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恋歌-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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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她。苔暮点点头,不过她那令人不安的态度让耒雅有点儿不放心。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耒雅扭开了头。“她很看重你。”菲莴不知何意的说道。“还真是不敢。”苔暮自嘲道。“。。。”菲莴沉默的跟上了耒雅。“。。。”苔暮感到莫名其妙。斯高乐耸耸肩,他看出了一些事情。不过他只要第一棒跑得好就好,所以他不需要操心其他事情。他的心思永远在学习,和他的奈丝身上。
终于他们的比赛开始了。斯高乐以第一的成绩将棒交给菲莴,然而四组比赛队中第二棒有两个男生。所以菲莴只保持住了第三,耒雅接了第三棒再次成为第一。最后就剩下苔暮的冲刺了,然而泰暮却在途中摔了一脚。结果他们只拿到了第二。吉奥芙与噶尔取得了排球比赛的优胜。于是这次体能比赛取得了一下成果。
奈丝取得了游泳的冠军,吉奥芙与噶尔取得了排球比赛的优胜,胖子戴乐落杆倒地。而接力赛他们取得了第二的名次。耒雅对这个名次并不满意因为吉奥芙时常拿着优胜的奖杯取笑她。但是这对于苔暮并没有什么影响,她马上就投入到学习当中。因为不久后就是她的人生转折点。是继续考取大学院进修,还是默默的走进工作。于是她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当中。事实上有时候她也会无法专心,因为最近菲莴和胖子戴乐走得很近。苔暮并不觉得菲莴会喜欢上这位胖子伯爵公子,也不认为菲莴是那种攀龙附凤的女生。但是她们不再一起回家,班上说话的时候很少。而且有传闻说在外面有看到菲莴和戴乐一起出现过。
“其实进去之前我想和你说句话。”考试的那天到来了,苔暮将菲莴拉到墙角。“什么事?”菲莴眼神晃动她觉得苔暮一定下定了决心。“考试完后,我想请你吃个饭。”犹豫很久苔暮说出了这句话。“不必了,已经有人要请我吃饭了。”菲莴淡淡的说道,说完她走进考场。“哦对了,祝你考试顺利。”进去后她又回身说道。“谢谢。。。”苔暮心情有点儿不好,她的脚步有点儿沉重不过她还是走进了考场。。。
十年后的今天。
“十年是什么呢?”苔暮坐在一个酒馆独自一个人喝着酒,这是她五六年来养成的习惯。学院考试过后,苔暮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上一个一般以下的大学院。而菲莴则考上了非常好的一流学院。自那天过去已经十年了,她虚度了四年然后踏入所谓的社会。现实的生活让他处处碰壁,懦弱的不敢的性格让她时常吃亏。她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自诩人才,她知道自己成为了废物。但是她并没有白上这么多年学,她的文凭和足够用的知识使得她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维持度日的工作。她成为了一个信差,成为信差她见识到了很多不同的人,走过了不同的路。虽然收入不多,但是过得也挺舒服。这样过了两三年吧,苔暮转了行,在家里的介绍下。苔暮因为自己的专业,魔法阵的系统理论构建刚好和父亲的朋友的公会招收人手的条件符合。于是苔暮便成为了一个委托公会的职员。
又过了两三年,到了今天。十年的时间让苔暮变化非常大。她劳累了心,疲惫了身体。空有一身经验,但是没有了进取的意愿。即使已经二十八岁了,但是她依然不想结婚。她的心中还存留着曾经的那个容貌,但是她与菲莴已经有十年没有联系了。自从各自上了大学院大家都没有在联系了。从零星的消息中,她听说菲莴成为了胖子戴乐的情妇,她们甚至有了一个私生子。不过苔暮并不愿意相信,她不觉得菲莴是那种人。不过,其实她心中早有了定论。对方虽然丑但是有权有势是一位贵族,那么傍上这么一位伯爵之子就十分正常了。
所以啊,尽管苔暮不怎么相信。但是也不再关心菲莴的消息了,知道了又能怎样曾经没有得到的东西现在就能捡起吗?苔暮虽然还是单身,不过只是已经习惯了而已,并不是因为哪个人。
