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不为庶-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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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东看看,西看看,最后,眼神停留在那只,正梳理羽毛的大鹦鹉身上。。。。。。
一只木船摇摇晃晃地由远方而来;船上面有一大一小两个人影。阳光一反;倒是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能够看到他们的皮肤黑黝黝的;浅显的地方是十分健康的小麦色。
〃阿哥;你最近都没有带我去抓鱼。〃小的那个男孩短短的头发;每根都立着;一双大眼睛圆圆的;眼睛却是褐色。
正在划浆的那个大一些的年轻男人;约摸二十岁上下;光着上身;宽厚的嘴唇看起来十分性感。他咧嘴一笑;伸出大手揉了揉那个小男孩的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诶呀呀,别揉了,我的头都晕了,掉进海里面你救我啊!”小男孩一边咒骂着臭阿哥,然后慌忙躲开阿哥的大手,因为阿哥得在船头划浆,所以小男孩就坐在船尾那里,而且是背对着他的阿哥。
小男孩的视野之内,是一个小海岛,那个海岛上他从来都没有去过,因为他知道那上面很小,连水果也没有几种,动物丑得不行,他才懒得上去玩呢。
他头也没回,就对着那个大的年轻男人说道:阿哥,我听姑婆说,明天要给你说个媳妇,就是后山那个村的村长的女儿,听说长得很漂亮吗?那个女人的胳膊都比他的胳膊粗,腿也比他的腿粗了。
“如果要跟那种女人过日子,估计一吵架,挨揍的肯定是我。”
“哈哈!”小男孩笑得很欢畅,他刚想继续说,其实有那样强壮的媳妇也不错,最起码别人不敢欺负。可是,这句话小男孩还没出口,就看到一只奇怪的动物:“阿哥,你看那是什么?是鸟?额还是——”
阿宅顺着阿弟阿让的手指的方向看去,本来嘴角带着的笑意突然凝结了。
怎么,他看起来那个五颜六色的动物,很像一个人呢?
余锦遥用非正常的手段,强行管大鹦鹉“借”了一些羽毛。其实,她也就是趁那只大鹦鹉一直在臭美着,梳理羽毛的时候,做了点“手脚”。让一只巨大的突然睡着应该是件很困难的事件。不过有了削铁如泥的银碧,余锦遥倒是可以不但不伤害那只睡着了的大鹦鹉,而且还可以“借到”它巨大的尾羽。
终于,引起了阿宅他们的注意。
当阿宅跟着阿让赶到海岛的时候,余锦遥正在被那只大鹦鹉追杀。大鹦鹉张牙舞爪地朝余锦遥冲了过去,好像要把余锦遥不撕成碎块就决不罢休一般。
余锦遥看到那艘木船在慢慢靠近,然后有两个人从上面跳了上来后,她就掉转方向,朝那两个人跑了过去。
当余锦遥一个踉跄,撞到了阿宅的怀中的时候,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顿时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好,好瘦弱白皙的女子啊!
因为阿宅跟阿让他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岛屿上面的部落,那里的人都长得很魁梧。就拿七八岁的阿让来说吧,都跟锦遥一样高了。还有,刚才他们两个人口中,那个魁梧的女人,其实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所以,当他看到水嫩瘦小的余锦遥的时候,都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阿哥,你愣什么?你打算要被那只大鸟吃掉啊?”
阿让连忙用弹弓打了那只大鸟一下,然后大鸟就改变了方向,朝阿让飞了过去。
“嗖!嗖!嗖!”
