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家丁-第4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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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木带着人迎上去,知道剑头的这股锐气必须要阻拦,立刻下命令,“前方二百骑兵下马,列长枪阵。”
令行禁止!
高宫率领的二百迎头兵立刻下马,换上长枪,组成了枪阵,向和泰大军坚韧、无惧的冲过去。
陈小九在后面看的清楚,笑道:“好,樱木活学活用,真有些将才。”
月夜朦胧,看不清彼此的微小动作。
和泰虽然号称战斗民族,但他们的对手都是骑士,没有步兵,而这两种兵力,却是不可同日而语,各有优劣。
骑兵可以冲乱步兵,但步兵列阵同样可以抵抗骑兵,其中制衡,耐人寻味。
和泰冲在最前,深入最前,才发现枪刃如林,密密麻麻的对准了冲势,这要是挨得实诚了,虽然这些步兵会受伤,但锋刃却被阻拦住了——骑兵最重要的就是速度,绝不能牺牲速度。
“分兵!”
和泰立刻命令兵分两路,迂回,从侧面进攻。
“哪里跑?”
高宫大喝一声,忽然就命令二百长枪手分开,正面迎击攻势。
扈三娘也道:“谋略得当,勇气可嘉,好胆识!”
高宫看着和泰的战马宛如神龙一般冲来,长枪向前一送,枪韧刁钻,刺向马。眼。
和泰大吃一惊,但却收不主马头,急忙用马刀去拨开高宫的长枪。
砰!
刀与枪碰撞,激出火花,但是和泰的刀却被弹开,高宫的枪仅仅是震颤了几下,仍刺向和泰战马的眼睛。
噗!
枪身刺入马。眼两尺,血光迸现,战马轰然倒地。
身旁的十几名士兵也与高宫如出一撤,刺向战马脖颈要穴。
第一排战马轰然倒地,后面的战马前涌,冲向高宫等士兵,几乎要把他们碾压在马身之下。
那些士兵训练有素,在阻挡了锋刃之后,纷纷向两侧跑开,以防止被战马砸中。
高宫喋喋怪笑,大吼一声,一个人纵身上跃,用出九天神锤的功夫,南瓜般的身子凭空跃起,砸向失控的和泰。
噗!
一声闷响,高宫砸中了和泰,听着咯咯的响声,就知道砸断了他的肋骨。
他刚要活捉和泰,就觉得一阵风从后脑涌来,瞟了一眼才发现一只马蹄子踏向后脑。
危急关头,高宫不敢再耽搁,身子像南瓜似的滚出去,却见马蹄子刚巧踏在和泰肚子上,噗的一声,肚肠破裂,臭气熏天,登时就死翘翘了。
“族长!”马上那人立刻就慌乱起来。
高宫哈哈大笑着上马,大吼道:“哈哈,合泰死了,族长死了,杀,杀死他们,你们这帮自大的野夫。”
樱木见鄂步族的阵型被打乱,趁着他们慌乱的空荡,立刻组织骑兵,从中间凶狠的插。进去。
鄂步族的队伍生生的被豁开一条口子。
刀光炫舞,血光迸现,到处是一片哀嚎之声。
鄂步族刚刚还嚣张跋扈,但现在却畏缩的如刺猬,在和泰死后,只知道自保,还哪里能组织有用的攻杀?
樱木带着人势若狂风一般冲杀进去,只是一瞬间,就将鄂步族千人的战队穿透。
如此往复三次!
鄂步族还哪里有半分恶狼的胆识,匆忙向回逃窜。
樱木听从小九的命令,也不追赶,任他们逃走,他也知道小九是在检验他的战力,相信刚才的运兵,应该能让小九满意。
小九鸣金,让樱木等人归队。
王飞虎哈哈大笑,很满意的拍着樱木的肩膀,说道:“樱木果然称得上是后起之秀,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陈小九望着那些死去的鄂步族人,说道:“还是那句话,战士虽勇,然好战必亡,樱木,你千万要牢记在心!”
“知道了,九哥!”
樱木答应一声,心中默默的记住,抬眼,却见那些鄂步族人退出百丈后,居然停下,不肯走!
“他们怎么不跑了?等着我去追杀他们?”
陈小九说道:“他们是想要抢回族人的尸体,咱们后退三里,让他们来收尸。”
万人队伍后退三里,鄂步族剩下的五百多名战士将族人的尸体带上,打马飞奔——从现在开始,他们再也不敢认定中原人就是温柔的羔羊了。
经此一战,小九检测出了樱木的真正实力,心中再也无所畏惧,在阔江边上整兵三日,检查战马。
等着战马恢复之后,小九一众万人骑兵不再停留,直扑突厥首府苏台。
☆、第一千零五十八章 从零开始
小九手中有突厥的地图,行路也不会迷失!
