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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异世淘宝女王(下)-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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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一种梦想。
  她站起来,把那一团毛绒一抖,发现那是一件长长的毛皮大衣,式样很普通,但质料却高贵得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制成这样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变色狐狸的皮毛啊。
  这东西应该算是价值连城,区区一万金币,简直算是白送了!
  “喜欢吗?送给你。”阿德斯突然说。
  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怎样,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及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道。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地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音节,然后才艰难地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5)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得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人整个儿狠狠地向前扑去。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的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族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的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的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的石洞,我的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的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的,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地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族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族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是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平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地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害怕的答案。
  他一被解除封印,就派人把手下献的珍贵皮毛拿去做大衣,肯定是要送人,而且是心里一直惦记的人。那个人肯定不是她,那时候他们还是仇人呢。那么,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阿德斯沉默了,似乎不愿意说。孤儿的心一紧一紧地跳,越来越感到绝望。他那么帅,那么强大,不可能没有心爱的女人吧?那女人还活着吗?就像爱西一样?或者就是爱西……
  阿德斯望着她,看她因胡思乱想而下意识地揪紧衣襟,不禁轻轻把她抱在怀里,埋首于她的发间,似乎这样才能说得出口。
  “我母亲——生前住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很冷很冷,可是她连一件棉衣也没有,手脚上长满冻疮。”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沉痛,“本来,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
  “她不是——”死了吗?
  “我想把这衣服烧在她的坟墓前。”
  孤儿站直身子,心里像被刀刮过一样痛。这个男人好可怜,外表强大到无敌,可心里的痛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试图安慰。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只是想烧掉它,送给他从没有温暖过的母亲而已。
  她脱下大衣,放到他手上,“你不必送给我,我更愿意看你实现愿望。”
  阿德斯站在那儿,望着手中的大衣,愣了一会儿,因为这种话是传说中嗜财如命的盈禄伯爵小姐说出来的,所以更加珍贵。
  “不,我要送给你。”他把大衣又披在孤儿身上,“我想,我的母亲已经不需要了,她会很高兴看你穿着它。”
  孤儿眼眶湿润了,攀着他的脖子,吻上去。
  她吻得温柔极了,充满着安慰和痛惜的味道,而他回应着她,唇舌纠缠,直到气息渐重。他在失控的边缘拉开她,很用心地看了她一眼,之后,猝然转身,离开。
  
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1)
阿德斯走后,孤儿还站在那儿发呆,手中抱着那件可以买下一座城池的大衣。
  在他眼里,这件大衣不是昂贵到令人咋舌的奢侈品,他可以眉毛也不皱一下就烧掉,但其中包含的心意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念了八百年要给母亲一件御寒的衣服,现在却转送给了她,那情意虽然没有说出口,却让她的心深深地体会到了。他的母亲对他来讲,应该是很重要的人吧,那么,现在也就是说,她变成了他最重要的人。那她以后要很爱很爱他,才能回报他今天的心意。
  通过今天这番对话,围绕在阿德斯身上的身世之谜,似乎又解开了一些。原来,鬼影森林尽头的山洞就是阿德斯复活后,立即就有人马跟随的原因。那么,大批受他控制的幻灵在他被解除封印前就出现,难道是早预料到她可以让他苏醒吗?它们怎么知道的?
  注意,他刚才说的是“解除封印”,而不是“挖出他”!难道让他见了天日就是解除封印?还是她身上有什么魔力,只有她才能释放他?
  当时骗她去鬼影森林做这件事的,是一个叫罗兰特的零人。以盈禄家族在大陆上遍布的淘宝店的搜寻能力,居然一直也没找到这个人,显然这人不是死了,就是易了容。再考虑到之前在司文家族差点折磨死她的,会变换形貌的男巫——情况大概有所指向。
  也许那男巫的主人就是发生这一切事情的幕后主使。从她在司文家族的遭遇来看,那个人很可能是个女人,而且对她既想利用,又非常痛恨,以至于想用对女人来讲最可怕的方法杀死她。那么,那个女人是爱着阿德斯的吗?还是有别的原因呢? 
  可是大批幻灵是怎么知道阿德斯会解除封印的呢?是预感?还是另有秘密?而且解除封印的人为什么是她?她,或者盈禄家族和八百年前的阿德斯有什么关系吗?她曾经反复地不断地做着的那个梦,那个飘洒细雪的黑暗树林,是预示之梦,还是回忆的前世之梦?
