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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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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儿,秦霜华就告辞先走了,剩下我们还有初夏仲夏,又闹了一个多小时。后半场基本就成了仲夏的个人演唱会了,她唱得卖力我们也听得开心,酒是一杯接一杯地灌,确切说,是被灌。只要仲夏没有过分到玩痛了我苏曼就都一概当做没看到,任由我被灌得七零八落,橡皮泥一样黏在她身上一动也不肯动。
    “我不要、不要喝了……”我抱着苏曼的腰赖着,贪恋地大口呼吸着属于她的清甜气息,恨不得当众就将脑袋钻进她的衣服里去。
    “别闹。”她一手捂着衣服,一手将我拎到一边,态度坚决语气却是透着说不出的宠溺与温柔。
    “苏曼,我、我有点担心。”我趁着仲夏又开始开演唱会,悄悄把嘴巴凑到了苏曼耳边,轻声说。
    “担心?”她讶然望我,眼底一片澄明。这绝对不是装的,我觉得她是真的没看出来我在担心什么。
    我简直无奈了,这个理科生思维的祖宗哎。叹口气,我整个人都爬到了她膝头上坐着,也不管别人看到笑话了,一把搂住了她的脖子。“我觉得,我师傅喜欢的人可能是你。怎么办,我师傅竟然喜欢你,那、我要不要欺师灭祖啊?”
    苏曼差点被我最后一句“欺师灭祖”给逗趴下咯。她还得顾着腿上坐着的我,双手一滑已然托住了我,防止我掉下去。“你想什么呢?上次给我说她跟华姐有什么,现在又说她喜欢我。真不好意思,我可一点都不觉得。”
    “我、我就感觉是这样儿。”苏曼不承认,我又没证据,顿时蔫了。可我心底的疑问却是怎么也无法消除殆尽,又不敢跟苏曼吃这无凭无据的醋,只好安慰自己大概是酒喝多了,胡思乱想了吧。

  ☆、 渺飒番外—醉里吴音相媚好(上)

有些人天生就是为了给别人制造烦恼而生的;比如,面前这位刚刚从豪华的四门轿车里走出来的孩子。七八岁的年纪;穿一件当年很是流行的海魂衫,白色的运动鞋,剪得很短的头发配上小麦色的皮肤,活脱脱一个田野里跑出来的野小子。
    倘若保姆没有一叠声对她喊着“小小姐”的话。
    “我说了我会去上学的啦!”那孩子被保姆拉着手;不得不一起走到了校门口。
    “小小姐啊,这可是第三次啦,你不能总是这样;今天必须去学校好好上课。”保姆打扮的中年女人表情凝重地在那孩子面前蹲下;一边为她翻整已经很整齐了的衣领,一边苦口婆心地劝道。
    那孩子一张小脸登时绷得如同上紧了弦的弓,被保姆拽着手拉进了面前这所本城最有名的贵族学院;烫金的招牌阳光下跳跃着刺眼的光芒,保姆仍在唠唠叨叨:“这次你要是再不乖乖报道,老爷知道了,可就要亲自来啦,那可就没好果子吃咯。”
    “哼,爷爷来了最好,我要跟爷爷回家!”那孩子恨恨地叫嚷,一双星子般的大眼却是在提到爷爷两字后使劲地眨了眨,顿时流露出渴望又难过的情绪来。
    仔细看她的话,你会发现她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五官端正清秀,眼睛大而有神,眉宇间还隐隐带些桀骜不驯的英气。衬着她小麦色的皮肤,不似一般女孩子娇羞可人,倒是平添了几分小男孩般的活泼可爱。
    趁着保姆在校长室道歉解释自家小姐又逃课的原因,那孩子一双大眼咕噜噜一转,眼见左右无人,竟扭头便跑。她生来一脸运动过剩的气质,人小腿却飞快,只眨眼间便跑下楼去,直奔了操场。
    现在是上课时间,偌大的操场上仍有几个小孩在角落偷偷踢球,大约便是逃了课。那孩子贴着跑道走着,冷不丁一只足球砰一声便直奔脑门而来,惊得她闪身便躲。
    “哈哈,小黑仔,快把球捡给我!”一个矮矮胖胖的小男孩语气骄横地跑到她面前不远处,叉着腰用广东话对她叫道。
    她没听懂,倒先被男孩骄横的态度给惹毛了,二话不说冲过去一脚便将足球踢向男孩的面门,砰一声砸了个正着。
    那男孩惨呼一声便趴在了地上。他身后其他男孩子纷纷踊上,一串串听不懂的话便飞快地蹦了出来。然后,那被砸得鼻子流血的男孩爬起身,手一挥,五六个男孩子便一起围住了她。
    她丝毫不惧地站在中间,用家乡话掷地有声地骂道:“你们这群二五,活闹鬼!”