他们一行万人骑兵直奔苏台,决不在路上耽搁半分,而且,他们也不怕有人向苏台通风报信。
假如多格没有被花妹妹拖住,那么报信与否,这局面都无法挽回,假如多格被花妹妹纠缠住,那突厥境内已经没有了追兵,就算有人通风报信,又能怎么样呢?除了束手就擒,还能怎么样呢?
金木大汗难道要弃城而逃?苏台可是首府,一旦弃掉,士气大伤,恐怕不太可能。
金木大汗就算知道消息,恐怕也不会将自己这一万人放在眼里,毕竟,大燕的骑兵与突厥相比,实在是逊色不少,而且才一万人,又是在草原上,五千突厥骑兵,足以对付得了,还需要逃吗?
事实上他们不知道,这只万人骑兵中,却有着五千火枪手!
小九一路上不敢耽搁,要争取时间,急早赶进京城,一路上,遇到许多的部族,他们有些识相的,不敢对这只大部队动手,小九自然懒得理他们,让他们侥幸逃过一劫。
但有些部落眼拙,与鄂步族的和泰一样,打起了小九的主意,小九不让邪月教帮忙,只让樱木军团出战,还不许用火枪,以此锻炼这只军队的血气、士气,已经战力。
行军三日,路过十几个部落,打了四场仗,近乎完胜,樱木交出的答卷让小九十分满意。
***********
小九休息三日,行军三日,而这六天之中,最难过,最纠结的莫过于困在佳吉城的右贤王多格!
多格初期的想法是攻克罗桐,杀向京城,与小九针锋相对。
初期自然顺利,但在攻克佳吉城之后,才发现局面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发现,攻城之战与草原攻杀相比,复杂无比,虽然他在草原中厮杀,无与伦比的悍勇,但在城池之间的攻防战中,却有一种有劲无处使的挫败感。
在城池的攻防战中,自己与花如玉相比,幼稚的宛如孩童。
多格在修葺好佳吉城后,继续率军攻杀罗桐镇守的林南城,花如玉定然会率军攻击佳吉城。
塔塔兵少,将少,花如玉兵多将广,塔塔根本抵挡不住花如玉的进攻。
而佳吉城又储存着粮草,不能丢弃,多格又只好放弃岭南城,回援佳吉城,可是花如玉又提早撤退,根本不与多格在城外野战。
多格一去一回,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累傻小子似的,筋疲力尽,满肚子火气。
如此往复三天,多格雷霆大怒,直接带上粮食,弃掉佳吉城,与塔塔一同杀向岭南城,意图决一死战。
但哪里想到罗桐所部死战不退,且还有火枪手助阵,关键时刻,一阵轰鸣,则局面就缓解下来。
连着攻打两天,居然未能破城,然突厥士兵连日征战,日夜不眠不休,却有些吃不消了。
花如玉计算着时间,率领大军,前来与多格大军正面向抗衡。
花如玉有备而来,士气旺盛,火枪手打头阵,而且多格大军疲惫不堪,士气低落,战斗力将至最低点。
砰砰砰……
火枪手一顿攒射,戈耶、托布雷、卡罗为首的突厥骑兵死伤一片,骑兵的速度缓下来,没了冲力。
火药没有多少,倍加珍惜!
花如玉不敢挥霍,亲自带着精锐骑兵,发挥速度优势,狠狠的插。入突厥大军之中。
如此一来,罗桐所部面临的攻势锐减。
花无意老当益壮,立刻率领二万骑兵,杀出城门,与花如玉遥相呼应。
突厥骑兵战斗力顽强,虽然战斗力降到最低点,但仍十分悍勇,与铁甲营战斗得平分秋色。
只是如此一来,双方的人员死伤极大。
花无意带着人一阵,发现难以占到便宜,只好回城镇守。
花如玉此行不是为了决战,而是为了给罗桐减压。
她瞄准了万夫长戈耶夫冲过去,利用火枪手开路,飞逝一般,冲到戈耶身前,手起刀落,人头飘飞。
万夫长戈耶的头被砍下来。
铁甲营士气大振,突厥士兵愤怒到最低点。
多格疯了一般集结兵力,杀向花如玉。
花如玉成功激起了突厥大军的怒气,立刻带着兵,边战边退,依然吩咐火枪手,巨角弓手殿后。
突厥大军一旦靠的近些,小白公子就命令巨角弓手放箭,以至于突厥大军始终无法真正与铁甲营纠缠在一起。
花如玉边打边撤,最终撤入佳吉城。
多格又攻打佳吉城,拼命攻杀。
花如玉弃守佳吉城,又退回玉林城。
多格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只是将局面又搬回了原点,岭南城还是没打回来,既耽搁了时间,又损失了兵力。
他此刻陷入了迷茫之中。
深夜之中,多格忽然想明白了,自己攻击罗桐是个致命的错误,真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自己率军攻击花如玉,而让塔塔镇守佳吉城,以便抵御罗桐依照罗桐的兵力,塔塔绝对可以守住佳吉城,而让自己再无后顾之忧。
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才想通?
