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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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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拔步床就是从前六姑娘云华用过的。六姑娘虽然不受宠,恹恹夭折,她用的床是照着所有谢府千金一般儿料子样式打造的,好不贵重,不能烧了去予她陪葬,当时收拾了起来,留到如今,正好给林代用。虽然清洁过,这种老床老木板,总有些深碾进木缝里的灰尘,沾染着陈年流光的气息,氤氤氲氲,挥之不去。幸亏铺陈的被褥等物都是崭新的好东西。阁内再熏上小小的香球,俨然也温馨了。
  邱嬷嬷通报筱筱带礼物来,英姑与林代略计议两句。林代没起床,是英姑与邱嬷嬷一起出来见筱筱。
  英姑向筱筱殷勤致礼、满口愧歉,只说姑娘路上疲倦不堪,早早上了床。英姑给她吟诵了家乡的歌谣,她便睡着了。邱嬷嬷进来说话,姑娘也没醒。英姑不敢唤醒她,特来向筱筱告罪,敢问有什么要紧事儿,非要叫醒姑娘不可么?
  筱筱只好道:“何尝是什么要紧事儿,无非我们四姑娘卸妆时,见妆台边旧放着一本书,想起来,这书是极好的,其中妙处,料得林姑娘必能品味。若林姑娘不嫌弃这书是四姑娘自己日常翻过的,就请收着罢!”
  英姑满口称颂:“我们大姑娘平日最敬字纸!那些字,我们也看不懂,想必是好的。四姑娘又是有名的才女,送来的书,那一定是更好的了!明儿我们大姑娘知道,必怪老奴们不叫她起来。到时还盼筱姐儿替老奴说说情。”
  话逼到这个份上,筱筱也只好回答:“嬷嬷取笑了!也不过一本旧书,何劳千金贵体夜半起动?我这也该回去了,嬷嬷也休息罢!”
  邱嬷嬷已取了给筱筱的礼物来,谢她夜半奔波。
  这礼物也有讲究,若要给重了,筱筱不过是个丫头,当不起,林代也落个收买姊妹身边下人的嫌疑;若要给轻了,筱筱到底是谢府大房四千金身边的头一号丫头,怎是仨瓜俩枣好打发的?
  英姑在离城就已计议到了。此来谢府,头一拨给各长辈的见面敬仪,是重要的,依序而下,皆须敬到位,这且不提,好在是一次性的。之后日常起居,兄弟姐妹、姑姨侄甥之间,少不得来来往往的致意。当中下人们跑腿,毓笙当然也要有所表示。若是婆子、小厮们,倒也还好,包几个吉钱,就很合适了。怕的就是这些有地位的丫头们,不尴不尬的。正经贵重物件不便相赠,**裸给几个钱却反而污辱了她们。如之奈何?
  不必林代费心,英姑已安排好了。
  在离城,英姑置办了些精致新巧的帕子、络子、小香袋、小别针等物,若论价值,绝不算很贵,然而是女孩子身边得用的东西,又那么可爱,只要是女孩子,包管一见就喜欢。
  筱筱果然欢喜,推辞几番,就收了,且回云舟那儿覆命。
  英姑也去同林代覆命。林代低声问:“大半夜的,干什么来了?”
  英姑道:“四小姐叫她身边一等的丫头筱筱送件礼物来。”
  “什么礼物?”
