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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民国妖闻录-妖僧与妖-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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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脚蛇没言语,因为对于狗崽子实在是没兴趣。

  九嶷抬手摸了摸光脑袋:“那头驴会不会一怒之下,把狗崽子吃了?”

  四脚蛇不喜欢九嶷挂念其它妖精,故而继续装聋作哑。

  九嶷很不安的咽了口唾沫:“要是真吃了……还怪可惜的。”

  四脚蛇听不下去了,气得大声怒道:“哼!我瞧那驴还挺看得上他的,兴许他俩现在已经讲和了呢!你自己都伤成这样了,还管他?”

  九嶷难得的没有对着四脚蛇发脾气,心不在焉的回头看了看洞口,他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颇有意钻回洞去,把狗崽子救出来,可是真让他钻,他又不大敢,因为洞中的吕清奇实在是厉害得很,他怕自己会是有去无回。

  身边一道青光闪过,四脚蛇化为人形,凑到了九嶷身边。很亲热的挎了他的一条胳膊,四脚蛇想要把他搀扶起来:“九嶷九嶷,我们走吧!我想办法给你偷一身衣裳,我们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讨生活去!”

  九嶷沉吟着起了身,腿站不直,并且驼着背:“我……”

  他又回了头:“狗崽子他……”

  光着屁股的四脚蛇使出浑身力气,硬把光着屁股的九嶷架向了前方:“狗崽子是驴的,和我们没有关系!”

  九嶷一甩胳膊:“我这么光溜溜的,下了山能见人吗?去,先把衣裳给我弄回来!”

  片刻之后,九嶷抱着膀子蹲进了草丛里。

  他那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像是被冻硬了,油光水滑的反射了月光,连粒鸡皮疙瘩都不起。皮肉亮,脑袋也亮,他蹲得纹丝不动,唯有一双炯炯的眼睛滴溜溜乱转。眼睛乱,心更乱,他不肯回头去看那一处黑黢黢的洞口——当然,看也看不到,如今洞口与他之间隔了矮矮的一座小山坡,山坡之上草木荒凉,人或兽从中经过,连一串足迹都留不下。

  如此蹲了良久,他的前方忽然起了窸窸窣窣的响动。一张苍白的少年面孔从草丛中向上探起,正是四脚蛇行窃归来。在看清了九嶷的所在之后,四脚蛇立刻欢喜的弓着腰跑了过来:“九嶷,我方才跑出去了好几里地,终于找到了人家。你看你看,我不但偷到了衣服,还给你带回了好吃的!”

  说完这话,他气喘吁吁的弯腰蹲到了九嶷面前,单手托出了一只大荷叶包。九嶷接过荷叶包打开来,发现里面包着的是一根冰凉的熏猪尾巴。这猪尾巴又粗又长,十分有肉,而九嶷抄起猪尾巴,也不管四脚蛇的饥饱,自顾自的一口先咬住了尾巴根。四脚蛇跟他行走江湖这许多年,早被他伤透了心,故而此刻也不在乎。抬手解下后背上的小包袱,四脚蛇把小包袱放在地上摊开来,原来那包袱皮是一件单薄的小褂,褂子里面包着一条同样单薄的布裤,以及一双露脚趾头的破布鞋。

  四脚蛇凑到九嶷身边,抖开了小褂要往他身上披,又转着两只绿豆眼谄媚道:“九嶷你慢点吃,现在没有狗崽子拖我们的后腿了,等我们走出了这荒山野岭,另找个新地方发财去!这回你瞧我的吧!我一定好好干,你让我吓唬谁,我就吓唬谁,诈来的钱全都归你,你想吃什么,我们就卖什么。哎呀哎呀,你看你都被那只驴吓瘦了。”

  九嶷“呸”的向外啐出一节骨头,随即瞪了两只眼睛转向了四脚蛇:“放你娘的蛇屁!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老子怕过谁?谁能吓到老子?”

