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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残疾王爷之蚀骨魅妃-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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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哪里,不是已经拆迁了吗?
  怀揣着种种的不安,林妙妙趁着周末回了家。
  回到家里,并没有看见凌易瑾,看到的除了凌易瑾的行礼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妙妙想笑,行礼都收拾好了,这都要离开了,还要自己去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干嘛,和自己分手吗?
  初秋的阳光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照在身上是那么的舒服。
  沿着记忆,林妙妙踏上了那段好久都没有走的道路。
  当她看到公园里的一颗梧桐树后,就静静的站在了树下,这里,就是当初她和凌易瑾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闭起眼睛,泪水滑落,往事一幕幕浮现。
  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兔子玩偶,蹲在这里等着爸妈回家,然后发现了树下有人,看到的就是一个让她爱了这么多年的人。
  还记得自己当初的豪言壮语,一定要嫁给这个人,可是,现在,这个人,就要离开这里了,离开这个他们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地方了。
  林妙妙哭的很伤心,她不愿意睁开眼,直到一个熟悉的怀抱拥住自己,那种感觉,不会错的,就是凌易瑾。
  睁开眼,他还是穿着白衬衫,已经一米八几的身高,自己在他的怀里,是那么的小巧。
  “我就知道,你会找到这里的。”
  凌易瑾抱着林妙妙,他的妙妙长大了,知道这次留学的重要性了,知道自己在她心里的位置是那么的无可替代了。
  “混蛋,你要是走了,我就爬*墙,给你戴*绿*帽子。”
  林妙妙才不管凌易瑾现在是什么心情呢,反正她不爽,不爽了就要骂人。
  “唔,妙妙,还记得当初我让你答应我的三个条件吗?”
  凌易瑾松开林妙妙,看着林妙妙那红红的大眼睛,满是心疼。
  “当然记得。”
  林妙妙回答的肯定,那当初三个条件,已经用了两个了,现在,还有一个。
  “第三个,我要你陪我一起出国留学。”
  凌易瑾看着林妙妙,说的格外认真,这就是他的第三个要求。
  “你···”
  林妙妙傻眼了,这就是他的第三个要求?
  “我不去,我又不是你的谁,我干嘛要去。”
  虽然对于凌易瑾的邀请,林妙妙很动心,可是,她就是不舒服,为什么自己要一辈子围着他转,而不能他围着自己转。
  “妙妙,你看。”
  凌易瑾说完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盒子。
  “妙妙,这是我这么多年参加竞赛得到奖金买的,我知道,这个戒指不是最好的,可是,这是我这么多年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钱买的,嫁给我好不好?
  求婚的戒指,我不想用爸妈的钱,现在你先凑合戴着,等我以后工作了,一点给你买个大的钻戒,好不好?”
  林妙妙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凌易瑾这么多年参加竞赛的钱,都会用来买这个戒指,看着那个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戒指,林妙妙哭花了眼。
  “妙妙,嫁给我,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来守护你,呵护你,保护你。
  我知道,你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是我做的不够好,让你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安全感,以后不会了,嫁给我,陪着我一起去留学,三年后,我们一起回来。
  你放心,到了国外,我会去工作,我养你,从今天起,凌易瑾会认真的工作,会好好的爱你。”
  看着林妙妙一直不接受自己的戒指,凌易瑾慌了,虽然,今天的求婚很仓促,没有准备鲜花,可是,他已经尽力了,用自己这么多年的钱,买了这个钻戒。
  “哼,还不给我戴上!”
  林妙妙傲娇的抬起左手,撅着自己的小嘴巴,她知道,在凌易瑾的心里是有自己的,正如凌易瑾所说,她这次,是没有安全感。
  “嘿嘿,这就戴。”
  得到了林妙妙的回答,凌易瑾小心的取出戒指,戴在了林妙妙的左手中指上,然后一把将林妙妙拉近了怀里,紧紧的拥着怀里的人。
  “凌易瑾!”
  林妙妙被抱的难受,想推开,可是,实力悬殊太大,推不开。
  “唔,妙妙怎么了?”
  凌易瑾很认真的看着林妙妙,天知道,在梦梦给他发信息说妙妙已经几天没吃饭,没睡觉的时候,他的惊慌失措。
  “你还欠我一个冰淇淋店呢,别忘记了。”
  林妙妙仰起头,夕阳下,一个娇俏的女孩子,仰起头看着面前的男孩子,男孩子宠溺的一笑,然后吻住了女孩娇艳红唇。
  ~~~
  在古希腊的传说中,情侣都将戒指套在对方的中指上,因为他们相信,那有一根血管直通心脏,所以,戒指的意思是用心承诺!
