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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异世淘宝女王(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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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4)
“列斯达在大殿中等你。”爱西领着一队穿着考究的侍从站在门前迎接,才这么一会儿,她已经手快脚快地换了一身黑色衣服,也是皮毛质地,但非常轻薄贴身,衬托出她玲珑丰满的身段。
  孤儿抖了抖自己的变色狐狸皮外衣。切,再好的东西哪有阿德斯亲自送的珍贵,别说这大衣价值连城,就算是一件乞丐服,也比任何衣服都好。
  两个女人这番暗战,阿德斯一点儿也没注意到,只是收拾了一下心情,深吸了一口气,缓步走进这个八百年再没来过的地方。说心中没起一点的波澜是不可能的,可他也有着无比的坚定。公爵的宝座他不在乎,但那个公道他要讨回来。他的,母亲的,弟兄们的。
  他稳定地向前走,孤儿就走在他的身边,商队中的其他人则留在殿外,只有詹姆和小四四作为贴身近随被允许跟在身后。宽阔的大殿中空无一物,巨大的穹顶石柱上雕刻着诸神率十大家族与暗黑破坏神大战的故事,像是美轮美奂的壁画,称得上是艺术品。但孤儿的注意力并未放在这些石柱上,而是被大殿尽头的一张黄金椅和椅上的人深深吸引住了。
  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孤儿看清了那张金光灿灿的椅子做工精致,式样却极其扭曲,坐在上面的人应该是极其不舒服,而且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的,古怪得很。当她看清坐在椅子上的人后,不禁又是一番惊叹——流言真是不可信啊!
  列斯达不是痨病鬼,也不是外面传言的四十多岁的猥琐大叔,肮脏的酒色之徒。事实上,她来塔撒大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列斯达更像一个贵族,更有那种气派,而且还没见过哪一个男人能漂亮过他。
  他穿着*绒的外套、裤子和精致华美的衬衫,衣服上有着闪闪发光的宝石纽扣,花边和皱褶缀在袖口和领边,漂亮的靴子光可鉴人。
  这样的繁复奢华,这样的淫靡瑰丽,换作另一个人来穿,一定混账滑稽得像小丑,可穿在他身上,却那么妥帖合适,还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味道。那把坐起来如此艰难的椅子,他也坐得如此优雅,仿佛与那把椅子融为一体了一样。
  他柔软卷曲的金发随意地束在脑后,精致绝伦的脸上挂着一点微微的厌恶和嘲弄的微笑,握着一双黑手套的手白皙完美得像玉雕。
  孤儿从不知道男人可以这样美的,而且美得一点儿不柔弱,不娘娘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贵族的优越感和自然而然的傲慢。
  “可爱的小美人,您在看我吗?”他不理阿德斯,却对孤儿道。有点轻浮,奇怪的是,让人并不反感。
  “是的,驿马公爵大人,因为您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孤儿直率地说,没注意到自己表示出了一种轻微的敌意。对于伤害过阿德斯的人,不管他多么迷人,她也会讨厌的。
  列斯达笑了起来,“我亲爱的伯爵小姐,请允许我赞美一句,您真可爱。我算明白为什么爱西回来后表现得那么妒忌了,我看她妒忌是应当的。”大概笑得太剧烈了,他又开始咳嗽,拿着一条雪白的绢帕擦了擦嘴,姿势如此优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病态的、邪恶的美丽,有如盛开的罂粟花。
  “多谢公爵大人,我们盈禄商队到此处是为做生意而来,因为总有些珍贵的宝物是流不到自由贸易城邦的。”孤儿说着,一指阿德斯,“这位是我的保镖。他非常高贵,我希望他受到贵族般的招待。”她不愿意跟列斯达在这儿闲磕牙,更不愿意列斯达把阿德斯当成透明,干脆挑明了说。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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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5)
明明是他抢了阿德斯的位置,不管阿德斯是什么原因离开驿马家族的,现在他都没有权利如此傲慢。
  列斯达眯起了眼睛,似乎明了什么似的一笑,“放心,我的小姐,商队权利会在驿马家族的领地得到保护,您是安全的。至于阿德斯——你不是来篡夺领主之位的吧?”
  孤儿听他承认商队权利,心感欣慰,但他话锋一转,又对上阿德斯,让她顿觉担心。阿德斯是个拙嘴笨舌的男人,不太会辩论。
  “既然担心,为什么盼着我来?”阿德斯的脸冷得堪比黑冰宫殿的粗糙岩石。
  “八百多年不见,我这个做叔叔的,是想看看你变样了没有。”列斯达无所谓地耸耸肩,“看来你没有,就连这块蒙面巾也不曾拿下来过。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吗?”
  “有些事,我永远不会忘记。”
  列斯达微笑着,似乎觉得这一切很有趣似的,“我倒真羡慕你,冻住了八百年的时光,还给一个神秘人藏到不知名的地方,谁也找不到,安静地睡啊睡啊……今天醒来,还是那样年轻英俊。哪像我,永远要承受恢复肉身之苦。啊,我说漏嘴了,你没告诉这小美人我的事吧?”
