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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暴殷-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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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的外室子,哪里能让她花费多少心思。
    这一次……却不同了,她生了两个孩子,算是儿女双全,女儿资质还算出色,儿子却只有天七品,这在赵家实在是只能说平庸。恐怕叶无莺金雷真武体的秘密瞒得过别人,瞒不过她,因此,王家才会对叶无莺下如此狠手。
    这小姑娘叫王临初,她的哥哥便是那位王家的天之骄子王临祈,兄妹俩只差一岁,但因为王临祈的名声太响亮,反倒让王临初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实则她在王家功法上的悟性并不比王临祈差。
    也因此,这把金燕剪在她的手中变得十分可怕。
    但她面对的是叶无莺,虽同是四级武者,叶无莺拥有的是过去九级武者时候就有的武技水准和眼光心性,等级所限,发挥不出几分,却也不是寻常同阶可比,更何况,黑殷赵氏的功法,才是一等一的功法。
    “当!”又是一声几乎擦出火花的碰撞。
    叶无莺依旧笑盈盈的,神色轻松,王临初却浑身一震,就这么摔了出去,吐出一口血来。
    秦冬青和秦冬紫这才知道畏惧,叶无莺却不准备留手了,王家也便罢了,秦家这对兄弟绝不能留!未来他们可还是会惹出很多麻烦,别看秦冬青这会儿的城府有限,单看王临初会同他们组队,并出色完成了上一次测试,就知道他们才是秦家这一代中最有希望的两个!
    剑如惊涛,破空巨响!
    他的剑杀过人屠过龙,这一击当真犹如声势惊人,手上那柄剑犹带怒波之声,一剑便削断了秦氏兄弟的脖颈!
    王临初愕然瞧着,她知道叶无莺凶戾,却不知如此凶戾,秦家毕竟与叶家是姻亲,哪怕关系称不上太好,秦氏兄弟素来残忍又对叶无莺心怀恨意她是知道的,她也是为了家族才会对叶无莺下杀手,想不到叶无莺回击起来也是这般狠辣无情。
    “你们是不是觉得,唯有你们可以想要杀我,我却不会杀你们?”叶无莺下手越凶,嘴角的微笑越是温柔,“啊,人总会有这样的错觉,觉得自己是这世界的主人,绝不会那么轻易死掉,我只想说,这种错觉真的太好笑了。”
    王临初打了个寒颤,看进叶无莺那双几乎比女子还漂亮的眼眸。
    剑尖已经朝着王临初而来,她却已经吹响了手上的哨子。
    叶无莺知道师者来的速度是很快的,他有些遗憾,瞧着王临初脸上惊惶的神色,凑到她的耳边轻轻说:“放心吧,日子——还长着呢。”口吻那样温柔缱绻,让王临初都有一瞬的晕眩迷惑。
    不得不说,叶无莺的皮相实在是太能欺骗人了。
    谢玉鼓起掌来,“厉害真厉害。”一打三其中一个还和他同级,结果一个照面就把其中两个给杀了。
    “还不快走!”等师者来了,解释起来也是麻烦。
    叶无莺一剑干掉那瞧着可怕的三头蜥,三人瞬间钻入了这一条通道,就在他们刚跑进去,那边师者就来了,一看眼前的情况就知道不好。
    “发生了什么事?”
