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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历史同人)[综]后妃变奏曲-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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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把所有的绢布从木简之中抽·出来,将所有的木简都整理好之后就直接起身,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的那里看书。
    “雁儿,你每次出来都自己一个人练箭,不觉得无聊吗?!”嬴政看着赵雁射了几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看书的时候,的总会时不时的抬头看上两眼。看到赵雁一本正经练箭的神色,他心下就十分平静。哪怕他看书再怎么痴迷,赵雁靠近他的时候他总能第一时间察觉到。
    他很清楚赵雁如今的箭术到了什么程度,也知道现在固定的练习只能算是巩固,无法再给她多大的提升。他觉得赵雁也能察觉到这而一点,哪怕察觉不到,她也会觉得无聊。
    “不会啊!阿政哥哥就在一旁,我怎么会觉得无聊?!”寻罂说的理所应当。
    他在一旁就不会无聊?嬴政无法理解赵雁口中的这个逻辑,但是他对这句话却是十分受用。“今天我不看书,带你去打猎。”
    寻罂面上先是出现了一瞬间欣喜地神色,之后她便摇了摇头。“阿政哥哥喜欢看书,还是看书好了。
    “我也喜欢打猎。”嬴政学习箭术,学习打猎,开始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他心底说不上是喜欢还是讨厌,只是觉得这项能力对他来说很有用途。不过,从今天开始,嬴政决定喜欢打猎这个活动。
    “真的?!”寻罂视线之中带着几分明显的怀疑。她从未见过嬴政主动打猎,若是喜欢的事情,应该很享受才对。
    “怎么?雁儿不相信我?”嬴政发现,赵雁在某些方面当真是相当敏感。敏感的察觉到他对书籍的喜欢,并且投其所好。敏感的察觉到他对打猎谈不上有多么喜欢。
    “我当然相信阿政哥哥。”寻罂重重的点了点头,她伸手把弓递给嬴政,自己抱着箭筒。“我们出发吧。”
    “好,出发。”嬴政接过赵雁递过来的弓。
    两人都没有在意堆放在那里的书籍,嬴政很清楚这个地方很少有人来,他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地方锻炼自己就是因为这一点。寻罂,她本就不在意那些书籍。精神力的强大让她的记忆力也到达了一定程度,只要看过一遍的东西,她都会直接印在脑海中。
    从书房之中挑选出来让嬴政看的书籍,她自己已经看过一遍。她知道嬴政很有自己的想法,未来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的人,哪怕是孩童时期,也已经比其他人出众。
    但是,如果看的歪书多了,谁又知道他会不会偏离历史上成长的轨迹?寻罂既然干预了嬴政的成长,她只会想着让眼前的这个秦始皇,比她从史册中见到的那样更加的惊才绝艳。
    嬴政这次开口的所说的打猎,并不是没有目的,随便找一只猎物就可以。小女孩似乎都喜欢那些毛茸茸的东西,这个地方危险性太大的猎物没有,狐狸这种都很少见。不过兔子却有很多。毛色全都是白色的兔子,他都觉得有几分可爱,赵雁应该更难抵抗才对。
    这几天他已经专门观察过,那只白色兔子的活动范围大约就在这一片。嬴政不着痕迹的带着赵雁向靠近兔子活动范围的地方走,一边寻找着那只兔子的影子。
    “阿政哥哥,前面有只小白兔。”寻罂看到那只兔子眼前一亮。她似乎怕吓跑了兔子,连忙拉着嬴政蹲下。她几乎是靠近嬴政耳边说的,声音明显压低了很多。
    嬴政感觉到耳畔的温热,他觉得自己的耳朵似乎从呼吸喷洒过的地方灼烧。虽然看不到,他却能猜测到自己的耳根处已经出现了晕红。
    他面上的表情反倒是更加严肃,伸手拿过赵雁手中的箭筒,将弓放在赵雁手上,又从箭筒中抽·出一根箭递了过去。“来,你试一试。射她的腿。
