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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糖之初(上部)-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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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她出现,未来便脱离我的记忆,看不到将来,一切因她而充满转机,我甚至奢望,她可以改变我和千寻的悲剧,但是我依旧不敢赌,我怕输,我怕我们是意外,是糖诗无法改变的意外。
   后来,当我亲眼看见翼死在糖诗怀里,我更肯定了,她终究是个平凡的女子,她想要守护的太多,可还是不能破解临姬的宿命——死于昭华,最终灭族。
   再一次见到宋词,一个爱我至深,我却无法回报的女子。为了逃避千寻,和她相处五年,知她也是可怜之人,却选择了偏激的面对人生。尚在襁褓,亲娘就带着哥哥离开了她和爹,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被遗弃的那个,她长得象娘,便一直被亲爹所恨,名义上的娘和她也毫无感情。这也是我第一眼见她,竟然对她温暖一笑的原因,可我却没料到她爱我,竟是因为那笑。
   不归崖上,以为她的死会是解脱,摆脱成魔的命运,却不料,反而是我的见死不救助她成魔。看着她将剑穿透翼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眼底的悲凉,她并没有报复的快感。
   而糖诗,抱着翼,花容失色后,竟突然没有了任何表情,眼底如深潭,看不到底。透过死亡,我第一次看见了她心里隐藏的东西,冷冷的,泛着寒光。
   “原来……你……你………才是她………我好傻……哑儿………早知………我一定娶你帮我……照顾……拂晓………好吗?”
   “是啊,我是哑儿,也是你的宋词,你千百次描绘的女子,我的眉,我的眼,全在你的笔下,你的心里,我怎能不知你爱我,只是我一直不想去承认,错过了枫,又失去了你,是我这一辈子无法弥补的,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我们的妹妹,今生错失,来世相随。”
   她低下头,看他安静“睡”去,轻抚他的左脸,亲吻他的右脸。
   沉默在左,承诺在右。朝阳起,一缕红光拂面,叹息落,生死相隔。
   帮糖诗将翼的尸体送回他的住所,一抬眼,整个房间都是一个女子的画像,或悲,或喜,或怒,或哀,举手投足,眉梢眼角尽是同样的神髓。
   “你们先出去,让我单独陪他一会。”
   夜幕降临,风寒袭骨。
   屋内突然火光跳跃,大惊,所有人都准备冲进去。
   咯吱一声,门响人出,一脸清冷,眉边倦怠,悲伤无限,却硬是强打精神,淡然一笑,宽慰大家:
   “没事。我怕他一个人路上冷,就把所有的画烧了陪他一程。”
   “忘记这一切,还做我的哑儿,好吗?”看着风流望她的眼神,我突然明白,千寻在他心里早已不及糖诗。
   “哑儿是无欢的妻,我该离开了,我绝不会看着第二个人因我而死。”没有看他,只是木然的望着熊熊烈火。
   “不!决不!哑儿是我买来的,人都是我的,不可以离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风流不羁的他竟然孩子气的耍赖。
   “如果我再不赶去北国,你只能抱着我的尸体睡了,我还要去救枫和烙儿,烙儿他还是个孩子!”
三六 小城落魄
   “哑儿,不要走好吗?”回到耶家收拾行囊,却被风流从背后猛然一抱。
   “耶少主,不让我走,想我死吗?”用力去掰开他的手,却发现竟是徒劳。
   “老太婆身体越来越差,我不能陪你去,答应我,事办完就回来,好吗?”
   “你的妻是雪千寻,不能这么依赖我!”放弃挣脱,转过身,正视他,对上他依恋的眸,激情暗涌,却不能放纵,唯有冷淡。
   “千寻,她是因为”
   “我不要听,你看清楚,我的丑样子。”用力扯开面纱,冷对他。“我只是你疲惫欢场,空虚寂寞的慰藉。你对所有女人都有亲切感,我只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成为你的习惯。所以,请忘记我!”终于看见情场浪子眼里的痛,一用力,摆脱他,快步走出,长长的回廊,曲曲折折,我始终没有回头,除了背影,现在的我,给不起他任何东西。
   “风流,若有命回来,我一定会把你抢回来,未知让我害怕承诺,就允许我小小的抛弃你吧!”心里默念,带着包袱,走出耶家堡,去找拂晓,带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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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门外,和前来嘱咐我的夜挥手告别,拂晓一直躲在我身后,昨天的一幕让她还难以恢复,尚处于惊恐哀伤之中,象只受惊的兔子,全身颤抖,眼睛红红的,水水的,楚楚可怜。
   “拂晓别抖了,跟踩电门似的!”决心诱导她成为原先活泼可爱的好孩子,再苦再难,笑对人生,乐观向前,才是正道。
   “踩电…门?”疑惑地看着我,终于成功转移她的注意力,不再抖了。
   “电门就是一种很特别的门踩上去就像………就像这样……”为了让解释更生动,逗她开心,我夸张的抖动身体。
   “哈哈………姐姐你好坏………学我。”
   为博红颜一笑,我算是牺牲大了,幸好有轻纱遮面,否则真要被笑话“丑人多做怪”了。
   “这样笑多好,看我家拂晓多美,别伤心了。人有时要学着没心没肺,把怀恋的人刻在心里,想起他时,就微笑,他会感受到的。”
   “真的吗?哥哥也会感受到吗?那好,我以后天天笑,我要哥哥也快乐。”
   “这就对了,以后不许再踩电门了,知道吗?”