    王临初眼角仍然含着泪,抬头轻轻说:“意外罢了。”
    提前遭遇了那一个小队,等他们离开山洞到达既定地点的时候,自然就没有人再来打扰了。
    “这算什么,机会任务?”谢玉捡起摆放地十分显眼的竹简。
    叶无莺正在玩他的“大富翁”时,那边司卿遮住让他感到有些不适应的阳光,嘴角带着微笑提前离开了星殿。
    出来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已经突破到大巫了。
    不多时,便有白衣侍女悄无声息地奉上崭新的衣物和新的巫牌。
    “还真有些不愿意那么早出来呢,”他轻轻说着,“不过也没办法。”
    星殿虽然对他的巫力修行有所增益,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本来叶无莺就对他爱理不理,他却不想真的忍上十年再见他一面。
    成为大巫之后,他就拥有了基本的自由,尽管不能离开神都,到底不似之前被彻底困在巫殿。
    大巫出行,总是很有排场的,似是琉绮这样低调的大巫在整个巫殿都是极少数。
    司卿穿上华丽的外袍,然后是色泽艳丽的面具,坐上缀满鲜花雕刻精美的华盖灵椅,离开了巫殿。
    一路不少人都瞧见了巫殿最年轻的大巫堪称华丽的出行,事实上司卿却悄然出现在了皇城东侧的惠山别院。
    这里是皇家别院,又有灵阵保护,寻常人别说是进去,连靠近也是做不到的。
    司卿脚步轻快,幽灵一般穿过了那道灵阵。
    其实,他从未恨过什么人,本来嘛,这世上没有人能令他挂心,爱与恨这种激烈的情感在他看来只剩下可笑,可是最后,他仍是爱了,也恨了。
    司卿从来不是什么好人,甚至心性扭曲,他的冷漠早已经深入骨髓,管他人悲惨绝望,又干我何事?
    不远处花丛树影之中,正有几个下仆陪着一个不过两三岁的男童玩耍,别看男童年纪幼小,走路的步子已经十分稳当,在秋阳中那雪白的皮肤和明亮的眼睛很是招人喜爱。
    司卿轻轻笑了笑,眯起眼睛看向这位“故人”。
    巫的术法素来诡异,当那几个下仆一个个倒地的时候,司卿的指尖缠绕的黑色雾气已经钻入了那个好奇朝他瞧来的孩童脑中。
    这不过是个两三岁的孩子,生母不显,自然也没到防卫森严的地步,还不满五岁不曾测过资质,任谁都想不到他未来会一飞冲天。说是故人,司卿上辈子最后赢过的就是他,“那时候最后你输了,这回,你输在了起点,真是可怜。”他没有半点真心地说。当初若不是他刻意引导,自己与叶无莺之间怎会滋生了那么多的误会?
    “杀了你未免太容易,啧,不过你这样骄傲的人,这辈子只能当一个傻瓜,想来也是不错的折磨?”
    是的,他骄傲极了,骄傲到这世上其他人几乎都不放在眼中,司卿觉得若说谁与自己心性最像,无疑就是眼前这个此时不过两三岁的孩童,赵弘毓。
    那时赵弘毓对他的无莺说过什么话来着?“你看你从头到脚哪里比得上我,也敢与我相争。”
    司卿觉得很可笑,赵弘毓从头到脚哪里及得上莺莺半分?
    但凡精修偶之一道,也有些特别的好处。这世上再没有比精修偶的巫更明白人体的脉络走向和皮囊下神秘的血液骨骼,甚至是脑部那凹凸的纹路,他很清楚,所以他的咒术只是极小极小的一丝,破坏着他大脑的一块小小区域,又用一道术法作为掩盖,即便是天巫亲眼看到这个孩子,若不检查一番,也是发现不了的。
    这不是死咒,三五年就会消散无痕,而到那个时候,渐渐变傻的他早已经药石无医再也救不回来。
    带着嘲弄的神色,司卿脚步悠然,悄然与那坐在灵椅上没有注入偶魂,却与他这会儿的身形极为相似的巫偶交换了位置,随即返回了巫殿。
    痛痛快快洗了个澡,他仔仔细细用香草洗过那修长白皙的手指,他以往被叶无莺骂过“草菅人命”,他也确实是这般的性格,叶无莺彼时还是太善良,才会欺压到那等地步,乃至最后丢了性命,这一次,他变了,自己却没有变。
    司卿眼神漠然,嘴角甚至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叶无莺说过一句什么话来着?