  新的情况带来了新的谜团,可不知为什么,孤儿觉得所有的谜底不久都将被揭晓。
  第二天一早,当孤儿穿着那件大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就算再没有眼光、再没见过世面的人也知道那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不过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可爱的伯爵小姐要穿皮草,还是有点怪异的。
  “这是阿德斯大人送我的礼物,我觉得展示它是一种礼貌。”孤儿说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众人的目光看向阿德斯,他显得有点尴尬,显然不习惯送礼物给女人,但他没有出声反驳,让孤儿很开心。这可是他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对一个女人好哪,这举止能证明太多东西了。
  一边的爱西气得差点吐血,这么奢侈的衣服她连做梦都没想过拥有,更不用说是阿德斯送的了。
  “我不得不说,盈禄伯爵小姐,你真是既没有品位,也没有美貌与气质,这件衣服配你,真是活活给糟蹋了。”她傲慢地说着,眼睛有如刀剑,像在孤儿及那件衣服上刺了好几个窟窿。
  “我们大当家的可是大陆第一美人呢。”艾丽不服气地道,“不知道爱西小姐是第几名。”
  “那种烂比赛不说也罢。”爱西怒火中烧,“没见过好东西,也不必这么着吧,不怕热死吗?要是那样,天底下最会经商的家族可就完蛋了。”在大陆经商的是被歧视的,孤儿已经习惯被嘲笑,不过她这趟旅行已经改变了很多大贵族的观点,所以爱西这话伤不了她。
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2)
“我热不热,无须爱西小姐担心,有阿德斯大人这样关心,热死也没关系,何况我并不热,我冷。”孤儿轻笑道。
  “你在冒汗。”爱西咬牙切齿地道,“他送你东西也不证明什么,男人家总是会用这种方法献殷勤,不久就扔到脖子后了,得意什么?”
  “哎呀,说的也是。”孤儿故意装出惊讶的表情,“但不知道阿德斯大人和爱西小姐认识这么久,有送过什么东西给你吗?拿出来秀一秀嘛。说到出汗,我这人越冷越出汗,爱西小姐不要管得太宽。”
  爱西气得脸都白了,孤儿心里却甜蜜着,因为她证实了一件事,阿德斯从没有送过东西给爱西,所以这礼物更显珍贵。
  不过,真的好热啊——
  阿德斯沉默地骑马走在几个女人的附近,听到她们的对话,不禁觉得好笑。不知不觉中,一股温柔的心意慢慢升起在胸中,说不清缠绕在他心脏的哪个部位,只是让他一想到孤儿,心就会异常跳动。而跟在他身边的詹姆却忍笑忍得差点内伤。
  伯爵小姐真是可爱有趣啊,怪不得大人这样在意她。哈,那个爱西真是自讨没趣,在八百年前伤害了大人后,还想重新获得宠爱,简直是笑话!
  一行人就这么行进着,幸而就在孤儿即将中暑前,商队进了一片荒原地带,气温降了下来。塔撒大陆地貌奇特,接壤的两片土地可能是截然相反的地质和气候,文曲家、孤傲家和介于它们之间的驿马家族就如此。
  之前的七年,因为孤儿一直在各家族王城之外的自由贸易城邦,或是各大家族的属臣领地做生意,所有从没有调查研究过各大家族王城的详细情况,包括地貌和习俗什么的。此次旅行却让她屡屡惊叹,也长了不少见识,更是为盈禄家族带来了朋友,消除了敌人,找到了魔法石,算是成功的旅行。现在已经进入驿马家族的王城领地,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
  文曲家族像是中国江南水乡,孤傲家族是大片贫瘠山地,而越靠近黑冰宫殿的位置,天气越冷,似乎是冰原气候。
  这时爱西一行早就穿上了自带的毛皮衣服,孤儿也才知道阿德斯购买大批此类服装的真实用意,不禁感叹他的细心,虽然他从不表现出来。商队的人也就地换装,就连马儿也在关节处,系上类似于护膝类的东西,并各有一条皮毛毯子置于鞍下。
  孤儿为了穿上那件大衣,叫小四四装的是偏鞍,等大家进入一片北风呼啸之地,她从头到脚都包上了,暖和得很。其实她想坐在阿德斯身前,两人共乘一骑的,但考虑到自己健康得很,在自己的部下面前,这样撒娇有些不像话,只得忍了。
  “离黑冰宫殿还有多远?”她问阿德斯,一面观察他的脸色。
  这是他的家,他背反之地,如今让他陪她故地重游是不是合适呢?会不会让他感到为难?