  林妙妙说:“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城市,因为缘分让我们相遇,相知,相爱。
  感谢你的到来,有了你的疼爱,我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想,你拥有了我,你也会是这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凌易瑾说:“我希望,五十年后,我依旧可以像现在这样,紧握你的手,两个人相互依偎,在午后的阳光下,回忆着现在的点点滴滴。
  我爱你,亦如你爱我,我们都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孩子,因为,我们遇见了彼此!”
  给读者的话:
  谢谢大家这么几个月来对梓栩的不离不弃,因为梓栩要弄新房子,要搬家,所以文文只能先完结了,幸好,书城完结以后还可以继续发文。
  等梓栩有时间,梓栩会继续更新的,爱你们哦!

  ☆、番外御爵篇

  “梦梦,你怎么又来了?”
  刚刚下班回到家中的御爵,一眼就看见了穿着可爱围裙,在自家厨房忙碌的梦梦。
  “御爵,你回来拉,快点去洗手,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回答御爵的,依旧是那个清脆的声音,快四年了,认识这个小丫头快四年了,从凌易瑾和林妙妙离开也已经两年多了。
  “梦梦,你……”
  御爵还想说什么,可是他又一次被梦梦无视了!
  “御爵,还愣着干嘛,快点洗手去啊,今天做了你爱吃的菜,嘿嘿!”
  梦梦不是不知道御爵要说什么,从妙妙她们离开,自己被凌易瑾和妙妙托付给御爵照顾,已经两年多了,凌易瑾和妙妙都有儿子了,她,还没有追到御爵。
  “梦梦,我要离开一段时间,你,要不回学校住吧。”
  梦梦已经大四,马上就可以毕业了,她追求自己导师的事情在校园里早就人所周知了,不仅如此,梦梦在一年前,招摇的搬进御爵的公寓,和御爵成了邻居,也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可是现在,御爵却让她回去!
  回去吗?
  梦梦问自己,她还能回的去吗?
  “先吃饭吧!”
  梦梦不想回答,招呼御爵吃饭,可是眼圈却红了。
  回想自己这辛苦的追夫路,如果不是有妙妙在给自己加油打气,她,恐怕早就放弃了吧。
  俩人沉默的吃完晚饭,御爵习惯性的去收拾厨房,这是俩人之间的习惯,可是今天,似乎不一样了!
  “我来吧。你,等我一会,我也有话对你说。”
  鼓起勇气,梦梦开口,对于这件事情。她本不想这么快告诉御爵,可是今天,看到俩人之间的尴尬,梦梦还是决定今天告诉御爵,或许,有些事情,早该说了。
  御爵不知道梦梦要干嘛,他只能按照梦梦的意思,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等着梦梦。
  回想自己这几年,从离开那个女子后醒来,也已经有好几年了,自己的心似乎因为那个女子,已经不会跳动了。
  初到的彷徨,看到凌易瑾的震惊,林妙妙的容貌,都让他分不清这里到底是哪里。
  从厨房出来的梦梦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喜欢多年的男人,一脸的回忆,回忆的应该是女人吧,不知是不是那个他心底的女人!
  “御爵!”
  梦梦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开口,明明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放弃吧,放弃这个男人吧,可是,她开不了口。
  “嗯?”
  御爵疑惑的看着梦梦,不知梦梦为何用这样的表情看着自己。
  “御爵,我知道,你心里有深爱的女人!”
  语气很平淡,可是御爵却震惊了,难道,他的心意那么的明显吗?
  “御爵,我,要回家了。
  我妈给我找了份工作,下个星期就回去实习。”
  沉默……
  梦梦说完后就是静寂的默!
  “要我送你吗?”
  良久,梦梦等到了这个男人开口,没有挽留,没有任何的不舍,只是这么淡淡的一句话。
  梦梦想笑,可是却笑不出来,是啊,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自己还有什么好期盼的呢?
  “不用了,我的房租到这周,可能要在你这里住两天。”
  梦梦知道对于自己的这个要求,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会拒绝,因为,他是御爵!