    只管自己快活,哪管他背后洪水滔天。
    对啊,他本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只需等着,座上那个人,总会等不下去的。
    赵弘毓的出现,或许会让他将精力投注在这个同样是金雷真武体,还没有身份烦扰的儿子身上,但是当他变成了一个傻子,这事态就要变得好玩了。
    这皇城之中每一代总有那么一两个金雷真武体,真正能活到成年的总是很少很少,说来不过是木秀于林,可再如何,那也是真的“秀”啊,他总会坐不住的,嗯,如果他没记错,那位叶家的大巫可是心甘情愿为他丢了性命的,这种男人实则也薄情寡义得很,但只要是男人,对失去的反倒容易带着几分怀恋,他的性格司卿都能摸得清了,他会想见一见,他最优秀的那个孩子,他和那个一心一意爱他的女人生的孩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啧,即便是他没有起这样的心思,司卿也准备再想一想其他法子。
    已经忍不住了,哪怕不理会自己,再能见他一面都好。
    他不能去祈南,那么,就让他的无莺来京城吧。
    一年两年三年,他等不了十年。
    **
    “我去这算什么该死的惊喜!”谢玉狼狈地将腿从沼泽里拔出来,满身泥泞,无语地看着面前的木箱子。
    叶无莺凑过头去看了一眼,箱子中的东西一目了然。
    一块刺绣极其精致的白色绢帕,似乎用熏香熏过,正散发着清新淡雅的香气。
    谢玉拎起绢帕,冷笑说:“这会儿要这种东西有个鬼用。”
    叶无莺随手就拿过来,仔仔细细地擦去他剑上的血迹,“还是有点用的。”然后用完就扔了,“你到底对师者口中的‘惊喜’抱有什么期待?”
    “从现在开始是没什么期待了。”谢玉没好气地说。
    眨眼一个小时已经过去,琉璃球里出现了新的数字,这回是“壹”,他们只需往附近走上一格,总算能够休息一阵子了。
    实则任谁都没法撑过七天不休息这么无止境地移动,所以,玩这个“游戏”的时候要学会取舍,叶无莺和谢玉、顾轻锋商量过,他们想了一个讨巧的方法,用树枝和藤条做了个简易的担架,凭借他们这会儿的体力,哪怕是在急行之中,担负着一个人的重量也是毫无问题的,又不是真正的普通十岁孩童。
    于是,这会儿叶无莺和谢玉疾速前行,顾轻锋闭着眼睛躺在担架上陷入了沉眠。
    像他们这样的人,不仅仅要擅战,在特殊的情况下很快进入睡眠状态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三人之中不论是叶无莺、谢玉还是顾轻锋,都很容易做到,所以,他们想出了这样的办法,而更多的小队是两人轮流背负休息的成员,反倒不如在担架上睡得安心,而且两人分担毕竟要比单人要好一些。
    “我上去看看。”叶无莺没有急着跑,而是跳上了旁边的灌木,往远处眺望。
    谢玉抬着头,“怎么样?”
