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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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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掩身山树

七王爷越说越来劲,又指着山口下头的队伍道:“这群人打扮成这样出去,可以了!地方上的兵丁穿着草鞋披着破布条儿就送给朝廷呢!栋勋有一次气得笑说你们空麻袋背米哪?光着送过来,我们装备完了,腰包里给装满饷银,再还你们?——你知道的吧,地方上征的兵,打完了,规矩还回地方去——人家回说你还,也不是都还,哪怕死了的,你敢把死人抬回来呢?杀口猪还落一腔肉,大活人给你,没了就没了,活着回来的落点衣银怎么了?”云舟听了七王爷的话,叹息不语,就不提上次皇上检阅时那些将士的衣着了。
    那一次,为了皇上检阅有面子,大内的武衣库快都要给出空了。若要都比照着来,管库的要上吊了。出征衣物原讲究实用,不可能那样鲜明。但差得太多,也未免叫人生出不平之意。
    七王爷在旁道:“你放心,他们得胜回来时,自有更好的衣服叫他们穿了从正门进城。”
    云舟漫应一声,再看下头,仍不见云剑,但见些车辆麻包,便问:“怎么不见云剑兄?是辎重队么。”
    七王爷看着,也觉奇怪:“云剑兄没到,怎么辎重队就过来了?”
    一般来说,军队在京都这儿这儿进出,逢有人看时,统帅总在最前面,旁边紧紧围绕着亲兵队伍,都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甭说打了,光看着就舒服的。瞧他们高高儿挑着军旗、锃锃亮挎着军号、甸甸沉扛着军鼓,跟唱戏的角儿亮相似的,挑帘子就能给个碰头彩!
    统帅与亲兵往后,是最精锐的部队。有些是骑师、有些是步兵,因队而异,总之战斗力最强的那个部队,紧随其后,那股子杀气是浸到骨头里的,人一见就能佩服:哎哟,真是雄师!
    再往后么。主力部队。就像作文章。凤头猪肚豹尾。其实头和肚之间还有个颈。主帅凤头,战斗力最强那个是狼颈,主力部队是猪肚。现实中的肚子里都得藏一副大汤。于是辎重啊伤病员啊什么的就藏这儿了。这还是藏得了的。实在外头打战回来,伤病太重太丢人、怎么收拾都看着碍眼的,就直接留外头,不带回来了。这些都过去。后头再跟两队精灵些的,前头有什么遗漏的。他们帮着拣拣,旁边围观群众还恋着没散的,他们开几句玩笑、唱几句军歌,宣扬宣扬军队替本朝立下的威仪。这军队过得就算漂亮了!百姓高兴、官员高兴、皇上更高兴、下次还请你进出京都、把你作为重点部队培养、给你多批补给银子,将军士兵也都高兴了。
    云剑这儿……好吧,看倒是反正没人看。所以随意点也没什么……说是随意,不过队伍还是整编得挺精神……应该是挺精神吧。七王爷也不太懂兵法,就是这么一感觉……重要的是云剑兄哪儿呢?队伍都快走到尾巴了,怎么找不见他?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舟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舟也理解面子和现实的关系,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这是打战啊喂!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她也知道这一块归云剑自己管,她不该插手。而云剑应该也不是吃素的、就任由别人欺负了去、领一队杂碎千里迢迢去北国送死。她……
    她还是忍不住担心。
    “应该吧。”七王爷挠头。他对武器懂得不多。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舟蹙眉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这个七王爷懂,他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说着就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云舟贪婪的张大眼睛凝视:
    没有穿戴京城那夜的宝铠。可他本人就宝光熠熠。
    以前人们见了云剑,也知赞一声翩翩浊世佳公子,绝非池中物,但进了军伍,他气势顿时又不同。好比一把玉剑,只是礼器,你也知道它玉质好、雕工好,但也仅限这样了,一朝开了刃,那又不一样讲——拿玉作比,也有点不太贴切,玉质摆在这里,撑死了也达不到铁器的打击效果。而人这种东西,从佳公子变为杀人利器,说容易真容易,只在一眨眼间。