“嘿呦,老板来杯牛奶。”这时走进来了一位低个子母亲,她带着一位十岁大小的女孩儿。“妈妈,我不想喝牛奶。”女孩儿有点儿不听话。“听话,阿贝珂。”这位母亲拍了拍女孩儿的脑袋。苔暮觉得这位母亲有点儿熟悉,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了。仔细想想突然一个名字浮现在心中,“你莫非是,莫非是吉奥芙?”苔暮惊奇的问道。“你。。。你是?”吉奥芙没想到在这里有人喊她的名字,一时间有点儿楞了。“是我啊,苔暮。和你同学过的苔暮。”苔暮高兴的喊道,她十分高兴竟然遇到了老同学。“苔暮。。。”吉奥芙想了一下随后也惊喜了起来,“没想到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工作之余来喝点儿酒消遣,倒是你呢?为什么在这里?”苔暮抿了一口酒问道。“你真的是变化很大啊,曾经你就不会这样说话。”吉奥芙感叹道,不过没有说自己在这里的理由。“哈哈,这是当然的了?毕竟都十年了。这是你和噶尔的女儿?”苔暮指着小女孩儿问道。吉奥芙莫名的伤感了一下,随后点点头。“你们还真成事了,喝喜酒的时候也不通知我。”苔暮玩笑道。“我们没有结婚。”吉奥芙淡淡的说道,曾经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现在成为了人母倒是多了几分稳重。“怎么?那你们怎么会有女儿?”苔暮失口问道。吉奥芙沉默不肯回答。“哈哈,难得老同学相聚,我就不问那些事了。”苔暮笑道,吉奥芙也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老板来瓶酒。”这时候走进来一个衣着华丽的人。他一看到苔暮就走了过去。“莫非是苔暮?”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苔暮。“你是?”苔暮还真没有认出来这个人,不过吉奥芙悄悄的离开了。“我是噶尔,你的同学噶尔。”噶尔此时的境遇应该不错。“噶尔,是你!没想到你也在这儿。太好了,吉奥芙噶尔也来了,咦吉奥芙呢?”苔暮看向吉奥芙坐的地方结果没有发现她。“你见过吉奥芙了?”噶尔仅仅抓着苔暮的双肩喊道。“是啊,刚才还在,你没有看见吗?”苔暮看得出噶尔十分焦急。“我已经十年没有见她了,那一天后我知道我们之间也许发生了什么,但是我完全喝醉了。之后吉奥芙就不见我了,十年了,没想到还有找到她的机会。她结婚了吗?不,结婚也没关系,我愿意等。如果她还有了孩子,那也没关系我也愿意接受。只要我还有机会的话。”噶尔情绪极不稳定。也对十年了,刚才没认出吉奥芙很正常。“她有了一个女儿。”苔暮说道。“哦,我知道了。”噶尔有点儿失望,不过也理所当然的接受了。“她说那是你的孩子。”苔暮的这句话拯救了噶尔。“你说什么?苔暮你刚才说什么?”噶尔直直的盯着苔暮问道。“她说那是你的女儿。”苔暮重复了自己的话。“哈哈,哈哈。我的,哈哈。苔暮太感谢你了!”噶尔跑了出去,因为他觉得他的机会还在。他还有把握幸福的机会,奔跑的时候他的耳边想起了曾经的承诺永远不会放弃你,哪怕暂时的分离也会找到你。
“他已经幸福了,但是我呢?不过一份幸福要用十年来等待,真的是太长了。这缺失的十年,是该多么的可惜啊。”苔暮叹着气。“咦,我好想听到了熟人的声音。”这时一对夫妇走了进来,他们戴着眼镜穿着法师长袍。“你们莫不是奈丝和斯高乐?”苔暮已经不再惊讶了,没想到曾经的同学一个又一个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你是苔暮?”奈丝不确定的问道。“是的。”苔暮回答道。“哎呀,我说呢。亲爱的没想到我们能够遇见老同学,呵呵呵。”奈丝耐看的脸一笑起来,让苔暮觉得伤心悦目。“老同学你怎么样?”斯高乐握住了苔暮的手,三位同窗坐下来聊了起来。“我现在挺好的,生活嘛就是那样。你们呢?看得出来你们很幸福了。”苔暮说道。“这都是奈丝,我这个穷小子才能有今日的成就。说来不怕笑话,我和奈丝考上了最好的大学院。但是最后还是回到了奈丝的家族。岳父大人为我在魔法协会安排了一个不错的职位。我们也终成眷属,虽然有些遗憾胸中梦想不能实现,不过有了奈丝我还求什么呢?”斯高乐一脸幸福的拥起了爱妻。“你还有实现梦想的才能,我倒是碌碌无为之人,我倒是不羡慕你的才能与境遇,不过我很嫉妒你能抱得美人归啊。哈哈哈。”苔暮玩笑着说道。斯高乐和奈丝相视一笑,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斯高乐和奈丝便先走了。他们很忙还有事情要做。