多格知道时间很是宝贵,再也不敢耽搁,经过一夜的养精蓄锐,第二日一大早,又攻击驻守在玉林城的花如玉。
“花元帅,现在看起来,多格终于想通了。”
房龄站在玉林城的城墙上,看着城下密集如云的突厥士兵,蹙眉道:“真正的决战,现在终于开始了。”
花如玉也明白房龄的话中之意。
多格此番用兵,定然是下定了决心,于自己来个鱼死网破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花如玉传令下去,“玉林不可守,佯守半日,立刻撤回松原城。”
防守半日,花如玉终于撤回了松原城,战局彻底变回了十天前的模样,这让多格无比恼恨,恼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早看穿花如玉的把戏。
松原城是大成,城墙又高又厚,易守难攻,多格进攻起来,十分吃力,但又没有其他办法,只好玩命的进攻。
真正惨烈的战争终于来临……
***********
“爹,风筝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肯见我?”
熊都个子高瘦,臂长腰细,看起来像是一只长臂猿猴,此刻,他正在对着跛脚的左贤王卡巴赌气。
卡巴的脚正是在京城校场演练中被弄断了,至今无法愈合,成了跛脚。
他本来是征战沙场的勇士,但跛脚之后,勇士之名不敢再提,也正是为此,他的势力逐渐变弱,再也阻挡不住多格的崛起,卡巴意识到势力逐渐被消弱,也更加重视风筝与熊都的婚事。
毕竟,只要儿子与金木大汗的掌上明珠风筝成了夫妻,那左贤王的威风还是能持续许久的,不至于迅速衰落。
“熊都,你别急,爹现在就去找金木大汗,他一定知道风筝的下落。”卡巴吩咐人抬着轿子,进了金木大汗的宫中。
入夜十分,卡巴终于回来了,对熊都说道:“金木大汗也确实不知道风筝的具体去向,不过,金木大汗说风筝走的时候,特意向祭司大人问了走海陆的方位,看她的意思,似乎是要向东南,直奔海运出门!”
熊都气急败坏道:“风筝走海陆干什么?她这是在故意躲着我。”
卡巴心中也全是怒意,想了一阵,才道:“此事不能再拖下去,你立刻带着咱家的一万私兵,乔装打扮,沿途搜寻,一旦找到风筝,务必要生米煮成熟饭,你小子,斯文个屁!风筝是个女人,只要你睡了她,她还能翻出你的手掌心?”
熊都叹气道:“我听多格安答说,风筝的武功高得出奇,连多格都远远不是她的对手,我又怎么睡她?”
卡巴诡异的一笑,从怀中拿出一根蜡烛,说道:“这玩意只要点燃,贞洁烈女也能变成荡妇,你想办法让她闻一闻,她怎么能够逃出你的掌控?”
“这玩意真好!”
熊都急忙把蜡烛拿过来藏好,又道:“可是,我倒哪里去找风筝呢!”
卡巴道:“这是地图,从苏台通往东南海口,有两条路,一条弯弯曲曲,不宜行走,一条四通八达,一马平川,你带着人,乔装打扮,从这条发达的路追过去,自然会遇到风筝,到时候,无论使出什么诡计,也要把风筝睡了,你知不知道?”
“爹,您放心吧!只要您首肯,我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熊都再也耐不住心思,立刻去召集私兵。
自从多格一统突厥草原之后,就严禁各个藩王、部族养私兵,但是左贤王卡巴势力强横,多格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纵容,只要卡巴不过线,也就不再理会。
熊都虽然答应资助多格两万私兵,但卡巴却严令禁止,老谋深算的他自然知道多格是个消弱他的势力,岂能傻乎乎的让自己的私兵去送死?
熊都将一万私兵召集好,吩咐千夫长、百夫长军帐开会,布置下了任务,随后,让千夫长、百夫长传达下去,层层通告,所有士兵都明白了要领。
这一万士兵虽然是私兵,但训练有素,吃的好,兵器好,战马好,战斗力自然非常强悍。
熊都让一万士兵分成五支队伍,装扮成五只商队,沿着那条一马平川的大道,直奔东南而去。
☆、第一千零五十九章 风筝东南飞
碧蓝天空,苍茫大地!
