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破天-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亦轩的声音虽然听的清楚,声音却不大,要想隔着一座山峰,透过快速流动的气流,听清楚他所讲的话语,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眼前的这个三十来岁的男子不止能听清,也很清楚的知道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当然,在做这些事情之前,他还要先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毕竟难得从山里出来一趟,满腔的欲望总得有个地方发泄才是。他的目光转向了对面的山顶,上面有一座简陋却干净的茅屋,门口做着一个手拄拐杖的颓废老人,脏兮兮也不知在做些什么。一个老头子能把一个破烂的茅屋打扫的如此干净么?起码他是不会的。他似已闻到空气淡淡的处子之香,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香,真是太香了,他可忍不住这冲动,否则也不会被人称作“采花贼猫”。
这个瘦骨嶙嶙的猥琐男子,竟是血榜十三………………五味神君,夜猫子。
他的身影一闪,凌空飞渡,一连抛下十三片树叶,在空中快速散开,俩峰之间不说有几里路,哪怕就一里也不是秦亦轩能够做到的。单凭十三片叶子,单凭十三步,便可以跨越间隔如此之大的沟渠,若是单于邪身在当场,恐怕一得赞叹一声好身法。
“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心怜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眼皮不停的跳动。
秦亦轩触电般停下了脚步,半响,憋出了一句:“没事,是你饿了。”
心怜还想说些什么,秦亦轩却加快了脚步,再也不等她一分半秒。光凭一个凭空突起的感觉,她也无从多耗费口舌,遂也只能快步追上。
他已经放过了亚杰多,却不代表已经原谅了他。今日之事是他的劫数,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救他,又为什么要救?秦亦轩冷冷的想道。
第三十一章:一口咬死的男人。
“木头,我真的感觉很不对,我的预感都很灵的。”心怜迟疑了一秒,再次开口道。
“就算有事情发生,恐怕现在也来不及了。”秦亦轩这次连脚步的节奏都没有变动。
“你早就知道亚杰多会遭遇不测?”心怜脸色煞白。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算我放过了他,之前造就的孽,还是躲不开天灾人祸。”
亚杰多的嘴角挂着一丝血痕,手中的剑颤抖不已,哪怕他此刻再年轻个二十岁,也不可能有半分胜算。强大的实力差距下,让他在交手的一瞬间,就已身受重伤,再也提不起半分力气。
“哟,看着模样是埋了半截黄土,这动作还真的是跟猴子一样敏捷啊。”夜猫子说话的腔调非常古怪,让人感觉就是一个唱大戏的。此刻他将亚杰多比作猴子,无非是想证明俩人之间的差距有多么大。猴子再快也只是一只猴子,终究要在人类的手掌中玩耍。
原本只是寻香而来,哪知秦儿天生生得一副清秀脱俗的面孔,黄莺出谷般清脆的嗓子更另他魂牵梦绕,如此动听悦耳的嗓音,若是欢叫之中必是动听!这女娃我夜猫子非要不可了!
“你究竟是谁,敢问我亚杰多是否有得罪过你?秦儿,去我后面。”今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只怪自己当年暴戾武断,残害了多少好人,破坏了多少家庭。如今可好,报仇的人是成批的过来,只是苦了自己的孙女秦儿,她年纪尚小,心思单纯天真,怎么见得惯这世间的黑白不平?
亚杰多奢望的想,若是今日一劫,秦儿大难不死能够逃脱,一定要她离开星国,去偏远些的小镇好好度过下半辈子。只是,真的能够逃脱么?
