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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伪装者同人)[伪装者]重生要从源头上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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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十的遗嘱,唐氏一分为二,国内的部分给了汪曼春,国外的给了邵庭。
邵庭坐在灵堂里,回忆起二十五年前两人初见时的场景。
北平的冬天很冷——其实也不太冷,只是他没钱,甚至买不起一件厚实点的棉袄。
唐十出现在一个风雪天里,他那时刚满二十,身姿挺拔,气度非凡。鬼使神差的,邵庭冲上去拦住唐十的路:“先生!”
年轻人站下帽子,含笑看着他,等他说出下面的话。
邵庭觉得自己昏了头,他大声喊道:“先生,我不认识你,但我对你一见钟情了!我爱你!你爱我吗?”
唐十摇头:“我不爱你。”
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在见你第一眼时爱上你。

  ☆、我想写的那个唐十

  这张非正文,想看的看两眼不想看的跳过就好。
  嗯,今天心情可好,就给楼春发了糖,顺手写了个唐十的小故事,结果大家都的关注点都在邵公子的苦恋上了……那就来解释一下吧。
  在我原先的设想里,是没有“邵庭”这个人的存在的,但是那天写文的时候脑洞开的有点歪,结果现在邵公子的存在感超强,含泪也得写完……
  究其原因,是我在写到汪曼春回国,见到唐十刚过而立却已生华发时,突然觉得他太过孤独。
  所以有了邵庭。可是当我把邵庭这个以唐十为先的人写出来之后才意识到,唐十还是很孤独。
  我说唐十无CP,不是因为他死情缘,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有情缘。邵庭对他一见钟情,但唐十对邵庭没有半分爱情,到死都没有。
  唐十不欠邵庭的,邵庭爱他,不代表他就必须报以同样的爱。
  唐十第一次见邵庭,就对他说,我不爱你。然而正如唐十不接受邵庭的爱,邵庭也不接受唐十的拒绝。
  前面说过,邵庭能留在唐十身边,是因为他非常有本事,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爱情,唐十也从未利用过邵庭的感情做任何事。
  我有时候想干脆就把这俩凑成一对算了,但是还是不行。
  因为唐十不爱邵庭。如果他们真的相爱,或者两人都无情,只是为了利益在一起,那都没关系。问题是唐十是无情之人,偏偏邵庭执念深重,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在一起,对不起邵庭的那份爱。
  邵庭也不屑于这种妥协,他要的是身心都属于他的唐十,所以他一直在追求,却从未请求。
  因为这种诡异的思路,所以唐十注孤生。
  唐十死后,邵庭其实是在回忆唐十一开始就存在的拒绝。
  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是在初见时爱上你。
  我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是我爱上的那个人,尽管不爱我,却到死都尊重着我的爱情。
  其实是蠢作者的爱情观很诡异啦,如果各位读者因为邵庭的事不开心,请尽情的控诉作者吧,打负分也没关系哦~~~
  最后,如果各位坚持看到这里,来来来作者发个糖。
  这是一篇重生文啊!重生!本来就很不科学好吗!
  唐十确实到死都是单身狗,可是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里,这辈子不行还有下辈子啊!
  少年郎要相信爱情啊!说不定下辈子唐十摇身一变成了爱情值点满的尔康呢!(大误)