    方言拼方言的结果就是鸡同鸭讲,那群小男孩也同样傻眼了。一分钟后,流着鼻血的小男孩沉不住气了,大声嚷嚷了什么见她不理会,率先便扑了上去将她摁倒在地,两人顿时打成了一团。
    不知是否男孩子天生就有打群架的爱好,一人扑了过去,后面便纷纷有人也跟着加入战局。很快便形成三打一的局面。被摁倒的孩子个子虽小,脾气却倔,属于挨打时放弃防守直接进攻的刺儿头类型,虽然以一敌三,竟然拳打脚踢仍是打得烟尘滚滚。
    剩下三个稍微文静些的男孩便顺理成章担负了把风的责任……
    那孩子渐渐有些脱力,鼻子一热,鼻血便喷薄而出,惊呆了围观的三个小朋友。其中一个已然动摇想来劝架,又一抬眼看到不远处正缓缓走来一个高年级生,他顿时大惊失色:“快跑,有学姐来啦!”
    打架的男孩们一听这话立马纷纷收手,互相看了一眼,丢下那被摁在最下面的孩子便集体逃跑。于是那孩子顶着被打青的眼窝子一肚子火坐起来时,和她打架的男孩子们早已跑出了几十米开外,转眼就消失在教学楼里。她才不管自己一脸的鼻血狼狈不堪,第一反应便是愤怒地爬起身来,尖着嗓子大声嚷嚷:“有种不要跑!等我爷爷来了,我叫他一枪一个都毙了你们!”
    又尖又细的小嗓子被空气一层层盘剥,那声类似“我一定会回来的”这种打架必备台词终于是飘散在风中,不复重闻。她吸了吸鼻子,顿时倒呛了一口腥味,这才发现自己的鼻血早已一路长流滴到了胸前。
    虽然经常打架,可过去从来都是她揍人,凌大小姐何曾吃过今日这样的亏!这般受伤真是头一次,小孩儿有点懵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正傻眼的时候,身后却忽然有人轻声问道:“你没事吧?”