    “把轻锋叫醒,要碰到对手了。”
    必要的时候,叫醒同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既定地点,也是必须要做的选择。
    会不会碰到对手,其实也是可以计算的,琉璃球并不具备每个小队得到的数字不同的功能,巫的术法再神奇,也做不到控制数百上千个不同的琉璃球,也就是说,每个人掷的骰子数字其实是一样的,只是行进的方向和初始地点不一样,同大富翁游戏中行进方向和初始地点一样,骰子点数不一样恰恰相反。
    正因为数字一样,所以观察到其他移动的队伍时,其实是可以预测到是否相遇的。
    到这个时候,就要拼一拼速度了。
    顾轻锋入睡很快,清醒也很快。叶无莺将担架扔进空间里,三人飞快朝着目的地奔去,丛林中到处是遮挡物,偶尔还会碰上一些野兽凶兽,甚至还有来自丛林的其他危机,比如有毒的植物,和让人不舒服的瘴气。
    这可不是一路顺畅的赛跑,所以谁先到达既定地点也会有不少变数。
    但再大的变数也敌不过实力的碾压。
    叶无莺自不必说,谢玉的轻功甚至并不比那些个武者的先天武学差,自有其独到之处,顾轻锋家学渊源,正如她那沉重却偏偏出刀之时极为清丽轻盈的弯刀一样,瞧着高瘦羸弱,并不健壮,实则速度甚至不比叶无莺慢。
    在同样的起跑线上,要和叶无莺三人比速度,那纯粹是痴人说梦,像王临初三人,在叶无莺他们前面的原因是因为同样走四格,目的地根本不一样,原则上应该不会有遭遇战的。
    一到地方,顾轻锋往一旁一棵树上一歪,“要走了叫我。”
    叶无莺点点头,然后就看到顾轻锋的呼吸平稳下来,就这么睡过去了。
    大概等了三五分钟,才见一个三人小队跑了过来,他们刚与叶无莺谢玉他们打了个照面,脸色就变得很难看。
    经过第一次的测试,谁不知道叶无莺谢玉和顾轻锋三人啊,现在大家都叫他们“死亡小队”好吗?意思就是谁碰上他们谁倒霉!
    “比什么?”为首一个女孩儿阴沉着脸,上前一步说。
    叶无莺微微笑着,“这还用说吗?”他执起剑,眯起了眼睛,“比一比谁能活着走出这里!”
    简单粗暴,暴戾凶悍。
    三个可怜蛋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扭曲,简直是一下子想起了关于叶无莺的所有传闻,哪里还迈得出这一步!
    “……我们放弃。”
    一旁站着的谢玉打了个哈欠,啊,已经第几次了?一点都不经吓,好无聊。
    看,能省力为何不省呢?有个凶名还是很好用的嘛!
    叶无莺笑得很迷人,赞赏道:“很明智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比一比谁能活着走出这里!”
    “……我们放弃。”
    谢玉:好无聊啊。
    叶无莺:明智的选择。
    顾轻锋:(~﹃~)~zZ
    
    第28章
    
    当游戏进行到第四天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学子显而易见地变得狼狈起来,精神也远不如最初那样健旺,神色萎靡的多,速度也慢了下来,毕竟就算是被同伴背着,正常情况下也是很难睡着的,尤其是那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世家子。
    到这天清早的时候,开始飘起连绵的秋雨,雨水微凉,使得山林里升起了蒸腾的雾气,更让他们的情况雪上加霜,有好几队学子都因为撑不下去吹响了哨子。
    叶无莺三人有条不紊地往前推进,几乎每一次遭遇都抢占先机。
    他正沉沉睡着,耳边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用作遮挡的阔叶上,却丝毫不能影响他的睡眠,直到他被谢玉叫醒。
    打了个哈欠,他揉着眼睛问,“怎么了?”
    谢玉叹了口气,“雾气太大,没发现有人同我们一个方向,比他们慢了一小步。”
    叶无莺立刻清醒了,也就是说这种情况,要对面来制定规则。
    他翻身起来,就瞧见对面是清一色的男孩儿,为首那人长得高大健壮,实在不像是十岁,倒像至少十三四的少年人,只脸上还一脸稚气。经过这四天的折磨,他们的脸色不大好看,但发觉自己几人比叶无莺他们早到一步的时候,立刻松了口气。
    虽然被困在山林之中,可还是会碰上其他小队的人的,叶无莺三人的凶名早就被传开,只需要被他们早到,那就是个无解的局,除非自己怂,不然就是死亡的威胁,有哪个不怕啊!