今天的酒喝得差不多了,苔暮就要离开。这时候进来了两个少女。“咦,似乎还没有到。莉娅我们先喝一点儿茶吧。”其中一位黑发少女说道。“枝,我们坐那边吧。“另一位少女拉着黑发少女坐到了靠窗的地方。
“老板给我来三份烤牛肉。”一个胖子贵族走了进来,跟着他进来的是一位二十七八的丽人与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苔暮看到他们后,瞬间脑袋里空白了。“咦,这是?苔暮?”胖子贵族喊道。“啊,啊。”苔暮下意识的点点头,丽人低着头摸着女孩儿的头不敢看她。“你们坐。你们坐,我已经吃好了。。。”苔暮失魂落魄的说道,她想要逃跑。
“哥哥,我能喝一杯牛奶吗?”女孩儿这时候对胖子贵族说道。她的话让苔暮立住了,她满面欣喜的走到三人前面。“好久不见呢,老同学们。”苔暮欢喜的说道。“我说老同学,我以为你要走呢,事实上我倒是期盼着你走,唉,不过谁让被伯爵是个爱成人之美的好人呢。”胖子戴乐玩笑道,不过一抹悲伤被他深深掩藏。
“谢谢你。”苔暮真诚的道谢了。“你为什么谢他。”丽人说话了,没错她正是苔暮十年来朝思暮想的菲莴。
“十年是什么呢?”苔暮没有回答菲莴的话,反而感叹起时间来了。
“现在可以说了。”菲莴自然的坐到了苔暮身旁,戴乐悄悄的把妹妹带走坐到另一张桌子了。
“十年发生了好多事,我知道了反而不想说了。”苔暮感叹道。
“想想未来如何。”菲莴支着下巴说道。
“我想知道你的十年。”苔暮小心的问道。
“你还是老样子,永远那么畏缩。也许你质问我我会告诉你,但是你求问我,我却不想说。而且不告诉我你的事,却要我说我的事。你很狡猾,这一点倒是和以前不同。”菲莴毫不留情的嘲弄着苔暮。
“无论如何,能让你对我生怨,为我守节。我很自豪,我为我至今单身感到值得。”苔暮试探的问道。
“笨蛋!不就是想问我是不是真的是戴乐的情妇吗?为什么不直接说。你越在乎我的想法,我反而越厌烦。两个人之间要是不能坦诚而对而是一个人忍耐另一个人我觉得这样并不好。”菲莴随意的说道,这让苔暮尴尬一笑。
“喜欢我吗?”苔暮突然问道。
“什么?”菲莴没有反应过来。
“喜欢我吗?”苔暮又重复了一句。
“怎么可以这么问呢?”菲莴脸红而可爱。
“你说要坦诚相对,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是不是喜欢我,记住是想让我成为你的恋人,最后成为你的呃是老婆呢还是丈夫呢不管了反正就是那种喜欢。”苔暮强势的说道。
“你就是一个大笨蛋!即使我已经二十八岁,即使我已经没有曾经的少女情怀!但是大笨蛋!哪有你这么问的!”菲莴红着脸羞涩的像只发狂的小老虎。
“嘿嘿。”苔暮笑了,笨蛋不笨蛋又怎么样。她现在大呼幸运,因为十年之后的今天她依然能够拥抱身边的那个她,以后她又能天天看到她了。如果,不没有如果,没有那种连想都不敢想的如果。可是如果呢,如果事情是另一个反面那么哭泣的是谁,伤心的是谁,高兴的是谁呢?所以,就是因为不是那种反面,幸福才显得那么珍贵,那么不易。
“我曾经就是傻子,竟然不敢说出来。你说,要是今天遇不到你,不,我不能这么想。我们很幸福了不是吗?”苔暮紧紧地拥住菲莴。
“因为你我们失去了很多美好,失去了珍贵的十年。我不管这十年是什么,但是你都要补偿我。”菲莴霸道的说道。
“当然。”苔暮当然同意了。
“咦,哥哥你不要哭呦。华儿会陪着你的。”懂事的小姑娘擦去了戴乐心中的泪,戴乐还求什么呢。菲莴曾经拯救了他这个可怜的妹妹,不被父亲承认的私生女。是菲莴收留了她,为此戴乐有一段时间和她走得很近。最近他们又遇到了,这次他要带回妹妹,因为他已经继承了爵位。至于菲莴这个他曾经喜欢过的姑娘,也许戴乐心中的伟大目标已经盖过了儿女情长。
“我们走吧,自负是不会再来了。她有种敏锐的直觉,自负使得她不肯现在回到我们身边,那么好吧。即使她成为一个女王也终将被眼前未来的国王所打败。”枝让奥佩娅打开了传送门。至于她刚才说的话,唔,她说了什么?
所以什么是十年我们永远不知道,但是十年是什么我们却不想说。
☆、过了荒原
过了荒原,是何方?
到了何方,忆荒原?