  ☆、第十一章

  关于考大学和就读什么专业的问题,唐十维持了他在学术上一贯的不靠谱风格:“读兽医专业也没问题,我名下有牧场。”
  最终还是邵庭给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学经济吧,现学现用哟。”
  汪曼春又咨询了一下明楼,他也表示学经济比较好。
  于是汪曼春就报了经济系,在考大学这件事上,她和汪芙蕖难得的没产生什么冲突,汪芙蕖只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就叹气道:“想考就考吧,你也大了,能自己做决定了。”说完转身回了房间。
  那苍凉的背影哟,差点勾出了汪曼春为数不多的恻隐之心。
  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汪曼春推掉了一部分工作,变得比以前清闲的多。因为这份清闲,她在准备之余还有闲心思考一下自己和明楼的感情。这么边学边想,等她去了南京考完招生考试回来,也就差不多想通了。
  汪曼春给了来接自己的明楼一个拥抱,说,师哥,我答应你了。
  她想明白了,她还是爱明楼,这就够了。曾经的痛苦与利用已经是昨日之事,她还想为自己的爱情再努力一次。
  她是汪曼春,那个一旦爱上了就会全力以赴的汪曼春,这一点重生多少次都不会变。
  明楼压抑着嘴角的笑容,他早已不是小孩子,不能表现的太过兴奋……嗯,只是不能表现出来。
  “阿诚,”明楼语气欢快的说,“去南京路。”他转头凑近汪曼春,像是要把她的身影深深刻在自己眼睛里,“你喜欢吃那里一家蛋糕店的蛋糕,是不是?”
  汪曼春难得的有点羞涩的低头不说话,淡淡的红晕爬上她的面颊。
  明楼愉悦的低笑起来。
  他喜欢的小姑娘,就像个刺猬,平时聪慧又坚强,却会在亲近的人面前露出柔软的肚腹。
  开车的明诚:甜蜜一下够了啊,求别一路都虐狗。
  汪曼春拎着蛋糕回家时,走路都是飘的,她满心甜蜜的给唐十打了个电话:“我们在一起了。”
  唐十秒懂,并感慨道:“你终于把他追到手了?”
  “是师哥主动告的白。”汪曼春笑道。
  “听起来不错,”唐十说,“明汪两家的事你也知道,既然你决定和明楼在一起,想必是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我……想了很久,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他。”
  唐十照例和邵庭在一起,邵庭也插了一句过来:“小春儿哟,那个明家的臭小子要是敢对不起你,就跟哥哥说,看我不冲去国内打断他的腿,哼。”
  汪曼春心说你和唐十还真是挺配,一个两个都扬言要打断别人腿,她压低声音悄悄问邵庭:“你把唐十追到手了吗?”
  邵庭尖叫了一声,怨念的说:“讨厌!”怒气冲冲的挂了电话。
  汪曼春:确定你心塞了,我就舒坦了。
  从汪曼春接受了明楼的表白到她去上学的这段时间里,她和明楼开始了甜甜蜜蜜的虐狗行为。而鉴于他们的恋情是瞒着明镜和汪芙蕖的地下行动,所以实质上围观他们恋爱的只有明诚一个人。
  明诚:这恋爱的酸腐气。
  正所谓人生喜事精神爽,明楼自从开始谈恋爱,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潜伏工作都更进一步,职位往上升了一级,打入了上海市政府内部。
  “阿诚啊,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明楼意味深长的说,“我和曼春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可以去和女朋友约会嘛。”
  明诚:嫌弃我是电灯泡就直说!装什么!!摔!!!
  被重色轻兄弟始乱终弃的明诚深深的愤怒了。
  临近开学,汪曼春又踏上了前往南京的火车。明楼在火车站送行,为她把落到脸侧的头发别到耳后。
  “似乎从我见到你起,你就总是这样忙碌,上军校,做生意,考大学……”
  “你觉得不好吗?”汪曼春问。
