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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盗墓笔记同人)[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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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你……”吴邪欲言又止。对面是只鸟,能说什么?张起灵从这里走过时,它没出来吗?不一会儿,吴邪忽然意识到,妈的他什么时候看到张起灵的脚印了?但不可能啊,他前进的方向跟张起灵一致……等一等,毕竟太黑太宽阔,路上走岔了也是理所当然。吴邪现在顾不上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遇到张起灵,当务之急是处理这只鸟。
  鸟依然站在骨骸堆里,静静的,尾羽泛着神秘的微光。吴邪注意到它好像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而且脖子上挂着的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玄鸟的脖子上挂了什么呢?
  是一个椭圆形的青铜器,半个手掌大小,已经生锈了,依稀可见外面雕刻着人脸。这人脸,纵目大耳,双眼斜长,耳廓内有花纹,吴邪看不清,本能认为是粗犷的卷云纹。
  吴邪不是神人,说是卷云纹就是卷云纹?不,他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今年三月,报纸刊登了D。C。葛维汉率领华西大学博物馆科学发掘队从四川广汉月亮湾挖出的文物。
  D。C。葛维汉是哪个?他全名大卫·格拉汉姆,是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后来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述职,取中文名葛维汉。其实,他不止是神职人员,更是一名考古学家,美国史密斯索尼学院委任他为搜集员,从中国搜集各种标本送回学院。
  关于月亮湾遗址,这事儿不是今年才出,一九二九年春天,有个叫燕道诚的农民从自家挖了许多古董出来。都是些什么古董?璧、璋、圭、圈、钏、珠、斧、刀及玉石器半成品共四百余件,除了拿去试卖的,其他的全藏猪圈里了。
  燕道诚很聪明,他相信财不露白的古话,所以月亮湾有文物这件事捂了至少快两年才传到葛维汉的耳朵里。起初,是一些古董商人循迹而去,后来随着各种渠道及信息的不断打通、流传,又因为燕道诚禁不起利益诱惑,才将这事说了出来。燕道诚泄密后,这些国宝很快经由古董商之手转卖外国人,再由外国人转移至国外,流落异乡。同时英国传教士董宜笃对这件事起了兴趣,联系葛维汉,组织了一支考古队对月亮湾进行了初步挖掘。
  吴邪记得自己看到这篇新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葛维汉和董宜笃,他们都是外国人啊。”好在被考古队挖掘出来的文物最后全送到了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
  现在,那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分明与月亮湾遗址的文物风格一致,古商朝的青铜器不是这种风格,如果吴邪连这都搞错的话,吴一穷估计立刻吐血身亡。
  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自己吃了亏。“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呢?”忍了许久,他还是憋出一句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传说中诞下契的玄鸟是商朝图腾,可为什么这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却不属于商朝?四川,殷商,吴邪想起当时与商朝并驾齐驱的文明还有一个……
  “你该不会生了契后又弄了个私生子吧?”吴邪望着玄鸟,以开玩笑的口吻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玄鸟生私生子,自然是吴邪讲的笑话,都说这文明当时与商朝并行,哪怕是战争,两者间有所交流实属正常。
  由于玄鸟迟迟未有动作,吴邪的紧张微微得到缓解,他举高火折子,望着青铜器,不禁猜想起它的前尘过往,是否有着一段什么历史?
  “呼!呼!”玄鸟忽然飞起来,拍打着它的翅膀。
  吴邪被吓了一跳,敢情这鸟还懂得奇袭?不过它只是飞上天,这里内空很高,至少那鸟腾空后没撞到脑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邪想。
  漆黑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又传来另一种异响。“哗啦,哗啦。”好像有谁拖着沉重的铁链朝吴邪走来。吴邪拔出手/枪,勃朗宁的M1911A1自动手/枪,美军制式装备,来自当年留洋时认识的一位美国军人。
  手/枪,杀人管用,拿来对付地下的东西,百人团的各位可谓相当不屑。比如这次张起灵下斗就只带了倒斗工具及一把黑金古刀,吴邪喝过洋墨水,偏信枪在下面也有用武之地,黑眼镜让他带把防身用的匕首,他以减负为由推辞了。
  “团座,手/枪不是冲/锋/枪,不是掷弹筒,更不是迫击炮,我希望你到时候别后悔。”黑眼镜笑眯眯地说。
  吴邪有后悔的时候吗?那是当然了。比如现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亘古时光中走出的不止是玄鸟,还有一个身着青铜盔甲的东西。
  倒不完全是青铜,借助闪烁的火光,吴邪看到对面的人影头戴爬满苔藓的青铜胄,衣服和皮甲早就烂了,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下身系了条宽一指的青铜腰带,与青铜胄一样被保存下来。不过,这些都不能使之震惊,最让吴邪震惊的是对方脸上和玄鸟脖子上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精致、古老,而又神秘的面具。
  “日,白煞!”吴邪吸了口气,心道自己行了“大运”。支撑这副铠甲的其实是一个浑身长满白毛的人形生物,那毛之长,令吴邪想起了西藏狮子犬。可狮子犬多可爱,这东西多恐怖,谁会让对面的玩意做宠物?吴邪举枪的手颤抖着,他居然在没有张起灵为伴的情况下遇见了粽子,还是头一次见粽子,一只几千年前的粽子。
  “为什么三叔第一次见粽子,粽子只有几十年历史,二叔第一次也不过百年,我一出手便是数千年呢?”吴邪苦笑着自嘲,往后退去。
  “哗啦……哗啦……”声音越来越近。
  吴邪不禁往天空瞥了一眼,好似期望玄鸟下来将他叼走,然而玄鸟不会回应他的期望,他怎么就肯定玄鸟一定不吃荤呢?
