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送您的礼物,喜欢吧?”她问。
“喜欢!你送什么我都喜欢!可惜你一直没有正式在神庙拜过诸神,不然我就认你做教女了。”阿孟大叔呵呵笑着,很开心,“不过你那只小猪昨天跟你的两个侍从提前到我那儿了,又吃又睡,得一个人好好侍候着呢!”
孤儿根本没注意小猪在哪儿,没想到它比自己还会享受,昨天就跑到阿孟大叔的家去了。
“您要是讨厌它,杀了吃肉不得了。”孤儿开玩笑。
阿孟大叔做出紧张的样子,“才不要哩,这小东西我很喜欢。至于吃嘛,你来得巧了,今年我们福临家族大丰收,要办丰收舞会呢,有好多好吃的,还有好多游戏玩乐。之前我请你好多次,你都没时间来,这回一定要参加了再走。”
孤儿本想推辞,因为福临家族和盈禄家族一样没有魔法,祖先也就没有留下魔法石,她没有逗留的必要,而且她很想尽快回飞轮海灰堡去,还有太多事要做。但此时看着阿孟大叔开心的样子,终于没忍心拒绝。
于是她答应下来,被阿孟大叔及福临族人簇拥着,上了花车。在马车离开时,她不禁回头看看阿德斯,见他站在人群之后,说不出地挺拔帅气,心想有舞会也不错,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相处相处。
接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四处看,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互相没见到。明知道他就在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吗?”孤儿低头一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身为福临家族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封印前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八章 福气的家族(5)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得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爱他,这样就足够了吧?
“我还听说追风家族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他拖长了调子,“那个佣兵既然只对你好,就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的梦——两个美人陪着他,自己掉在蛇堆里,他也不知道。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字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地道,“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字。”孤儿试探性地说,“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地笑着,“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的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顿,继续道,“我家正好有一本书,上面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知道吗?人们叫他死神,还有叫他魔神的,因为他本是上一代驿马公爵唯一的儿子,拥有黑暗系风魔法。你知道吗?四系魔法中,风系魔法是具有摧毁一切的力量的,而死神阿德斯天赋异禀,武力上就很强大,在魔法上更是无人能敌。本来他可以带领驿马家族,一举成为十大家族中的最强者,甚至一统大陆,可他却反出了驿马家族,公爵的位子只得由公爵的弟弟继承。因为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一个零人舞女所生,血统不纯,所以驿马家族曾经备受嘲笑,而他们正牌的继承人却当起了低贱的佣兵,那样一来,几乎使驿马家族名誉扫地。”
他居然是正牌的驿马公爵!
孤儿虽然猜到阿德斯可能是贵族出身,但没想到是这样,那么现在驿马家族的领主,痨病鬼列斯达只是他叔叔的后代喽?他被解除封印后,总显得有事要做,难道是要夺回他在驿马家族的爵位吗?但如果他在意这个,当初又为什么脱离家族?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族?”孤儿惊问。
“没有人知道,或者要到地狱里去问他自己。”
“那他又是为什么被封印的呢?”
“他没有被封印,他是被杀死了。”阿孟大叔郑重其事地纠正,“当时十大家族混战,别问为什么,因为我那本书中也没记载。只是说死神阿德斯实力太强了,他加入哪个家族,哪个家族就会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但他价码很高,十大家族每家都怕自己倾家荡产,又怕自己不掏钱就输给别人,所以商定要更公平地战斗,谁也不能得到他。为了保证这一协议能够实现,十大家族联手施计围剿他,最后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消灭了阿德斯军团。但是十大家族伤亡惨重,再也无力战斗了,一场战争居然就那样停止了,可笑吗?战争本来就是可笑的。更可笑的是,随着阿德斯的死,四系魔法突然消失了,人们都说,这是诸神在诅咒人类,因为他们设计伤害了战争以外的人。”
这番话,更让孤儿目瞪口呆,半天缓不过神。
原来,他遭受了这样的屈辱和冤枉吗?他只是拿命换钱而已,根本还没有介入那场混战,而那些人怕他,所以就设计杀了他。还有他反出驿马家族,又是受了什么样的伤害呢?这太过分了!
“您说十大家族——”孤儿小心地问,“包括盈禄家族和福临家族吗?”
阿孟大叔闭上了眼睛,惭愧地点了点头,“他死的时候是站着的,每个人都说他会重生,然后扫平这个辜负过他的世界。不过,我总觉得,当年的屠杀还有疑点,只是具体情况,我一无所知了。”
第九章 丰收舞会(1)
“阿孟大叔,您可不可以把您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给我?”孤儿在沉默了会儿后,突然道,“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刨根问底,就会忧愁地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地道。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道。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的。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族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地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样子,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谁吃吧?”他惊讶地道。
孤儿含羞地点了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什么滋味。这个他当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那个佣兵了。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了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在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他们不会遇到那天大的阻力吧?当年阿德斯之死实在不那么简单。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着,似有心事,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的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地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的,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的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难题在当时根本就不能解决似的,她不是都摆平了吗?自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甚至临近绝境,她不也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度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的,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下,看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第九章 丰收舞会(2)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真正学起来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她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做出一个像样的。而此时已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二十四小时了。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材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地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地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地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的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也就是说,她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族到福临家族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的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的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的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四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识,“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儿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呼呼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舞伴了。”
因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子里却在暗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地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刺刺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地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第九章 丰收舞会(3)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想来大人也受不了吧,看他身子绷得那个直,啧啧,多紧张。嗬嗬,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赶紧低下头去。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钟,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这哪里想象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要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她那受过训练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地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接着又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族的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族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族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聚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的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的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地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尔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的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好热闹!”艾丽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发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