“没有没有,我不认识你你怎么得罪我呢。要怪就怪你后面的女娃生的太俊了点,我色心涌动,忍不住咯。”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好色,更厌恶别人叫他采花贼,可夜猫子却非常享受这个“殊荣”,凭借他目及千里,耳听八方,灵嗅生花的特殊能力,这个世界上还没他采不成的花。
除了半年前偶然遇到的一个女孩子,记得她当时自报家门的时候也是叫什么秦的。原本看她沉鱼落雁的容颜,想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黄花闺女,不料等到他动手的时候却大吃一惊,这还是个女的么?速度比他快,力量比他大,心也比他还狠还黑!若不是他闪躲的快,恐怕这子孙后代根就费掉了。吓的他是大半年没敢出来作祟,也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他成功突破了天级七重,自恃功法大成又开始无法无天起来。或许是老天为了弥补他,今日又赐给他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虽然姿色略逊之前,但也是个美人胚子啊。
“秦儿。。。。。。”亚杰多虽然老眼昏花,好歹也算在官场中摸滚打爬了半辈子,正在他准备叮嘱秦儿事务的时候,夜猫子的呼吸顿然一促,每个人在偷听前都会下意识的做出这个反应,原因是身体想让自身的呼吸节奏靠近被窃听者,夜猫子很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还认为自己毫无破绽。
亚杰多一面说着要好好服侍夜猫子之类的话,脚步不知不觉移动到了悬崖的某个点,不等夜猫子发觉,他如同一张拉满弦的弓,猛然松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推下秦儿,“去找之前那个少年,他一定会救你的。”
就在下个瞬间,夜猫子锋利的短刃便隔开了他的喉咙,惶恐几十年终究没能逃过一劫。秦儿能感觉到耳边呼啸的狂风,以及被狂风卷动的发丝,极速坠落使得她浑身冰凉,失重的感觉让她的胸口由始至终都憋着一口气不敢吐出,强烈的紧张感与死亡的气息让她忘却了呼吸,如同一只蝴蝶断开了双翅,摇摇坠坠的跌落。
“嘿嘿,别以为跳下去我就抓不到你。”夜猫子在处理完亚杰多之后,还泄恨般狠踹几脚,以他的速度半路截下秦儿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在发泄完不爽之后,他张开双臂摆了一个十字架的姿势,如同跳水一般跃出山崖,在悬空之中,他仿佛一只见到水的鱼儿,身手敏捷的倒踩几块峭壁,下降的速度很快便追上了已经昏厥的秦儿,他内心的悸动极度的膨胀,狠狠的搂住她瘦小的身形,迫不及待的动手享受起手欲来。柔然的触摸感使他的精神极度兴奋,索性也懒得上去了,干脆下面找个草地好好享受一番才是王道。
色心大起的夜猫子干脆在空中便脱起了衣服,现在随时深秋,但秋老虎的天气还是使得空气非常的干燥炙热,所以秦儿只传了一件碧罗青衫,不过尓尔间,她只余下殷红色的小肚兜,露出乳润的肌肤,丰满的乳廓。伴随着青衫随风而舞,夜猫子吞下一沫口水,眼睛都瞪直了,恰巧此刻又刚好即将落地。
“我说他怎么忍心把女儿推下万丈悬崖,原来下面竟然有个深水潭。”夜猫子索性不管不顾,俩人一同跌入水中,冰冷的潭水灌进秦儿的鼻腔,一阵酸楚感从腹腔传来,她挣扎着要爬起,哪知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从后面环抱住她的杨柳腰,一股酒臭味从后面扑来,道:“正好咱们来洗个鸳鸯浴吧,哈哈。。。。。。”
秦儿见到自己浑身衣衫半遮,又在被贼人羞辱,眼泪更是不争气的留下来,爷爷想必已凶多吉少,而她却还要留下来给贼人玷污。
一声冷哼声传出,打断了夜猫子的好梦,他定睛一看,竟然就是刚下山到山脚的秦亦轩心怜俩人,这还真是裁缝聚一块………………凑巧了。心怜一脸厌恶的看着尖嘴猴腮一脸色迷迷的夜猫子,若不是秦亦轩在一侧,她怕是就要立刻动手了。这个世界长得丑没什么错,但是长得丑还要出来当坏人的话就该杀。心怜敌视的看着他那副眼神,真想一爪子给他扣下来。
“哟,又来了一个大美人,刚才距离太远没能看清,差点错过一个更好的,不过本大爷今天没空,改天一定找你噢。”夜猫子目无旁人的解开秦儿后背的系带,露出光滑弹性的双峰,粉黛色的如乳…晕,笔挺而骄傲,这就是年轻的象征。同为女人的心怜,自然知晓,当自己洁白的皮肤被自己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的人触摸时,那种伤痛,恶心,折磨,都不是没经历过的人所能体会的,这种铺天盖地的脏臭,仿佛是沾染到灵魂上的,一辈子都脱离不开成为梦魇。
秦亦轩旁若无人的从边上走了过去,冷酷的几乎不是心怜所认识的那个率真少年。
“木。。。”心怜刚准备开口却被他打断,秦亦轩凝神看着泪眼滂沱的秦儿,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道:“谁都可以救,唯独不能救她。”
说罢也不管心怜再作何反映,自顾自的前进。心怜眼泪几乎都划下来,她咬牙道:“好!你不救,我救!”