  半秒钟后,吴邪转身,拔腿便跑。这一跑,那个白色的长毛粽子也跟着跑起来,速度几乎是他的两倍。吴邪急了,听着身后步步紧逼的声音,侧过身体放了一枪,然后继续跑。但是他终究跑不过粽子,子弹有限,慌乱中连放数枪后,粽子抓住他的肩膀,一阵剧痛传来,手/枪落地,纵使已经拿出新子弹也是白搭。
  “完了。”吴邪想,“竟然这么轻易的做了粽子的盘中餐?早知道的话,在张起灵面前逞什么威风啊。”
  吴邪这位世家子弟,目前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吴三省本意将他送来磨练,料想以吴家现在的地位,张起灵一开始应该不敢让自己的侄子参与什么危险行动。可经不起吴邪自己作死,吵着闹着要跟张起灵下斗,还不听老人言,自然吃亏在眼前。
  “张起灵……”危急关头,吴邪怀念起这位众人口中牛逼哄哄的副团座,张家的年轻族长,再怎么不喜欢,至少是个人类,跟人类作伴总比被粽子打要好,张起灵肯定不会打他啊!
  张起灵,张起灵!
  “真是的,老子不能这么死掉!”吴邪心底呼唤两遍张起灵后,忽然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觉悟,就在被白毛粽子抓住肩膀,指甲陷入皮肉大力拉近的一瞬间,他扭头对上那副冰冷的青铜面具,没受伤的手抓起张家族长印章在其上面狠狠盖了个戳儿。
  “不是说辟邪吗,我看有没有效果!否则老子做鬼也要找张起灵算账!”吴邪大叫到。
  给粽子盖张起灵的戳儿,不知张起灵知道后,万年不变的脸上会不会露出嘲笑的表情。事实证明,吴邪病急乱投医,世上哪有这种降服粽子的方法,张副团座都是直接几刀戳死粽子,而不是盖戳儿。
  吴邪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的肩膀异常疼痛,鲜血染红了军服,一大片的,煞是骇人。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好像比起被粽子杀掉,更郁闷的是被张起灵看不起,竟然连反抗都做不到,丢了老吴家的脸面。
  “爷爷,您就当白养我这个不肖子孙了。”生死一刻,吴邪抛开了父亲和叔叔,奶奶跟母亲,唯独对他的爷爷吴老狗,号称“长沙狗王”的一代盗墓风流人物心怀愧疚。都说虎父无犬子,虽然隔了代,可他也不能太孬!
  憋着一口气,吴邪继续痛得龇牙咧嘴,不一会儿,他没好气的嚷道:“咱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或许你几千年前死于非命,被人强迫殉葬,可干我什么事,要杀就杀,来个痛快!”
  白毛粽子抬起另一只手,按住吴邪另一边的肩膀,吴邪双眉拧起,还在想对方下一步要做什么,突然浑身剧痛,原来那狗/日/的竟是要将他活生生撕裂开来。
  “啊,这死法,真痛苦。”吴邪的额头顿时沁满冷汗。不是说临死之前会看到过往画面,这粽子是连回首过去的机会也不给他,被撕开就马上死亡了。
  “唉……”吴邪想,他来不及留下遗言,估计这声“唉”便是他留在人间最后的话语。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吴邪命数已尽,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他还认为自己是武林高手,奈何“英雄”末路,在粽子面前连个屁都未放就要挂掉了。有那么一刻,他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那就是万一能出去,他一定加倍练习武艺,坐实武林高手的名分。其实吧,他真的有些拳脚功夫,但第一次下斗没经验,竟然毫无招架之力,说起来太丢人。
  吴邪闭起眼睛,因为双肩麻木,剧痛悄然淡去,而随着剧痛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生命。
  要死了……
  “嗙!”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砸在吴邪眼前的粽子脑袋上,吴邪由于冲击力,不幸给弹了出去。这一弹出去,粽子奇长的指甲在他的肩膀留下几道沟壑,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不过现在的吴邪感觉不到疼痛,火折子滚到一边闪烁几下,居然没有熄灭。吴邪侧身趴在地面,瞪大了眼睛望向前方,前方黑影幢幢,那在白粽子身上扑扇着翅膀的生物不正是玄鸟吗?刚才飞走的那只?
