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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青山野人谷-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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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谷也有一段时间,也知道现在是宋朝初期、宋真宗景德元年年初,那么具体是哪一年,老实说,我的历史不好,最多能说出个“积贫积弱”一词,作为对这个我没见过朝代的唯一了解。
  
  再说与野人一同爬出的山谷,山谷四周群山环立色调浓郁,因此放眼山河来看,由我再次正式更名的“青山野人谷”,一定不会坐落在中原腹地。这当然是废话,如今我与野人正走在宋地边境,往西南走了大半个月,翻过无数座山峦——其实只有几座,就是山头多了点——路遇寥寥几个村落小镇,终于进了成都府的地界。
  
  因此我开始回想,会不会我与野人出来的地方其实就是九寨沟那附近,因为四川远一点的山脉我就记得黄龙和九寨沟,我与野人一路上也见过几处高海拔的景致,也见过镜湖彩潭,所以我根本不用怀疑,那里一定不是峨嵋山不是青城山也不是四姑娘山,因为这些山都是成都周遭几日游!
  
  想想自己与野人,若是真的千辛万苦从九寨沟不知哪条山沟沟里爬出来,那种成就感,比当年站在瑞士少女峰看那区区几千米的欧洲第一峰爽多了,到底是中国自己的山河,有热血,有激情,虽然眼中的美景,初春时节还比不上金秋,但已是极难得的青葱绿意,淡红,弱橘,都是我最喜欢的、最难得的颜色搭配,如今在这蓝天之下,遍染无际。
  
  一路上,我揪着野人在最高的山头看日落,鸟鸣虫泣间穿行,他带头,我断后,其时有阳光穿透树冠,大片的纯氧吸得我头晕咳嗽……我摇野人让他去看渺渺山烟,跟他抱怨路过的水池子:明明就很小、却偏偏要把自己搞个五彩斑斓……
  
  一千多年后的一切都不会这样。
  
  一千多年后不会走半天遇不到一个人,不会只有我与野人,不会有再干净不过的落落山景……以至于最后我看见渐渐变多的人流,看到大道,看到间或的马匹与牛车,反倒不适应起来。
  
  就好像我突然又从山谷穿回到节后的闹市,那种落差,似乎就是我与野人之间不用言语的沉默,被这熙攘川流的人群,一叫一喝闹,给生生阻隔了。
  
  野人曾经不想出谷,大概是为了同样的原因。当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只看得到身边的那一个人,当人变多了,心也就分散得快了。我只是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让野人睡了一夜就改变了初衷,他为何要带我出谷,难道真是吃了蘑菇转了性?
  
  他却但笑不语,避而不答。
  
  转眼走走停停近一个月,途经的城市也就一处比一处热闹起来,眼看离成都城已然不远,野人才想起来问我:今后想做什么、又想去哪里做?
  
  这个问题好有难度啊,因为我哪里都不认识,只知道北宋有一个东京开封,南宋有一个烟华之地临安。野人看着我等我答案,看得我都快哭了。
  
  那就走哪儿算哪儿吧,后来野人总结,反正不论我做什么,他都会陪着我,他已经给出了承诺。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与野人这一路走来的开销。按说,我与他两个大活人,好手好脚,再不济也不至于饿死,最多是野外求生存,因此也必定是苦得哈哈的,野人没记忆,我又没常识,如此搭配,确实不好活人……
  




生计其一

  这一日,我与野人在一处小村子里休整,我左思右想构思了一个法子挣外快,就赶紧把野人推出去,要他把村上的男女老幼都给我招过来,说要卖艺表演特技。
  
  野人瞪着我,满头满脸的黑线。
  
  我知道我本事不大,看着也不像街头卖艺型人才,但野人不是怀疑我,而是怀疑我让他上街拉客的策略,他一个哑巴,难道还真的用两只手去拉?
  
  “给你给你!”我将珍贵的山寨手机给他,又挑了几首大俗特俗的曲子教他放,跟他说让他拿着这手机挨着村子每个角落走一遭,就跟玩游戏引怪挣经验值一样,往每个村民旁边站一下,等着他们跟上了,再一沓瓜子都给我招过来,多容易。
  
  他点点头,按了一下播放键——“轰卤一声,山寨机发出震耳欲聋的金属音。
  
  我顿时就笑了,华为的老板说,这山寨机啥优点没有,就是喇嘛响,怕你耳背听不见,要多响都能做给你,音量开到最大,别说一个小村落,就是五个小村落,都能给你穿透了。
  
  不久前回家,我妈就塞了五六个此种手机给我,这回全让我给带来了,此时派上用场的正是这一款超扬声的,我还有另一款太阳能充电超长待机一千九百二十小时的,如此强大的功能,令平日生活在大农村的我极为不适应。
  