   “好!”
   “笑一个!”
   “讨厌!姐姐逗我!”
   笑声连连,两人一马,一路向北
   三日后,迷踪城内。
   迷踪城,去北国的必经之路,距北国还有一天的路程。在耶家收拾包袱时,拿了他几十块金条,当时还嫌它重,一路上吃香的喝辣的,有出无入,很快我就破产了,眼睁睁地卖了我英俊的“白马王子”,买了头已过中年的呆头驴,换了两馒头。
   没钱住客栈,只有问老板可不可以住柴房。可是发现管事的全都色鬼,眼光在拂晓身上游离。
   “看,这小美人漂亮。要不让这小美人我就让你们住上房。”
   “休想!再用你是色眼吃豆腐,我就把你打成豆腐花!”
   “凶什么?我又没看你,看你那板车身材,又在脸上遮掩着,就知道一准是个丑女!”
   “你!”冲过去,想给那烧饼脸一脚。
   “姐姐,别打架了,天快黑了,我们再找找!”我敢发誓,不是拂晓手快,他肯定立刻从烧饼升级到麻花。
   “不用找了,这城里所有的客栈都是我家的,求我吧!”
   “啪,啪!”恭喜我吧,麻花诞生了!
   “拂晓,走!”
   “哦!”嘴张成O型的拂晓,被我拉出个客栈,有人猪嚎,有人作势要冲出打我,却迟迟不敢。
   “看,那有个破房子,走,我们去看看!”
   “那?”
   “看着好阴森啊!”
   “走!”
   “不要!那一条街都是空的,刚进城就听说那闹鬼。”
   “走,我最大,你必须听我的!”
   “啊!什么声音?”刚推门,拂晓就大叫,我什么都没听到,倒是被她吓了一跳。
   “孩子,你要冷静!”严肃地把她拖了进去,扔进一间房,然后一个人,走向叫声的源头。
   “姐姐,你不怕吗?”
   “看我这样子,跟鬼比,说不定谁丑,谁吓谁还不一定呢?”潇洒的甩甩头,打开那扇叫声凄厉的门,消失在夜色中。
   安静,安静………
   一分钟后,我打开门,大叫,“拂晓,过来,帮忙!”
三七 浮生若梦
   “哑儿姐,怎么了?”听到我的呼喊,过了会,门开了一条缝,然后逐渐变大,拂晓小心翼翼地伸入半个脑袋,见我满手是血,大吃一惊,床上一少妇,发丝凌乱,遮了半边容颜,汗泪盈面,双手撕扯锦被,不停痛叫。
   “是个孕妇!快来帮忙!”来不及解释太多,其实我也没搞清楚状况,进门就见她在床上痛苦挣扎,发现我时只说了句“救我的孩子!”,见我没有夺门而逃,她似乎非常惊讶,毕竟她声嘶力竭地叫配上时隐时现的身躯,除了鬼怪,找不到第二种解释。
   “别紧张!放轻松!深呼吸!拂晓,别愣着,去烧水………”一口气,对着同样慌乱的拂晓嘱咐了很多,多到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
   “没有用!求求你…帮我………让我………寄生到你的身体里!”
   “什么!”我和拂晓同时惊叫。
   “我等了几十年,早该消失,可是为了这孩子,我一直用意念克制着,我被我丈夫牺牲,但孩子是无辜的啊!他是岚家的子孙,本来就要承担太多,可他可怜到连活一次的机会都没有,我不要”
   “什么?你就是岚家几十年前被牺牲的女子,当时你已待产,却没能生下你腹中的孩子便消失了。”
   “是我,你竟然知道,可我的意念一直没有消失,为了我的孩子,我非人非鬼,非实非虚,飘无定处,到处游荡。所以,请你………”
   “我认识你的孙子,他叫岚夜。可是,附身?!我怕我帮不了你!”