  “哎呀,摔死你胖爷爷我了!”
  吴邪忽然听到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
  “妈的落下来正砸到只鸟,鸟完了又是长毛白猴子,爷的屁股哟,快摔成八瓣了!幸好有两个垫背的。”
  物理学上重力加速度,玄鸟从高处坠落,摔得无法动弹,被它压到的粽子更无法动弹,而它们身上还有一个胖硕的人影,要是粽子还活着,估计已经五脏俱裂。
  “什么,什么玩意呀!还带金属的。”人影扒拉着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
  玄鸟抽搐着,爪子一蹬一蹬,翅膀盖住白粽子,眼珠往外凸,仿佛不相信头顶会凭空变出个人,把自己给砸下来。
  吴邪瞄了眼青铜器,然后死盯着人影,嘴里嘀咕道:“我的屁股才是八瓣好么!”他已经认出来了,在粽子及玄鸟身上大吼大叫的人是云彩山的大王,那个提供了结婚所需的死胖子。这家伙怎么从天而降?他跟张起灵是瞌睡枕头,张起灵瞌睡了他就递枕头,结果害苦自己。
  想到这,吴邪气不打一处来,结果太生气,肩膀突然感到刺骨的疼痛。这下,他想死的心都有了,生不如死的滋味还不如刚才被撕裂,谁知道粽子的指甲里藏有什么尸毒,肩膀要是一直麻木就好了。
  吴邪忍不住“嘶”了一声,不远处的胖大王听到人声,这才借助微弱的火光瞅向吴邪的方向。
  “唉,这不是团座吗?咱俩好缘分!地上凉,您趴地上干嘛?莫不是倾倒于本大王英武的身姿,腿软了?”
  灰头土脸的坐在粽子跟鸟身上有什么英武的身姿,吴邪已经不想埋汰他,闭着眼睛,嘴唇哆嗦,大口喘起粗气。
  胖大王见吴邪反应不对,一溜烟从玄鸟身上滑下来,冷不丁被脚下的东西绊了个大马趴。脚下是什么呢?是一根成年男性手腕般粗细的玄铁链,因为颜色与周围环境一致,几乎看不出这里还有根链子。
  “啥玩意!”胖大王怒吼道。
  吴邪勉强睁开眼睛,顺着胖大王的眼神看到这根玄铁链,铁链一直延伸至白粽子身下,约莫刚才由白粽子身上传来的“哗啦”声便是这铁链摩擦地面发出来的吧。
  胖大王几下抓起铁链,放在手中仔细审视,末了,大声道:“他娘的我国考古发现的最早的铁器属于春秋时代,这殷商的穴里出了铁链算哪门子玩意?”
  吴邪“哼”了声,不知是冷哼还是疼的,反正这山大王知道本国铁器最早出土于春秋时期的墓葬已经很了不起,他居然还知道这里是殷商时期的洞穴,不得了,小看他了。
  至于那粽子脚上的玄铁,估计是陨铁吧,就是从天空落下的铁。公元前一千四百多年,赫梯、希腊、埃及等国的铁器基本都由陨铁加工而成,古埃及人把陨铁称为“天石”,十分之形象。中国嘛,倒斗的手艺人其实比考古队更早发现铁器,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交界处,中国出现了最早的人工冶铁。
  胖大王研究了一会玄铁链,完全把吴邪抛到脑后,吴邪气得要死,又没力气喊那死胖子。“甭管是什么,只要是古董就值钱。”胖大王使劲拽着铁链,似是要将它拽出带走。
  吴邪想,说到底他竟是死于胖大王之手,这家伙难道看不到自己双肩上的骇人伤口吗?可恶!做鬼也不放过他!还想娶媳妇,以后一直缠着他,让他终身找不到女人!
  吴邪这誓言毒了,可惜胖大王不知道,要是知道,估计马上扔了铁链扑过来弄死吴邪,再使些歪门邪道将魂魄镇住。好吧,胖大王哪有这么歹毒,他弄死吴邪还不遭张起灵报复,除了冰山,还有个什么大帅公子。
  吴邪声如蚊呐,哼哼半天,硬是没法转移胖大王的注意力。胖大王不知吴邪身受重伤,一时嗜财如命,居然真以为鸟下面压的是猴子,没去管那白粽子,只拼命拽玄铁链。
  完了,吴邪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了,人生须臾,他在胖大王眼里当然比不过数千年的铁链。接着,他看到胖大王对面的白粽子动了动,便更加绝望了。
  黄泉路上,有人相伴。只是这次死就死了吧,别刚有一丝希望,最后又坠入地狱。
  “咯……咯……咯……”安静的环境里传来令人背脊发凉的异声。
  胖大王抬起头,手还拽着铁链,“谁!”