一名少女骑着白马,缓慢的行走子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路奔向东南而行。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她穿着一身蒙古衣衫,头上戴着一顶金丝小帽,秀长乌黑的头发垂下来,随着微风轻轻飘摇,说不出的惬意。
她有一双蓝汪汪的美眸,顾盼之间,有着别样的娇媚。
鼻梁微微挺起,皓齿嫣然,粉红的唇微微上挑,偶尔哼着小曲,微笑时,脸蛋俏丽华彩,恍若一轮神秘的明月。
她就是突厥公主,金木大汗的掌上明珠风筝。
风筝为了逃避熊都的死缠烂打,躲到北疆,找多格谈心,却没想到又被多格给出卖,打到了看守自己的几个亲卫,便又回到了首府苏台,但却没想到熊都不来纠缠自己,但熊都的老爹却又上门来逼亲,连着金木大汗也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像是蚊子一般墨迹个没完没了,好不烦躁。
若耳边真是一只蚊子,风筝随手捏死,也落得清静,可是蚊子偏偏是自己的父汗变的,又不能真的捏死他。
思来想去,风筝只好继续‘潜逃’。
这一次,北疆是不会去了,思来想去,她把目标选在了倭国。
中原富庶之地,她游走了个遍,早就没有了兴趣,而倭国,自己却从未去过,听师傅说,那里的男人很猥琐,女人很温柔,风情迥异,男女可以同浴,真是奇怪变。态的民族,怎么也要去瞧瞧。
而且,更为紧要的是:那个什么陈小九,不就身在倭国吗?
风筝之所以对陈小九充满好奇,还是源于多格!
多格是她的哥哥,有能力,有魄力,有野心,将四分五裂的草原部族统一起来,建立了不世功勋。
男人做到这个地步,整个草原,也找不到第二个男人,能与哥哥相比,那个什么熊都自称什么突厥第一勇士,但又怎么与哥哥多格相比?
但是,陈小九却是让哥哥忌惮的人,甚至是忌惮到骨子里的人。
那无疑就说明,陈小九至少是与哥哥处在同一水平的男人,这样的人,难道不该去见一见吗?
而且,这个陈小九居然将哥哥吓得疑神疑鬼,嘿嘿……谁让多格是自己的哥哥了,这个陈小九,就由我来解决吧。
正因为此,风筝有了前往倭国游玩的冲动吧。
风筝手中有一张师傅送给她的地图,在地图上明白无误的标明了,从突厥东南阔江,走水路可以到达倭国,而从这里到阔江却有两条路,风筝自然是选择平坦易走的大道了,只是她又不急着赶时间,一路上慢吞吞的,顺便欣赏草原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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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都一万士兵装扮成五支商队,立刻沿着东南方向出发,行路甚急,一路寻找风筝的影踪。
他们手中有风筝的画像,一路上,见着女人就盘问,但却始终没有发现风筝的踪迹。
终于,在第六天,熊都的亲卫托木发现了一匹白马,而那批白马正是风筝的坐骑。
托木大喜,没有过分靠近,而是立刻给熊都报信。
熊都得到了托木的消息,心中大喜,急忙带着大部队赶来他是打定了主意,怎么也要得到风筝。
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傍晚十分,追上了风筝所骑的那匹白马。
他们都是商队装扮,所以也就没有让游玩的风筝过于警觉,熊都带着人闯到前面去,将四面八方围住,这才慢慢收拢,将风筝困在中央。
风筝此时才收回心思,看着足有万人的队伍将自己包围,心中一动,想着谁这么大胆,居然抢劫到自己头上了?不想活了吗?
“风筝,是我呀,我是你的丈夫熊都!”熊都在一众亲卫的拱卫下,笑着的向风筝打招呼。
“居然是熊都?”
风筝真是气得娇脸绯红,看着熊都笑得灿烂,越走越近,冷着脸嗔道:“你是谁的丈夫,再敢胡说,看我不割了你的舌头。”
熊都一看到风筝那张诱人魂魄的娇脸,就兴奋得连骨头都酥了,他下马,正面截住风筝,讪讪笑道:“就算我现在不是你的男人,将来也是,你早晚都要嫁给我的,咱们的婚姻大事,在你我还未出生之时,就已经订好了的,长生天也是点了头的,谁也改变不了,风筝,你又何必这么固执呢?”
“不要脸!”
风筝哼道:“我的婚姻由我做主,长生天可以决定我的幸福,我的生命,但却不能决定我的爱情,熊都,你死了心吧。”
熊都脸色变得难看,气呼呼的哼道:“风筝,你为什么要决绝我呢?难道我配不上你吗?我是突厥第一勇士,放眼整个突厥草原,还有比我更加勇武的男人吗?”
“突厥第一勇士?”风筝哼道:“我哥哥多格就比你勇武!”
“多格是你的哥哥,又怎么能算数?”
熊都气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