  以至我感觉自己每次回家,都像是贩货的。
  
  这时野人走远,一男一女的欢唱声响彻云霄,我看到那些闲散在街上游荡的淳朴村民渐渐向野人靠拢,也就放下一颗心,回过头,正巧一棵大树下,不知哪个好心人摆了张桌子,给我放儿子。
  
  大约一刻钟后,野人往回走,因为我听到了那震撼人心的手机铃声,还有渐渐汇集而来的熙攘人声,口里说着“神仙”、“妖怪”之类的评语,却一个个好奇宝宝一般地望着野人手中的手机,以及我此刻手里高举的一张A4纸,上书:卖艺。
  
  野人关了手机走向我,一张脸煞白煞白,还冒着虚汗。
  
  我扬头看天,不对啊,今日是大晴天,按说太阳地里走一圈,人应该红光满面才是,不应该嘴唇虚青啊。
  
  “没、有、下、次、了!”他动着嘴唇对我说。
  
  “野人害羞了?”
  
  他不理我。
  
  “没关系,青山疼疼你,你下次再做,做着做着就习惯了。”
  
  ……
  
  人群到位,我举出一罐口香糖,这其实只是预热。
  
  “大家想不想看人嘴里长泡泡?”我高声问。
  
  此时大家都还很朴实,站在原地,衣色有深有浅,各自摆摆双手,叫:“无趣/不想/不看也可以/其实看了也不会长块肉/能不能来点新鲜的……”
  
  这还不新鲜?我顿时失语。
  
  紧跟着就听有人不大不小声道:“人家小娘子抛头露面就挺新鲜的,没事叫个什么劲!”
  
  “你怎地看出是小娘子的?”马上就有人问,“我还道是位小哥。”
  
  “这你就不懂了吧,”先前那人笑眯眯,“小哥身子板是平的,小娘子才是前突后翘,珠圆玉润的。”
  
  “不说还真没瞧出来,”又有一人插~进话,“这小娘子也忒可怜,景气不好,守着夫君还要出来跑江湖……”
  
  “你怎知那(哑子)……是他夫君?”便又有人问。
  
  “这还用说,不是他夫君,难道还是他亲爹?”
  
  “呸!!是兄长不行吗?”
  
  “兄长看着人家两眼发直吗,还一副神魂颠倒、色迷迷模样……”
  
  野人色迷迷?!
  
  我猛地回头——野人的确正站在边上看我,见我回头,天生就上扬的唇角更不修饰上扬了两分,眼中还带着几分期许。
  
  最近野人确实是开朗了,听见身边人讲这种不着边儿的话都能面不改色,反倒笑得不紧不慢,我若不了解他,会以为这笑出自他真心。
  
  偏偏我却知道,他笑得一点都不由衷,充其量,只是到蒙骗我的程度。
  
  自从出了野人谷,他为人处事渐渐正常,但作为代价,是他一瞬间虚伪了很多。
  
  我想好好开解他,又摸不到他心结在哪,只能想尽办法气他、激他、或是逗他开心。
  
  像这时,我嘴里噼里啪啦吹泡泡,野人眉目温润,看着我,神色如常。
  
  他应当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嚼口香糖的情形,我那时给他最后一粒甜橙口味,又不甘心,凑到他唇边与他抢那满嘴香得诱人的橙子气,他的舌头很软,口香糖不知去了哪里……直到我的门牙嗑到他的嘴唇,我才惊觉,那口香糖早被我吞下了肚子。
  
  人群处再次响起议论:“这小娘子也太欺人了,弄个白糊糊的东西在嘴里,就算完了?”
  
  随即有人替我辩解:“那是泡泡。”
  
  “泡泡有啥了不起,”一人道,“看我拿口水给你吹……”
  
  因此,无论时代退回到哪里,无聊的人士,尤指男人,总是能学会一两项无聊又特能显摆的绝技,例如拿口水吹泡泡。
  
  我见形势转移,不由自主再去看野人。
  
  他正站在阳光下,与身边的村民对比,白衣无奇,却偏偏对比下显得人长又瘦削。我喜欢瘦人,但野人最近像得了厌食症一般吃什么吐什么,我总觉得他瘦得有些营养不良。
  
  此时几个NPC移了步子回家煮饭(纯属猜测),我警觉,顾客在流失……于是急忙转身跑向树边一堆道具,翻出一张A4纸,用那绝对拿不出手的繁体字急速写:
  
  一飞冲天。
  
  A4纸被我举高手中摇晃——咦?这回野人愣了愣。
  
  众人中他离我最近,当然也就最先看见了那四个字,当即,皱了眉,向我走来。
  
  “野人碍…”树荫下,我对他谄媚地咧着嘴笑。
  
  野人微微回笑,伸手理理我头发,顺便摘下我夹在耳朵边上的记号笔,拔开笔帽,拉过我的手,写:你卖艺呢,还是卖我呢?
  