    是她能听懂的普通话,算不得字正腔圆,却特别动听,语声轻柔,尾音更是带点南方人特有的酥软。她一愣,扭头去看。一双清亮的眼瞳正微微注视着她,目光笔直地打在她的脸上。
    一个女孩站在距离她不到三步的地方,表情安静,神态凝和,一双微微狭长的眼睛就这样静静地盯住了她。
    她发现她得仰头才能看清楚她,她至少大了她两三岁,高她足足一个头。
    和她不一样得太明显了,那女孩,皮肤白得胜过她见过的任一场雪。穿着上白下蓝的校服套裙,黑亮的长发伏贴地垂落在她瘦瘦的肩头,刘海处别了一枚淡粉色的发卡。不像她从前在大院儿里见过的任何人,她有点傻傻地想,她真好看,而具体哪里好看,那八岁的脑容量又确实想不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可以用来直抒胸臆。她只好忧闷地啃啃左手的拇指指甲。
    “以后不要再打架。给。”细致的眉头因着些许的迟疑微微皱了一皱,那女孩递过来一块粉色的手帕,上面有着漂亮的小熊图案。“也不要再逃课了。”
    她有点傻住,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七八岁的小孩,本来很容易便会被高年级的姐姐在气势上完全镇住。她的顽劣忽然就有点施展不开的架势,明明发生类似事件她的第一反应从来都是顶嘴与反击的,可当此时,她脑中飞快转着,竟然想的完全都不是自己受了教训这件事,到底是什么呢?满脸是血的小孩儿又吸了下鼻子,再次被血沫呛到的时候她终于想到了。白雪公主!她眼前一亮,八岁的脑袋里找到了唯一能将之与那女孩对上号的词语。
    接过手帕,直到她在不知不觉间已完成了用那手帕擦干净脸上的血渍这件事情后,才后知后觉地涨红了脸对着那女孩早已远去的背影跺一跺脚,她的反抗精神终于冒出了头。
    忍不住嘀咕:“哦……你自己不是也在逃课!”
    终于走到小树林的秋千下时,想取出手帕擦干净落满树叶的秋千架,摸一摸空了的口袋,她才想起来,手帕被她刚才顺手送给一个满脸是血的小男孩了。
    这可真不是什么好的记忆,一群打架的男孩子,在操场上滚来滚去,看见她过来后一哄而散,只留下最小的那个,傻乎乎地顶着一脸血在原地站着。那小男孩的脸此刻早已模糊不清,连带着她对刚才的记忆也有些意料中的混乱、所以,她竟然主动和一个脏兮兮满脸是血的小男孩说了话?甚至,还送了他她的手帕?
    一时竟有些恍惚,母亲那张苍白凄淡的脸庞一下子跳入眼底,她有些微微的后怕。倘若被母亲知道她刚才做了什么,只怕又是要惹她不快了吧?懂事起便受到的教育,每天对她耳提面命,最熟悉的就是母亲那温柔的语声:“小曼,你是妈妈最宝贝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孩子,妈妈所有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你一定要做到最好!”她当然不会忘记,除了身为苏家的大小姐,她还有着书香世家出身的外祖家族,早在同龄的女孩子还无忧无虑玩着娃娃的时候,她已经在学习各种礼仪与教条了。
    母亲的脸,母亲的话……倘若知道她今天竟然还逃了课独自跑来荡秋千……
    不过,也许一切都无所谓了吧。现在的母亲早已不是从前的她,她已经有半年没有关心过她的学业了。她总是在哭,或者,莫名地发泄脾气,而今天,她甚至跑来了学校要为她办理退学手续。
    “小曼,爸爸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也有了别的孩子,他不想要我们母女俩了,他要跟妈妈离婚,你不会离开妈妈的对不对?你会跟妈妈一起走的对不对?”
    她看得很清楚,母亲红肿了眼眶的样子像极了小时候不小心摸到的仙人掌一样刺痛着她。她虽然年纪小,可她明白得很,母亲的话都是真的,她就要变成单亲小孩了,就因为她不是男孩,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业,所以,那个姓云的女人带着儿子住进来了,父亲他……已经下定决心要跟母亲离婚。
    她见了那个弟弟,他才一岁大,眉眼间据说和她小时候有着惊人地相似。她并不讨厌他,她只是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就真的这么心狠,为了一个弟弟,宁愿不要结婚十多年的母亲,不要她。
    “那不是你的亲弟弟,那是外头的野女人生的野孩子!”
    “小曼,妈妈以后就只有你了,你一定要争口气知道吗?妈妈是为了你,为了你才不能再有别的小孩的,妈妈都是为了你呀!”