   “原来如此但是,你知道吗?他是当年许咒的新生,也就是诅咒的救赎,同样,一旦当年被诅咒的临家子孙全部死光,这孩子就再无法出生了,我不能再等了!”她看着我,满眼期待。
   “临家子孙?!诅咒?!”听拂晓轻吐这些疑问,还是无忧的样子,只是简单的害怕失措,失去记忆,她已经对诅咒一无所知,她是唯一的幸存,他是唯一的救赎。救他,也是救她。
   “好!”答应翼照顾好拂晓,就不得不答应面前的女子,再一次认真的看向床上,拨开她的乱发,湿湿的,带着泪的咸味,身体若有若无,容颜却依旧不老,明艳动人。
   “谢谢!”她笑,一脸明媚,“我的虚壳将要依附于你,用你的实体,充实我的虚形,他才能出生。这孩子,几十年前就该出生,所以出生后,他会和其他孩子不同。三个月!他和我的皮囊只会随你三个月,过后他们都会消失,而你,恢复最初。”
   她从床上坐起,身上和身边的血都已不见,我才明白那都是她给旁观者的幻象,这么多年,她一定是这样故意制造了很多次难产的假象,可一直没有人敢,或是没有人肯,成为她的寄主,去生下并照顾一个不相干的孩子。
   她走向我,淡淡的笑,仿佛解脱,仿佛托付,用慈母般的温柔,轻拉我的双手,用我还没反应的速度,猛一用力,把我拉入她若隐若现的身体,转瞬间,一个躯体,两种意识,三个生命,重叠,合并,融合……
   “啊!“一声凄厉,震遍整个迷踪城,伴随而出的,是婴孩的啼哭,划破黑夜的死寂。
   我凄惨地大叫,而后短暂的昏厥,却在模糊中清晰的感觉到,那个被夫牺牲,为子存在的妻子和母亲,在孩子降临的那一刻,她最后滴落在我眼角的泪,随着它的滑落,她的意识一点点恍惚,抽离,消失…
   从三个生命的重叠,到此时一个人的虚脱,不仅仅是因为产后的疲惫,还有我背负的一个绝色容颜和一个称之为母亲的责任。
   “拂晓,让我摸摸他。”
   “好可爱啊!”
   “是啊!在他哭泣的那一刻,他的眼泪也救了你!”
   “什么?”
   “没有,我自言自语。”
   孩子在拂晓怀中,开始还安分的望着我,像是在观察什么,怪怪的眼神,而当我轻抚他的小脸,他却嘟起小嘴,好象很不满意。
   “死小子!”
   “讨厌的女人!”
   没想到,这会是我们的第一句对白,吓得拂晓,立刻拿出丝帕给我擦脸。
   “有这种孩子吗,拿口水当见面礼,抹在老娘脸上的,亏我那么痛苦地生他出来。”
   “哈哈,那丝帕上我刚刚留了点东西,娘,你慢慢抹”
   “啊!童子尿!”
   早熟的眼神,还有他亲娘死前的提醒,就知道这孩子生长一定不正常,可没想到这不正常的孩子会对我下毒手,我这爆脾气,火一下就上来了。
   “这死小子,是我刚生下那个吗?咋有孩子是这样的,身体发育比一般孩子快就算了,还一副天真有邪的样子,简直是小恶魔。别跑,拂晓,去,我没力气,你帮我把他抓回来,刚出生,就会蹦会跳会整人了,再大点还了得!”
   三日后,北国城门口。
   “哎!!!…”看着城门,对天长叹。
   “哑儿姐,你别叹气了,现在你可是美女,叹气不好!”
   “哎!!!明明一天就可以赶到,带着这小鬼,硬是被他拖了三天才到,你看,我这倒霉样,像他娘吗?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他很多钱,他来讨债的?”
   “丢丢很乖的!”她拉我回头,看正骑在我们那头中老年牛上玩耍的死小子。“丢丢”是我随口给他起的小名,起大名可是他们岚家人的事。随口起小名的时候忘了,“岚”和“难”谐音,“岚丢”更象“难丢”。
   “你说,我把他丢掉好不好?”
   “不好,而且丢丢很聪明!丢不掉的。”拂晓竟然很自豪的看着那孩子,我觉得她和他的相处,更像母子,而我和那死孩子,更象冤家。
   “聪明?!是啊!一生下来就会整我了;看我打扮一下,有帅哥来搭讪,才嗲声嗲气的叫我声‘娘’搞破坏;路上看我摔倒了,不能扶我就算了,还在我后背踩我两脚,蹦过去。天啦,这是孩子吗?”
   “其实………我看他昨晚还给你盖被子了。”背过那死小子,拂晓小声低语,好象在说天大的秘密。“你晚上抱他睡觉,结果半夜睡着了,就把他一脚踹下床了,他却还为你盖被子。”
   听到此,正要有些小感动,可忽然想起……
   “拂晓啊,别为他说好话了,他有床高吗?为我盖被子?是你盖的吧!他那小个子连爬回床上都成问题。”我不禁为自己的聪明喝彩啊!