只可惜,这哪里是她能够救下的,只不过是多增加一个累赘而已。仅仅一招,她只是觉得眼前一花一股怪力卷起,转眼间就被这丑人吸入怀抱。
“哈哈。。。”夜猫子原本生的是獐头鼠目,一笑起来变的更加的猥琐,也更加的贱。若不是他皮肤散发着恶臭,心怜真想一口咬死他。
“放开她。”秦亦轩的身影再次折回,他以命令的口吻指着夜猫子怀中的心怜,神色如剑!
“你说放就放,当我。。。。。。”夜猫子话未说完脸色突然一变,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东西。
第三十二章:开天辟地轮月刀。
秦亦轩没有任何言语表态,手中的飞刀代表了他此刻的心。虽然对心怜不太喜欢,但她目前对自己来说很重要,若是没有了她,自己又要到哪里去找一个听话经纪人 ?'…'这一想法,心怜自然是考虑到了,所以她才敢如此大胆的冲上去与夜猫子对阵。否则,即使自己很想救秦儿,若是没有实力也于事无补,反而会雪上加霜。
“嘿。。。嘿。。。”夜猫子干笑一阵,一记手刀打昏了俩女,虽然在秦亦轩飞刀出现的那一秒,他敏锐的嗅到死亡的感觉,但这种感觉随着飞刀出现的时间愈发减短,他有信心能够躲开这把刀。
“你笑什么。”秦亦轩掷地有声的询问道。
“我觉得我好像能够躲开这把刀,这刀也不如你想像中的恐怖。”夜猫子见秦亦轩年纪尚浅,战斗经验必定短缺,若是能让他未战先怯自己也先胜一筹。只可惜他不了解秦亦轩的实际年龄再加上个十岁,也不会再比他小上多少。夜猫子虽然看似老成,实际出道也才十年不到,如此一看,倒还是秦亦轩的战斗经验更加丰富些。好在俩人对战经验固然重要,可到了生死关头,比的却是心境与神经的反应能力。
相比之下,常年在死亡边缘游走的秦亦轩更懂得生死的艺术,这不是一出山便一帆风顺的夜猫子所能比拟的。
清晨的阳光高高升起,太阳如同成熟的苹果微微发红,森林间的秋蝉开始新一天的鸣叫,日出日落,谁主沉浮,大自然瞬息间千变万化,而人类也只是时间中的一抹余晖。在有限的时间里,每个人绽放的光芒五颜六色,不能相互融解相互吞噬。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俩者相遇之时,便是争斗的开始。
“你尽管丢你的玩具刀吧。”夜猫子破开水潭化作一股冲天水柱霸气而出,腾飞的水柱奔腾在空中化作一条水龙,凶残的卷向一边的秦亦轩。
正当水龙卷起万颗水珠呼啸而来之时,秦亦轩沉着冷静的等待着,等待水里的那个人必杀一击。师傅说过,一个人的攻势越猛,在他刺入敌人心脏前的那一刻,破绽也最大。因为往往尝惯了鲜血的人,在将敌人皮开肉绽之前,自己的精神便已经不自觉的松懈以便好好享受鲜血的刺激,这往往是他们的最大漏洞。
来势汹汹的水龙在即将接触秦亦轩的时候,如同断线的木偶甭然而裂,化作一潭清水溅洒在四周滋润了土地。秦亦轩手中多出一把剑,依旧是多年前的那把薄利如冰,透明如玉的短剑。神兵交锋,泛起一阵争鸣,俩人不做任何停顿,你来我往的相互攻击。
秦亦轩用剑的技术是经过家族千百年的传承,在没有斗气与魔法的时代,这些精妙的剑招是他们最大的依仗之一,虽然比不过排兵布阵能敌万人,但在战场上与敌将拼杀也是鼓舞士气的一个好办法。
所以每一代的秦家子弟,都会几招精妙的剑法,他日出山游走时也是一种秦式象征。