竟然连发三支羽箭,锦遥看着微微发愣,想到刚刚那只海鸟就是那个人射落的吧。不过,一想到刚才抱着的肌肉——锦遥的脸红了一下,因为那手感其实真的挺不错的。
原来动物也是知道,打不过就跑的道理。那只大鸟看到了他们人多势众,而且翅膀又受伤了,虽然它很憎恨余锦遥拔了自己尾巴上面的毛,不过到底保命要紧,它这才恨恨地瞪了余锦遥一眼,然后无奈地朝反方向闪动着翅膀离开了。
“我们快点到船上去。”
因为那只鸟的翅膀受伤了,所以他们必段趁这个时候离开,不然,待会那只鸟要是追了过来,在大海上,他们可就没有优势了。
阿宅说完,看到了余锦遥凌乱发丝后,那张潮红的小脸儿,喉咙又是一紧,本来伸出去的手想要拿着她,但是因为窘迫而尴尬而停留在半空中。
“快点走呀,待会儿大鸟再来就难办了。”阿让倒不会理会那么多,虽然他也承认,这个白白嫩嫩的女人很好看,很精致,仿佛一碰就会破碎一般。可是时间紧急,他可爱的阿哥又这么反常地短路,他只好拉住了那个女人的手,然后朝木船上走去。
余锦遥也就随他们上了盘,另外一只手,紧紧地握着包裹。
阿宅也收回了差点丢了的魂,连忙开始划浆,因为就着风势,他们务必要立刻离开这里,不然等转了风向,他们几个就别也想离开这里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晶莹的汗珠从阿宅的额头上流了下来,他们的木船已经远离了那个有巨大鹦鹉的小鸟,朝一个新的方向而去。
锦遥拿出一块手绢,递给了阿宅的时候,阿宅的心差点停止了跳动。
“现在安全啦,谢谢你们的相救。”
第一百九十章 同住
锦遥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凄惨的身世。
他们乘坐的商船遭遇了海贼,慌忙中锦遥跌入了大海中。或许是命不该绝,她漂浮到一个小岛上,但是却不知道她的男人还有家人的生死。
“锦遥姐姐,你已经嫁人了啊!”阿让托着下巴,有点失望地看了看锦遥。她虽然人小,但是也看到了阿哥的眼睛一直粘着余锦遥的身上,心思昭然若揭啊。只是可惜,佳人已嫁,君心太迟。
阿宅的身子还没转过来,依旧在认真地划浆,不过动作明显有些凌乱了。
“恩。可是,我现在不知道夫君现在的生死——”锦遥没有办法,为了肚子里面的孩子,如果日后孩子要出生了,她必须给孩子一个身份。
“锦遥姑娘,,我,我们会帮你找到你的家人的。”阿宅头也没回地说。
小木船摇曳着,慢慢地靠近了一座巨大的岛屿。锦遥看着那码头穿梭的人,惊讶万分,这里的人穿着朴素的粗布衣,锦遥一阵眼花,还以为又回到忘尘岛。可是当她定睛一瞧,发现这些人的衣着跟女国那些人不同,更倾向于原始人类打打扮模样。
男人几乎都赤裸着上身,露出健康又黝黑的的皮肤来。女人的身材都很高大而丰满。这让锦遥想起了关若琇。
这些男男女女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余锦遥的身上,余锦遥在这些人中太显眼了,她的个子不高,而且皮肤十分白皙,看起来太瘦弱,仿佛经不起风吹一样。
“阿宅,你从哪里捡回来那么白的小女娃啊!”一个阿婆脱口而出,她上下打量着余锦遥,从头看到脚,甚至走了过来,但出手摸了摸余锦遥的小手。“诶哟,这小手,好像没有骨头一样柔软。”
阿宅脸又一红,因为当余锦遥撞进他的怀中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那种柔软。因为当时情急之下,余锦遥的小手正好在他的胸前——“花阿婆,锦遥的船在海上遇了难,家人都不见了,正巧被我和阿让救了回来。”阿宅深吸了一口气,低着头,都不敢去看锦遥的脸。
一个小姑娘,头上还带着野花编的花环,怯怯地躲在花阿婆的身后,怯怯地看着余锦遥,说着,“阿婆,这个姐姐真好看!”
锦遥听后,来到这个小姑娘的跟前,然后帮她戴正了头顶的花环,微笑着说道,“才不是,你更美呢!”
虽然皮肤很黑,但是那双眼睛很大很干净,一看就是天真烂漫的孩子。锦遥很羡慕这样子的孩子,她想到当初的琴,那个简单善良的孩子,也不知道自从她离开琉璃苑后,琴会不会再次回到青山小筑了。
“对了,阿宅,你打算先让这个锦遥小姐去你们那个小木屋住吗?”好水嫩的女娃子啊,另一个胖胖的女人说道。
一提到这个事情,阿宅再度红了脸。
“当然让锦遥姐姐住我们那咯。”阿让倒是接了口,然后自然地去牵锦遥的手,示意跟他一起走。
“是不是阿让想要这个白嫩的女娃子长大点,当自己的媳妇哦。”
因为,锦遥的身高跟阿让差不多,而且当地人都长得很高大的缘故,所以大家也理所应当地以为,锦遥年龄应该跟阿让差不多。
可是也不知道是谁说了这句话后,阿让就感觉到背后投射过来两道犀利的眼神,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你们可别乱说话,锦遥姐姐可比我大多了,她是外族人嘛。再说了,锦遥姐姐也嫁人了,你们别的人可别乱打什么主意了!”