    穿着普通战铠、跨着旧马的他,就像家常棉布包裹着的一把宝刀。正因家常,上头托出那一汪洌洌的锋芒,更有一种切肤的魅力。如轻轻割开了风快的伤。
    云舟此时不知道世界上有人能比她更爱他。她感情沉重到了这种程度,无以复加,连她自己的心都盛不大。
    而她自己的心怀,一直以来都该是算深邃、也算坚强的。
    偏偏她不能陪在他身边。
    大少奶奶、宛留,也都不能随军。云剑身边,只有剑影和张神仙等人陪同。
    剑影别看五大三粗的,生活能力很强,属于丢到荒漠丢到深山,他都能像野兽一样活下来的人物。有他在,可以保证云剑困境中的基本生存需要。
    至于张神仙,千伶百巧,至于卜卦能力,有时灵有时不灵,好歹还有灵的时候。至于卜卦之外,人际关系的处理、牛鬼蛇神的对付,那是连云舟都要佩服他的。有这两个人在云剑身边,云舟安慰自己:不用太担心。
    “哎——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有点伤心起来。怎么说也是交情一场!想他堂堂王爷,尽管有了爱人,还是顾全旧谊,给云剑送了铠甲,怎么云剑那儿一个水花都没有?真绝情。
    “王爷,宝铠是厮杀用的,平常穿着太重。”云舟含笑宽解,“康平将军一定赶路要紧,先将宝铠收着,与北胡对阵时再披戴。”
    “他也不抬头看看我们。好歹我们在送他呢!早知道就不送了!”七王爷继续怨念。
    如果这出城的是七王爷,不管谁来送他,他一定会感铭五内,好好谢谢的!比起来更见云剑狠心了。
    云舟不以为然:“他看不看是他的事。我们送不送,是我们的事。”
    “你说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人,让他肯抬头看呢?哪怕违反军令,他也会看一眼?”七王爷大发奇想。
    云舟对这种假设的话题,一点都不感兴趣。
    “蝶老板!”七王爷灵光一现,拍大腿道,“把蝶老板带来试试!”
    “王爷!”云舟再好脾气,也只能怒目了。
    七王爷感觉到逼人的杀气,往后缩了缩。
    云舟忽而又笑了:“好啊,王爷不妨回去带来。赶得快点,说不定来得及。”
    “不。不了。”七王爷讪讪摆手。
    蝶笑花还没恢复记忆嘛,就是在七王爷悉心引导之下,又能唱歌了而已。却也称不上是唱戏——毕竟戏和歌还是有区别的。像酒和酒是不同的。此道中人才能了解。
    很叫人扼腕痛惜。总之一代名伶,已经似是而非了。蝶笑花对于以前的记忆,是没有了。
    就算还有记忆的时候,其实云舟很笃定,蝶笑花在云剑心中的地位,并不高,至少不会比身家功名更高。只是个珍贵物色儿,爱惜是很爱惜的,弄丢的话,可惜是很可惜的,但不会拿命去殒它。连砍一个小指头去殉它都不是行的。
    云舟对蝶笑花的态度,也就由此决定了。像一个贤惠的妻子,对丈夫摆弄的兰花,也客客气气、也不介意照顾照顾,但不会嫉妒。谁会嫉妒一个贵重的物件儿呢?
    云舟很笃定,目前这世上,大概还没有一个人能让云剑突破一切准则、不管不顾的抬头看上一眼吧。除非谢小横在他面前横刀自刎?那还得加上谢大老爷、谢大太太……云舟当然不能跟他们吃醋。
    但有一个人。如果她在等云剑,哪怕云剑不看她,云舟都会难忍恐慌嫉妒。因为这个人太优秀了。甚至,云舟会觉得,如果真有一个人外表配得上云剑,那是她。
    接触之后,云舟更不得不承认,她的心智也不在自己之下,如果不说有的地方甚至更灵活跳脱的话。
    这个人,当然是林代。
    林代现在还真的在山口。掩身在另一处山树之后,仔仔细细、遥遥望着云剑。
    为了怕被军队发现,当她是奸细什么的——虽说她不是奸细,不至于被处斩罢——但也总归麻烦。于是她躲得很远。
    这地方还是朝廷京城的地面,不是战场。没有戒严。远远的有个老百姓看看军队,也没什么吧?何况她藏得远些,那就更放心了。L

☆、第二十四章 平台送行

自玉拦子守诺把林代的人还给了她,她也让“阿憨大”与盐帮商号的合作上了轨道之后,就赴京城来了。
    蝶笑花自从有意曝光之后,声名如滚雷般炸开,林代不须费什么事就听到了他的消息——不,简直可说是有关他的消息滚滚的往林代耳朵里钻,林代不听都不行。
    “蝶老板混得很好嘛!”双双牙疼一般“咝咝”的感慨,“一下子就冒到最顶层去了!漂亮的人真是哪儿都吃得开啊……姑娘恕罪。双双不是说姑娘的。姑娘仙姿,冰雪聪明,大气、能干,完全不是跟他们那种人一个等级的。”
    林代好笑:“别说我了。看他吃得开,你看不惯怎的?”
    “唔。”双双倒老实,“就是看不惯。”捅捅邱慧天,“你说呢?”
