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爆宠萌妃之农女千千岁 >

第3章

爆宠萌妃之农女千千岁-第3章

小说: 爆宠萌妃之农女千千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高僧虽不通世情,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她等到天黑之后才进村子的,虽然说她家位置偏远,但这时候白日里有不少人做农活,难保没有人看见,他们一家子孤儿寡母的,财帛动人心,若是有人起了什么坏心思,她虽然不惧,但也着实麻烦。
  到家的时候,家里黑乎乎的一片,也没觉得奇怪,林家的窘境早已用不起油灯了,将身上背着提着的东西放下,伸手在门上敲了两下,院子里立刻响起了匆忙的脚步声。
  “是凤儿吗?”夜色中江氏的声音激动而仓促。
  “是我!”
  说出这话的时候,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三天来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下来,疲惫如潮水涌了上来。
  小高僧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听见江氏声音响起的时候,她竟然有种安心的感觉。
  很快,门就打开了,一家子除了两个月大的林荣没出来,其他的人都来接她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黑暗中江氏伸手摸上小高僧的身体,没缺胳膊少腿,也没摸到伤痕,提着的一颗心可算是放下了。
  这三天,她眼睛都没合上,多少次捶胸暗恨自己当时被鬼迷了心窍,竟然让一个十岁的女娃娃进深山,现在见闺女安全回来了,也不在乎她有没有打到猎物,只一个劲的感谢老天让她的闺女安全无恙的回来。
  江氏拉着小高僧就往家里走,再不让这胆大包天的孩子出去乱跑了,小高僧顺从的进了家门,不忘吩咐欢迎她归家的兄妹,指着门槛边的东西说道。
  “哥,你将背篓背进来。三弟将渔网拿进来,四妹你拿口袋。”
  三兄妹一愣,也没多想的听从小高僧的吩咐,只低头借着月光看去的时候,傻了眼了。
  怎么这么多东西?就是爹在世的时候,进山也没见这么多东西啊!

