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瘫闷骚,误很大-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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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临走的那一夜,叶景宸跟我说,宫葵,你知不知道我喜欢琪琪。
我当时是第一次喝了酒,头晕目眩,犯了傻,居然什么都没有告诉他。
季佳琪就这样走了,不料两年后,她竟然带了一个男朋友回来,还说,他们准备很快结婚。
叶景宸不知是不是受了刺激,辞掉了工作准备去英国伦敦深造。
我一直活在深深的懊悔当中,却因为胆子小,不敢告诉他们真相,我怕他们联合起来把我打一顿。
但当得知琪琪与叶景宸竟然在同一天各奔东西时,我突然大脑充血,气血翻涌,在知道琪琪要去民政局办登记的时候,更不顾一切的做出了壮举。成全了那对苦命鸳鸯。
直到飞机场的杯具落幕的第二天,我联络了季佳琪。
我们在咖啡馆见了面,她见了我就脱口而出说:“宫葵你就一脑残。”
我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这辈子最大的侮辱。
她嚼着柳丁汁里的冰块跟我说:“你说你傻不傻,我喜欢了小宸这么多年,他会看不出来?”
可他貌似就没看出来我喜欢他。
季佳琪吸了两口饮料又说:“我当年要去外地念书的时候,早跟他告白过了,只不过被拒绝了,他告诉我,他当年没收到信,我猜到是你丫搞的鬼,就没把这事和你说。”
我听了很震惊,把桌上的冰水一饮而尽,“可你走的时候,他来找我喝酒,还说他喜欢你!”
“那是他下的套!”季佳琪白了我一眼,“你懂不懂?”
我老实巴交的回答:“我有点懵懂。”
季佳琪扶额,她安静了一会,突然贼兮兮地笑了笑,对我说:“总之,我和小宸,那是前尘旧事。”
然后,她举起她手上的戒指跟我说,“葵葵,小宸昨天没上飞机,是怕误了我和我男朋友的大事,他是来送户口本的,我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我呛了口水,说:“你干嘛这么着急?”
季佳琪颇为深奥地笑了笑说:“我家亲爱的那是富二代里罕见的有为青年,我跟他好着呢,更何况,我们
3、第三章、曾暗恋 。。。
是奉子成婚的,笨蛋!”
我想这个时候的我,真的很傻很天真。
然后我认认真真地听了她和他老公相识相遇的爱情故事,这才知道是我害了小宸白白地没搭上飞机。
最后,我很有骨气的说下次一定补请他们小夫妻吃饭,为那句“你才猪”赔不是。
然后,我又很得瑟地告诉她曲曲回国的消息,季佳琪表示对这个活生生的同志很感兴趣,她看了耽美这么多年还没见过真正的小受。
但是我想说,我总觉得曲曲不是普通的小受,至于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
后来我又想,我们之所以说曲曲是小受,完全是因为有了萧乾坤衬托的关系,那个冷冰冰的萧乾坤与曲曲关系不错的样子,至少他们之间有得交流,莫非萧乾坤他也是同志?
那他绝对是同志界的奇葩,腐女们的荣光。
正在我意犹未尽地想着这个问题时,我的手机响了,然后我接到了一通足以改变我命运的电话。
这个电话来自一位十分风骚的女子,她就是我的同居室友,唐微安。
在与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大段话之后,我痛苦地内牛满面了。
季佳琪关切地问,“你怎么了?”