  四脚蛇被他骂得一惊,心神一乱,险些当场恢复了原形:“方才那洞里的驴不是把你追得——”

  话未说完,他很识相的不言语了,而九嶷毫无预兆的怒发冲冠起来,伸出一只油腻腻的大手,他攥住四脚蛇的细脖子向后一抡,同时咬牙切齿的怒道:“我那是着了他们的道!否则凭我九嶷的本领,会被一条驴追得满天飞?妈的!等走出这座荒山,先去吃一顿驴肉火烧解解恨!”

  四脚蛇惊叫一声,被他甩得凌空飞起,随即“扑通”一声落了地,草丛之中之间尘光一闪,正是他法力微弱,支撑不住,身不由己的恢复了原形。扁扁的趴在地上喘了会儿气,他“嘎”的哀鸣了一声,然后提起精神运出气力,飞快的又溜回到了九嶷身边。爬树一样爬到了九嶷的肩膀上,他审时度势,可怜兮兮的小声问道:“九嶷九嶷,你生气了吗?”

  九嶷把最后一节猪尾巴尖填进嘴里,然后慢条斯理的把一条胳膊往小褂袖子里伸,伸到一半,他的动作忽然停了,含着一小块猪骨头,他自言自语一般低声嘀咕道:“你说,那驴为什么非要把狗崽子留下来?”

  四脚蛇一听他原来还惦记着皓月,登时气得想要咬他一口:“驴和狗是师兄弟嘛!驴看上狗了嘛!他们俩算是半个亲戚,一家人嘛!你当驴会啃了狗崽子吃肉吗?”

  九嶷一摇头:“不会,狗崽子那身肉太嫩,不像我这么有嚼头。”

  四脚蛇听闻此言,慌忙爬回了九嶷的肩头,又伸了黑爪子去捂九嶷的嘴:“别说别说,万一这附近还藏着什么马精骡子精呢!可别让它们听见了!”

  九嶷“呸”的一声,把口内的小猪骨头和口外的小黑爪子一起啐飞,然后站起身抖开裤子,抬脚穿了上一条裤腿,一边穿,他一边又自言自语道:“说老实话,那狗崽子的心地倒是不坏,模样也挺可爱,就是傻了一点,总想替天行道,结果这回可好,把自己搭进去了。阿四,你说他那么犟,万一他死活不肯和驴合作,再被驴先奸后杀再吃了,可怎么办?”

  四脚蛇翻了个白眼:“一锅狗肉而已,吃呗!”

  话音落下,他想了想,继续补充道:“那狗崽子油头粉面,一副兔崽子样,兴许一直是装正经,专门欺骗你这种又纯情又英俊的威武大汉。要不然,他怎么几次三番的追着咱们不放?难道天下没有其它妖精做坏事了?哼!九嶷,你这么纯洁天真,哪里知道狗崽子的恶毒?”

第三十三章

  九嶷的身量超出旁人,所以四脚蛇偷回来的衣裤虽然尺寸已经不小,然而上了他的身之后,还是被他的身架子撑得紧绷绷变了形。衣裤可以变形,破鞋却是顽固,只允许九嶷伸出左右两只大脚趾头,九嶷穿着破鞋走了几步,被那鞋束缚得不耐烦,于是索性踢开破鞋,打了赤脚。

  都迈开大步向前走了一里多地了,他才思索着张嘴回应了四脚蛇的话:“他欺骗我有什么用?我既不是妖,也无内丹。”

  所谓“内丹”者,乃是修道者以身体为鼎炉,以精气神为药物,经过修炼,在体内凝结成丹。凡是有所成就的妖物,体内皆有内丹,内丹凝聚了通身的法力,乃是极其重要珍贵的物件。有那得道的大妖,因为本领高强,所以会四处寻找内丹吞服,以便吸取他人法力化为己用。四脚蛇听了九嶷这话,知道他根本就没领会自己的意思,便又是急迫又是无奈,忍不住急促的叹了一口气:“唉,九嶷,你真傻。你这么讨人喜爱,谁不想把你骗走呢?”