  ☆、第006章 收获金大腿那颗高冷心

  一家人都坐在柴房,锅里烧着水,借着锅塘里的火,有了点光亮。
  小高僧让江氏洗了十多个野芋头放到热水里煮,又让林志将四十多条鱼从渔网里倒出来,有些惋惜的看着原本活生生的鱼都死透了,不过这并不影响一家人的满足心情。
  林梅闻着芋头的香气,看着那么多鱼,眼睛发亮,舔了舔唇:“二……哥,这些都是你捉的?”
  小高僧一边让林志杀鱼,一边让林瑞帮忙洗鱼,放在柳条编制的篮子里,还不忘回答林梅的话:“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猎来的。”
  嘻嘻,小高僧无意骗人了,还有无名英雄的!
  一下子就收获了自家妹子崇拜的眼神,觉得二……哥厉害的不要不要的。
  得道小高僧暗爽地享受着自家妹子崇拜的小眼神,弯腰将背篓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只看得一家人目瞪口呆,原本以为已经很多了,没想到居然比想象中的更多,尤其是还有三只活野鸡。
  微微一笑,柴火的光亮让她蜡黄的笑脸有些荧光,“娘,这里一共是十一只野兔,八只野鸡,六只野鸟。我想过了,这三只活野鸡咱们留下来剪了翅膀自家养,留着下蛋,等荣儿大点的时候,就可以蒸蛋给他吃,就算是不肯下蛋,那时候咱们也能杀了炖汤。再留下两只野兔,一只腌了,另外一只,咱们一分两半,半只自家吃,半只送去黄婶子家。其他的东西都拿到镇子上卖,换点盐巴回来腌鱼,慢慢吃。”
  将鱼腌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这时候死鱼买的人少不说,也卖不出价格,与其三文不值二文的卖了,还不如留下来自家慢慢吃。
  至于送黄婶子家的,小高僧也不心疼,这些日子黄婶子没少帮她们,半只兔子,她还是很舍得的。
  江氏觉得闺女自从病了一场之后,变得聪明能干不说,做事还周到了,点头:“嗯,娘听你的。”
  她说完这些话,锅里的水也开了,江氏忙盛了一碗给功臣。
  小高僧接过碗吹了几下,就咕嘟咕嘟一气喝了,惊得江氏脚:“凤儿,你慢点,慢点……别烫了……”
  呵呵一笑,示意江氏自己没事,转头对忙碌着的林志和林瑞说道:“哥,三弟,你们明儿个早点起床,跟我去镇上将这些野味卖了。下午的时候咱们一起再进一趟山。”
  林志和林瑞想都没想的连连点头,倒是江氏微微一愣,迟疑道:“明天下午还要进山?”
  小高僧点头解释:“我力气小,摘了一口袋的果子拿不回来。”怕江氏担心,解释道:“那果树长在山周,没进深山,那地方不会有野兽出没,没有危险的。”
  原本小高僧穿过来的日子,就已经在家当家作主了,再加上这次进山弄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威信自然更高了,江氏听她这么也说,也就不反对了,点了点头:“那也小心点。”
  小高僧应了声,林志和林瑞也快手快脚的将鱼处理干净了。
  这年代冰箱啥的,根本是天方夜谭,家里又没有盐巴,江氏将鱼挂在屋子外的墙上,借着夜间的凉气防止鱼坏了,打算明天换了盐巴回来腌起来。
  说话的时候,芋头也闷好了,一家人吃的狼吞虎咽的,也算是难得的一顿饱饭。
  看着一家人脸上那满足的表情,小高僧觉得这趟山进得太值得了。
  当然此时的小高僧还不知道更值得是——无意间收获了金大腿一颗高冷的心!
  吃了芋头之后,江氏将三只野鸡剪了翅膀放到屋后闲置的鸡窝中,林梅烧火,开始熬鱼汤。
  林志、林瑞收拾留下来的两只野兔,小高僧也不阻拦,只对他们说道:“收拾好了,喝碗鱼汤赶紧睡,咱们明天还要早起呢。”
  林梅是个乖巧的,瞧着小高僧眼皮子抬不起来的样子,说道:“二哥,你先回屋,我帮你打洗脸水。等鱼汤好了,再端给你喝。”
  小高僧瞧着豆芽菜般的林梅,摇头,打了个充满倦意的哈气,这时候她已经累得眼皮子都睁不开来,眨了眨眼睛,半睡半醒的说道:“我自己打水洗洗睡了,鱼汤我喝了几顿了,不想喝了,别叫我,让我好好睡上一觉。”
  说罢,就强撑着身体站起来,准备进屋拿木盆来打洗脸水。
  谁知道人还没站好,江氏就端着木盆进来了,看着眼皮子抬不起来的闺女,不舍的说道:“你先回屋,娘帮你打洗脸水。”
  不用想,也知道这孩子这三天肯定没睡好,荒郊野外的,一个女娃娃的,她都想不出来她的闺女是怎么熬过来的。
  到了家,心放下了,神经也松弛了,那些强打着提起来的戒备也都没有了,此时小高僧最大的想法就是闭上眼睛好好的睡上一觉,听江氏这样说,她也没推迟,低着头磕磕碰碰的回了屋,脱了鞋子倒在床上等。
  等到江氏打了洗脸水过来,此时的小高僧已经打呼噜了。
  江氏心疼的叹了口气,轻手轻脚的给她洗了手脸,泡了会脚,这个过程中累坏了的小高僧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江氏帮她脱了外套,给她盖好被子,黑暗中她站在床前看着熟睡的孩子许久,舍不得移开视线。
  直到林梅轻手轻脚的进来告诉她鱼汤好了,她才醒过神来,牵着林梅的手一起去了厨房。
  江氏不是个贪嘴的,若是平时,她肯定不忍跟几个孩子争食,可现在她正给林荣喂着奶,这些日子营养跟不上,奶水少的可怜,林荣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
  小高僧知道家里人饿的很,刚刚让林梅熬鱼汤的时候,直接将那条两三斤的鲤鱼熬了,一锅汤又白又浓,再加上林梅摸黑掐的小葱小蒜放进去,味道鲜美得能让人连舌头一起咽下去。
  虽然小高僧说她喝了几顿的鱼汤,不想喝了,可江氏还是帮她留了一大碗,等她明天早上起来配着芋头喝。
  一家人好久没吃过这么饱了,都有些亢奋,说了一会话,才上床休息。
  要说鱼汤真是个好东西,半夜的时分,江氏再给林荣喂奶,明显感觉到奶水多了些。
  喂完了孩子,江氏还是睡不着,起身,先是看了眼挂在屋外的篮子,数了数鱼,生怕被哪里窜出来的野猫给叼走了一条。
  又进了厨房,看了眼装野芋头的袋子,再找出背篓数了数野兔、野鸡和野鸟,又看了眼被盖在缸里剥好的两只野兔,最后连屋后的鸡窝都不放过,非亲眼看一看三只剪了翅膀的野鸡才放心。
  回来的时候,正碰见林志和林瑞在数挂在屋外的鱼,娘三个碰见了,先是一愣,然后都“噗嗤”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江氏是一阵酸涩——都是饥饿惹的祸啊!
  ------题外话------
  金大腿是谁?金大腿是谁?金大腿是谁?