我从桌子上抬起头说:“苍天啊,还让不让人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求其他,只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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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再相逢 。。。
唐微安请求我搬出那间小公寓的理由很令人发指,她说她要和男友同居了。
作为一个上了大学至今都还未交过男朋友的单身姑娘,我对其行为有着赤果果的嫉妒。
不过好在我为人比较识相,又因从小自卑心里作祟,反正好事总是轮不到我的。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出门还要被车撞。
自从知道了季佳琪怀孕两个月后,我也不好意思找她出门,生怕在大街上她有什么闪失,那我就这辈子到死都得给她做牛做马了。
所以我一个人去了学校附近另找出租的房子,又在网上寻找合租启示,但是找来找去都不太满意。
要不就是出租的房子太烂,要不就是对方人品欠佳,怪只怪这世道妖孽太多,出门打个酱油你都能碰上好些。
而叶景宸改签了航班,还是去了英国伦敦,不过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他很快就会回来,我突然觉得在他面前我有些天然呆,因为出国深造哪有“很快”就能回来的。
我想,他多半又耍我了。
日子翻翻就过,找了一段时间的房子后,我开始犯了懒病,窝在家中不高兴出门,左拖右拖的竟然到了八月中旬,我这才开始焦急。
正是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接到了曲曲的电话,他终于记起了那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
我有百度过,的确很昂贵。
甜品店的风格欢快愉悦,色彩洋溢,我觉得很适合姐妹交心。
今天的莫曲尚总算穿的像正常人类了,一身干净的白色短袖恤,破旧牛仔裤,我到是觉得这身打扮和那天看到的萧乾坤特像情侣。
因为是他买单,我很放心地点了特大号的圣代冰激凌,曲曲看着我吃冰激凌的样子,不知为何笑了起来。
我假装生气说:“爷我最不待见你这种偷着乐的行为。”
莫曲尚赶忙收了笑,正经地问我,“暑假过的还好吗?那天在机场有别人在,我也不方便问你出了什么事,看你哭的梨花带泪,真比窦娥还怨。”
我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叹说世道炎凉,口齿不清地把我暗恋的往事一股脑告诉了他,莫曲尚很有风度,一直坐着安静的听,适当的时候给点意见,还把头点的很勤快。
最后,冰激凌吃的差不多,我总算把故事说完,曲曲摸了摸下巴,看着我说:“这事虽然有点乌龙,不过你们也算各自过的挺好,只不过那个叶景宸……”
我接话说:“我也不明白,小宸一直挺有想法的。”
曲曲又笑开了,对着我看了一会,很关心地说:“你好像还有心事。”
我激动不已,“知我者,曲曲也!我当年桃园结义,真没选错人。”
莫曲尚回忆了一下,说:“你当时确实很像一颗桃子。”
4、第四章、再相逢 。。。
我满脸黑线。
他又问:“你的心事不会是春心荡漾,想找男人了吧?”
我反抗着说:“是你春心荡漾,想找男人了吧?”
莫曲尚突然一愣,眼里浮现一种很难说清的情绪,好像……为情所困。
我忙意识到自己可能戳中了别人的软肋,急着说:“哎呀,男人满大街都是,还需要愁吗?现在人人愁得那都是房子。”
莫曲尚听得眼前一亮,抬头问我:“怎么说?”
我瞅着他就像一黄牛中介似得。
然后当我把唐微安这风骚小妞重色轻友的行为告诉了莫曲尚后,他笑得越发得寸进尺了。
他丫的难道就想见我沦落到学校宿舍?那可是一片没有光明和出路的地方,最要命的是,我有一个习惯,晚上睡觉必须开灯,这学校根本供应不起。
至于我为何非要开灯,那也是有一个渊源的。
莫曲尚自顾自的笑完后,很得意的和我说:“你还记不记得上次我跟你提的清风小区?”
我点点头,然后突然意识到什么,接着拼命摇头说:“曲曲,你不会是……你不会是……想把我推入火坑吧?!”
他哭笑不得说:“你不是没地方住了么,清风小区的环境你应该见过,在那个地段算是数一、数二的豪华了,何况单凭萧乾坤与我的关系,根本不用管你收房费,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你。”
我从他的这段话中,很快截出了一些关键词,其中包括:豪华,萧乾坤,不收房费。
于是我内心受着矛盾煎熬,憋屈地说:“虽然改革开放很多年了,但身为天朝子民,我还是很保守的,你让我一花季少女和一英俊帅哥同居……不对,是合租……也不对,是……合住?总而言之,我怕……”
曲曲说:“你怕自己羊入虎口?”
我说:“我怕自己把持不住……”
莫曲尚囧rz了。
我扶额说:“先别说我对你那位朋友完全不了解,再者,我看他那天冷冰冰的样子,好像不太好相处,万一他讨厌我怎么办,我本来就不是自来熟。”
莫曲尚分析说:“身为多年不见的闺中密友,我是绝对不会害葵葵你的,坦白说……你也应该……发现了,阿坤他根本不会对你……总之是有些原因的,是吧,我也不便说的太明,你懂吗?”
那天,我真的觉得自己是懂的,但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是我误了,而且误很大。
但是当我听莫曲尚这样一说,我只是下意识地想到,萧乾坤与莫曲尚的关系亲密,那是因为什么?那是因为共同革命多年的同志关系啊!