  英姑一时不知该不该说。
  林代眼睫沉了沉:“大嬷嬷但说无妨。”
  于是英姑告诉林代,那是一本诗词集。它不是一般的诗词集,收集的是所有历代才女作品!也有普通人听说过的、也有极冷僻的。抄写笔迹既清美,还配得有图。那图自然也是一绝。
  若搁在从前的林毓笙的身上,什么大事在眼前,都忍不住,必要拿过来先瞅一眼。这一瞅,必想翻一翻。一翻,就放不下了。念个通宵也是要念的。
  因此,英姑就不想说这礼物,只怕姑娘不爱惜身体。
  林代微笑:“大嬷嬷,你放心,那书,固然是好的,可我只是粗通文字,怕辜负了四姑娘一番美意。书自然要收着,等以后空了再看不妨。”
  英姑很欣慰,去把帐幕整理了一下,回头来看,林代已经真的睡着了。
  林代的睡颜,比她醒着时天真幼稚得多。鼻息沉鼾似某种小动物,皮肤透着新蕾的红意,额角毛茸茸的,还有一点汗。她睡得这样认真和用力。
  英姑轻轻抚摸她。没有真的碰触她,怕惊醒了她。手掌离她面颊,差那么半寸,虚虚的抚摩过去,温柔无限。忽呆了呆,又缩了回来。
  毕竟不是生母,只是个嬷嬷,这样做,是逾礼了。
  林代在梦中似乎闻到了什么气味。
  幽幽融融,一些儿沉着,似檀根;一些儿甜柔,似桃蕊;还有一丝儿清微,仿佛夏暮井水泼在青石板上细细蒸腾起的气息。似乎是母亲的香味……不对,她从来没能有机会把鼻子埋进她圣母妈妈的怀里深呼吸。圣母忙得很,总有那么多事情要去做。林代记忆最深的无非母亲的背影而已。又或她睡着以后,母亲回来了,欠疚而慈爱的抚摸她的脸……这种欠疚与慈爱,对林代实在也没什么补益。
  不。不。这香气,是独属林毓笙的回忆。
  一直到林谢氏去世之后,林毓笙还想找这样的香气。当时英姑还在,琢磨着:“一准是太太涂的锦里油。对啦!里头有桃花粉、还有檀香。”寻了来,是有点儿像,却又不太对。她一次次的摇头,指使英姑一次次找新的香料给她,总也不对,英姑就不去了,但道:“姑娘,等你大些就好啦!”
  林毓笙问:“怎么说?”
  英姑道:“等姑娘大些,将这锦里油,跟太太一样的涂起来,说不定就是太太的香气了。”
  林毓笙着她一点,心头恍然,低“呵”一声,顿时鼻酸难忍,泪往上涌。
  英姑早有防备,一脸认真问道:“姑娘,这人肉哭酸了,味儿会不会变?”抬起鼻子作势要嗅她怕痒的地方。
  林毓笙眼泪刚泛上眼眶,被她逗得笑起来,双手推她:“大嬷嬷。嗳,大嬷嬷!”
  “真是个好命女。”林代看得眼馋。
  “……从未听人说过我好命。”绝色红衣少女飘飘悠悠在虚空中,吃惊道。
  林代“哦”了一声,不想置评。红衣少女还不肯罢休:“你看着花团锦簇,便当是好**么?竟不知你同那些人一般的俗!须不知风刀与霜剑,日夜相逼,可断人肠。”
  “谁答应了这世上没刀剑的?”林代终于忍不住,“我只知道别人没的,你有,就是好的。有了好的保护不住,那是没用;有了好的根本不知道,那就是蠢了!既没用又蠢,死路一条,不要怪命!”
  gt;闺袭

第十一章 心事不许说
更新时间2015…3…12 20:50:41  字数:2202

 云舟斜倚在枕上,听取筱筱的回报。
  那枕头是她自己做的。她有锦城最美的一座园子,晨昏伺弄,种了许多香花香草,也做出许多香囊、香枕来分赠亲友,然而她自己,从来不用那些花儿蕊儿。枕头里是莲心而已。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心事如涟影,不许鱼儿说。
  都是筱筱说,云舟不说。
  云舟自己拿把象牙的梳子,梳着自己的长发。
  那象牙呈血色,是极珍贵的“血牙”,又经长期盘摩,血色越发润泽,美得仿佛蒙着泪光。
  这是云舟私家珍藏的梳子,只有她自己才能取用。丫头们替她梳头,都取的别的梳子。
  到这个更点,丫头们自然已用梳篦替她通过头了,云舟自己以血牙梳再慢慢儿的梳着发绺。
  云舟头发极长、极黑、极美。当然这年头的男女,都留长发。然而大家都一定要盘起来才能见人,于是云舟头发之长,就显不出来了。只有睡前,在深闺床边放下来时,她身边的丫头才知道。
  那头发全放下来,可以一直垂至脚踝。这样长,都没有一点儿分叉,只管乌黑润泽着,如一道惊心动魄的黑瀑。
  丫头曾有私底下见不得人的玩笑,说四小姐这头美发,不晓得哪位运气好的男儿作了她的夫婿,才有福气消受了。
  云舟已经十八了。寻常十八的姑娘,都可以直接出阁了,她却连亲都没定。幸亏她上头哥哥云剑也没定下媳妇,所以她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拖着:长幼有序,连哥哥都没定亲哪!妹妹怎么可以僭越?