  ☆、第007章 巧卖野味惑掌柜

  第二天一大早上,小高僧和林志、林瑞三兄妹就比村里人早上两个时辰去了镇上,兄妹三人每人背着个背篓,看上去像是装着柴火上镇上卖,实际上却是将野味藏在柴火下面。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家里没个能挑大梁的男人,这赚钱的事情就得低调点,这点常识,小高僧和林志兄弟二人都是有的。
  到了镇上之后,不少店家还没开门,小高僧回忆前世师傅教授的知识,也不急着将野味都拿出来卖,而是先将背篓里的柴火拿出来,再放了一只野兔。
  街道上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买柴火的也出来了,小高僧三兄妹在一堆成人之间自然引人注意,明显一看就是家里穷得没法子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出来赚钱,看来真得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平民百姓没几个心狠的,有家境不错,想着买点柴火的同时,买点肉回去改善伙食的,既吃了肉,也算是帮了这三个可怜的孩子,所以一位买柴火的大婶同时也问了问野兔。
  小高僧前世深受佛法熏陶,笑得最是纯真无害,很爽快的说道:“大婶,这兔子是我三兄弟砍柴的时候捉到,本来我们是想将兔子留下来给娘吃,娘刚生了小弟,连个肉味都没闻过,可是家里实在太穷了,连盐都买不起了,娘舍不得吃,让我们将兔子卖了,换点盐回去。”
  她看着满脸同情的大婶,灿烂一笑,仿佛满脸不识愁滋味,用一副信任的语气说道:“大婶,我们也没卖过兔子,也不知道值几个钱,你随便给点就是了。”
  买柴的大婶本来还有些犹豫,听了小高僧一番话后,倒是爽快的掏钱,给了四十五个铜板,再加上三捆柴火卖的五个铜板,整整五十文。
  林志和林瑞一脸佩服的看着小高僧,觉得她现在也太能干了,也不过说了一通闲话,就多卖出这么多钱。
  以前不管是林志,还是林瑞都跟其父林家和卖过野味,一只肥头大耳的兔子最多也就卖个四十文,而柴火还经常搭进去。
  小高僧十分热情说道:“大婶,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不如让我哥帮您送回去。”
  大婶觉得这感情好,她一个人背三捆柴火也的确困难了点,还别说手里还得提着一只大肥兔子。
  和林志约好了碰头的地点,又从大婶给的五十文中,分了二文给他,让他回来的时候,买两个包子填填肚子。
  林志不肯要,家里连粗粮都吃不起了,他哪里舍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好意岂能容别人轻易拒绝的,直接塞进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说的话啊,娘说了,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该给你吃点肉补补,这不是家里实在没法子了,所以卖了钱之后,让你买两个包子吃吃,也算是补了身子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狠狠的夸了一声大婶:“都是大婶心好,你才能吃到包子,所以等一下,你到了大婶家,有什么事情能搭把手的你就搭把手,明白么?”
  给林志使了一个眼色,希望他明白她话中的意识,小高僧以两世的经验,瞧出来这买柴的大婶家境不错,心眼也不错,林志若是勤快点混个脸熟,添些好感,自然是好事情。
  小高僧也没指望能从大婶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也就是想着日后大婶想要买柴啥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三兄妹。
  虽说柴火不值钱,但对于他们没有成年男人的家庭来说,是最好的掩护。
  她记得前世的师傅说过,人心难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多点心眼不算坏事。
  林志勉为其难的接过两文钱,心里想等一下别买包子,买馒头,一文钱只能买一个肉包子,但却能买三个馒头,到时候买六个馒头带回来给弟弟妹妹和娘吃。
  至于小高僧话中的深意,虽然没她心眼多,但他也听明白自家妹子说的话了,不就是勤快点,看见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伸手帮忙一下吗?他别的本事没有,做点力气活还是有的,忙点头:“我知道了。”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还剩下两捆柴火,小高僧也不卖了,和林瑞背着背篓开始去酒楼林立的那条街。
  林瑞想去镇上最大最好的酒楼,小高僧却摇头:“先别去,咱们先看看再说。”
  她觉得最大最好的酒楼,一般都有自己供货渠道,是不会随便收散货,倒是一些生意不错,店面不是特别大,装潢也很普通,但却有自己特色的酒楼更值得关注。
  二人将整条街都走了一遍,小高僧锁定了一家酒楼,她和林瑞背着背篓进去,进去之后,她也不提卖野味的事,而是拉着林瑞坐了下来,点了两个菜,然后从背篓里拿出早上特意从兔子身剁下来的一只后腿,请酒楼帮忙加工,只是拿出后腿之后,她仿佛是忘了一般,也没有将柴火放进背篓。
  小二倒也没有嫌弃她添乱,而是主动帮忙放柴火,也就自然看到她背篓底面的野味了。
  这倒是让小二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背篓下面会有这么多野味。
  请酒楼大厨帮忙加工的事情,在镇上也不稀奇,寻常百姓偶尔得了稀罕的东西,担心自己弄不好,都会带到酒楼里给点加工费请大厨帮忙处理。
  大厨们倒也乐意,一来做厨师的都喜欢稀罕东西,想要试试手艺,二来还能尝尝,三来还能赚钱。
  这家酒楼生意好,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服务态度特别的好,不因为他们兄妹只点了两个蔬菜而冷落他们。
  等蔬菜上了之后,小高僧和林瑞刚刚端上饭碗,那边酒楼掌柜的就在小二的带领下过来了。
  “小姑娘,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掌柜的倒是个爽快人,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刚刚大厨尝了口兔肉,只赞口感好,他也吃了一块,的确鲜美,听小二说背篓里还有,忍不住动了想要买下来的心思。
  “自然是要卖的啊!”小高僧放下筷子,对于掌柜子称呼她为小姑娘,她也不觉得奇怪了,前几天进山穿得是林志的旧衣服,回来江氏非让她穿之前的衣服,也不怪叫她小姑娘的。
  嗯,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就这性别上面很马虎,居然都是男女不分!
  她懒得再纠正,笑吟吟的说道:“刚刚卖柴的时候,就已经卖了一只野兔了,四十五文钱,这才有钱来你家吃饭的啊!”
  掌柜的听说四十五文钱,微微蹙眉,这价格有些高了,不过瞧着小高僧背篓里肥头大耳的野兔,心里盘算一下,觉得倒也值得。
  “四十五就四十五吧,我全要了。”
  小高僧笑着称赞:“大叔真是好眼光,这些野兔可都是膘厚肉嫩,做成手撕风兔是再好不过了。哦,大叔,要不你将剩下的五只野鸡,六只野鸟也留下来吧。野鸡做成白斩鸡,也是最美味的,野鸟也可以做成椒盐味,保管吃了还想吃。”
  手撕风兔?
  白斩鸡?
  椒盐野鸟?
  掌柜的愣住了,怎么这小姑娘说的,他一句都听不懂啊?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小姑娘或许就是他的财神爷。