夜猫子的武器自然不如兵中君子这般文雅,俩撇尖锐的利刃在他的手腕上散发着寒光,秦亦轩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他的双手中指与无名指分别带着一个粗大的圆环,圆环之上分别镶嵌着俩片薄薄的刀片,明亮的阳光照耀在上面散发出蓝白色的光芒,这是很特别的一个武器,也是一个很快的武器。
“你的武器很特别噢。”夜猫子看着水晶般闪耀的水晶短剑,眼里露出一丝贪婪,“可是我觉得对我的影响力更加不如刚才那柄玩具刀。”
“你的武器也很特别,只是它的样子比你还丑。”秦亦轩淡淡的回敬,嘲讽的眼神迸发眼帘,配合上他英俊不凡的样貌,还真让夜猫子能够感觉到一股羞辱以及愤怒,经验告诉他不能愤怒要保持理智,但在下手的时候,他不再有一丝玩耍的心态,率先发动了攻势。
所谓一寸短,一寸险,短兵交接忌讳的是心理素质不过关,夜猫子虽然乐于花天酒地,可生死这一点他看的比谁都透彻。一入血池郎,休想回故乡,早在进入血池的第一天,他就没想着或者出去,一方面在疯狂的杀戮,另一方面在极度享受着肉…欲。毕竟,做杀手这一行造孽无数,总有一天需要偿还,武功再高也还有一山更比一山高,他只想在死之前多享受人生的乐趣,哪怕将来死的多惨都无妨。若是将秦夜俩人比作一快白玉的话,若是同时沾上黑瑕,哪怕再难抹掉,秦亦轩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磨灭,直到消亡。而夜猫子则是抹不掉便加倍对自己身上抹黑,干脆成一块黑玉。
俩人的区别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道路,也决定了他们不同的下场。
言归正传,夜猫子兵器极其短小,虽然招架起来非常的惊险,但若是攻势打开,攻击也是一环接一环连绵不绝群峦叠嶂,好几次秦亦轩都被他诡异的攻击显露逼出一身冷汗。秦亦轩的短剑原本也是攻于快捷,不长不短;不重不轻;刚柔并济的短剑若是碰到常规的兵器决然不会吃亏,只可惜夜猫子这对天地轮月刀,比他的短剑更加快速,也更加完美。每一次的攻击都会逼迫他强行接下,否则,在左手的强攻下,右手凌厉狠辣的攻击便乘势而入。
眼见秦亦轩只剩下仓促防守的局面,夜猫子更不敢丝毫放松。在当年的一次任务中,他便已经知道一个道理,越是离成功之路近的地方,摔下去越痛,可能性也越大。理智能够帮助一个人做对很多事情,若是在最后关头丧失了理智,那就是比傻子还傻了。
秦亦轩暗自叫苦,不想夜猫子见到胜利在握,不止不松懈,反而如见了鲜血的鲨鱼,更添上了一把狠劲,手中的连环双刀更是密不透风的攻了上来,强烈的刀气四处飞溅。秋日的寒风袭过,卷着一片片枯败送黄的枫叶随风飞逸,枯败风干的枫叶撞上锋利的刀片状斗气,如同快刀斩乱麻般轻轻一触便齐齐分开为俩半。秦亦轩虽然在尘埃森林苦练十五年,但是单于邪除了这时灵时不灵的飞刀,连半点斗气都没教给他,在这种同等级的对战中,斗气短缺的缺点暴露出来,原本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与其对垒便困难异常,此刻夜猫子还不留余地的在攻势上附带斗气,如此一来,秦亦轩便完全吃不消了。