  说到长幼之序,谢三小姐云诗倒是成了亲。然而人家是选进了宫,服侍皇帝去了,自然不受寻常齿序所限。
  不知云舟又能配个什么亲家?怕只怕锦城都难有能与她结亲的对象了。
  筱筱隐隐听说,大概在今年之内,长辈打算到外地给云舟挑夫婿。说不定是京城。千里迢迢的去挑,想必不是少年英杰、就是王孙公子了。那时……筱筱必定是要陪嫁过去的。
  想到这个,筱筱也不由得有些儿脸红心跳。她年纪比云舟略小那么一点儿,情窦早开,有时听了猫儿打架,都会扰乱心绪,做个不足挂齿的坏梦儿。不知姑娘何以还能这样稳得住的。“不愧是姑娘!”筱筱只好这样暗暗赞叹了。
  她把毓笙那儿的事情报告完,云舟问:“真是睡了?”
  “飘儿说,婢子到之前,飘儿听到拔步床里还有人声,但很轻、很含糊,什么也听不出来。英嬷嬷说在给韩姑娘念诵他们老家的歌谣、哄韩姑娘睡觉。这倒也对得上。”
  云舟“唔”了一声,放下梳子。筱筱轻手轻脚服侍姑娘睡了。
  其实,筱筱觉得,云舟也不像外表上看来那样稳得住。有一次,云舟躺得很安静、呼吸也很均匀,筱筱完全以为她睡着了。恰为个什么小事儿,筱筱欠起身子,恰那时月色明亮,正照在云舟脸上。筱筱发现云舟根本没睡,两只眼睛都张着。那目光……可以说空白冷漠不带任何感情,又似乎隐着什么很可怕的东西。筱筱唬了一跳。云舟倒是没发现她在看。筱筱悄没声儿又睡下了。第二天依然艳阳高照、云舟依然温婉周到,筱筱依然麻利敏捷,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一眼,却印在了筱筱心底。
  小厮邱慧天服侍着小少爷易澧,住在谢五公子云柯的院子里。
  服侍少爷是优差,但他不愿意呆在这里,而希望去沐白院。
  平生头一次,他羡慕一只狗,因它可以光明正大趴在女主人的墙根。他也羡慕阉人,因他们可以从容出入女主人的帘帷。
  是,是。他恋慕林姑娘。
  这心思可能从进林府服侍之后就起了,他耳闻姑娘的美名,就已心向往之。就像一个普通的乡村少年听说云上有仙子,必然的向往。
  这向往可能从他连夜奔往城郊的果林就起了,他开始护卫那个原本只是虚幻飘渺的影子,得知云端之上也有逆境与争斗、美丽之下还有智慧与勇气。
  这向往可能从离城往锦城的江边开始。
  名伶呷醋,深夜江滨一曲行云流水,挽停了江舟、招来了公子。而七窍玲珑的姑娘,也悄悄蹑踪而去,要看他卖什么名堂,结果被公子发觉。公子面对两位绝色,左右好笑、又好恼,要教训他们不应如此胆大妄为,先对着林代:“妹子你——”
  林代实也倦了,手肘支着船舷,螓首靠在手臂上,那么点儿委屈、那么点儿恃宠而娇,鼻腔里若有似无漫然一声:“嗯?”像在乖乖聆训、又像顶嘴,顶也顶得娇软,似新出壳的小鸟雏黄绒绒的脑袋,叫人怎么气得起来?
