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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灵魂摆渡同人)灵魂摆渡之绮梦渡魂-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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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人第一次相见的地方,采芹满心欢喜地坐在凳子上,阿金在为她细细剪着头发,那个承诺了七十年的发型。
  当时阿金说,有钱人的幸福不在头发上,在心里。现在采芹却觉得,她的幸福既在头发上又在心里,因为有阿金。
  一头黑长直发在阿金的手里变成带着丝俏皮的齐肩发,采芹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有些不确定地问,“阿金,我问你啊,我剪完了头发,还好看吗?”
  阿金温柔的声音在采芹耳后响起,“好看,你怎么样都好看。”
  “那,我们胜利了吗?”采芹又问,她忘不了阿金就是为了战争才离开的。
  “嗯,胜利了。”阿金重重点了点头。
  “真的胜利了?中国人站起来了,没人敢欺负我们了。”采芹激动地问阿金。
  “没人敢欺负我们了。”阿金笑着对她说。
  “那你能带我看看胜利的北平城吗?”采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北平?好啊。”阿金笑着牵起了采芹的手。
  北京的夜晚依旧是车水马龙,人流络绎不绝,这种感觉让采芹很心安,阿金,这就是阿金,不会有错的。
  看到他们走到了广场中央,王小亚掐着时间给冬青发了一条短信,简短的三个字,“往上看。”
  阿金停下步子,抬头看着大屏幕。
  “阿金,我们怎么不走了?”采芹拽了拽阿金的手。
  阿金回握住采芹的手,伸手指了指头顶,“看。”
  “采芹,阿金永遠愛你。”
  王小亚特意打了繁体字上去,力图不留一点破绽,可她还是大意了。
  坐在公交车内,采芹靠在阿金肩膀上,享受着最后自我安慰的时光,最后,她抬起头来,“你不是阿金,对吗?”
  夏冬青不知道该说什么,采芹却回忆起了曾经的事儿,“我想起来了,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死了,我得了不治之症,就在我跟阿金分别的那一年,我记得是民国三十一年,应该就是公元1942年,现在是2013年了,是吗?”
  “你怎么知道?”夏冬青还是开了口。
  “你刚才给我看的那个大电影上…有今天的日期。”采芹垂了眼眸,“其实,阿金一定已经不在了吧?”
  “阿金没有赴约,是因为他在战斗中牺牲了。”夏冬青还是告诉了采芹这个消息。
  “我不该只是等待,我应该去寻找,七十年他都没来,那我就去找他,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的。”采芹抬起了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不再一昧低落,采芹饶有兴趣地看向窗外,那些东西她都没有见过,“冬青,这里是哪里啊?”
  “这是新中国的首都,以前叫北平,现在呢,改叫北京了。”夏冬青随着采芹的目光一起看向窗外,为她解释。
  “北京?”采芹笑着重复了一遍。
  剩下的时间内,采芹听冬青讲着新中国的种种,忍不住说道,“变化可真大。”
  夏冬青认真点了点头,“现在安逸的生活是无数个像阿金那样的人用生命换来的。”
  看到冬青这样坚决的表情,采芹觉得阿金没有白白牺牲,他的死,是有意义的,总有人还是记得那些曾经为这片土地浴血奋战过的人。
  最后,采芹看着窗外的风景,又念起了阿金常常念的诗,“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可现在国家山河依旧都在,多好。”
  “像是诗的名字,春天总会到来,人总要有希望,不是么?”
  第二天凌晨,夏冬青从公交车上醒来,采芹已经不见了踪影,他知道,她已经走了,去寻找那个真正属于她的阿金。
  多年前阿金理发店所在的街上,有那么一群年轻人举着“誓死不当亡国奴”的旗子走过,为了这个国家而努力过,坚持过。
  今天同样普通的一条北京的街道上,夏冬青看着那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这是一个历经磨难与挫折却依然存在的国家,这是一个人民可以用血去捍卫的国家,她或许还有不足,但她总会变好。
  “阿金,这就是新中国的北京,你看见了吗?”夏冬青遥望着远方,仿佛透过人群与七十年前的阿金对话。
  一段记忆不受控制传入脑海,夏冬青“看”到身穿中山装的男人回头一笑,带着欣慰。
  ……
  444号便利店里,王小亚气势汹汹与赵吏对峙着。
  “说,阿金是不是夏冬青的前世?”王小亚把桌子拍的震天响。
  赵吏划拉着手机,漫不经心,有些敷衍,“大概是吧。”
  “什么叫大概,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王小亚显然是不相信。
  看着充满火气不讲道理的王小亚,赵吏那欠抽的表情更甚,隐隐还有种幸灾乐祸,“那段时间不在后悔了吧?”