  说完这话,他吐出长舌头,在九嶷的脸上舔了一下。然而九嶷如同一块顽石一般,听了四脚蛇的赞美,他既不羞愧也不感动,单是不耐烦的抬手把四脚蛇从肩膀上扯下来,也不分他的头尾,直接把他胡乱搡到了腋下夹住,四脚蛇猝不及防,被他夹得又哀鸣了一声。

  大踏步的冲向前方,他且行且道:“我得先弄明白这是什么地方,我感觉我当时也没有昏迷很久,白孝琨应该不至于把我送到十万八千里外吧!”

  九嶷光着脚丫子龙行虎步,一路大步流星的往前走,两条腿动得痛快,一颗心却是跳得拖泥带水很犹豫。依着理智,他颇想一走不回头,直接换个地方发财去,横竖他是以缺德为生,一只妖精的死活,跟他似乎是没有多大的关系,尤其那还是个对他死缠烂打、追着他要和他做对的妖精。可是……

  “我怎么能占一只狗崽子的便宜?”九嶷忽然自言自语道:“他在地洞里曾经为我求过情,那么我现在就也想想办法,救他一次吧!”

  此言一出,他腋下的四脚蛇听得清清楚楚,当场气得怪叫一声,两只前爪扒上九嶷的胸膛,四脚蛇为了泄愤,轻轻的挠了他好几爪子。

  九嶷不在乎,自顾自的越走越快,不久之后,他果然在夜色之中看到了一座黑黢黢的小村庄。这村子位于一座大山的山脚之下,九嶷所在的地势较高,居高临下的望过去,看那村庄不过是小小的一片房屋,连一星半点的灯火都没有。四脚蛇从他的领口中伸出了个大扁脑袋,凑到九嶷耳边嘁嘁喳喳的低语:“九嶷九嶷,我就是在这里给你偷了衣服和猪尾巴。这里面的人都在睡觉呢!”

  九嶷想了想,认为这村庄一是离妖精洞比较近,堪称危险;二是自己穿着村中某人的衣裤,一旦天亮自己露了形迹,必定要遭人怀疑,所以提起一口气加快速度,他脚步不停,继续向前走去。

  九嶷疾行一路,未等他走到筋疲力竭,天边已经微微透出了一线晨光。深秋时节,早晚最为寒冷,好在九嶷走惯了江湖,苦日子过得多了,已经有了点不畏寒暑的劲头。在土路上拦住了一位早起拾粪的枯瘦老头子,他不客气,横眉怒目的直接问道:“哎!那老头!我问你,这儿是什么地方?”

  老头子仰头看着他热气腾腾的大光脑袋,低头看看他沾着霜与土的大脚丫子,没看出他的来历:“你、你不冷啊?”

  九嶷把两道浓眉一竖:“少废话!我问你,这地方离北京城还有多远?!”

  老头子看出他不是善类,登时加了小心,背过一只手护住了身后的半筐大粪,他战战兢兢的答道:“想要进城,那还得走五六十里地呢。”

  九嶷侧身向着后方来路伸手一指,粗声大气的又问:“那边的大山,又是什么地方?”

  老头子瑟缩了一下:“哟,那地方可不能随便往里进。那一片林子是北京城里什么白大帅包下的,白天还有大兵在那林子里巡逻呢!”

  九嶷飞快的思索了一下,紧接着又问:“白大帅是什么时候把那林子包下来的?”

  老头子心算了片刻,末了惶恐的苦笑道:“那我可记不清楚,反正也说不准是哪天,那地方忽然就有了兵,也不许人轻易的往里进。算起来,也有两年多了。”

  九嶷点了点头,心中略略的有了数。眼看这老头子身材矮小,大概只有自己一半的分量,扒了他的衣服自己也套不上,偏偏背着的又是一筐大粪,自己抢过来也不能吃,故而他宽宏大量的一挥手,决定放过这位寒蝉一般的老人类,姑且不揩他的油水了。