    邱慧天道:“小人没什么说的。”脸上分明却有什么。
    林代这次上京,就带了双双两个。微服潜行,比作千金小姐自由得多,觉得带这个丫头和这小厮最合适,就一起带上了,不必有那些顾忌防备。左右大家这么熟了,肝胆相照,像兄弟姐妹,如当年在律所里,进进出出并肩厮杀,累的话这里一张沙发、那里一张行军床,需要时就上去躺尸,谁顾得上那么多绮念暇思。
    有的同事被人问起:怎么不谈恋爱?没工夫结识外头女孩儿?那工作时遇上的,知根知底,总可以谈了吧?
    那同事仰天大笑三声。回来跟林代他们说。林代跟所有人一样,大笑三声,埋头继续赶文书。
    工作归工作。每天朝夕相对,这样熟。不是一定会发展为*关系的。有什么好防备?林代觉得古人是太闲了撑的。
    话又说回来,工作中也不是一定发展不出情侣。就像古人都防成这样了,哪儿断得了扒灰爬墙?林代更觉得防之无谓。
    她果断的把双双与邱慧天一起带上。
    邱慧天当时就“呃”了一声。双双也是。
    林代问:“干嘛?”
    回答是:“小姐你不怕?”
    林代深情道:“都不是小孩子了。我相信你们会照料好自己,会知分寸。”
    回答郁闷了一点:“小姐你自己就不怕?”
    林代不怕他们两个对自己不利,但行走在外,防别人还是要防一防的。她买了药水,把头脸胳臂都浸过。变得灰黑。人说一白遮百丑。一黑也就遮了百俊。尤其这种有点像发霉的灰黑。不是黑女人黑珍珠那种鞋油一样黑得发亮的黑。
    林代把自己妆扮得可以拒人于千里之外了,欣然上路。
    这一路无话,回到京城。用假路引过了京城边关。那路引做得比真的还逼真。他们宿了几日,除了听了满耳朵的花边新闻,再就是知道云剑要领兵出京了。
    林代就带着两个下人,躲在山树后面。看看他。
    看看这个人,好歹是把她带出离城的人。也交过手。后来彼此的路子都越走越阔。渐渐没有交集。但看看也总没坏处。
    她看着云剑,确实了得。于享乐之风至上的京都,大部分人宁肯烂死于此也不去外地讨生活,他竟能拉起一支精悍的队伍带出去。
    这队伍分老京军、京畿辅军、新京军三个组成部分。
    老京军拨出的一千多人。有一些是像龙婴这样没根没蒂没关系、受长官指派,不敢不从,但有八成人员。真是京都一夜亲见天狼将军威仪,热血沸腾。愿意追随云剑建一番功业的。龙婴冷眼旁观,这些人,有胆色、有魄力、有进取心,至少能胜任一个百夫长。
    京畿辅军送来的一千多人,京都那夜基本没直接领受云剑指挥,但短短时间内,云剑能向他们陈说边境基本形式,在稳定他们心情同时、提升他们士气,这份领袖才能也非同小可。据龙婴观察,三天,最多三天,云剑已背下他们所有名字,而且基本能一一对应。将帅如此,士卒能不用心?
    新京军的六千人,则更值得一提。所谓新京军,乃是血洗京都一夜刚被编入京军的。说白了,就是云剑亲自招募的地痞无赖们。早在赴京赶考时,云剑优游结交,结交的不是权贵,却都是街头的英豪。一个介绍一个、一个传一个,最后几乎全京的地头蛇,但凡有点志气与眼光的,都赞云剑一声好。那时唐家反迹未显、帝心隐忍未发,云剑不过白衣,那些难调难伏的地头蛇们,却已全认云剑是一个“有意思”、“够朋友”的西南俊杰。最多有一点芥蒂是:嫌云剑太光明磊落,而地头蛇要在当地讨生活,总要使些手腕、在大片灰色地带中周旋,云剑的某些理想,会不会太好高骛远了?