  “谁你家奶奶!等死吧。”吴邪拼尽全身力气翻了个白眼,腹谤道。他想,这一定是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白眼,所以一定要翻得帅气,翻得具有威慑力。
  他这白眼,胖大王终是没看到,但被另一个人看到了。见他翻了白眼,另一个人以为他要死了,马上动作迅速地跑过来,托起他的脑袋,往他嘴里按进一颗辛辣刺鼻的药丸。
  “咳咳……”吴邪微弱的咳嗽着,泪眼婆娑中瞧见一张熟悉的俊脸,还有万年不变的平淡表情。不过这次,对方平淡中稍显焦急,这在吴邪看来等于判了死刑,他都急了,那自己岂不是必死无疑?
  “你会没事的,皮肉伤。”张起灵眉头微皱,低低地对吴邪说。
  吴邪身体一抖,张起灵忙抱住他,这悬在天上的心放下了,意识便开始模糊,但在昏过去之前,吴邪使劲动了动嘴唇,张起灵知道他要说话,就低了头凑到他嘴边。
  “老子……老子被粽子打了……”多么明显的事实,不用说明啊团座大人。
  张起灵的眉毛拧得更紧,不明白吴邪为什么会冒出这句话。
  “你……你不给……不给老子报仇……”
  张起灵疑惑的瞄着吴邪,不报仇?不杀了那粽子?
  “老子就跟你离婚。”吴邪头一歪,晕了。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张起灵二度受到离婚威胁,背对粽子,脸部表情相当微妙。
  “咯……咯……咯……”那声音又出来了。
  胖大王扔掉玄铁链站起来,四处观望,见了张起灵,中气十足地道:“我说张副团座,要不要这么吓唬我,你牙疼?”
  张起灵轻轻将吴邪放到地面,扭过头,眼神跃过胖大王的肩膀,落到动作已经十分剧烈的白粽子身上。
  不知这胖大王是不是耳朵有问题,怎么就分不清声音传来的方向呢?
  见张起灵瞄向自己背后,胖大王也转过头,这不看不打紧,一看要人命。胖大王“哇哇”叫了两声,从背后摸出把斧头,手柄不太长,挺袖珍,就两个巴掌大小,斧身红黄相间,雕刻着精美的八卦,黄的似是黄金,体积小但很有点重。
  张起灵定眼瞧了瞧斧头,若有所思。此刻要是换做吴邪,一定会诅咒这胖子,怎么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这斧头也没截断他的身体。胖大王是个奇人,一定!说起来,玄鸟十分倒霉,胖大王体重已近两百,还要加上这把小斧头,难怪半天没有缓过气。
  “哪来的长毛野猴子!吃你爷爷三板斧!”胖大王在粽子面前煞有其事地挥舞着斧头。
  张起灵起身走来,白粽子抓住玄鸟撕成两半,羽毛飞舞,玄鸟的血浸红了白色的毛发。
  “八卦宣花斧。”张起灵淡淡地说。
  胖大王有点紧张,死死盯着对面的白粽子,那白粽子吃了活血,原本干涸成洞的眼睛竟然泛起红光,面目狰狞就像来自古国的夜叉。
  “张,张副团座,这是哪国的猴子,长这样,小时候被猪亲过吧。”胖大王往后退了几步。
  “粽子,不是猴子。”张起灵难得解释。
  “粽子?什么馅儿?端午了?”胖大王将斧头稍稍举高,护住自己的心脏。
  “你退后,看着团座。”张起灵抽出黑金古刀,霎时间,一阵寒气迎面扑来。
  胖大王咂咂嘴,看了看黑金古刀,又瞅了瞅自己的小斧头,不服气地道:“哟,您这刀不一般,是祖传的吧?与干将莫邪比,哪个更好?别看我这斧头不大,也是跟程咬金的八卦宣花斧一个炉子出来的真货!”
  张起灵哪能不识货,他早就看出来了。张家曾有人从某处唐墓中得知程咬金的八卦宣花斧分雄雌。程咬金的是雄斧,斧面大,手柄长;胖大王的八卦宣花斧是雌斧,斧面小,手柄短。不过,即使把程咬金的斧头给胖大王,他亦使得开,因为他力气大嘛。
  《说唐》第二十一回:“俊达闻言,就叫家丁取出一柄八卦宣花斧,重六十四斤,拿到面前。咬金接斧在手,就要舞弄,俊达道:‘待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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