  拾粪老者见了他的手势,如遇大赦一般,立刻背着粪筐靠着路边飞快溜走了。而九嶷双手叉腰站在路边,正在盘算着如何回到北京城去,不料迎面走来一串牵牵扯扯的孩子,其中领头的男孩子约有个十来岁,后头领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又领着个五六岁的小弟弟,三个孩子全都提前穿了崭新的棉裤棉袄,手里还提着印花纸包裹的点心。三个孩子边走边吵闹,满口里爹如何娘如何,看那意思,像是大哥哥带着弟弟妹妹要去亲戚家做客。猛的见了路上的九嶷,三个孩子吓了一跳,立刻全停了脚步。

  九嶷估量了一下那大男孩子的年龄与力气,估量完毕之后,他心里有了底。一言不发的走到三个孩子面前,他毫无预兆的猛然出手,急如闪电一般,在一瞬间夺过了三个孩子手中的点心包裹。

  然后他撒腿就跑,丢下了三个孩子愣怔怔的回头看他。及至孩子们反应过来了,开始又哭又喊的要追着他的背影大骂了,他已经迎着寒风跑了个无影无踪——他饭量大,一根猪尾巴不足以支撑他走进北京城,所以对待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崽子,他毫无愧疚的做了一次强盗。而在剧烈的颠簸之中,四脚蛇挣扎着从他领口中伸出了脑袋,大声问道:“九嶷,你要往哪里跑?”

  九嶷边跑边答:“我不是那头驴的对手,所以得去找救兵。解铃还须系铃人,我找白孝琨去!”

第三十四章

  四脚蛇一听这话,合着他是铁了心的要去把狗崽子救出来,登时气得哑然。不过和九嶷这种人是讲不出道理来的,所以他无可奈何,只得用一只爪子不住摩挲九嶷的胸膛,同时唠唠叨叨的劝他:“慢点跑,慢点跑,别累着。”

  说完这话,他往九嶷的腋下一缩,正想暖暖和和的闭上嘴,哪知忽听下方“嗤啦”一声响,而九嶷猛的收住脚步低头一瞧,随即开始叫苦:“妈的!裤裆扯开了!”

  四脚蛇听到这里,幸灾乐祸的冷笑一声:“哼!”

  北京城,白府正门前。

  白大帅,既然身负了“大帅”之名,又有着大帅的权力,自然也就不能缺少了大帅的气派与架子。大帅府的正门门楼巍峨,两扇黑漆大门顶天立地的开一半关一半。门外两旁分别有全副武装的卫兵一字排开,卫兵不是普通的丘八形象,而是统一的身高体壮,并且穿着与众不同的薄呢子军装,裤缝袖口还镶着金道子,阳光照耀下来,金道子闪闪烁烁,真能晃了行人的眼睛。不过大帅府的门前乃是个庄严的所在,平日并无许多行人经过,比如此时,能够欣赏卫兵之英姿的活物,就只有门前这一位吴秀斋先生。

  吴秀斋前日糊里糊涂的被卫兵请出了大帅府,而他的救命星兼指路灯兼靠山皓月却是凭空的消失不见,白大帅没露面,只出来个傲气十足的副官长,含糊其辞的说皓月斗法失败,如今暂时离不得大帅府,所以请闲杂人等不必久候,自行回家歇着去吧!

  吴秀斋拥有着小鸡崽子的身量和小鸡崽子的胆量,虽然也曾经当过一阵子挂名旅长,但是如今旅长已经名不存实亡,他恢复原形,就只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吴家二少爷,又怎敢当面去质问膀大腰圆仪表堂堂的副官长?小虫子似的站在副官长面前,他很不甘心的嗫嚅几声,表示自己想再见皓月一面,结果话音落下,副官长直接出手拎住他的后衣领,像拎个小猫小狗一样,轻轻巧巧的把他拎出了大帅府。及至双脚落了地,吴秀斋审时度势,乖乖的回家去了。

  回家之后见了姐姐,吴秀斋作为一名娇嫩的小弟弟,开始对着他姐姐撒娇撒痴撒泼,让他姐姐出马,立刻去大帅府把皓月要回来。然而他姐姐密斯吴乃是一名既富理智又有武力的青春少妇,听弟弟支使自己去大闹大帅府,她当即扬起一只白生生的嫩手,恶狠狠的抽上了她弟弟白生生的嫩脸:“小王八蛋!想让你姐姐我去送死呀?我死了,你好霸占我这房子院子是不是?好哇!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是我的亲弟弟,竟也这般歹毒,妈的老娘今天要活撕了你喂狗!”