    寻罂拿着弓箭起身,那兔子就在原地吃草,在那里一动不动。她拉开弓箭,瞄准了兔子的后腿。木箭飞驰了过去,下一刻她便看到小白兔的腿上出现了血迹。“射中了。”
    “很厉害。”嬴政看着寻罂的笑脸,便觉得这几日·他每天到这里观察这只兔子的踪迹,都是值得的。
    嬴政伸手接过赵雁手中的弓箭,跟着她向前走。看她小心翼翼的从自己的衣摆上撕下一块布料,扎在在兔子的伤口处。赵雁把兔子抱在怀里,伸手抚摸着兔子那十分柔软的毛发。
    看起来十分可爱的人,与白色的兔子,在他眼中有那么几分相似。嬴政的视线十分柔和,走到赵雁身边,他的眉头突然微微皱起。
    “阿政哥哥,怎么了”看着嬴政的面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寻罂开口询问了一句,视线也顺着他的眼睛望去。
    一只鹰在两人头顶不远处盘旋,寻罂紧了紧手中的兔子。她更加靠近嬴政了一些,眼睛比刚刚要明亮的多。“阿政哥哥,你能不能把这只鹰射下来。”
    嬴政没有回答,不过他拉开弓箭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他的态度。
    “阿政哥哥,这个要活的!”寻罂连忙补充了一句,唯恐嬴政一箭就将这只鹰射死。
    嬴政将弓的方向移开了一些,这才拉开了弓。他的弓箭射中了雄鹰的翅膀,不过鹰却没有立刻掉下来,依旧颤颤巍巍的飞行着。他连忙又抽·出了一根木箭。足足三箭,他才将鹰射下来。
    寻罂伸手将兔子放在嬴政怀里,自己则向着那只鹰跑去。
    嬴政低头看了一眼被抛弃的兔子,看着赵雁兴高采烈的模样,他连忙追了上去。眼前这只鹰虽说还没有成年,却已经有了几分凶性。“这鹰很危险,你小心点。”
    “没事的,你看它多乖。”寻罂伸手又从自己的衣摆上扯下了一截布料,一圈圈的缠绕在鹰的翅膀上。那只鹰虽然有着锋利的鸟喙,却没有伤害它身边的人。
    嬴政看了那只受伤的鹰一眼,此时它表现的的确十分乖巧,这才稍微放松下来。
    寻罂给鹰绑好了翅膀之后,便将鹰当作宠物一样抱在怀里。不过她的动作刻意避开了鹰那只受伤的翅膀,抱着它的身体和另一只翅膀。“阿政哥哥,你的猎物当作礼物送给我好不好?”
    这只鹰是嬴政的猎物,她自然不会什么都不说就占为己有。
    “好。”嬴政自然不会拒绝。“那这只兔子……”
    “这只小白兔是我的第一只猎物,就送给阿政哥哥了!”寻罂微微勾起唇角,笑的格外愉悦。
    “嗯……”嬴政看了看寻罂怀中显得十分英武的鹰,又看了看自己怀中怎么看怎么可爱的兔子。怎么看他都觉得怀中的兔子与赵雁在一起的画面更加和谐一些。既然赵雁开口要了那只鹰,他便不会拒绝。至于这只兔子……
    “阿政哥哥,这可是我的第一只猎物,你不能把它吃掉!”寻罂微微勾起唇角。
    嬴政想到自己第一次在赵雁面前吃早膳的时候,吃的似乎便是一只兔子。“不会,我会好好养着它的。”
    寻罂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她看了一眼天色。“阿政哥哥,我该回去了。”
    “我送你。”嬴政起身,他觉得今天赵雁走的比往日要早一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两人一个抱着鹰,一个抱着兔子,肩并肩走到了以往分别得花丛中。
    寻罂向花丛之中走了两步,她突然又回头看了嬴政一眼。“阿政哥哥,我走了,再见。”
    “嗯。”往日赵雁走的时候倒是没有像如今这样,这般的郑重的道别。他看着寻罂的身影消失在花丛之中,微微皱了皱眉。
    “阿政哥哥,你要想我哦!”女孩清脆的声音从花丛之中传了出来。
    哪怕看不到赵雁的身影,嬴政也能想想她微微仰起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样子。他松开手掌,明知道赵雁不可能听到,却依旧用正常说话的语气郑重回答了一句。“我会的。”
    寻罂听到这样的回答,满意的勾了勾唇角。小孩子的世界相对来说总是比较简单的,好或者不好,喜欢或者讨厌,没有多少的伪装。这个时期的感情,最是单纯。这样真实纯稚的一面,哪怕经历再多的岁月,都会觉得可贵。
    她伸手抚摸鹰的脑袋,很快嬴政就会知道。为何身为女孩的赵雁,喜欢的会是鹰,而不是可爱的白兔。

  ☆、第84章

嬴政低头便对上了兔子那红红的眼睛,让他想到赵雁委屈的时候双眼朦胧的样子。伸手抚摸着兔子毛发,看着它将眼睛闭上。这样的反应,让他下意识的想到了‘物似主人’四个字。这兔子的主人在他认知中自然不会是他。