别人不可以打余锦遥的主意,但是自己人可以。这是阿让的潜台词,谁让他一眼看出来阿哥的用心了呢。他这个弟弟不为哥哥打算,还有谁来为他打算呢。
“那,我们先回家吧。”阿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然后闷闷地走在前面。他会错了阿让的意,好像自己心里面那些个小好感还没出口,就被判了死刑,憋死在蚕茧里面,郁闷之极。
人群渐渐散去,不过也有人跟着锦遥阿宅他们,一起朝兄弟俩的小木屋走去。
“人家姑娘肯定饿坏了,我回头给煮点蛋给你们送过来。”花阿婆乐颠颠地转头朝家中走去。
而刚才那个被锦遥夸奖了的小姑娘,仍旧不舍地拉着锦遥的手,怯怯地跟着她。
“你叫什么名字?”锦遥微笑地问这个小姑娘,如果按照这个岛上的人年纪外貌特点,锦遥估计这个小姑娘应该比阿让还要小一些,大约五六岁的模样。可是,都快到自己的下巴了,这里的人都吃的什么啊,长的真高。
就比如,年纪比锦遥没大几岁的阿宅都有一米九了。
“小花。”她的阿婆叫花婆婆,她就叫小花。而且,岛上所有的人的名字都很简单,一般都是一个字来代替。所以,小花也不感觉有什么不妥。当她听到这个白嫩漂亮的姐姐的名字是三个字的时候,就感觉很兴奋呢。
“小花?”很简单,很好记的名字。锦遥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发,小花的头发是深棕色的,有点硬。短短的头发编成了好看的麻花辫,然后有规矩地排在一起,看着很像异域的发型。
阿让在那边,看着小花一直粘着锦遥,略微有点不悦,因为这么一来,他那个木讷的哥哥怎么有机会跟佳人亲近阿。
“小花,花阿婆让你回家帮她拿东西。”
是吗?小花疑惑地歪着头,问道。然后看到阿让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后,她只好依依不舍地松开了锦遥的手,然后三步一回头,两步一遥望地离开了。
锦遥突然地就笑了出来。
“你不会嫌弃我们这里——”阿宅先推开木门,一想到里面的凌乱后,脸一囧,刚回过头来想解释下,却看到满脸笑顔的余锦遥,再度愣住了。好美的笑容,仿佛是一朵盛开的花一般,动人地绽放,徐徐地,依稀间空气中还有着淡淡的花香一般。
不过,一想到可能是余锦遥嫌弃他们的家,阿宅有点郁闷地直搓手,花阿婆早就让他们把家收拾下了,说以后姑娘来,看到了多不好。但是阿宅不想找什么媳妇,然后他就以弟弟还小推脱了。
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没有,我只是笑,阿让为何骗小花呢?”锦遥掩嘴笑,然后很快她就受到阿让尴尬的眼神。
这个女人,竟然都看出来了。阿让有点尴尬,连忙说道,“锦遥姐姐你累了吧,先坐下休息了吧。阿哥,你赶快去把你的房间收拾下,让锦遥姐姐住你的房间,然后我们两个住我们的小屋。”
“会不会有点打扰?”锦遥也知道,她这么住进两个男子——额,姑且算作是一个半吧,但好歹有个成熟的男人了,所以还是不便利的。她也想起来,刚才他们还在船上的时候,阿让还打趣说阿宅要找媳妇了的事情了。
耽误人家好事,可是天理不容的。
“不会打扰不会打扰。”阿宅的身子都进了屋子,他知道阿让是让他赶快去清理屋子。当他听到锦遥那句话的时候,连忙接过口,好像生怕害怕她立刻走一样。
“阿哥,你快些去收拾屋子去吧。”阿让拉了余锦遥坐了下,然后笑呵呵地说道,“锦遥姐姐,你就先安心在我们这里先住下来,虽然简陋了点,但是好歹能遮风挡雨。然后我也跟牛大哥他们说了,要是出海了时候,注意下,有没有你家人的情况。
锦遥微微点了点头,阿让的年纪虽然小,但是却很成熟懂事。“那谢谢你们了。”
“自己人,客气什么啊。”
锦遥一头黑线,他们什么时候成了自己了?不过,人家到底是好意,所以锦遥也只好笑笑,然后四处打量着这里。
这里的人住的都是木屋子,很简单的模样,但是看起来却是很用心。因为无论是窗棂还是木门,都是仔细打磨过的。还有这个院子里面,虽然东西不多,但是每件器物都是有规有矩地放在那,一点不像两个大男孩的家。
“阿让,就你跟阿宅两个人住吗?你们的父母呢?”锦遥脱口而出道,不过说完,随即感觉到有点不大合适,然后连忙加了一句:“我的意思是说,一直是你们两个人吗?”额,好像这么说也不大好。
锦遥有点窘迫了。
好在,阿让的神态很自然,很无所谓地说道:“我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从我懂事起,就跟阿哥在一起生活了。”
锦遥一愣,难道,他们不是亲兄弟?锦遥一想到刚才那群人围着自己的时候,说了很多话,其中就有一句话,令锦遥百思不得其解。
那句话是,“阿宅啊,就是心底善良,总是今天救了这个,明天又捡回来那个——”
锦遥记得,当时阿让的脸色,突然变得很苍白,然后阿让才拉着自己走开的。
“阿让,我——”
“我阿哥是很好的人哦,他是我们岛上最好看的帅哥呢。锦遥姐姐,你都不知道,岛上许多姑娘想要嫁给他呢。”阿让打断了锦遥的话,刚想继续说下去,突然看到一个女人粗鲁地推门而入,他嘴角一抿,说道,“得,说着说着,就来了一个人。”
第一百九十一章飞来的情敌
“让我看看阿宅带回来的女人长什么样?”