  就那么一次!那么一次!王小亚没有参与夏冬青的人生,把他全权交给了赵吏,结果就冒出来个采芹,果然,地底下的人都是不靠谱的。
  夏冬青这时推门回了便利店,王小亚及时闭上了嘴,又成了那个二二缺缺的二子亚。
  “哟,小情人见完了?”赵吏趴在柜台上拖着长长的尾音问。
  “赵吏,你就嘴贱吧。”不等夏冬青回答什么,王小亚直接拖着他出了便利店。
  远处传来二人的声音。
  “我还得值班呢,小亚。”
  “别值了,炒了赵吏,以后姐养你。”
  ……
  便利店里,赵吏随手拿了一个棒棒糖拆开放进嘴里,柠檬味儿的,有点酸,让他皱了皱眉头。
  赵吏主动开口说,“阿金确实是夏冬青的前世。”
  岳绮罗想到了采芹,难得的产生了一点儿可以称之为“怜悯”的心思,“那个女鬼可真可怜,自己等了七十年,而阿金却已经忘了她,轮回转世了。”
  “是啊,不过见到了冬青,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赵吏说道。
  岳绮罗看到赵吏吃的棒棒糖,忽然伸手指了指柜台。赵吏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看到了自己刚才拿棒棒糖的盒子,随手拿了一个棒棒糖拆开包装,然后放到了岳绮罗手里。
  岳绮罗把棒棒糖放进嘴里,“你们三个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吧?”
  赵吏点点头,刚才与王小亚扯了这么久,要是岳绮罗听不出点儿不对劲儿来,那他可真要怀疑她的脑子了。
  “王小亚是天上派的人,也兼职算是个信差,没事儿传递传递消息啥的,夏冬青的每一次转世轮回都是由我和王小亚完成的,我负责死亡轮回,她负责投胎转世。”说完这话,赵吏又忍不住想起夏冬青作为阿金的那辈子。
  那年,王小亚留下一句有事就匆匆回了昆仑,赵吏也乐得给自己放个假,那辈子二人都没怎么管他,想不到阿金却成长成了一个正直热血的爱国好青年。天上一天,地下三年,可怜阿金那辈子就活了短短二十年,也就一个礼拜的功夫,等王小亚风尘仆仆回来时,他已经要进行下一次轮回了。
  “为什么?这样一个普通人的生死轮回有这么重要?”
  赵吏茫然地摇了摇头,“因为他的眼睛,不过其他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千年来我的副业就是这个,管着他的轮回,看着他的眼睛。或许等哪一天冥王把灵魂给我,我才能知道我那时候脑子他娘的犯了什么病,答应了那老王八蛋这么个不靠谱的活儿,还特么用自己的灵魂交换。”
  岳绮罗把棒棒糖嚼出了糖豆“咯咯嘣嘣”的感觉,有些同情赵吏,千年来守着这么两个人该有多惨。
  似乎是知道岳绮罗在想什么,赵吏换上了一幅更加凄凄惨惨的表情博取着同情,“所以你的出现简直就是拯救了我啊,再也不用单看他俩生生世世秀恩爱了,我怎么没早点儿认识你呢。”虽然这话说的不正经,可赵吏的话还是真心的。
  岳绮罗此时也有那么点儿这样的念头,要是早点遇到赵吏,或是那时候掀开她棺材的人是赵吏,那她大概也不会有在文县和鬼洞里过的那段糟心的日子了。人总要和能与自己站到一起的人在一起才有意思。
  

  ☆、血玉(一)

  精巧的手链在女孩儿纤细莹白的手腕上泛着莹润的光泽,十八颗粉润玉石珠子串起的手链独独中间那一颗珠子如血一般的红。
  ……
  此时已经是冬末春来的月份,天气将暖未暖,岳绮罗换了一身雨过天青色的旗袍,胳膊上挽着白纱,整个人袅袅娜娜,少了些女孩儿的稚气,多了丝娇美。
  赵吏看着岳绮罗冻得通红的鼻尖,其实觉得让岳绮罗快乐也挺容易的,一件儿新衣服,一罐糖豆都能让她挺开心,像哄小孩儿似的。虽然平时她总是一副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许是从前也没人在意过她开不开心吧,赵吏想。