  “是记号笔啊!!”我赶紧抽回手,“你个死野人——很难洗的!!”一边用力搓干净手背,“下次再这样,罚你晚上伺候我洗澡!!”
  
  野人发愣,瞬间反应过来,神速拉过我的手,迅即又加上几笔。
  
  “野人碍…”我趁机上前搂住他的纤纤腰肢,然后嚎叫:“大家快来看啊,免费看付费试,一飞冲天啊,上天入地一飞冲天——野人,”见时机差不多,我抬头发令,“上树梢——冲!!”
  
  ……
  
  一秒……
  
  两秒……
  
  三秒……
  
  静悄悄……
  
  野人站在原地不动。
  
  乡亲们大眼瞪小眼。
  
  “死野人,”我缩在他怀里使劲瞪,“你干什么啊,快飞啊!!”
  
  野人根根分明的眼睫毛垂下,脸色白得像大白兔奶糖似的,低着头看我,神色背光,我却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那双眼睛里流动……对视一会儿,野人似乎叹了口气,但是,又似乎没叹,他没用力,动作轻巧地把我推开,自己却一提气,飞到了树梢顶上。
  
  围观者反应强烈,鼓掌叫好,欢声雷动。
  
  与我的口香糖吹泡泡,不可同日而语。
  
  我仰起脖子,这应该是极其上等的轻功……吧。
  
  野人脚踩在粗细适中的一根树杈上,身形顿住不动,我则在树下扬着下巴使劲看他。
  
  农历三月,阳历四月……
  
  阳光像金芒一样刺透绿叶缝隙,刺进眼睛里,明亮得令人昏乱,然而那道白色人影,他好遥远啊,衣袂摇摇,长发乱飞。
  
  他怎么能不带我上去看景呢,我泄气。
  
  野人轻飘飘落地,不用多走一步,已经是面对面伫立在我眼前。
  
  “你什么意思啊?!”我上前迈一大步,鼻子撞上他鼻子,美瞳瞪得圆圆的,好令人感动蔼—“谁让你表演一飞冲天了,我是要你抱着我演示给他们看,你就是那冲天机,我就是你顾客——等会儿好让他们过来一个个把钱交了让你抱上天——你倒好,一个人上去了,手里啥都不揣,怎么能取信于人?谁敢随随便便把命交到你手里让你抱?!”
  
  野人盯着我,忽然,他顿悟,原来我生气了。
  
  我转过头不理他。
  
  伸手,野人轻轻摇我手臂,他要是会说话,我猜他立时会说:“别这样……别这样嘛……人家不要、不要嘛……”
  
  然而那个人是我,不会是野人。
  
  野人从来只是沉默,沉默着拉我的手,沉默着在我手心上写:你畏高,我怎能抱你上去?沉默着任我向他发脾气,他再沉默着承受。
  
  “野人,”我软下声调向他撒娇,“如果你会说话,你第一句话一定要先说‘孙青山我爱你、爱你、爱你、好爱你’——好不好?”
  
  野人的脸有些红了,像大白兔奶糖新出了红茶口味,淡淡的砖色。
  
  然而他点头,很坚定地向我点头。
  
  “野人蔼—”我扑到他身上,“孙青山好爱你、爱你、爱你、好爱你啊!”
  
  人群再次欢呼雷动,我回过头,“卖艺卖完了,看热闹回家去!!!”
  




生计其二

  吃饭没解决,卖艺不算完。
  
  我举第一张白纸,上写:五十步出好面。
  
  ……泡面。
  
  我换一张纸,上写:超级无敌清晰术。
  
  ……近视镜加散光镜。
  
  再换一张纸,上写:老少咸宜,无毒泡泡。
  
  ……钥匙圈吹洗手液+洗发水混合溶液。
  
  又换一张纸,上写:蹦极,保障人身安全。
  
  最后没办法了,我竖最后几张白纸:
  
  哭丧、代笔、酸文、占卜、治寒热……修指甲。
  
  ……乌鸦飞过。
  
  叹气,我开始收东西,真的已经出尽法宝了,原来无亲无故自力更生是如此艰难啊。
  
  野人安静站在一边(他想不安静行吗)。
  
  然后他靠近,忽然握住我的手。
  
  我转过头,他用纸巾为我擦去满头满脸的尘土。
  
  等等——纸巾?!纸?!
  
