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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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的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的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事,但你对那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地道。
“您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就是你想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在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您,不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唉,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4)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的外表虽然正常,内心却已腐烂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很帅,十三岁时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与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就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啊。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就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
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许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他会失去她吗?会的!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突然感觉恐惧:要是没了她,他要怎么度过余下的人生?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族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神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族,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地更换枕边的男人了。”列斯达放肆地瞄了一眼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就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许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说了。我说得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的男人,尽管你的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地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的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族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的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的,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您真应该看看当阿德斯的身世揭晓后,这两姐妹的脸色,我从不知道女人对男人的厌恶可以深到那个地步。她们几乎毫不犹豫地叫喊着要离开阿德斯,免得他污辱了她们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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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5)
“不是这样的!”爱西尖叫一声,“我只是吓着了,我害怕了,我不知道那么英俊的阿德斯是个半人半——”
她说不下去了,列斯达嘲笑道:“你们姐妹是一个样的,你们鄙视他的出身,可是又都爱他的身体、容貌和力量。不过你姐姐比你高明,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阿德斯为她死心蹋地了一阵。那么现在,伯爵小姐您呢?”他说着转向孤儿,“您要怎么对他?想想你们的亲近,您有没有想吐?”
此话一出,阿德斯心里满是绝望,那种被嫌弃和丢下的滋味他不想尝第二次了。自己还天真什么呢?他是半人半魔,任何人听了都不会接受的,何况是娇柔的孤儿。
这是他自找的,本来不应该让她知道的,那样的话,至少她想起他的时候还有些温柔,现在一切都完了。她会厌恶他的,会忙不迭地跑掉,会后悔认识他。这一切本来早就预料到的,可现在他的心为什么那么疼,为什么就单单受不了她的拒绝?!
孤儿慢慢站了起来,目光从阿德斯转到爱西,再到列斯达,一一认真地看了一遍,再拿起一个酒杯,停了半晌,然后猛地掷在地上,那清脆刺耳的碎裂声吓得爱西尖叫一声。
“是的,我想吐,可我恶心的是你们,不是阿德斯!”她愤怒得脸孔雪白,止不住地颤抖,大声道,“你们就是一群下流坯子,自称贵族,其实不过是因为血统,却没有一点高尚的情操。你们其实比地位最低下的零人也不如,懒惰,贪婪,*,阴险,不懂得爱别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就连你们引以为傲的血统,其实都一钱不值,你们享用的每一个金币,都是用肮脏的血汗换来的,你们自己对这个大陆有什么贡献?你们自认为高贵,其实,只不过是最没用的蛆虫。”
说到这儿,她不理震惊的爱西和列斯达,眼里露出轻蔑的笑容,脸上却泪水横流,“他是魔鬼,又如何?是幻灵,又如何?就算是妖怪,也没什么大不了,凭什么人类就一定比其他物种高贵?你们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个结论?我只知道他勇敢,坚强,诚信,温柔,没有任何贵族的可耻习气,他比你们所有人都高尚,都称得上是一位贵族!你们凭什么羞辱他,和他比起来,你们就像这个世界上应该消灭的残渣!如果他愿意,我将毫不犹豫地做他的妻子。我的人,我的钱,我所谓的地位和臣民,都将属于他。这回答,你们够清楚了吗?”
没有人说话,全都惊讶于她这番表白。只有孤儿激动的喘气声。半晌,孤儿伸出手,“阿德斯,带我走,我讨厌这个地方。”
阿德斯完全被孤儿的话击中了心灵,感觉心上包裹的厚厚岩壳瞬间碎成了粉末,所有的柔软都为她展开。没想到她会这么说,没想到她完全不在意他的身份和血统。他心灵上沉重的枷锁在瞬间打碎,从此得到了释放。
她根本不在乎!她说愿意做他的妻子,完全不介意他的身份和血统!那他还有什么可自怜的,这世界上的人只要她不嫌弃他,他就再无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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