  那天的谈话已经过了好几天,明天就是要离开的日子,梦梦用心的做了顿饭,并且告诉御爵,这是散伙饭,不对,是欢送宴,明天过后,她和他,将会成为路人。
  多么可笑,喜欢了这么多年,梦梦自认为自己的条件不差,身材很好,脸蛋漂亮,没有什么配不上御爵的,可是就是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她的心,就是个石头,这个男人的心也该焐热了,可是……
  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不要哭,可是眼泪还是流了下来,梦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自己在他的心里,真的一点位置都没有吗?
  御爵准时的回到家中,因为今天是梦梦特地交代的,所以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反正小丫头想明白了,要离开了,以后,都不会回来了吧!
  御爵这样告诉自己,可是不知为何,心底有一个声音响起,留下她,留下她。
  看着面前的红酒杯,御爵诧异的看着梦梦,这个小丫头,明天不是要早起吗,怎么还喝酒?
  御爵的疑问没有问出口,因为……
  他醉了!
  御爵的酒量很好,不能说千杯不醉,可是这一杯红酒,他却醉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御爵头疼的醒来,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间里,御爵动动头,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可是……
  刚好坐起的御爵傻眼了,眼前的一幕,刺入了他的记忆里。
  昨晚……
  昨天晚上,御爵喝了一杯红酒,头开始发昏,朦胧间是梦梦把他扶到了房间里,然后梦梦就开始脱衣服,是了,梦梦!
  御爵掀开被子,床单上的一抹红色安静的躺在那里,犹如一朵红梅,又像极了那个会对着自己撒娇的小丫头。
  “该死!”
  都想起来了,昨晚他和梦梦!
  不知道是身体的放纵还是灵魂的救赎,他和梦梦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呆呆的坐在那里,时间一分一分的流淌,等御爵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是十分钟后。
  起床,洗漱,看着客厅梦梦给自己留的字条,御爵哭了,不知道是因为梦梦的话,还是自己的心,似乎因为这字条,它出现了裂痕。
  ‘御爵。我走了,原谅我,昨晚的事情是我一手设计的。
  我不想抱着遗憾离开,我爱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你。
  我知道,你的心里深爱着另一个女人,我不求你会爱我,只希望,你以后的人生里,可以留一丝回忆给我。
  把我自己给你,是我的心愿,你或许会看不起我,可是,这就是我,一个爱你的我。
  或许下次见面时,我可以冷静的和你说话,忘记昨夜的我,是那么的不堪!
  梦梦留。’
  半年后……
  “叮,叮,叮”
  门铃声响起,一个女人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几套时尚的衣服,女人细心的将衣服收好,看着包裹里的一封信,女人笑了。
  三天后,女人出现在了一家酒店里,今天是一个奶包子的周岁生日,女人来参加奶包子的生日,她穿着白色的裙子,长发简单的束在一起。
  酒店里,林妙妙一脸温柔的站在凌易瑾的身边,凌易瑾的怀里是他们的儿子,凌逸轩,他们回来了。
  两个人去的国外,三个人回来,还真是,赚了。
  “御爵,你也不小了,该结婚了。”
  说话的是凌易瑾,时间的磨砺让这个男人更加的有魅力,当然,那个魅力,只有林妙妙能拥有。
  御爵还没有来得及回答这个好友的打趣,就被一道声音打断。
  “梦梦!”
  随着一声惊呼,众人的视线同时看向了门外。
  门外,一袭白色衣裙的梦梦,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眼圈红红的看着妙妙。
  “妙妙!”
  多年的闺蜜再次见面,俩人都喜极而泣了。
  “梦梦你……”
  凌易瑾的眼尖,一眼就看见了梦梦的不同。
  “嘿嘿,我做妈妈了。”
  梦梦傻呵呵的一笑,小手轻轻的抚摸在自己隆起的小腹上,视线里,并没有那个一直站在凌易瑾身边的男人。
  凌易瑾和妙妙同时默契的看向御爵,而御爵,从梦梦一走入大厅,他就发现了梦梦和她高耸的小腹。
  “好啊,梦梦,你怀孕居然不告诉我,快说,孩子的爸爸是谁?”
  妙妙虽然是问梦梦,可是眼睛却看着御爵,希望有人能告诉她实话。
  “我……”
  梦梦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御爵已经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就这样看着她,用一种气愤的眼神看着她。
  “御爵,好久不见!”
  微笑,梦梦抬起头,现在,她能给眼前这个男人的,除了微笑,只有微笑。
  “不想笑就别笑,好丑!”
  嘎嘣,梦梦的笑僵在脸上。
  “有事么?”
  认真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半年了,再次看到这个男人,她似乎,已经平静下来了。
  “孩子……几个月了?”