   “是!他是拽着你的被子爬回床上的,但是他能帮你盖被子,就说明他还是很关心你的。而且他还那么小,你不知道,他的小手要为你拉被子盖被子,是多么不容易!”
   “好了,好了,他是好孩子,我是坏娘亲………”不想再和拂晓争论,转过头看别的地方,却在不经意间将视线定格。
   “烙儿!”我可以确定我没有认错白马上的男子,只是待我喊出声来,人已随马,绝尘而去………
三八 独酌冷夜(奇烙篇)
   死别是痛,生别是苦,生死不知,痛苦相织。
   一年前,“千寻画舫”上,姐姐恐水,用布蒙眼,可她总嫌弃的说那是抹布,所以我私下里一直留心找块漂亮的丝帕送给姐姐,因为姐姐冒充臭名远播的宋词,所以画舫上,没人肯给我丝帕。
   后来有位大叔找我,“听说,你要给你家小姐找块漂亮些的丝帕遮目,是吗?”
   “是啊,大爷,你有吗?”我想我看见了希望。
   “是啊,本来是买给我家闺女的,可是看你到处找,我这块就送你吧!”
   “真的吗?谢谢了,大爷。”我想那时的我就错在太单纯吧!
   “哎,不好意思,年纪大了,手脚都不利索了,一下没拿不住,丝帕掉水里了。”
   “幸亏没有掉水里,被船底的木头钩住了,大叔,我现在跳下去拿丝帕,等下你放下绳索拉我上来,好吗?”
   “傻小子,为了块帕子,值得吗?”
   “值得,姐姐对我那么好,这点小事,没什么。”开心地跳下水,想象姐姐见到丝帕的惊喜,江水的寒冷冻不了我心里满满的幸福感。
   拿到丝帕的那一刻,我小心地将它揣到怀里,对着船上喊:“大叔………”没有料到,我再也没能回去,脑后的重击 ,让我昏了过去。
   醒来,已是三日后,离开了对我最重要的人,我步入了黑暗的地狱。
   “要想活着见那个冒充我的死女人,就别想寻死,我比较喜欢整死你!如果你不陪我玩,我就去玩那个死女人,别以为我在哄你哦!”
   看着眼前的疯女人,很惊讶她坠崖未死,却将我推向这地狱。
   “以后你就给我好好待在‘风尘居’,要么杀人,要不就给我在这,靠你那副娇嫩的身子取悦于人,自己选!”
   “风尘居”,北国第一夫人“风尘”为穷人所筑。当年,“若风尘”,“若爱语”乃一母所生的孪生姐妹,貌同而气质各异。姐姐“风尘”才智过人,豪气霸天;妹妹“爱语”温柔婉约,歌舞双绝,名闻天下。
   可惜,她们嫁人后,皆是红颜薄命,“风尘”嫁与北国城主,辅助夫君,多行善举,生子烙殇后却死于非命,无人知因。“爱语”嫁入岚家,怀子未生,便被夫牺牲,灰飞烟灭。若干年后,民间依旧在闲聊中谈起她们,亲见过她们的那辈人都说,即使色绝天下的“雪千寻”,“恋朝歌”,论美貌,也不及她们姐妹的十分之一。
   “风尘居”,原是穷苦之人的遮蔽,可后来内部战乱,政变之后,穷人无人庇护,皆逃离,后来竟然演变成为了北国贵族的消遣享乐之所,其实还是宋词掌控的秘密杀手组织的会所。北国的等级森严,低等人群,一朝生死或一世贫福只因贵族一夕令下而变。
   咬着牙,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不为自己,只为她!
   一年前,我只是个被人欺凌的下人,她在我不小心从房上坠下之时,竟不顾自己保我周全,看着她摔在我身下却为我担忧的目光,我就想,此生别无所求,只要长伴她左右。
   昔日的娇弱已被无数条伤疤取代,脸边,身上,我早已体无完肤。今日的我,满手血腥,怕是连伽蓝的十分之一都不及,苟活于世,我不再奢望,只求此生可以再见她一面,看她笑,看她幸福。
   宋词和她一模一样,却让我恶心,她让我变得冷血无情,无数次杀戮,无数次任务,她让我明白,只有对生命冷漠,才能在杀手的生涯中生存。
   我一直冷冷看她,却不得不听命于她,我是她掌中的蝼蚁,开始每一次的逃离,都是遍体鳞伤的被捉回,是她清楚地告诉我,要想活下去见我想见的人,就要对着那些无辜的人,挥剑而下。
   杀戮让我无法安然入睡,任何时候,剑不离手,每每被鲜血淋漓的场面惊醒,表面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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