家也放些心。
所谓“乌眼鸡”,据说也叫做“五眼鸡”,见张明善《水仙子》词,他把两头蛇、三眼猫与“五眼鸡”并言,意思是说这三种动物好斗而又狠毒。除此之外,《红楼梦》第61回还写到了一种“黧鸡”,也是凶猛善斗的动物。作者巧妙地用在“人物”身上。说看园子的人怕别人偷摘果子,“两眼就像黧鸡似的”。说明作者对动物观察仔细,用在小说中也非常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人物的情态,使人读了之后印象极为深刻。曹雪芹用“乌眼鸡”,是形容人与人吵架时,两不相让、怒目而视情态,有逼真感。林黛玉与贾宝玉一时气恼,拌起嘴来,但又是话到口边留半句,那四目圆睁,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的形容,要比那“乌眼鸡”相斗时。可爱得多了。
1982年7月22日
花魂自比诗魂好
花魂自比诗魂好
——黛玉的生日与“冷月葬花魂”
《红楼梦》中写林黛玉与众姊妹联诗句,有“冷月葬花魂”一句,可有的版本却写作“冷月葬诗魂”,出现了歧义,究竟哪个本子对呢?据考证,“花魂”、“诗魂”各有出典。于是,报刊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各抒己见,一场小小的争论至今未了。
我个人读书甚少,虽然也见过几首有“花魂”、“诗魂”的诗句,但总不敢说《红楼梦》中林黛玉说的那一句才符合曹雪芹原意。最近偶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生日那一段,原来这位小姐生日也特别——生于“花朝日”。于是,我联想到那句“冷月葬花魂”,说不定与这“花朝日”有点什么瓜葛呢?
旧俗以夏历二月十五日为“百花生日”,故称。此日为“花朝节”。当然,说法也不完全一致,辞书上有十二日、初二日两说。查《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说:“东京二月十二日日花朝,为扑蝶会。”又,引《翰墨记》说:“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不知两书载记排印是否有误,但有一点是不会出问题的,就是都在二月份,前后有十天之差,终为“花朝节”。
林黛玉一生爱花、惜花、怜花,自比“飞花”薄命。特别是“葬花”一节文字精采,哀婉动人,更可见她与“花”字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据小说的交待,黛玉死后重返太虚幻境消结悄案后,被封为百花之神主,如果再将她的“花朝生日”联系
在一起,我倒想连黛玉的生日也是曹雪芹挖空心思安排的。
若是前面的猜想有几分道理的话,我以为在那次透露着悲凉之感的联诗中,林黛玉脱口而出的诗句该是“冷月葬花魂”,而不大可能是“冷月葬诗魂”。古人说:“言为心声”。林黛玉所说的“花魂”,实在是她自己“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心声。
1981年5月2日
凤尾森森半巳舒
凤尾森森半巳舒
——凤尾森森与龙吟细细
《红楼梦》第26回写贾宝玉“意思懒懒的”,在袭人的怂恿下到屋外去散心。书中写道:
说着,便顺脚一径来至一个院门前,看那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正是潇湘馆。
“凤尾森森,龙吟细细”八个字写尽了潇湘馆环境的幽美,景色的动人,令人读之叹为观止!但遗憾的是,历来《红楼梦》的注家们对这八个字都加注,却又语焉不详。1957年10月版《红楼梦》是这样注释的:
凤尾森森二句——古人曾用“凤尾”来比美观的竹叶,用“龙吟”来比竹管所做音调好听的笛子。这里总的用来形容一片竹林。
1964年第3版及1973年第11次印刷本同。最近出版的新校本注道:
风尾森森,龙吟细细——凤尾森森,喻竹林茂盛。方伯谟《斑竹》诗:“风尾森森半已舒,玳纹滴沥画谁如。”龙吟:常用以形容箫笛之类管乐器的声音,这里喻凤吹竹林发出的声响。
两种版本注释相比较,自然可以看出二者的差距来。后者比前者详尽、准确,给人以具体的知识。但后者也并非没有缺点了。如“龙吟”注得太笼统。其实前人以“龙吟”来比喻动听的笛声、琴声的诗词是不少的。《北齐书·郑进祖传》就记载过《龙吟》的曲名。文曰:“述祖能鼓琴,自造《龙吟》十弄,云尝梦人弹琴,寤而写得,当时以为绝妙。”唐·李自《宫中行乐词》之三:“笛奏龙吟(一作鸣)水,箫吟风下空。”杜甫《刘九法曹郑瑕丘石门宴集》诗云:“晚来横吹好,泓下亦龙吟。”古人制箫,形同风翼,音如风鸣。“龙吟细细”即形容风吹竹动,有如箫笛发出清细悦耳的声音。如此注释不能说足尽善尽美,但较前二者实又进一层。当然注释古籍,要求言简意赅,不必旁征博引一大堆,给人以烦琐感觉。但我以为大关节处,还是应该力求点到,如“龙吟”之典,是不该疏忽舍而不注的。
1982年7月15日
昏惨惨似灯将灭
昏惨惨似灯将灭
——化前人诗句一例
王熙凤是荣宁二府最有才干的女管家,是冰山上的一只雌凤。第13回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时说过:“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可惜的是,王熙凤“太聪明”了,最终是“反算了卿卿性命”,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老话:“聪明反被聪明误”,“人算不如天算”。例如,《红楼梦》第5回有《聪明累》一曲曰: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这全曲既是贾府钟鸣鼎食之家终将败落的预示,又是王熙凤一生的生动写照。曹雪芹写此曲是有所本,还是自撰,不敢臆度。但曲中之“昏渗惨似灯将尽”七字,似化成句而来。如《全元散曲》有无名氏《情》中就有此句。原文是:
不觉的梧桐月转过西银台上,昏惨惨灯灭。怎奈他纱窗外铁马儿敲,这些时一团娇香肌瘦情。
王熙凤生前主持荣国府家政,雷厉风行,挥洒自如,有如金戈铁马,气势非凡。然而贾府大厦将倾,王熙凤也难于支持。她操劳心碎,最后病卧锦榻,竟是“一团娇香肌瘦情”,终成“荡悠悠三更梦”。如此说,曹雪芹用过无名氏的《情》曲,与王熙凤的一生倒也是相关联的。
世间聪明者多多,但能看破世情者则绝少。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一群又一群的小聪明,削尖了脑袋到处钻营,升小官,攒小钱,要小权,得小势。不过,在人们的眼中分得清,看得明白,知道倘有一天“大厦将倾”之时,这些人也将逃脱不了“昏惨惨”的日子!世云:“报应不爽”,小聪明者又将如何呢?