  ☆、第008章 弟弟妹妹抢酒楼了?

  “小姑娘,你这些菜名我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倒是第一天听说。我倒是想问问你,这些菜你吃过没有?”
  掌柜子瞧小高僧年纪小,心里虽然觉得她说的挺清楚的,不像吹牛的模样,但还是想试试她。
  小高僧听掌柜子这么说,知道他信了一半,有这一半也就足够她成事了。
  她柳眉一瞪,仿佛不高兴被小瞧的样子:“你少瞧不起人了,我不但吃过,还会做。”
  掌柜子听她这话,当下笑道:“小姑娘,你既然会做,要不就做点给我们尝尝?”
  “你这人挺大方的,要我做点给你们尝尝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剩下的这些野味……”她瞄了一眼背篓里野鸡和野鸟。
  “你那点野味,我全都要了,野鸡二十八文一只,野鸟二十文一只,如何?”掌柜子爽快的说道。
  小高僧满意的点头,这掌柜子还算实在,这价钱给的不算低。
  拉了呆怔的林瑞一起进了厨房,也不要人帮忙,自己动手和林瑞一起将野味各自处理了一只出来,然后笑吟吟的对着一旁观看的掌柜子说道:“大叔,我这烹饪的手法是独家秘方,实在不方便观看,您看……”
  掌柜子觉得这丫头,难怪长得这么瘦的,估计这肉都长心眼上去了,这心眼多的简直让人瞠目。
  “好好好,我们出去……我们都出去……”
  于是偌大的厨房就剩下小高僧和林瑞两人,一直忍着胆怯,没开口的林瑞见人都走光了,忍不住压低声音问:“二……哥,咱们哪有什么独家秘方啊?”
  什么手撕凤兔?什么白斩鸡?什么椒盐野鸟?他根本就没听过,也不知二……哥是怎么想出来的?
  小高僧给了林瑞一个镇定的眼神:“没有不会想啊。放心好了,我自有法子?”
  说话间,斩了一只野兔腿,一只野鸟腿,一只野鸡腿,分别用盐巴,五香八角,腌制了起来,腌了十分钟之后,捞出来分别烹饪。
  野兔腿油炸,再用红椒炒上芝麻倒上去,再用萝卜雕了一朵花放在盘子里,一下子就吸引了林瑞的目光。
  野兔炸好了之后,蒸笼里的野鸡腿也好了,小高僧将调好的大料用热油滚了一遍,然后一下子倒上去,顿时香气就出来了。
  最后一道椒盐野鸟她直接用荷叶抱住在火上烤,等荷叶的清香渗入野鸟腿中,再将荷叶剥去,洒上椒盐和香料,阵阵的香气让人闻着就口水直流。
  掌柜子和大厨守在外面,早就被阵阵的香气给吸引,等小高僧说好了,请他们进去之后,二人几乎是同一刻撩了帘子进去。
  当看到三个大盘子里就那么孤零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