我从何方一路走到荒原,然后又从荒原一路走向何方。
我做过盗贼,但是我没有杀过人。
我成为了义贼,但是我没有救过人。
我总是来去匆匆,但是一事无成。
我问,为什么我仍然碌碌无为。
人答,何不问荒原的风。
我明白了,却也迷茫了。如果我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错的,那么为何我到现在仍然执迷不悟。我想起了第一次的抢劫。
我来到荒原的第一天,我饥饿交加。如果有一头狼在我面前,我也会生吃活剥了它。我没有发现狼,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猪头人小女孩儿。她四五岁的样子,长得白白胖胖可爱极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暂时称呼她为小白猪吧。她手里拿着一个面包,看上去诱人无比。看到那面包,我知道我可以活下来了。但是我活下来就意味着小白猪没有面包了。她衣着干净,长得白白胖胖。虽然可爱无比,但是无忧无虑。既然如此少吃一个面包也没问题吧,肯定没有问题我对自己这么说。于是在她向我走来时,我把她按到了地上踩着她的后背,将面包从她手中夺了过来。小白猪却没有哭泣,这是为什么?她是个孩子,没有反抗力,不知什么是善恶,正是什么都想要的年龄。那么自己被欺负了,连面包都被抢了,可是她为什么不哭呢?
我不知道,我所经历的世界残酷至极。为人所惯用的冷漠,以及恶心的欺骗,谎言,计谋时刻围绕着所有人。在这种世界里没有善良人可以不受伤的活下来,我正是这么认为所以我才来到了荒原。我经历了悲惨,但那不怨我。是这个冰冷充满欺骗的世界的错。我至今的单身,但是我不是处女。可是夺取我纯真的那个女人轻易的离开了我。“我要的你给不了。”仅仅留下这句话,但是这是我的错吗?我给不了你,所以你就离开,所以这不是我的错,永远不是!我知道你或者你们有大把言论说,你没有错那又是谁的错。但是我还是要说我没有错,如果我有错那么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执迷不悟。如果我有错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死不悔改,如果我有错为什么到现在我还不肯承认。所以我没有错!我当然没有错!
于是我来到了荒原,我并不是逃避才来的。当然不是逃避,我是来实现我年轻时的梦想的,我说过我要到处看一看然后自由自在的生活。想想吧,驰聘在蓝天白云下,就着凉风,那是多么的心旷神怡啊!所以我没有逃避,只是抛弃了那些让我心烦的东西。我卖掉了所有的东西,当然我没有一所房子。所以即使把东西都卖掉,也只能买一匹疲惫的老马。老马中途死掉了,我自己走着过来的。
我已经饥饿交加了,我看到了小白猪。她拿着面包走向了我,我知道我可以活下来了,但是她会把面包馈赠给我吗?我的经历告诉我,她不会。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抢过来呢?是的,为什么不呢?又不是我的错,我只是做了所有人一直在做的事情。难道不是吗?人们之间难道不是互相抢劫吗?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我经历过悲惨。这就是我的理由,要是否定我那就也去经历一次。哦,我人生第一次抢劫了别人,我拿到了面包可以活下来了。但是我为什么不高兴呢?是那个小白猪没有哭?难道我还认为即使我不抢,那个小白猪也会馈赠我面包?当然不可能!怎么可能呢!我的悲惨已经提醒了我,难道不是吗?
我就这么做了盗贼。我认为盗贼也有很多苦恼,首先作为一个独行的盗贼。很多时候抢劫只是一个幻想,商队总有护卫。而像我这种新人,估计没到地方就能被一支□□解决掉。所以没有组织的盗贼只是别人眼中的功绩,我就是这么一个功绩点。所以我一般不抢劫商队,抢劫小白猪给了我经验。我忍着良心的谴责,再一次的回忆了当时的场景。于是我找到了一条新路子,那就是落单的绵羊。一直独狼面对一群具有攻击性的羊群时,也只能落个惨死的下场。可是如果只是一头小母羊,甚至是一头长角的公羊。那么我也能轻易的捕猎成功。
找到新的方法我的日子好过很多,但是我从来不知道在荒原洗澡竟然是件难题。尤其是对于我这种自由职业者,洗澡更是难上加难。部落聚居的人,或者荒野开店的人都能按时洗上一次澡。行走的商人也能有洗澡的休息站点。我这种人就不行了,大队人马还能屠杀一个村落好好享受。我这种独行狼只能遇到清凉一点儿的湖了。
除此之外更大的问题则是某方面的需求,对于年近三十身体精壮的独身女人来说这种事情不可避免是一件麻烦事。好在不是处女的我有大把的方法解决这种问题。我是说自己解决,我不会因为是个盗贼就做那种禽兽之行,我是个有底线的盗贼,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至于抢劫小女孩儿这种事,我保证不在发生了,毕竟如果有办法谁会那样做呢。所以我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不过即使我找到了维持生计的方法,不过我也快维持不下去了。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掉队的羊,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无法遇到人。这样我就维持不下去,是不是投靠一个盗贼团呢?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