  “过了最寒冷的地方就到了,约莫半天。”阿德斯回答,一点异样的情绪也不外露,“在黑冰宫殿之外,有一条环行的冰寒地带,非常冷,但通过之后就好了。”
  孤儿一牵马头,与阿德斯离得近了些。虽然知道好多人在注意她,但还是从狐毛大衣中伸出手来,握住阿德斯的手,道:“你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和我进去,在黑冰宫殿外等我就好了。”她哆嗦着说,因为手伸到冷空气中,而这行为连带着大衣都包裹不严了,感觉真是冷到极点。再看其他人,就算有毛皮大衣也都瑟瑟发抖的样子,唯有她这件衣服是完全防寒的。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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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3)
阿德斯对她真是好呀!
  “我和你去。”阿德斯一边说一边脱掉皮手套,把孤儿的小手置于掌心之中,肌肤相贴,握了几秒,之后将她的手塞到大衣中,“我离开这么久了,也想看看驿马家族变成什么样了,还要看看列斯达过得如何。”
  他说得无喜无忧,不带半点儿情绪。孤儿却感到他身上散发出来比冰寒地带还要冷酷的气息。
  冰寒地带寒风刺骨,像利箭一样射向众人,连胯下的马儿都有些受不了了。好在这一地段和文曲家族外的沼泽地一样,并不大,咬紧牙关的话很快就能穿越而过。
  孤儿全身包裹在皮毛里,只在眼睛处留了一条窄窄的缝,就这样,还以墨镜遮挡着。寒风是美丽的杀手,会吹坏她最引以为傲的皮肤的,当然要格外小心。不过驿马家族如果在冰寒地带的地下挖一点工事,并留人驻守的话,温暖大地中的守卫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估计别的家族的人很难通过。
  这天堑比他们盈禄家族的海洋还牢靠,毕竟飞轮海气候温和,而文曲家族的沼泽又只有一处,唯有驿马家族的冰寒地带加上恶劣天气,把黑冰宫殿包围在其中,怪不得从没听说驿马家族被攻陷过。
  不过,过了冰寒地带,驿马家族的王城领地虽然也很冷,但没那么可怕夸张地冷了。孤儿不用包裹自己的全身,只要穿着那件大衣就足以御寒了。
  “我先去报告列斯达。”爱西纵马到孤儿马前,眼睛却瞄着阿德斯,“我相信他会很高兴看到你的。”
  “我很怀疑。”阿德斯冷冷地说。
  爱西尴尬地笑笑,“我不是很欢迎你吗?毕竟是一家人,事情都过了八百年,还有什么解不开的。之前他一直念叨你,别人不相信你复生,只有他信,还说你必会回来。”
  “不是为我准备刀剑就好。”阿德斯继续冷漠。
  爱西没再说什么,扣过马头,近乎欢快地离开了,当然也没忘记威胁性地看了一眼孤儿。
  狗在家门口都叫得凶,爱西是在对她示威吧?孤儿想着,看向阿德斯,“根据你以往对我说的,你和痨病鬼列斯达关系不是很好,那么,就这样进黑冰宫殿,没关系吗?”
  阿德斯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只我一人就不怕他的千军万马,何况还有这么多精锐跟着我。放心,他不会轻举妄动,而我也答应过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不会动他一根头发。但是——你叫他痨病鬼?”
  “他不是吗?”孤儿很惊讶,凑近阿德斯,低声道,“几乎没人见过他,他当然是为了掩盖他不断恢复肉身年轻并灵魂不死的秘密。现在除了你我,还有他自己和爱西,大概没人知道他是个八百多岁的男人——他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他喜欢三十五岁,因此保持在那个年龄。”阿德斯道,“但他并不是痨病鬼,你见了就知道了。”
  孤儿听他这么说,更加好奇了,可他却不肯多透露。孤儿也只好耐着性子,只等着亲眼看看这位抢夺了驿马家族公爵之位的列斯达,阿德斯的叔叔。
  一行人慢慢骑马前行,一路上有很多士兵从街道两边堡垒样的房子里冲出来,却没人动手,显然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只严密地监视着他们,害得孤儿没来由地紧张。
  前方就是黑冰宫殿了。孤儿一直以为那是个以黑色冰块搭建的宫殿,有梦幻色彩,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以普通的黑色山岩建成,给人很北方的感觉,坚强,粗糙,庞大,但有着不一样的威严感,就像阿德斯。这里好像天生就是他的地方,也只有这样严酷*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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