所以身为一个同志,我与他之间将会是多么纯洁的男女关系。
只是我的心里难免充满了惋惜之情,后来又迷迷糊糊地觉得与萧乾坤
4、第四章、再相逢 。。。
合住那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正当我犹豫不决,即要做出决定的时刻,莫曲尚笑眯眯地喝了一口冰镇饮料,很意味深长地说:“其实我并不太担心你们相处不来,别的不说,他对你的第一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我纳闷地看着似笑非笑的大男孩,他爽朗乐天的笑容很是扎眼。
莫曲尚很淡定地说:“那天在机场,你记不记得阿坤对着我低头说过一句话。”
我静静等待下文。
曲曲从善如流说,“他对我说了四个字:‘外套给她。’”
后来,我就是冲着这四个字,一腔热血地接受了莫曲尚的中介,找到了萧乾坤。
那天烈阳当空,夏日炎炎,街上热气蒸腾,我从公车下来又在那个公寓小区里走了很长一段路,浑身直冒热汗。
然后按照莫曲尚给的地址,我站在了一座环境优雅的三层小楼前,清风小区的各项设施齐全,房型设计非常新颖,极具欧式的简约风,每家每户都有明亮的落地窗,到是有些小资情调。
我在楼下大门处时正好遇到位大爷走出来,我便很顺利地直接上了三楼,站在了302的门前。
当我按完门铃的下一刻,很意外的看到了非常养眼的画面。
萧乾坤一脸淡漠地打开门,眼神依旧清淡如水,身上披了件黑色短袖衬衫,但是胸前的纽扣是全部敞开的,隐约显露出左面的胸/部上好像有什么纹身若隐若现,但因被衣服挡着,看不出全貌。
身材匀称健朗,有腹肌且看的出浑身的肌肉恰到好处,只稍看一眼就令人血脉喷张,无法自拔。
胸膛处的肌肤光滑迷人,惹眼又冷面,正是最健康的小麦色。
于是,我震惊了。
然后,萧乾坤也震惊了。
作者有话要说:坐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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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同居前 。。。
作为一个正常的女生,我也是有生理需求的。
我是说,生理上会对萧乾坤这种美男的肉体产生无法抗拒的吸引……我知道我是越想越离谱。
但令人颇为气愤的点在于,为什么这样让女性发疯的极品尤物会是同志?
正当我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裸着的胸膛猛瞧,然后脑海里不断涌现各种脑补镜头的时候,萧乾坤从他一瞬的震惊中回过了神,“砰”的把门关上了。
当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却再度打开门,然后我的视线重新集中在了他的胸膛上,貌似真的有纹身,不是我眼花。
萧乾坤皱着眉问:“什么事。”
我挠挠头,将目光送到他那张英俊的脸上,然后说:“是曲曲让我今天来的,他没和你说吗?”
萧乾坤摇摇头,转身又要关门。
外面天热,人也容易心浮气躁,我脱口而出喊:“萧先生!”
他好像有些无可奈何,停在原地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那个时候,我还未能亲切地喊他“阿坤小哥”,只是礼貌地用“萧先生”三个字称呼他。
我踌躇了一会,本来想告诉他,昨天曲曲还在电话里说,今天在他的公寓不见不散,是不是在半路堵了车。
可是因为脸皮薄,一被萧乾坤凛冽的目光射到,我就完全无语了。
所以只好朝他笑了笑,然后说:“没事了。”
说完转身就往楼梯口跑。
萧乾坤显然被我咋咋呼呼的表现搞得有些头晕,最后冷声说:“站住。”
我还真就乖乖听话站在了原地,随后,他默不作声地将大门开着,转身只留给我一个很酷的背影。
我想他应该是在邀请我进屋,所以就步步为营地跟在了他身后。
进了屋后,我不由的觉得海阔天空,之所以会用这个形容词,是因为萧乾坤的公寓很大,后来我探索出,其中甚至还有一间房里的楼梯可以通往小阁楼。
这屋子的气氛,十分萧条空旷,几乎没摆放任何装饰品,就连最基本的沙发他都免了,空荡荡的客厅,零零星星放着些未仍的食品或者饮料盒子。
我瞄了一眼,发现他多半以速食为主。
莫曲尚之前和我通过气,他说萧乾坤家中除了他自己的那间屋子,其他地方都是请了家政服务员来打扫的。
我自告奋勇地说,往后家务我可以全包,以答谢他的收留之恩,更重要的是不收我房租之恩。
因为不敢花太多时间在寻找椅子这件事上,所以我就选了一个看上去挺干净的地方,小心翼翼坐在了地板上。
谁知我刚坐下,萧乾坤就将一把长椅放在了我的身旁,我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尴尬地站起来,拍了拍裤子,道了个谢。