  作为灵魂摆渡人这么个阴间的公务员,赵吏想要知道些什么事情总是容易些的,虽说岳绮罗对于以前的事情什么也不说,可不过是才过了百十来年,赵吏还是断断续续探查出了岳绮罗的从前。若说她以前坏也是真坏,可赵吏总是对她有点儿说不出来的心疼。
  “过两天天暖了再穿吧,衣服又跑不了。”赵吏顺手把外套披在岳绮罗肩膀上。
  赵吏的衣服带着暖意,岳绮罗缩在里面,一直忍着的喷嚏还是打了出来,虽说白天的天气暖了不少,可晚上还是冷的。
  夏冬青垮着脸趴在柜台上,双眼无神地看着存在感极强的那俩人,然后重重叹了口气。
  赵吏听到夏冬青的叹气声,转身低头看着他,“哟,青仔这是怎么了,和王小亚吵架了?老板安慰安慰你啊。”
  夏冬青一把推开赵吏的手,盯着岳绮罗身上的衣服,“你大爷的没钱发我工资,有钱买衣服。”
  赵吏抽了一口气,“铁围山最新复古限量版,用了一箱子冥币才买到的,你要不?要么老板下次也给你带一件儿啊。”
  夏冬青把头埋在摊开的书上,不再搭理赵吏,反正他总是有理就对了。赵吏又接着说,“我不是说了吗,只有你好好经营这家店,我才有人间的钱发给你啊,才能给你升职加薪啊。”夏冬青自动忽略赵吏的胡说八道,继续看书,等赵吏给自己加薪,猴年马月。
  王小亚从门外拍了拍门,接着风风火火冲进了便利店。赵吏还是怀疑每天后面是不是有狗在追她,不然为什么她总是火急火燎的。
  今天的岳绮罗显然让王小亚眼前一亮,她忍不住赞道,“绮罗,你太漂亮了。”
  赵吏朝夏冬青努努嘴,对花痴的王小亚说,“你重点错了哈。”
  王小亚这才顺着赵吏眼神看到旁边一脸菜色的夏冬青,跑过去问,“冬青你怎么了?不开心啊?”
  夏冬青摇了摇头,“没有啊。”
  王小亚晃了晃两条胳膊,接着低头趴到夏冬青面前,“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呢,千万不要憋着,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嘛。”
  夏冬青看着不着调的王小亚,“唉,你这人…”
  “我这人怎么了?是不是特善良,特无私,特漂亮?”王小亚掰着手指头算自己的优点,最后觉得自己的优点简直是数不过来。
  夏冬青终于乐了,“你也太自恋了,对了,这么晚了你怎么跑过来了?”
  王小亚从包里掏出饭盒往柜台上一放,“我这不叫自恋,是对自己正确的认知,给,爱心便当可不能断。”
  夏冬青笑眯眯接下饭盒,“小亚你真好。”
  王小亚听到这话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然后摆了摆手,“我走啦,还得回学校呢,你慢慢吃。”
  夏冬青把便当放到桌子上,接着说,“哎晚上不安全,我送你。”说完这话,夏冬青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回头看着赵吏,可不能再让他逮着借口扣工资。
  赵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别用这怨妇似的眼神看着我,赶紧走,你现在是真少女杀手,呲妞儿手段比我都高。”
  “呲妞儿?”岳绮罗似乎老从赵吏嘴里听到这句话。
  “呃…就是跟女生进行亲切而友好的交流。”赵吏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尴尬笑着说。
  王小亚回头冲赵吏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后带着夏冬青出了便利店。
  夏冬青把王小亚送回学校,又送到了她宿舍门口。王小亚站在楼梯口看着夏冬青离开,然后蹦跶着回了宿舍,心情很不错。
  回到宿舍,王小亚把包往桌子上一放,开始掏出手机看,夏冬青那张带着兔耳朵的照片已经让她设成了屏保,乍一看还挺萌的。
  “回来了小亚?”王小亚的舍友丁妙带着一副已经了然的表情冲她打了个招呼。
  “嗯。”王小亚应了一声,“妙妙,今晚宿舍里就咱俩啊?”