  吴秀斋冷不丁的挨了个大嘴巴,又痛又气又怕,立时流出了泪水:“有话说话,怎么打人?我那活神仙让白大帅扣下了,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能不着急吗?再说,你不是也挺喜欢他?我着急,你不着急?”

  密斯吴一手叉腰,一手一摆,斜了眼睛眺望远方天空:“老娘已经过了罗曼蒂克的年龄,小白脸千千万,只要老娘有钱,满可以一天一换。皓月虽然迷人,但让我为了他去大帅府作死,那我也是绝对不会肯的!我不去,你也不许去!咱们吴家就你这一个带把儿的小子,你还没给吴家留下一男半女,敢去玩命,我就打折你的狗腿!”

  吴秀斋听了这话,登时双手捂脸一扭身,晃着小肩膀跑向了自住的厢房,同时头也不回的哭道:“姐你真是个无情无义的臭娘们儿!我还打算跟着活神仙学两手本事发发财呢,没有活神仙我可怎么活?”说到这里他停在厢房门前的台阶上,转过身抬手一指密斯吴的鼻尖:“好,你不去救皓月,我就留下来吃你的喝你的,让你养活我一辈子!”

  密斯吴听了这话,神情不改,直接弯腰抬腿除下脚上一只高跟鞋,扬手对着她弟弟的小脑袋滴溜溜一掷:“滚你的王八蛋!”

  高跟鞋“咚”的一声,正好击中了吴秀斋的额角。吴秀斋疼得叫了一声,抱着脑袋逃进了厢房。竖着耳朵静听院内动静,他一边等着他姐姐回屋,一边狂乱的思想对策——老家他是回不去也不想回了,一想起他那位胖太太,他就浑身肉紧;留在北京和姐姐过日子,姐姐这样凶悍,也是煎熬,思来想去的,还是和皓月在一起混日子最舒服。皓月一身的本领,不看别的,就看他那一身好穿好戴,就可知道他是个能弄钱的;除此之外,他那身本领不但能够换钱,而且能够护身。吴秀斋的身体和灵魂都很脆弱,所以在失去了督军姐夫之后,急需一位新靠山来给自己撑腰。

  密斯吴虽然是一位自由而又好色的摩登女性,但是并不色迷心窍,不肯为了皓月付出一丝一毫的代价,所以吴秀斋想了又想,末了决定自力更生,再去大帅府门前探探消息。

  吴秀斋未出门时,时常是满怀勇气,誓要在大帅府门前堵住白大帅,纵算不能立刻逼着他放出皓月,也要让他给自己一个说法;然而出门之后越是走得远,他那勇气越是消散得快,及至当真走到空空旷旷的大帅府门前,他时常是已经双股战战,不要说大喊大叫大闹,单是孤零零的站在门前,便已经快要活活吓死了他。所以这大帅府门前,他在几日之内是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来了之后也不说话,打一阵哆嗦便走。卫兵们看他举止有异,有心把他抓住盘问一番,然而每次在卫兵们把心动转化为行动之前,他都必会逃之夭夭,搞得卫兵们心里痒痒的,每隔个三四小时不见他来,便忍不住要伸长了脖子往远方道路上眺望。

  卫兵们心里痒痒的,吴秀斋永远保持着蓄势待发的状态,腔子里的一颗小心灵比他们更痒。比如今早他自作主张的打开了皓月的皮箱,从里面翻出一件叠得平平整整的薄呢子短大衣。穿上短大衣照了照镜子,因为他比皓月的身量更单薄秀气,所以短大衣到了他的身上,名不副实,并不算短。将配套的衣带拦腰一系,他穿上他姐姐新给他买的花皮鞋,上班一样,一路风风流流的又跑向了大帅府。

第三十五章

  到了大帅府门前,吴秀斋把两只冻红了的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惶惶然的仰头又去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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