人未到,声音先传了过来。那足以振聋发聩的声音,料是谁也不能偶忽略吧。让阿让一耸肩,表示很无奈,但是锦遥却不知道状况,她慢慢地回过头,看到了一个丰腴的女子。
身高大约一百七十公分以上,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手掌很大,四肢很长很壮,锦遥看了后,心里面估计着,如果被这个女人扇了一巴掌,估计就可以昏厥一会儿了。
“山姐,你这大嗓门要是不改改,什么时候也嫁不出去啊。”阿让挖了挖耳朵,然后心里面替阿哥无奈。其实啦,他的心里面也是对身形娇小的女子有好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好不容易他的阿哥动心了,所以他就得尽心尽力帮助阿哥。
“臭阿让,别乱说,我才不要嫁人呢!”说罢,小山的脸色露出了娇羞的表情,如果她的皮肤没有那么黑的话,估计能够看出来一丝红晕。正当小山的娇羞状还没有收尾的时候,看到了阿让身边那个白皙的小人儿,她突然果断地停止了娇羞。
“阿让,这个女娃就是你们捡回来的那个?”也太小了吧,看她身上仿佛没有几两肉一般,那么白皙,都不怕被太阳晒黑,吗?小山在认真的分析者敌情,最后得出结果,这个看起来风一吹就会跑了的女孩,应该不足威胁,还是后山村的村长女儿比较有威胁性。
被人称作捡回来的,怎么听着那么别捏呢?锦遥努力让自己笑笑,不过笑容很勉强,看在她那么强壮的份上,而且锦遥又不想惹事情,所以她只好充当微笑娃娃了。
“山姐,她叫余锦遥。”本来阿让还想说,你可以叫她锦遥姐姐,因为余锦遥对他说过,她十八了,而山姐才十六。不过看着外表,还有山姐气势汹汹的模样,阿让暂且不告诉她事实真相比较好,他还是比较担忧山姐会因为把锦遥姐姐扔出去。
“余锦遥?”小山看了看余锦遥,当她看到余锦遥那水嫩白皙的皮肤后,真想伸出手去捏一把,不过又想到,是不是男人看后也有这种想法呢?“锦遥妹子,你的皮肤好白啊。”
看吧,阿让不发表意见,如果小山感觉锦遥姐姐比她小,那也最好不过。因为无论如何,锦遥姐姐的安全第一啊。
几个人正说着话,阿宅已经收拾好了房间,他推开木门出来,正想呼唤锦遥却看到小山正站在那里。
“阿宅哥!”小山高喊一声,人就朝阿宅扑了过来,那么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看着威力的确不小。锦遥咋舌,如果那个小山给自己这么一个拥抱的话,估计她可以直接被她勒死了。
阿宅没有料到,就这么结结实实被小山抱住,随后愣了片刻,当他看到了锦遥脸色的表情后,连忙将小山推开。
支支吾吾道,“小山,你这是做什么?又不是好久不见了,而且,你也大了,以后不要老是这个样子了。”阿宅的脸又红了,幸好幸好他的皮肤够黑,不然真窘迫死了。
“阿宅哥,小山永远比你小不是?”再度娇羞。
锦遥终于弄明白了什么事情,感情这是郎没情,妾有意啊!感情这种事情,当然两情相悦是最完美的,但是这种感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有的时候,如果真的两情相悦了,中间又会横亘出来许多阻碍,天不时,地不利,人合了又能如何?
当初她跟陆志胤不就是这种情况吗?两个人明明那么相爱,但是却因为身份的事情,纠缠不清,最后误会重重,杯具收场。
至于,她跟风靖胤,锦遥就迷惑了。她承认。
再者,如果是一个有情,另外一个没有意,那也是一种悲哀。其实,爱情这个东西最不能勉强了,不爱就是不爱。感动不是爱情,交换得不到爱情。可是爱情又能够有什么用处呢?
爱情不能够当饭吃,不能够当钱花,还偏偏折磨得人死去活来,所以说,爱情是毒药,明知道吃了后会生不如死,但是却难以控制。爱情是罂粟,明明知道那东西越接近越上瘾,还偏偏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