    向花丛中看了一眼,嬴政抱着兔子的往回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他们刚刚没有想到那些书,不过哪怕他们刚刚想到了,在书与那只鹰之间,赵雁估计也会选择将那只鹰带走。
    他向着两人经常呆的射箭场地走去,坐在往常他习惯的位置。随手拿起一本木简编制成的书籍,他像往常一样看了下去。看了没多大会儿,他便下意识的抬头看向赵雁练箭的位置。显然,那里不会有任何人。
    嬴政微微皱了皱眉,他将视线放在那棵被木箭扎的全是痕迹的树皮上看了一会儿,这才再次将视线放在书籍上。之后他还是会回头,只是在抬头之后他就会很快反应过来,继续看自己手下的书籍,看起来似乎对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到了午膳的时间,他就把早上包在油纸之中的烤肉拿出来填饱肚子,又给那只兔子拔了几根草放在它面前,这才继续看书。
    嬴政从书籍的重量上就察觉到了这些书要比往日多上一些,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多上很多。他看完所有木简制作成的书籍,比往常至少多用了一个时辰。如果有半个时辰是因为他心不在焉,那另外半个时辰便真的是因为书籍多上很多。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站起身来,收拾好书籍,向着河边跑去。
    在遇到赵雁之前,他一直都是早晨锻炼身体,晌午之后就会一直待在家里。认识赵雁,他几乎整天整天的都呆在这边。哪怕知道了赵雁每两日才能出门一次,他也担忧赵雁其他时间出来,来这里找他。在家里他也总是一个人,与在河边没什么区别。
    等他跑完步之后,天色已经很晚了。将兔子放在那一堆书上,然后将书连同兔子一起抱起来。他暂时将这些书放在家里,两天之后如果赵雁没有带着书过来,他就多往那个家里跑一趟。如果赵雁依旧带了书,那就让她下次不要再带着书过来。
    这些书在赵雁眼里算不得珍贵,只要是富贵人家,哪怕是不喜文墨,也总是买许多书籍放在书房中装点门面。她或许不曾在意,但是如果因为这些书丢失,让赵雁遭到家人的指责,就更让他愧疚。
    嬴政回到他与母亲居住的那个院落,房门果然如往常一样紧闭。他也已经习惯了母亲赵姬这样的行为,在刚刚来到这里的那几日,她还有几分小心翼翼。确定了赵王的士兵没有追过来,母亲赵姬便不怎么的呆在家里,不知道去哪里玩乐。
    母亲只有在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回来,为他准备一些简单的膳食。她回来的时候面上都带着笑意,有时候还会沾染几分酒气。最近,她似乎知道了他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连三餐的时间也经常不在。回来的时间更是越来越晚,太阳落山的时候都没有回来,也不是第一次。
    嬴政对她已经没有了多少期待,直接走到自己房间。拿起他往日的旧衣物扑在床的一角,将那只受伤的兔子放在上面。看着兔子依旧安安稳稳地呆在那里,他也躺到床·榻上。
    第二天,嬴政一大早的就起来,带着兔子去打完猎,解决了早餐。他从箭筒之中拿出那被他卷好放在里面的绢布,既然有没有看完的书籍,他自然想着尽快看完。
    那些绢布之间似乎还有排列,有时候第一张绢布的内容与第二张是连接起来的。绢布上能够承载的内容的确比木简要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正常。
    不过用绢布写字作画,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消耗的起。所以,这样的方式并不普及。最普及的东西还是木简,哪怕在木简上写字耗费的气力比较多一些,相对来说却比较廉价。
    嬴政认真的看着绢布之中的内容,不知不觉他便看到了最后一页,在看到那最后一行文字的时候。他的唇·瓣微微抿起,眼眸之中也有几分慌乱。
    他想到昨日赵雁走之前刻意和他道了别,当时他便觉得有些反常。只是随后因为赵雁让他记得想着她,那娇俏的声音让他没有想太多。现在想想,是因为她要离开,甚至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所以才这般郑重的道别么?