虽然尽量避过要害,锋利的刀气掠过他的皮肤,只余下一条细小的红线,在皮肤的扯动下,原本平滑的伤口开始错层,运动中快速流动的鲜血如同找到宣泄口一般,颇不期待的一涌而出,“噗哧。。。”一股血泉如同山洪暴发般从细缝中喷出,不等继续,秦亦轩赶紧点了伤口边的一个位置,血液的喷射竟然诡异的停止了。
第三十三章:一刀溅血映枫林。
在秦亦轩止住伤口的同时,更多的刀气呼啸而来,漫天飞舞的枫叶被一分为二而分为四,飘荡在空中如同一场枫叶之雨。虽然已是深秋,林中的枫树并没有显得光秃秃,它依旧在热情绽放着自己的美丽,熟透而火红枫叶顽强挂在树枝上,映照成一片殷红的海洋。这是生命的不屈也是血的颜色。人生在世不称意,途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挫折,但要能够证明一个人内心的不屈,只有血。
唯独血,才属于男人。
“出刀啊,你为什么还不丢出飞刀。”夜猫子一边趁胜追击,一边不断的用话语刺激秦亦轩,想让他大失方寸自己也好少耗费精神。
“哼。”秦亦轩只是冷哼一下,不管不顾,哪怕自己的处境非常为难,他依旧没有拔刀的想法,不是他不拔,也不是他射不出去那一刀。只是一个很浅薄的道理,握在手中的棋子远远比放在棋盘上的要有威胁的多,若是他正射出这一把飞刀,那便真的死定了。
秦亦轩考虑的的确是夜猫子所顾虑的,虽然口头上说说他那把刀就像个玩具,但若是自己真将那它当成玩具,那可比傻子还呆了。有些女人可以玩,有些东西,可真不是他能随便玩得起的。
正因为这把本该出现却没有出现的刀,让夜猫子不敢做出太大破绽的攻势,大不了,就靠自己的刀气与攻势累也要将他累趴下。夜猫子自豪的笑了笑,在常人的认知里,跑的快持久力一定弱,而他却相反,他的斗气足以支撑他保持最快速度飞渡几个城池。
一来一去,俩人从天明打到日落,途中没歇手不说,使用的力道反而更加的大了。
这时候夜猫子就有些惊奇了,这小子体力怎么会如此强劲?此刻任由他占领主攻地位,攻防由他决定,耗费的斗气相对要少很多。尽管如此,他还是渐渐露出一丝疲态。若是以正常的思路来看,按理被动招架的秦亦轩理应累的趴下才是!可看他那模样,连脸都没红,呼息均匀,哪里有露出一丝累的样子。
该死的,这她娘的是什么怪物!夜猫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仔细揣摩了一下才想起问题的关键。最初他想依赖刀气一片片的消耗秦亦轩的体力,怎么都打了一天了,他还是这么生龙活虎的。
夜猫子不忍定睛一看,虽然外头隔着衣服,以他的眼力还是能清楚的看的见,自己之前造成的伤口不知何事竟然已经愈合了!在打斗中,血液流动速度加快,加上动作中肌肉的拉扯,要想止血都是难上加难,更何况是愈合伤口?未免看走眼,他再次认真的观察了一下,恰巧看到秦亦轩身上的一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事实摆在眼前,想怎么不信都不行了!
他的对手的确是一个怪物。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砍了他的头以后再放上去伤口还能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