    谁知皇帝对唐家的一战,突然爆发。
    唐家历年来着意与上流各家族结交,布下的关系网已经盘根错节,宣战之前,栋勋将军以细腻非凡的心思,剥除可疑人员,全都加以软禁监视,京军可战的力量,顿时只剩一半,还要优先保护在帝驾前,能分出去追剿唐家的,就少之又少了,皇帝本想调外地可靠的兵力回京,是云剑说这样容易打草惊蛇,京中愿意抛肝沥胆铲除奸佞、保护皇上的义士甚众,靠他们,就足以全擒唐家势力押至帝前发落。
    这些义士,便是无赖们了。
    唐家有大量护院、家丁,不少其实也是无赖地痞们出身,但他们受唐家酬劳优渥,自认为地位高了,像跳出淤泥的泥鳅,已不肯与淤泥里的伙计们同列,且要仗着唐家的势,欺压欺压伙计们、找伙计们要些奉承孝敬。而唐家主事的,走军政高端路线,视地方上流氓们更不看在眼里了。流氓头子们反要巴结他们,逢年过节备下重礼,他们肯收,就已经给面子了。流氓头子们当中,好几个是具备真本事,也不想一辈子当流氓头的,但唐家主事的一点也不想看、不屑看他们的本事,不给他们由灰而洗白白的仕进之路。流氓头子们怒了,趁他们出事,墙倒众人推,跟着天狼将军,揍他们丫挺一狠的!流氓集团中或有不同意见、二三其德,然而小流氓最怕的是中流氓,中流氓最怕的是大流氓,大流氓最怕的是流氓头,流氓头子一下决心、一发话,层层辖命下来,流氓们仿佛松散的铁环咔啦啦卡死在一起,就成了一件可用的凶器。
    他们平常惯玩就是阴的,对于对手下三路在哪里,了解得很,巷战墙头战、搠眼撩阴,熟极而流。云剑又把他们战斗力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准,创造出血洗京都的奇迹。
    这是奇迹,但在林代看来,还不够。
    如果能拿出更优渥的待遇、甚至仅仅面向大众作出更可靠而优渥的许诺,云剑就可以从京城带走更多的兵,但皇帝没给,云剑也没有权限。
    给已有的这些兵更好的装备,他们也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但是同样,皇帝没给。云剑已经作出最大努力,辎重队里冬衣份量是充足的、枪剑也都不错,可惜,这些装备仍远远比不上皇帝旁边摆样子用的侍卫。
    “真可惜。”一段时间以后,胡人收到了某个途径传过来的消息,展开看完以后,也这样感叹:
    设若汉人每座城池都有一个云剑,每个云剑都能尽情发挥,北胡还是远远逃跑,越过极北的雪城,去追寻传说中无限辽阔的草原,别再想着往南讨便宜了。
    幸而天下并没有很多云剑。就这个云剑的才能,也无法尽情的发挥。
    真可惜,北胡那儿,待遇最好、最受尊敬的就是真正拼杀的勇士——也就是战士。他们是男人中的精英,是掠夺别人财富的力量、是抵抗别人袭击的屏障,是全族的财富创造者和守卫者,配受这样的待遇。亏待自己战士的民族,不是自杀是什么?汉人自诩聪明,偏偏于此事每每犯浑,算是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罢!纵出一两个能人,无补于大局。
    北胡的龙大帅,掷信挥鞭,直指南方云彩。这些云彩像莲花一般,守护着那片据说富饶到流油的土地。
    莲花易碎烟花冷,马上儿郎要粮满仓、油满篓。
    龙大帅喝道:“出兵!”
    他有神秘的眼线帮他递信息。对南征战争的胜利,他很笃定。
    神秘的眼线到底是谁?又是通过怎样的的网络传递出去?天晓得!
    云剑领军出山坳时,他们也都没想到已经被人盯上,把他军队的情况记下来,传递出去。抵达北胡军队的时间,比他们行军的速度都快。
    当时云剑一支军队出了山坳口,见到平台上有送行的贵人。
    一定是贵人,因为远远看上去,车马真正不错,侍候的人也有好几个。
    贵人不像林代那么躲得深。贵人嘛!站那里,不怕被人发现的。
    这么远,看不到贵人的脸,不过猜也猜得到。或者说大家都自以为猜到了。
    除了“用情至深”、“体贴周到”的七王爷,还能有谁?L

☆、第二十五章 军纪说死就要死

张神仙看见,云剑的脸皮,更僵了一僵,而且绝不往山崖上看,那叫个目不斜视!
    士兵们倒是往山崖上看了,而且很高兴:“有贵人给我们送行耶!”“这说明朝廷重视我们啊!”“是哪个贵人呀,为什么站这么高,不下来检阅我们啊?”“我们要不要给贵人行礼?”
    他们都不敢说话。军中不允许交头接耳。但是用眼神,他们传达了他们的兴奋与猜疑。
    云剑板着脸,命号兵宣军号。
    嘹亮的,一长四短,复加一长四短。这个号令的意思是,向全军重申纪律,要大家注意,肃静行走,不得妄说妄动。
    队伍快通过山坳时,还是有个人忍不住了。他走在队伍的前列,已经过了山坳,回头,去再看一眼那山上的人影,步子慢得一慢,后面的人几乎被他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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