  云剑训不下去。
  蝶笑花掩袖“嗤”一声笑。
  那笑声似为讨美人欢喜而手撕开的丝帛,偏是手又柔、帛又软,还没听得真,已经掩了去,叫人无可奈何。
  此情此景,邱慧天身为护主的家丁,远远瞥见一个影儿,都为之心神摇荡、不能自主。
  可他不能凝眸多欣赏一刻,便猛听一阵声响。
  如狂风折枝,然而狂风哪有这般粗笨!
  如猛兽践林,然而猛兽建有这般狡恶!
  当中还夹杂着些鬼哭魔笑,然而鬼魔又哪有这样容易降临人间!
  这来的,是绿林的狂风、江湖的兽,是打家劫舍的魔与鬼!
  便是强盗来了。
  美人儿躲入船中,云剑上岸备战,而邱慧天不知哪来的力量,“腾”的一步跳到小船上,扯下搭板,道:“快开!”
  这是霖江的支流小河。船开到河心,岸上人跳不过来。快入大江、靠了大船,强盗就不敢来了。
  船如受惊的鱼,泼喇往前。
  岸上赶来的强盗们训练有素,吆喝着亮出武器拦截。但听“嗖”一声响,一柄渔叉射来。好么!这是渔民转行做的海盗。离得那老远,哪能叉中人?不过助个声势而已。射不中,还滑到水里,渔民海盗一拉,小河中应手起了波纹。原来这还是个很节约的海盗,把渔叉丢出去,舍不得就这么没了,早在叉尾绑了细绳子,一见失利,就往回拉。
  gt;君心无忧

第十二章 公牛见血
更新时间2015…3…13 15:26:26  字数:2277

 曳着波纹,渔叉朝它的海盗主人滑回来,忽而又停了。是什么东西把渔叉绊住了?做过渔民的海盗爱惜东西,怕硬使蛮力扯断了绳子、弄丢了渔叉,就不再拉,赤着膀子跳进水里,捞他的渔叉去了!
  岸上同伙骂他:“哪有一点办大事的气派!”
  渔民手里捞着,还有空探出头来回骂:“你气派,你帮我买新钢叉?——哎哟,看着点!”忙一偏头躲过同伙的弹丸。
  邱慧天在小船上,早把长篙抢过,一边撑、一边忙着吆喝。小船拉起了帆、晃起了桨,别别扭扭的往前开。强盗一阵阵弹丸打过来,打在船帮、船舱上,叮咚如雨。
  强盗是草寇,这点不仅从鱼叉、还可以从弹丸的质量上看出来。这年头,其实弹弓特别普及。毕竟强弓大弩已经算重型武器了,又贵又不方便携带,鸟铳则只能算是个闹着玩的笑话,没人正经拿它当兵器用。所以大部分有志于武的大陵好儿女们,练习起远程武器来,是用弹弓开始。
  弹性良好的皮筋,质量高到一定程度,是可以跟轻弓相媲美的。丫形的弓身,讲究的是用十年以上的梣木,磨上漆,简直跟正经的弓身也不差什么。至于弹子,捞了河底泥,搓成丸子烧出来。怎样的河泥、怎么搓怎么烧,就更讲究了,最好的那种,呈紫红色,沉甸甸的如钢铁一般,打起来真能敲裂人脑壳。甚至还有人在炼制过程中搀起尖锐的铁刺,打到敌人身上,那破坏性简直到了残忍的地步。
  ——这伙草寇们可配不起这样高级的弹弓与弹丸!
  他们的皮筋条不知是什么皮,结实程度也就比大姑娘的发绳好那么一点点。他们的弹弓知不知是什么木,大概也就是旁边的杂木砍来做的。他们的弹丸,那就更好笑了!连泥丸都不是。就是事先收集的小石子!
  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准头不行、力道也不行。说什么远距离武器,只不过唬人而已。
  这种程度的小攻击,云剑根本不怕。他与强盗战在一处,身手实是矫捷,邱慧天看了忍不住想叫好。
  打斗声、唿哨声、夜鸟惊啼声。河里的浪似乎也比先前大了,惊慌的拍打着小船。海盗怎敢弄这么大动静,难道不怕惊动了人?