  “不,你很好,”明楼笑着说,“这样就很好。我只是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而感伤。”
  汪曼春亲了一下明楼的侧脸,小声说道:“那就不说再见。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好。”明楼点头。
  国立中央大学在国内,是一块金字招牌,放到全亚洲乃至全世界,也是有些名气的。汪曼春到学校报道时,见到络绎不绝的学生,只觉的到处都是蓬勃的生机。
  “虽然只是上个大学,真正身处此地,竟有脱胎换骨之感。”汪曼春自言自语。
  果然学校才是年轻人的天堂,连她这个伪少女都不能避免。
  有上过军校的经历,汪曼春第二次的报到很快就完成了,毕竟比起军校繁琐的流程和身份审查,中央大学可是简单多了。
  汪曼春进入寝室打量了一下,房间不小,却只有两张床,想必是女生比较少的缘故。房间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她把自己的行李往桌子上一扔,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房间。
  当文学系新生程婉推开宿舍门时,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马甲西装长裤的身影正以一种非常有难度的姿态踩在凳子上,换灯泡。
  汪曼春从凳子上跳下来,朝上一指:“灯泡坏了,我换一个。新室友?”
  “啊,是,”程婉伸出手,“你好,我是文学系的程婉。”
  “汪曼春,经济系。”汪曼春和程婉握了一下手。她穿了一身男装,看上去英姿飒爽,动作间又带着一股一般女孩子没有的利落劲儿,显得别样帅气,惹得程婉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汪曼春:……咋了这是,我干了什么,她脸都红成柿子了。
  等脸上的热度退下去,程婉才发现自己的新室友看上去……虽然个头不低,但是,嗯,年纪比较小。
  “曼春,你多大了?”
  “嗯?”汪曼春笑,“过了年就十六了。”
  “十五岁就考上大学?好厉害!”程婉自己是高中时的优秀学生,毕业被保送进的中央大学,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很厉害。但一听到汪曼春的年龄,就觉得自己被比成了渣渣……
  “也不能这么说,”汪曼春觉得自己不算是非常聪明的人,便解释道,“我之前没上过正经的学校。家里条件比较好,一直有人教导,我知识倒是学了不少,但是人际交往方面就一塌糊涂了,以后还要你多包容。”这是大实话,汪曼春两辈子都不太会与人交流,如今还好,上辈子那简直就是一句话就能拉满半个七十六号的仇恨。
  “那也很厉害呀。”程。软妹子。婉用细细的嗓音柔声说道,“经济系是出了名的不好考。”
  汪曼春:为什么她又脸红了?
  这个疑问,汪曼春在过几天和邵庭通话时问了出来。
  “你怎么不问明楼呢?”邵庭问。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师哥听到这个问题可能会不开心。”
  邵庭“呵呵呵”的笑了:“小春儿啊,你都没发现你平时说话语气和唐爷很像吗?”
  “所以呢?”她这辈子早几年都和唐十在一起,说话做事风格和唐十相似也很正常,有什么不对的?
  “没什么。”邵庭在诡异的笑声中挂断了电话。
  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唐爷啊,那可是自带男神气场的男人哟。
  邵庭在心里为远在上海的明楼点了一排蜡烛。                        
作者有话要说:  注:汪曼春在火车站说的话: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这句话改自老妖唱的《我的楼兰新娘》,非蠢作者原创,原句是:你说不道再见不算离别,再遥远你也听得见我的思念。
另:我一直觉得汪曼春男装时帅爆了,她要是去泡妹子可比泡师哥容易多了。
蠢作者也要为明楼点一排蜡~~~