    母亲歇斯底里的声音仿佛仍在一声声轰炸着她的耳膜,她有些不堪负荷。没有擦拭干净的秋千架已然弄脏了她的裙子,手指拂到落叶的时候,她有些微微的失神。呵,又怎样呢?今天这个日子,对她来说已经有着太多的第一次了,第一次逃课,第一次没有听母亲的话在门口等着,甚至第一次跟脏兮兮的小男生说了话。这点脏,谁还会去在乎呢!就今天,让她也任性一下,不用端着那从小耳提面命的大小姐模样,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
    秋千轻轻地动了起来,也许是天性,又或许是后天的成长环境,性子稳重的她终究是不可能像个野丫头一样疯玩,秋千也只是以着极小的弧度轻轻动着,像婴儿时被保姆轻轻晃动的摇篮一样,莫名地带来些许安然的放松感。她忽然听到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
    转身望去,一个小男孩正圆睁着玻璃珠一样的大眼睛在她身后几米处站着,傻呆呆地看着她。
    她有些警惕地站起身,对望,却完全不知道对方到底想做什么。
    “你、你老家也在XX吗?”男孩开口了,嗓音又尖又细。
    她摇摇头。男孩又不甘心地走前两步,她这才注意到他手上抓着一块粉色的手帕,仿佛便是自己不久前送出去的那一块。
    是……刚才那个打架打得满脸血的男孩?
    “你有什么事?”她想起母亲和班主任的谈话,现在应该已经告一段落了,甚至,也许现在母亲已经开始歇斯底里地在校园里找她。是的,歇斯底里,自从同意和父亲离婚之后,原先温柔动人的母亲便日复一日的歇斯底里了起来,时常会在她写作业或者弹钢琴的时候猛地抱住她大哭,哭完又不断地对她说着一些,彼时她还不能完全明白,却已然隐隐感到伤心的话来。
    她想,她是时候得回去了。
    男孩有点紧张地看着她,眼珠子转了又转,终于是再次找出一句话来的样子。“哦,还你的手帕!”他将那块沾满了血污的手帕举得高高的,似是想要送到她面前。
    她有些嫌恶地退后了一步,摆摆手。“扔了吧。”眉头紧皱,那样污浊的血渍令她感到不舒服起来,不想再与他多说什么,她看出那男孩仍不罢休的样子,于是立刻转身离去,几乎是微微小跑着地离开了小树林,回去教学楼。
    “大家好,我叫凌渺飒,今年八岁。”半小时后,那孩子终于是被保姆满头大汗地在小树林里逮到了,抓着她去了教室,软硬兼施地强迫她和老师同学们进行第一次的友谊接触。
    “名字很好听哦,对了,渺飒,你有英文名字了吗?”温柔可人的年轻老师摸摸她的头,和蔼地问。
    她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没有。为什么要有英文名字?我是中国人。”
    老师顿时哑然失笑。“渺飒,班上每个同学都有英文名字哦,所以你也要起一个。学校里有好多外国老师,他们不习惯叫你们中国名字。”
    “那告诉他们,让他们习惯,为什么要我去习惯他们?”年纪小小的孩子已经很早就有了最初的思辨思维,她很聪明,头脑灵活,尤其嘴皮子厉害,时常气得比她年长的人都不知如何应对。
    “渺飒,你必须起一个英文名字,如果你不起,那,老师就帮你起了?”年轻的女老师失去了耐性,开始摆出师长的架子。
    “哼。”八岁的小朋友再怎么天资聪颖,也仍是容易聪明外露,流于表面,成年人一戳就破。骨子里对师长的服从心理令他们不至于当真会去反抗权威,一如此刻,那孩子也只能是故作不满地哼了一声,然后便在老师的安排下开始了第一天的上学生涯。
    凌渺飒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新的环境,这体现在她对和班上的同学一起玩闹似乎一点兴趣都没有。首先,语言不通,虽然那些小孩也可以说一点普通话,但他们却似乎都很热衷于无时无刻地用方言进行聊天,甚至他们的英文都说得比普通话还要流畅。其次,她还是没能从被迫离开生长了八年的军区大院这件残酷的事实中抽身出来,事实上她已经快想念死那些和她一起打仗、堆碉堡的小伙伴了!她真的还太小了,小到完全不能成熟地应对人生中不可避免的这些离愁别绪,那一年,她只有八岁。