1982年6月13日
姓名中多寓褒贬
姓名中多寓褒贬
——《红楼梦》中多浑虫心解
《红楼梦》中有两个小人物,男的名多官,他的媳妇称多姑娘。这一男一女出现在小说第21回,直到第77回读者才知道他们原来就是情性刚烈的晴雯的姑舅兄嫂,晴雯被王夫人逐出大观园后就住在他们家,并死在那里。据小说中所写,多官是荣国府内一个破烂酒头厨子,专事庖宰,一味吃酒,到了第64回里因为酒痨而死。老婆多姑娘曾与贾琏偷情,虽然淫声浪态不堪入目,到底是“实录其事”,不仅无人“命”雪芹删去,反说“此种文字亦不可少”。庚辰本眉批特加说明:
一部书中只有此一段丑极大露之文,写于贾琏身上,恰极当极。
又云:
看官熟思写珍琏辈当以何等文方恰也。
此段系书中情之瑕疵,写为阿凤生日“泼醋回”及“夭风流”宝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线千里外之笔也。
三段脂批,前为“已卯冬夜”,中为“壬午孟夏”,末为“丁亥夏”,均为畸笏所批。
前人说读《红楼梦》既贵心细尤贵眼明,我质愚才拙,只是注意到那多官的名与号颇有些弦外之音,寓有几分讽刺的味道。
多官,借以讽刺那个时代官多,官多必然是吃皇粮的人多,老百姓的负担就重,故古人说“官多则误国”。庚辰本在“名唤多官”四字下批道:“今是多多也,妙名。”说明作者取多为姓,以官为名,意在讽刺,非泛泛之笔。更令人惊奇的是在“都唤他作多浑虫”下面又批道:“更好。今之浑虫更多也。”如此一来,我们将多官的名与号合在一起就成了“官多浑虫”!
姓名字号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但在《红楼梦》一书中,姓名字号大多是作者精心之笔,即使小人物的名字号看似信手拈来,其实仔细推究内中也多寓有褒贬之意。这就是大作家的匠心独运之处——连一个小人物的名号也可以带给我们那个时代的某些“信息”。
翻开古今中外历史,官多易乱,官多为患的教训多不胜举。《红楼梦》以一个小人物的名号唤醒世人,可见曹雪芹之苦心——他告诫世人:
官多浑虫!
2005年12月17日
寻根究底终存疑
——《不自弃文》非朱熹所作
读过《红楼梦》的人大都记得第56回薛宝钗和贾探春那段谈笑风生的“对讲学问”的故事。皇商小姐薛宝钗嘲笑了颇有政治家风度的贾府三小姐探春,说她“没有看见过朱夫子有一篇《不自弃文》”。但是,曹雪芹很会卖关子,在这里并没有让宝姑娘说出这篇《不自弃文》载于何书,那个“朱夫子”是否就是鼎鼎大名的朱熹。结果害得红学家们考证了二百来年,也没有得出个子丑寅卯。然而,这个不大不小的难题,曾被一位研究者务考出来,断定《不自弃文》的
作者是朱熹。其根据是:(一)《佩文韵府·拾遗》“弃”字条下有“朱熹有《不自弃文》”一句,(二)清刻本《朱子文集大全类编》的《庭训》中收有《不自弃文》。由此看来,似乎《不自弃文》作者朱熹说可以定论无疑了。其实不然。理由有三:
(一)《不自弃文》的思想、文风与朱熹思想、文风不一致。《不自弃文》主要是讲“天下之物”“有一节之可取且不为世之所弃”,即“天下无弃物”。如文中说:“顽如石而有攻玉之用,毒如蛇而有和药之需。粪其秽矣,施之发田则五谷赖之以秀实。灰既冷矣,俾之洗浣则衣裳赖之以精洁。食龟之肉,甲可遗也,南人用之以占年。食鹅之肉,毛可弃也,峒民缝之以御腊。推而举之,类而推之,则天下无弃物矣。”用贾探春的话说,就是“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很显然,这种“天下无弃物”的思想,同道学家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天理论”是不相容的。朱熹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早年在南宋王朝做官,晚年讲学。他的生活实践无法使他产生这种“下无弃物”的思想。《不自弃文》叙述生活中的许多具体的事物,内容充实,文字朴实易懂。而朱熹遗留下来的其它著作,都是一些抽象的、虚伪的道学教条,而他的文字枯燥无味,僵硬晦涩,与《不自弃文》的文风迥别。
(二)从南宋至清初,所有朱熹的文集、别集中都没有收入《不自弃文》篇,惟朱熹的第十六世孙朱玉编的《朱子文集大全类编))收入此文。但是,清人曾经指出过,朱熹文集有真赝并存的现象,这一点是不该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