    他们到底还是算幸运的。
    然而……
    “怎么办啊老大,我们比什么?”右侧那个男孩儿纠结地说。
    这么就这么惨呢,恰好碰上这一队。
    弄得他们三人也是无比纠结,要知道,他们一路上碰到的队伍其实和叶无莺他们的策略没啥区别,努力赶路抢先到达,然后……暴力压制。他们的老大顾轻飞力大无穷又身强体壮,不管比力气还是打架,基本就不会输!
    顾轻锋忽然上前一步,“阿飞。”
    那个高大男孩儿不情不愿地叫了一声:“阿姐。”
    没错,他便是顾轻锋姑姑的独子顾轻飞,同顾轻锋同岁,却比她小三个月。
    听到他叫顾轻锋“阿姐”,和他在一起的那两个男孩儿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叶无莺惊讶,看向对面那个男孩儿,想不到他就是顾轻飞!
    说起来,比起顾轻飞往后的知名度,他的出生本来就满足了很多人的八卦心理。当初他的母亲是顾家嫡枝唯一的大小姐,顾家是七品世家,顾轻锋的父亲也就这么一个妹妹,感情自然极佳,偏她不嫁那些个对她趋之若鹜的世家,也不肯招赘人品样貌资质样样出众的士族,偏要嫁给一个平民,只这个平民极有名气,任锦,曾经在官学中压过了所有的世家士族,风头一时无两,虽长相普通,为人极有魅力,性格豪爽,有侠士之风。
    大殷原则上世家与平民是不能通婚的,士族倒是能与平民结缔,也因此顾家小姐自请离家,嫁给了清贫的任锦,她的身体本就不好,于是在生下唯一的儿子之后,便离世了,任锦将顾轻飞抱回顾家,同意了他改回顾姓的要求,从此离开博望不知所踪,因此顾轻飞虽在顾家长大,从小见过的人情冷暖也是不少,并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清楚自己出身的缘故,他素来愿意同那些平民子弟来往。
    这个故事足以写成传奇话本,然而故事的主人公一走一死,绝对算不上什么好结局,在叶无莺看来,不过是一场所嫁非人的悲剧,也是年轻被爱情糊了眼的典型。偏顾轻飞的性子像极了他的父亲,只十年后那场父子相对的战役,方才叫人明白他的心结,怕是这辈子都无法原谅那位令母亲早死并抛下他远行的父亲。
    说句实话,那两个男孩儿压根不知道顾轻飞的身份,他们也就是偶尔在校园里遇到,然后打了一架,一身麻衣穿得比他们还朴素的顾轻飞忽然邀请他们一块儿参加入学测试而已——
    卧槽,他居然是个世家子吗?!
    确实,顾轻飞通身上下,哪里都瞧不出世家子的痕迹。
    像是叶无莺,他皮肤白皙长相精致,一双手也是修长柔韧十分漂亮,哪怕穿一样的学子服,他腰间的环佩头上的玉冠甚至是那把佩剑,一眼就看出价值不菲,更别说他往那儿一站,气质神态就足以说明出身高贵,这是自小潜移默化养出来的,虽非他自愿,但叶无莺也没有亏待自己的自虐倾向。
    再看顾轻飞,他已经脱去了学子服那白色的里衬,怕是已经脏得不成样子,松松垮垮披着那件耐脏的藏蓝外袍,却露出里面那件十分朴素的褐色麻衣,脚上蹬着一双脚趾都要露出来的布鞋,还脏得看不见原本的颜色。
    他和顾轻锋长得并不像,但顾轻锋高,他也高,不仅高,还壮实,于是,这副大手大脚的粗壮骨骼,实在撑不起世家的精致优雅名门风范,再加上那恐怕是自己动手剪得乱七八糟好似狗啃的头发,和晒得黝黑的皮肤,甚至是那双手上厚厚的粗茧,除了那浓眉大眼的相貌勉勉强强还算得上英俊之外,实在是找不出其他优点了。
    实在是难怪那两个平民学子没把他认成世家子,主要是他就完全不像个世家子。
    “阿飞,你除了打架,还能比什么?”顾轻锋平静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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