    作者有话要说:这张重新润了一下,情节无大变动,只是细节重新写了。之前那版洛思考了下,由于昨晚急着在12点前发出来,难免写的赶了,细节描写上颇为失色。虽然这只是番外,可我也不想写出令自己不满意的章节,所以重新改了下。

  ☆、 渺飒番外—醉里吴音相媚好(中)

带着沾满血污的手帕回家;连她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她没听从那女孩的要求丢了手帕,反倒是将它带回家去;还红着脸偷偷交代保姆阿姨帮她务必清洗干净。
    脸上的伤瞒不了人,索性便认了打架的事,反正爸爸工作那么忙,反正她也没有妈妈;没人当真管她。
    吃完晚饭,她才不想做作业!院子里撒欢的时候一个激灵便跳到了秋千架上。她忽然想起白天遇到的那个白雪公主来了,她注意到她玩秋千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哈;她可不像她胆子那么小,秋千是那么玩的吗?秋千只应该这么玩!
    在保姆的惊呼声中,她把秋千几乎荡出了与地面平行的高度;勾着铁链子还仿佛看到保姆白成纸一样的惨白脸色,她咧着嘴乐了。哈哈,都是胆小鬼!她越想越乐,于是秋千也越荡越高,终于,在保姆的尖叫声中她头下脚上地从秋千上摔了下来,差点没把脸给摔进泥地里去。
    也多亏了是泥地,换做是别的什么,想来她已经卒在八岁的年纪。
    “小小姐啊!你没事吧?哎呀,真是作死啊!”保姆冲了过来,一把将她捞进怀里,吓得老泪纵横。
    她疼得几乎没出息地掉下泪来。
    “秋千能是这么玩的吗?你要是摔出个好歹来,老爷子还不得一枪毙了我啊。”保姆的声音都是打着颤的,看来真是吓坏了。
    想到爷爷,她心里又难过了。“我想回家,我不要在这里上学,我想回爷爷那里。”
    保姆搂着她,开始诱哄:“小小姐乖,以后我们都要留在这里了。这里也很好啊,你看,这里又有山,还有海,还有好多花花绿绿的漂亮的东西。我们就乖乖留在这里好不好?你看,新学校里也可以交很多好朋友啊,你不要再乱打架,很快他们都会喜欢你的。”
    新朋友吗……她有点迟疑地看着保姆诚意十足的眼神,揉揉还在疼着的额头,脑子里,竟然一晃而过是那高年级的女孩……她会成为她的朋友吗?很奇怪的,她竟然对此产生了些许的期待。小孩子心里隐隐的期待,像是第一次得到爷爷送她的小手枪,第一次在大院里打仗赢得了胜利——她还太小,小到无法理解这隐隐的期待是为了什么,八岁的孩子,哪里会理解好感或是忍不住想要亲近的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她什么都不懂,只是,就这样隐隐的期待了。
    而那八岁的孩子当时怎么也不会知道,这期待,注定是要落空。
    是那样黑亮的一双眼瞳,有着漂亮的弧度与近乎完美的形状,她注意到那女孩眼睫毛很长,洋娃娃一样盈盈卷翘。而更惹人注意的仍是她白得新雪一般的肤色,黑发如泼墨一般垂落在她瘦瘦的肩头。仍是和昨天一样的校服裙子,襟口处细致而工整地打着一个车夫结,白色的长袜,浅蓝色平底的淑女鞋,这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又温雅,又有些似乎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严谨与肃然。
    渺飒从没觉得这款式古板的校服裙子穿在谁身上多么好看,可那女孩,却莫名美好得令她想要勾首偷望。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明明她们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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