  “伯爵小姐是我的雇主。”阿德斯生硬地说,语气非常疏远,似乎和孤儿没有任何感情交集似的。
  孤儿心头一凉,但很快又恢复到热乎乎的情况。因为她突然明白,阿德斯为什么自从进了驿马家族的领地,就不再与她共乘一骑,此时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淡,他是不想让列斯达知道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对列斯达有所忌惮,他是在保护她。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看似一块冰,却温柔得像一潭水,实在是*,所以她说什么也要把他困在自己身边,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爱西是不用担心的。阿德斯不爱她,而她对自己的美貌和风情如此有信心,就算看到她和阿德斯之间那种情人般的亲密,出于妒忌和可笑的虚荣心,也不会说出来的。
  不过,阿德斯如此提防列斯达,故意把她从这些纠葛中剔除,是在谋划什么吗?毕竟,以他的骄傲和实力,不会突然如此小心翼翼的。
  “雇主?啊,是啊是啊,是雇主。”列斯达站了起来,“既如此,就请允许我带雇主小姐去客房,洗个热水澡,休息一下,然后和我共进午餐。穿过冰寒地带很不好受,就算有变色狐狸的大衣,也是一样。”
  孤儿忍着不看向阿德斯,忍着不像往常那样听取他的意见,以免显得对他过度依赖,点了点头,道:“谢谢驿马公爵大人了,您会得到整个盈禄家族的善意回报。”
  “我同样期待。”列斯达优雅地一躬身,亲自带孤儿一行人来到黑冰宫殿的东侧小楼,“伯爵小姐来得仓促,我没来得及精心准备,但这是阿德斯离开之前一直住的地方,虽然一直没什么人住,但我每年都派人打扫。巧的是,今年的打扫工作昨天才完成,所以这是个不错的住处。现在每个房间的壁炉都生了旺火,您一定会感到舒适的,而且我想我的侄儿也愿意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孤儿点点头,不知道列斯达葫芦里卖什么药。他似乎怕阿德斯,漂亮的微笑表面下深藏着戒心,但他同时又挑衅阿德斯,好像在试探着阿德斯的底线,猜测着阿德斯来此的目的。
  总之,他是怕了。
  但愿这一次驿马家族之行不要出什么事才好。阿德斯和列斯达之间的情况不太对,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商队一行只有这么点人,能从驿马家族的广袤领地中突围吗?
  她被安排住进了阿德斯之前住的房间。列斯达用意莫测,总带着一点刺探的味道,似乎想看她睡在阿德斯的床上有什么反应,阿德斯会不会半夜摸进来?可惜阿德斯似乎无动于衷,自顾自回了隔壁的房间。
  孤儿既然明白阿德斯在掩饰他们的关系,所以不管这掩饰是否成功,她也要配合一下。而且,这是他以前的床啊,今天她躺在这里,心里真的有些异样的感觉,似乎贴近了他许多。
  洗完澡,休息了一会儿,到中午时,有仆人来请孤儿一行人到列斯达居住的主楼去用餐。其余的人都在小餐厅吃饭,唯有孤儿和阿德斯被请到了大餐厅。那是个豪华且大得变态的地方,桌子长得可以跑马,讲话时都听得到回音的,而偌大的地方却只有侍候的仆人和两个主人——爱西和列斯达。
  “欢迎之至。”列斯达站起来,换了一身衣服,照样是精致华丽。
  孤儿寒暄了几句,被安排坐在次主位,也就是列斯达的身边,而阿德斯则被安排坐在了对面,紧挨着爱西。大概是故意的,阿德斯一落座,爱西就表现得极其亲热,吻了吻他的脸,立即说起往事来。
  孤儿心里恼火,表面上却丝毫不变色,举止优雅地和列斯达攀谈,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菜也很丰盛。
  “不知道伯爵小姐来我们驿马家族,是要做什么生意?”午餐接近尾声时,列斯达突然问。琉璃杯里的红葡萄酒,衬得他的手指白得宛若透明。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1)
“没什么明确目的。”孤儿不动声色,“事实上我在做环大陆的旅行,看能不能开拓出新的商路。”
  “伯爵小姐真是会做生意,听说您还没有结婚,不知道是什么人万分幸运,能娶到您。”列斯达假装无意地瞄了一眼阿德斯,“您既美丽又有钱,地位高贵,和您结亲实在是一门好婚事。要知道贵族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但婚姻却是极其重要的,这关系到财产地位和自己孩子的血统。”他说着笑了起来,又意有所指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阿德斯没什么反应,不管爱西表现得如何亲热,列斯达说什么样的有趣笑话,他都像块石头一样沉默着。
  不过孤儿感觉列斯达此话有些羞辱的味道,忍不住为阿德斯报复道:“说到这个可奇怪了,来驿马家族半天了,发现就算是仆人,也是黑发蓝眼的多。爱西小姐是祭司,红发红眸不足为奇,可是公爵大人您为什么是金发碧眼呢?”
  列斯达依旧笑着,但孤儿看得出他的恼火,“伯爵小姐的观察力很不错,我的容貌是因为我母亲的关系。她本来是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可惜后来受到父亲获罪的牵连,成为了零人舞女,然后被我父亲带回黑冰宫殿,生了我。”
  孤儿没想到他这么直言不讳,点点头,客气道:“原来是这样,很美丽的爱情故事。”
  列斯达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我亲爱的小姐,没有什么爱情,只有*和血统。我父亲带我母亲回城堡,只是因为她有倾城倾国的美丽。我今天能坐在这儿,而不是当一个零人,是因为我父母高贵的血液。很多人想以我母亲的身份来伤害我,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论起血统,其他人于我而言都是杂种。”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默,但切烤肉的刀子都被他捏弯了刀柄,显然内心起了波澜。纵然他可以控制住情绪,却不能真的做一块石头。
  “就说我亲爱的侄子吧。”列斯达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来回踱步,“他的血统就很低贱,虽然他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出身决定了一切。”
  “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力,不是很明智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扁他,“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的。”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的恩宠,哪怕只是*缘。他就是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的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的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的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为何不安静地坐下来,听一听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的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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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2)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口?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地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族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想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借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地发现,在塔撒大陆没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族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但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着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在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地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折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
  “伯爵小姐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上时及时离开,便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的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一半人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的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换作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3)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族的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音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的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的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的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作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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