  问完这句话,御爵似乎已经用尽了全部力气,没有人知道他现在有多紧张,如果说……
  “……”
  沉默,梦梦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说假话吗?
  如果不是妙妙回来,她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她在来之前不是就已经猜到了吗?
  “说啊!孩子,几个月了!”
  御爵很激动,他知道,梦梦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一定是!
  “御爵,今天可是我儿子的生日宴,你和梦梦的事情,还是……”
  凌易瑾的话还没有说完,御爵已经抱住了梦梦,紧紧的将这个小丫头抱在了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
  御爵一直在重复着对不起,梦梦在御爵抱住她的那一刻就傻了,这个男人,现在是什么意思?
  “你就要和我说对不起吗?”
  梦梦意外的冷静,从她回到家里,从她发现自己怀孕开始,从父母逼迫自己说出孩子的父亲开始,从她今天看到这个男人开始……
  “还有,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第一次听见御爵这样对自己说话,说不感动是假的,她爱这个男人,从她愿意留下这个孩子开始,她就知道,这辈子,从遇见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开始,她就种了叫‘御爵’的毒,这种毒,没有解药,只有一点一点的沉沦,一点一点的迷失在这个爱恋里。
  “哼,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带着宝宝躲开你,让你一辈子都找不到我!”
  梦梦傲娇了,她现在可是有宝宝傍身,如果这个男人……
  哼哼!
  “傻丫头,不会了,相信我,以后,我的人生,分一半给你!”
  其实,从梦梦半年前离开的时候,御爵就知道了自己的心意,他爱上了这个小丫头,这个笑起来,甜甜的女孩子。
  不,不是女孩子,是他的老婆,是他孩子的妈妈,是他,一辈子要守护的女人!
  梦梦说:“爱情里,先爱的那个人永远都是被动的,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人。
  爱上他,我一次又一次的和父母争吵,只是想守护自己对他的心意。
  幸好,他抱住了我,他对我说,不能离开他。
  其实,爱情里,女孩子,是要会使用心计的,我绝对不承认,怀上他的孩子,是我故意的。”
  御爵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再次心动,对象还是个那么小的小丫头。
  离开熟悉的环境,到这陌生的世界,是她用自己的心焐热了我的心,我知道,我心动了。
  谢谢她愿意为我留下孩子,也谢谢她,让我知道了,原来相爱是那么美好的事情。”
  爱情是自私的,有的人在爱情的世界里一次又一次的迷失自己,有的人,却清楚的知道自己要追寻的是什么。
  或许,有的时候,只要你努力踏出一步,你就会发现,面前已经有个人走出了九十九步,只等你,迈出一步。
  ☆、番外阮谦爵篇

  红霞满天,京城郊外的一条小路上,有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正在慢悠悠的走着,赶车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男子面容俊秀,一身粗布衣袍也难掩男子的过人气质,此人,正是阮谦爵。
  从离洛歌和苏墨笙一家回到这片大陆已经三天了,众人都忙着慰问离洛歌一家,而此时的阮谦爵,却选择离开这里。
  不是他不想陪在那个女人身边,而是,那个女人的身边,从来就没有他的位置,这次,他是真的想明白了。
  马车一路向南,不知目的地在何方,他只能凭感觉走下去,或许,某一天,他会在一个地方定居,会停留在这片大陆上,守望那个,他深爱的女子。
  “吁~”
  傍晚时分,马车停在了一处山脚下,透过云层,似乎能看见山上那错落的农户,阮谦爵勾起嘴角,今日,就在这里歇息吧。
  将马车赶至山脚下,缰绳松开,任由马儿在山林间奔跑,他选择徒步上山,去感受那不一样的风景。
  “你好,有人在家吗?”
  阮谦爵站在一户农家的门口,隐约能看见这户农家的院子里,养着几只土鸡,三间土屋和三间茅草屋就这么映入眼帘。
  “谁啊?”
  随着一声回答,农户里走出一名年迈的老婆婆,老婆婆大约五十岁左右,双鬓花白,背也有些驼,可是老婆婆的眼睛却是清明的很,阮谦爵对此,很有好感。
  “老婆婆你好,我叫束天,因为要赶路回乡,一路至此,希望可以借宿一晚,明日,就会离开,还望老人家可以同意。”
  阮谦爵没有用他身体的名字,而是用了灵魂的名字,或许在他的心底,他还是希望做回束天的吧,毕竟,这样他就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一直站在那个女子的身边。
  “哦,你进来吧,寒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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