  我一把拽住野人那双手,“谁让你用纸巾的?!”我大叫,借以泄愤,野人被吓得后退一步。
  
  “你知不知道一张面巾纸多宝贵!!”我仍然大叫,看野人受挫其实我很开心,虽然我很开心,但是我表现得依然很狂躁——“不是告诉过你吗,这纸是用在下面救急的,谁让你往上面用的——这里可不是野人谷,出门就有野人泉,脏了洗洗就干净,我可没那么多闲功夫,去次厕所再顺变更一次衣!”
  
  野人听我咆哮,被我死攥着手,从震惊,脸色奇白,慢慢低下头,安静看着地上。
  
  还似乎有些抖。
  
  “野人……”我放缓声调,意识到错误,急忙纠正错误,斜过身子想从下面看他的脸。
  
  然而他出奇不意,偷袭一般猛地将我拖进怀里。
  
  “你干什么?!”我被他一身骨头撞得剧痛,还莫名其妙。
  
  一只手箍紧了我,另一只手举到我背后,手指触到我的脊背,野人慢慢写:
  
  对不起……
  
  索性将头一块儿搁他肩膀上,“这回又对不起什么了?”我掐着声音问他。
  
  不快不慢过了一会儿,野人写:所有事,应由我来做。
  
  这个死野人,他又开始省略了……我尽责为他补全加解释,他其实是想说:挣钱养家,这种事应该是由他这个男人来做。
  
  “男女平等嘛……”已经发过一通脾气,不能再发,于是我拍他的背安慰,“你刚不是跑树上飞上飞下好几次,我们也算赚了几块铁钱,再多加几个就能凑够一注子了……呃……”
  
  野人忽然大力收紧手臂,我被勒得呼吸困难。 
  
  不经意一阵香风飘过,“赚钱呢,还是小两口耍花枪呢?”一人问。
  
  很熟的声调,我推开野人转身。
  
  青天白日之下,就见一人粉淡衣裙,荷叶小领,脂红入鬓——“人妖大叔?”我叫。
  
  “人妖?”大叔挑了挑眉,轻声细问,“不是妖人么?”
  
  说话间,阵阵粉屑,由头到尾啪啪乱掉。
  
  我赶紧拿手捂住嘴,以防不知什么成分的屑屑飞进我嘴里,毒死我。
  
  “大叔,”我吐字不清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大叔顺了顺头发,眯了眯眼,“我来修指甲。”
  
  ……
  
  “真的?!”人妖大叔双目放光。
  
  “真的真的!”我拼命拍胸口,“真的能让眼睛瞬间大三倍,待会儿我帮你戴,再给你照张相留念。”
  
  野人坐旁边,一声不吭,看我给大叔指甲刨光再上指甲油。
  
  这位大叔的癖好虽然很奇特,但是他的审美绝对没问题,连指甲油都跟我喜欢同一种颜色,正红色。
  
  “太神奇了!”这会儿大叔伸着一只手,再正不过的红色,配上他五根细长、白得透明的手指,阳光下一照,挺吓人的。
  
  “这东西我买了!”大叔一拍小破桌,我心疼桌腿,但是叫疼的却是大叔。
  
  这人真妖怪,我腹诽,全身都无力,柔弱细骨,说话快了还会喘,拍拍桌子还把自己痛到一个不能行。
  
  “你该去找大夫瞧瞧。”我涂他最后一个小指甲,好心劝他,“你看自己整个一病秧子,一人出门,昏死了都没人抬你回家去。”
  
  大叔半天不说话,我抬起头,“你也哑吧了?”
  
  大叔点点头,脸色被厚厚一层粉盖着,我是神仙也透视不到那层脂粉下面究竟是什么——但我能看到粉浮在褶子里,纹路卡得厉害,龟裂得更让人不舒服。好好一个三四十岁男人,没事把自己打扮成这样,也不怕别人见了笑话他——他要真不正常就算了,但他很正常,我替他觉得可怜。
  
  “救命恩人……”我刚想说我有一瓶经典粉底液推荐给你,下一秒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骤然窜出一大群人来,个个刀枪棍棒,把路过行人吓得不轻,灰色家丁装,队形整齐,瞬间出场围成个圆,将我、野人、大叔、大树,团团包围起来。
  
  野人没动,大叔没动,大树不动,我眼神乱瞟,不知道该不该动。
  
  一华衣贵妇随后而至,冲破人圈,到了跟前就是冲刺式的一跪。
  
  “烟花店主……”贵妇哀号,“您行行好,家里那位……真的……真的等着您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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