  ☆、第十二章

  作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的政治势力之错综复杂难以想象,连汪曼春的叔父汪芙蕖也插不进手来。
  “什么政治活动都别参与,专心做生意,认真读书!”这是唐十的告诫。
  虽然唐十这么说了,但该知道的东西还是要知道,汪曼春好不容易熟悉了上海那边的人,这会儿又得从头开始,跟着南京的莫先生一起认人。
  莫先生的脾气好,给汪曼春讲东西的时候也是轻声细语,简直把邵庭甩出十万八千里。与在上海时不同的是,上海的经济圈更纯粹一点——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南京这边,莫先生一边给她介绍合作伙伴,一边叮嘱她哪些人是纯粹的生意人,哪些是国字打头,哪些又是中。共的人,又或者有外国人的支持。
  “真乱啊。”汪曼春感慨。
  莫先生喝口茶笑道:“这才只是刚刚开始,再过两年你再看。”
  不管外面怎么乱,学校里总是安全的。国立中央大学作为国内最好的高校,汇聚了全国各个领域最顶尖的人才,汪曼春除了学习经济学知识,有时也去其他专业蹭课听。这时候就显出当年唐十几乎是全方位教授的效果了——大部分专业的课程她都能听懂,而且学的很快,因为曾经专门学过语言,许多国外的原版书她也能毫不费力的读下来。
  在外人眼中套上了学霸光环的汪曼春心里清楚,她实际上并不算聪明,也没有唐十那样学一门精一门的才能,只是因为学得比其他人更早更全面,才显得更优秀。
  汪曼春推了一下眼镜,继续写一周后要上交的市场分析。
  “曼春?”程婉和同学一起经过,见汪曼春还在教室,便问道,“你怎么带眼镜了?都这么晚了还在学习?”
  “最近似乎有点近视,我就去配了一副,”汪曼春晃了晃手里的资料笑道,“老师布置的作业,时间有点紧张,我这几天都在赶。天色不早了,你快回寝室吧,注意安全。”其实也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她周末都要去一趟唐氏南京的分公司打理生意,所以显得格外忙碌。
  “那你加油,”程婉点头道,“你也早点回来。”
  与汪曼春道别后,程婉和同班同学邱静仪往宿舍走去。邱静怡回头一望,笑问道:“那就是你的室友?”
  “是呀,”程婉和邱静仪是高中同学,相识多年,没多想便答道,“她叫汪曼春,上海来的,年纪很小,不过学习很好,还挺会照顾人呢。”
  “汪曼春?上海人?”邱静仪是中。共地下党员,不过这种事当然不能对还没有党派信仰的程婉说,不过“汪曼春”这个名字,却在几个月前从上海眼镜蛇小组发来的转变名单中出现过。她想了想问道:“她是学经济的吗?”
  程婉点头:“曼春说她家是做生意的。”
  转眼汪曼春在南京已经呆了三个多月,自她与明楼确定关系,每每想起他,她总是不自觉的勾起嘴角,心底泛上甜蜜。尽管知道这份爱情注定坎坷,汪曼春还是将全身心都投入进去。而身在上海的明楼,光是书信就写了一沓,更别提还隔三差五打个电话去南京。
  “师哥,你这么打电话,不要钱吗?”汪曼春有一次问他。
  明楼语气温柔的答道:“别担心,我用单位的电话打的,不要钱。”
  #假公济私的明先生#
  明楼下班后回到明家,刚把大衣脱下来挂好就看到除了自己的所有人都在,阿诚站在大姐明镜身后悄悄给自己使眼色,做出“被发现了”的口型。
  被发现了?什么被发现了?明楼先是一愣,随后飞快地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思考有什么事能让大姐严阵以待。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明镜就笑着拍了拍沙发说道:“明楼,来,大姐有事要问你。”
  明楼在外时是长袖善舞的明先生,对上自家大姐就总是底气不足,他淡淡的笑了一下,坐下来:“大姐,您找我有事?”
  明镜小幅度的点了一下头:“也是我没上心,这两天明台提起来才注意到,你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大姐,我……”
  明楼刚想着怎么糊弄过去,明台在旁边就嚷道:“大哥我都看出来了!你这段时间吃饭的时候都能傻笑出来,你还偷偷买了一条项链不知道送谁了,你床头柜里有个拿红盒子装着的新手表!你肯定是有女朋友了!”
  明诚默默地捂脸。
  明楼眼前一黑,熊孩子就会坑哥!瞎说什么大实话!
  见大姐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明楼脸色一变做出一副怀念的样子:“她是国立中央大学的学生,现在还在上课……”
  明家虽然和唐氏合作,但明镜自重新签订协议之后,对汪曼春是能不见就不见,连她的消息也不想听,加上时局愈发紧张,汪芙蕖对汪曼春的消息守的越来越死,是以汪曼春都上了三个月大学了,明镜还以为她还在上海……
  “她是南京人?”明镜问。
  “算是吧。”老家是南京。
  “你们怎么认识的?”
  “在火车站,阿诚也在。对吧阿诚?”不是偶遇,他专门去接的。
  “哦,对,火车站遇到的,中央大学的学生。”明诚愣了一下,点头。
  “什么时候确定关系的?”
  “七月里,她在南京,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了。”不过一直都在通电话。
  “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她……”
  在明楼的描述中,他遇见了一个温柔善良,乐观积极的少女。两人一见如故,他们的许多见解也非常一致,见了几次之后就产生了好感。
  “可惜她去上学了,不然也可以让大姐您见见。”明楼笑着说。
  明镜摇头:“还是学业重要,只要她是个好姑娘,我就放心了。”
  明诚看着两人一片和乐融融,想到身在南京的“好姑娘”汪曼春,又想想明镜如果见到汪曼春和明楼在一起……
  画面太美不敢想。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回来了,前几天出了点事,抱歉抱歉,请见谅。

  ☆、第十三章

  时间过得很快,第一学期结束后,汪曼春换上厚厚的毛皮大衣,坐火车回上海过年。和她一起去上海的,是一个穿的有些单薄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是南京汪家的旁支,十二岁,父母都过世了,不知怎么被汪芙蕖注意到了,要收养她。
  汪芙蕖怎么想的汪曼春也清楚,无非是做给她看:你不听我的,我就重新培养一个继承人,汪家的财产再没有你的份。
  汪曼春活了两辈子,就从没把汪芙蕖的那些钱放在心上过,对他的决定也没什么异议,正好她要回上海,就顺便把这小姑娘带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汪曼春问道。
  小姑娘把围巾往下拉了一点,露出下半张脸答道:“陈觉。”
  汪曼春皱眉:“不姓汪?”
  “随母姓。”
  “等你到了上海,叔父大概会给你改姓。”
  “嗯。”陈觉看上去并不在意,很快就靠在车厢上闭目养神了。
  陈觉话很少,难得开口说的还大多都是“嗯”、“啊”、“哦”这种没有实际意义的词,汪曼春见她实在是不愿意和人交流,也就不再主动和她说话,两人维持着静默一直到了下火车的那一天。
  总感觉不像是个会听话的孩子……汪曼春想,她的直觉还是比较准的,觉得如果汪芙蕖把眼前的小姑娘当成上辈子的自己来培养,八成又是“一桩赔本生意”。
  出了火车站,早有汪芙蕖的司机等在外面,殷勤的跑来帮忙提箱子,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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