    他心下有几分懊悔,若是昨日·他便发现了不对……哪怕昨日·他就发现了不对,又能做什么?他不可能随着赵雁一起离开,赵雁的家人也不可能让她因为他留下来。
    两人这样分开以后,会不会就是永别?嬴政这才发现他对她其实并没有多么熟悉。只知道她叫‘雁儿’,知道她居住在花丛那边的别院中,甚至连她的姓氏都不知晓。
    牙齿下意识的用力,将的唇·瓣咬出了血迹。血腥的味道在他口中蔓延,嬴政伸手将绢布收起。他一低头便对上了兔子那一双红色的眼眸,伸手小心翼翼的碰触了兔子的耳朵。
    他似乎有几分明白了雁儿交换礼物的含义。或许,雁儿并不喜欢那只鹰的模样,她喜欢的只是他亲手打下来的猎物。在他眼里,这只兔子与她有几分相似。或许在她眼中,他也肖似那只雄鹰。
    嬴政能隐约感受到赵雁对他的那份不舍,心下终于冷静了下来。抿起的唇·瓣展开,那上面还残留着几滴鲜红的血液,从他的唇·瓣上流了下来。
    他的眼眸之中,似乎也随着他的动作敛去了几分柔情,多了几分坚毅。他抱着那只兔子走到第一次碰到赵雁的位置,向上看了一眼,能够依稀看到那别院的影子。他会记得他这几次的无能为力,若是再见,他定然不会再如同现在这般弱小。
    ……
    “雁儿,不是告诉过你今天要回宫?怎么一大早就跑的没有影子?!”高氏看到赵雁她的眉头微微一皱。见赵雁此时衣衫不整的样子,还有手中抱着的那只受伤的雄鹰,她就更加不悦。
    她一直是将赵雁向着知书达理的方向培养,至于那所谓的骑射、武艺,在她看来都是男子才会做的事情。哪怕赵雁要养个宠物,也应该是兔子、小猫之类的。而不是这只一看就觉得丑陋的鹰。
    “母亲,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大家都忙着收拾东西,我留下也帮不上什么忙。看到这只鹰,我便在外面耽搁了一会儿。”赵雁低头,她表现出一副极为乖巧的样子。
    碧春知道王女并不是随便出去走走,这些天王女每隔两日都出去,可一直是她在身后跟着。今天恰好是隔了两日,王女她一如往常一样抱着书出门。她虽然看到了,却装作忙碌没有看到。
    王女很少有非常坚持的事情,这每隔两天就出门一趟的习惯却十分坚持。哪怕她开口阻拦也不会有什么用处,如果知道她阻拦王女却没有拦住,夫人惩罚她的可能反倒是更大。
    “快将这东西放下,碧春你去给雁儿再梳洗一下,我们也好尽快启程。”高氏摆了摆手,因为这只鹰寻罂便晚回来那么长时间,这个原因并不能让高氏满意。
    “母亲,我要养着它!”寻罂紧了紧自己抱着鹰的手,并没有放下。
    高氏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看向赵雁的视线都带上了两分不耐。“不行,如果你要养宠物,我让奴才们给你准备一只小白兔。”
    “我要养它。”寻罂依旧十分坚持。别说换个物种,哪怕是换只鹰都不行。
    “好,你想养着就养着。先把它交给奴才,你先去梳洗一下。”高氏摆了摆手,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身边的奴才。那奴才连忙向前走了一步,准备接过寻罂怀中抱着的那只鹰。
    我带着它去洗漱,它会很乖的。”寻罂避开了奴才,抱着鹰向自己房间的方向走。
    高氏伸手将自己手边的杯子甩了出去,她这两日心情本就不悦,结果连往日十分听话的女儿都会顶撞她,这让她怎么不怒。
    高氏自从进宫以来一直很受赵王的喜欢,赵王甚至为了讨她欢心,在这里买了一间别院,而且还直接交给高家的人打理。
    这个地方就是高氏自己的别院,她想要做什么,任何人都不会知道。每年她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这都成了高氏的习惯。
    赵王对这个习惯也颇为纵容,她喜欢这别院,就是喜欢他送的东西。赵王虽然有时候觉得几日不见美人有些遗憾,不过高氏每次回到王宫的时候,都会对他更加热情,让他颇为享受。
    这王宫之中除了高氏也还有别的美人儿,虽然没有高氏那般得他喜爱,却也各有千秋。用来打发高氏不在的这段时间,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这次高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住进了别院之中,如同往常一样与她的那位青梅竹马相处的愉快。她甚至有几分乐不思蜀的感觉,王宫与赵王更是被她抛在了脑后。
    想到昨日从皇宫之中传来的消息,她的眉头便皱的死紧。赵王往常都是等她主动回去,这次却是直接下了圣旨让她回宫。
    哪怕赵王再怎么宠爱她,高氏也没有那个胆子敢违背皇命。只能依依不舍的和爱人告别,准备回王宫。
    寻罂将鹰放在自己床的一脚,她则是跟着碧春走到屏风后,在碧春的服侍下沐浴。“碧春,母亲今天的心情不好。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奴婢不知。”碧春作为高氏的心腹之一,她自然是知道的。但是,这原因她无法说出口。难不成她要告诉王女,夫人私会情人被赵王打扰所以心情不愉?这怎么可能?
    她看向赵雁的视线更加怜惜。王女虽说身份尊贵,也许她生活的还没有普通人家的女孩那般无忧无虑。
    普通人家的女孩大概不会被家人早早的逼·迫着读书习字,也不会早早的学会怎样让父亲更加宠爱。更加不会一个多月才见母亲一面,得到的还是母亲那明显不喜的对待。
    “碧春,是不是我回去讨好父王,母亲就会开心起来了?”寻罂看向碧春的视线带着些许询问,更多的是期待。
    “可能。”碧春她知道夫人的心情与赵王没有什么关系,她却不愿意让王女失望。
    “那我们快点回宫吧!”寻罂明显对回宫的事情多了两分期待。
    寻罂很快便在碧春的帮助下打理好了自己,就连那只鹰都被清洁了一下羽毛,伤口处更是让人好好处理了一下。
    这别院之中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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