他一言未发地走去自己屋子,等他关上门的那一刹我
5、第五章、同居前 。。。
立刻飞速掏出手机想拨莫曲尚的电话号码。
结果窗外有铃声响起,我跑去一看,莫曲尚正非常得瑟地在楼前指挥着一群搬家公司来的人,他们从大货车上卸下了一件件家具。
我本来是想将迟到的他狠狠抽打一顿,但是在看到他买的那些家居用品后,我觉得自己被他抽一顿也是值得的。
萧乾坤黑着脸从卧室里疾步走出,一时犹如风般刮过我的眼前,只见他拎起曲曲的衣领说:“出去。”
莫曲尚对他说:“我出去可以,家具和她留下。”
萧乾坤立马转头想用眼神杀死我。
我不由退缩了,想假装弯腰系鞋带,才弯下去发现自己穿的竟是拖鞋,大爷的。
随后,曲曲走过来亲昵地揽住我的肩膀说:“忘了给你介绍,这是宫葵,随便你怎么称呼她,(……),以后她住这。”
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脸色阴沉地说:“曲曲,你别告诉我,直到今时今日你才告诉萧先生……”
莫曲尚耸耸肩,一副好像“房子我努力争取,对你我从未放弃”的表情说:“葵葵,放心把你交给我。”
大热天的,我打了一个哆嗦。
莫曲尚对萧乾坤说“咱们进屋谈谈”,随后他们两个就一前一后入了那扇门。
我咽了咽口水,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去听听动静,但是又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如果曲曲为了我以身体为代价怎么办,于是只好坐在原地继续等。
搬运师傅们差不多完工时,门又开了,莫曲尚整了整领口,天真无邪地对我说:“葵葵,据我所知,你烧菜很有一手是吧?”
我因为长年一个人住,又喜欢宅家,所以时常淘来些美食食谱照着法学,然后自产自销。
但碍于萧乾坤在场,我把头点的很慎重。
莫曲尚双手环在胸前说:“那就没问题,阿坤哥哥说你可以留下,只是三餐要由你负责下厨,如果时间安排上有困难,组织会再视具体情况定夺。”
瞬间,萧乾坤的表情很胃痛,而我也是。
我想萧乾坤肯定是因为那句“阿坤哥哥”而疼,我则是因为舍不得钱。
等曲曲签了单子后,我发现整间屋子已经截然不同,最起码多了些人气。
萧乾坤比我细心,他环视一周后,指着我房里那一整套大至双人床,小至双人靠枕的东西,很怀疑地看着莫曲尚说:“你哪弄的?”
莫曲尚潇洒地摇了摇手指,“我对家具商城的老板说,他不在一周内给我备齐了我想要的东西,我就一枪毙了他。”
后来,我看到了一间很漂亮的女生卧房,白色的双门衣柜和六抽柜,落地窗前是小碎花窗帘,床单是红白相见的格子。
我靠着床边坐下来,暖黄的灯光打得人昏昏欲睡,我忽然想,这个屋子
5、第五章、同居前 。。。
或许会比那座小洋房更有家的味道。
但我却忘了,我只能在这住上一个学期而已。
莫曲尚走进来,很温柔地揉揉我的头发,笑得非常姐们。
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假惺惺地问他,“曲曲,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很贵的……”
曲曲说:“没事儿,我琢磨着等一年后你搬走,换我也搬来住住。”
我“……”了。
其实,我心里一直觉得看到萧乾坤的胸部是我赚了,但是打死他都没人能想到,阿坤小哥很快就把连本带利地要了回去。
那天过后,我开始陆续收拾行李,直到八月三十号,我拖着箱子正式借住清风小区。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就开始同居生活了……下一章就是JQ迸发了,我忍不住来加一句,我究竟是有多执着留言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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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泡泡浴 。。。
很令人意外的是,自从搬入公寓的一周以来,我与冷漠面瘫的萧先生相处很是融洽。
我想这个诀窍就在于:相敬如冰。
基本上我与他打照面的机会很少,交流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如果早上有课,我就做好早饭然后骑自行车出门,萧先生有晨跑的习惯,所以有时我能远远看到他慢跑的英姿,我想,同志里的攻,是很需要体力的吧?
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