  呵!他们打劫,注定要发出声音来,还不如把声音搞得再大点、恐怖一点,以便把正巧路过的行人吓走。
  然而大船受着云剑雇佣,听到声音,终归会赶过来的。附近的船只、居民们也会报官,官府会赶来。
  强盗与这艘小船,争的只是时间而已。
  云剑一点时间都没浪费,自冲进强盗群中,一个照面,已解除了最前面两个强盗的武装。
  那两个强盗丢了武器,捧着手在岸上翻滚嚎啕。
  若云剑佩着他的剑,这两个强盗捧的就不会是手了,而是断腕。
  云剑不但赤手空拳,而且也没带剑影与张神仙。
  他是一个人、一双手,跳进了一群野狗中。
  若是一群绵羊,想必就吓得跑了。这群野狗却是有野心、有胆量、也有对血的渴望的。两个同伙的失利哀嚎,并没有吓住他们。他们迅速包围了云剑。
  “剥了他的衣裳,值钱!”他们大笑。
  “把他的皮也剥了。老子要枕着睡觉!”他们笑得更大声。
  “枕着他的皮睡他船上那——”
  这句话没能说完。
  说这句话的人,忽然发现自己没有牙了。
  而且他很奇怪怎么大地能这么迅速的扑向他。
  而且,刚刚还是看着大地,怎么一下子就又看到星星了呢?
  星星之后是黑暗。他沉进黑暗里,并不疼,只是有那么点儿翻江倒海的恶心。
  这个强盗骨头碎裂、身上全是血。双肩上扛的那玩艺儿已经成了个血球。周围的强盗想要救他。最前面一圈七个人,云剑后方两个。这两个觉得自己的成功机率最大。
  云剑捏着这血球强盗的脖子,身子转过半圈。现在他正后方只有一个强盗了。云剑以血球强盗的身子挡住前面的强盗,腿往后一踢,蹬中后头那个强盗的小腹,那强盗顿时背过气去。云剑又斜刺拧身,空出一只手出拳,击向侧边一个强盗的肋部。
  那强盗反应也算快的,向云剑回击。
  云剑比他快,先击中他肋部。
  “喀啦”,肋骨断裂了。那强盗一言不发的倒下去。
  如果断开的肋骨不巧刺中了他的肺。他现在应该已经完了。
  前面的强盗凶神恶煞扑向云剑和云剑手里的血球强盗。他们手里都拿着兵器,打算让云剑加倍偿还!
  云剑手里提着血球强盗。这强盗固然是他的盾牌,也拖累了他的速度。
  而其他强盗们已如见血的公牛,一个个红了眼,状若疯狂。他们已经不在乎他们的同伙,那个血球强盗的安危。他们对云剑和挡在云剑前的血球强盗一起扑踹砍杀,没有顾忌。
  最快的一脚,踹到血球强盗的身上。
  血球强盗倒下去。
  他本该和云剑一起倒下去。
  但云剑不知怎么巧妙的一晃,已经不在血球强盗的身后了,而是放开血球强盗,人溜到了侧边。侧边的两个强盗一个挥刀、一个舞棍,猛然一愣,发现云剑怎么就穿到了他们的刀和棍之间?
  ——确切的说,是他们持刀的手、和持棍的手之间。
  刀和棍都比较长,优点是结伙群殴时的杀伤力,缺点是被对手侵入近身之后,不论回刀还是回棍,都需要一点时间。
  云剑既然欺身近来,当然不会给他们回防的时间。
  云剑已经放开了那个血球强盗,他的两只手已经空了。
  他用这两只手,捏紧,在刀、棍两个强盗的下颏狠狠来个上勾拳。
  邱慧天叉开两腿站稳在小船上,滴溜溜顺流逃跑,一边还扭过脖子,不错眼珠的盯着云剑的动作。
  他是所谓“街上长大的孩子”,从小打过一场又一场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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