  “对啊。”丁妙点了点头,然后坐在台灯下,伸着胳膊看挂在手腕上的手链,粉润的珠子衬得她的手腕白的透明。
  “小亚,你看好看吗?”丁妙冲王小亚晃了晃手腕上的手链。
  “好看。”王小亚随口应了一声。
  丁妙有些得意,“我也觉得好看,不过…”丁妙压低了声音又说,“不过它可不单单是好看,它还能达成人的愿望呢。”
  “就这个?满足人的愿望?”王小亚无奈扶额,又看了看那手链,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玉石珠子穿起来的,也没什么特殊。
  丁妙点点头,仔细的把手链摘下放进小盒子里,“特别灵。”
  不再理这个充满梦幻心思的少女,王小亚爬上了床,戴上耳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丁妙看了看王小亚,摇了摇头,也爬上了床。王小亚和丁妙都在上铺睡,俩人中间隔着过道。
  半夜,王小亚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想要下床倒杯水喝,刚一歪头,借着月光,王小亚却看到对面的丁妙掀开被子先爬下了床。
  看到丁妙,王小亚那种想要喝水的心思一扫而光。
  月光映照下,丁妙的身后似乎隐隐约约站着一个人,一个长发女人,她紧紧贴在丁妙背后,看上去就像是丁妙在背着她。可这屋里就她俩没旁人了啊,再说就算有人,谁会这样儿贴人身上啊。有鬼!这是王小亚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不过王小亚更想倾向于以为自己花了眼,又揉了揉眼睛,再次睁开眼睛时,果然女人的身影已经不见,王小亚舒了一口气,暗道和赵吏夏冬青呆久了人都变得神神叨叨的了,世界上哪那么多鬼让人撞。
  只是王小亚这口气舒下去没多久就又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看到,丁妙动作僵硬地站到了自己桌子前,然后从那个小盒子里取出了之前戴在手腕上的手链。丁妙把手链放到窗口可以接触到月光的地方,然后十分恭敬地弯腰拜了拜,王小亚看着她的动作,只觉得万分诡异,接着,丁妙却做了一个更诡异的动作,她从抽屉里掏出一把切水果的小刀,刀刃在月光下闪着白森森的光,然后丁妙伸出中指,用刀子划了上去,一滴鲜血“啪嗒”一声落在手链的珠子上。
  看着丁妙的动作,王小亚莫名想到冬青讲的那个拜狐仙的白晓雪。
  从王小亚的角度可以明显看到鲜血以极快的速度被珠子吸收,然后那一颗吸了鲜血的珠子不再是粉润的颜色,而是变成了血红色。做完这一系列的动作,丁妙收拾完后又默默爬上了床,盖上被子睡了过去。
  王小亚彻底没了去喝水的心思,这宿舍里今天就她俩在,这要是丁妙梦游还好,可万一是中邪什么的……不再去想,王小亚用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的。
  第二天早上,王小亚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伸着脑袋往丁妙的床铺望去,她的床铺空空荡荡,王小亚坐起来才看到她正坐在桌子前梳头发。
  王小亚慢吞吞爬下床,装作不经意问起,“妙妙,你昨天晚上起床了么?”
  丁妙把头发束成了一个高高的马尾,摇了摇头开始收拾桌子上的落发,“没有啊,我昨天晚上一觉睡到了天亮。”
  王小亚定定地看着丁妙,“不对,可我昨天明明看到你起来了啊,还在那儿割自己手指头。”
  丁妙夸张地笑了笑,“小亚,你不会是做梦了吧?我为什么要割自己的手指头啊。”
  是啊,她为什么要割自己的手指头啊。
  王小亚突然拉过丁妙的手来仔细看了看,丁妙的手里除了有一堆头发外,干干净净,白嫩的手指头上半点儿伤口也没有。
  “怎么可能呢?”王小亚嘀咕。
  丁妙收回了自己的手,半开玩笑地说,“一定是你太想我了,这才做梦都有我。”
  王小亚疑惑,难道真的是昨晚自己做梦了?那这梦也太真实了。
  “好了;今天早上我还有课,不陪你了。”丁妙一边对王小亚摆手一边出了门。
  王小亚看着丁妙手腕上的手链,其中一颗珠子确实是血红色的,在那一串粉色的珠子中格外扎眼。王小亚想,她昨天晚上看到的,绝不是在做梦。
  

  ☆、血玉(二)

  “到底怎么回事儿?”王小亚看着丁妙放在桌子上的盒子自言自语。那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木头盒,黑漆漆,像是从火里烧过似的。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太好,可王小亚还是拿起盒子看了看。
  这一拿起来王小亚才发现,这盒子看着普普通通,可放在手里沉甸甸的,居然还特别有手感,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的,摸着油光水滑。
  阳光下的木头盒子,泛着带着油脂感的亚光,上面的纹路深深浅浅,像是古老的图腾,带着丝丝神秘性。
  把盒子原样放回桌子上,王小亚出了宿舍,算算时间,她也该去上课了。
  王小亚与丁妙虽然在同一个宿舍,可俩人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平时赶在同时都有课一起出门的时间并不多。
  不过中午二人倒是前后脚进了宿舍的门,这几天宿舍里就她俩人了,那两个舍友因为专业需要去了外地调研,这是丁妙王小亚今天才得到的消息。
  丁妙今天显然是很开心,王小亚回去的时候正看到她乐滋滋抱着手机。
  “中彩票啦?这笑得满面春光灿烂的。”王小亚调侃了丁妙一句。
  “比中彩票还好。”丁妙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接着放下了手机,摸着手上的手链,“它真的达成我的愿望了。”
  王小亚只看到手链上那颗珠子更红了。
  “丁妙,你这个珠子还会变颜色啊?”王小亚别有深意地问。
  丁妙拨弄着珠子,把那颗血红色的藏到了下面,有些尴尬地解释,“谁知道这是什么玉呢,可能就会变颜色吧,有一种玉石不就是早上晚上会变不同的颜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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